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养老金并轨是怎么回事 养老金并轨方案细则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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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并轨是回事养老金并轨方案细则篇一
经过多年的政策准备,2015年1月14日,《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发布,标志着养老金“双轨制”正式终结,3700万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业员工一样,将纳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与养老金“并轨”改革相配套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同步实施。经过多年的探索,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此时的养老金与工资改革方案被相关专家认为已经成熟,能从制度上根本解决“双轨制”所导致的社会不公平问题。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昨日表示,对于“中人”(已退休的“老人”沿用老办法,新参加工作的“新人”采取新办法)来说,养老保险将来的待遇结构将是“2+1+1”—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另外两个“+1”分别是过渡性养老金和职业年金。
这次改革以后,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将同企业及其员工一样,都将履行缴费义务,由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的20%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按本人工资的8%缴纳养老保险费。与过去较高的替代率(即养老金占本人退休前工资的比例)相比,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的替代率水平将会明显下滑。
为了弥补改革前后的养老金待遇差,在过渡期内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在享有基本养老金之外,还将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以确保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待遇水平不降低。过渡性养老金,也就是对于“中人”来说,因过去年份没有缴费而视同缴费计算的养老金。此外,通过建立作为补充养老保险的“职业年金”制度也需要同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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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并轨是回事养老金并轨方案细则篇二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在2015年1月中旬对外称,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时间比较长,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进行,而国务院决定机关事业单位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改革,这是一个新举措,过去确实没有基金积累。
他明确保证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不会出现“吃”企业结存基金的情况。因为国务院的改革文件中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
改革的设计者提出了“代际赡养”的概念,也就是说,让3000万尚未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比照企业单位养老金,逐步缴纳充实其养老金账户,为现存1500多万已退休人员养老。
胡晓义说,如果要同时筹措1500多万人的养老保险基金,还要筹措单位缴费、个人缴费,累积起来,负担非常重。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实际通过多年改革已经摸索了可行的路径,就是把集中的问题分散来处理,用时间的推移来逐步解决这个问题。
政府很快想到了养老金的筹措办法: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涨工资。2015年1月12日,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即是其中的一部分,此外,相关部门还同时下发文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进行调整,对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待遇进行调整。上涨的工资收入中,有一大部分的比例,将被用作对其养老金账户历史欠账的补缴。
上述公务员工资改革的方案称,对于此次公务员加薪所需财政资金,文件明确将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对于部分地方所需经费,中央财政将通过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
至此,中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的改革,通过两份文件的出台,确定了从个人补缴养老金到涨工资再到明确国家财政补助的政策操作路径。人们发现,中国45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问题,在旧体制行将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还是由国家财政出面买了单。
这让一些人不满。尽管历史遗留问题已经无可追溯,但这种改革的制度设计,再次引发了关于公共政策公平问题的讨论。机关事业单位这一特殊群体,在过去20多年间一次次工资改革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先是遗忘了自己,然后又为自己设计了一个由财政买单来涨工资和养老的路径。
这再次让那些企业员工和企业主体会到了一种隐蔽而难言的改革成本:一项原本不公平的制度,在改革后出现了新的不公平的制度鸿沟,而解决的办法是设计另一项新的制度,让鸿沟底部的那个群体自己熨平社会的皱褶。
四
养老金并轨是回事养老金并轨方案细则篇三
近4000万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怎么领取养老金呢?在昨日公布的决定中,对此三种情况分别予以明晰,而其原则为“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
方案中提出,对决定实施前已退休人员即“老人”,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而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也就是“新人”,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
对于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杨立雄认为,这一部分人员养老金的解决办法或许会参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实施办法。
另据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逐步过渡首先是“中人”在改革前的没有实行个人缴费的工作年限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将来退休时在发给基本养老金的同时,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此外,将设定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养老待遇的新老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如此基本可以保证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一位接近人社部官员昨日对新京报记者透露,关于过渡养老金的实施细则目前正在与相关部门协商,“但是很快就会出台”。
养老金并轨是回事养老金并轨方案细则篇四
好在,人们看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终于开始起步,并且将通过缓慢的“代际赡养”逐步完善。
这也许是中国在为45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支付了巨大的财政成本之后,改革所带来的唯一制度上的收获。
截止到2015年2月5日,中国地方政府的“两会”已经相继进入尾声。有超过20多个省份在其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5年要加快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的并轨方案并抓紧落实该项制度。
比如,北京市就表示,“做好社会保障制度整合衔接,制定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轨的具体办法,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完善社保待遇标准联动调整机制。”浙江省则将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从制度全覆盖提升到人的全覆盖。中部省份安徽省提出,要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制度,提高基本工资标准并建立正常调整和增长机制,实行乡镇工作补贴,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此外,湖南、陕西、贵州、上海等多地政府工作报告中也都做出类似表述。
看起来,改革正在大步向前。当然,还有许多问题依旧没有答案。
人们乐于见到改革的每一步进展,哪怕它充满争议。但相比于改革的结果,人们更加关注改革决策的公平。因为,这将塑造我们未来的生活。
养老金并轨是回事养老金并轨方案细则篇五
这一状态延续了好多年,直到被一项新的改革任务逼迫着再次重启。这项改革任务,就是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确定的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要求,要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破除养老保险“双轨制”,在更大范围体现制度的公平性。同时,还要根据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特点,普遍建立职业年金制度。解决“双轨制”问题,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还必须与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工资分配制度、财政体制改革相互配套,明确参保人员的范围、缴费工资的基数和财政补助的机制。
比起公务员工资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并轨,是一项负担更重、也更为棘手的任务。此事距离上一次国家层面的养老制度改革已经过去了24年。1991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实行养老保险费社会统筹改革,改变养老保险费由国家、企业负担,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提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中国就此拉开现代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序幕。此后,经过多年政策修缮,改革的范围从原来的国有企业,逐步扩展到其他所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到2014年底已经覆盖了总量3.4亿人左右,全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积累已经到了3万多亿元。
但这场延宕已久、涉及面颇广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似乎遗忘了机关事业单位这个特殊的群体。或者说,一场关及每一个人养老问题的大改革制度的设计者们,忘了还要改自己本身。
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企业单位的保险,从一开始就明确由国家、企业和个人按比例分别承担,并且个人缴纳比例不断增加,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金,则几乎全部由国家财政出钱。这便是中国特色的双轨制。
养老保险的双轨制,不仅让这个国家的财政压力剧增,而且也产生了巨大的分配不公。按照中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的研究结果,2013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近1900元,事业单位月均养老金是企业退休职工的1.8倍,机关公务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是企业的2.1倍。
而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的研究表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间的养老金待遇差距呈现拉大趋势。1999年,机关、事业单位年人均离退休费与企业之比为0.8,到2000年即迅速扩大为1.5,2004年更达到1.8。
此外,2013年3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社会保障绿皮书》和《中国社会保障收入再分配状况调查》显示,在被调查者中75.4%的职工养老金不高于2000元,92.3%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却都高于 4000元。
养老保险双轨制的核心是,普通企业职工自己出部分资金为自己的养老买单,而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则通过普通民众和企业为国家上缴的财政收入来为其养老买单。
随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群体的不断扩大,以及养老保险支出的逐年扩大,财政已经越来越吃力。据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透露的信息,目前全国企业养老保险的抚养比大致是3:1,而事业单位抚养比则高得多,大约为2.5:1,机关单位更高,已经到了2:1。养老保险金入不敷出,已成事实。外界担心,随着更多公务员的退休,以及养老金账号的空转,政府会拿普通企业职工缴纳的保险金来补给公务员用。
形势至此,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经不再是一场简单的补课,而是涉及到这个国家社会公共制度的公平与否。
在此背景下,2015年1月15日,中国以国办二号文件的形式,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由此正式启动这项被遗忘搁置已久的改革。
养老金并轨是回事养老金并轨方案细则篇六
一些劳动力输出地区养老金收支状况进一步恶化,必须依靠转移支付和省级调剂金才能实现“保发放”,但由于财政收入增速在放缓,各级财政对养老金的补助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力不从心,地方急盼中央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方案尽快出台。
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已经进行了两年多的时间,据本报记者了解,个人账户何去何从是当前养老保险制度顶层设计的一大难点。此前有关部门曾一度讨论实施“名义账户”制度,但后来遭到不同层面的反对而没有了下文。
本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表示,养老保险基金不可持续早已不能靠对当前制度的缝缝补补来解决,必须从根本上改变“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的混账(即统账结合)运行模式,尽快把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分离——社会统筹由政府兜底;个人账户明晰产权,交由市场运营。
(一)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职工工资总额×60%~300%×8%。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例如:2019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19年度省社平工资为每月747元,因此缴费基数可以在747—2241元之间自主选择(即省社平工资每月747元得100%-300%之间选择缴费)。全年缴费金额最少为:747×18%×12=1613.5元,最多为:2241×18%×12=4840.6元。
据公开报道统计,目前至少已有云南、甘肃、陕西、湖南、湖北、天津、黑龙江、四川、山东、上海、江苏、福建、吉林、辽宁、山西、江西、广西等 17地公布了养老金“并轨”实施意见和办法,从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养老金计发办法、基金管理和监督、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衔接等方面对中央方案进行 细化,予以明确。
1、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个人养老保险局申请转移关系即可,其参保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
比如a地社平工资为20190元,那么 养老保险交纳额为20190*20%=4000左右/年,医疗为20190*10%=2019左右/年。
另外也规定了最低档和最高档,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一般以最低档居多。
另外,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2019年,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2、或者以单位方式代交的身份购买或续 交个人养老保险。而是外地户口,只能通过单位方式购买个人养老保险。
另外,如果说办理个人养老保险,最好通过第二种单位交纳方式比较好一点,因为单位会为我们承担很大一部分费用,进而减轻自己的交费压力。
据规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养老保险时,将按照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养老金并轨是回事养老金并轨方案细则篇七
;摘 要 虽然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改革已完美落幕,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伴随着改革的发展仍然面临着问题和挑战。论文根据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的各个过程和阶段,探析了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改革过程中已经和即将会出现的问题,并提出了建议对策。以期为进一步完善“并轨”改革,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公平、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些参考和启发。
关键词 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 并轨改革
在实行养老保险并轨制度之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但却可以在退休后享受着较高的养老金。这个制度引发了很多的不满,因此养老保险并轨制度提出,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政策相统一。现在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实行和企业单位相同的养老金制度。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养老保险制度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一直以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自“双轨制”形成以来一直饱受争议。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新条件下“双轨制”的弊端日益突出:一方面是财政养老模式的公平性遭受质疑,引发了不必要的社会矛盾,加剧了人才向机关事业单位的非正常流动;
另一方面是财政养老模式下,养老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之后日益不堪重负的财政支出。以上两方面原因成为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关键,“并轨”势在必行。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由此也拉开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序幕,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向公平性、可持续性方向迈出了重要一步,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行乃至社会的健康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
为了适应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率先对国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改革,确立了个人缴费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运行模式。经过20多年的发展完善,这种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制度逐渐由国有企业拓展到所有企业,改革内容也由最初的养老保险扩大到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的各个领域。可以说改革是比较彻底和全面的,也是适应社会发展形势的。相比之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却明显滞后,一直延续着财政拨付的方式,养老保险制度缺乏规范性和统一性,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养老保障的待遇差距较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目的在于打破“双轨制”下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之间的不平等、不协调,继而建立起完善、统一的、以统筹互济为主的社会保障体系,从而化解因此而产生的社会矛盾。这是实现社会保障体系公平、可持续发展的改革之举,也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健全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客观要求
市场经济体制是以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为基础条件的。养老保险制度既是对人生老病死等风险的防范,也是对收入分配进行社会调节的政策工具。在“双轨制”运行条件下,养老保险缺乏公平性,同等职务、同等年限、同等贡献的人员,由于单位性质不同,却无法享受同样的养老保障待遇,这对于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很不利的,也加大了不同群体间收入待遇的差距。很多高学历人才毕业后继续闭门苦读,寒窗数载,只为挤进机关事业单位,捧起“铁饭碗”,享受更好的福利待遇。这也导致了人才资源的非正常流动,加剧了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人才失衡,使得企业发展受到制约。因此,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于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层次,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
我国事业单位分布广泛,人员众多,财政负担沉重。很多事业单位存在职能界定不清,组织结构庞大,队伍臃肿散乱的问题,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淘汰沉疴”。按照国务院事业单位改革的精神,事业单位将按照生产经营型、公益服务型、行政职能型三类进行划分,保留公益服务型事业单位,其他改为机关和企业。这不仅可以削减臃肿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减轻各级财政负担,而且可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运行效率。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一项社会保障福利和辅助性的收入分配措施,有助于实现企事业单位人员收入分配和养老待遇的大体均衡,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
另一方面,通过建立职业年金有利于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建立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避免因“并轨”改革而出现人员待遇的大幅下降,从而保证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的稳定,为深化整个事业单位改革创造至关重要的条件。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计发放办法的分析
(一)将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相结合
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金计发要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实际建立过程中,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在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时,要保证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和企业单位相一致,这也是养老保险并轨的最重要的意义。其次,建立和企业部门相对应的职业年金制度,其本质就是降低替代率,同时从最大程度上,确保单位员工在退休后享受到的养老保险待遇不会因为保险制度的改革而下降。而且职业年金制度可以弥补单位员工在职期间的基本工资,为那些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提供吸引人才的条件。
(二)在制度运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政策进行适当调节
为了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养老金并轨制度,需要将社保基金与养老保险制度相结合共同实施。通过社保基金运行情况可以准确详细的获得每年具体的缴费状况,并且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运行分析,按照缴费率、在职员工的人口结构等情况对养老保险政策加以调节。其次,国家可以适当延迟在职员工的退休年龄以减轻养老保险的负担。随着我国老龄人口不断增多,人民平均寿命的延长,推迟退休年龄、降低养老保险金领取年数的措施急需提上日程。这样做可以缓解养老金短缺问题,这个措施的具体施行需要循序渐進,先从人口老龄化较严重的城市进行试点,分行业分批次进行,再慢慢从试点城市改为普及,从自愿性改为强制性。通过实验将保险金改革的具体问题找出并进行完善,同时要建立相关的法律法,确保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进行。
(三)拓宽养老金筹集渠道,增强抵抗风险的能力
首先,在对养老保险金进行预算立法时,要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可以考虑在进行国有公有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等收入时直接划分出一定的比例用于养老保险。其次,在国家承担主要的养老保险负担时,要适当的调整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拓宽养老金筹集渠道。同时,在进行养老金改革时是分情况进行实施的,对于退休时间不同,参加工作时间不同,年龄不同等各方面的问题,采取不同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在2014年9月30日前退休的人員,养老金是由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原先规定的退休费和各项符合政府规定的补贴共同构成。在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养老金将由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共同构成。在2014年10月1日之后参加工作的员工的养老金将由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共同构成,通过将不同时期参加工作的职工养老金构成分开计算有利于实现公平性原则,确保多交多得,少交少得的原则[1]。
三、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存在的问题
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需要国家增加财政投入,弥补因视同缴费年限而产生的过渡性养老金缺口和缴纳职业年金,这就造成了巨大的“过渡性成本”。养老金并轨改革要求国家财政既要支付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统筹基金,又要支付政府工作人员的职业年金。此外,近年来,我国老年人越来越多,老龄化程度越来越大,缴纳养老金的人口和领取养老金的人口比例会进一步失衡,这给机关事业单位带来的压力是毋庸置疑的[2]。
(二)体制内外人员养老金缴纳与领取差距较大,不利于社会公平
在养老金筹集方面,参保单位统一使用统账结合的方式,财政供款单位由财政负担单位缴费部分,其他企事业单位按照经费渠道由单位缴纳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统一按照职工工资的8%计入个人账户。在领取养老金方面,企业退休人员养平均养老金远远低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我国企业职工养老金的替代率低于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替代率在80%以上,企业职工养老金替代率在50%左右,替代率的差异导致养老金金额的差异,不利于社会公平的实现。
(三)新旧体制衔接接续障碍突出
实际上,养老金并轨是一种机制上的转变,而不是待遇的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是两种不同的管理方式,一旦将二者合并,两种体制在衔接上必然存在问题,因此解决好新旧体制的衔接可以保障其养老权益。
四、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建议
(一)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财政投入
统一政策,即建立全国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目前,我国养老金的投资渠道比较有限,大部分都存在于银行,少部分会投资于协议存款、债券等收益较低的项目。因此,国家要加大财政投入的支持力度,保证养老金的充足,提高养老基金投资在国家预算中的比重。与此同时,建立一个稳定的、长期的、特殊的金融投入机制和预算控制机制,通过政策调控改变过去养老基金的财政支出的比例较低的问题。
(二)兼顾公平、效率,建立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
公平与效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改革面临着公平问题、转制成本、年金差异等问题,必须注重公平理念。建立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渠道之一,必须高度重视企业年金制度,依据相关法律,统一整合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制度,实现保障的多层次。
目前有的单位存在混编、超编、借编等现象,使得单位人员参保缴费推进迟缓。新旧制度转接中的平稳过渡问题是影响改革顺利推进的主要因素,因此,要根据机关事业单位不同佣工关系,兼顾公平合理的原则,区别对待两种养老制度,有效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以免阻碍改革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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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并轨若干问题分析 养老金是人在年老退休之后,保证生活质量的最大保障。它理应根据个人对社会做出的贡献进行发放。然而不公的养老金,令人终究意难平。政府多年来,每次关于养老金双轨制的讨论,都会深深刺痛公众的神经,每个群体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中国养老金多轨制的现状已成为当今社会分配不公中的突出问题,也是社会保障问题暴露出的越来越尖锐的突出难题,养老金双轨制被认为是制度设计上的缺陷与失误,并在制定政策时和执行中没有及时纠正和扭转,以至于偏离本意越来越远。不断地提高企业养老金额度,实质上也是在努力弥补双轨鸿沟。然而,不触动制度的根本,不直面矛盾的主要方面,是难以解决矛盾的。养老金并轨,是制度回归公平、和-谐必须走出的一步。
1、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
2015年初启动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个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由于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的之后,不同单位的人员实行不同的养老保险待遇,以“身份”划分不同的制度和待遇,显然有失公平;而且多种制度并存撕裂了社保制度的完整性;另外,对于劳动力的流动造成了无形的阻碍。因此把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与企业统一的养老制度是改革的根本出路。公务员是从事纳税人花钱购买的公共服务,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对于财政减负也有好处。基本养老保险将无缝隙的覆盖全社会人员,实现社保体系的国民话,真正发挥社会保障的功能。政治体制改革始于经济体制改革相互依赖的,目前的经济体制发展要求政治体制改革以达到与之相适应。
2、统一完善社保体系的要求
不同人群实行不同的养老制度,导致了社保制度的多样化,不利于我国社保制度的长远发展。第一,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局限与企业当中,覆盖率低,发挥分散风险和为国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职能就会降低;第二,参保人员技术小,基金累计量少,直接影响了基金的抗冲击性;第三,不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限制了人员的流动。
3、对社会造成不利影响
不同人群实行不同的养老制度,特别是公务员作为政府执政的执行者,使得其他人对于这一群体要求要高于其他人群,并且将公务员以政府的等同角色对待。这将无形中造成壁垒,就是在市场经济驱动的劳动力出现了制度的束缚和阻碍,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时,对于养老保险金的管理、发展、稳定等多方面存在约束与束缚。
4、对个人造成不利影响
就会出现衔接的难题,认为堵塞了人员合理流动的通道。目前,我国的`这一现象比较严重,不只是不同制度下,统一制度下的不同地区衔接同样存在问题。在深层次的看,这就为部分不良企业主提供了一定的违法漏洞。
二、养老金并轨存在的问题和阻力
养老金并轨最关注的人莫过于两头:企业职工和公务员。其中公务员最担心的就是收入是否因此而大幅下降。如果实行企业的基本养老制度,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待遇将会大幅缩水,为了规避政策,目前很多事业单位都出现了提前退休的热潮,在一些高校,老教授们集体“火线退休”。因而,人们认为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至今无措施、无动作,阻力很大源于公务员为防止自身待遇骤降的人为因素。但是,我个人认为,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中,待遇骤降,导致公务员不满的问题应该不存在。首先,目前的公务员收入水平与其同等能力的人员相比不高,部分地区甚至偏低,所以,国家在出台政策时,也应会考虑这一问题,用提高工资或其他途径解决。
2新旧制度衔接存在问题
目前,公务员是由财政发给养老金,由公共财政现收现付;改革后,公务员将与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保险费,统账结合,部分积累。那么改革前所欠的那部分养老金如何解决?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中,当时国家没有负担隐性债务,旧制度积累的养老金权益全部进入新制度,直接造成了新制度“负债经营”,包袱沉重。将公务员纳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新的制度与旧制度的衔接将直接影响改革能否顺利进行。而且,有前车之鉴,应当不会出现类似的明显问题。新的制度与旧制度的衔接时,对于直接面对改革的公务员如何区分层次以及待遇划分是关系到投保人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如何确定划分界线以确定不同层次的待遇和补偿标准,也是需要斟酌考虑的问题。
3、“老人”“中人”“新人”不易划分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仍处在不断改革和完善之中,其理论研究尚未形成体系并滞后于实践。作为社会保障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养老保险,不但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且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形式的变化,两类养老保险制度并存的格局逐渐暴露出各种弊端,这就要求我们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险制度。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已是大势所趋。
养老金并轨是回事养老金并轨方案细则篇九
;摘 要:随着养老金双轨制度的制定,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存在很大的差异,导致大量群众的不满,因此需要针对这一情况实施改革。不过在实施改革的过程中,也要具备正确的意识一步一步的解决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在养老金双轨下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难题,引起社会的关注促进制度的改革效果。
关键词:养老金双轨 机关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2014年10月,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实施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结合的养老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费用,这一措施标志着养老金双轨制度终结,随着社会的发展,在两会中也提出了目前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呼吁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双轨制度实施改革。双轨制度的终结有利于促进健全养老保险体系的建立,是保证国家和社会公平稳定的基础。要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就要了解双轨阶段埋下的隐患,制定相关的處理措施。
一、养老金双轨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金双轨缺乏完善的依据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明确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主力是农民和工人,因此在改革发展后有享受幸福生活的权利。根据实际情况可知,公共部门要根据相关政策发挥极大的优势,同时自主性动机非常强。作为分配政策的指定人员,要考虑自身利益因此无法重视人民群众的利益,这种做法与宪法中的原则相背离的。结合目前的情况进行分析,养老金双轨制度的组织和原则也是有所违背的。
(二)思想层面引发的障碍
我国长期实施养老金双轨制度,这样的情况也形成了目前的社会利益格局。不过,为了降低养老金的待遇差距,要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并轨,这一手段造成了极大的阻碍和困扰,因此发展进程明显降低。总的来说,就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养老待遇改革受到极大阻碍。
(三)资金来源障碍
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要实施全面改革,把以往的养老保险收现付制度实施改变,与个人账户制度进行结合。实际工作中,要采用新人和中人交付养老保险费用,支付老人的养老金,因此导致养老保险金缴纳新人和中人的账户发生空账,无法促进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持续健康运行。
(一)设置准入门槛,降低职业年金
在设置职业年金的时候,要重视待遇双轨制度这一问题,从而积极督促相关部门降低准入门槛,制定有效的规章制。同时,如果快速进行职业年金缴纳比例的调整,也会对社会群众造成极大的影响,因此要缓缓的降低职业年金。
(二)不断完善法律法规
要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加快,就要制定完善的配套奖惩机制,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规,明确制度的强制性,从而不仅能够促进改革发展进程,也能积极解决掉改革出现的问题。通过应用收、支两条线路的管理,与专款专用制度结合起来,联系我国实际国情发展情况,在最开始实施开个的时候,要将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做好分区,从而保证其发挥各自的作用,然后慢慢统一起来。
(三)有针对性的提高待遇
工资制度的完善不是要大幅度的提高所有工作人员的工作待遇,可以先将不够发达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基层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提高,禁止随意发放津贴,确定好不同级别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薪资酬劳,避免财政浪费情况。将养老金并轨和事业按单位人员改革制度联系起来发展,促进市场化发展进程的加快,有利于有效缓解财政压力。
三、结束语
我国养老金双轨制度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造成极大的影响,导致不同类型人员的养老待遇发生极大的差异,也导致人才流动欠缺合理性,提高了财政压力,因此实施养老金并轨是促进我国社会稳定的主要手段。双轨制度的终结有利于促进健全养老保险体系的建立,是保证国家和社会公平稳定的基础。要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就要了解双轨阶段埋下的隐患,制定相关的处理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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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例如:根据上述公式,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