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计划方案(五篇)
做任何工作都应改有个计划,以明确目的,避免盲目性,使工作循序渐进,有条不紊。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计划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审计工作计划篇一
工作计划网发布学校审计师工作计划,更多学校审计师工作计划相关信息请访问工作计划网工作计划频道。
主动适应新形势,转变审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审计工作水平。逐步推行部分审计项目网上公告制度,使审计工作由封闭型走向开放型,实现阳光审计。
二、认真开展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严格执行基建(修缮)工程竣工决算报审制度。精选资质高、信誉好的社会审计机构,认真做好西区实验楼、田径运动场、体育馆等基建工程委托审计工作;加大修缮工程自审力度。在实施审计过程中,维护学校合法权益,节约建设资金。
三、切实抓好经济实体财务收支审计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积极组织审计力量,做好后勤服务总公司xx年度和教学基地管理中心xx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效益等方面的审计意见和建议。根据动物科学学院的委托,切实做好兽医院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形成较高质量的审计报告,促进兽医院规范管理。
四、稳步推进科研经费审计试点
在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安徽科技学院科研经费审计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会同科研处、财务处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科研经费项目审计试点,逐步积累经验,扩大审计范围,不断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五、主动参与有关经济管理活动
参与基建工程和物资采购招投标、签证、验收等工作(),将审计关口前移,注重事前、事中监督,发挥审计在重大建设项目和大额经费使用全过程的.监督作用,促进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
六、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审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加强专项审计调查和理论研究,全面提升审计队伍的思想素质、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注重加强审计机关作风建设,努力形成客观公正、文明规范、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
学校审计工作计划篇二
2014年是学校“十二五”规划的第二年,审计工作要在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切实履行审计监督和服务职能,为促进依法治校,维护校内经济秩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积极工作。
主动适应新形势,转变审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审计工作水平。逐步推行部分审计项目网上公告制度,使审计工作由封闭型走向开放型,实现阳光审计。
二、认真开展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严格执行基建(修缮)工程竣工决算报审制度。精选资质高、信誉好的.社会审计机构,认真做好西区实验楼、田径运动场、体育馆等基建工程委托审计工作;加大修缮工程自审力度。在实施审计过程中,维护学校合法权益,节约建设资金。
三、切实抓好经济实体财务收支审计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积极组织审计力量,做好后勤服务总公司xx年度和教学基地管理中心xx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效益等方面的审计意见和建议。根据动物科学学院的委托,切实做好兽医院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形成较高质量的审计报告,促进兽医院规范管理。
四、稳步推进科研经费审计试点
在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安徽科技学院科研经费审计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会同科研处、财务处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科研经费项目审计试点,逐步积累经验,扩大审计范围,不断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五、主动参与有关经济管理活动
参与基建工程和物资采购招投标、签证、验收等工作,将审计关口前移,注重事前、事中监督,发挥审计在重大建设项目和大额经费使用全过程的监督作用,促进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
六、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审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加强专项审计调查和理论研究,全面提升审计队伍的思想素质、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注重加强审计机关作风建设,努力形成客观公正、文明规范、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
七、做好校党委、行政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校审计工作计划篇三
有了工作计划,工作就有了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步骤,就可以协调大家的行动,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工作计划网工作计划频道特意提供了《学校审计年度工作计划》,欢迎阅读!
20xx年是学校“十二五”规划的第二年,审计工作要在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切实履行审计监督和服务职能,为促进依法治校,维护校内经济秩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积极工作。
主动适应新形势,转变审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审计工作水平。逐步推行部分审计项目网上公告制度,使审计工作由封闭型走向开放型,实现阳光审计。
二、认真开展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严格执行基建(修缮)工程竣工决算报审制度。精选资质高、信誉好的社会审计机构,认真做好西区实验楼、田径运动场、体育馆等基建工程委托审计工作;加大修缮工程自审力度。在实施审计过程中,维护学校合法权益,节约建设资金。
三、切实抓好经济实体财务收支审计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积极组织审计力量,做好后勤服务总公司xx年度和教学基地管理中心xx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效益等方面的审计意见和建议。根据动物科学学院的委托,切实做好兽医院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形成较高质量的审计报告,促进兽医院规范管理。
四、稳步推进科研经费审计试点
在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安徽科技学院科研经费审计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会同科研处、财务处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科研经费项目审计试点,逐步积累经验,扩大审计范围,不断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五、主动参与有关经济管理活动
参与基建工程和物资采购招投标、签证、验收等工作,将审计关口前移,注重事前、事中监督,发挥审计在重大建设项目和大额经费使用全过程的'监督作用,促进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
六、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审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加强专项审计调查和理论研究,全面提升审计队伍的思想素质、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注重加强审计机关作风建设,努力形成客观公正、文明规范、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
七、做好校党委、行政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校审计工作计划篇四
根据阳谷县教育局计财科的工作计划,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严格执行财务法律、法规,加强财产管理,勤俭节约,科学合理使用资金,以最大限度的争取资金,改善办学条件,使之达到新的办学标准,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本着求实、创新、到位和科学的原则,全心全意地为学校广大师生服务。
二、认真抓好以下常规工作
1、根据阳谷县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下达的20xx年预算标准的通知,准确做好学校年度预算和收支计划,并严格执行。全面做好年终的决算工作,为学校教育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确保实现三个增长。
2、加强过程管理,及时统计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做到底码清楚,信息准确,每月向校长汇报,为领导合理使用资金提供依据。学期末向全体教职工汇报资金使用情况,加强财务监督。
3、加强财会人员的继续培训工作,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做好财务年审、换证工作。
4、协同团委搞好贫困寄宿生救助工作。
5、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岗位职责,按时上报各种资料。
6、严格报销手续,各种支出的原始凭证必须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及要求。报销单据必须为合法的、正式的发票。一切单据需经校长、后勤主任及经办人签字后方能验收。
7、及时完成老干科安排的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收缴工作。妥善做好退休老教师的照相工作。
8、认真执行《阳谷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配合财产管理人员加强财产管理,新购物及时上帐,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年终认真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9、审计人员必须按岗位责任制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出表率。
10、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总之,在新的学期里,我会提高自身业务操作能力,尽力做到财务管理科学化,核算规范化,费用控制合理化,切实体现财务管理的作用,积极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计划,为学校的健康发展而做出更大的贡献。
学校审计工作计划篇五
第一条 为加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各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v^审计法》和《^v^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卫生系统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二条 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是指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机构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进行独立监督审核的行为。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国有卫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卫生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在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及时批复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审计意见,保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年收入3000万元以上或拥有300张病床以上的医疗机构、年收入20xx万元以上或所属单位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其他卫生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也可以授权本单位其他机构履行审计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审计人员。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有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准入和后续教育制度,各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保障。
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5年以上的审计、会计工作经历。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免应征求上级主管内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 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内部审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护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内部审计开展工作和培训所必需的经费。
第十条 ^v^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部属(管)单位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本地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管)单位实施内部审计。各类卫生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机构进行审计和业务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一)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规定及工作规范;
(三)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组织行业内部审计及审计调查活动;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内部审计规章 制度;
(二)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三)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五)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
(六)审计卫生、科研、教育和各类援助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八)审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九)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
(十)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应当向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提交工作报告。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报告。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审计业务的需要,报经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检查监督审计业务质量。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应加强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合作。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履行审计职责时,具有下列权限:
(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规章 制度;
(四)审核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现场勘察实物;
(五)检查计算机系统有关电子数据和资料;
(七)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十)对模范遵守财经法规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通报批评或者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十八条 本部门、本单位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第十九条 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
(七)内部审计机构应对必要的项目实施后续审计。
第二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当建立完整的审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
第二十一条 对审计工作成效显著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突出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对不履行审计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拒绝或者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以及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的单位和人员,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做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或实施办法,并报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v^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