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租船合同(六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租船合同篇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舶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同意将____ 船____ 马力____ 吨租给甲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2.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____ 工作,甲方只有调度权,航行安全、技术操作由乙方船长负责。如甲方需要在船上另增设备等工作,必须经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对船体及船上设备损坏、退租时由甲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驾驶造成损失乙方自理,特殊情况造成损失,按海事章程办理。
3.船在租期内,因气候(大风、雨、雾)等原因滞船均包括在租期内,但机器发生故障或者船上责任在24小时内照收租费,超过24小时由甲方通知船管处按已收租费退给甲方。
4.无论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政府法令和军事行动等情况,甲乙双方受损,呈请上级按海事处理。
5.租用期定为____ 年,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甲方如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船管处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船舶调回,另行安排任务。
6.租金每月为____ 元,合用生效日起船管处即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超期部分按日计收。
7.燃料由____ 方负责,但____ 方需协助,其费用由____ 方承担。
8.装运乱石石子等特殊物资的船舶由甲方负责配备铺垫船板等,以保护船体。
9.双方接交船舶地点____ 港。
10.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和船管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1.本合同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
12.未尽事宜,发生后按照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租船合同篇二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船舶租赁,经双方洽谈同意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号机渔船(登记号码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船舶检查簿号码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一艘出租与乙方,为捕鱼使用的目的,而乙方愿依约承租。
第二条本租赁期间议定自___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___止,满_________年间为限。
第三条租金约定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乙方应于每月末日至甲方住所,如数提缴清楚,不得有迟延短欠现象。但甲方向乙方受领租金时,应出立收据与乙方收存,其收据应贴印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甲方于租约订立同时,将第一条所载租赁标的物的机渔船及船舶机器备品全部于港码头现场交付乙方,而乙方应验收清楚。
第五条租赁标的船舶应缴一切有关税捐由甲方负责,但营业有关税捐尽归乙方负责缴纳。
第六条关于船长或其他船员的雇佣,以及解雇均由乙方的随意,甲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租赁物,并应以租赁物的性质而使用。
第八条租赁标的船舶的修缮,除船舶机器的曲轴气筒气筒盖活塞部分,由甲方负担外,其余机器的损坏损失的修理由乙方负担。
前项修缮若属甲方部分时,乙方应即通知甲方鉴定后,始得进行,其进行期间不拘长短,属于何方的负担不得主张减少租金。
第九条乙方对于租赁物的船舶如有必要的增设改造时,应经甲方同意始得为之,不得擅自进行,否则其损害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前项如经甲方同意,所增设改造部分于合同终止时,全部归属甲方取得,乙方决不向甲方请求任何补偿。
第十条租赁物的船舶因乙方或其雇佣人的重大过失,或故意毁损或失火焚烧灭失或沉没的,乙方应负损害赔偿之责。
但天灾或事变战争或不可抗力者,均不在此限。
第十一条乙方对于租赁物的船舶使用除按第七条的规定使用外,并应遵守政府法规,绝不得用于走私资匪等不法行为的使用或未经甲方的同意而使第三人使用或转租让与等情况。
但乙方违反前项约定时,除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外,乙方应负完全责任,如有损害时亦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租赁期间存续中如甲方将租赁物的船舶所有权移转与第三人时,应事先通知乙方,而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所定日期地点将租赁物交还甲方,而乙方决无异议。
第十三条本租约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物的船舶及机器修复油漆,并在_________港内交还甲方。
第十四条租赁船舶的机器备品另作目录交与乙方,如需替置或不足时由乙方负补充之责。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订明事项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或其他有关法规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租船合同篇三
电码代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于_________________(地点)签订
船舶说明:兹有_________轮,登记总吨_________吨,登记净吨_________吨,属于_________级,指示马力为_________匹,夏季载重_________吨(包括燃料,贮存物,伙食与锅炉用水),根据造船师之计划,除_________吨之燃料舱外,尚有_________立方尺之袋装或散装容积,在天气良好和水面平静的情况下,满载航行每小时可跑约_____________,耗用最好的威尔斯煤约_________吨,或燃原料油_________吨。本轮现正航行。本船东______________与租船人_______________,于本日达成下列协议:
注:
1.因期租船的经营由租船人负责,故对船舶的性能和是否适合于航行的范围和装运的货物,否则就会给经营带来困难,并增加经营成本。
2.船级是表示船舶的质量,最高级为100ai。
3.夏季载重吨,海洋上的气候,对航海来说,只有夏季和冬季之分。夏季时期和区域。海洋气候比较平和,故载重吨比冬季高。
4.袋装与散装容积:两者都是指船舱的容积。因船舱内有龙骨,袋装货物不能填满其空隙,故袋装容积比散装容积小,一般小5%至10%。
第一条租赁时间:船东愿意出租,租船人愿意租用本轮共计_________日历月(calndarmonths),从交船并由租船人使用之时起计算。交船必须在平日上午9时至下午6时或星期六上午9时至下午2时进行(星期日和法定假日不得交船)。
交船港口:本轮应按租船人之指示,在船舶能安全并保持浮泊之_________泊位交船。本船必须适于载运一般的货物。
交船时间:本轮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移交就绪。
注:租赁时间可规定缩短或延长若干天,由租船人选择,这样就更灵活。
第二条航行及装货范围
本轮仅能用于合法的贸易并装运合法的货物,航行于优良和安全的港口之间或能使本轮安全并保持浮泊之处。航行范围如下:
本轮不得运载性畜、有害、易燃或危险品(如酸类、炸药、炭化钙、铁矽、石油精、汽油、焦油及其任何制品)。
注:如需装运性畜和危险品,则应将最后一段划掉。
第三条船东供应事项
在本轮的服务期内,船东应负责船员的伙食、薪金、各层甲板与机器房内的备品,船舶保险,并保持船身与机件通盘有效。
船东应于每一货舱供应绞车工一人,如需增加绞车工,或装卸工人拒绝或不许与船员一同工作时,租船人应供应岸上合格之绞车工,并负担其费用。
第四条租船人供应事项
租船人应负责供应燃煤(包括厨房用煤)、燃油、锅炉所用的淡水、负担港务费、引水费(不论是否强制执行)、运河舵手费、驳艇费、照明费、拖轮费、领事费(属船长船员和水手者除外)、运河税、船坞税、其他税款和什费、交还船港口的船坞费、码头税、吨税(交船前和还船后载运货物所发生的费用除外)、代理费、佣金、装船、平舱、理舱费(包括垫隔舱所需的板,船上已有者除外)、卸货费、过磅费、理货费、交货费、验舱费和执行此项工作人员的正常伙食费、因检疫所引起的捐税和什费、停留费(包括货物的熏蒸和消毒费)。
装卸作业中所需的特殊绳索、吊具、绞盘以及因港口惯例所需的特殊设备(如特殊绳索、大缆、铁链等)均由租船人供应。船上应供应绞车、吊杆和足以吊起两吨重的普通绞盘。
注:
1.租船人为避免负担不合理的费用,可在上段的后面加“因船方的责任而进入某港所引起的费用均由船东负担”一句。
2.船员所用的长行艇费由船东负担。锅炉所用的淡水和船员所吃的淡水都放在一起,所以淡水费一般都由租船人负担三分之二,船东负担三分之一。
第五条燃料
租船人在交船港,船东在还船港,应接受在燃料舱中所贮存之燃煤或燃料油,并按该港口的时价将燃料款付给对方。本轮在交船和还船时,燃料舱中所贮存的燃煤或燃料油不得少于_________吨和不得超过_________吨。
注:规定一定的燃料贮存,主要是在交还船后能使船舶立刻航行。
第六条租金与支付
从第一条所规定交船时间开始至将船还给船东时止,租船人应每30天支付租金_________________。
租金每30天支付一次,以_________币现金无折扣预付。
如租金发生缺欠,船东有权不顾任何抗议和法院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干涉将船从为租船人的服务中撤回,并且不影响在本合同下船东对租船人的索赔权。
第七条还船
本合同期满,租船人应按接船时同样的良好情况(自然损耗除外)将船还给船东。还船应在平日上午9时至下午6时和星期六上午9时至下午2时在租船人所选择的港口进行。星期天和法定假日不得还船。
租船人应最迟于10天前明确通知船东还船的港口和还船的日期。如本轮被命执行最后的一个航次可能超过租用的时间时,租船人可用本轮完成该航次,但须合理估计超过的时间。超过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租船人应按市场费率支付租金,市场费率高于本合同所规定的租金亦不例外。
注:在还船时,如有超出自然损耗的损坏,租船人应负责赔偿。所以交还船手续特别重要,必须慎重办理。
第八条载货容积
除留出适当足够之容积,作为船长、船员、水手、绳索、服物、家俱、伙食和其他储备之用外,全船所有的载货容积(包括甲板上的法定容积),均归租船人使用。
第九条船长
船长应以最大努力执行一切航行,并取得船员按例之效劳。船长在职务上,代理上和其他它排上应听租船人的命令。船长、船员或代理人在签发提单、其他证件,或按租船人的指示,对本船的文件或装载过量等方面的不规则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效果与责任,均由租船人负责并赔付给船东。货物短少、掺杂、标记、件数不清和因装载不良使货物受损而引起的索赔,船东概不负责。
如租船人有理由不满意船长、船员和轮机长的行为,船东于接到租船人的申请书后,应立即进行调查,如属实并有必要,船东应改变其任命。
注:因船长、船员和轮机长仍属船东的雇员,船舶经营好坏,与其关系不大,所以有些船长、船员和轮机长未能很好地为租船人服务。我们,作为租船人应密切注意其行为,必要时,应提出确切的书面材料要求船东更换。这是租船人的一项权利。
第十条方向与航海日志
租船人应给船长一切航行指示。船长和轮机长应正确和完整地填写航海日志,并提供给租船人或其代理人查阅。
第十一条租金停付
1.倘本轮因:进干坞或为保持船舶的效能而采取其他办法;人员或船东对备品供应不足;机器损坏;船壳受损或其他事故,致使本轮不能航行并连续在24小时以上,从此时起,至恢复航行时止,租船人即停付租金,已预付之租金应予调整。
2.倘本轮因气候险恶,被迫进港和抛锚,驶入浅水港或河流或有沙洲之港口,或使所载的货物遭遇事故,致使本轮发生停滞,该停滞以及因停滞所引起的费用,即使属于船东雇员之疏忽所致或部分责任属于船东雇员之疏忽,亦均由租船人负责。
注:租船人对船舶停航的原因和停航复航的时间,必须确切掌握。另为了防止船东或其雇员以这条作籍口,随便使船离开正常航线,应争取在本条后面加上:“如船在航程中因事故离开原航线,从离开原航线时起至回到原航线时止,租金停付”。
第十二条清洗锅炉
清洗锅炉,应尽可能在船舶服务时间内进行,如不可能,租船人应给船东必要的清洗锅炉的时间。如本轮船清洗锅炉的时间超过48小时,则从开始清洗时起至再准备好航行时止,租金停付。
第十三条责任与豁免
因船东或其代理人对本轮的海质注意不够或船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个人在航程中的疏忽及失职行为,致造成延迟交船,延迟合同的有效期限和船上货物的灭失与损坏,船东均应负责。对于其他损失或延迟,不论其性质如何,原因如何,即使是船东雇员的疏忽行为所造成者,船东均不负责。因罢工、停工或拘禁(包括船长、船员和水手)所引起的灭失与损坏,不论部分或全部,船东亦不负责。
对于因装运违犯合同规定的货物,或因燃料储备,装货、理舱、卸货的不当或疏忽,致使本轮或船东的利益遭到灭失或损害,不论全部或部分,均由租船人负责。
第十四条垫款
在需要时,租船人或其代理人应为船长垫付本轮在任何港口所需的杂项开支,仅收年利百分之六。此项垫款可在租金内扣除。
第十五条不能驶往港口
本轮不得被命前往或驶入:
1.有热病和传染病流行或船长、船员、水手在法律上不允许随船前往之处;
2.任何被冰封冻之处;或在本轮到达时因冰冻之故,灯塔、灯船、航标、浮标.已撤销之处;或因冰冻之故,本轮不能到达之处;或装卸货物完毕后,有不能开出的危险之处。本轮无破冰航行的义务。如因冰冻,船长认为停留在装港或卸港中,有使本轮被冰封致损之危险时,船长有权将船开往另一未被冰封之处,以候租船人的新指示。
如因上述原因事先未能预料到之一切延迟,均由租船人负责。
第十六条船舶失踪
倘本轮失踪,从失踪之日起停付租金。如失踪之日无法查明,则从船上最后一次报告之日起至估计本轮到达目的港时止,租金折半支付。已预付之租金应予调整。
第十七条加班
如需要时,本轮应日夜工作。船员和水手的超时工作加班费,应按本轮规定的时间和费率,由租船人偿付给船东。
第十八条留置权
在本合同下,船东为了索赔,对货物和属于期租人的附属运费及任何提单运费有留置权。租船人替船东垫付的款项未得到偿还时,对本轮有留置权。
第十九条救助
救助他船所得救助费,除去船长、船员应得的部分以及一切合法的和其他费用(包括租船人在救助时间内对租金的损失、船舶因救助受损的修理费和损耗的燃料等)开支外,其余部分由船东与租船人均分。船东为了救助他船所采取的措施而支付的费用,租船人应予同意。
第二十条转租
租船人经适当通知船东后,有权将本轮转租,但原租船人仍应对本合同及船东负责。
第二十一条战争
1.未征得船东同意,本轮不得被命前往或继续前往下列地区,有战争行动、战争、兵端、类似战争之行动、海盗、敌对行动并因此引起任何个人、团体、国家、革命、内战、民变或国际公法的干涉,致使本轮、其他船只或货物有遭遇危险之地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本轮受法律制裁并因此引起风险和刑罚;不得用本轮装运有使本轮遭到交战国、团体、任何政府或流治者扣押、处罚或其他干涉的货物。
2.如本轮接近、被带或被命前往上述地区,或因任何原因遭受上述之风险,则:
(1)船东在自认为适合之条件下,对任何因此似将发生之风险,将本轮与租金进行保险,租船人见票后应即将保险费偿还给船东;
(2)虽有第十一条的规定,但因船长、船只和水手失踪,减少或水手拒绝前往上述地区或遭受上述风险而造成的时间损失,租船人仍须支付租金。
3.因甲项所述之情况或在此类情况存在之期间,使船长、船员和水手之薪金、伙食费、甲板和机舱之储备物与保险费有所增加,其增加的数目应列入租金中,船东提出此项费用的账单后(该项账单应按月开列),租船人应即支付。
4.本轮有权遵守船旗国政府或船旗国政府授权的其他政府,任何个人(或团体)或在本轮兵险条件下有权发布命令的委员会或个人对本轮的开航,到达,航线、挂港、停航、目的港、交船等方面所发出的命令或指示。
5.如本轮船旗国发生战争、类似战争之行动、革命或民变时,除非另有协定,船东与租船人均可取消本合同,租船人应将本轮在目的港交还船东,如因甲项原因不能到达目的港时,则由船东选择,附近之安全港口,将船上一切货物卸完后交还船东。
6.如本轮遵守本条规定,所产生的任何已了或未了事项,均不得被视为过失。
注:本条保乙、丙两项所列的额外增加的费用,应在签订合同加以明确,为保额、保险费率和船长、船员、水手的薪金和伙食费增加百分之几(一般不超过船员薪金的50%),以免事后发生纠纷。
第二十二条取消
如本轮不能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船,租船人有权取消本合同。
如本轮不能在取消合同日交船,租船人应于接到此项通知后48小时内宣布取消合同抑或接受延期交船。
第二十三条仲裁
如双方对本合同发生争执,应在伦敦(或经双方同意的其他地点)进行仲裁。船东和租船人各指定仲裁人一人,如两方仲裁人不能达成协议时,再由两方仲裁人另指定一公断人。仲裁人或公断人之判决为最后的判决,双方均应遵守。
第二十四条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应按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解决。租金部分不分担共同海损。
第二十五条佣金
船东应按所得租金的百分之_________作为佣金付给_________。此项佣金不得少于经纪人的实际开支和工作的合理报酬。如因任何一方违犯合同,致使租金未全部支付,负责一方应赔付经纪人之佣金损失。
如双方同意取消本合同,船东应支付经纪人之佣金,但此项佣金之总数不得超过一个租金之经纪费。
统一定期租船合同共25条,如有补充,应在第廿五条后面写明第_________条至第_________条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增加的内容一般有如下几条:
第二十六条租船人可派一或二个代表驻在船上,随船同行并视察本轮是否以最快速度航90该代表在供给和伙食方面与船长享受同等待遇。租船人每天要支付费用20先令(不包括酒费)。
第二十七条租船人应随时以书信或电报给船长必要的命令和航行指示。船长应向租船人或其代理提供完整无误的航行记录,如需要时,应向租船人或其代理提供载有航线,航速和燃料消耗的真实的航海日志付本。
第二十八条船东应根据其与供油者之间的加油合同安排加油,并垫付油款以及因加油发生的一切费用于每次加油后,租船人应即将船东垫付的费用(包括港口费、跨线费和与加油有关的其他费用)汇给船东。如船东未在区域内的主要加油港口安排加油时,租船人有权取消本合同。
第二十九条如爆发牵涉到任何强国的战争,双方均可取销本合同。
第三十条航运商会兵险条款第1.2.3条、新杰森条款和两船互撞条款应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租船人在本合同下所签发的一切提单均包含新杰森条款和两船互撞条款。
航运商会兵险条款第1.2.3条(thchambrofshippingwarriskclausl/3)
1.对任何被封锁的港口及船长或船东经过慎重考虑认为有危险不能驶入或到达的港口,不能要求船长或船东签发提单或承担签发提单的义务。
2.甲、如租船合同中规定的卸港或提单中指定的卸港被封锁,或;
乙、如因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骚乱、革命或国际法的干涉致使:
(1)船长或船东经过慎重考虑认为有危险或禁止驶入或不能前往卸港。
(2)船长或船东经慎重考虑认为有危险或不可能到达的卸港。
因上述情况的影响,应根据租船人的指示,将全部货物或部分货物在原定卸港以外的其他安全港口卸下(新的卸港应不是被封锁的或船长或船东认为是危险的或禁止的港口),如租船人或其代理未在接到船方发出请求代替卸港通知后48小时内宣布新的卸港,船东有权将货物卸在根据船东和船长认为安全的其他港口,并视为已履行租船合同,另应按在原定卸港或提单内所列的卸港照付运费,在此情况下所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由租船人或货主负担,否则船东对未收运杂费的货物有留置权。
3.船舶有权遵守船旗国政府,其他政府和地方当局(包括代管的政府地方当局或经该政府或地方当局授权的任何人员或在船舶兵险保险条件上有权发布或指示的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船舶的离港、抵港、航线、挂港、停航、目的港、地区、水面、交货或任何其他方面所发布的命令和指示。
因遵守上述命令和指示,船舶不能驶至原定卸港或提单中所列卸港时,则可驶至经船东和船长慎重考虑后认为可以驶入的或可前往卸货的其他港口卸货,并视为已履行租船合同,另应按在原定卸港或提单所列卸港卸港卸货照付运费,在此情况下,所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由租船人或货主负担,否则船东对未收到运杂费的货物有留置权。
新杰森条款(nwjasonclaus)
航程开始前后,由于任何原因,不论是否因疏忽而造成意外事件、危险、损失或灾难时,船东对于上述事件及后果,按照法令、合同或其他规定不负责者,有关共同海损所付出之任何牺牲代价、损失或费用等项目,应由托运人、收货人或货主等与承运人共同分摊,对于货物的救助费和其他特殊费用亦应分摊,若拖救的船舶与本船属于同一船东或属同一船东经营者,应视为其他船东的船舶照付救助费等,托运人、收货人或货主须按船东或其代理估计的货物救助费和其他特殊费用预付之。
注:本条款的主要精神是,不论因任何原因(其中包括船长、船员的疏忽或过失)所引起的共同海损,若按法令、合同或其他规定,船东可以免除责任者,则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应由船、货双方共同公摊,如按法令,合同或其他规定应由船方负责者,则应由船方单独负担。另有引用该条款时,应再加两点说明:
(1)“共同海损除按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支付外,其理算应按美国法律及习惯办理者,则以新杰森条款为适用依据”。其用意在于部分地变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以减轻船方的责任。按约克安特卫普规则第四条规定:“共同海损的牺牲或费用,其发生的原因纵系因海上共同航行之某方的过失所造成者,过失方仍有享受被补偿的权利;但因其过失所应负之赔偿责任,并不因此免除”。按新杰森条款的规定,共同海损的牺牲或费用虽属船方责任所造成者,如按法令,合同或其他规定船方不负责者,货方应与船方分摊,分摊后,货方不得因船方的过失而转向船方提出赔偿。
(2)“按照本合同,租船人须获得包含本条款的提单”。其目的是船方避免对第三者负贲。
两船碰撞互有过失条款(bothtoblamcollisionclaus)
若一船和另一船碰撞,系因对方船舶的疏忽和本承运人的船长、水手、引水员或雇员在航行方面或船舶管理方面的任何行为,疏忽或过失所造成者,则对方的船或非承运船或其船东的一切损失,由本承运人担负者,应由承运人所承运的货物的货主补偿本承运人,此项损失或责任仅限于上述货主所受的损失或任何赔偿要求,已从或应从对方的船或非承运船或其船东得到偿付,并从对方的船或非承运船或其船东向本承运船或本承运人提出赔偿,而从已得到赔偿的部分中扣除者。
除相撞的船舶以外,又碰撞或触及其他船舶或货物,而且所有人,经营人或管理人有过失时,本条款亦应适用。
注:本条款的中心内容是:甲方的船舶和货物的损失由乙方的船东赔半数;乙方船舶和货物的损失由甲方船东赔偿半数。另有租船合同中引用此条款时,应加两点说明:
(1)“在履行租船合同时,本船涉及因任何碰撞所发生的责任需按美国法律裁判者。应以本条款为适用。”按一船国家的条例,若两船碰撞,互有过失,则按彼此过失的大小,各向对方的船或货负责的。而按美国法律,不论彼此过失的大小,均以相等的过失来处理。
租船合同篇四
航次租船合同
船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友好协商,合同双方就以下条款达成协议:
1、船舶及船规范;
载重/吃水:________mt/________m
总長/总宽:________/________m
总吨/净吨:________ / ________
散装舱容/包装舱容:________
建造年:________
货舱/舱口:________/________
吊杆:________
舱口尺寸:________________
船舶类型:________________
2、货物及货量
货物为:________________
货量为:________________,10%增减幅度由租家选择。
货物数量根据船上的船长及租方指派的检验员联合水尺检验数据为准,船东不负责水尺检验数量与岸上过磅数的差异。
3、装卸港
装货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港口,________泊位
卸货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港口,________泊位
4、船舶受载期/销约期
双方协议在________________时间内连续运载,首航次受载期:________________
5、运费
每公吨运费________________美元,包括船东负责将货物从________________运输到________________引水点。港口使费及代理费用由租方支付
6、装卸率
航次装卸时间共计________________天,装卸两港合并使用,连续24小时计算。包含周六、日和节假日。 由于租方报关、单证没有就绪,或者货物没有及时备妥造成船舶在装卸两港等泊造成的时间损失视为滞期,由租方结算滞期费。
7、延滞费
装/卸港的滞期若发生,租方按每天________________补偿付给船东,不足一天按比例计算;滞期费在卸完货后________________天内凭相关的单证结算。
8、速遣费
速遣费为滞期费的一半、计算方法同滞期费。
9、运费支付:
9.1. 租方在本航次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______银行工作天内预付押金________________到船东指定银行账户。
9.2. 航次运费在船舶抵达卸货港锚地,各方面准备好卸货后并在卸货前付清,总的运费按卸货港交货数量为准。最后运费多退少补。押金在最后一个航次扣还给租方)
9.3. 如果租方没有如期打款,船东有权取消合约,并依照约定条款和法律提出赔偿。
9.4. 装、卸港滞期费在卸货完毕的________________个银行工作日内根据相关单证支付,但总是在释放所有的货物之前支付。
10、装卸时间
10.1. 装/卸货时间起算时间点:
在船舶到达装/卸港锚地以后,递交装卸就绪通知书,装卸港开/关仓由船员负责计入船东时间,包括夜班,星期天和节假日无论是否靠泊,是否检疫。
如船到舶位准备就绪通知书在________________时之前(包括________________点)递交,装卸时间从________________时起算;如通知书在________________时之后的时间递交,装卸时间从下一日的________________时起算。如装卸提前使用,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等泊时间算入装卸时间。
10.2. 装卸两港的水尺测量时间合计不超过________________个小时,超过的时间记入装港的装货时间。
11、在装卸港内如果发生过驳/减载,由租方负责安排和承担费用。
12、在船到达装港/卸港前, 船东/船长需提前3、2.、1天向装卸港代理或租方通报船舶预
抵动态,因船东/船长未及时通报装港/卸港代理,而产生装/卸时间的变化和其他费用的产生,全部由船东负责。
13、租方指定两港代理,并代理费用。租方负责装卸港引水费用,租方负责装卸港的所有港口使用代理费。
14、其他条款
14.1. 合约顺利期满后,租方有权优先承租。
14.2. 本合约书因政府相关单位政策之执行,暂停输出入等问题导致无法供货影响市场供销
机制时,双方同意本合约书延长或自动失效;若合约失效后双方结算运费无误时,船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个银行工作天内无条件退还租方押金。
14.3. 船方及租方的银行资讯及本合约书的内容高度保密,双方在无事先通知同意的情况下
不得传递及外泄。
15.1.船舶/运费的税费/规费/费用由船东负担,不论其计算方法如何。货物的税费/规费/费用由租方负担,不论其计算方法如何。
15.2.仲裁地点:________________,适用中国法律。
16.本合约未尽事宜或情况发生之变化,双方可协商订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合约附属合约与本合约具同等法律效力。
17、双方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方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方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船合同篇五
船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与租船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履行本合同:
注:双方可以根据合议适当删减以下条款,如有需要,也可在本合同最后并入附加条款。
第一条 承运船舶的规范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__;船旗国:_________________;建造时间:__________;船级:___________;登记港:_________;登记号:________;载重量:__________公吨(包括货物和燃料以及不超过_______公吨的淡水和物料); 夏季海水干舷:________米;散装舱容:_________立方米;包装舱容:_________立方米;船舶吨位:__________总吨/总登记吨;在良好天气条件下,风力达到包括最大风力蒲福风级______级,船舶满载航速大约为:________节,此时耗油量大约为:_________公吨(燃油)。
第二条 租期
上述船东同意出租、上述租船人同意租用上述船舶,从交船时起算,租期为________,并在下述航行区域内使用船舶。
第三条 交船
船舶在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交付租船人并使其处于租船人的控制之下。在船舶交付当时,船东应当为接收货物作好下列准备:货舱打扫干净,船体紧密、坚实、牢固并在各个方面适于普通货物的运输。船舶应装备有压载水舱,同时具有启动所有装货设备的足够的动力。船东应在______天之前向租船人递交预计交付船舶的日期通知。
第四条 交/还船检验
在交/还船之前,除非另有约定,双方当事人应自负费用指定各自的验船师,分别在船舶到达第一个装货港/最后一个卸货港之前,联合进行交/还船检验以便确定船上留存的燃油量和船舶状况。每次检验后都应共同出具一份联合检验报告并由双方检验师签字。如果双方检验师不能达成合议,则各自有权出具一份独立检验报告,陈述有关事项。
如果一方未能参加检验并且未能在联合检验报告上签字,则该方仍然应当受制于另一方在报告中所记录的数据。
交船检验时间由租船人承担,还船检验时间由船东承担。
第五条 危险货物/ 除外货物
(a) 船舶应被用来运输合法的而非任何具有危险、有害、易燃或腐蚀性质的货物,除非是依据船舶登记国和装卸港以及任何船舶必须经过其水域的中间港口和国家的法定当局之要求或建议。另外在不影响上述大原则的前提下,下列货物也将被特别除外:任何品名的牲畜、武器、弹药、爆炸物、核材料和放射性物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如果协议运输国际海事组织所属的货物,那么这些货物的数量应当被限制在_______吨,而且租船人应向船长提供证据,以证明他会按照国际海事组织的规定合理地给货物包装、加标、装船和积载。如果租船人未能履行上述规定,船长有权拒装这些货物,或者将它们卸载(如果已经装船的话)。以上事项引起的风险和费用由租船人承担。
第六条 航行区域
船舶应当在____________范围内的安全港口和地域之间(其中_____________除外),根据租船人的指示,从事合法贸易。
第七条 船东负责的事项
除非另有约定,船东应提供并支付船舶保险、供给、房舱、甲板、机舱和其他所有的必需用品,包括锅炉用水。船东还应支付船员的工资及他们在装卸港的领事签证费和属于船员的港口服务费用。船东应当维持船舶的船级并使船体、机械和设备在提供服务时保持高效状态,而且还应保证有一整套胜任的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的班子。
第八条 租船人负责的事项
在租期内,除非另有约定,租船人应当支付所有燃油费用。租船人还应支付港口费用(包括强制看管人和货物看管人以及强制垃圾处理费理)、与租船人业务有关的所有通讯费、引航费、拖带费、代理费、佣金、领事签证费(属于船旗或船员个人的除外),还有所有其他通常费用(第七条中提及的除外)。但是,当船舶因为自身的原因(并非迫于天气)而驶入港口,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将由船东承担。由船员疾病导致的熏舱费用应由船东承担。由在本租约下船舶挂靠的港口和装载的货物所引起的熏舱费用应当由租船人承担。在船舶被连续租用期间达到或超过6个月后,所有其他的熏舱费用应当由租船人承担。
租船人应当提供和支付必需的垫舱费用和特殊贸易或非通常货物所必需的任何附加装置。但船东应允许租船人使用船上已有垫舱设施。在还船之前,租船人应将垫舱设施和附加装置移走,该费用和时间由租船人承担。
第九条 航次的履行
(a) 船长和船员应尽快完成所有航次并提供惯常的协助。船长应当谙熟英语并且因被视为租船人的雇佣和代理(虽然是由船长任命)而须执行租船人的命令和指示。同时,租船人应在船长的监督下履行所有关于货物的操作,这会包括但不局限于装载、积载、平舱、绑扎、牢固、垫舱、松绑、卸载和理货。上述操作的风险和费用由租船人承担。
(b) 如果租船人有合理的原由对船长或高级船员的管理方式表示不满,则船东应当在收到投诉的详情后对此进行调查。并且如有需要,应当重新任命有关人员。
第十条 燃油
(a)租船人在交船时和船东在还船时,应当按照以下约定接收并支付留存在船上的所有燃料油和柴油。交船时,船上有燃料油___公吨,每吨___________;柴油______公吨,每吨________。还船时,船上有燃料油________公吨,每吨________;柴油____________公吨,每吨___________。
(b) 租船人应当提供符合附加条款的详述并适于在船舶的主机和辅机中燃烧的燃油。船东对于任何因租船人使用不适燃油或不符合附加条款详述的燃油而造成的主机或辅机的损坏保留索赔的权利。另外,如果租船人所提供的燃油不符合双方合议的附加条款的详述或是被证明不适于在船舶的主机和辅机中燃烧,则船东将对于航程中航速的减小和/或耗油量的增加与由此引起的任何时间损失及其他后果不负责任。
第十一条 租金费率/ 还船区域与还船通知
租船人应当为承租和使用上述船舶而按每天__________支付租金,或者按照________米夏季干舷时的船舶总载重量以每吨_______支付。每30天为一个租金支付期,从交船之日起算。不足一月者以上述费率按比例支付。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租金应连续支付直到船舶以良好状态(正常损耗除外)在___________区域归还船东(除非船舶灭失)。租船人应在___________天之前向船东发出预计还船的时间和可能的地点的通知。为方便租金计算,交船、还船或租约的终止的时间应当以格林尼治时间为准。
第十二条 租金的支付
(a)租金的支付租金的支付方式应使船东或他在__________(地点)指定的名为___________的收款人能够接收。租金可以用美元或(其他货币)结算,并在约定日期15天前存入船东能够使用的帐户。最后一个月或其中部分时间应支付估计的租金数额。当其不足以涵盖实际使用时间时,则只要船东提出要求,那么差额租金就应当按时每天支付。如果租金未能按预定准时支付或者出现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的根本违约,那么船东将有权从租船人手中撤回船舶并保留进一步向租船人索赔的权利。
在下述分条款(b)中规定的宽限期满后的任何时间里,如果租金尚未偿付,则船______东除保留撤船的权利外,有权停止履行任何正在进行的工作和下述所有义务,并且对由此引起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关于上述后果导致的损失,租船人应当给予船东赔偿,而且在此期间的租金和任何额外费用照算,并由租船人承担。
(b)宽限期如果由于租船人或其银行的疏忽、过失而导致租金未能准时支付,则租船人可以得到船东给予的__________天净银行工作日(依照合议的支付地的规定)的书面通知,以便纠正错误。在上述期限内支付,应被视为准时。如果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支付租金,船东有权按照前述分条款(a)中的规定施行撤船。
(c)最后一笔租金的支付
如果船舶在它驶往还船港的途中最后一笔租金和/或倒数第二笔租金已经到期,则所述租金将按照双方合议的完成该航次的必需时间进行估算。在还船之前的估计使费和船上实际留存的燃油应当由船东承担并接收。如果上述算法不能涵盖实际使用时间,则差额租金应按时每天支付。如果船舶已经归还,则任何差额将由船东归还或由租船人支付,视具体情况而定。
(d)现金垫付
如果船东要求,船舶在任何港口的日常现金使费可以由租船人垫付。这笔费用以及2.5%的佣金应从租金里扣除。但是,租船人对该垫付款的使用不负责任。
第十三条 泊位
船舶应当在租船人或其代理人指定的任何安全码头或任何安全泊位或者地点装载和卸载,只要船舶能安全地进入、停泊和离开并且在任何潮时都处于漂浮状态。
第十四条 可用空间
(a)船舶的货舱、甲板和其他货物空间(不超过它的合理安全积载范围)的整个所及之处,还有押运员的住所(如果有的话)应当在租船人的控制之下。船东仅能为船上的高级船员、普通船员、属具、船具、家具、物料、供给和燃油保留适当和足够的空间。
(b) 如果有甲板货被装运,则因此而造成的任何货损和/或货差和/或无论什么性质______的责任,如果不装载该甲板货物不会发生的话,租船人应当给予船东赔偿。
第十五条 押运员和伙食
租船人有权委派一名押运员跟船(由租船人承担风险)并观察航次是否合理速谴。他将被提供免费的住宿和与船长相等标准的伙食,租船人按每天______的标准支付。船东应当为引航员和海关官员,还有理货职员、搬运工头等人(如果租船人或他的代理人授权的话)供应膳食,按每顿 ______的标准支付伙食费。
第十六条 航行命令和航海日志
租船人应当随时向船长提供书面英语的必需指示和航行指令。而且船长应当保持完整和正确的相关航程的甲板和轮机日志供租船人或他的代理人查阅,并且如有需要,应当提供租船人、他的代理人或者押运员一份上述甲板和轮机日志的真实副本以便表明船舶的航线、航程的距离和燃油的消耗。任何租船人所需的日志摘要应当以英语记录。
第十七条 交船/ 销约
如果租船人要求,则在______之前将不计算租期。而且如果在______之时或之前但不晚于______时内船舶仍没有为交付而备妥,则租船人有权选择销约。销约的宽限期 ,如果船东保证,即便他们恪尽职守,船舶仍不能在销约期之前为交付而备妥,并且船东能够提出船舶备妥的合理确定日期,那么他可以最早在船舶预计驶往交付港口或地点的七天之前,要求租船人宣布销约与否。如果租船人选择不销约,或者他未能在两天内或是销约期之前给予答复(以先发生者为准),则船东提出的预计备妥交付日期之后的第七天将取代原先的销约日期。如果船舶进一步迟延,船东有权根据本条款再次要求租船人就是否取消合约作出明示。
第十八条 停租
由于下列原因导致的时间损失可以停租:
高级船员或普通船员的人员不足和/或错误和/或罢工,或者物料不足、火灾和船体、机械或设备的故障或损坏以及搁浅、扣船带来的迟延(除非该扣押是由于租船人、他的雇佣人员、代理人或者分包商应该负责的事项所引起的)、或者船舶或货物的海损事故(除非该事故起因于货物的潜在缺陷或固有性质)、为检验或油漆船底而进干船坞,或者阻碍船舶处于完全工作状态的任何其他类似原因。如果船舶不按租船人的指示或指令航行,而在航程中绕航或回返,则只要是由于除货物事故或下述第二十二条款所允许的情形之外的任何其他原因导致的,租金将从绕航或回返之时起停付,直到船舶回到离目的地相同或等距的地点并重新开始航程为止。停租期间船舶所耗燃油均由船东承担。由于天气的迫使令船舶进港或抛锚、航行直潜水港或江河或禁运港而造成的船舶迟延和/或因该迟延导致的费用应当由租船人承担。如果航程中的航速因为船体、机械或设备的故障、缺陷或者它们部件的故障、缺陷而降低,则因此而起的时间损失和任何额外的燃油损耗以及可证的额外费用可以从租金里扣除。
第十九条 转租
除非另有约定,在本租约持续期间,租船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转租该船,但租船人仍要对履行本租约负责。
第二十条 进干船坞
船舶于________最后一次进入干船坞。
(a)船东有权在租约履行期间选择一个合适的时间和地点使船舶进入干船坞,并在承租双方合议的前提下根据船级和环境的要求进行船底去污和油漆和/或修理。
(b)除非有紧急情况,租约履行期间船舶不得进入干船坞。
注:带*者可适当删减。
第二十一条 全损
如果船舶灭失,则没有挣到的预付款项(从灭失之日或得到最后消息之日起算)应当立即归还租船人。
第二十二条 免责
天灾、公敌、火灾、君主限制和所有海洋、江河、机械、锅炉和航行的事故与危险以及租约下航行中的错误,双方均可免责。
第二十三条 权利
船舶有权在航行中使用和不使用领航员,拖带和被拖带,救助海难船舶,为救助人命和财产而绕航。
第二十四条 留置权
船东对在租约下的所有货物和所有分运费和/或分租金,包括共同海损分摊有留置权。同时,租船人就没有挣到的预付款与任何应当被立即归还的多付租金或超额定金可以对船舶行使留置权。租船人不应直接或间接招致可能对船舶所有人在船舶中的物权和利益具有优先权的任何留置权或担保物权,也不应允许继续招致此种权利。租船人保证在租期内船舶所有人不会因他的接受补给或服务,包括港口费用和燃料而承担付款责任或时间损失。
第二十五条 救助报酬
所有的海上无主物和救助报酬在扣减完船东和租船人所花费用以及船员应得份额之后应当由船东和租船人平均分享。
第二十六条 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应当按照1974年约克——安特卫普理算规则,1990年修订案或任何后来的修订案,在______(地点)以______(货币)进行理算。
租船人应设法使得租约期间的所有提单包含有共同海损应当按照1974年约克——安特卫普理算规则,1990年修订案或任何后来的修订案进行理算的条款和第31条“新杰森”条款。
期租租金不列入共同海损分摊。
第二十七条 航行
本租约没有一项内容表明是把船舶转让给租船人。船东对船舶的航行、引航员和拖轮的作为,船舶保险,船员和所有其他事情负有责任,如同船舶为其自己营运一样。
第二十八条 起货机和照明
船东应当按下列要求维护起货设备:______ 同时按照以上描述提供足够起重力的起货设备(所有的吊杆或吊车)。船东还应在船上提供夜间作业的照明设备,但是除船舶上已有的照明设备以外的额外照明费用将由租船人支付。租船人可以使用船上的任何起货设备。如经租船人要求,船舶将日夜工作,并且所有的起货设备应在装卸期间处于租船人的控制之下。如果起货设备不能使用,或者没有足够的动力来启动它们,则因此而导致租船人无法工作的实际时间损失应予停租,而且船东将支付由此产生的小工待命费用,除非上述起货设备的无法使用和动力不足是由租船人的小工引起。如果经租船人要求,船东应当承担租用替代岸吊的费用,但此时租金照算。
第二十九条 船员加班费
受租船人或其代理人的指令而使普通船员和高级船员为工作而产生的加班费应由租船人支付给船东,同时租金应按每月______或按此比例支付。
第三十条 提单
(a) 船长应当按照大副或理货员收据的填写签发货物提单或者海运单。然而,在船东的事先书面授权下,租船人可以代表船长按照大副或理货员收据的填写签发货物提单或者海运单。
(b) 所有的提单或海运单应不损害本租约。租船人应保护船东不招致由租船人签发的或按租船人要求由船长签发的提单或海运单与本租约不一致引起的结果或责任。
(c) 装运甲板货的提单应加上条款:“装运甲板货由租船人、托运人和收货人承担风险、费用和责任,不管什么原因引起的任何灭失、损坏、费用或延迟,船舶或船东一方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 保护条款
本租船合同下所签发的所有提单和海运单应受下列条款约束:
(a) 首要条款
“本提单受海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或其他相似的由起点港或终点港提单强制采用的国内法规的约束。这些法案被视为并入本提单,并且本提单中的任何规定不应视为承运人放弃其根据这些适当法案所享有的任何权利或豁免,或增加其根据该适当法案所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如本提单中的任何条款与该适当法案相抵触,则该种条款无效,但以所抵触的为限。”
(b) 双方互有责任碰撞条款
“如船舶由于他船疏忽以及本船船长、船员、引航员或承运人的受雇人员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而与他船碰撞,则根据本提单承运的货物的所有人应补偿承运人的一切损失或对他船亦即非载货船舶或其所有人的赔偿责任。此种损失或赔偿责任是指已由或应由他船亦即非载货船舶或其所有人付给上述货物所有人其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或其提出的任何索赔,且已由他船亦即非载货船舶作为其向载货船舶或承运人提出的索赔的一部分,将其抵消,扣除或退回。
前述条款同样适用于碰撞船舶或物体外的任何船舶或物体的所有人、经营人或其掌管该船或物体的人, 如果他们在该碰撞接触中存在过失的话。
(c) 新杰森条款
船舶在开航之前或开航以后,由于任何原因,不论是否因疏忽所致发生事故、危险、损害或灾难,而承运人依据法规、和或其他规定对此或其后果不负责任, 则货物、托运人、收货人或货物所有人应同承运人在共同海损中分摊因此所产生或引起的共同海损性质的任何损失、灭失或费用,并应支付有关货物的救助报酬和特别费用。
如救助船舶为承运人所拥有或经营,救助报酬应如同救助船属于他人一样全额支付。
(d) 反毒品贸易条款
“租船人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保证竭尽小心与勤勉防止麻醉药品和大麻被装载或隐藏在船上。不遵守本条款的规定将被视作违反保证。租船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并使本船的船东、船长和船员不承担责任。同时,租船人还要保证赔偿可能产生并单独或共同向本船的船东、船长和船员提出的无论何种原因引起的索赔。此外,所有因为租船人违反本条款的规定而导致的时间损失和产生的费用,包括罚款,应由租船人承担且租金照算。
如果船舶由于租船人不遵守本条款规定的行为而被扣押,租船人应当采取所有合理的步骤,保证在合理的时间内使船舶得以释放,并为此提供保释金。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租船人承担。
如果隐藏的麻醉药品和大麻被发现为船舶员工所有,则船东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时间损失和产生的费用,包括罚款。
(e) 战争条款
(1) 战时禁运品不能装运,如果没有船东的同意,船舶不能要求进入陷入战争状态、军事战争、敌对状态、内乱、暴动或海盗行为的港口或地区,不管有没有宣战文告,在那里船舶有可能受到来自好战方的俘虏,扣留或敌对行为(好战方指的是法律上事实上拥有海军、陆军、空军的当局或政府组织)。
(2) 如果船东同意,租船人应支付额外费用投保船舶战争险,其金额与船舶保险金额相等但不能超过。另外船东可以购买由租船人支付的战争辅助险如租金的损失,运费支出,全损、阻塞等。如果取得这种保险由于商业上的不可能或由于政府纲领不允许而成为不可能,那么租船人不应要求船舶进入或停泊于此种港口或地区。
(3) 如果(1)条描述的情况在订立合同以后存在或船舶在租时发生,对于船舶进入这些港口或地区的航次,租船人将承担由于战争、军事或敌对状态引起的有关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的额外工资和保险。
(4) 由于船舶航行或货物运输引起的有关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的额外战争津贴由租船人支付。
第三十二条 战争解约
在下列国家中的任何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发生战争(不管有没有宣战文告),船东和租船人都可以取消本租约,租船人将根据第10条款还船给船东。如果船上有货,则在目的港卸货以后,或由于战争不能到达或进入目的港,则由船东指定在附近的一个开放和安全的港口还船。如果船上没货,则就地港口交船;在海上则在船东指示的附近的一未封锁并安全的港口还船。根据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所有情况下,租金应继续支付,除前述规定外,本租约所有其他规定应适用到还船时止。
第三十三条 冰冻
船舶不应被要求进入或继续停留在任何冰封的港口或区域,或由于冰冻原因,其灯标或灯船已经或被撤除的任何港口和区域,或根据通常事态发展,由于冰冻原因,存在船舶不能安全进入和继续停留或装货或卸货结束后不能安全驶出的港口和区域。根据船东事先同意,按船舶的大小、结构和冰冻等级,经合理要求,船舶应跟随破冰船航行。
第三十四条 征用
如船舶在本租约的租期内被船旗国政府征用,在此征用期间船舶应被视为停付租金,并且,在此征用期间由该政府所支付的任何租金应由船东留有。船舶被该政府征用的期间应作为本租约规定的租期的一部分。
如果征用期间超过________月,任何一方均有解除本租约的选择权,并且,任何一方均不可以提出由此而发生的索赔。
第三十五条 装卸工人造成的损坏
尽管有与此相反的规定,只要船长在发现任何损坏后但不超过48小时书面通知租船人和/或其代理人,则租船人应赔偿装卸工人对船舶造成的任何和全部损坏。该通知应详细说明船舶损坏情况,并要求租船人指派一名验船师以确定该损坏的程度。
(1) 如果任何和全部损坏影响到船舶的适行航和/或船员的安全和/或船舶的营运能力,租船人应自付费用对该损坏立即安排修理,并且,到该修理结束时和如经要求,通过船舶检验时为止,应照付船舶租金。
(2) 对上述第(1)款未提及的任何和全部损坏,根据租船人的选择,在还船之前或还船之后同船东要做的修理一起进行。在此情况下,不应向船东支付租金和/或费用,除非租船人负责修理所需的时间和/或费用超过完成船东修理所需的时间和/或费用,并仅以此超过时间为限。
第三十六条 货舱的清洁
如果船员能承担航次与航次间和/或货物与货物间的货舱的清扫和/或清洗和/或清洁工作,并且当地规定允许的话,租船人应提供该项工作,并以每货舱________费率支付额外费用。
如果船舶货舱未被港口或任何其他机构接受或通过,租船人对有关的任何该作业不负责任。租船人在整笔支付________以代替清洁货舱的条件下,具有船舶货舱未清洁(未经清扫)而还船的选择权。
第三十七条 税款
租船人应支付由其指示引起的无论在履行本租约期间或其后船舶或其所有人所征收的所有地方税、州税、国家税和/或应付税,包括向货物和/或运费和/或转租运费和/或租金所征收的任何税款和/或应付款(不包括由船旗国或租船人所征收的税款)。
第三十八条 租船人的标志
租船人具有悬挂自己的公司旗,并将其公司的标志油漆在船舶上的权利。在本租约届满前,应以船东自己的颜色重新油漆船舶。由于这些变化而进行油漆、维持和重新油漆船舶而发生的时间和费用,由租船人承担。
第三十九条 停泊退保费
当船舶在港内停留最短期间30天,如对此期间全额支付租金或对实际租用时间已按比例支付租金时,则租船人对船东从其保险人处可领取的任何退还保险费享有利益。
第四十条 证书
船东应提供允许船舶在约定的航行区域营运所可能要求的与船舶有关的任何证书,包括但不仅限于船舶的油污财政责任证书(只要该油污证书能够从船东互保协会获得)、有效的国际吨位证书、苏伊士和巴拿马吨位证书、有效的登记证书以及与船舶强度和/或船舶起货设备可用性有关的证书。
第四十一条 偷渡者
(1)[a]租船人保证尽适当的谨慎防止偷渡者以秘密藏在其装运的货物和/或集装箱的方式上船。
[b]如尽管租船人已尽适当的谨慎,但偷渡者仍以秘密藏在其装运的货物和/或集装箱的手段上船,应视为对本租约的违反,对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租船人负责,并应使船东不受损害;对向船东可能提起的或已经提起的所有种类的索赔,由租船人赔偿船东。而且,对全部的时间损失和不管如何发生的何种性质的全部费用应由租船人负担,船舶的租金照付。
[c]如根据第(1)款[b]项规定,因租船人违反本租约而使船舶被扣押,则租船人应采取所有合理措施保证船舶在合理期间内获释,并自付费用提供保释金以保证船舶的释放。
(2)[a] 如尽管船东已尽适当的谨慎,但偷渡者仍以秘密藏在租船人装运的货物和/或集装箱中以外的手段上船,则对全部的时间损失和不管如何发生的何种性质的全部费用应由船东负担,并应停付租金。
[b]如因偷渡者以秘密藏在租船人装运的货物和/或集装箱中以外的手段上船而使船舶被扣押,则船东应采取所有合理措施保证船舶在合理期间内获释,并自付费用提供保释金以保证船舶的释放。
第四十二条 走私
如船长、高级船员和/或普通船员走私,船东应承担任何罚款、税款或征收的进口税费用费用,对由此所产生的任何时间损失,应停付租金。
第四十三条 佣金
船舶和船东应按照本租约已赚取和已支付的租金,以及本租约延续期间所付租金的____%,向________支付佣金。
第四十四条 经纪人佣金
按照本租约已赚取和已支付的租金的____%,向________支付经纪人佣金。
第四十五条 仲裁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如经双方同意,以下所附的第____条至第____条(包括第____条和第____条)视为全部并入本租约。
租船合同篇六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第一条 租约代号
现有规范如附表(略)所描述的摩托/蒸汽船_______号的船东__________
(____________)与租船人______________相互达成协议如下:
第二条 船舶规范
船东保证,在交船之日以及在这个租期内,本船应与附表规范相符,如有不符,租金应予以降低,足以赔偿租船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第三条 船舶状况
船东保证,在交船之日以及在整个租期内,本船应紧密、坚实、牢固,处于某工作状态,在各方面适于某,船壳、机器、设备处于某有效状态,并按规定人数配齐合格的船长、船员和水手。
第四条 租期
船东供租,租船人承担本船________日历月(确切租期由租船人选择),从本船交付之日起租。
第五条 航行范围
本船在伦敦保险人学会保证条款范围内(但不包括________),本船能经常安全浮起(但同样大的船舶照例安全搁底的地点可以不浮起)的安全港口、锚地或地点,进行合法贸易。在船东保险人承保的情况下,租船人可派船在许可以外的地区进行贸易,也可随意派船到船东需要支付兵险附加保费的地区进行贸易。不论哪种情况,船壳、机器附加保费由租船人负担,但该附加费不得超过按照伦敦保险人最低费率的最少险别所征收的保费,其保险条件不得扩大学会按期保险条款(1/10/1970)的标准格式或学会兵险条款(1/7/1976)的标准格式,但不包括封锁和围困险。租船人在收到有关凭证保单附本时将附加保费付还船东。如附加保费有回扣,应退还租船人,船壳、机器保额定为________,保费即按此计算,但如保单记载的船壳、机器保额与上列金额不符,则取较小的金额计算。
如本船航行中国受阻,租船人有解除有租约的选择权。
除非首先得到租船人的同意,船东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目的派船停靠中国台湾港口。
第六条 禁装货载
本船用来载运合法货物,但不包括________(租船人)有权按照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的规则或任何主管当局适用的条例如,运输危险品。
第七条 交船港
本船在________(租船人)指定的、本船能经常安全浮起,随时可供使用的泊位,在办公时间内交给租船人使用,交船时货舱须打扫干净,适于某船接收货物。
第八条 交船日期
本船不得在________之前交付,如本船在________17点之前没有准备就绪交付,租船人有随时解除本租约的选择权,但不得迟于某准备就绪之日。
第九条 交船通知
船东给租船人________天预计交船日通知及________天确定交船日通知。
第十条 货物检验
租船人在交、还船港代表双方在委任验船师检验交、还船时的货舱和确定船上存油,交船检验算船东时间,还船检验算租方时间。验船师费由船东和租船人均等分担。在测定船上存油前,本船前后吃水要调平或者船首尾吃水差不超过6英尺。
第十一条 船东供应项目
船水供应及/或支付有关船长、船员、和水手的全部食品、工资、领事费以及其他费用,供应及/或支付甲板、房舱、机舱、及其他必需的全部用品,供应及/或支付全部润滑油和淡水,支付各项船舶保险及入干坞、修船其他保养费。
第十二条 起货机
船东给全部双杆吊及/或转盘吊提供起重装置和设备,达到格式表所规定的起重能力,并提供装卸货物实际使用的一切绳索、滑轮吊缆、吊货具及滑轮。如本船备有重吊,船东给重吊提供必要的起重装置。(参见第15条)
船东按需要提供甲板水手开关舱,在船到达装卸泊位或地点之前把起货机装置就绪,并提供甲板及/或舷梯看更,配备每舱绞车工及/或转盘吊工一人,按需要昼夜操作。如港方或工会规章制止水手开关舱或操纵绞车及/或转盘吊,则租船人雇岸上工人代替并支付费用。
第十三条 照明
船东用船上灯光和群光灯提供充分的照明,使各舱口和货舱同时作业。
第十四条 清舱
如租船人需要,并为当地规章所许可,船东应提供水手清舱并清除垫料,以适于某下航次货款。租船人付给船东或水手清舱费定额每次最多________。
第十五条 租船人供应项目
租船人供应及/或支付(除非为船东的事务而发生或在船东造成的时间损失内发生,不论是否停租)主机和辅机用的全部油料(为了补偿船上人员生活用油,每日历月定额________可在支付租金中扣除,不足一月者,按比例扣减)、港口费、强制引水、舢板、拖船、领事费(但按第8条属于某支付者除外)、运河、码头及其他捐税(但属于某或本地船东或海员所征收者除外)和费用,包括任何外国市政税和国税,还支付交船港和还船港的一切码头、港口和吨税(在交船前或还船后发生的除外)、代理、佣金等费用,并且安排和支付装载、平舱、码垛(包括垫料,但船东允许租船人使用船上已有的垫料)、卸载、过磅和理货、上船执行职务的官员和人员的伙食以及其他各项费用。
第十六条 燃料
租船人接收交船时船上所存全部油料,并按每公吨燃油________和每公吨柴油________付款。船东接收还船时船上所存全部油料,并按租船人现行加油合同的还船港油价付款,如还船港没有合同油价,则按邻近主要加油港的合同油价支付。本船交付时存燃油不少于某______吨,不多于某______吨,柴油不少于某______吨,不多于某______吨,本船退还时存燃油不少于某______吨,不多于某______吨,柴油不少于某______吨,不多于某______吨。
租船人可在交船前加油,占用的时间不计租金。
租船人有使用船东加油合同的选择权,在租期内,如船东和租船人双方在航次的主要加油港都不能安排加油,则租船人有权解除本租约。
第十七条 租率
从本船交付之时(格林威治时间)起至还给船东之时(格林威治时间)止,租船人按本船夏某舷载重________吨,2240磅为1吨。每吨每日历月的租率________支付现金,不足 月者,按比例支付。
第一期租金应在交船后7个银行营业日内,以后各期租金应在到期后7个银行营业日内,以现款在________给________预付半月(但最后一期,租金预付到经租船人合理估算足以完成最后一个航次所需的时间),该项租金除了扣除本租约已具体规定的项目外,还扣除租船人及其代理人应得的回扣和佣金,有关实际停租或估计停租期间的任何款项或费用,还扣除经租船人合理估算,在上述期间内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根据本租约,租船人对船东的索赔款项。如付款到期之日,本船停租,则租金余额应在本船起租后7个银行营业日内支付。租船人还有权在最后整月租金中扣除预计代船东执付的港口使用费或开支以及还船时船上存油的估计金额,以上付款,还船后多退少补。
如未履行支付租金,船东有权撤船,不给租船人使用,但这并不损害船东根据本租约在其他方面对租船人具有的索赔权。
第十八条 还船
本船应于某期满时,按交付给租船人时大体相同的良好状态(自然损耗或由于某条列举的原因所造成的船舶灭失除外),在租船人选择的安全、没有冰冻的港口____ 退还。
租船人有卸毕还船的选择权,给船东或水手支付包干费最多________以代替清舱,清除垫料。
第十九条 还船通知
租船人给船东不少于某天的预计还船港口和日期的通知。
第二十条 最后航次
如本船被指令的航次将超过租期时,租船人要使用本船完成该航次,但如市价高于某规定的租率,则对于某租期的时间按市价支付。
第二十一条 货 位
除保留适当足够的部位供船长、船员、水手使用及存放船具、属具、家具、食品与船用品外,本船所有空间和运力,如有客舱,也包括在内,均归租船人使用。
第二十二条 甲板货
租船人有权按照通常海运惯例,在甲板及/或舱口部分装满货物,费用自理,并承担风险。装载甲板货应受到船舶稳定性和适航性的限制。航行中,船长与水手对甲板货应妥善照料并拉紧捆索。
第二十三条 租船人代表
租船人有权派代表1至2人上船押运并考察航次尽快运行情况。对他们将免费提供房间并供应与船长的伙食标准,费用由租船人负责。
第二十四条 证件
船东保证持有并随船携带必要的证件,以符合所靠挂港口的安全卫生规定和当前要求。
船东保证,本船起货机及其他一切设备符合本船靠挂港口的规定,还保证本船随时持有现行有效证件。如船东未能使其符合上述规定或未持有上述证件以致岸上人员不能作业,则由此损失的时间应停租,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船东负担。
租船人有权免费使用船上的绞车、吊杆包括重吊及/或转盘吊至其最大起重能力,起货机应保持完好工作状态,便于某使用,但租船人打算使用重吊时仍应给予足够时间的通知。
第二十五条 熏舱
在租期内,船东提供有效的熏蒸灭鼠证书或免疫证书。由于某或根据租船人指示而靠挂港需要熏蒸,均由租船人负担,其他原因的熏蒸由船东负担。
第二十六条 停租
(a)如时间损失是由于某原因造成:
(1)人员或船用品不足;
(2)船壳、机器或设备损坏;
(3)船舶或货物遇到海损事故包括碰撞或搁浅造成延误;
(4)修船、进干船坞或保持本船效能所采取的其他必要措施某
(5)未持有或未随船携带货运需要的有效证件或其他船舶文件,包括有效的巴拿马和苏伊士运河丈量证件;(6)船长、船员或水手的罢工、拒航、违抗命令或失职;
(7)任何当局因船东、船长、船员或水手受到控告或违章对本船实行挽留或干预(但租船人的疏忽行为或不轨行为所引起者除外);
(8)船东违反租约而停工;
(9)由于某指示所提到的任何原因或任何目的(恶劣天气除外)或由于某船员上岸治疗而使本船绕航、折返或靠挂非租船人所指示的其他港口;
(10)本租约另有规定的停租项目或其他任何原因,以致妨碍本船有效运行或使本船不能给租船人使用。
(b)如装卸货物所需的绞车转盘吊或其他设备损坏或不堪使用,或绞车转盘吊动力不足,则开工不足的时间应按所需作业的绞车及/或转盘吊的数目比例计算时间损失,如上述原因使装完或卸完整船的时间推迟,则开工不足的时间应相应地全部停租。如租船人要求继续作业,则船东支付岸上设备费用以代替绞车/转盘吊,租船人仍应支付全部租金。但如岸上转盘吊数目不够,则租金应按岸上可供使用的转盘吊数比例支付。
(c)由于某原因引起的额外费用,包括装卸工人待时费,如有罚款也包括在内,均由船东负担,并入租金内扣除。
(d)租船人有将任何停租时间加在租期内的选择权。
(e)如本租约所说的原因使本船延误达6周以上,租船人有解除租约的选择权。
第二十七条 航速索赔
根据本租约第1条,如本船航速减低及/或耗油增多则由此造成的时间损失和多耗用燃料费用和,应从租金中扣除。
第二十八条 征用
在租期内,如本船被船籍国政府征用,则租金应从征用之时停止。凡预付而不应得的租金以及征用时船上存油金额应退还租船人。如征用期超过1个月,租船人有解除租约的选择权。
第二十九条 干坞
从上次油漆船底算起,不超过10个月,本船应在船东和租船人双方同意的方便地点和时间,至少进干坞一次(清洗、油漆船底)。
第三十条 船长责任和提单
船长和水手应尽快完成所有航次并提供惯常的协助。在航次、代理或其他安排方面,船长应听从租船人的指示。船长本人或经租船人要求授权租船人或其代理人按照大副或理货收据签发提供的任何提单。
第三十一条 指示和航海日志
完整正确的航海日志供租船人或其代理人查阅。甲板、机房日志应用英文填写,最迟应于某次完毕时交给租船人或其代理人,如未照办,则以租船人提出的数据为准。对此船东无权申诉。
如租船人有理由对船长、船员或轮机长的行为不满,船东在接到不满的情节后,应立即调查,如情节属实,船东应予以撤换,不得拖延。
装卸工人和理货员由租船人安排并作为船东的雇员,接受船长的指示和指导。租船人对雇用的装卸工人的疏忽、过失行为或判断错误不负责任,对引水员、拖船或装卸工人的疏忽或装载不合理或装载不良造成船舶灭失,也不负责。
第三十二条 垫款
如需要,租船人或其代理人可垫支船长必要的款项,供船方在港的日常开支,收取2.5%借款手续费,此项垫款应从租金中扣还。但租船人或其代理人认为必要时可拒绝垫支。
第三十三条 冰封
本船不得派往或进入冰封的地点,或本船到达之时,由于某,即将撤去或可能撤去灯塔、灯船、航标和浮标的地点,本船也不得派往或进入因冰情有危险,使本船不能顺利到达或在装卸完毕后不能驶出的地点。本船没有破冰航行的义务,但如需要,可尾随破冰船航行。
第三十四条 船舶灭失
如本船灭失,租金在灭失之日停止;如本船失踪,租金在本船最后一次报告之日正午停止,凡预付而不应得的租金应退还租船人。
第三十五条 加班
如需要,本船昼夜作业(周六、星期日和假日包括在内)。除非停租,租船人按每日历月定额________付给船东,作为船员和水手的加班费,不足 月按比例计付。
第三十六条 留 置 权
为了索回本租约属下的赔偿,船东有权留置属于某租船人的货物和转租运费以及提单运费。为了索回预付而不应得的款项,索回因船东违约而造成的损失,租船人有权留置船舶。
第三十七条 救助
救助其他船舶所得的报酬,扣除船长与水手应得的部分与各项法定费用和其他开支,包括按约对救助损失时间所付的租金和损坏的修复和燃料的消耗等项后,由船东与租船人均等分享。救助人命和救助财产无效所遭受的时间损失和费用(不包括本船的灭失),由船东和租船人均等分担。
第三十八条 转租
租船人有转租本船的选择权,但原租船人对船东仍负有履行本船约的全部责任。
第三十九条 走私
船东对其雇员的不法行为犯罪行为,如走私、偷盗、行窃等后果负责,由此造成的船期延误应予停租。
第四十条 退保费
由于某在港时间达30天以上并照付了租金,船东因此从保险公司得到的退费应给予租船人(一经从保险公司收到,如数退给租船人,否则从末次租金中扣回估计的金额)。
第四十一条 战争
如船旗国卷入战争、敌对行动或军事行动,船东和租船人双方均可解除本租约,本船将在目的港或在租船人选择的安全、开放的港口,于某货物后还给船东。
第四十二条 海牙规则
船东或其经理人作为承运人,按照 年 月 日在布鲁塞尔签订的海牙规则第三款和第四款的规定(但第三款第六节第四款第五节除外),对本租约名下所载运的货物,根据船长签发的提单或根据第20条由船长授权经租船人或其代理人所签发的提单负责短少、灭失或残损。
第四十三条 互有过失碰撞及兵险条款
双方互有过失碰撞条款和航运公会兵险1条和2条是本租约的组成部分,本租约名下出具的提单均应载有此项条款。
第四十四条 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按照理算规则和清算。
第四十五条 仲裁
本租约发生的一切争执在________提交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四十六条 佣金
船东应按本租约所付租金____ %的回扣付给租船人、百分之____ %的经纪佣金付给________。如任何一方违约以致租金没有全部支付,则责任方应赔偿经纪人的佣金损失。双方同意解除本租约时,由船东赔偿经纪人的佣金损失,在此情况下,佣金不超过为期 年的租金计算的数额。
第四十七条 其他
本合同于某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后生效。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 电 话: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