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科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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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科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篇一
1、计划的编制
教学仪器设备是学院的固定资产,购买设备需要编制计划。设备购置计划,应由各使用部门依据学院建设年度项目计划而定。下年度的申请计划,应当于上年底编制;本年度的实施计划,应当于当年三月份制订。
2、计划的审核
无论编制何种计划,都应当有理有据,并填写仪器设备采购计划论证报告单,报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将计划交由设备管理部门――实验设备处备案,由实验设备处督促计划的执行。
3、计划的调整
编制的购置计划,如果由于教学任务、设备供应等情况发生变化而需要调整,在规定的款项内可以作适当调整,但是调整须报主管院长批准。
购置设备时,由使用部门组织好招标小组,依照“技术先进,优质优先,价格合理,教学适用,维修方便”的原则,按计划进行,不得损公肥私,不得购买伪劣产品。必要时,设备主管部门或纪检部门要派人监督。
所购仪器设备,均要办理验收手续和入库手续,此项工作由使用管理部门组织。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设备的规格、型号、质量、性能、零配件、技术资料以及数量等。不合格的产品,应当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向厂(商)家办理退货、调换或索赔手续。合格的产品,填写仪器设备验收报告单,建立设备档案,并将仪器设备基本数据报实验设备处设备管理员,作好建帐、建卡工作。
凡不属于低值易耗的固定资产,无论是主机,还是附属设备,都应当按照到货日期的先后顺序在入库单、帐册、卡片和仪器设备上标明,进行登记。教学仪器设备的分类编号按学院统一的要求编制,不得有重复。
教学仪器设备分类编号后,要妥善保管,确保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爆、防虫蛀、防鼠咬、防霉变等工作。为了保证设备正常使用、正常运行和及时维修,设备使用人员按要求应当建立相应的设备档案。
设备要定期保养维修,建立完整的制度。保养工作应当做到“三防”、“六定”,即:防尘、防潮、防震,定人保管、定期保养、定室存放、定期校验、定期发动、定期通电。对贵重设备、精密仪器和使用频繁的大型设备,应填写好使用记录。
1、各设备使用人员应当建立完善的清、点检查制度,责任落实到各设备使用人员。
2、各设备使用人员对自己所分管的教学仪器设备应定期做好常规的维护和检修。
3、各设备使用人员应做好预防维修的工作,即:做好平时的日常维护工作,每次学生做完实验以后都要及时检查并做好记录。
4、各设备使用人员应做好事故维修的工作,一旦事故发生,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提出报告,上报所在部门的领导,确实需要一般维修或大修,填写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经批准以后方能执行。
5、做好维修记录,填好维修记录卡。
教学仪器设备的报废是保证教学质量及设备更新的重要手段,因此应该建立并严格执行仪器设备报废制度。
1、各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应保养、维护好设备,定期检查,教学仪器设备因各种原因(如年代久远老化,损坏严重不能修复等)不能正常工作而确需报废的须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见附表五)。
2、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到现场检验确证、核实后,写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院领导批准同意以后,填写设备报废卡(见附表六),按相关制度办理报废手续。
3、设备一旦报废后,设备使用人员应及时到实验设备处和财务处销帐,办理设备报废相关手续。
此外,应该提倡自制教学设备,特别是自制那些教学需要、市场采购困难的实验设备。为鼓励教师和实验人员从事实验室建设,应当将实验室建设工作计入教师的工作量。
1、仪器设备一般不予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外借,应当由系(部)、实验设备处和主管院长批准并报学院设备管理部门备案;需要校内借用应经借出系(部)、处室同意,并填写实验室仪器设备借用单(见附表七)。
2、凡借用仪器设备,都应当按期归还,不得影响教学的正常进行。人人都应当爱护仪器设备。
3、仪器设备的调拨应经借出系(部)、处室同意,并填写实验室仪器设备调拨单(见附表八),报实验设备处和主管院长批准。
4、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管理失误而造成损失的人员,都应当追究责任,责令赔偿。赔偿的程度应当根据损失大小、情节轻重、事后态度而定。
5、仪器设备,凡有损坏或丢失,都应当迅速逐级上报情况,并及时查明原因,做好记录。
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科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篇二
一、使用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使用管理,使用人员要尽快熟悉仪器的原量、构造、使用方法等,并要建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使用记录、保养维修登记制度。
二、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修理人员应及时查找原因,并做详细记录(属正常使用发生的故障或操作不当使仪器损坏的,要实事求是地做出鉴定),重大故障科室要及时报告器械科,属异常损坏,科室主任要写出书面报告,并报请院领导研究处理。
三、大型仪器设备要采用专管共用,有些则要集中在某个中心,以便充分发挥仪器的效能。
四、大型仪器设备,要按规定标准收费,院内外进行的科研项目,要收科研费。
五、仪器设备概不外借,不经主管科室及院领导批准,科室不得私自拿出院外使用,若发现有拿出者,将进行罚款处理。
六、仪器设备的使用与奖金挂钩:对于购置后长期不用或使用率不高,科室管理不善或不能专管共用,由器械科会同有关科室提出报告,扣发科室主任或科室奖金,并经领导批准调整使用。
七、严禁非修理人员随意拆卸仪器设备,违者必究。
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科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篇三
为了确保空压机、热交换器、机动车辆、起重设备的安全运行,促进生产的发展,保护人身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2.1非空压站人员严禁入内,如工作需要必须经过批准方可入内。
2.2空压机操作者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的学习与考核,取得上岗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3空压机房内,不得悬挂和堆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
2.4空压机安全阀压力表,必须灵敏可靠,不得超压运行。
2.5空压设备检修时,必须挂警告牌,并有人监护。
2.6空压机必须按规定进行保养检修。
2.7空压机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并铅封(年月)。
2.8手动压力安全阀每周由操作者试放一次,并记录。
2.9空压机操作者按规定作好运行记录。
3.1每年一次外部检查,每三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查,每六年进行一、二次全面检查。
3.2有压力容器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
3.3安全阀每年校对一次,并有铅封。
3.4表面不允许有严重腐蚀,点腐蚀深度不超过壁厚1/5。
4.1机动车辆指:运输车辆、叉车、公司及私用汽车。
4.2机动车辆在厂区内行驶,须按公司规定的范围、时速行驶,厂区交通限速5公里/小时,车辆在车间内和转弯处限速3公里/小时;按规定的地点停放,车辆进入厂区要遵守交通安全管理规则。
4.3公司自用机动车辆(指叉车)必须经综合管理科检验、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4.4公司自用机动车辆使用部门应经常检查,每年审验一次,并根据情况经常抽查,凡审验、抽查不合格的车辆,必须停驶,严禁无证驾驶。
4.4公司自用机动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各部机件灵敏有效,技术性能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4.5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应接受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驾驶员有责任安全行车、保养车辆,并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驾驶员应身体健康,没有防碍从事驾驶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6公司自用机动车辆在厂区内行驶应主动让外宾车、特种车。
4.7机动车辆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安全管理员和部门领导,及时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5.1起重机械应定期检查,修理和维护保养,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5.2起重机械的上下限位、小车限位等防护装置齐全、良好。
5.3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十不吊”:
①物件超负荷或液体过满不吊;
②违章指挥或指挥不明不吊;
③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
④吊索和物件捆扎不牢不吊;
⑤横拖斜拉不吊;
⑥人站在起吊物上或吊物下不吊;
⑦氧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⑧带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⑨埋入地下物件不吊;
⑩安全装置失灵、行车设备有缺陷不吊。
6.1目的:为了加强对生产过程中危险作业的管理,防止高坠、触电、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6.2基本定义:对操作者本人,对周围其他人和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危险作业。
6.3危险作业范围:
6.3.1高处作业(凡是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和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
6.3.2带电作业;
6.3.3禁火区对忌火器物进行明火或易燃的作业;
6.3.4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6.3.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6.3.6在轻质屋面上(石棉瓦、玻璃钢瓦、木屑板等)作业;
6.3.7符合本规定基本定义的其它作业。
6.4审批手续:
6.4.1进行危险作业,应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安环技术科或安全管理员进行现场检查,并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登高作业高度在2—5米时,可由(公司安全管理员或部门负责人经现场检查,审批同意后施工)。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二份,一份执行部门留存,一份审批部门留存;
6.4.2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履行审批手续时,必须口头(电话)请示安环技术科、该生产中心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施工。执行部门应有负责人在现场指挥,并采用临时安全措施。有关审批部门到现场进行补检和填写申请单。
6.5危险作业人员条件:
6.5.1年满18周岁以上;
6.5.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6.5.3经安全教育后,具有本作业所需要的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6.6安全作业:
6.6.1危险作业中要派作业监护人员,负责现场作业安全;
6.6.2危险作业时要佩戴防护用品,用具要完好可靠,符合安全要求;
6.6.3危险作业区域内要整洁,道路畅通,要有明显标志和告示;
6.6.4危险作业完成后,应进行现场清理和清点,并向同意施工的部门报告。
6.6:危险作业考核:
6.6.1对违反或不执行“危险作业管理规定”的,应根据情节轻重后果情况等,按违章违纪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科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篇四
1]领用制度
a]设备原则上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
b]领用设备必须填写领用登记表。
c]领用设备时,领用人自行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序,因检查不细,造成病机出库而影响工作的,由领用人自行负责。
d]使用设备时如发生故障,不得强行继续操作。
e]因作用不当,发生机具、附件损坏者,按规定赔偿。
f]归还设备时,必须保证设备完好无损,内外干净,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并在领用簿上注明损坏情况。
2]操作制度
a]在设备使用前,了解设备的性能、特点、功率。
b]操作前,先清理场地,防止接线板、电机进水或因电线卷入正在操作的设备中而损坏设备。
c]各种设备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正确操作,正确使用。
d]设备使用后,按要求做好清洗、保养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2]清洁人员在超过2米高处操作时,必须双脚踏在凳子上,不得单脚踏在凳子上,以免摔伤。
3]清洁人员在使用机器时,人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4]清洁人员不提私自拔动任何机器设备及开关,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5]清洁人员在不会使用清洁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6]清洁人员应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随意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7]在操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服从安全,以安全为重。
为了计划各部门收入支出,增收节支,使各项物品物尽其用,发挥最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3.1日常清洁用具的领用
1]每层可开辟一单独房间,用于存放常用清洁工具。
2]常用清洁工具由清洁主管办理领用手续,按实际需求分配给清洁员工。
3]申领的工具可存放于工具间,所用工具自行保管,需要使用时自行取用。
4]清洁工具损坏影响使用的,可再行领用,领用时需以旧换新。
5]使用工具中,应爱护清洁工具。
6]工具使用完毕后清理干净及时放回工具间,不可随意放置或丢弃。
3.2消耗品物料的领用。
1]消耗品物料,主要是指各种清洁剂、空气清新剂、香皂、卫生纸等消耗性用品。
2]消耗品物料由清洁主管办理领用手续,按实际规定分发给清洁员使用。
3]批准领取的清洁用品必须为清洁专用,不能挪为他用或者私用,一经发现,按规定处理。
4]所领取物料若一次使用未完,可暂时存放于工具间内,待下一次使用时取出再用,不可随意浪费。物料用完后,再行到仓库领取。
5]清洁员工所领用的物料,使用应厉行节约,避免随意浪费。
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科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篇五
1.要规范设备管理,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每学年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将帐物核对一次。
2.所有电教设备应科学分类,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做到有序摆放并作好登记编号。
3.所有电教设备要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学习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学教育活动,不得移作他用,非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借出。
4.严禁任何人使用电教设备接收、散布、录放谣言、小道消息或淫秽录音和录像。
5.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归还时由管理人员验收,并作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全责。
6.电教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经常检查所负责的电教设备,并作好保养工作。力争小修不出校,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动而致设备损坏丢失的,一律由管理人员按价赔偿。对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8.凡属正常报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经专业人员签定,并填报固定资产报损表,由校长室审批,总务处、电教组销帐后,统一由总务处处理。
9.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消防、防盗状况。
10.定期向校长室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
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科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篇六
实验室仪器和设施是测试产品及各种材料物资性能和质量情况的基本工具,只有实验分析仪器设施的质量可靠,功能正常,正确使用,才能提供出准确、可告、真实的检测实验数据。所以公司必须加强对实验室仪器设施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实验室仪器、设施的管理,应根据其专业知识性很强的特点,实行专人负责包干制。即将所有的实验设备、化验仪器分配到人,其责任内容包括保管、使用、保养、检修、申请更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均要规范,符合要求。 实验室主任负责对本室各责任人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并按本制度规定的实施内容进行工作检查和考核。
3.1 各种精密仪器(包括天平、火焰光度计、电导仪、热量计、抗压强度机等)应分别安放在不受环境干扰比较安全的地方和专用仪器室内坚固的分析台上,并注意防震、防潮、防止阳光直接照射、防腐蚀和防止电炉高温热源的影响。
3.2 不得随意搬动拆卸、改装精密仪器,如确有需要必须经实验室主管同意,并应作出相关的备查记录。
3.3 精密仪器的使用须经计量部门校正合格才能使用。
3.4 精密仪器的使用操作方法必须严格按说明书规定,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拨动仪器旋钮,以免损坏仪器,也不得挪作它用。
3.5 精密仪器技术资料应作为技术档案妥善保管,并做好使用检修记录。非常用的技术资料应统一存放公司档案部门保管。
4.1 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玻璃仪器须放在平稳不易摔落之处。
4.2 容量仪器的使用方法应严格按操作规定进行,以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度。使用过程应特别注意轻拿轻放,防止破损。
4.3 所有玻璃仪器在使用完毕后必须洗干净。不要在容器内遗留油脂、酸、碱液等腐蚀性及毒性物质。滴定管、移液管等洗净后要用净滤纸包住两端,以防沾污。
4.4 带磨口塞的仪器(包括容量瓶、酸式滴定管、比色管、试剂瓶等)在清洗前必须先作记号,塞口不能互混。带磨口塞的仪器长期不用时,磨口塞应垫一张纸片,磨口塞间若有沙粒时不能用力转动,间不能用去污粉擦洗,以免损伤。
4.5 成套性的玻璃仪器使用完毕须即时洗干净,磨口接口用干净纸包好,放人仪器盒中保存。
5.1 所有的实验设备均应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要求操作者照章使用设备,防范事故发生。
5.2 所有的实验设备必须安装在专门的实验房间,由专人操作和管理,每次使用后均要进行保养和场地清理,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
5.3 实验设备的配套电气设施如电源控制柜等如发生故障应通知相关专业人员修理,非本专业操作者不得擅自处理,以防意外事故。
5.4 实验设备中的机械传动部位的润滑和维护等工作,应按设备动力科制定的润滑控制点图表和检查维护部位,按时进行保养和检查。常见的一般故障由操作者排除,出现大故障应通知设备科安排解决。
6.1 实验仪器(包括器具)和设备由公司质管部门根据公司产品生产的需要,统一进行计划管理,每年初由计量科(或实验室)报出申购计划,质管部审核后交公司统一规划安排采购。
6.2 仪器、设备的更新应遵循精度对口、选型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对有特殊要求的仪器在购置时,实验室可派专人配合采购部门进行质量把关。
6.3 实验室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对能修复使用,又不影响测试工作精度的仪器设备不能作报废更新上报。无法修复,失去使用价值的,也要报请上级部门组织鉴定方能作报废和淘汰更新处理。
6.4 设备报废及事故的处理
6.4.1 设备器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由于主要零部件老化导致精度降低不能使用,属于自然废损;由于仪器设备本身内在质量问题,在使用时,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损坏,则为非责任性损坏,按有关手续办理废损处理。
6.4.2 如因责任心不强,违规使用或保管混乱,造成损坏,应作为责任事故,除按有关手续办理废损处理外,还应对责任者进行处罚,具体按公司“责任事故处罚条例”办理。
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科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篇七
现代办公设备是我校推行现代化管理的重要设施,为了管理好现代办公设备,特制定本制度。
一、现代办公设备实行专人负责制,谁使用谁保管。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动用。
二、现代办公设备使用者要努力提高和掌握使用现代办公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方法,充分发挥现代办公设备的使用率。
三、现代办公设备使用者要保证设备的完好率,经常清理,定期维修。设备如有故障,非维修人员不得随意拆卸机件。
四、现代办公设备是办公专用设备,不得用于看娱乐性光碟、玩游戏、聊天、收看黄色影视和发布违法言论。
五、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拷取内存资料和拷入无关软件,以防病毒侵入。
六、外单位人员需要借用现代办公设备,必须经校长批准同意,其他人员无权对外借用。
七、如因现代办公设备使用者违章操作或保管不当而造成设备损坏,由设备保管责任人负责赔偿。
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科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篇八
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避免或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保证公司及客户财产的安全
公司及各项目设备安全管理
3.1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3.2工程设备部经理为安全管理负责人
3.3工程设备部为安全管理部门
3.4各项目管理处经理为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
3.5各项目工程维修中心主管本项目安全管理负责人
4.1设备安全
4.1.1设备运行必须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杜绝野蛮操作
4.1.2各类设备操作工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持证上岗
4.1.3完善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杜绝设备带病运行
4.1.4加强设备日常巡检,完善安全技术措施,提高设备运行效率
4.2安全监督
4.2.1安全负责人定期召集安全会议,制定安全管理目标
4.2.2安全负责人组织定期安全检查,提出安全整改措施,监督措施落实
4.2.3实施目标考核,纠正违章作业,处罚违规行为
4.3安全教育
4.3.1安全负责人应制定安全培训计划,落实安全教育目标
4.3.2各类设备操作管理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
4.4事故处理
4.4.1责任界定
4.4.1.1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损失扩大。有条件的应立即上报,严肃处理隐瞒不报,逃跑躲避,玩忽职守行为
4.4.1.2损失低于500元为设备故障,超过500元少于20xx元为一般事故,高于20xx元少+于8000元为大事故,超过8000小于20000元为重大事故,高于20000元为特大事故,人员轻伤为一般事故,重伤或留下残疾为重大事故,造成死亡为特大事故。
4.4.1.3一般事故处罚当事人和直接上级500元,大事故处罚当事人和其直接上级10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处罚部门领导1000元。重大事故处罚当事人和其直接上级5000元或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解除其部门领导职务并处以5000元罚款,特大事故将当事人及其直接上级部门领导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解除安全负责人领导职务,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安全第一责任人辞去领导职务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处理。
4.4.1.4对于违章操作,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其伤、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不以工伤处理。
4.4.2三不放过
4.4.2.1事故的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4.4.2.2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4.4.2.3事故的`处理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4.5奖励
4.5.1年底进行综合评比时对完成安全目标的项目管理处进行奖励
4.5.2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取消评比资格。
4.5.3考核结果由工程设备部根据各部门安全整改落实情况和设备完好率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4.5.4奖励除对相关人员进行以外,须各部门年终综合奖励的奖金提高5个百分点
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科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仪器设备管理,规范废旧仪器设备处置工作程序,防止学校固定资产的流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仪器设备是国有资产的一部分,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未经办理报废手续之前不得私自处理学校的仪器设备。
第二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审批、回收、处置学校的报废设备。
第三条从使用年限上划分:
(一)计算机及通用测试仪器设备,使用年限5--10年,故障多,多次维修仍无法达到其基本性能指标。
(二)机械设备,使用年限达10年以上,故障多,多次维修仍无法达到其基本性能指标。
(三)机、电、光等一体化设备,使用年限10年以上,故障多,多次维修仍无法达到其基本性能指标。
第四条从仪器设备使用效能上划分:
(一)经技术鉴定,仪器设备虽完好,但各项指标无法满足教学科研最低标准和要求,且不能改装利用,属淘汰的仪器设备。
(二)经技术鉴定,仪器设备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或虽能修复,但累计修理费已接近或超过原仪器设备价值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限,继续使用可能发生危险,引起事故的仪器设备。
(四)属国家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必须报废的仪器设备。
第五条仪器设备报废一律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同意后,填写《鲁东大学教学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并写明报废理由。
第六条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审计、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等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成立仪器设备报废鉴定小组,对申请报废的仪器设备进行逐台鉴定,并出示鉴定意见。
第七条经报废鉴定小组鉴定确定报废的仪器设备,原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汇总,报主管校长审批。
第八条由仪器设备资产管理部门协同财务处办理报废仪器设备的注销手续,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第九条使用单位应在报废仪器设备回收过程中,积极予以配合,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统一回收到废品仓库管理。
第十条经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应全部上交学校仪器设备管理部门,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处理。
第十一条上交的报废仪器设备须保持其完整性,使用单位不得自行拆除报废仪器设备部件,如发现擅自拆卸者,要按照《鲁东大学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赔偿办法》进行赔偿,对于确需从报废仪器设备中拆卸部件使用的,需由使用单位出具证明,并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同意后方可拆卸。
第十二条对可转作它用的仪器设备,可按有关规定进行调剂,并办理转帐手续;对于教学科研中需要的报废仪器设备,可办理领用手续,领用后的仪器设备不再作为固定资产重新入帐,按低值设备由各单位入帐管理;对于需要捐赠或调拨的仪器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报告,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执行,需办理销帐手续。
第十三条经检查确无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外竞价拍卖,以获取最佳的经济收益。
第十四条报废仪器设备的处置收入,全部上交学校财务处,并按有关规定分配使用。
第十五条本办法有鲁东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