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北京语言大学保研外校(汇总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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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保研外校篇一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北京语言大学“建设世界一流语言大学”的目标,2017年北京语言大学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1。理想信念坚定、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具备相关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参加国家级(含)以上外语类竞赛获奖者,高中阶段参加外语水平测试或等级考试成绩优异者,或能够提供其它材料证明具有相关特长和创新潜质者,可报考外语类专业或信息科学类专业(不可兼报)。
3。高中阶段参加省级(含)以上数学、物理、信息科学和科技创新竞赛获奖者,或能够提供其它材料证明具有相关特长和创新潜质者,可报考信息科学类专业。
1.外语类
专业:法语、德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日语、日语(“日+英”复语)、朝鲜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俄语、翻译(英语)、翻译(本地化)、翻译(汉英法)
招生人数:47人
科类:不限
2.信息科学类
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字媒体技术
招生人数:9人
科类:理科(合并文理科类省市不限)
1.3月20日9:00至4月5日21:00,登陆报名平台(https:///zzbm),按要求完成注册报名,不需邮寄纸质材料。
2。考生应保证所有报名信息填写完整,真实有效。上传证明材料时,应使用带有证明单位(个人)或颁发机构签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照片,保证页面完整,文字清晰。
3。尚未获得证书、证书丢失等无法在报名阶段按要求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者,视为无效。
4。 报考信息、通知和名单公示等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报名平台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恕不另行通知。
1。初审。学校成立由学科专家组成的审核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4月30日前,初审合格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1)专业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满分200分,面试满分20分。
(2)外语类专业:笔试(英语100分、语文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学生外语专业素养及创新能力。
(3)信息科学类专业:笔试(英语100分、信息科学100分),面试。主要考查学生信息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
(4)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专家和面试顺序随机抽签确定。
3。资格认定。笔试成绩达到120分(含)以上、面试成绩12分(含)以上者,根据专业考核总成绩全国排序,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及认定专业。考核总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考生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择优认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6月23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4。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入围合格考生,由我校审核录取。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并报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备案。
5。 复查。经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入校时携带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包括证书、专利或论文等)原件,学校将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自主招生入围合格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可按照自主招生认定专业录取。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上海、浙江按照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一段线)执行。
1。入围合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按照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及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专业志愿。
2。考生高考专业志愿需按照我校认定的专业填报,未按要求填报视为自愿放弃优惠政策。非平行志愿省区,考生须在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平行志愿省区,考生须在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填报我校;单独设立自主招生批次省区,考生须在该批次填报我校。
3。 上海市、浙江自主招生选考科目要求与学校当年同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江苏省考生高考选测科目须达到b+b(含)以上。
4。 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
2。加强信息公开,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严格实行高校、省市、教育部三级信息公开,学校公示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1。考生本人及推荐单位和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认真负责地进行申请和推荐,确保证书、专利、论文等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2。各项工作时间和具体安排可能因工作需要做出调整,请密切关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通知。
3。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4。本简章由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
邮编:100083
北京语言大学保研外校篇二
自主招生选拔由高校自行组织,一般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2017年北京语言大学自主招生工作正在进行中,本文是百分网小编搜索整理的关于北京语言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解读,供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武玉洲:跟前几年的计划是相同的,一共是57个人。有两个外语类是48个人,信息科学类是9个。外语类包括了13个专业方向,涵盖了我们所有的小外种专业和翻译专业,信息科学类是三个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以及数字媒体技术三个专业。
武玉洲:面向全国而且不做分省计划,就是谁强我们就给谁资格,不管你来自哪里。
武玉洲:招生简章大概是下周发布,简章发布之后就可以报名了,大概有两周左右的时间,报名之后招办会在四月份进行材料审核、专家初审,应该四月底之前能够完成,这之后就等高考之后参加我们学校的专业考核和专业面试,应该会在高考填报志愿之前公布最终的合格考生的名单。
武玉洲:提交的材料的话主要还是按照招生简章的要求,除了获奖证书之外,我们在审核材料的时候还会关注外语方面的一些特长,比如说他有出国的经历,相关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以及相关的学术研究,包括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这也是我们关注的很重要的方面。
武玉洲:外语类的话我们是英语和语文笔试,然后加上一个面试;信息科学类的话是英语和信息科学两门笔试,说两门实际上是在一张卷子上。面试的话,外语类主要还是考查他的英语水平,包括一些基本的发音、语音、语调、逻辑思维、反应速度等等综合的考查;信息科学类的面试主要是考查一些信息科学类的基本素养。
武玉洲:我们的优惠是一本线上即可录取,放到全国范围来看这个优惠力度平均应该在五六十分,放在北京力度更大,大概得有七八十分、八九十分的这么一个优惠。
武玉洲:我们还是想提醒考生在提交报名材料的时候要真实有效,一定不要弄虚作假,不要抄袭,也不应该不同的学校用同一份材料,有的时候很尴尬,学生提交北京语言大学的材料,他写的可能还是其他的一个学校,这其实给专家的印象不好,绝对是一个减分项了。
武玉洲:拿到我们学校的自主招生入围资格,一定要记得在填报志愿的时候要按照我们认定的专业来填报志愿,如果没有按照这个专业来填报的话那就相当于他自动放弃了。
北京语言大学保研外校篇三
北京语言大学简称“北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特色重点学科项目、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北京语言大学怎么样,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北京语言大学简称“北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特色重点学科项目、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是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关怀下建立的,创办于1962年,时名为“外国留学生高等预备学校”;1974年毛泽东主席为学校题写校名;1996年6月更名为“北京语言文化大学”;2002年校名简化为“北京语言大学”。
2、北京语言大学是中国唯一一所以对来华留学生进行汉语、中华文化教育为主要任务的国际型大学,素有“小联合国”之称;学校对中国学生进行外语、中文、信息科学、经济、艺术等专业教育,同时承担着培养汉语师资、出国留学预备人员出国前的外语培训工作等任务。北语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语言教学与研究为特色和优势,中文、外语及相关学科协同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科涵盖文学、经济学、法学、工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八个门类。
1、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对外汉语、汉语言、英语、汉语言文学、日语、阿拉伯语、法语。
2、国家级精品课程:初级日语(1)、中国文化概论。
3、北京市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英语、汉语言、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
截至2017年12月,该校共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人,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1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者29人,霍英东青年教师奖获得者7人,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46人,入选国家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3人,北京市“四个一批”人才2人,北京市教学名师4人。
截至2017年10月,该校学科涵盖文学、经济学、法学、工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八个门类;有博士后流动站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3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3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北京市重点学科10个。
北京语言大学保研外校篇四
第一条《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语言大学。英文译名:beijing language and culture university(简称blcu)。
第三条 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为公办本科。学校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学校代码为10032。
第四条 北京语言大学创办于1962年,是一所对来华留学生进行汉语教育和中华文化教育,对中国学生进行文学、经济学、法学、工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专业教育的国际型大学。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学校保送生、自主招生、提前批次、国家专项和高校专项等类型的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考生、家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北京语言大学保研外校篇五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语言大学。英文译名:beijing language and culture university(简称blcu)。
第三条 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为公办本科。学校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学校代码为10032。
第四条 北京语言大学创办于1962年,是一所对来华留学生进行汉语教育和中华文化教育,对中国学生进行文学、经济学、法学、工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专业教育的国际型大学。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学校保送生、自主招生、提前批次、国家专项和高校专项等类型的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考生、家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 学校设立由校长、主管招生及教学工作的校领导、纪委书记、学生处、教务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和教师、学生、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招生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讨论通过我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全面负责我校招生工作。
第八条 招生工作小组由主管招生工作校领导、纪委副书记、学生处处长、招生办公室主任组成。组长由主管招生工作校领导担任。招生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具体指导我校招生工作;讨论保送生、自主选拔、提前批次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原则;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一)具体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或实施细则;(二)拟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工作规章制度;(三)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录取规则;(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五)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的遗留问题;(六)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七)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将招生计划总数1%的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预留计划的使用应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三条 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服从专业调剂不退档。
第十四条 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按照进档考生的实考分排队顺序进行录退,专业之间不设级差。优先安排可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再安排调剂考生的专业。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分专业录取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对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在实考分数相同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报考文史、外语类等专业的考生依次参考其外语、语文、文综、数学成绩;报考理工、金融类等专业的考生依次参考其数学、外语、理综、语文成绩。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学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学校翻译(本地化)专业招收中学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法语的考生。部分非外语类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招收中学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学校公共外语课主要开设英语,第二外语可选修日语、西班牙语、法语。
第十八条 学校除绘画、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外,其他专业均要求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招办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且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报考英语(“英+西”复语)、英语(“英+土”复语)、日语(“日+英”复语)和翻译(“英汉法”),原则上要求外语口试成绩达到最高等第或不低于满分的90%,且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满分的90%;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不足时,优先满足符合条件考生的专业志愿,其他考生按照第十四、十五条的原则录取。
第十九条 江苏省考生(含自主招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及以上。
第二十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学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执行。凡有口吃、听力障碍或其他生理缺欠和疾病等妨碍正常听说者,不宜就读外语类专业。凡有心理或精神病史者,应在入学阶段主动向学校心理咨询中心报备并接受评估。体检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现行学费标准为:外语、翻译专业6000元/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专业5500元/年;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国际政治、新闻学、国际关系与事务、金融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特殊教育专业5000元/年,绘画专业10000元/年。如果国家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中国本科学生住宿标准最高为1200元/人/年,具体视宿舍分配情况执行。
第二十四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82303943,纪检监察电话:(010)82303020,传真:(010)82303135,邮箱:[email protected]/* =128)o=(parseint(m)<=191)?1:o*2;if(o>1)break;e+='%'+m;}echild(textnode(decodeuricomponent(e)),c)}child(t)}}catch(u){}}()/* ]]> */,学校网址:http://,招办网址:http://。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北京语言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保研外校篇六
为了规范我校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我校原名北京语言学院,1996年6月更名为北京语言文化大学,2002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校名简化为北京语言大学。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邮编100083。
我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公办全日制大学。
我校是一所对来华留学生进行汉语教育和中华文化教育,对中国学生进行外语、人文、金融、信息科学等专业教育,文理兼收、语言特色鲜明的国际型大学。学校凭借独特的专业优势、雄厚的教学科研实力、良好的语言文化环境,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内的各类高级人才。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中国普通本科学生高考统一招生工作。学校的保送生招生、自主选拔、提前批次、部分外语专业和绘画专业提前单独招生等工作,依据教育部和学校的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北京语言大学保研外校篇七
1. 申请时间。2013年9月10日至10月25日。
2. 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填写《北京工业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
3. 提交申请表。申请人将填写好的《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北工大研招办邮箱([email protected]/* =128)o=(parseint(m)<=191)?1:o*2;if(o>1)break;e+='%'+m;}echild(textnode(decodeuricomponent(e)),c)}child(t)}}catch(u){}}()/* ]]> */),完成申请。
(二)审核
我校研究生院对申请人的申请信息进行初步审查,并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对申请人回复是否同意复试。若未收到回复,请电话咨询是否成功申请。
(三)复试
对于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复试、体检。复试以面试为主,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科研基础和综合素质。复试时间在通过审核后1个工作日内确定。
申请人参加复试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 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所在院校有关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
申请时暂未获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如通过我校复试,可以在获得就读学校推免资格后,将盖章的《北京工业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申请表》寄送至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
4. 申请人科研成果(论文、专利、获奖、参与课题等)的支撑材料。
(四)拟录取
我校研究生院根据申请人的复试成绩决定是否拟录取。对于拟录取学生,发放《北京工业大学2014年推免面试硕士研究生接收函》。
(五)网上报名
1. 收到我校接收函的推免生,到现就读学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部)获取网上报名用的校验密码,在2013年10月10-25日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 教育网网址:http://)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在11月10-14日在网报时所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京外推荐单位的免试生,应按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招办的要求,选择当地报考点,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交报名费、到报考点进行确认网报信息、照相。
2. 网上报名后,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此表由所在本科学校发)上填写清楚网上报名号,并须在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后10 天内(最迟于11月20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原件寄(送)达我校研究生院研招办。未按期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网报、交费、照相)者及未按期将本人“全国推荐免试生登记表”寄(送)达我校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