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员劳动合同聘用制 员工合同汇总(十篇)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全员劳动合同聘用制员工合同篇一
住址:
雇员(乙方):
住址:
经协商,甲方分配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合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用工约定
1、乙方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后,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立即解除其劳务用工关系(试用期内按实际日工计酬)。
2、劳务用工协议期满,如甲方继续留用乙方,可续签协议。甲方不再留用,劳务用工协议即时终止。
3、劳务协议期内乙方要求辞职,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通知甲方。
三、乙方职责
1、乙方要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服从分配,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2、要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政府法律、法规规定。做到遵章守纪保证出勤。
3、要认真执行甲方的员工守则,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出现工伤事故,本人应负一定责任。
4、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甲方的信息、资料等,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方职责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乙方调出时需将劳动工具归还甲方。
2、甲方应按照劳动法的用工规定,给乙方上社保。
3、甲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及时、足额的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五、工作时间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每周________小时工作制。需加班的,甲方将按《劳动法》的规定予以支付相应报酬。
2、乙方必须规定的劳动日数出满勤,缺勤者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业务主管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主管应在请假单上签字,并做好保存,以便月底报考勤计工资时备查。
3、凡缺勤者均扣发当日工资,但缺勤休假不得超过________天/月,凡超过者,按不胜任岗位工作予以解除劳务协议。
六、劳务费
1、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2、本合同执行定时工作制,甲方每月________日以货币的'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________元。
七、合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协议:
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3、乙方违反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隐瞒身体健康情况并影响工作者。
5、甲方宣告解散的。
八、违约责任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均应按照实际损失的数额向守约方支付。
九、其他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根据情况给予经济补偿。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4、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5、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全员劳动合同聘用制员工合同篇二
乙 方:
签署地点:
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 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友 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的有关规定,就劳务合作一事达成一致,批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个别划定
1、本合同为劳务配合合同,乙方为甲方的__供给b牌司机服务,并收取服务费。
2、服务期限从 20____ 年 10 月 1 日早8:00 时起至 20____ 年 9 月 30 日18:00时止(共计 12 个月),但本合同规定的提前终止协议的情况除外。 合同期满后视甲方的实际需要决定是否从新签定合同。
4、除双方另有商定外,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帐号。
5、本合同中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汇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帐号若有变更,变更一方应至少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经加盖公章并经本合同受权代表签字确认方有效,如乙方名称更改,还需提供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第二条 双方的 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服务司机必须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灵活车驾驶证(b牌以上)、操行端正、身体健康、年纪在25—40岁的司机。
2、乙方服务司机在服务过程中应当立场良好。如乙方司机在服务进程中呈现服务问题,应该依照《劳务协作弥补协定》承当违约义务。甲方有权请求乙方矫正,乙方再不能到达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抵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应与所差遣的司机签勘误式的聘请协议书,并负责所召还司机的工资、福利、各项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工伤)、人身意外损害保险、征税、生涯支配(如吃、住、行的支配,各类证件的办理)等事宜,为甲方服务司机的聘用、更换或被辞退所发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司机在甲方服务期间,不能正常工作的,甲方将退回乙方处理。
4、乙方服务司机如果患病、因事不能提供服务,必需提前向甲方请假,休假期间乙方应提供相应司机取代,不能因而而影响为甲方提供服务,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丧失。休假期间未能向甲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免于支付相应天数的服务费。
5、乙方服务司机不得将车用于甲方工作之外的任何目标,车辆停放地点由甲方决议。
6、乙方服务司机驾驶甲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一切有关事务的处置均由甲乙双方根据政府有关部分出示的责任鉴定书、保险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谐进行,负责赔偿相关费用。乙方服务司机的违章责任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司机在责任交通事故中伤残或逝世亡的,甲方向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善后弥补均全部由乙方负责办理。重大或特大交通事故中,负重要责任或屡次发生普通交通事变的乙方服务司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
7、甲方应答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司乘座位险(10万元/每座)等,且保险期限包含了合同全体服务期限。
8、甲方保障车辆技巧状态良好、并有相干的有效行驶证、附加费证、保险卡、车船应用税证及国家规定的养路规费单等证件。如果甲方缺乏前述证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9、甲方负责车辆的维修和颐养,并承担相关费用。如果发生汽车故障时,乙方司机应按甲方指定的定点维修厂,随车跟班监视维修。维修申请必须提前报甲方车管科审核,经甲方车管科审核同意后到甲方指定的维修厂家维修,出车在外的常设小额维修,要申报甲方车管科审批。修理期间,司机自行离岗的,甲方免于支付相应天数的服务费。如果发生乙方司机人为的汽车故障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甲方有权从服务费中直接扣除赔偿金额。
10、乙方服务司机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波及到甲方有关工作内容及其它信息有保密责任,合作期间,服务司机要与甲方签定保密协议。
第三条 服务费及结算方法
[1]司机正常工作时间的劳务费及超时劳务费。
[2]乙方的治理费。
[3]服务司机的通信费。
[1]过路、过桥费。
[2]燃油费。
[3]泊车费。
[4]洗车费。
[5]汽车的保养、正常的机损维修及年审费用。
[6]车辆年度各项税费、杂费。
[7]司机市外出差当日在外住宿的长途出差食宿补助(住宿由司机自理的,补助标准为130元/日,公司提供住宿的,补贴尺度为30元/日)。
3、“五一”、“十一”及农历春节所在月份,假如甲方须要乙方服务司机提供服务,服务用度按实际服务天数支付,服务费为135元/天。
4、每月服务费,乙方应在下月5号前将合格发票开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款项。
乙方开户行:
乙方全称 :
帐 号 :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时支付服务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结清,如甲方延期付款超过15日,乙方有权结束服务,但应提前三日告诉甲方;甲方逾期付款一日,逐日支付欠款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如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七日内仍不履行付款任务,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保存追诉正当权利的权力。
2、 乙方服务司机, 必须遵照交通规则,因违背交通规矩、造成的罚款跟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3、在服务期间,如车辆在甲方指定的停车场被盗,与乙方无关(司机作案或与司机结合作案除外),如乙方司机擅自用车造成车辆丧失或被盗,乙方应赔偿甲方车辆损失及停车运行的所有损失。
4、在甲方厂区或办公区域,乙方司机应尊敬甲方有关规定,不得影响甲方的畸形工作秩序,否则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及终止
1、合同期满后,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司机服务的,必须提前七天与乙方协商重新签订劳务合作合同,否则乙方自期满之日起不再提供司机服务。
2、乙方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七天向甲方提出。
3、劳务合作期间,由于甲方的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需提前七天向乙方提出。
4、甲方如发生关闭、破产或丧失经济能力等情况,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服务司机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严重扰乱甲方的工作秩序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6、乙方如发生经营状况恶化、丧失信誉或其他影响其向甲方提供司机服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向服务司机支付薪金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 其他
1、有关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合同附件是 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全员劳动合同聘用制员工合同篇三
第一条为深化本院人事制度改革,根据《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实施暂行办法》(州府办发[xx]17号)、《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聘用制度的意见》(黔府办发[xx]73号)、《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州人发[2010]3号)和《关于印发岑巩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岑府办发[xx]89号)文件的要求,改革卫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和用人制度,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是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推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实施本方案的指导思想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适应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需要,逐步建立起有责任、有约束、有激励、有竞争的卫生院管理运行机制。为推进卫生改革和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力支持。
第三条改革的目标是通过聘用合同制转换用人机制,建立起符合卫生工作特点和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岗位设置科学,人才结构合理的新型人事管理机制,促进人员合理流动和人力资源有效开发,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实施聘用合同制在操作程序上,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聘用合同由卫生院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书面委托代理人与被聘用职工签订。聘用合同书是卫生院与受聘人本着自愿、平等、双向的原则,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本院实施全员聘用合同制之前的原固定制职工、原合同制职工,以及细则实施以后所有新进人员。
第七条卫生院为所有签订聘用合同的职工统一建立《聘用手册》,《聘用手册》是聘用合同制职工重新就业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重要凭证,由院人事处负责保管。合同终止或解除时,《聘用手册》将随人事档案转交有关人才服务中心。
二、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与聘用
第八条结合本院任务和职能方向,结合我院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管理、专业技术服务岗位。
第九条岗位职数、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详见“平庄卫生院岗位设置方案”、“平庄卫生院岗位说明书”。
第十条院长聘任,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根据《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方案》(州人发[2010]3号)的文件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和《平庄卫生院管理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规定明确卫生院院长的工作职责和任职条件要求。实行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体现了单位与职工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平庄卫生院设岗定员的方案,制订了岗位受聘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职工自身的工作特长选择竞聘上岗。职工有辞聘的权利,如果职工不愿参加本单位竞聘上岗,单位领导不得阻绕流动的自由。但是,已经与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书,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受聘职工不得随意辞聘。
三、聘用要求与条件
第十一条实行全员聘用制,打破原有职工的身份限制。对政治素质好、业绩突出的人员,可以破格聘用或低职高聘;对政治素质较差,组织纪律涣散,又不能胜任原岗位的人员,可以缓聘、高职低聘或不聘。
1、聘任
1)对符合下列岗位基本条件的可直接聘任
①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应聘岗位的工作;
②具有完成应聘岗位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文化知识和实际能力;
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属卫生院人才引进对象可直接聘任
3)聘期一般为三年
2、试聘
1)长病假要求复工的;
2)违纪下岗重新安排工作的;
3)社会招聘录用的;
4)试聘期限一般为1至3个月。
3、低聘
1)因岗位技术职务职数限制而愿意低聘的;
2)不能完成或胜任原岗位职责而接受低聘的;
3)违反卫生院规章制度给卫生院造成一定损失而降职使用。
4、短聘
1)不能完成本岗位职责,经教育愿意改正的;
2)违反卫生院规章制度给卫生院造成一定损失需要考察的;
3)短聘期限一般为半年至一年。
5、拒聘
1)除单位和职工另有约定之外,职工有权拒聘,凡拒聘者,根据有关规定解除工作关系。
2)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如拒聘,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及培养费后解除工作关系。
6、待聘
1)因编制和岗位职数超编而未聘上岗的;
2)因未达到岗位聘任条件而未聘上岗的;
3)其他因素未聘上岗的。
第十二条受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和本所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技术或管理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聘用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组织聘用与程序
第十三条成立所聘用领导小组,组织人事负责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全员聘用制工作由所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合同管理。
第十五条全员聘用按照自愿申请、组织考核、择优聘用的程序,实行“岗位公开、制度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聘用方式。
第十六条全员聘用的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公布的内容包括聘用岗位的名称、职责任务、聘用条件等。
2、个人申请。应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填写“个人申请应聘岗位志愿表”。
3、述职与推荐。根据个人述职申请,依据考核和任期考核,聘用工作小组提出各岗位拟聘人选。
4、聘用。院长由上级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条例考察任命。其他岗位的聘用,应在考核和双向选择的基础上,由应聘人向聘用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聘用领导小组讨论,报院聘用领导小组决定后,由所法人代表聘用。
5、签订合同。单位法人代表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事和主管部门各一份。
五、聘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七条聘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卫生院与职工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双方必须严格履行聘用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均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卫生院在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的基础上,需再签订岗位合同(即上岗合同)方可上岗工作。
1、合同期限(含试用期期限);
2、工作岗位、内容;
3、劳动保护与工作条件;
4、工作报酬、保险和福利待遇;
5、工作纪律;
6、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7、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8、人事争议处理办法;
9、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聘用合同期限的确定
1、有固定期限的合同
(1)有固定期限的合同是指签订一年以上有期限的合同,合同期限长短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2)原固定制职工连续工龄未满10年、原合同制职工在本院工作未满10年,以及实行聘用合同制之后的新进职工原则上均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
2、无固定期限合同
(1)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指聘用合同不明确终止期,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不出现合同约定终止条件,聘用合同就一直有效,聘用职工到达退休年龄或死亡时,聘用合同即自然终止。
(2)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应当订立终止条件,双方在履行聘用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约定终止的条件,聘用合同即约定终止。
(3)无固定期合同一般适用于原固定制职工中连续工龄满10年以上或原合同制职工在本院工作满10年以上,且双方当事人同意延续聘用合同的受聘人员。
3、以完成特定工作为期限的聘用合同,任务完成后合同自然终止。
第二十一条缓签聘用合同
1、正在病假期间的;
2、女职工在围产期内的;
4、符合1、2、3条的人员缓签期最长一般不超过一年,有特殊原因的,按照有关规定,需经卫生院批准后方可延长至上述情况到期。
5、因患病正在住院治疗或被指定医疗机构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缓签期可延至前述情况消失,也可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由卫生院保留其人事关系直至退休。
第二十二条卫生院聘用新进职工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进大、中专毕业生按国家规定实行见习期。
第二十三条原合同制职工(即已办理聘用合同的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合同尚未到期的,原则上应继续有效。如卫生院和本人同意,也可按本实施办法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第二十四条原固定制职工本人不愿签订聘用合同的,卫生院给予一个月的自行流动期。自行流动期满后,职工仍不愿签订合同的,原劳动关系即行终止,本人可提出辞职或由卫生院为其办理解除工作关系的手续。
第二十五条聘用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法律效力,不因卫生院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的变更而终止或解除。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二十六条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聘用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全员劳动合同聘用制员工合同篇四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用工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务派遣合同期限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从 年 月 日起派遣 名劳务人员到乙方工作,派遣期至 年 月 日止。
二、劳务人员的派遣与变更
(一)乙方要求甲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二)甲方负责按照上述条件组织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订《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及岗位》,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及岗位》,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劳务费用标准及结算
(一)劳务费用标准:乙方按照每人每月 元标准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劳务费用包括应支付甲方派遣的劳务人员的工资、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及其他费用。
(二)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每月 日前以银行转帐方式将本月劳务费用一次性支付到甲方帐户。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各类应付费用以及违反劳动保障政策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二)甲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甲方应与劳务派遣人员依法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应执行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五)甲方应按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被派遣劳务人员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三)(六)项和第四十条第(一)第(二)项规定情形的,乙方可以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并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出现违法现象,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三)乙方不得将被派遣劳务人员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四)乙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五)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务人员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协议期满即可终止。
七、其他事项
(一)乙方应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三性”工作岗位的认定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乙方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甲方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三)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四)本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约定。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全员劳动合同聘用制员工合同篇五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被派遣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乙方接受甲方转移派遣(以下简称派遣),到________岗位工作。
派遣期限为_____个月,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 合同期限及试用期
本合同期限为_____年,从生效之日起计算。
试用期为_____个月,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由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决定。
第四条 劳动报酬
乙方的工资比照学校事业编制内人员的工资标准予以核定。由甲方在收到用工单位当月划拨的款项后十个工作日内(最迟不得超过当月最后一天)、通过邮局以工资卡的方式按月支付给乙方,并代缴个人所得税。试用期的工资为正常工资的_____%。
第五条 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甲方负责为乙方依法办理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四险一金”费用由用工单位支付)。
乙方工伤、患职业病等待遇由用工单位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款项后及时支付给乙方或家属。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残死亡的,用工单位可依据《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在确定工伤残疾等级之日或死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工伤待遇拨付给甲方,甲方收到相关费用后负责及时支付给乙方或家属。
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意外死亡的,用工单位可依据吉林省吉劳险字(91)6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在乙方死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待遇拨付给甲方,甲方收到费用后负责及时支付给乙方家属。
乙方因患职业病或工伤导致无法履行岗位职责、又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所发生的赔偿、补偿、工资及其它费用均由用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承担。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由用工单位依法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用工单位不能依法履行义务时,由甲方向用工单位交涉,维护乙方合法权益。
第七条 劳动纪律
一、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的管理和教育。乙方同意用工单位对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按照工作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第八条 保密和竞业限制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或帮助他人使用甲方及用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将甲方和用工单位的技术资料、商业资料返还,不得保留。乙方若违反上述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三万元,同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签
一、当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同意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变更。
二、合同的解除
1、乙方经试用期或年度考核不胜任本职工作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
3、乙方无故连续旷工_____天或年旷工累计超过30天的;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7、乙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8、在甲方依《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进行裁员时。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甲方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全员劳动合同聘用制员工合同篇六
雇员(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另签劳务合同。
2、试用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内容:负责______部门搬运工作。
职务:搬运工。
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劳动报酬
1、乙方工资为计件工资制,甲方根据具体搬运物品的计件工资单价和计算方式作为计算劳动报酬的依据(装卸费每吨_______元)。
2、乙方按甲方的计件工资制度,每月的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所得劳动报酬不低于_______元。
3、甲方每月_______日之前发放乙方上月的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4、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四、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务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提前______日通知甲方。
五、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由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特殊约定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个人的疏忽造成甲方遭受经济损失,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赔偿额为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______%。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如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劳务合同。
3、在甲方任职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兼职从事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一切业务,如有违反,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劳务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赔偿金。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工作上的安排和调动。
5、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合同续签事宜,若双方不再续签,但乙方从事的有关工作或业务尚未结束,则本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或业务结束之日。
七、争议解决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其他
1、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双方各执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全员劳动合同聘用制员工合同篇七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本院人事制度改革,根据根据盐城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盐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通知》(盐办发[2010]3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改革卫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和用人制度,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是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推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实施本方案的指导思想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适应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需要,逐步建立起有责任、有约束、有激励、有竞争的卫生院管理运行机制。为推进卫生改革和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力支持。
第三条
改革的目标是通过聘用合同制转换用人机制,建立起符合卫生工作特点和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岗位设置科学,人才结构合理的新型人事管理机制,促进人员合理流动和人力资源有效开发,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
实施聘用合同制在操作程序上,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
聘用合同由卫生院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书面委托代理人与被聘用职工签订。聘用合同书是卫生院与受聘人本着自愿、平等、双向的原则,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院实施全员聘用合同制之前的原固定制职工、原合同制职工,以及细则实施以后所有新进人员。
第七条
卫生院为所有签订聘用合同的职工统一建立《聘用手册》,《聘用手册》是聘用合同制职工重新就业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重要凭证,由院人事处负责保管。合同终止或解除时,《聘用手册》将随人事档案转交有关人才服务中心。
二、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与聘用
第八条
结合本院任务和职能方向,结合我院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管理、专业技术服务岗位。
第九条
岗位职数、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详见“大纵湖镇卫生院岗位设置方案”、“ 大纵湖镇卫生院岗位说明书”。
第十条
院长聘任,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体现了单位与职工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医院设岗定员的方案,制订了岗位受聘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职工自身的工作特长选择竞聘上岗。职工有辞聘的权利,如果职工不愿参加本单位竞聘上岗,单位领导不得阻绕流动的自由。但是,已经与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书,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受聘职工不得随意辞聘。
三、聘用要求与条件
第十一条
或不聘。
1、聘任
1)对符合下列岗位基本条件的可直接聘任
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2)属卫生院人才引进对象可直接聘任
3)聘期一般为三年。在职在编且工龄超过十年的可签长期合同。
2、试聘
4)试聘期限一般为1至3个月。
3、低聘
3)违反卫生院规章制度给卫生院造成一定损失而降职使用。
4、短聘
1)不能完成本岗位职责,经教育愿意改正的;
2)违反卫生院规章制度给卫生院造成一定损失需要考察的; 3)短聘期限一般为半年至一年。
5、拒聘
1)除单位和职工另有约定之外,职工有权拒聘,凡拒聘者,根据有关规定解除工作关系。
2)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如拒聘,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及培养费后解除工作关系。
6、待聘
1)因编制和岗位职数超编而未聘上岗的; 2)因未达到岗位聘任条件而未聘上岗的; 3)其他因素未聘上岗的。
第十二条
受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和本所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技术或管理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聘用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组织聘用与程序
第十三条
成立所聘用领导小组,组织人事负责日常工作。第十四条
全员聘用制工作由所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合同管理。
第十五条
全员聘用按照自愿申请、组织考核、择优聘用的程序,实行“岗位公开、制度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聘用方式。
第十六条
全员聘用的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公布的内容包括聘用岗位的名称、职责任务、聘
用条件等。
2、个人申请。应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填写“个人申请应聘岗位志愿表”。
3、根据个人述职申请,依据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聘用工作小组提出各岗位拟聘人选。
4、聘用。院长由上级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条例考察任命。其他岗位的聘用,应在考核和双向选择的基础上,由应聘人向聘用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聘用领导小组讨论,报院聘用领导小组决定后,由所法人代表聘用。
5、签订合同。单位法人代表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事和主管部门各一份。
五、聘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七条
聘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卫生院与职工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双方必须严格履行聘用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均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卫生院在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的方可上岗。第十九条
1、合同期限(含试用期期限);
2、工作岗位、内容;
3、劳动保护与工作条件;
4、工作报酬、保险和福利待遇;
5、工作纪律;
6、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7、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8、人事争议处理办法;
9、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
聘用合同期限的确定
1、有固定期限的合同
(1)有固定期限的合同是指签订一年以上有期限的合同,合同期限长短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2)原固定制职工连续工龄未满10年、原合同制职工在本院工作未满10年,以及实行聘用合同制之后的新进职工原则上均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
2、无固定期限合同
(1)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指聘用合同不明确终止期,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不出现合同约定终止条件,聘用合同就一直有效,聘用职工到达退休年龄或死亡时,聘用合同即自然终止。
(2)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应当订立终止条件,双方在履行聘用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约定终止的条件,聘用合同即约定终止。(3)无固定期合同一般适用于原固定制职工中连续工龄满10年以上或原合同制职工在本院工作满10年以上,且双方当事人同意延续聘用合同的受聘人员。
3、以完成特定工作为期限的聘用合同,任务完成后合同自然终止。
第二十一条
缓签聘用合同
1、正在病假期间的;
2、女职工在围产期内的;
4、符合1、2、3条的人员缓签期最长一般不超过一年,有特殊原因的,按照有关规定,需经卫生院批准后方可延长至上述情况到期。
5、因患病正在住院治疗或被指定医疗机构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缓签期可延至前述情况消失,也可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由卫生院保留其人事关系直至退休。
第二十二条
卫生院聘用新进职工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进大、中专毕业生按国家规定实行见习期。
第二十三条
原合同制职工(即已办理聘用合同的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合同尚未到期的,原则上应继续有效。如卫生院和本人同意,也可按本实施办法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第二十四条
原固定制职工本人不愿签订聘用合同的,卫生院给予一个月的自行流动期。自行流动期满后,职工仍不愿签订合同的,原劳动关系即行终止,本人可提出辞职或由卫生院为其办理解除工作关系的手续。
第二十五条
聘用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法律效力,不因卫生院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的变更而终止或解除。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二十六条
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聘用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全员劳动合同聘用制员工合同篇八
一、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本院人事制度改革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豫办【2010】3号)文件精神,改革卫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和用人制度,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是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推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实施本方案的指导思想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适应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需要,逐步建立起有责任、有约束、有激励、有竞争的卫生院管理运行机制。为推进卫生改革和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力支持。
第三条
改革的目标是通过聘用合同制转换用人机制,建立起符合卫生工作特点和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岗位设置科学,人才结构合理的新型人事管理机制,促进人员合理流动和人力资源有效开发,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
实施聘用合同制在操作程序上,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
聘用合同由卫生院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书面委托代理人与被聘用职工签订。聘用合同书是卫生院与受聘人本着自愿、平等、双向的原则,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院在岗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二、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与聘用
第七条
结合本院任务和职能方向,结合我院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管理、专业技术服务岗位。
第八条 岗位职数、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详见“卫生院岗位设置方案”、“ 卫生院全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第九条
院长聘任,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第十条
实行全员聘用制,打破原有职工的身份限制。对政治素质好、业绩突出的人员,可以破格聘用或低职高聘;对政治素质较差,组织纪律涣散,又不能胜任原岗位的人员,可以缓聘、高职低聘或不聘。
1、聘任
1)对符合下列岗位基本条件的可直接聘任
①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应聘岗位的工作;
②具有完成应聘岗位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文化知识和实际能力;
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属卫生院人才引进对象可直接聘任
3)聘期一般为三年
第十一条
受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和本所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技术或管理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聘用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组织聘用与程序
第十二条 成立所聘用领导小组,组织人事负责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全员聘用制工作由所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合同管理。
第十四条
全员聘用按照自愿申请、组织考核、择优聘用的程序,实行“岗位公开、制度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聘用方式。
巩义市卫生院 2010年4月2日
全员劳动合同聘用制员工合同篇九
请在下面各项中选择所需要服务的内容,或其它新的服务项目一并填在括号内()。
二、丙方的权利和责任
2、丙方收取甲方押金300元整。在家庭服务员服务期满,甲方将家庭服务员安全送回丙方,并确认家庭服务员服务期间内的工资已结清及无其它劳务纠纷后,丙方如数把押金送还给甲方。
3、对甲方自愿赠给家庭服务员的衣物和预付的工资,属双方自愿行为,丙方不负责追回。每月收取家政服务务管理费_____元。
4、对新到的家庭服务员和服务员期满回到公司的家庭服务员,公司视情况对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再培训,并重新安排上岗。
三、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及时按月付给家庭服务员足额的劳务工资_______元整(具体工资数额在签定本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而定)。家庭服务员休息日每月不少于三天,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能休息的,双方协商,适当加薪。不得拖欠或扣发家庭服务员的`工资。
2、交纳家庭服务员使用费及手续费后,一年内免费享有正常更换三次家庭服务员的机会。
3、向家庭服务员提供免费正常食宿。不得安排其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并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不虐待、保证家庭服务员服务期间人身财产的安全。
有义务对家庭服务员的家政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4、家庭服务员突发急病或其它伤害时,应采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从事合同规定的工作致伤,应适当担负家庭服务员医疗、医药费用。
5、不得强迫家庭服务员从事合同以外的工作,不得将家庭服务员带往其它省市,不得私自将家庭服务员转让给他人服务。
6、根据市的有关规定,为家庭服务员办理《暂住证》、《婚育证》等。
7、有权要求和安排家庭服务员重新进行体检,如果体检不合格,费用由家庭服务员承担,反之,由甲方承担。
8、有权拒绝家庭服务员将同乡、亲友带入家中。有权拒绝家庭服务员使用家中长途电话。
9、甲方家中手饰、珠宝、现金等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对家庭服务员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同其协商解决或求助法律帮助。不得侵犯家庭服务员的人员权益。
10、发现家庭服务员患有不能胜任家政服务的疾病,应及时将其送回丙方,并解除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尊重和维护甲方、丙方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家政服务项目,热诚服务。
2、享有按月、按时得到劳务工资的权利,每月休息日不少于三天,如需加班,有权同甲方协商,增加工资。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一切不合理的要求。有权维护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4、安心做好家政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处理时,应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报丙方备案,履行请假或终止合同手续。不得擅自离岗。
5、不得擅自将亲友及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经核实属实,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6、不得参与甲方家庭及邻纠纷,尊重甲方家的生活习惯,不得虐待所服务对象。
7、不得与其他家政服务人员恶意患通,损害甲、丙各方的合法权益。
8、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应回丙方报到,等待丙方重新安排家政服务工作。如擅自离去,一切后果自负。
五、其它
1、签定合同时,甲方应按规定交纳家庭服务员使用费、手续费和押金。家庭服务员使用费和手续费一律不退。合同终止,凭押金收据条结算押金。
2、合同期满、合同内容变更、终止等。甲方应及时到丙方办理相关手续。愿意继续聘用原家庭服务员,请在7天内到丙方签定新一轮合同。如甲方与乙方私下达成服务协议,一但发生任何问题,丙方概不负责。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合同期未满,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天通知对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由违约方交纳违约金元。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寻求法律帮助。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全员劳动合同聘用制员工合同篇十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人员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总则
1、应乙方聘请,甲方同意从内地选派 名劳务人员前往香港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以下简称劳务人员)在香港工作期限为_______个月。
3、劳务人员的年龄为 _______至 _______周岁,并具有 毕业文化程度。
4、劳务人员须身体健康,须经内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包括肺部x光检查)合格。女性人员临赴港前应提交县级以上医院的未孕证明。
5、劳务人员须在技术专业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并经乙方考试或其他形式考核认可方可派出,考试或考核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与甲方劳务人员个人之间所签订的雇佣合约必须采用香港有关当局规定的标准合约《聘用外地雇员的雇佣合约》,该合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工资和其他待遇
1、劳务人员与香港当地雇员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本合同雇佣的劳务人员底薪为:工种人数 _______每人月工资_______(港币元)
2、乙方对劳务人员工资每月结算一次。乙方须以自动转账方式将工资直接存入以劳务人员名义开立的银行账号内。
3、劳务人员除上述薪酬外,还享有与当地同等职位雇员一样的奖励、增薪和其他应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内并无相等的职位,则与其他公司相等职位的本地雇员相等。
4、合同期内,若因企业临时停产、息业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劳务人员暂时不能工作,乙方须照常支付该期间内的基本工资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资作为代替通知金。
第三条 工作时间、休假及加班待遇
1、劳务人员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超时工作,乙方须按香港现行劳工法例及当地同等人员标准付给劳务人员相应的报酬。
2、劳务人员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节、假日。节假日加班与当地雇员享受同等待遇。
3、劳务人员服务满一年,可享有最少6天有薪年假。
第四条 劳保福利待遇
1、乙方负责为劳务人员提供适当的住宿,住宿条件须符合香港有关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共同核定。
2、劳务人员由于受雇及在雇佣期内遭遇意外而受伤、患上职业病或发生有关医疗事宜,乙方应负责一切必需的医药费及住院费,并支付补偿。此条款自劳务人员抵港之日起生效。
3、劳务人员享有与当地人员同等的医疗服务和职业意外、人身意外及职业疾病医疗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现行法例负责购买保险及承担所需费用。
4、如医生证明劳务人员因生病或受伤不适宜再继续受雇,乙方便应将劳务人员遣返并立即通知甲方,并承担有关费用及伤遣费。
5、人员在合同期内发生意外,乙方须按保险条例负责为劳务人员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意外死亡,乙方须负担将劳务人员遗体及个人物品运返其居住地的运输费用。
6、劳务人员工作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免费提供。
7、劳务人员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税收,均由乙方负责申报,按香港现行税法执行。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在内地初选所需各类劳务人员,安排时间由乙方面试考核;
(2)负责安排核定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办理体格合格证明书;
(3)负责办理劳务人员出境的一切手续;
(4)教育劳务人员严格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2、乙方责任
(2)乙方负责劳务人员体检的费用;
(4)负责合同期内对劳务人员在香港期间的管理;
(6)负责在规定的14天内安排因停产、息业、破产、或其他原因被解雇的劳务人员返回内地。
第六条 劳务人员的责任和人员的更换
1、劳务人员的责任
(1)必须遵守香港现行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合同的条款;
(3)合同期内,不准私自变换工作另行求职或兼职;
(4)不得与任何人发生借贷关系;
(5)合同期满,必须按时回内地,不准以任何理由滞留不归;
(6)遵守厂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准罢工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员更换
如发生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可以遣返或更换人员:
(1)劳务人员申请与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或游客结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为,不宜继续工作;
(3)不履行或破坏合同;
(4)怀孕;
(5)因病需长期治疗,不能继续工作。
属以上(1)~(4)款的情况,如与乙方有关,路费及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如与乙方无关,路费由被遣返的劳务人员自负,属第(5)款的情况,路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终止和延长
1、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 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按双方签字之日起并经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从劳务人员进入香港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2、合同到期如需续约,甲、乙双方需提前两个月协商续订。劳务人员到期后须返回内地;续约后乙方所需人员,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作出安排。
3、合同生效后不准单方面终止。如单方违约,须支付对方为此而付出的费用并加付工人一个月工资。
4、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使得合同无法执行。
本合同如在上述情况下终止,乙方则负责安排劳务人员回内地并负担所需费用。
第八条 仲裁
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由签约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仍不能解决,将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为最终裁决,双方必须无条件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甲方代表:______(签章)
乙方代表: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