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工作职责 学生处工作职责及奖惩办法(实用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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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学生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篇一
1、根据《中学德育大纲》和学校教育目标,确定学校德育的内容、重点、方式和途径,并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指导检查、总结评价。
2、协助校长室负责学校德育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组建学校德育系统和家、校、社区联系网络,形成德育活动和管理系列,定期召开德育工作例会和研讨会,部署、落实、检查各年级、各阶段、各层面德育常规工作和特色活动,切实贯彻学校德育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
3、协助校长室建设和管理班主任队伍,落实班主任工作的常规要求和职业要求,精心物色和选聘班主任人选,建设和储备班主任人才库,深入开展班主任工作系列培训,实施班主任队伍建设的优质工程、新秀工程和青蓝工程,建立健全班主任工作考核、评价、奖惩机制和业务档案。
4、协助校长室做好招生、建班、管档和毕业工作,根据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负责学生学籍管理,记录和跟踪学生在校和毕业后的发展情况,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毕业、升学考试的报名与志愿填报工作。
5、具体承担难忘教育系列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持续推进,不断创新难忘教育的活动内容,形成具有通中特色的难忘教育德育课程,并在有效实施中不断提升难忘教育的品位和影响力。
6、着力抓好校风、班风、学风和班集体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活动和成长氛围,严格学生行为规范,培养学生文明礼仪,养成学生良好习惯,促进学生自主管理,定期组织校园活动常规检查和午间、晚自习班级导护,落实管理责任和管理要求。
7、努力建设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学生群体氛围和精品团队,大力宏扬先进、树立典型,组织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与表彰;严肃校纪、校规,负责违纪学生的教育与处理,重在帮助、教育和改进。
8、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特长,规划、组织、指导学生社团活动,组织开展学校艺术节、校园明星推选等文化活动。
9、积极支持共青团工作,指导学生会工作,抓好学生干部的培养与管理。
10、协助校长室负责各项奖学金、助学金、爱心基金会等管理、推癣审核、发放工作,做好特困生、病残生帮扶工作,实施爱心工程、冬暖工程等活动。
11、管理和指导学校医务室、学生公寓、心理咨询室和学生处工作室开展工作,建好学生健康档案,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依法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履行学校卫生管理职责。
12、建立并联系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关心并联系社区教育,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
学生处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学生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篇二
1、根据学生处职责范围主持学生处工作。组织全处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负责处内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检查、考核处内人员各项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
2、根据学生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学期、学年学生工作计划,经院领导批准后负责督促和检查执行。
3、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新生入学、报到、注册、编班、入学教育和学生毕业档案转移等离校工作。
4、协助各系、部配备好辅导员(班主任),组织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行为管理,负责学生的精神文明建设。
5、负责拟定学生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的实施办法;负责指导评定奖学金;按规定审批学生奖学金和困难补助费。
6、负责组织或指导系、部评选“三好学生”、“先进班级”、“优秀学生干部”,审查学生操行评语和鉴定。
7、组织建立并管理学生档案,检查处内“三密”文件资料的保密工作。
8、配合团委书记指导学生会工作,组织学生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
9、负责管理、审批规定权限范围内的经费开支。
10、办理院党委和院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学生处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学生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篇三
1、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制定学校学生管理年度、学期、月、周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在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与学校各系(部)各处室配合,按《广东省技工学校德育大纲(修订)》规定,实施学生全面素质教育。
3、制定学校学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后,督促各系(部)负责实施。
4、对各系(部)学生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或监督,把握学校学生管理的总体方向,统一大家的思想。
5、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协同有关部门或直接做好招生、新生入学教育、军训、毕业教育、就业指导、毕业生推荐就业和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等工作。
6、审核各系(部)班主任提名人选报学校任命,制定班主任工作规范,做好班主任岗前培训与经验交流,指导各系(部)对班主任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与考核。
7、对生活指导科、学生管理科、学籍管理科、招生就业办等下属部门日常工作开展进行指导,审核其工作计划,考核其工作业绩。
8、负责管理学生的学籍和档案,提出学生毕业、结业、肄业以及休学、退学、转学、处分的处理意见,办理学生休、转、退、复学手续等,按《广东省华立技工学校学生操行评定》(草案)的要求,审批各系(部)学生操行的等级,审批各系(部)毕业生的鉴定等。
9、负责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困难学生补助的审核工作。
10、负责组织召开全校性学生大会或学生家长会议。
11、配合教育管理部门做好教学外围管理。
12、配合保卫、总务、医院等各后勤部门,做好学生后勤保障工作。
13、发动学生参与学校的管理,指导校学生会工作等。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生处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学生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篇四
一、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德育工作,制订德育工作计划,完成工作总结。
二、负责选拔、培训班主任,指导、考核班主任工作,组织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和班主任工作研讨会。
三、抓好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各种活动,保证德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序列化和制度化。
四、组织每周星期一的升国旗仪式。
五、协助、指导团队工作,配合党支、团委办好中学生党、团校。
六、做好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并指导、督促班主任、宿舍管理员搞好住校生教育管理。
七、组织好家长学校,指导班主任召开家长会,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及寒暑假活动。
八、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新生入学教育及军训工作。
九、组织召开一年一度的学代会,教育、培养学生干部、指导学生会工作。
十、搞好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优秀班主任”的推荐评癣表彰工作。
十一、组织办好中学生活报、“校园之声”广播及宣传橱窗。
十二、抓好高、初中毕业生档案的建立、报送和管理工作。
十三、进行校风校纪教育,搞好学生日常行为检查,处理偶发事件,通报学生违记处分。
十四、拟写德育工作文件、经验材料、完成学校党政委托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加强对德育科研的规划和领导,开展经常性的德育科研活动。
十六、学生处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主任不在岗时,履行主任工作职责。学生处干事分项负责工作。
学生处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学生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篇五
1、协助分管德育副校长根据党的教育方针、教育规律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制定学期或学年的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学生处加以实施,并经常检查计划的落实及实施情况。
2、协助主管德育副校长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指导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布置主题班会和相关教育活动。
3、协助主管德育副校长商定年级主任及班主任的人选,向主管校长提出对年级主任和班主任的奖惩建议。
4、了解分析学生的思想、行为状况,研究德育规律,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贯彻落实德育计划、规章制度,组织德育活动,贯彻实施上级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德育工作的具体要求。
5、了解年级主任和班主任工作情况,组织他们学习有关文件和材料,帮助他们搞好年级和班级工作;提高年级主任和班主任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
6、审查班主任计划,督促、指导、考察班主任工作;做好家长、社会、学校教育协调。
7、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落实德育工作队伍建设计划。
8、协调团委、学生会抓好学生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培养学生的自治、自理能力,抓好班风校风的建设。
9、负责组织好学校的大型集体活动,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
10、健全德育工作档案,负责学生素质报告及毕业鉴定的整理。
11、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定期召开法制、安全教育讲座,总结经验教训,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及优良环境。
12、指导保安队工作,负责保安队员的考评。
13、做好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纪律和卫生。充分发挥学生会的积极作用,开展爱护公物教育活动。
14、搞好校内环境卫生和校园文化建设,负责组织校内的橱窗板报宣传工作。
15、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