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淮安市市级机关遴选公示七篇(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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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市级机关遴选公示篇一
根据《2017年自治区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经全区统一组织笔试、面试,各遴选单位组织考察,现将2017年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总成绩予以公布。
举报电话: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0951—6669312
自治区纪委派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0951—5099016
自治区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处:0951—5099125
附件:2017年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总成绩(第一批,68人)
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
淮安市市级机关遴选公示篇二
各遴选机关的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北京市2015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见附件),有关事项可按《遴选职位计划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由所在单位通过北京市公务员综合信息管理系统(http://172.24.15.177)填报推荐信息,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5年5月19日9:00至5月26日18:00。
(三)资格审查
淮安市市级机关遴选公示篇三
根据2016年兵团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现将第一批拟遴选人员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16年1月12日至1月18日。公示期间,如对拟遴选人员有不同意见,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如实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反馈情况。
附件:2016年兵团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拟遴选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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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市级机关遴选公示篇五
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宿迁市考试鉴定网进行,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9:00—8月11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8月8日9:00—8月11日18:00。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登录宿迁市考试鉴定网(),点击报名链接,打开报名页面,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资格初审和电子照片审核都通过的考生方为网上报名成功。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
遴选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时提出初审意见,必要时可联系报名人员,要求其提供身份、学历等证明材料。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应说明理由;对信息填报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补充的,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遴选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报考该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2016年8月12日9:00—12:00登录报名的网站改报其他职位。减少遴选计划或取消的职位在有关网站公布。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8月16日至8月17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50分为合格线。笔试开考比例为1:5。
笔试时间为2016年8月20日8:30—11:30。笔试考点设在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从合格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面试前,遴选单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报考人员中科级职务人员须加盖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印章。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公布。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016年8月27日。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按遴选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具体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组成考察组负责实施,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级机关。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适岗评价、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遴选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遴选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遴选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规定及程序,由遴选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四、招考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淮安市市级机关遴选公示篇六
扬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为17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
二、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本市县(市、区)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以下简称“参公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机关工作人员;市级以上机关设在本市所辖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遴选条件
1.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担任科员级以下职务;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扬州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时间:2015年9月18日9:00至9月22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9月18日9:00至9月23日16:00。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点击报名链接,打开报名页面,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资格初审和电子照片审核都通过的考生方为网上报名成功。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
遴选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时提出初审意见,必要时可联系报名人员,要求其提供身份、学历等证明材料。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应说明理由;对信息填报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补充的,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
本次遴选开考比例(职位遴选计划与该职位网上报名成功人数的比例)为1: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遴选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报考该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2015年9月24日9:00—12:00登录报名的网站改报其他职位。减少遴选计划或取消的职位在有关网站公布。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10月14日至10月16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5年10月17日8:30—11:30。笔试在扬州设立考区。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面试前,遴选单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报名前,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同意报考证明,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及公务员(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印章)。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公布。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
需进行职位业务水平加试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职位业务水平加试总分为100分。职位业务水平加试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有职位业务水平加试的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加试成绩分别占50%、30%、20%)合成总成绩。按遴选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具体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实施。遴选单位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等情况。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适岗评价、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表、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遴选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遴选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遴选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规定及程序,由遴选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
五、本简章由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5年扬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职位表
附件3:2015年扬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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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市级机关遴选公示篇七
遴选报名采取个人意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7年2月28日-3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
(三)报名地点:各县(区、市)纪委,开发区、台商区纪工委。
(四)报名需提供材料:《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一式两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张。
每人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由所在单位、当地纪委监察局审核签署意见。本次遴选不收取考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