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辽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成绩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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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公告辽宁省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篇一
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11月3日
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2018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2017年教师资格证面试
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公告辽宁省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篇二
(一)面试内容。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如需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相关面试信息,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
(二)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公告辽宁省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篇三
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营口地区、持有营口地区有效居住证的省考笔试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或后续取得师范教育学历人员。
(二)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营口地区,以及持有营口地区有效居住证的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幼儿园教师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参加省考取得笔试合格证书并在有效范围内人员;后续取得成人师范教育学历,在学期间完成了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知识学习人员。
5、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6、非在职教师须到与所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相当的学校完成不少于20周的教学实践。
7、身体条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进行体检并合格。
(三)程序
1、网上报名
时间:2018年10月17日——25日
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具体操作见附件2)
(2)核对所填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信息。
(3)提交成功后,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密码,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请申请人登录报名系统后自行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粘贴近期小二寸免冠证件照,本人在《承诺书》上签名。(即现场确认须携带材料的第8项)
2、现场确认:
时间:2018年10月18日——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地点: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区市教育局窗口(d02)(营口市新联大街195号)
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根据考生本人情况以下3种材料提供1种即可:
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在营口地区的申请人需提供);
③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持营口地区有效居住证的申请人提供)。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思想品德鉴定表。本人自行下载附件3并打印,在编在岗的申请人由所在单位鉴定并加盖公章,其余的申请人由户籍或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鉴定并加盖公章。
(8)《教师资格申请表》。在网上自行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粘贴近期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具体方法见“认定程序——网上报名——流程(4)”。
(9)体检表。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身体检查,必须到县级以上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表内的应检项目要真实齐全,并有各科室主检医师的印章和院方的公章。(体检表请自行到下方下载打印附件4,申请幼儿园教师须使用专用体检表附件5)。
(10)教育教学实践评价手册(申请高中、初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非在职教师需提供,在职教师需由单位出具工作证明)。实习学校必须是与申请资格相一致的全日制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实践评价手册必须填齐填全,不能有空项。请到下方下载打印附件6,申请人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齐全(论文可以打印)。
(11)近期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3张,与粘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同一底版。照片背面填写姓名,用曲别针别在《申请表》上。
(12)纸质档案袋一个,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按规定要求一人一档。申请人自行到《通知》下方下载附件7“营口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在职教师需加盖学校公章),填写后再打印粘贴在档案袋上,并按(2)到(11)的顺序将材料装袋提交。《面试报名申请表》单独提交。
上述证书原件单独提交,审核确认后当场返回本人。
3、面试时间:
(1)时间:2018年10月27日,上午7:30集合。
(2)地点:营口市第九中学
(3)内容:
说课和答辩。各申请人在说课现场按学科从已公布题目中抽取3个题目,然后选择其中1个题目进行说课。备课时间60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说课结束后,专家针对说课内容、专业思想、专业能力、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等内容现场提出问题,申请人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为5分钟。对于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的申请人,面试时可进行专业特长测试。
说课题目见下方附件9-11。
(4)注意事项
①现场确认合格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迟到3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②省考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说课题目所涉及教材由申请人自行准备,备课室提供教案用纸,说课稿须现场准备,准备时间60分钟。
③说课过程中必须有板书;说课时不提供多媒体设备;说课不能超时。
④此次省考面试通过的考生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⑤2018年是幼儿园、中小学(包括中职)省考教师资格面试工作的最后一年,2019年开始所有考生都需要参加国考面试工作。
认定工作咨询电话:6670660(市政务服务大厅教育局窗口)
省考面试咨询电话:2998332(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点击查看全部附件
营口市教育局
认定体检表 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公告辽宁省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篇四
笔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报地址为http://)的方式,分为三个环节:①网上注册报名;②网上审核确认;③网上缴费确认。考生从报名网站首页“网上报名(辽宁)”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登录页面→注册取得登录密码(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笔试报名→选择考区→选择学段类别→选择科目→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笔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2. 笔试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考生在2023年1月13日0时至16日24时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
第二步,注册。(每次)笔试报名前,考生须(重新)注册取得网报系统登录密码(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先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考试机构的处理;然后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
2.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佳;
4.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第三步,填报。考生应按户籍、居住证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选择考区,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学段类别和科目。网上审核确认前,考生可修改网上已填报信息。
第四步,审核。考生等待审核部门在48小时之内完成网上审核。如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可电话咨询所报考的考区(联系方式请见第八条)。
第五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确认截至日期(1月18日24时),考生可再次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网上报名系统,核实审核结果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
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公告辽宁省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篇五
1.考生在笔试成绩查询时段内,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2023年上半年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预计为4月14日。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成绩公布5个工作日内,关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https://)相关页面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复核必须符合规定,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考生在申请时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成绩、联系电话等信息。
2.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3.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查阅。
4.有关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相关政策规定,请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5. 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文件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 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6.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7. 防疫要求。根据辽宁省新冠疫情发展情况,考试前将会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https://)和大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具体的防疫公告,考生须随时关注并按照要求参加考试。考生因未执行有关防疫规定,影响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