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半年工作总结 环保局年度工作报告(5篇)
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写报告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环保局半年工作总结 环保局年度工作报告篇一
一、具有较好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理论素质,有一定的实践创新能力。
在工作中有大局意识,特别是年初落聘以后,组织安排我到科技处工作。当时也有很多顾虑和担心。是顾全大局,积极应对,还是顾念小我,消极接受,成了摆在我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来到科技处以后,立即被处内紧张忙碌的工作局面和浓厚的学术氛围所吸引,也深感责任重大,能力素质不足。只有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尽快承担起工作任务,才能不辜负领导的关心,不辜负组织的培养和同志们期待。因此自己在工作中不怨天尤人,而是积极调整心态,努力查找自身的不足,不仅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处内领导和同志学习,向先前在岗的昆林同志请教,在各方领导同志的热心指导和帮助下,教快地快进入了工作角色。
在工作中作风塌实,态度诚恳,胸怀宽阔,顾全大局,与处内同志能和谐相处,互助互让,既能独挑一担,又能打好配合。在各种考验面前,表现了一个共产党员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二、工作勤奋,责任意识强,较好地完成了自身承担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积极组织推进局重点科研课题的研究。对环科院《大顶子山航电工程运行后对松花江段的水环境影响及对策研究》、《哈尔滨市环境质量全面达标规划》、《哈尔滨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等科研项目进行跟踪指导,促进其按期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二是按要求组织申报哈尔滨市20xx年环保科技攻关项目。在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中有所创新,能够紧密结合哈尔滨市环保工作实际,指导项目单位有针对性地筛选科研项目,使科研工作为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有效支持。经初步审核并指导修改,向市科技局申报空气污染物浓度数值模型预报的研究、厨予处理与综合利用项目、大气颗粒物源解析研究、排污权交易体系的研究、生物监测及种群油画在制药废水处理中的应用、无冲击振动钢轨、中地闪点液体燃料灶具系统及烃醇燃料]、硝基苯对松花江哈尔滨段水环境的影响趋势与生态恢复研究、硝基苯对松花江哈尔滨江段冰融期水及水生物污染的对策研究、硝基苯对沿江饮用水井污染的监测与防治研究、含硝基苯的活性炭(淤泥)治理研究等10项公关项目。
三是结合20xx年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和我市创建环保模范城目标,征集并组织申报06年局系统科研项目。
四是多次修改、完善并发布了《哈尔滨市环保系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为环保科研项目的立项、审查、跟踪指导、结题验收等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奠定基础。
五是强化环保市场监督管理。为满足管理工作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洁净配煤与助燃剂产品市场,做了大量工作,将《燃煤助燃剂质量标准》与《洁净配煤质量标准》申报列入了省地方标准编制,按照《黑龙江省标准编制》,组织编制《燃煤添加剂质量标准》和《洁净配煤质量标准》。组织专家论证进行多次论证,同时深入生产企业征询意见,对10个助燃剂和洁净煤厂家的产品进行了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准备进一步修改完善标准的编制说明。完善后的两个标准已经上报省局科技处,等待批准后发布。
六是有针对性地组织举办了哈尔滨市板材、油漆和涂料企业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培训班,提高了企业对环境标准产品认证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认证的积极性,使受训企业明确了认证的有关知识和程序。为有环境标准的企业开展环境标志认证提供咨询服务,组织认证公司和相关企业座谈,研究探索哈尔滨市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思路,为正在逐步开展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奠定基础。
七是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方面有新的突破,超额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开展20家认证的工作目标。在有针对性地在建筑、石化、医药等重点行业和企业进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宣贯工作,举办了iso14001:20xx版标准培训班,编制了14000宣贯手册,帮助30家企业开展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对认证单位进行了备案登记并出具了环境守法。按省环保工作要求,对哈尔滨鑫岩实业有限公司等“双绿色”认证企业进行了复查,提高了其环境管理水平,保持环境管理认证的可信度。
八是创新环境新标准培训方式,以试代训,充分利用网络优势,组织开展了区、县、市(市)环保局执法和监督管理人员的《环境标准考试》,促进了区、县、市(市)环保局各级环境管理和监察人员对环境标准的学习,减轻了基层参加组班培训的负担,收到了非常明显的学习效果。
九是拟制科技处20xx年及“十一五”工作思路,提出局“十一五”规划科技部分修改意见。
十是撰写完成哈尔滨市循环经济经验材料,接待并完成哈尔滨市循环经济调研任务,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为《哈尔滨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课题提供相关资料,完成了我局“十一五”循环经济工作思路的综合工作。
十一是在吉化公司“双苯厂”爆炸污染事件中,积极组织专家研究应对措施、技术和办法,组织协调相关科研课题的论证、申报工作,为防治松花江污染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十二是完成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572号提案的答复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总之,一年来,脚步匆匆,忙忙碌碌,在工作中收获,在收获中快乐。在新的一年,自己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更加努力工作,向各级领导和同志们交上一份优秀的答卷。
环保局半年工作总结 环保局年度工作报告篇二
20xx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 “三个年一战役”工作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环境质量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七个五”生态建设行动计划,具体工作成效如下:
编制完成“漳州市芗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分级图”,“漳州市芗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分类图”。划定芗城区生态红线保护区一级管控区5.44平方千米,二级管控区57.69平方千米,总保护面积63.13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23.9%。
今年,环保部组织技术评估组和考核验收组对我区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进行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考核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测民意等方式,对芗城区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芗城区于7月份通过技术评估,10月份通过考核验收。
按照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制定并牵头落实《芗城区20xx年生态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成立芗城区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动加强与17个相关部门和镇街协调、对接,跟踪督促全区53个生态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完成投资33.9339亿元。截止11月下旬,共完成投资38.0422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12.11%。
一是落实责任。按照《芗城区河长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和《九龙江流域(芗城段)河长、河段长责任分工》,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二是狠抓“五小”整治。贯彻落实《芗城区重点行业污染排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流域内造纸、化工、电镀、食品、废塑料加工企业等重点水污染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截至11月初,共排查重点水污染企业36家,现已整治关闭企业14家(9家废塑料加工厂、3家有电镀厂、1家甲醛、1家油漆生产厂),停产4家(1家制作酒槽的加工厂、1家酸洗、1家食品、1家木制喷漆)。三是抓好河道清淤整治。上半年,共投入资金约3700万元,用于三湘江等流域的河道清淤工程,共整治河道10公里。四是建立监测通报制度。加强对九龙江流域水质的采样与监测工作,并及时通报水质情况,对指标超标的点位,及时发出预警,督促和指导有关镇(街)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水质达标水平。通过采取多种措施,1-11月份辖区内的一水厂、二水厂和金峰水厂取水口水质基本达到目标要求。
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分级审批规定及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制度,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的各项政策措施,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政策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审批。截止11月底,共完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72个,发放排污许可证49份,审批夜间及午间施工许可81件。
一是继续抓好国控企业总量减排督察。督促漳州西区污水厂和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落实好各项减排措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截止11月底,西区污水厂已完成污水处理量742.86万吨,日处理量 2.436万吨,日平均负荷率为 121.8%,预计cod削减约1251.15吨,nh3-n削减约108.87吨。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so2削减约3106.4吨。二是加强养殖总量控制与污染整治。(1)严控生猪养殖总量。深化畜禽养殖综合治理,严把生猪准入门槛,严控生猪养殖总量。(2)严厉查处生猪养殖污染。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我局针对辖区内已通过验收的32家生猪规模化养殖企业(户)的“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等运行情况进行详细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15家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立案处罚12家,处罚金额约20万元。其中对1家屡次超标的企业启动按日连续处罚,对2家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移送公安机关。
一是严格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大我区工业烟尘污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交通干道周边企业大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严厉查处冒黑烟现象。二是加强联防联治。与区建设局、城管局等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治理污染扬尘问题,确保我区空气质量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截止11月份,我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35天,优良天数325天,轻度污染天数10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7.01%。
一是积极开展清水蓝天专项行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清水蓝天”第二期和第三期专项行动。组织精干力量,会同省、市两级环保部门针对辖区内污染企业开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我局执法人员放弃节假日和夜间、周末时间,实行日查夜查,晴天查雨天查,多方位多时间安排环境执法人员对全区污染企业开展突击巡察,成效显著。共查封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7家次,移送司法刑事案件1家次,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起。
二是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在去年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摸底排查工作基础上,我局安排专人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梳理分类,加快清理整顿和处置工作,截止20xx年11月底,114个违规建设项目已全部清理整顿完成(其中14个未批先建和100个已批未验项目)。
三是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方案,完善企业一厂一档的资料录入,截止当前,共录入287家企业档案资料。同时,根据抽查机制的要求,随机抽取24家企业,对其中3家问题企业已立案进行行政处罚。
四是查处违法企业力度大。按照新《环保法》执法要求,建立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环保监管,对全区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督,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截止目前,共处罚企业39家次,处罚金额135.2650万元,其中按日计罚3家。下达整改通知61家,查封扣押18家,环境违法移送公安行政拘留8起,拟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起,环境违法移送刑事案件3起,拟移送刑事案件1起。
五是抓好“危废”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指导企业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督促企业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危险废物在贮存、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环境风险。截止目前,我局共组织27家产废企业进行培训,并与企业签订危险废物管理承诺书。同时,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检查危废产生企业28家次,依法查处11起环境违法案件,其中立案处罚8家,查封扣押3起,取缔非法小作坊2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2家。
六是加强黄标车淘汰工作力度。继续加大力度推进黄标车淘汰,加强与有关部门、镇(街道)的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分工。20xx年,芗城区计划淘汰黄标车1795辆,截止11月30日,我区已淘汰黄标车1547辆,占今年任务数86.18%。七是重视环境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各类环境投诉案件,24小时投诉电话专人接访,并针对调查取证难的特点,采取超常措施,搞好取证工作。截止11月底,受理信访案件226件,其中水环境投诉件49起,大气环境投诉件138起,噪音投诉件30起,其他投诉件9起,12369环保投诉平台共接到投诉113起。八是依法征收排污费。落实排污费收缴有关规定,截止11月底,170家排污单位开展排污申报,共征收排污费469.6425万元。
一是开展部门挂钩计生“三结合”活动。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对接开展浦南镇吴浦村计生“三结合”帮扶挂钩工作,并确定5户计生贫困户为计生帮扶对象,结合计生帮扶对象实际,主动帮助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确保区委、区政府关于计生“三结合”、“挂一村,帮五户”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是主动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关要求,局领导班子7人到天宝镇田寮村,开展精准扶贫对象的走访和慰问,了解扶贫对象的诉求,并结合各自扶贫对象的实际,制定帮扶措施,确保我局扶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第二十五届元宵灯谜会猜活动以及第45个“环境日”,积极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营造良好的环保舆论氛围,截止11月底,我局在芗城信息报送22条,被采纳5条。报送海都报1条,被采纳1条。
(一)严格项目环保审批。一是严格环境准入,严把审批关,做到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不审批任何淘汰落后,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积极推行清洁能源生产。严格执行分级审批规定及“三同时”制度。对于环境敏感区域的'项目审批,坚持饮用水源保护区不批任何与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不新增排污口。二是优化建设项目审批,做好建设项目选址现场指导,严格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xx〕24号)规定,严格遵守审批权限、程序和时限,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三是对需要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加大跟踪联系和协调力度,协助项目单位做好报批工作。四是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审批管理,所审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发展规划。
(二)加强重点污染物减排项目的日常监管。一是强化重点企业污染防治,抓好国控、省控企业的总量减排工作,发挥减排效益。二是敦促西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加快建设进度。三是全面落实初始排污权的交易和排污权核定工作。四是协同农林局抓好规模化畜养殖场全过程综合治理。
(三)继续加大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力度。一是突出抓好河长责任制落实,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二是以九龙江流域(芗城段)水质断面考核为牵引,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应急措施,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各种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四)加强工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一是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实施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强有力推进措施,强化危险废物转移审批、转移联单管理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规范危险废物的建档工作。二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升级”活动。要求企业增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六有”,即“有专人、有制度、有台账、有标识、有投入、有设备”,自觉按照环保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逐条落实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规定,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要求,制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年度管理计划,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全面提升危废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按时有序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漳州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20xx年完成1795辆黄标车淘汰任务的基础上,力争在20xx年,年底前完成余下的965辆黄标车的淘汰任务。
(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突出重点,加强部门协调,明确任务分工,不断加大扬尘污染和工业企业黑烟的整治力度,确保我区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七)严格行政执法。按照新《环保法》执法要求,建立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环保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对全区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督,严格落实新环保法的四个配套措施,严厉打击和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八)落实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一是抓紧启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前谋篇布局,将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融入到芗城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以规划为引领,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二是进一步巩固和发挥我区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的成果,着力抓好工业、农业、家园和旅游四大领域的生态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生态创建水平。
环保局半年工作总结 环保局年度工作报告篇三
在局党组和市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我股实际情况,20xx年全股同志共同努力,高质高效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及临时性工作,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元至11月份,审批股审批建设项目313件,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13份、环境影响报告表212份 “固废与噪声”验收88家。在进一步缩短办件时限的前提下,按时办结了窗口受理的所有项目。
1、协助大队及各中队做好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审批工作与 “固废与噪声”验收工作。
2、进一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与省市搭建了三级十通网上一站式审批,优化审批流程,便民,高效服务。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时限已分别由法定的60、30、15个工作日压缩到20、10、5个工作日。
3、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要求,全面推行了建设项目受理、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信息公开。开展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电子档收集备案工作。
4、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及选址不合理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
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做好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工作。严把环保准入关口,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高耗能、高污染、不符合整体规划项目环评审批,促进我县产业转型升级。
环保局半年工作总结 环保局年度工作报告篇四
20xx年上半年我处按照全市环保工作要点中“强化排污费征收”的总体要求,以工作目标为重点,以国家《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黑龙江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为依据,进一步规范排污收费申报、核定、计算、公示、征收等程序,通过监管促征费,实现征费与监督管理并重,执法与服务并举,教育与帮助共进,努力使排污费资金应收尽收。
1、受理收费复核:复核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等单位74个排污收费计算单,金额为19,086,770元。
2、收费专项检查:与省环保局沟通了解排污收费环保队伍“收支两条线”经费使用3年过渡期后有关政策情况,以哈环综20号文件制定下发了《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贯彻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有关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并布置各县(市)环保局报送近两年排污费征收、使用情况表。
1、答复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医大附属第四医院、千手 佛等57个单位对排污收费政策及处罚规章的咨询。
2、协调处理了香格里拉大饭店对收费污染物cod监测数据产生的异议。
3、制定并上报生态办各县(市)政府考核目标及各区、县(市)环保局考核目标、处内20xx年工作目标。
4、完成并提交市政协2个提案答复件。
5、组织并召开海都国际商务会馆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
6、参与冬季烟尘、扬尘污染、水污染专项执法检查。
7、参加局里组织的各项会议及政治活动和业务理论学习。
建局20多年来,我局第一次成功地组织了海都国际商务会馆排污收费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在依法治国、依法治市、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依法行政的要求中,我们执法干部经受了业务练兵和执法实战的考验。
到各县(市)对排污费专项检查,督促环保部门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确保排污费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
环保局半年工作总结 环保局年度工作报告篇五
为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进度,我局“六五”普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xx县普法办的领导与支持下,坚持以“十八大”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提高环保部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水平,扎实有效的开展普法工作。现将今年普法工作总结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法制创建工作,将普法和依法治理纳入工作日程,积极从建立领导机构、健全工作制度、保障人员经费等方面加以落实。一是及时调整了由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二是实行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层层抓落实,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清楚,确保了工作思路和各项工作措施得以贯彻执行。三是抓好“六五”普法日常工作,认真制定学法制度,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了日常管理和目标考核常抓不懈。四是加强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资料档案的搜集整理,做到了资料祥实,记录完备,信息齐全。五是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市、县下达的法律法规培训、资料征订任务和各类信息、资料、规划总结上报任务。
普及法律知识是“六五”普法工作的基本内容,我局始终坚持“对内教育、对外宣传”的普法思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并注重将普法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走到哪里就把环保法律知识宣传到哪里,使普法与执法互相促进,相得益彰。
为贯彻落实上级无纸化学法用法工作精神,我局全面启动无纸化学法用法学习及考试工作。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无纸化系统学习与培训工作,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的使用,以及登录注册有关说明讲解,安排部署无纸化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工作。并要求大家提高认识,重视全县无纸化学法用法学习和考试工作。二是及时注册,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系统的在线学习。三是按时学习,确保学习、练习时间达到规定时限,力争学有所得,学有所用。
按照“六五”普法工作要求,我局认真组织集中学习了法建办发放的“六五”普法工作有关资料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书籍,为实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创造条件。
一是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普法宣传活动,派专人参加“六五”普法宣讲团。二是积极参加“6.5”世界环境日、“12.4”全国法制日、国土日等宣传活动及大力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免费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广泛地向群众宣传讲解法环保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三是以宣传栏、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环保知识,向广大市民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使环境保护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努力营造“关注环境、珍惜环境、保护环境、建设环境”的社会氛围。
为加强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出台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对重点污染企业严加督查。同时,我们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通过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了环境安全,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真正做到了对违法企业“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中,我局认真贯彻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指南》等规章制度,结合《xx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相关规定,所办结的每件案件都做到执法公平公正,程序规范合法,证据材料齐全充分,现场记录内容完整准确,各种送达文书规范,无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违法违规行为,且未发生错案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争议,案件全部执行到位,使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达到了惩处和教育的目的。 今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多人(次)、执法车辆400台次,检查了全县300多家(次)工矿企业,对近50家存在环境安全隐患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或停产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企业15家。
我局普法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部分不足:一是法制宣传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执法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提高环保执法水平,做到执法监督到位,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并通过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考评制度,保证执法行为合法、规范、有序、高效。
二是严格执法程序、秉公办事。做到内部工作程序化、对外办事公开化、行政行为规范化。只要是超标排污、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就要处罚,对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一律执行同一标准,避免滥用权力、随意执法现象,保证秉公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