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西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五篇(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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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西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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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西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篇二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4月23日上午9:00至4月25日下午4:00期间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进入“房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注: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学位授予目录及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
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4月23日上午11:00—4月25日下午5:00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将不能再更改各项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核
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于4月27日下午4点后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
报考人员须本人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单位岗位条件中所需证件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注明本人参加工作时间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北京生源毕业生,须持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须将报名表交至登记处方为报名成功,同时确认本人联系方式。报考人员未按时间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均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打印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请于2018年5月17日—5月18日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安排
西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西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篇三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7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5.现役军人;
6.在编人员报考,未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通江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19日8:00至 7月23日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http:///)。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通江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可以直接登录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20kb左右。
2.填报信息。应聘者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并如实、准确填写《通江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初审。本次资格初审不对应聘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查,只对应聘人员上传的照片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须按要求重新上传。不按规定按时上传照片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资格条件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确定。
4.缴费确认。经网络初审通过的报考者须按网络提示及时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7年7月24日18: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17年8月2日(8:30至17:30)到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嘴红峰大厦六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报考人员所报考岗位取消后,可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报考信息表和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按网络提示打印《通江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7年8月3日至8月8日上午8:00前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实际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通过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tjxrsj/)公告。取消岗位后涉及应聘者所缴纳的考务费用,通过网络退回到应聘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帐户。
六、加分审核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同项目加分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加分政策规定的,在笔试折合成绩中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于2017年8月3日(8:30至17:30)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加分审查和认定。不按规定递交加分材料或逾期递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七、考试
考试方式: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面试。公共科目笔试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科目面试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专业科目面试成绩×40%。
(一)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8月8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参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用教材》(公共基础知识)进行命题和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4.成绩公布与查分。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于2017年8月10日前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tjxrsj/)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17年8月14日上午(12:00前)由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申请查分,按高考查分办法进行,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7年8月15日前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二)专业科目面试
1.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同岗位应聘者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资格审查与招聘名额2: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资格审查),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则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各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2017年8月18日前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通江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参加,并现场交验与应聘条件相关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职者还须提供其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以及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入校时间、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的证明材料(加盖就读学校或学院鲜章)。凡提供材料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审查等而出现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资格审查递补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递补资格审查),递补对象和资格审查时间将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由此出现的空额不再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聘用名额2倍的岗位,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但其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面试(不含递补)人员的最低笔试成绩,否则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的招聘名额或取消的招聘岗位将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tjxrsj/)上公告。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发放《专业科目面试通知书》,并按80元/人缴纳面试考务费。
2.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专业科目面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科目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及其语言和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与人交往的技巧、沟通能力和亲和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统一的评分标准和要求进行,面试实行现场评分,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将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tjxrsj/)公告。
3.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将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tjxrsj/)公告。
八、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报考同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按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确定学历高者为体检对象;如学历还相同,通过加试确定体检对象(加试方式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自行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将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执行。招聘小组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体检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按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确定学历高者为体检对象;如学历还相同,通过加试确定体检对象(加试方式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自行确定)。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考核
县招聘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递补。
十、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tjxrsj/)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递补。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一、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填写《通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相同条件实行统一招聘的岗位,在聘用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的先后顺序自主选择岗位。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的,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递补。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者应随时浏览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tjxrsj/),及时掌握招聘活动的相关公告、信息和要求,防止错过招聘活动相关环节时间,给考生带来不便或造成损失。
(三)请报考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准考证、报考信息表等重要证件及资料,招聘过程中自行负责本人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四)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告。
本公告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7224001
附 件: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5日
西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西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篇四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进行。
1.注册:,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
2.报名:。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2月24日至3月1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
3.除《岗位表》中标明的免笔试岗位,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湖北省人社厅官网和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二)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三)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面试的,不计权重;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省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由省人社厅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7日至3月10日期间提出申请。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附件5)。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归口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审核备案。
(一)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5: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2月22日
西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西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篇五
本次招聘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西安人事考试网()、西安市人才网()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报名网址:西安人事考试网()。
2.报名时间。2018年4月18日9:00—4月22日18:00(4月22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资格初审。由各主管部门、区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审核人员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面试、考察、公示以及聘用、试用期等阶段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1.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截止时间4月24日18:00,本次笔试1科,考务费为每人50元(依据陕价费调发〔2001〕89号)。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应聘人员,可于4月24日12:00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南二环西段路北123号富秦大厦四楼)申请减免考务费。
2.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缴费确认)与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对于急需专业,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能低于2: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削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由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退还考务费。
3.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可于5月8日9:00开始登陆西安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及报名信息表(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准考证、报名信息表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予以备份并妥善保存。
(四)笔试
1.笔试1科。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分幼儿园、小学、中学学段),笔试大纲详见附件。
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2.笔试时间。2018年5月12日(星期六)0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在西安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西安市人社局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并公布。
(五)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对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之上的人员,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要求的进入面试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不足规定比例的,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按岗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主管部门、区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持岗位所需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社区工作者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组织、人事、团委等)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毕业证为准。毕业证未注明的,由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工作经验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在校实习期经历不纳入工作经验年限计算范围。
3.人员递补。在规定时限内,对于招聘计划数少于10名的岗位,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线。
招聘计划数多于10名(含10名)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多于招聘计划数2倍时,不予递补。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2倍时,按照招聘计划数2倍确定递补差额,递补一次。
面试名单公告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
(六)面试
中小学、幼儿园岗位面试由西安市人社局会同西安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其他岗位面试由各主管部门、区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要求比例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3+面试成绩/2。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专业技能测试试题。
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同时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由各主管部门、区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经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各主管部门、区县人社局统一到西安市人社局办理《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资格证书等(核验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区县人社局进行审验,通过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若未能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审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岗位注明为“须服务满五年”的,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五年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按照《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要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除教育、卫生专业外)聘期前二年均安排到村工作,按大学生村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