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土地为话题写一首诗歌(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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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土地为话题写一首诗歌篇一
小时候,出生于偏远的农村,整日里的混在泥土里,一如现在我的小丫丫一样。甚至于连吃的饭里也混有选不尽的泥巴。有时一口咬下去,沙沙的散得满口都是。由于缺衣少食,大部分时间都是,成天光着脚,踩过烈日炙烤得发烫的铺满乱石头小山路,踩过大雨后泥泞深陷的红泥巴土埂路,踩过冬日大雪封山后看不见的记忆中回家的路。一路的泥土,重重的裹着我的蹒跚行走的小腿。每天晚上洗脚时总也洗不干净。只有要逢场的前一天晚上,才更加仔细的再洗一次。因为赶场会遇见很多的人,免得人家说咱家的孩子真邋遢。毕竟孩子是父母的脸嘛。在街上看到住在乡镇上一些穿戴好看的人,由衷的一种自卑和低人一等的念头涌上心头。
是的,我是农民的孩子,我的住址是土的不好开口的“某村某社”,不象街上的人是“哪条街多少号几栋几单元”的,听这些次也很洋气:直到现在我还对单元不理解,一听到它,我就想起读书时所说的单元测试的“单元”来。我们吃的东西只能是自己土地上种啥吃啥,他们想要吃的啥子东西都可以用钱买。我是农民的孩子,所以一生下来,就如同五脏六腑一样,随之而来的是分给我的人均一亩左右的责任田。虽然我还不能去经营,只有靠父母代劳,那是他们养育我的物质基础。我就是这样被国家抚养成人的,感谢我们热爱的祖国分给我了一块可以使用的土地,当然还有年复一年在这责任田里劳作的父母,没有他们的劳作,责任田里不会长处庄稼。种庄稼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要耗尽你一生的心血。在那个产量不高的年代,每年收获的粮食,除去上交给粮站的“公粮”外,自己所剩的或多或少,就全看那年的天了。我的印象中是每一年都青黄不接。所以每年,小麦和包谷是必须要种的,因为它们正是在青黄不接的时候成熟的,可以接济一下仓库里断续的大米。记得那时,要走亲戚的话,送的东西,就是几碗亲戚家断粮几个月的大米,招待亲人也是煮加上杂粮的大米饭,否则一般不在那个时节去的。即使是收获的冬季,也要节约,我最爱吃的是红苕干饭中的红苕了。
每年的热天,我和妈妈是不爱吃面的,我唯独对包谷情有独钟,直到现在仍然十分酷爱:夏天的早上太阳还没有出来,母亲就从地里掰回包谷,日盛时,就坐在家里把包谷米剥出来,再用磨子一推,由于包谷很嫩,不用加水就如同调好的面一样,再加上一些糖拌匀,用小勺一勺一勺的分进烧的正沸腾着的水里,煮个三起三落,就可以起锅,装在一个大盆子里凉着,当然最好吃的也是凉冷了的时候,汤也稠稠的,中午吃不完,还可以晚上再吃。我喜欢得不得了。记得在读高中时,我们对高考都不抱多大希望,即使考上了也没有钱,即使大学读出来也找不到工作,到头来还不如趁早点回家中自己的责任田。校长就特别对我们说,“要相信:‘一苗草,总有一颗露水养’”。难道那些包谷和小麦就是上天赐予我们那个年代的露水吗。我不知道。土地对农民来说是怎样的厚重,恐怕再没有人比他们更懂的了。一首诗说的那样“爷爷把自己埋在土地里,父亲把自己埋在土地里”。怎么才能离得开土地呢?
读书年代,看着村里的年轻人为了不将自己埋在土地里,离开学校就纷纷外出,天南海北的打工,年复一年,每年回家都到处讲自己在外一年所见的异域风情,那些或真或假的成功失败、或虚或实的灯红酒绿拨动着老老实实地在家种庄稼的人的心。于是“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成了我们的向往。记得同村的一个大龄小伙,外出两年,听说走遍半个中国,挣了不少钱,还把多年失修的土坯房子换成砖房,就这一点,足以让乡亲另眼相看,膜拜万分,还带回一个年轻女子,回来也不事稼穑,逢场就赶,还进馆子,一个十足城里生活过的形象。后来,不知道怎的,那个女人没有住多久就走了,连个孩子也没有给他生过。几年下来,责任田荒芜得几乎不能重新开垦。所吃的蔬菜也靠在邻家园子里去要。那开荒的艰苦是对几年在外晃荡的惩罚——如同咒语一般拴住身份为农民的每个人——农民怎能不做好自己的责任田?再后来要账的人隔三差五的来,操着各种口音问小伙家住哪。老实巴交的乡亲都大惑不解的如牧童遥指。
风靡一时的向往,使得不少人跃跃欲试地想跃出“农门”,当然也有很多人,他们通过多种途径实实在在地跳出了“农门”。真真切切地过上了城里人的生活——这是一种离开土地的生活。
虽然很想摆脱土地的束缚,但是在迁户口的那一天,我突然有一种莫名的落空感——一失去了脚踏实地的厚重感——一种对土地的眷念。向往已久的这一天,我没有一点高兴的心情。我不属于土地了,我属于什么呢?读书期间,我属于父亲离家千里外出打工给我寄来的微薄的生活费,工作期间,我属于每个月所发用于购买油烟柴米的工资——它们如同土地一样养育着我的生命。我的土地呀,变成了一张放在小小衣袋里都显得还小的银行卡。虽然方便携带,但很容易弄丢,远不如那小时候那一亩望不到边的土地真切而实在。
离家在外漂泊多年,想有一个立锥之地都得付出百般艰辛,不就是一块土地嘛,我为什么要想主动放弃,又要竭力争取呢?我不知道,只知道必须要争取才行,否则我会夜宿街头。
“万能”的钱,可以用来买我想吃的很多东西:比如冬天可以买茄子和黄瓜,夏天可以买冬瓜和卷心菜,于是,春夏秋冬同呈一桌,夏天和冬天可以用空调驱除酷热和寒冷,一年季节在家里,只反应在台历上。每天坐着人潮拥挤的公交车,即使水泥路面,也隔着半个车轮的高度,就这样悬着,穿着套上袜子的皮鞋走在厚厚的水泥凝成的街面,远离泥土,楼房越来越高,电梯难道要把我们送到天上?我成了一片无根的浮萍,来路历历在目,去向却一点不明。
离开土→←地,我们容易失去本真,土地里长出的天然的哺育我们生命的大米,经过加工就变成了有毒的大米,还有很多很多……,水不再清亮,天空不再蔚蓝,空气也不再纯净。当然人心也早已不纯净,看城里有些人,为利益无恶不作。留下无尽的肮脏,远不是在土地上生活的人能想象得到的,与此同时,城市生态的自净化功能还远比农村差得多。简单的,比如城市的垃圾无一日不需要环卫工人的辛勤打理,而农村根本不用担心这个。
前几天在孩子大丫语文书上读到选自郭宝林先生的《我在草原上追赶落日》中的一段文字“车轮追逐日轮,日轮在远处山梁上喘息。车轮眼看就要追上,日轮却又调皮的跳到更远的一道山梁上。我们毕竟比夸父聪明,于是干脆停下来,徒步走向一个小山包,用目光追逐落日。”读完我就忍不住笑了,大丫满脸疑惑地问我笑什么?我就为我努力摆脱土地的结局有一种莫名的悲哀。
我们怎么能离得开土地呢?想起学过秦牧先生的《土地》中说的“多少劳动者为了土地而进行了连绵不断的悲壮斗争!”,是呀,这几天新闻还在说日本煞费苦心的想变冲之鸟礁为岛,菲律宾争夺黄岩岛,……,历史上的争夺土地的战争,从来就没有停息过。
突然,想起周国平先生的在《人生哲思录》中说道的一句“人,栖居在大地上,来自泥土,也归于泥土,大地是人的永恒家园”。
以土地为话题写一首诗歌篇二
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在多数人的世界观里自然地划清界限,他们嘲弄乡下人的愚蠢。殊不知,在一个时空里去鄙夷另一个时空同样荒诞滑稽。
现代化被趋同为秩序,强调用法律来规范人的行为,而对立面的朴实的乡土居所却被冠上混乱、俗气的名词。其实不需要法律,乡土社会及其人们也能智慧有序,他们习俗,规矩就是他们习出来的礼俗,而规矩正体现在从土里长出来的方方面面。
土里生长出来的光荣历史,使他们天生就有敬畏之心。土地是神,祭神如神在,在乡土社会里,流行的是实用精神和现世色彩。为什么在城市人看来,乡下人会显得笨拙而又畏缩?那不是自卑,自身所处的环境中均是淳朴善良的庄稼人,何谈高人一等和阶级关系?是因为他们敬畏土地、热爱土地,于是小心翼翼地侍弄着土地,也就潜移默化地形成了所谓的土气的姿态。究其原因,是他们常怀敬畏之心,即使在钢筋混凝土的雨林中,他们也能感受到脚下土地的厚实和温度,这是与土地相知相会的奇妙感,城里人也许逊色得多。
谈及感知土地,乡下人还有着不可比拟的情怀,这是土里长出的诗意。《诗经》中有: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城中鲜有蟋蟀,至多也只是在杀虫剂下一命呜呼,所以,为什么现代人缺乏诗意甚至不会写诗?原因在此。其一,乡下人对土地的感知又造就了他们敏感的特性,在对美好、诗意的把握上,城里人不仅迟钝,而且寡情。王开岭说耳朵是心灵的旅馆,而他们的特性之一却是虐待耳朵。万物之声起于地,却混着机器轰鸣积淀在身体的垃圾场,无法自动过滤。
其二,又不可或缺地联系到敬畏之心。敬畏,敬畏神明,也敬畏社会、集体、家庭。即便如今,乡下人一直心照不宣地遵守着这默认的规矩。因为改革开放的潮流在城市中更深刻,在中国漫长的封建历史里,个人的价值难以在时代中闪烁。所以,改革开放后,个人主义必然不受束缚,冲击着家庭、社会价值观。中国的传统思想是自我主义,是在大范围内的自我。这不等同于狭隘的个人主义。这种狭隘的自我使得即使是在乾坤面前,他们也无法做到无我,诗意又是在无我的境界中所生发。所以缺乏诗意、缺乏敬畏之心也情有可原。
余秋雨在《摩挲大地》中写道:这块灰黄的土地,怎么这样固执呢,它慢条斯理地承受过一次次现代风暴,又依然款款地展露着自己野拙的面容。诚然,时代需要发展,但我们也要常怀敬畏之心,也尊重每一片土地上的人们,走出现代滑稽。
以土地为话题写一首诗歌篇三
我是农民的儿子,上天赋予我种地的使命,祖先给了我耕种的义务,我自己掌握着收获的权利。我也更爱这片生我养我的土地,三月的粉红的桃花,洁白的梨花,五月的麦收,六月家门前的小河,七月的西瓜,八月的苹果,还有父亲那大山一样的脊梁,都清晰了装满我记忆的摇篮。此刻的我,幸福的担起了这副快乐的扁担,扎根在这方贫瘠的泥土里,盼望着和先人一样,收获一份自己的成绩。
春天,我捧起澄澈的河水,浇灌理想的麦田,那涓涓溪流欢唱着,滋润那些绿油油的生命,就像一串优美的风铃声,流淌进我的心里,一望无垠的油菜花,映黄了我每一寸肌肤,微风中摇曳的桃红,注入我生命的血液,流淌着赤诚色彩,暖暖的春风,梳理着我乌黑的头发,润物细无声的细雨,泽润着我人生的梦想,
覆陇黄的日子里,我挥舞着锋利的镰刀,收获诗人的麦子。疏理满树闪闪的星星,泼洒杀虫抗病的汗水。用甜蜜的生活,充盈圆滚滚的西瓜。播种秋天丰实的玉米。
花好月圆的中秋,是收获的季节,黄澄澄的鸭梨,红通通的苹果,雪一样的棉花,丰实的谷子高粱,我把所有成果都换成精神食粮,构造人生智慧的桥梁,妆点人生的丰碑,
我爱这片贫瘠土地,不去羡慕别人土地的肥沃,我挥舞着纤细的胳膊,紧握锈钝的铁犁,小白兔的名言一只鼓励着我;‘只有自己种,才有吃不完的菜’我会学习别人先进的技术,种出属于自己的庄稼,创造出从来没有的奇迹,
生产资料成本的提升,使好多乡亲都放弃了这片不能养家活口的乐土,他们都去繁华的城市,寻找自己的理想,我从他们眼里看到了无奈,看到了悲伤,但是我更清楚的明白,他们早晚还会回来,因为他们也深爱着这片神奇的土地。
还有那些破坏耕地的同志们,他们在自己的灵魂上,竖起罪恶的烟囱,把土地铸造成自己的坟茔,祖先有灵,他们早晚会遭到应有的报应,
我日夜守护着它们,就像守护自己的生命,耕耘着它们,就像耕耘自己的人生,我一刻都不会放下笨拙的锄头,还有锈钝的铁犁,期盼富庶的收获,还有快乐地人生,哪怕有一天,见了祖辈,我也会内心无愧!
我深深的爱着这片土地。
以土地为话题写一首诗歌篇四
我爱故乡的土地,我爱这生我养我的土地,我爱这土地的一切,是这土地养育了我们,我们就是这片土地的孩子,这片土地就是我们的母亲,她为我们做了无数的事情,她用她的汗水换来我们的甘甜。
我爱这土地的森林,是森林养育了我,假如没有森林,狂风洪水来临,我们毫无躲处,但有了森林我们就安全了,它能降低风速,它扎根固壤,是森林用自己的身躯挡住了灾难,保护了我们,森林是多么伟大呀!
我爱这土地的田地,是田地养育了我。假如没有田地,我们都会被饿死的,是田地里长出可吃的食物,使我们生活下去,是田地维持了我们的生命,田地是多么神奇啊!每当我们看到近代史上中华民族遭受的强烈欺凌的史面,我们就会感到强烈的欺辱感与辛酸,每当我们倾听自己国家取得一个个举世瞩目的新成就时,我们都会感到无比的开心与自豪,国为我们深爱着这土地。是祖国的爱凝聚了我们,是这中国的土地赋予的爱奉献了我们。
我爱这土地的山水,是山水丰富了我,假如我们看不到山水,我们的生活就会没有色彩,生活就单调无味,有了山水,使我们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山财源滚滚的风光让我明白美的含义。
我爱故乡的土地。假如我是一位诗人,我会用优美的诗句来赞颂,曾经肥沃的土地,为华夏儿女费尽心机,这永远藏着爱的中国,也曾让多少爱国儿女恋恋依依。
我爱这生我养我的土地,我爱这土地的一切!
以土地为话题写一首诗歌篇五
我生长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肥沃的土地使我不断地茁壮成长,也使我对这片土地产生了深厚的感情。无论我在哪里,我无时无刻不想念它。这里的风景是我所爱的。
不知什么时候,我已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生根发芽了。最初的情况,我在朦胧中还有点印象。童年有许多好玩、幼稚的事情,仿佛都藏在魔术袋里。听隔壁的阿姨说,我小时候常常跟她孩子吵架,两个人还经常用嘴咬来咬去。想起来挺好笑的。但这充满温馨感,也为我们俩现在的友谊打下了坚实基础。
时间的长河在不断流逝,岁月的痕迹也在不断擦去。以前的石子马路、土砖楼房和随处可见的所谓“厕所”,如今,都已经不复存在了。代之而起的是宽阔公路和新式楼群,整洁别致的公厕掩藏在绿化林中,把这片土地点缀得更加气派和美观。我为之感到无比骄傲。
变化最快的要数家乡的环境了。广阔的农田在减少,取代的是成片的工厂。每天都可以看到向外冒出的黑烟;每天都向小河小溪里排放污水,河里的鱼虾都快绝种了。我们游泳的地方没有了,天空的颜色似乎也没有以前那么蓝了。
然而,即使它变得再怎么差,我还是爱这里的风景。每次星期天,即使只放一个下午的假,我也总是回家的。因为家里有亲情,有温暖。只要接触这土地,我就感到力量和信心。
我爱这土地,只因它是生我养我的地方。
以土地为话题写一首诗歌篇六
置身于这里,你就像回归大自然一样。我去过很多地方,如江南水乡苏州,天上人间杭州。现代化建设的上海等等,但我最喜欢东北。这儿有辽阔的土地,茂密丛阴的森林……
亚布力滑雪场,它位于黑龙江省尚志市境内。这里的气温属温带大陆气候,四季分明,温差大。旅游滑雪区又名风车山庄,地域宽广,景色宜人,风车别墅景色风格各异,再现了十四世纪以来世界各国风车经典。110座新的古典风车组成“大地之子”风车网阵,具有发生泛光动能,它融建筑艺术,环境艺术为一体,誉称为“世界风车博物馆”。我来这里的时候,刚好下过一场大雪。大山都穿上了银白的雪袄。我不仅欣赏这迷人的景色,还尝试了一项刺激性运动——滑雪。待穿带完毕后,我和爸爸妈妈一起登上山,经过专业指导后,我两手向后一推杖,我神奇般地向山下“飞去”!
好棒!带岭凉水片段保护区,我和爸爸妈妈滑雪过后,便来到了这里。这里的森林覆盖率为95%以上,林木种类繁多,物产丰富,尤其以天然红松树种比重属多。区内山恋起伏,云山缭绕,古木参天,刚劲挺拔的红松遮天蔽日,素有“小红松故乡”之称。园内设有37米高的撩望塔,同志曾到此观察。我也有兴攀上了它。由于它是由铁架搭成的,周围镂空,我上到第四层就不敢上了,还是妈妈爸爸勇敢,他们一气儿上到了塔顶。
海滨----兴城,这是个新兴的美丽海滨城市,走在街上,感到空气如此清新,道路的两旁都种绿树,这里人少,车少。终于到了海边。我们找好住处,换上了泳衣,就走到沙滩上。笑声,歌声不断传入耳边。我欣喜地跳入水中,感受着大海的温馨,蓝天、白云、海欧、大海、沙滩,如仙境一般……
祖国日新月异变化着,愿我的家乡越变越好!
美丽的黑土地,我美丽的家!
以土地为话题写一首诗歌篇七
在亚洲的原野上,虽然拥有着美丽的草原与绿油油的植物,但也拥有着荒野的一带,那里的土地已经沙漠化了,没有一片生机,整片土地呈现出一种荒凉的气氛。
小草们不愿意前往那儿,大树也不愿意长期居住在那儿,鸟儿们更不愿意在那荒凉的土地上高歌,因为那里太悲凉了,没有一点春天的`生机,夏天的火辣,秋天的繁忙,冬天的美丽。
动物们排着队伍向远方走去,谁也没有理睬这片土地,谁也没有安慰这片土地,没有人同情它,也没有人关心它,更没有人去保护它。在它那小小的身体上,留下了道道疤痕,全天下的土地本是一家人,本应一起快乐的生活,但是因为人类的分割与人类的自私心,逐渐将中原大地分为许多小土地。
没有植物与动物的土地上只有人类留下的一行行脚印,那些小小的脚印,在土地那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创伤,砍树捕杀动物,没有一个是人类做不出来的。为什么当初还是人类的母亲,而如今却要变成被人类踩踏的对象,但竟然土地的命运本是如此,那就必须遵守自己上一辈子上天注定的命运。
偶尔有一只乌鸦飞在上空,但多愁善感的乌鸦却流下了一滴眼泪,一滴真诚的眼泪,它代表了乌鸦对土地的同情,对以前一切的思念,那种情感是伐木者感觉不到的,因为它们的绝情以决定了这一切,连乌鸦都懂得思念家乡,而人类却做不到。
全世界的人们请你们在这个时候站起来并伸出双手保护我们的地球母亲吧!不要在让土地心痛了!
以土地为话题写一首诗歌篇八
“头顶一片天,脚踏一方土。”有谁离得开大地母亲,离得开自己的脚下的这片土地?
——题记
人总会忘却一些有意义的东西,当他沉浸在富贵奢靡之中,向往着都市虚荣的时候,往往会忘记——脚下的不是高楼大厦,而是土地。
土地是万物的根基,是人类文明的摇篮,孕育了文明,也见证了朝代的更迭。故土难离,叶落归根。那些走出大山到城市打工的青年,在喧哗的街市中洒下了多少热血也才换回微薄的收入,然而长期努力下,这些人有所成就了,融入了城市的车水马龙,却忘记了远方的故土。要知道落叶无论如何飞舞,始终是要躺在孕育它的大地上,腐烂在大地里,一代又一代。
若回到属于你的故土,你会发现许多。土地宽容地接纳了所有的丰收与饥寒,浮躁与沉沦。你看,那老农正用耕耙翻着脚下湿润的新土。他弯着腰,认真地劳作着。空旷的土地使他看上去又小又孤单。但老农仍沉默不语,豆大的汗滴落在泥土缝隙间,滋润了刚发芽的菜苗上。他仍然不停翻着泥土。我虽不是耕耘者,但那种淡淡的挂念感觉却时刻伴随着我,在心底默默涌动、叠加、淤积和沉淀。捧起一方润土,让不着边际的心找到了载体,让飘忽不定的情感得到寄托,让凝带着固寒的思念得到升华。土地,是庄稼人永远的归宿,你,还记得吗?
诗仙李白时逢盛世,却不慕名利,对在朝做官毫无兴趣,只贪恋那山河美景,喝酒醉乐。小到一粒沙,大到一方土,都在李白挥洒笔下焕然一新。我躺在“睡床”上,昂了首,望着天,望着云,望着虹,望着晴空。但我知道,我的身体永停留在土地上,无声无息地将身体与土地融于一体,我永嗅着这片大地土的气息。
每一寸土地都饱含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始的美,以它的固执袒露着惊心的真诚,血泪和土地融合以后的丰沃。站在松软的土地上,让一颗被挤碎的心在这儿复原。在繁华中负重得久了的游子,就到这片故土上来,呼吸清新空气,嗅着大地儿女的芳香,让灵魂在这里获得些许松弛和静养。
而曾一度津津乐道的所谓“都市境界”“都市品味”早已荡然无存,放下烦琐冗杂的事务工作,踏上故乡的土地,去嗅嗅那醇香的泥土芬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