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编办(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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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编办篇一
(一)思想政治工作主要职责的定期汇报机制
各车间要按季度进行思想工作汇报,各部门要把思想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议和工作汇报的重要组成部分。
(2)思想场域的分析与判断机制
成立了以村委会书记为首、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对思想领域的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每年进行四项以上的特别研究和判断。全面分析全村舆情和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准确把握全村思想场形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问题的早期征兆和倾向性。
(3)建立思想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对重大决策、政策、改革措施、施工项目和公共秩序相关的活动与人民的利益密切相关,系统的调查,科学预测、分析和评价应进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和舆论风险对应策略和计划制定之前,制定实现或审查。
(四)思想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理机制
主要的负面舆论或意识形态上的事件,秘书应当召开小组会议,分析和判断的情况尽快意识形态领域,研究和部署对策,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以避免延迟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通报情况,协调处置。
(5)意识形态通报机制
每年在党员干部会议上报告一次或两次思想领域的情况;及时汇报全村思想领域的重大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设性意见。
(七)思想政治工作的教育培训机制
应当包括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中央党组学习小组的重要内容培训党员和干部,从事思想工作的人员应当积极选择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八)思想政治工作监督考核机制
思想工作组织每年都要进行一次专题检查,检查结果要报升旗委员会宣传部和网络信息部。党组书记对思想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采访。
(九)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
党员干部有关措施规定的15项问责事项中,如有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告诫和谈话;情节较严重的,予以通报。责令公开复查或者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辞职或者责令辞职、撤职、降级或者开除。上述问责方法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进一步落实分管、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和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切实防止邪教渗透思想领域。
(1)新闻舆论立场
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响应系统。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第一时间介入,做好信息通报、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咨询、舆情监测等工作。主席团办公室应负责提交资料。
(2)网络的位置
主要网络舆情应急响应系统。成立以局长为首的信息化建设管理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发现重大敏感网络舆情后,30分钟内通过电话或短信向宣传部汇报。同时,对舆情应急处置也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编办篇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全党特别是宣传思想战线必须担负起的一个战略任务”。我们的工作就是坚守意识形态工作主阵地,我调研的课题就是探讨如何加强基层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工作。
意识形态,即系统地、自觉地反映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思想体系。是社会意识诸形式中构成思想上层建筑的部分,表现在政治、法律、道德、哲学、艺术、宗教等形式中。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是一定的社会存在的反映,并随着社会存在的变化或迟或早地发生变化。社会意识形态具有相对独立性:它对社会的发展起巨大的能动作用;有自身的发展规律,具有历史继承性;它的发展同经济发展并不总是平衡的,有时经济上相对落后的国家在思想领域会超过当时经济上先进的国家。自从阶级产生以后,意识形态具有阶级性。(摘自《辞海》)
什么是意识形态?简单地讲,意识形态是指意识的表现形式。形态就是形式,形式是认识对象的彰显和外露部分。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意识形态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我们坚定不移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在2013年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作了深刻阐述。他指出,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在2016年2月19日召开的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他又强调,做好新闻舆论工作,事关旗帜和道路,事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事关顺利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事关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凝聚力和向心力,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这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地位和作用的总体判断,强调了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性、战略性、全局性意义,以及它在引领思潮、凝聚人心、推动发展方面的强大支撑作用。
围绕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三个事关”和做好新闻舆论工作“五个事关”,我对基层意识形态阵地开展了调研。这次调研主要围绕互联网新闻信息发布、重大主题性社会活动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等方面工作。
为了做好本次调研,本人根据中央及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对照基层意识形态阵地若干平台,开展了相关调查。这些调查包括对于近年来政务新媒体的管理维护情况、民间互联网媒体及移动新媒体的发布转载情况极其合法性审视;对于重大主题性社会宣传的主办承办及社会影响的关注。
(1)网络新媒体乱象丛生。
网络主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重要体现就是网络新闻信息能够自主掌控管理。当前,网络新媒体已经成为公众获取信息的重要来源,直接影响公众对社会事件的判断,甚至影响年轻读者的价值取向。一段时间以来,我市一些组织、个人通过设立商业网站、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肆意采编、转载网络新闻信息,甚至存在个别组织和个人在通过新媒体方式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时,存在肆意篡改、嫁接、虚构新闻信息等情况,导致网络上“负面思维”、“反智倾向”、“审丑情趣”、“拜金主义”等情况较为突出,这些乱象对意识形态阵地形成危害。
(2)政务新媒体管理不善。
这里所称政务新媒体,是指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乡镇村(居)在微博、微信、抖音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媒体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
政务新媒体是移动互联网时代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渠道,是引导网上舆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的重要阵地,是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暴露出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些政务新媒体存在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发布不严谨、建设运维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甚至出现了将媒体阵地交由私人或民间机构运维等突出问题。
(3)重大社会宣传缺乏监管。
一些商家借助国家重大节日庆典开展商业活动招揽生意的现象时有发生,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有商家专门策划了大型少儿才艺选拔赛,公开打出规范性政治名词。
(4)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面对的形势依然错综复杂,面临的风险挑战依然严峻,意识形态斗争和较量有时十分尖锐。片面强调经济建设、轻视意识形态工作的问题在不少地方、部门、单位依然存在。
(1)社会思想意识复杂多样、相互交织。
我国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使意识形态领域局部多元的趋势日益明显,人们的思想更加活跃,各种思想多样杂陈、各种力量竞相发声成为常态。一些错误思想观点仍然伺机冒头,竭力争夺意识形态话语权。意识形态领域多元思想文化相互交流交融交锋,已是一种客观存在,主流意识形态与多样化社会思潮长期并存、相互激荡趋势更加显著。
(2)社会主流价值遭遇市场逐利性的挑战。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国家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也有利于增强人们的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治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使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进一步发挥出来。但也要看到,市场存在的自身弱点和消极方面,等价交换原则等观念,必然反映和进入到人们的精神生活中来,甚至渗透到党内生活中来。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受到新的挑战,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在一定范围滋长蔓延,道德失范、唯利是图、低俗庸俗媚俗等行为现象屡屡突破公序良俗底线,对弘扬社会主流思想道德和价值观念产生消极影响。
(3)媒体格局和舆论生态发生深刻变化。
随着新媒体快速发展,国际国内、线上线下、虚拟现实、体制外体制内等界限愈益模糊,构成了越来越复杂的大舆论场,更具有自发性、突发性、匿名性、难控性等特点。主流媒体主导作用受到巨大冲击,网络往往成为负面舆情发酵、错误思想传播的策源地和放大器,增加了舆论引导和内容管理的难度。管好用好互联网,是新形势下掌握新闻舆论阵地的关键。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就是守护国家主权和政权。
1.进一步加强网络新媒体管理
互联网是意识形态工作主阵地。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必须把互联网建设管理作为重中之重。把党管媒体原则贯彻到网络新媒体领域,依法依规加强网络空间管理,加强对网络新媒体发布流程的监管,营造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形成良好的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对此,市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大管理工作力度,完善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各级政务新媒体规范运行。
(1)坚守互联网阵地是重中之重。
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分为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三类,均实行许可制。
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该规定明确指出,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非新闻单位、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经办的互联网站,只有新闻转载权,没有新闻采编发布权。
为进一步加强对网络新媒体管理。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有关单位、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信用档案,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和约谈制度。
(2)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是大势所趋。
政务新媒体是移动互联网时代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渠道,是引导网上舆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的重要阵地,是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暴露出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些政务新媒体存在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发布不严谨、建设运维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甚至出现了将媒体阵地交由私人或民间机构运维等突出问题。对此,市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大管理工作力度,完善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各级政务新媒体规范运行。
这里所称政务新媒体,是指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乡镇村(居)在微博、微信、抖音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媒体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
所有从事新闻信息服务、具有媒体属性和舆论动员功能的政务新媒体都要纳入管理范围,自觉接受市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宣传、网信部门的管理。要引导党员干部善待、善管、善用网络媒体,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
各地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规范开设政务新媒体。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所有政务新媒体必须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先审后发,落实“三审制”,确保安全发布。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编办篇三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努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山东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等职业教育肩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思想工作,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一项战略工程、固本工程、铸魂工程,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第三条办好我校中等职业教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学校各部门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负责本部门意识形态阵地的规划。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部门是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意识形态阵地要按照“谁建设、谁负责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有效管理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建设和使用,决不给反主流意识形态的错误理念提供任何传播渠道。
第四条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增强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强化对校园网站、新闻网页、校报、广播站、新媒体平台、出版物等的建设和管理,强化对各种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学术沙龙、社团组织等的引导、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课堂讲坛管理
(一)课堂讲坛是学校宣传思想阵地的重点。要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的原则,积极发挥课堂讲坛立德树人的主渠道作用。
(二)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实施者,对课堂纪律负责。教师要切实加强课堂管理,强化教学纪律,自觉遵守《冠县职业教育中心关于加强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若干意见》、《冠县职业教育中心教学检查条例》等课堂教学管理制度规范。
(三)相关科室和专业部要严肃课堂纪律,加强教学管理,决不允许任何利用课堂公然散布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教师要自觉依托课堂讲坛,使课堂讲坛成为传播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的坚强阵地。
第六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一)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遵循信息网络规律,树立正确导向,着力内容建设,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育人环境,维护学校网络信息安全。
(二)加强学校门户网站、主题性教育网站、专业性学术网站建设,推进微博微信公共帐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扩大网络文化的育人覆盖面和社会服务面。
(三)遵守国家关于网站、域名、ip地址备案的有关规定,加强校园网接入管理,规范校内部门接入移动互联网、使用社会网络资源管理。
(四)按照意识形态责任制相关要求,各单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必须担负起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管理工作,健全舆情防控体系,不断完善组织保障机制、舆情搜集机制、分析研判机制、应急预警机制、应对处置机制和总结评估机制等,切实提高对网络舆情的引导应对能力,提高对网络的管控能力。发现意识形态苗头性问题必须第一时间向学校党委宣传部上报。
第七条讲座论坛意识形态管理
(一)举办讲座论坛(含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必须坚持正确导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牢牢掌握领导权和话语权。
(二)举办讲座论坛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的利益和师生的合法权益。报告人要对自己的报告内容负学术、政治和法律责任。
第八条举办面向全校的讲座论坛实行分级分类归口管理,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实行申报、审批、备案制度,坚持“一会一报”制。
第九条对经批准召开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校外新闻单位需作宣传报道的,必须征得主办单位同意,并经学校党委宣传部批准,报道时要注意把握正确的政治导向。对未经批准召开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一律不作宣传报道。
第十条学校教职工原则上不允许以个人名义在校内举办讲座论坛。特殊情况由校外机构或个人租借校内场地(报告厅、会议室、教室等)举办的报告会和讲座,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本单位(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
(二)申请人所属单位(部门)党组织负责人负责审批;
(三)申请人所属单位(部门)于审批后3个工作日之内报校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十一条主办单位(部门)邀请校外人员举办讲座论坛的,必须认真审查报告人身份和报告内容,必须向报告人明确政治纪律要求。
第十二条我校师生到校外举办讲座论坛,报告人必须经所在单位(部门)批准。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报告人提出明确的政治纪律要求。
第十三条主办讲座论坛的单位(部门)应至少提前一天在校内指定位置张贴海报,公布报告人、报告内容、举办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加强学生社团管理,实行社团成立和年度检查制度,由团委负责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发布管理,建立出版质量监督检查体系,由社科处负责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校报、校园广播、校园网、新媒体平台、出版物以及宣传橱窗、墙报、海报等,由各相关科室加强管理。
第十七条党委宣传部和各科室应当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阵地使用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给学校造成影响的,对相关单位(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发生责任事故或者造成重大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与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追究处理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编办篇四
1.切实把党管媒体原则,把政治家办报、办刊、办台、办新闻网站的要求,贯穿到宣传思想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决不允许搞“舆论飞地”“文化特区”;由宣传部门牵头抓好本地部门新闻舆论、文艺出版、社科理论和互联网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确保导向正确。
2.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对全县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社科理论类论坛的管理。必须事先经过本单位党组织批准,提前10天报宣传部门备案后,方可组政治方向。
3.积极同社科理论界、经济界、科学界知识分子交流,做好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制度、参加学术活动、邀请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知识分子沟通联系的渠道。
4.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新闻稿件“三审制”制度和社科论坛外请人员审批制度,对违规案例及时通报。
5.各党组织要对辖区或本系统内各类思想文化社团加强管理引导,对其由于工作原因自办的微信订阅号、公共服
务号、网站、报纸、刊物等各类媒体,要向县委宣传部报备,自觉接受宣传部门的管理调度。
6.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在境内活动的有效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严密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7.建立健全信息搜集发现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
8.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敢抓敢管。
9.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做好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调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