档案安全应急演练方案(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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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安全应急演练方案篇一
1.1为了及时而迅速地处理档案室火灾事故,保护各种档案资料的安全,根据《云南大唐国际电力有限公司危急事件管理规定》,制定本预案。
1.2对预案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合理调整。2概况
2.1公司目前各项目共有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等计8000余卷,待各项目通过档案专项验收后向公司档案室移交,最终采用集中统一管理方式。
2.2公司档案室配有专职档案管理3人,各项目配备有兼职档案人员。目前,所有档案人员均参加过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具备上岗条件。各库房均配有气体消防设施,能满足库房应急需求。
3应急预案内容
3.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
组长:主管副总经理
副组长:总经理工作部档案负责人
成员:公司系统各单位档案管理人员
3.1.2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在档案室发生火灾后,接事故报告,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下达启动命令,并迅速组织人员灭火和对档案资料进行抢救。负责制定各应急小组的职责并组织实施。
负责向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本公司的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
组织对档案室火灾事故的调查,完成调查报告和上报工作。
3.1.3各专业应急小组职责:
火灾扑救组:
组长:消防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义务消防员
职责:采取积极有效的灭火战术,迅速扑灭火灾。
安全保卫组:
组长:治安防范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治安防范办公室成员
职责:积极抢救人命,划定警戒区域,保护好火灾现场和维护现场秩序,确保灭火行动顺利进行。
后勤保障组:
组长:基建工程部物资供应负责人
成员:物资供应有关人员
职责:负责保障现场所需的物资供给。
安全救护组:
组长:分工会主席
成员:以120救护人员为主、公司相关人员
职责: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及时抢救护理受伤人员。
事故调查组:
组长:主管副总经理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人
成员:安监部门、消防办公室
职责:对火灾起火原因进行认真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
原则,实事求是做出结论,并上报有关上级部门。
3.2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档案室是易燃部位,一旦发现火灾,如果扑救不及时,就会造成资料丢失,有关收据、图纸、凭据等无处可查,其危害和损失都非常大,所以要预先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3.2.2建立健全各项防火规章制度,加强用火用电的管理,杜绝在档案室内动火作业,严禁吸烟,加强职工的消防培训,要达到“三懂三会”。
3.2.3为档案室配备足够数量的二氧化碳、1211灭火器或超细干粉高效灭火剂。
3.3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发现火灾后,应立即报警(119电话)并组织人员利用配备的有效消防设施进行灭火,同时向应急指挥机构组长报告,并由应急指挥机构组长下达启动执行本应急预案命令。
3.3.2各应急小组接到命令后,按各自分工,迅速采取应对措施,进行处理。
3.3.3保证火灾现场通讯畅通,及时准确传达信息。
3.4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发现火灾后,档案资料室应立即组织人员利用配备的有效消防设施进行灭火。同时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报警时要说明起火的部位,然后即刻报告应急指挥机构组长。
3.4.2到达火场后,应急指挥机构组长应立即下达本应急预案的命令,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灭火方案。
3.4.3各应急小组接受命令后,按照各自分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和其它处理任务。
3.4.4在进行档案抢救时,遵循“先正本后副本”,“先永久后长期、然后短期”的原则。
3.4.5义务消-防-队要根据具体的灭火方案进行灭火(以公安消防人员指挥为主)。在灭火的过程中,要注意少用水多用灭火器,以减少资料受到水浸,造成资料损失。
3.4.6火灾扑灭后,要派专人在火灾现场监护24小时,防止余火复燃。没有发现异常后,方可宣告灭火任务完成。
3.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3.5.1火灾扑灭后,责任单位要清点受损的资料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并对受损资料进行修复。
3.5.2根据现场的恢复情况,由应急指挥机构组长宣布事故应急处理情况终止。
3.5.3以资料可正常存放视为恢复正常状态。
档案安全应急演练方案篇二
为确保在发生火灾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档案、资料的损失,根据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我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成华区档案局档案库房发生火灾事故时的应急处置。
成立成华区档案局档案库房防火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对我局档案库房火灾事件,实行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
组长:
成员:
1、发现火情时,对初始火灾,现场人员应立即使用灭火器进行扑救,并立即切断火场电源,当火势较大时,应立即向119报警,并向局领导报告。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2、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管理科工作人员应协助消防人员进行火灾扑救;
3、根据火灾情况,现场作出档案及设备是否需要抢救转运的决定,并组织人员立即实施;
4、抢救出来的档案及设备,要安排专人负责保护,并请武警或公安局配合警卫工作;
5、档案和设备需要撤离时,档案要装袋密封,按编号包装,并请武警或公安局警员武装押运;
6、需要撤离的档案及设备,应疏散到市内各区档案馆或符合档案保管条件的场所存放。
档案安全应急演练方案篇三
为了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安全稳定的工作局面,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局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局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开始工作。
1、局办公场所发生非正常大面积停电;
2、局办公场所或档案室房发生火险;
3、遭遇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
4、发生其他可能会对局办公场所或档案室造成重大危害的事件。
(一)局设立应急领导小组
应急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任成员。
(二)应急工作小组的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按照本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负责召集应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指挥应急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和应急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开展工作,对应急工作进行直接指挥和协调。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如下:
1、负责保持与上级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报告事件最新情况并听取指示,保证上传下达渠道的畅通和上级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
2、保证应急领导小组会议的正常召开和会议各项决定的顺利贯彻。
3、应急预案启动后,协调各科室和中队的应急工作,组织落实好应急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
4、指挥灭火和人员分配工作,对外拨打“119”、“120”,报告上级领导,操作消防设备,疏散人员及灭火,抢救贵重物品和维护进出口秩序并引导消防车进入。
5、负责做好应急状态结束后的善后工作,进行损失情况调查、报告和处理。
(一)办公场所发生非正常大面积停电情况时
1、配电间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综合科,同时通知有关科室和部门关闭用电器,拔掉电器插头。
2、尽快联系电力部门和维修单位前来检查维修,同时做好断电状况下的工作安排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办公场所或档案室发生火险情况时
1.初起阶段
值班人员接到火警信号后,立即用对讲机通知保安到现场查看。确认火势初期阶段可以控制的,要及时组织人员全力灭火,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值班人员及时通知各办公室人员不要惊慌,迅速从安全楼道撤离。
灭火后查明起火原因,向上级领导书面汇报,及时处理,并做好维修及善后工作。
2.火势较大无法控制时
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告诉其详细地址及燃烧种类等情况,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同时指挥组组织人员全力灭火,控制火势蔓延。
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所有人员进入应急岗位。办公场所必须有一位熟悉情况并配备所分管办公、库房场所钥匙的人在现场待命,随时听候调遣。
立即通知灭火联系组拨打“120”电话,以备人员伤亡情况出现。若人员受伤,立即送其至医院救治,指派一人引领消防车迅速到达现场,尽快向消防队员讲明起火时间、地点、消防设备分布等详细情况。
分派部分人员协助维护好火场及周围的秩序,疏散人员,防止出现妨碍灭火行动的现象或发生新的意外伤亡事件。
在火势可控制时全力抢救贵重物品并做好清点统计和保管工作。其余人员在不妨碍消防人员灭火并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听从统一指挥,立即投入紧张有序的抢救工作,尽量把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火情消除后,应立即清理现场,查清损失,尽快恢复正常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详细受灾情况、处理经过及相关情况,并按上级要求做好善后工作。
(三)遭遇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时
1、立即启动应急值班,保持不间断警戒状态,并配备好应急灯、雨具、食品等物品。
2、对档案库实行每天24小时不间断巡查,重点防范库房漏雨、进水等会对档案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况。一旦发生上述现象应立即采取保护转移等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3、对危险地段、危险房屋、危险设施实行禁入、禁用管制,并加强对这些地方的巡查,严密防范事故发生或损失加重。
(四)发生其他可能会对社会稳定和国家财产及人身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事件时
1、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控制住局面,并努力寻求解决办法,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2、及时与公安派出所建立联系,通报情况,在情况可能出现激化时,随时请公安派出所支援。
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立即到事发现场集中;如遇领导小组正副组长都不能到场的情况,即由综合科科长代行统一指挥之职。对撤离职守、或应到不到、不听指挥、擅自行动的人员,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外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可给予当事人经济和行政双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档案安全应急演练方案篇四
为提高对各种档案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对档案的损害,根据《档案法》、《档案法实施方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利川民族实验中学档案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和档案抢险救灾工作队。
(二)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召开应急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档案保存安全事宜,宣布应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全面指挥调动应急组织,调配应急资源,按应急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抢险。
(一)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最有效行动消除对档案、资料的威胁。
(二)保护未受损的档案、资料
(三)抢救已受损的档案、资料。
灾害可以分为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两大类。自然灾害是指自然现象引起,如地震、雷电、洪水等;人为灾害是指来自于人类的失误,如漏雨、跑水、起火(包括蓄意纵火、爆炸、战争等)。
(一)重点监控区:二楼档案库房、荣誉陈列室、阅文室。
(二)档案资料抢救顺利:1、文书、会计档案2、科技档案3、声像电子档案4、实物档案。
(一)建立灾情预警联络系统:安全责任人负责与公安消防、水文、气象、地震、人防等部门联系,建立有关突发性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档案室列入我校重点安全管理部门,及时沟通信息,按要求做好灾情预警工作。
(二)完善抢险救灾的日常训练工作:所有人员均应熟悉自己的抢险岗位、职责、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使用方法等,真正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方法得力、抢救迅速。
(三)办公室要完善抢险救灾器材配置,保障后勤供给。消防器具应每年检查(更换)一次,并与相关处室配合,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四)档案室、荣誉室配备钥匙两套,一套由库房管理人员使用,一套由办公室主任保管以备急用。
(五)建立档案安全检查制度,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得转到事前防范上来,树立预防重于抢险的思想。库房管理人员应对档案室、荣誉室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一)现场第一人应立即警报并向消防部门报警,在可能的情况下利用一切应急抢险工具阻止灾情,保护未受损的档案。
(二)办公室应协调消防、搬运等环节的组织实施和后勤保障工作。
(三)应急预案的操作步骤:分一般性灾险、较大灾害和重大灾害三种情况。
1、一般性灾险的操作步骤:
(1)凡发现档案室、荣誉室内任何部位有被烧烤异味或墙面、地面、暖气漏水等异常现象,每个人都有责任立即告知周围其他人,共同查找险源。如果险情不大,自己能处置的,除发出警报处,要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迅速排除险情。
(2)将发现险情及排除情况报告领导。
(3)进一步查明原因,堵塞漏洞,彻底解决问题。
2、较大灾害的抢险步骤:
凡发现档案室、荣誉室灾险情况较严重,搞不清虚实,或估计依靠自身力量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发出警报,呼叫抢险救灾工作队全体人员参加抢险。有关责任人员指定专人迅速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拨叫消防电话及与抢险救灾有关的外界联系电话,明确说明受灾地点。
(2)在可能的情况下,组织实施档案资料抢救搬运工作。
(3)及时向消防队简介险情,一切听从消防人员的指挥。
(4)发现档案室、荣誉室进水时,应立即通知办公室或安全责任领导,迅速组织人员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并采取一切措施排水,以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
3、重大灾害的抢险步骤:
发生危害档案,同时又伤害人身安全的灾害,如雷击、地震等本身、次生火灾、洪灾、库房崩塌等,可按上述较大灾害抢险步骤进行排除。如同时涉及人员伤害时,应及时将受伤人员迅速转移到医校进行抢救,同时抢救档案资料,若险情然危及到供水、供电、通信、热力及污水管线等自身不能处理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抢险工作。
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如双休日、节假日时间出现灾情,值班人员及带班领导为直接求灾责任人,其责任是:
(一)迅速拨打电话报警。
(二)电话通知校领导或其他责任人。抢险求灾工作队员接到救助电话应迅速到达指定地点。
(三)可能的情况下,阻止灾情。
(四)在消防车、供电抢险车及其他抢险人员到来后,及时指明灾险位置。
(五)抢险结束后,向领导报告发生灾情情况。
(一)抢救能够补救和修复的档案。
(二)将灾害发生原因、造成损失及处理结果报告上级部门。
(三)根据情况对抢险救灾有功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消极冷漠、贻误战机、不听指挥者给予处分,对有关事故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档案安全应急演练方案篇五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性重大灾害紧急处置机制,提高市局(公司)的安全保障能力和救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馆藏档案的安全,根据《泉州市档案局应对灾害紧急处置预案》的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成立市局(公司)抢险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和市局(公司)抢险救灾应急工作队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局办公室。
主 任:主任(兼)
副主任:
成 员:
抢险救灾责任人顺序: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安全科科长、库房管理人员、门卫保安人员 协调指挥:抢险救灾领导小组负责抢险救灾工作的决策 与协调,具体负责救灾现场的组织实施与指挥,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绝对服从,不得各行其是。
1.在应急的情况下,采取最有效的行动消除对馆藏档案、资料的威胁;
2.保护未受损的档案、资料; 3.抢救已受损的档案、资料。
本预案所指灾害为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故两大类。自然灾害包括:台风、龙卷风、风暴潮、暴雨、冰雹、山洪、雷电、地震、地质塌陷等;突发性事故包括: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崩溃和火灾(包括:设施设备故障、库房线路老化或短路引起的火灾以及蓄意纵火、爆炸)等。上述灾害如果对市局(公司)的馆藏档案、设施、设备、人员造成威胁,出现险情,应及时组织进行抢救。
(4)实物;(5)短期文书档案;(6)图书资料;(7)其它。
公安消防、水文、气象、地震、人防等部门联系,建立有关突发性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及时沟通信息,并按要求做好灾情预警工作。
消防器材应每年检查(更换)一次,并与相关科室配合,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库房管理人员应对库房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 六、应急行动
和重大灾害三种情况。
1.一般性灾害的操作步骤
(1)凡发现库房内任何部位有烧烤异味或库房屋顶地面漏水等异常现象,每个人都有责任立即告知周围其他人,共同查找险源。如果险情不大,自己能处理的,除发出警报外,要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迅速扑灭险情。
(2)报告领导。
(3)查明原因,堵塞漏洞,彻底解决问题。 2.较大灾害的抢险步骤
凡发现档案库房灾害险情比较严重,搞不清虚实、或估计依靠自身力量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发出警报,呼叫抢险救灾工作队全体人员参加抢险。有关责任人指定专人迅速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拨打消防电话及抢险救灾有关的外界联系电话,明确受灾地点;
(2)打开通往险区的通道大门;
(3)通知门卫保安人员,保证大门畅通,为消防车的靠近做好准备;
(4)消防队到来之后,应及时简单介绍险情,一切听从消防人员的指挥;
(5)发现库房进水时,应立即通知安全科或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查找原因,排除隐患,堵塞漏洞,并先利用现
有人员采取一切排水措施,以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 3.重大灾害的抢险步骤
发生危害档案,同时又威胁到人身安全的灾害,如雷击、地震、火灾、洪灾,库房崩塌等,可按上述较大灾害抢险步骤进行排除。同时涉及人员伤害时,要兵分两路:一路应及时将受伤人员迅速转移到就近医院进行抢救,一路抢救档案资料;如险情危及到供水、供电、通信、热力及污水管线等,又自身不能处理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抢险工作。
凡在工作时间以外,如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出现灾情时,门卫保安人员及带班领导为直接救灾责任人,其责任是:
知局领导或其他责任人,抢险救灾工作队员接到求助电话后应迅速到达指定地点;
为了进一步做好档案安全工作,切实防范和妥善处置档案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防止各类自然灾害对档案可能造成的损害,提高对各种险情的应急救援能力,达到快速有效救援,减少损失的目的,根据《档案法》的规定,特制定此预案。
档案安全应急演练方案篇六
1.1目的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切实提高保障生态安全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森林防火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林业发展的决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与政策制定本预案。
1.3遵循原则
1.3.1以人为本。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居民与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与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与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上级前线指挥部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前线指挥部可以指定指挥员具体指挥扑救工作。
1.3.3分级管理。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处置模式,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森林火灾管理组织体系。
1.3.4分片扑火。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扑火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线指挥部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1.3.5驻深武警xx独立指挥。根据武警xx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灭火任务时,驻深武警xx设立相应的前线指挥部,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
1.4现状
随着我市森林保护政策的完善,生态公益林与各类公园的建设,林区内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秋冬季节雨水较少,风高物燥,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恶劣气象条件。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激发了人们向往大自然、亲近大自然的热情,致使参与登山与野外活动的人员大幅度增加,人为森林火灾隐患增大。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深圳市的`重、特大森林火灾;或需要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参与指挥协调;或经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授权,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5.1发生森林火警与一般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有关部门直接处理。
1.5.2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属于区与区交界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或经济损失巨大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与林区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需要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负责处置与管理我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指挥中心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是森林防火专业应急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相关法律与法规的实施;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掌握火情动态,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农林渔业局。
2.2组织体系框架
2.2.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农林渔业局局长,市城管局分管副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深圳警备区副司令员,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成员单位:市农林渔业局、市应急指挥中心、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气象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电信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深圳警备区、武警六支队、武警七支队。
2.2.2市属相关部门职责
市农林渔业局:执行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提出并研究审定森林火灾事故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救灾队伍做好处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查处火灾起因,协助维护火场治安秩序;评估灾后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拟定事故调查报告并报相关单位。
市应急指挥中心: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决策服务,统筹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与指挥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城管局:积极做好管辖范围内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并协助市农林渔业局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与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与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市公安交警局负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应急保障措施。市公安消防局要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市民政局:当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灾民临时安置与生活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及时拨付发生森林火灾所需的应急资金与慰问奖励资金。
市交通局:保证扑火物资与增援人员快速运输。
市卫生局:当发生森林火灾造成有关人员伤亡时,要求市急救医疗中心(120)组织救护人员赶赴火场,并做好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伤员救治等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与火险警告信号;在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时,通过移动监测系统提供火灾现场附近的气象要素实况与未来气象条件预测,在有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密切配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做好通讯保障工作,为发生森林火灾事故提供通讯保障,以各级扑火救灾指挥机构、现场扑火救灾指挥部为保障目标,依靠现有的通讯手段与保障能力予以实施。
市外办:当山火扑救需要境外增援时,要及时组织好外事联络工作。
2.2.3区扑火指挥机构职责
根据火灾发展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积极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并在扑火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与实施扑救方案,组织扑火人员,用最小的代价尽快扑灭山火,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与经济损失。
3预测与预警
3.1信息监测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的卫星监测系统与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火场火情监视,及时发现火点。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评估与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尽快报告前线指挥部,必要时,派员赴前线指挥部进行现场服务。
3.2火情报告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火场综合情况,即火灾的位置、过火面积、采取措施、发生时间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火灾情况,由市农林渔业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签后,分别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与市应急指挥中心。
3.3预警级别
按照影响森林火灾的因素,如温度、湿度、降水量、风力等气象因子与林下可燃物载量、树种类别、树龄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门与气象部门根据上述情况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与火险警告信号,第一级要求注意森林防火,第二级要求防止森林火灾,第三、四级要求严禁林区用火。
森林火灾等级分为四级,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为ⅳ级,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为ⅲ级,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的)为ⅱ级,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为ⅰ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与红色表示。
以上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与火灾等级通过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发布,必要时采取人工手段传递预警信息。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区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处置森林火警、一般森林火灾;街道办事处负责森林火灾(警)先期处置;居委会负责火情收集、森林防火宣传等工作。
4.2基本响应程序
4.2.1扑火注意事项
4.2.1.1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与火情发展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与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地形、天气与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4.2.1.2现场指挥员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
4.2.1.3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公安消防队、武警xx、民兵应急分队为主。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深圳警备区与驻深武警xx及其他扑火力量增援。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孕妇、初中学生、小学生参与。
4.2.2基本程序
4.2.2.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接到森林火灾事故的报告后,应启动以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公安及区事件主管单位为主体的先期处置机制,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
4.2.2.2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应综合起火地点、时间、原因及火场范围、天气形势、扑救组织等情况,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与市应急指挥中心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应急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各成员单位按照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
4.2.3扩大应急
4.2.3.1根据火场态势,需要增加扑火力量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他区的扑火队伍与物资实施跨区增援。原则上以各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驻深武警、xx为辅;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低火险区增援为主,高火险区增援为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当时各地火险程度与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各区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2.3.2当需要深圳警备区与驻深武警xx增援或跨区调动森林消防队员增援时,由发生火灾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与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深圳警备区与驻深武警xx接到命令后按照有关规定下达作战任务。
4.2.3.3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运输。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3指挥与协调
因重、特大森林火灾处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启动《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12个基本应急组中的若干组,及时参与火灾扑救工作。需要省、国家森林扑火力量参与的,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提出,由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协调。
4.4新闻报道
深圳市森林火灾新闻报道原则上由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组把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后方可报道。有关新闻单位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必须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4.4.1对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的现场采访,由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局统一组织。
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新闻稿件(包括电视新闻)要经过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组的核实,由省林业局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林业局再统一发布消息。
4.4.2森林火灾对外报道,由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涉外联络组确定。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不得自行向境外发布消息。
4.5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明火扑灭后,留守足够人员,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善后处理组继续密切关注火情。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利用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对卫星云图反映的热点像素初步评估火场面积。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成林蓄积量、幼林株数、物资消耗、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等情况。
对灾民的疏散、抢救、安置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市与区民政部门负责。
5.2社会救济
市民政局与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组织好红十字会、义工联等社会团体与国际性慈善组织的社会救助工作,妥善处理灾民安置与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5.3保险
建立扑火人员的人身保险制度。根据各保险机构开设的适合深圳突发公共事件特点的险种,确定合理保险费率,并依据合同及时理赔。
5.4火案查处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特区内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督促龙岗、宝安两区森林派出所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并将调查报告提交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与市应急指挥中心。
5.5工作总结
各成员单位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情况。
5.6表彰奖励与惩处
根据调查报告,市委、市政府与各区委、区政府对在处置森林火灾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与个人给予奖励与表彰。市、区纪委与监察部门对处置森林火灾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与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保障措施
6.1通讯与信息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部门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与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通信设备与通信指挥车。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6.2现场救援与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应及时运送现场救援与工程抢险装备。
6.3应急队伍保障
扑火力量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由市、区、街道办森林消防队伍与市公安消防队为第一梯队;驻深武警、xx为第二梯队;经过训练的扑火力量为第三梯队。各级政府要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扑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保证供应足够数量、功能齐全的交通运输工具,并建立健全有关交通运输单位相应的应急机制及保障措施。
6.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明确承担医疗卫生保障的单位,储备足够的技术力量与医药物资,保证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受伤的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治。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制定发生森林火灾时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与行动措施等,同时配备足够的后备力量,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随时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6.7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都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与装备,并按规定进行维护与保养,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时的扑火物资供应。
6.8经费保障
6.8.1处置森林火灾所需财政经费,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拨付渠道予以解决。
6.8.2各级政府要将森林防火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与机具、设备的更新换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加快建设步伐;将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森林防火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实保障。
6.9社会动员保障
在全社会范围内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宣传与动员,使“保护森林、注意防火”成为全社会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做到群防群治。
6.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市、区民政部门要开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紧急避难场所。
6.11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降雨等技术保障;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林业院校与森林防火科研机构的森林防火专家咨询灭火技术或请求现场指导。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的全面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宣传培训与演习
7.1公众宣传教育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社会公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大力宣传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用山火典型案例引导与教育群众;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与以森林景观为主的风景旅游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加强对入山人员的防火宣传;加强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深入基层种养户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自觉遵守。
7.2培训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开展一到两次扑火指挥员与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与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演练与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与扑火作战能力,普及人民群众避火安全常识。同时,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与武警xx要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力量。
7.3演习
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演习。各区及森林防火任务较重的街道办事处也要按各自的预案进行演习,提高各级森林消防队伍的实战技能,掌握一整套适合本地区扑救山火的方法,增强扑火救灾能力。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指导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制定当地扑火预案的基本框架。在实施过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8.2解释
本预案具体条款内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档案安全应急演练方案篇七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迅速消除档案突发灾害事件,确保总监办档案资源安全,根据国家档案局《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总监办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预防为主、档案为主、应急联动。
本预案中所指灾害为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故。自然灾害包括:水灾、地震等。突发性事故包括:火灾、档案丢失、档案被盗、档案泄密、档案电脑系统崩溃。上述灾害如对管理处档案造成威胁,出现险情,应及时组织抢救。
总监办成立档案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和抢险救灾工作队,领导小组挂靠办公室,负责部署、检查档案安全工作;宣布应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全面指挥调动应急工作队,调配应急资源,按程序实施应急抢险。
组长:杜宗民,辛秉荣成员:高俊峰,崔勤书,吕海运,孙明东,崔秀英
抢险救灾工作队:综合部人员、试验室人员、值班人员。
(一)采取最有效措施消除对档案资料的安全威胁。
(二)保护未受损的档案资料。
(三)抢救已受损的档案资料。
(一)重点区域:
1、档案库房;
2、综合部;
3、试验室办公室。
(二)抢救顺序:
1、文书档案(先永久,后定期);
2、会计档案;
3、技术档案;
4、声像档案;
5、电子文件档案;
6、实物档案;
7、档案目录和检索工具。
(一)建立健全灾害应急培训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定期组织安全应急演练。
(二)健全与公安、消防等专业队伍的联动机制。当灾害发生时,能够协助专业部门开展自救互助,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三)抢险救灾小组成员应熟悉抢险岗位、职责及救灾设备存放位置、使用方法。
(四)要完善抢险救灾器材配置,保障后勤供给。消防器材应每年更换一次,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五)档案存放区域均应配备两套钥匙,一套由档案员使用,另一套由办公室主任保管以备急用。
(六)每半年安排专业人员对档案室各类仪器进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转。
(七)档案存放区域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八)档案库房实行专人管理,非库房管理员未经允许不得出入库房。
(九)库房管理员对进、出库房的档案要逐卷清点,加强对利用档案的"监控,利用完毕应及时检查,归还上架。
(十)选择安全可靠的档案软件系统和存储设备,建立档案电子数据备份系统,对于重要数据要实行实时备份。
(一)一般性灾害操作步骤
1、发现档案存放区域有被烧异味或墙面、地面、暖气漏水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查找险源。如险情不大,能自行处置的,要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迅速排除险情。事后,将发现险情及排除情况上报,查明原因,堵塞漏洞。
2、发生虫害、鼠害时,库房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对档案进行消毒、杀虫灭鼠处理,防止交叉感染;对受损档案及时进行修复,并将情况及时上报。
(二)较大灾害操作步骤
1、较大火情
(1)发现火情立即发出警报,提醒灭火和疏散,同时切断电源,向领导小组汇报。
(2)抢险救灾队利用附近的移动消防器材进行灭火,同时拨打消防报警电话,明确说明受灾地点。
(3)在可能的情况下,组织实施档案资料抢救搬运工作。发生小范围局部火情时,转移至同楼层安全区域;火情严重时,转移至室外安全区域。档案转移应由专人负责。
(4)及时向消防人员介绍险情,一切听从其专业指挥。
2、较大水情
(1)发现进水情况,应立即通知领导小组,同时迅速切断水源,立即启用工具、设备排水。
(2)迅速组织人员查找原因,堵塞漏洞。
(3)领导小组视档案存放区域进水情况,确定档案转移处置意见,立即组织实施。档案转移由专人负责。
(4)当遇强降雨时,库房管理员必须及时检查库房渗漏情况。发现严重渗漏,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派专人抢修和维护,库房管理员负责渗漏范围内的档案处置。
3、档案被盗、泄密
(1)应及时保护案发现场,向领导小组报告。
(2)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提供破案线索。
(3)档案员提供准确的失窃、泄密档案种类、数量等情况。
(4)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总结改进。
4、档案主机崩溃
(1)通知监控中心技术人员,最大限度抢救档案数据。
(2)联系档案软件维保单位维修更新,进行软件恢复,数据导入。
(3)查明原因,及时总结改进。
(三)重大灾害操作步骤
发生威胁档案安全,同时又伤害人身安全的灾害,如雷击、地震、库房崩塌等重大情况时,可按上述较大灾害抢险步骤进行排除。若险情危及到供水、供电、通信等自身不能处理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抢险工作。
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如双休日、节假日时间出现灾情,值班人员及带班领导为直接救灾责任人,其责任是:
(一)迅速拨打电话报警。
(二)电话通知处领导或其他责任人。
(三)工作队员接到救助电话应迅速到达指定地点。
(四)在不危害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阻止灾情。
(五)在公安、消防、供电及其他抢险人员到来后,及时指明灾险部位。
(六)抢险结束后,报告灾情情况。
(一)抢救能够补救和修复的档案、资料。
(二)将灾害发生原因、造成损失及处理结果迅速上报。
(三)根据情况对抢险救灾有功人员进行表彰,对有关事故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