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行测公式三篇(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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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行测公式篇一
小伙伴们前别认为行测是短期内可以提高多少分,它跟申论不一样。模块多,涉及面广,知识系统非常庞大,无章可循。是需要花费大量时间与精力来准备的,记住,长期的积累绝对会达到一个质的飞越。
2.行测按模块复习还是整体复习效果最好?
小编建议,前期一定要按模块来复习,了解行测的每个模块的提醒题量以及小的知识点,夯实模块基础,见的题多了也就好了。基础不牢固急于刷套题,事倍功半。中后期一定要整体复习,刷套题。套题可以让你更加规范的答题,合理利用时间,把握好节奏,也能模拟出自己的水平。
3.行测需要多长时间准备?
首先,短时间内(例如10天)是不可能提高的,最好三到五个月之前就开始接触准备,做题。这个跟个人的基础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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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行测公式篇二
一、考前学习以调整状态为主在现阶段,想要全面的复习已不可能了,应该把重点放在调整状态上。
首先,调整自己的心理状态。考试前要平静下来,不要打破以往的复习习惯,调整好作息时间,以最饱满的状态去应对考试。考前三天,不能熬夜,这点尤为重要。其次,考前适当模拟,调整好答题状态。在考试前的两三天,一定要做一些模拟题,要选择高质量的,跟真题十分接近的行测模拟卷,严格按照考试的时间作答(即在上午9点—11点间做题)。尽量营造真实的考试氛围,以便考生尽快适应考试的紧张气氛,通过模拟调整心态调试出适合自己的答题思路。
学习时间较多的话,还可以重点练习资料分析题目以提升自己的解题速度。在考试中,资料分析的分值较高,且只要能根据所给材料列出式子计算,一般准确率都能达到80%以上,所以在现阶段应侧重资料分析题目的训练,训练时注意根据题目特点选择合适的速算技巧,不断提高自己的解题速度。
二、考试“装备”宜全宜多首先,准考证、身份证一定要带好。准考证可多打印两张,行测考试比较费草稿纸,打印准考证时,多打印两张准考证带入考场,用准考证的背面当演草纸。
其次,必备的铅笔、橡皮、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一定要多带。需要注意的是,铅笔要求是2b铅笔,考前最好是削好三支以备用(两头削,一头尖的、一头扁的,尖的用于做题,扁的用于填涂答题卡,节省了换笔时间)。注意2b铅笔的购买来源,千万不要到小摊、小店购买2b铅笔,以免买到假货,建议考生去大型超市、商店购买。黑色的签字笔也可以多带,至少两支。
另外,辅助工具也要带全。手表、直尺、量角器为必备物品。可以多带一块手表,有关钟表计算的题可以用拨表来解答。几何问题可以拿直尺量,资料分析里的条形图可以直尺量高度、扇形图可以用量角器量角度对应找出比重。
公务员考试行测公式篇三
一、数字特性
掌握一些最基本的数字特性规律,有利于我们迅速的解题。(下列规律仅限自然数内讨论)
(一)奇偶运算基本法则
【基础】奇数±奇数=偶数;
偶数±偶数=偶数;
偶数±奇数=奇数;
奇数±偶数=奇数。
【推论】
1.任意两个数的和如果是奇数,那么差也是奇数;如果和是偶数,那么差也是偶数。
2.任意两个数的和或差是奇数,则两数奇偶相反;和或差是偶数,则两数奇偶相同。
(二)整除判定基本法则
1.能被2、4、8、5、25、125整除的数的数字特性
能被2(或5)整除的数,末一位数字能被2(或5)整除;
能被4(或 25)整除的数,末两位数字能被4(或 25)整除;
能被8(或125)整除的数,末三位数字能被8(或125)整除;
一个数被2(或5)除得的余数,就是其末一位数字被2(或5)除得的余数;
一个数被4(或 25)除得的余数,就是其末两位数字被4(或 25)除得的余数;
一个数被8(或125)除得的余数,就是其末三位数字被8(或125)除得的余数。
2.能被3、9整除的数的数字特性
能被3(或9)整除的数,各位数字和能被3(或9)整除。
一个数被3(或9)除得的余数,就是其各位相加后被3(或9)除得的余数。
3.能被11整除的数的数字特性
能被11整除的数,奇数位的和与偶数位的和之差,能被11整除。
(三)倍数关系核心判定特征
如果a∶b=m∶n(m,n互质),则a是m的倍数;b是n的倍数。
如果x=mny(m,n互质),则x是m的倍数;y是n的倍数。
如果a∶b=m∶n(m,n互质),则a±b应该是m±n的倍数。
二、乘法与因式分解公式
正向乘法分配律:(a+b)c=ac+bc;
逆向乘法分配律:ac+bc=(a+b)c;(又叫“提取公因式法”)
平方差:a2-b2=(a-b)(a+b);
完全平方和/差:(a±b)2=a2±2ab+b2;
立方和:a3+b3=(a+b)(a2-ab+b2);
立方差:a3-b3=(a-b)(a2+ab+b2);
完全立方和/差:(a±b)3=a3±3a2b+3ab2±b3;
等比数列求和公式:s=a1(1-q^n)/(1-q) (q≠1);
等差数列求和公式:sn=na1+n(n-1)d/2或sn=n(a1+an)/2。
三、三角不等式
丨a+b丨≤丨a丨+丨b丨;丨a-b丨≤丨a丨+丨b丨;丨a-b丨≥丨a丨-丨b丨;-丨a丨≤a≤丨a丨。
四、某些数列的前n项和
1+2+3+…+n=n(n+1)/2;
1+3+5+…+(2n-1)=n2;
2+4+6+…+(2n)=n(n+1);
12+32+52+…+(2n-1)2=n(4n2-1)/3
13+23+33+…+n3==(n+1)2_n2/4
13+33+53+…+(2n-1)3=n2(2n2-1)
1×2+2×3+…+n(n+1)=n_(n+1)_(n+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