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全设备管理制度(通用11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安全设备管理制度篇一
一、电气设备清扫:
l、清扫必须全部停电并由两人以上进行。容性设备在验电证明电源已断开后,要进行放电。
2、现场要明确负责人,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负责人要求去做,负责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现场。
3、清扫周期:每月一次。
4、清扫内容:除尘;检查接点、触点烧蚀情况;信号、仪表指示装置;液位控制装置;传动机构等。
5、清扫结束后要由负责人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确认设备无问题,现场无遗留工具,人员离开工作现场后再指定值班员合闸送电。确认被清扫的设备已正常运行后与值班人员交接清楚方可离开现场并由负责人填写记录。
二、电气设备检修:
l、设备发生打火、闪络、发热、异响、机构失灵、信号仪表指示异常等情况,应及时退出运行进行检修。
2、检修现场要明确负责人、监护人。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负责人要求操作,监护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现场。
3、停电时要严格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中停电验电程序进行,容性设备放电后方可工作。
4、监护人的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并要认真执行《电气设备安全工作规程》中的工作监护制度。
5、检修完毕,要清理现场,验点工具,对检修的`设备做必要的测试后方可通电运行。待检修负责人与值班人员共同确认正常后,检修人员方可离开现场。并由检修负责人填写检修记录。
安全设备管理制度篇二
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3、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确定设备“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2)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3)做好设备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状况良好。
5)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6)保持设备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1、生产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设备日常保养记录表》上。
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组织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并在《设备维修登记表》上作好记录。
4、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设备己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有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在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的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2、设备报废手续
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部确认并签署意见。
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部审核,经副总经理批准、移交财务部办理报废结算手续。
3、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的。
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不能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行。
七、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记载设备一生全过程的状态。按照设备选购,设备维护保养、检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要填写规定的管理表格或图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存盘保存。
安全设备管理制度篇三
该制度明确了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在制定此制度时,要以电梯的安全运行管理为宗旨,将岗位人员在驾驶和维保电梯的当班期间应该做什么工作及达到的要求进行具体化、程序化。对电梯的日常检查、维保、定期检修以及紧急状态下应急处理的程序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所以,电梯的完好状态和使用管理都比较好。
对于多班运行的电梯岗位,应建立交接班制度,以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交接的内容、方式和应履行的手续。应做到以下内容:
1、交接班时,双方应在现场共同查看电梯的运行状态,清点工具,备件和机房内配置的消防器材,当面交接清楚,而不能以见面打招呼的方式进行交换。
2、明确交接前后的责任。通常,在双方交班人签字后再出现的问题,由接班人负责处理。若正在交接事电梯出现故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但接班人员应积极配合。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3、在电梯出现故障时,如人员不够,已下班人员应在街道通知后尽快赶到现场共同处理。
1、非岗位人员未经管理责同意不得进入机房
2、机房内配置的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放在明显部位,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3、保证机房照明、通讯电话的完好,畅通。
4、经常保持机房地面、墙面的清洁及门窗的完好,门锁钥匙不允许转借他人,机房内不允许放易燃易爆物品。
5、保持室内温度5-40度范围内,可适当安装空调以满足。
6、注意防水,防鼠的检查。
7、注意电梯电源配电盘的日常检查,保证完好。
8、保持通往机房的通道、楼梯间的畅通。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性保养和定期检修的具体内容、时间及要求,作出计划性安排,避开电梯使用的高峰期。
电梯是建筑物中的大型重要设备之一,应对其技术资料建立专门的技术档案,进行分门别类的妥善管理,以便备用。
安全设备管理制度篇四
1、承租单位如租用出租单位的特种设备,必须与出租单位签订租赁协议,承租单位一经使用,就确认完好。
2、承租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规定要求,并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安全合格证、使用许可证和年度检验合格证,方可投入使用。
3、承租单位在入驻时,应将有关使用特种设备的情况,如实向出租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4、承租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到按月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对安全附件进行检测,取得检测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合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做到按期复训。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特种作业设备安全基本要求及安全措施。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过程。
2、内容
2、1特种作业设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技术鉴定,定期检查,保证一定的备件储备。维护保养应采用预防性保养。购置时必须进行技术论证。档案齐全,确保完好率在95%以上。
2、1、1特种作业设备购置必须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2、1、2特种作业设备的使用、保养、管理落实到具体人员。
2、1、3特种作业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保养。
2、1、4特种作业设备必须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规定。
2、1、5特种作业设备的关键零件要保持一定的储备。
2、1、6特种作业设备的档案要齐全,图纸、资料,使用检查、维护记录完整。
2、2设备的检查及维修
2、2、1定期检查
2、2、1、1每月对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2、2、1、2每半年对闲置、封存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2、2、1、3每年对所有设备检查、鉴定一次,并做记录。
2、2、2设备定期维修
2、2、2、1由设备操作者对设备进行使用前和使用后保养。
2、2、2、2每季度以操作者为主,对设备按保养规定内容例行保养。
2、2、2、3每年按年度维修计划对设备进行维修。
2、2、2、4维修保养情况应保持记录。
2、2、3持证上岗
2、2、3、1特种作业设备凭公司或国家、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进行操作,无操作合格证不得上岗进行操作。
2、2、3、2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2、2、3、3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证由主管部门对所持有人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放,工作变更、调动后,操作证由主管部门负责收回。操作合格证的发放、回收应有记载。
2、2、3、4特种作业设备操作人员离岗满三个月,返岗必须进行复工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领证上岗。
安全设备管理制度篇五
一、机械设备安装应按照有关技术资料和出厂说明的规定进行安装,安装前应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安装队长、技术员、安全员在现场指挥安装。
二、经过大修改造,重新组装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装置试验,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不准使用。
三、机械设备的采购、租赁,设备的技术资料、说明书、维修后的检验和试验,由设备管理处负责管理。
四、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做到精心保养,正确操作,合理使用,并做到四懂、三会、二精,即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会排除故障、精心保养、精心操作。
五、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端正服务态度,保证作业质量,并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如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以确保设备和操作人员的安全。
安全设备管理制度篇六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管理方针
保证设备正常完好为企业的生产提供最优的技术装备,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在最佳的物质技术基础之上,以获得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设备综合效率最高。
2.设备管理机构和职责。
2.1设备管理由分管生产副厂长全面负责。
2.2分管副厂长的职责是:
2.2.1负责考核设备完好率和设备利用率;
2.2.2负责审核设备定期保养、维修和大修计划并监督实施;
2.2.3负责审核设备更新和增置计划;
2.2.4负责建立健全设备使用管理与维护制度;
2.2.5负责加强设备基础管理工作。
2.3设备管理日常工作由设备科或专、兼职设备管-理-员负责。
2.4设备科或设备管-理-员的职责是:
2.4.1掌握设备市场信息和本厂设备技术状态,根据本厂生产需要,提出并编制设备更新和增置计划,经分管副厂长同意实施设备的购置。新置设备确保性能先进、质量优良,并且有较高的可靠性、维修性和经济性指标。
2.4.2对新购置的设备进行开箱验收和安装调试验收,严把质量关。负责做好设备运行初期的使用和保养,以及信息反馈工作。
2.4.3编制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规范,监督设备的安全和正确使用。
2.4.5编制设备定期保养、维修和大修计划并负责实施。
2.4.7建立主要设备档案,一机一档;
2.4.8监督设备运转记录的填写和完好率、利用率的统计;
2.4.9完成厂长交办的设备管理的其它日常工作。
3.设备分类与编号
3.1凡本厂购置的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生产设备、检测仪器和设备、辅助性生产工具均列入设备管理范筹。
3.2本厂设备共分五类:
3.2.1型材切削加工设备;
3.2.2辅助设备;
3.2.3焊接设备;
3.2.4检测仪器和设备;
3.2.5辅助性生产工具;
3.3设备编号方法;
3.3.1本厂设备编号采用两节编号方法。第一节号码用三位阿拉伯数字代表设备分类,第二节号码代表设备顺序号。
3.3.2设备编号的标记如下:
a b c————d
b————设备中类,附件1设备分类表。
c————设备小类,附件1设备分类表。
d————顺序号。
例如编号012—1是指型材切削加工设备下料锯中的第一台双头锯。
4.设备的购置与入帐
4.1根据本厂生产需要,由车间或设备管-理-员提出设备更新和添置要求。
4.2设备科或设备员根据车间的要求进行考察,综合考虑设备的先进性、可靠性、维修性和经济性指标,提出购置计划,报分管副厂长审核。
4.3审核后的设备增置计划报厂长批准。
4.4由厂长主持与设备供应商签定设备购买合同。
4.5设备进厂后,由设备科或设备管-理-员会同技术科对设备进行开箱验收,检查设备的外观,检查备附件是否齐全,随机技术文件是否完整。
4.6设备科或设备管-理-员参与设备的安装调试,完成后,设备科或设备管-理-员会同技术科对设备进行安装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报告,按规定分类编号入帐。
5.设备的安装、试车和投产
5.1设备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5.1.3准备安装时所需的物资器材、工具、测量仪器、润滑材料等;
5.2设备的安装
5.2.1设备平面布置图由车间、技术科和设备科共同提出,报分管副厂长审批。
5.2.2设备安装必须按批准的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
5.2.3安装设备的基础必须按照设备说明书上规定的要求建造。
5.2.4设备装牢在基础上之后,应将所有污物、水迹、铁屑、防锈油清除干净,所有在安装时进行装配(或组装)的零部件,必须清洗干净,并涂上规定的油脂,特别应注意接合面和滑动面的清洁度,但设备上的密封、铅封和技术文件中规定不得拆卸件,不准拆卸清洗。
5.2.5设备零部件以清洗装配好之后,应将所有的润滑部位按规定加注润滑油脂,然后用手转动各运动的零部件,要求轻松灵活,没有阻碍、震动和运动方向错误等反常现象。对于某些大型设备,人力无法搬动时,可使用适当的工具,但应缓慢及谨慎地进行。
5.2.6电气部分的安装,要求安全、准确、可靠。
5.3试车
试车应按设备说明书要求进行。注意以下几点:
5.3.1在设备机械部分试运转前,其电气部分(包括电机、示警及信号装置),应先行试运转。电机试运转前,先不要挂上皮带,待接上电源确定电机旋转方向正确后,再挂上皮带,并适当张紧。
5.3.2设备在试车前应装好防护装置,清理设备上不必要的物件,确保安全。
5.3.3在设备润滑面上要多次涂油,各润滑点应保持足够的润滑油。
5.3.4试车时空转1小时,注意温升变化。试车应从部件开始到整机逐级运转。
5.3.5开始启动按钮时,应先点动数次,观察各部位动作无误后,方得正式运转,并由低速成逐渐增至高速。
5.3.6试运转中如发现有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和检查修理。
5.3.7试车中润滑、液压系统和冷却或加热系统各管道畅通无阻,阀件和机构的动作正确、灵活、可靠、无漏油现象。
5.3.8试车结束后,断开动力源,消除压力和负荷,复查主要部分的配全和安装精度,检查紧固部分,清理现场,整理试运转记录。
5.3.9对照设备出厂检验证书的项目,逐项认真检查。如发现不合格,立即向制造厂反映,要求原制造厂派员协助排除不合格现象,并追究责任,赔偿损失。试车检验证书和记录应归入设备档案。
5.4验收和交用投产
5.4.1移交生产的设备,由设备科在试车合格的基础上组织车间和技术科作安装质量、几何精度检查、负荷试车等工作。
5.4.2符合要求后,填写设备交用验收单,经设备科和车间负责人签字,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5.4.3交接时,随机附件和专用工具,要同时移交给操作人员。
5.4.4随机文件交接中产生的文件统一归入设备档案。
5.4.5新设备交付使用后3~6个月内,设备科组织有关人员作精度复查和调整。
6.设备的使用管理
6.1每台设备必须建立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
6.2每台设备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定人定机或定人管理。
6.3主要设备必须建立当班运转记录。
7.设备的维修与定期检验
7.1设备维修分日常维修和事故维修二级。
7.1.1日常维修的内容是:清洁紧固调整润滑和防腐,简称“十字”作业。
7.1.2事故维修指出现故障进行专业维修。
7.1.3日常维修由操作者进行;事故维修由专业人员或委托外单位进行。
7.2事故维修应经过专人检验填写维修申请书,经分管副厂长批准进行。
7.3维修后的设备应由专业人员与操作者进行试车检验合格方能开车。
7.4维修卡连同试车单一并存入该机档案。
8.设备的事故管理
8.1凡由于不正当使用造成的设备故障损坏的均称为设备事故。
8.2属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性设备损坏不属于设备事故。
8.3设备事故分三个等级
8.3.1一般事故:设备直接价值损失在300元及以下者;
8.3.3重大事故: 设备直接价值损失在1000元以上者;
8.4事故的处理
8.4.1一般事故由班组处理并报车间备案;
8.4.2大事故由车间处理并报厂领导备案;
8.4.3重大事故由企业处理。
8.5事故的处罚。
9.设备的处理与报废
9.1设备的处理与报废权限在厂长。
9.2需要处理的设备应由设备科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意见,并估计价值经由厂长批准进行。
9.3需要报废的设备要提足折旧费,估计好残值,由厂长批准并在财务进行资产销帐。
9.4报废设备残骸应交物质回收部门处理。
10.设备档案管理
10.1凡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均列入立档范围。
10.2双角锯、角缝清理机,v型锯、四角焊机、双轴仿形铣、玻璃压条锯、计算机管理系统等重要设备,要一机一档分别存放,其它设备分类存档。
10.3档案内容
10.3.1设备装箱单。
10.3.2使用说明书。
10.3.3有关技术文件(如简图、零件表、附件表)。
10.3.4开箱验收单。
10.3.6试运转记录。
10.3.7维修保养记录。
10.3.8运转记录和年度汇总表。
10.3.9改造记录。
报废处理申批文件。
10.4档案由专人存放,借阅要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10.5设立设备档案目录表,以备查。
为保证项目部施工生产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项目部的施工目标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内容,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项目部的主任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设置质量安全科和物资装备科两管理部门全面负责项目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xxxx同志,各科室、中队(包含协作队伍自有设备,参照此本管理制度管理自有设备)、各类人员的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如下(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制定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级人员的责任制,但必须包括有关项目部主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制
1、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部主任的岗位职责:
项目部的主任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措施,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负责项目部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2)物资装备科和质量安全科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在项目部主任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3)特种设备相关使用部门及负责人员岗位职责:
在项目部主任领导下,配合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对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落实项目部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明确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保、检验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并协助安全部门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
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确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按照项目部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
(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部或协作队伍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项目部承建工区内使用的压力容器(空压机)、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由物资装备科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项目部(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项目部质量安装科牵头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五)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项目部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5.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质量安全科备案。
6.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7.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质量安全科。
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质量安全科牵头向工程所在辖区设区的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办理注销手续。
9.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各单位应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
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10.项目部质量安全科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11.项目部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使用管理不善、设备隐患较多,给项目部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项目部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三、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各设备使用部门应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本制度。
(一)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二)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三)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
(四)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
(五)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数。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设备维修质量高低,取决于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各使用单位应加大维修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的力度,使其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才能满足项目部硬件设施设备不断更新的技术要求。
(六)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
如果达到了应急预案的预警要求,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得到有效处理,防止故障扩大。
上述安全管理制度请各设备使用单位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并依据有关要求贯彻落实。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设备管理制度篇七
1.非专业电器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器设备。
2.各操作人员操作各种电器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听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3.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证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
4.全体教师应重视电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用电的合理化建议。
5.专业电工必须认真执行电器工程安装标准的各项规定,严禁违章作业。
6.各部门的配电盘及总闸所控制的负荷标准应清楚准确,安装的插座烧损后绝不允许继续使用。
7.未经允许,严禁使用大功率的电热器。
8.照明线路不能在暖气、水管上铺设。
9.学校防火小组两个月检查一次各部门的安全用电情况,发现故障、隐患由防火小组下整改通知单,限期改进,过期不改,学校有权采取措施。
安全设备管理制度篇八
1.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2.人员培训,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3.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3.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6.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如下项目的检查。(1)、安全附件;(2)、安全保护装置;(3)、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
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规范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8.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特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10.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1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安全设备管理制度篇九
第一条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部令第12号《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六)机械防盗锁包括防盗安全门专用锁、汽车防盗排档锁;(产品代号06)
(七)楼寓对讲(可视)系统包括楼寓对讲系统、可视对讲系统;(产品代号07)
(八)防盗安全门包括防盗安全门、金库门;(产品代号08)
(九)防弹复合玻璃;(产品代号09)
(十)报警系统视频监控设备包括视频入侵报警器、报警触发的视频监控系统、报警传输的视频监控系统。(产品代号10)
第三条 对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实行三种管理制度:
(三)实行生产登记制度的产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技防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实施。适用于在国内生产并销售的所有生产企业。在安全认证制度未实施之前,除采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外,目录公布的其他产品均实行生产登记制度。 根据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技术及市场发展的具体情况,对产品所实行的管理制度可以调整。自某种产品的管理制度实施之日起,原管理制度自动废止。调整产品的管理制度,应提前三个月正式公布。
第四条 实行生产登记制度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经公安机关批准生产登记的,发给生产登记批准书。生产登记批准书采用全国可识别的编号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产品代号、顺序号组成: × ×× ×××× 顺序号 产品代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 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为1个汉字;产品代号为2位数字,按《目录》规定的产品全国统一编号;顺序号为生产登记批准书的顺序号,为4位数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技防管理部门编号。 例如:由广东省某家企业生产的可视对讲系统在向广东省公安厅申请生产登记,并获得批准后,该产品的生产登记批准书的编号为: 粤 07×××× 获取生产登记批准书的企业应在其出售的产品或产品说明书中注明生产登记批准书编号。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生产登记的产品,禁止生产和销售。
(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安防产品,以公安部北京、上海两个安防质检中心出具的委托检验报告为依据。
第六条 生产登记的审批程序
(二)生产登记的复审 省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地市级公安机关报送的企业生产登记申请书及其它申请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完成复审。复审主要是审查企业申请的产品是否属于《目录》限定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复审合格的,做出批准登记决定,并颁发生产登记批准书,生产登记批准书应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印章,由地市级公安机关(直辖市可由市公安机关)交给申请企业。生产登记批准书按所申请的产品型号颁发。复审不合格的,做出不批准登记决定,并将不批准登记决定和理由书面通知地市级公安机关,由地市级公安机关(直辖市可由市公安机关)通知提出申请的生产企业。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在申请书中填写复审意见,连同企业申请材料一连存档保存。
生产登记申请书(附件一)和生产登记批准书(附件二)由公安部统一印制。
第七条 对于已获生产登记批准的产品及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技防管理部门应将企业名单及时报公安部技防管理部门,公安部技防管理部门汇总后通报全国并定期在新闻媒介上公布。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年检登记表(附件三)由公安部统一制定。
第九条 销售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进行进货验证,验明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或安全认证证书、标志或者生产登记批准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由生产企业自行印制,合格证书上应注明生产许可证或认证证书或者生产登记批准书的'编号。 各级公安机关技防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销售企业的执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十条 公安机关技防管理部门对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日常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检查生产企业、销售企业所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是否具有生产登记批准证书、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生产企业变更情况、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证书的无证查处。
第十一条 对违反生产登记制度企业的处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技防管理部门执行,具体由哪一级公安机关技防管理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自行决定。对有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需报省级公安机关技防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在对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实施行业监督管理的工作中,各级公安机关技防管理部门应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公开办事程序,热情服务,创建文明窗口。严禁以权谋私,违纪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由公安部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市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区的安全技术防范。
第三条 市公安局是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主管部门。各级公安机关应做好安全技术防范的宣传、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本规定所称安全技术防范设施,是指预防报警、视频监控及其附属设备,安全防盗门(舍楼寓对讲系统)、防盗锁及其它安全防范报警产品。
第五条 下列部位、场所应安装使用安全技术防范设施:
(一)存放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菌种、放射性物资的库(柜)及场所;
(二)保管政治、军事、经济、技术等机密资料档案,珍贵文献的档案室(馆);
(四)存放、展览、销售重要文物、珠宝、金银饰品、精密仪器和贵重金属的场所;
(五)仓储、经营重要物资和贵重高档商品的库房和营业场所;
(六)集中生产、贮存贵重稀有金属、尖端仪器的场所;
(七)各种机动车辆;
(八)农田电力设施;
(九)其它需要安装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场所和部位。
第十条 下列设施的设计方案和安装工程由市公安局审批、验收:
(一)区域性防盗报警网络;
(二)无线电防盗报警设备;
(三)造价为五万元以上的技防工程。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和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设备管理制度篇十
为正确使用设备,使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结合石窑店煤矿实际情况,制定石窑店煤矿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1. 对设备操作者要求
(1) 设备的操作者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取得操作合格证,持证上岗。
(2) 设备操作者应熟知“三知四会”(知道设备结构、知道设备性能、知道设备安全保护原理,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3) 设备操作者应掌握一些润滑基本常识,所操作的设备注油部位、润滑油脂牌号、润滑油注油量、注油周期等知识,切实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4) 设备操作者应责任心强,做到“五严格”(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5) 设备操作者在操作和运行中应注意力集中,精心操作,发现异常问题立即停机检查。设备日常运行情况应及时向维修工和队部通报。
2. 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1) 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现场工作条件,搞好环境卫生和设备卫生,创造整洁、通畅的设备运行环境。
(2) 根据设备使用和维护的要求,配备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确保其灵敏可靠,并按照石窑店煤矿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试验。
(3) 对大型固定设备配置必要的监测诊断仪器、仪表和提供必要的检修场所,并对监测诊断仪器、仪表定期校验,确保准确可靠。
3. 建立健全必要的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1) 建立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设备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建立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应包括的内容:
a. 设备的主要性能和最大允许负荷;
b. 正确的操作方法和操作步骤(启动、停车顺序、操作注意事项);
c. 设备运行过程应注意事项;
d. 设备的记录填写要求;
e. 设备的清扫、润滑、维护保养、检查方法等基本要求;
f. 操作者和维修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g. 操作者和维修者应遵守的规章制度和相关规定;
h. 设备与人身的安全注意事项。
(2) 建立交接班制度
对重要的运行设备必须实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由设备操作人员执行,在交接班时,应与日常设备检查结合起来进行交接班设备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a. 交班人对接班人能否胜任工作要求进行检查;
b. 接班人对交班人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c. 交接班人员共同对设备卫生、环境卫生进行交接检查;
d. 交接班人员共同对现场存放的工器具、材料、防灭火设施等进行检查交接;
f. 交接班人员共同对设备各部位振动情况、声响情况、紧固程度进行检查;
g. 交接班人员共同试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 建立设备包机制度
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建立设备包机制度,每台设备、每个小型电器均包机到人,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包机者必须按规程规定操作使用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运行,包设备和工作环境卫生,确保干净整洁。
4. 建立设备经济运行制度
(1) 对大型固定设备,应根据设备的额定负荷确定其运行负荷,不得使设备在长期超载情况下运行。
(2) 对大型固定设备应尽可能在使它们的工况点在高效区运行,通过测试发现设备本身和系统工况点不在高效区运行时,应及时安排检查、检修。确保大型固定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3) 对采掘设备应在规定的额定值下运行,完善电机综合保护装置,确保其灵敏可靠,防止设备损坏事故发生。
(4) 根据负荷情况及时调整设备运行方式,减少空载损耗。
安全设备管理制度篇十一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二、公司购买、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部门登记。
三、对在用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厂部或班组至少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或按国家和行业有关的时间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上报公司。
四、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五、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检、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陆患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应当予以报废,并向有关监督臂理部门办理注销。
七、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安装、操作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或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
八、公司设备部门要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内窖包括:特种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使用堆护证明书等文件及安全技术资料;设备的定期检验和自查记录;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