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年终工作总结报告大全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民政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篇一
1、保障冬春困难群众生活。下拨91万元,安排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慰问18所敬老院,发放慰问棉被1100条,大米18吨,猪肉3018斤,色拉油2200斤。慰问农村特困户560户,发放慰问金12.4万元,棉被60条。春节临时救助221人次,发放救济金8万余元。
2、提高低保补助水平。保障城乡低保对象8927户16330人,城乡重残对象2442人,发放各类低保金2519万元,重残补助金524万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和180元,按照6月份、9月份和12月份城乡低保标准的25%三次发放物价补贴。
3、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印发传单20xx份,制作宣传图板6块,横幅4条。建立市、镇、村三级灾害信息员制度,确保灾情发生后能够在两小时内上报。
4、落实五保供养政策。落实五保供养自然增长机制,集中和分散五保户年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为3800元和2700元。加强敬老院管理工作,保证五保老人安全。投入资金204万元,推进“关爱工程”附属设施项目建设。
5、调整医疗救助政策。第三次修订《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标准,及时调整医疗救助平台数据,累计救助大病患者1356人次,发放救助金192余万元。低保户、五保户、重残人员全部由政府买单参加新农合。
6、实施移民致富工程。落实移民政策,发放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56万元。帮助117户移民改造危旧住房,发放补助资金175.5万元。加强移民安置村基础设施建设及“百户移民致富大户”工程,落实移民安置村基础设施工程补助170万元,移民沼气、三相电补助23万元。
1、优抚政策得到普遍落实。完成重点优抚对象、老复员军人遗孀抚恤定补标准提标,增发抚恤定补500多万元。实施“慰烈工程”,搬迁散葬烈士墓316座。为残疾军人补评残、调残、换证、补证,给80岁以上残疾军人配制了助听器、假肢等康复器材,为纪念抗战65周年,向在乡抗日老战士、抗日烈属发放了生活补助和慰问金108万元。
2、双拥共建工作扎实推进。在春节、“八一”期间,市四套班子领导带领各双拥成员单位分别对驻丰部队、军休所、农场、一关三检、老红军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慰问,在全市开展“向最可爱的人献爱心活动”,制定了新一轮部委办局与困难优抚对象(计80名)结对帮扶方案,分解为驻丰部队办理42件实事的目标任务。
3、退役士兵得到有效安置。完成了**年冬季退役士兵及**年春季转业士官的接收工作,免费培训287名退役士兵,兑现了部分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立功奖金和安置保障金310多万元,安置3名立功退役士兵。
1、村民自治活动深入推进。开展村委会换届选举调研,召开全市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动员大会,部署全市换届选举工作。根据民政部对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创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市”活动。
2、社区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围绕创建国家和省和谐示范社区,高标准高起点打造了新德和滨河两个精品示范社区,社区服务用房均达到级标准,社区公共服务大厅、老年人活动站、司法调解室、警务室、图书阅览室、会议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全部到位。
3、社区服务效率显著提升。向大龙、红花、新德和东宁等社区配发了电脑和打印机,并进行安装调试。会同市委组织部、社区工委,联合举办了一期社区工作者培训班。完善民政部门全面小康社会台帐资料,拍摄了城乡村(居)民依法自治宣传片。
1、依法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检查。认真开展了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与市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小组,重点抽查了9家社团20xx年以来的收支情况、是否设有“小金库”等
,通过重点检查,规范社团管理,促进健康发展。
2、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将发展扶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民间组织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引导、逐步规范,帮助它们完善工作机制、自律机制,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目前,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27个、社区民间组织42个。
3、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监督管理。组织会计事务所对部分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财务审计工作,针对一些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跨区域和对非社员放贷,存在着一定的金融风险,提出了今后促进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合理化建议。
4、开展争先创优。在全市新社会组织中开展“自律诚信比贡献、服务社会当先锋”的活动,加强自律与诚信建设,提高自我管理、自我运作、自我发展能力水平,增强服务社会能力,发挥其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方面的作用,引导新社会组织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1、保障孤残儿童权益。全面开展孤儿核查,完成111名孤残儿童信息系统数据输入工作,积极争取每月600元的生活标准救助孤残儿童,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组织实施“重生行动”, 将4名符合重生行动的手术对象材料及时上报省厅,安排手术治疗。
2、老龄工作不断进步。发放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8.16万元和重阳节尊老慰问金30.1万元。办理《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3.5万多份,组织46个居委会负责人参加居家养老业务培训,推进5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完成两个省级示范点的建设。积极参加省首届老年书画展并获奖。市社会福利院综合服务楼正式投入运行。老龄工作受到全国老龄委表彰。
3、福利企业运行良好。全市现有福利企业21家,在职职工总数998人,其中残疾职工人数达336人,比例为33.36%。残疾职工月人均工资达913.64元,残疾职工月人均投保额达456.59元,较好的维护了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4、切实履行救助职责。全年共接待求助人员70人次,救助68人次,其中,未成年10人次,受助人员中资助返乡的18人,护送返乡的11人。同时投入10多万元,完善站内设施,创建“全国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单位”。
5、慈善活动接连不断。召开慈善劝募大会,现场募集慈善资金432万元,认捐慈善母基金6120万元,开展玉树灾区募捐活动,募集救灾资金26万元,开展在校学生大病救助活动,救助30名患病学生。开展爱心助学活动,资助173名贫困生圆梦大学。开展万向助孤活动,资助103名孤儿读书。
6、福彩销售持续增长。通过强化宣传,抓站点建设;全面培训,抓队伍建设;明确责任,抓内部管理;培植市场,抓新品营销,福彩销售再创新高。目前,销售彩票1975万元,其中,电脑彩票1572万元,网点即开票40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9%。
1、实施地名服务工程。慎重稳妥地办理行政区划及内部调整,完成大中、新丰等4镇和友爱、建设等5村组的合并,另外,还对南新、和瑞、七灶河等6村居管理进行了的内部调整。完成各镇行政区划图的核实、修改工作,签订平安边界建设协议书,妥善处理原王港居委会部分群众和草堰镇王达银等人信访案件,维护了社会稳定。
2、提高婚姻登记水平。增加婚姻登记大厅视频投入,加强婚姻登记软硬件建设。组织婚姻登记员参加了省、xx市培训学习,应对联网条件下婚姻登记出现的新问题。加强对《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目前,办理结婚5856对,离婚977对,补领725对,出具婚姻证明1337对。
3、殡葬管理和殡仪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坚持以“优质服务、阳光殡葬”为主题,开展了“殡葬优质服务月”活动,清明期间,接待祭奠人数3万余人。殡仪馆火化遗体5527具,整容300多具。福安公墓年销售墓穴240套。
民政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篇二
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下,市民政局的支持帮助下,按照县委、政府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以持续开展“一创双优”活动作为总抓手,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认真做好了民政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推动了全县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是为进一步推进城乡低保工作管理规范化、操作程序化,我们强力推行“三级民委”工作机制和长期公示制度,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真正地做到了应保尽保。今年,我县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人均每月160元提高到18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人均每月72元提高到87元;一年来,累计为全县167990人次发放农村低保金3485.8万元;为52317人次发放城市低保金917.4万元。二是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再次提高,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400元调整为252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320元调整为1500元。同时,我局全额资助全县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一年来,共资助全县五保对象4016人,资助五保户参合资金共计20.3万元,发放五保供养资金802.3万元,23393人次。三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全市率先实行同步结算,帮助困难群众缓解医疗难问题,一年来,累计发放救助资金355.8万元,救助3216人次。
2、优抚安置及军休工作稳步推进。一是今年我县全面提高了全县优抚对象在定点医院就医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截至目前,为190余名优抚对象发放医疗补助10万多元。二是为进一步缓解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的实际困难,依据民发[xxxx]27号、民办发[xxxx]3号文件和省市有关通知精神,我局认真完成了428名烈士子女身份的核查认定、统计上报及数据录入工作。三是根据民发〔xx〕110号文件精神,从xx年8月1日起,为符合条件的`2332名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四是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今年资助优抚对象参合参保资金合计9.8万元。五是“八一”前,为全县374名农村义务兵和129名城镇义务兵发放优待金3436206元。六是对132名农村籍退役士兵进行了免费技能培训,使他们提高了自身素质,增强了就业能力。向74名待安置期间的城镇退役士兵发放了生活费84360元,对17名自谋职业人员发放了自谋职业金49.5万元。七是积极为军队离退休干部搞好服务。利用军休服务站这个平台,积极为军休干部开展医疗、住房、文化、娱乐等多方面的服务。
3、创新救灾工作理念,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乡、村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规程》的要求,按照“重点救助、分类发放”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将救灾款发放到困难灾民手中,真正把有限的救灾款物用到了最需要和最困难的人身上,确保了全县稳定,达到了救灾工作“五有两杜绝”的工作目标,下拨春荒救灾款30万元,共救济灾民2527户8581人,有力地保障了受灾群众的生活。
4、孤儿救助工作步入新轨道。今年以来,我们会同县财政局对全县新增孤儿进行了调查及分类:父母双亡的孤儿享受500元/月,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享受350元/月。目前,全县孤儿救助共计506人,发放孤儿救助金近170万元。其中新增孤儿108人,确保了新增孤儿能及时享受国家的各项优惠政策,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
5、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我们积极探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新路子,不但对主动上门的救助对象提供食品、衣物、简单医疗、代为联系亲属、资助返乡等救助服务,还及时解决他们的临时生存困难,为受助人员及时返家与亲人团聚提供无偿帮助;为了解决救助人员的实际问题,xxxx还建设了濮阳市第一家县级流浪乞讨救助站,进一步提高了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水平,一年来,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00人。
6、基层政权和地名区划工作。一是采取招商的办法,新制作安装路标牌22块。为了服务好县城综合提升工作,在政府财力困难不出资的情况下,我们采取招商合作的办法,为政通大道、人和大道两条主要道路设置安装道路标志牌22块。目前22块路标牌已全部安装完毕。二是加强管理,切实做好路标牌的维护管理工作。一年来,我局累计投资5000多元,对县城原有36块路标牌进行了维修、加固和维护,为美化县城出了一份力。三是认真做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河南分卷·濮阳篇)xxxx部分的编纂工作。今年4月份,国家省市业务部门相继安排部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编纂工作,截止目前,《政区大典》xxxx部分县本级词条已编纂完毕,共16000余字,并顺利通过市局初审。17个乡级词条也已完成初审工作,字数4万余字,正在提交市局审核。
7、老龄事业全面发展。 一是百岁老人敬老补贴由原来每月100元提高到了每月200元,今年共发放百岁老人敬老补贴4.56万元;二是全力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今年以来,我们多方筹集资金30余万元为xxxx县康复养老中心高标准配置了医疗、康复、娱乐等设施,目前,标准床位已达到100张,入住老年人70余名;三是组织开展了慰问五保户、百岁老人、特困老人活动,中秋节、老人节、春节等重大传统节日,县四大班子领导都要亲自带领县民政局、县老龄办的同志赴乡镇敬老院、养老院和百岁老人、困难老人家中慰问,每到一处,县领导都要和老人们亲切交谈、详细询问老人们的吃、住和身体情况,并向他们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一年来,为全县21名百岁老人发放高龄津贴5.04万元。
8、慈善救助工作成效显著,今年我县开展了“慈善一日捐”。共接受捐款55万元。利用慈善捐款开展了“大病救助”、“ 庆六一爱心接力活动”和“庆“七一”救助特困党员活动”等一系列活动,共资助贫困户、困难户、重病户、贫困中小学生等300余人,发放救助款15万元。
9、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社团登记、民间组织管理等工作有序进展,婚姻登记处荣获全国规范化婚姻登记处后,管理更规范,服务更周到,截至目前全县已登记结婚8000对,登记离婚450对,补发婚姻登证件400份,合格率100%。
(一)民政对象不断增多,民政业务量越来越大,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多渠道、多层次的协调不够,不能取得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二)民政工作经费不足,经费不能随业务量的增加而追加,影响工作开展。
xx年,我们将认真总结工作中经验与教训,查漏补缺,再接再厉,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施行)的通知》(濮政[xxxx]67号)和《xxxx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xxxx县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清政[xxxx]37号),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扩面提标,把城乡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和救助水平。
(二)积极筹措资金做好xxxx县康复养老中心扩建、推进全县社会化养老工作,推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服务好我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三)做好路标牌设置和维护工作。一是争取资金,为产业集聚区及新规划修建的道路新设置安装路标牌;二是创新观念,积极探索路标牌维护管理办法,对城区内的路标牌广告位进行招商,服务好县城综合提升工作。
(四)做好优抚工作,重点抓好散葬烈士墓搬迁工作和烈士子女生活补助发放工作。
(五)全力做好企业下岗退伍兵、青海支边人员、青海公安二干校人员、对越反击战立功人员、68年入伍退役人员等五个方面的信访稳定工作,确保大局稳定。
(六)围绕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养老服务等工作,适时联系、协调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专项资金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