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林政管理个人工作总结 林政管理工作职责精选(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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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政管理个人工作总结 林政管理工作职责篇一
在资源林政保护管理工作中,我局结合本县实际,努力进取,艰苦创业,走出了一条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路子,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为森林经营者提供优质服务和技术指导,积极引导林农依法依规采伐利用森林资源,督促其按规定及时更新,严肃查处违法采伐和无证运输,依法保护森林资源持续发展等方面,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和森林公安联合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专项斗争,破获了一批案件,打击了一大批违法犯罪分子,起到了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作用,林业部门的地位和形象有了很大的提高。20xx年至今,资源林政股行政许可为602份,其中林木采伐许可证41份、蓄积量8500立方米,木材运输证561份、蓄积量2805立方米,林权证1本。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再次输理行政审批项目。按照上级的要求,对本局及局属单位所有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再次梳理。通过梳理,我局目前所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其中行政许可项目(10)项,项,行政执法(99)行政强制(4)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裁决(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职权(1)项。对所有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再次梳理审批流程,确定审批时限,达到所有审批项目流程进一步优化,时效进一步提高,切实为前来办事人员提供便利。再次输理行政审批项目。
1、加强监督管理,认真开展工作,是不断提升林政管理水平的必要措施。近年来,在林政管理方面,各资源林政管理人员注重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使林政管理依法水平不断提升。一是认真开展了对木材经营加工厂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在林区建立木材经营加工厂,并进一步完善了管理方式。二是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对群众电话举报、来信来访能够热情接待、耐心解答,深入现场调查处理,认真给予答复,及时反馈情况,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较好地发挥了林政管理保护森林资源、服务百姓的作用。
2、提高资源林政管理人员素质,严格工作秩序,是提升资源林政管理水平的重要条件。今年共组织林政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3次,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为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当事人权益,维护法律尊严,提升部门形象提供了保障,一支"有朝气、有正气、有锐气"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正在日臻成熟
3、林政执法队伍始终保持"严打"态势,是确保有效遏制违法犯罪活动的首要条件。根据季节性违法犯罪特点,针对部分群众毁林开荒、复耕活动异常的情况,各林业执法人员集中力量,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对全县毁林开荒、复耕等问题开展了行动。这些举措,有效地遏制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势头。
1、森林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在产业培植中,有些农民群众为谋求短期利益,对森林资源过度开发利用,甚至不惜牺牲森林资源为代价,由此导致林政案件特别是毁林开垦等案件的发生,林政资源管理的形势十分严峻。
2、由于受粮食价格的上涨和其他原因的影响,木材价格明显下降,致使林农种树积极性不高,导致近几年来新栽树木成活率不高,伐后不能及时更新等现象。
3、我县面广、线长、交通便利,给一些违法分子提供了机会,滥伐林木现象时有发生,大部分滥伐林木分子都是以晚上为作案时间,伐几棵树木就跑,存在采伐量少、作案时间短、速度快、不易发现等特点,给林业执法人员掌握第一手资料和抓获第一现场带来了很大不便。
4、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由于没有强制执法权,给案件的查处带来了很大阻力,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5、由于财力不足、交通工具落后等原因,给破案和打击犯罪也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
6、存在对上面的政策吃不透,难理解,特别是林木采伐和林改方面较为突出。
7、林业基层管理和执法体系不健全,林政执法基础薄弱,执法手段落后,特别是林政执法人员过少,素质不高,在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中,有力不从心的现象。
为了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继续做好下一年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结合我县林业发展总体思路,明确森林资源管理和林业产业发展的具体思路、目标任务及措施是: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方针,以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优化森林资源结构为主线,以构建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繁荣的森林文化体系为目标,继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创新机制,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的质量和效益,为改善生态环境、发展林业产业,推动现代林业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二)目标任务
1、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森林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确保我县木材采伐生产不突破省市下达的木材生产计划指标,抓好木材采伐审批、过程监管、采伐迹地更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加强生态公益林的管护,抓好护林网络建设,确保生态公益林区内没有滥伐、盗伐现象。
2、加强林地资源管理工作,使用林地受理制度规范、健全。征占用林地的审核率达100%,辖区内无违法、违规占用和使用林地现象,保障资源安全。积极开展森林资源监测工作,建立完善本辖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和监测体系,完成林地落界调查工作,制定完善林业用地保护利用规划,建立森林资源数据库。
3、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无森林火灾发生。从防火宣传、火源管理、防火责任和措施落实、低智人监护及防火队伍建设等关键环节入手,做到常抓、常管、常查,排除一切隐患,确保不出问题。
4、深入推进林业依法行政工作,切实抓好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林业行政执法综合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5、加强木材流通及经营加工企业管理。辖区内木材流通渠道正常,经营、加工企业依法经营。辖区内无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企业。
我县在林政资源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我们决心,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建立完善林政资源管理工作中各项制度和办法,制定落实保护管理措施,切实推进全县依法治林进程,力争使我县林政资源管理工作在新的一年取得更大的突破,为改善区域生态发展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林政管理个人工作总结 林政管理工作职责篇二
20xx年我市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坚持以保护、培育、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为核心,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林业方针政策,落实“生态立市”战略。建立、健全资源林政管理制度,不断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措施,全面提升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水平和质量,在万源市委、市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努力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1、全面清理整顿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活动,规范了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行为
今年年初,针对我市由于20xx年人工商品量采伐量大,采伐时间集中,监管没有及时跟上,一度出现林政秩序较混乱的局面,在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对全市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点)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清理。一是对全市所有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进行拉网式的清理,彻底的整顿。对违法行为的进行了严厉查处,如:对万源市银发胶合板厂和万源市鸿光加工厂,收购的木材数量超过运输证数量行为,给予了警告,分别处罚款26000元和6500元;对有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未办理营业执照的经营、加工企业(31户),进行整顿和处理,完善相关手续;对万源市恒基木材加工厂因场地设置不合理(地处烟霞山入口处罗文三溪口),社会反响大,已责令于6月15日前搬迁完毕;对没有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或过期的24户带锯加工店依法取缔关闭,当场或限期撤除了加工机械,并没收木材15立方米,罚款200元。二是通过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整顿,规范了经营加工企业的行为。各加工企业与林业主管部门签订了《守法经营(加工)合同书》(共签订59份),照章办事,按章追责(一年内发现有两次违规行为则予以取缔);严格要求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只能收购有法来源证明的木材,必须建立收购销售台帐,以备林业主管部门不定期监督检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结合万源实际,对三家较大加工能力的企业,要求在现有的生产条件下,降低设计生产能力,不新上生产线,严格按照执法检查组的要求搞好加工生产。三是严格控制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市政府要求市林业已决定在20xx年底前不再上报审批各类新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
2、严格森林采伐限额制度,规范林木采伐行为
(1)商品林采伐。在审批过程中,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把握重点环节。一是采伐作业设计审批关。要求设计人员必须深入伐区实地调查,并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规范和规定执行,对铁路和主要公路两边、场镇周围、主要河流沿岸、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区、自然生态敏感脆弱区禁止采伐作业设计,违规设计将追究设计人员和审批人员相关责任。二是采伐监督关。采伐作业时,现场监督人员(所在乡镇派人)必须到现场,指导督促业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采伐,并对每天采伐的林木进行检尺登记汇总,当采伐量达到采伐证规定的蓄积量、出材量、面积三项指标之一时必须立即停止采伐。三是伐区验收关。采伐结束时间(12月31日)一到,必须停止采伐,及时组织人员对伐区进行验收和木材清库,若发现有违规采伐和超面积、超蓄积、超范围采伐的严肃查处。四是木材流通关。木材经营单位凭木材经营许可证经营商品材,并与县级林业部门签定守法经营保证书,由木材经营单位或林木所有者凭林木采伐证和木材经营许可证办理木材运输证。林业站和检查站加强对商品材运输的监管和检查。今年共设计商品林采伐蓄积10000立方米,实际完成采伐蓄积8700立方米。
(2)非商品材采伐。坚持分级发放采伐证制度,由各乡镇政府在年内下达的采伐限额内审批发证。生产的这类木材保证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禁止上市销售转化为商品材进入流通领域。对此,已专门行文作了明确规范。
(3)农民房前屋后、自留地零星林木采伐。《森林法》规定,农民采伐其房前屋后、自留地零星林木不纳入限额管理,不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对这类林木的采伐管理是由林农申请,村(社)证明,镇、乡政府派员核实审批;需进入市场销售运输时,须林业站签署意见,再报林业局审核办理木材运输手续。并专门行文作了明确规范。
3、加大林木采伐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伐林木与偷拉盗运行为
保护森林资源,发展林业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特别是在加强林木采伐源头管理上,切实做到“山上管住”。市人民政府经过研究决定,森林资源管理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制,各镇乡人民政府作为森林资源管理的前哨站,从源头加强管理,防止乱砍滥伐现象发生,市政府与个乡镇政府、市林业局与各片区林业站分别签定林木采伐管理责任书。商品林采伐时由乡镇、片区林业站派专人现场监督采伐,指导督促业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采伐。市林业局负责全市林木采伐监管及业务指导工作,采伐结束后,由林业局班子成员带队组成3个工作组,深入伐区进行检查。市森林公安分局加大对林木非法采伐的查处和打击力度。通过严厉打击非法采伐林木的行为,惩治违法犯罪,起到宣传教育群众的作用。如:皮窝乡赵家河村三社村民王跃义以收购房前屋后林木为名,与本村四社村民苟国文联系买山砍树,在未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组织本地村民4人在苟国文的自留山砍伐华山松及其它林木170余株,折立木材积54。38立方米,并加工制材准备销售,经群众举报,森林公安分局及时派出警力调查取证,查实了王跃义滥伐林木的犯罪事实,20xx年3月13日,经万源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王跃义因滥伐林木被万源市森林公安分局依法执行逮捕。又如:今年10月30日,河口镇村民陈猛因滥伐林木29余立方米被依法逮捕。通过对这些滥伐林木行为的重处,引起较大的社会影响,对村民起到了极大的教育作用。同时,在临近年末之时,针对偷拉盗运现象有所抬头的现象和趋势,我们将认真组织力量,加大对偷运行为的追踪打击力度,并在市境内主要木材运输通道和进入林区关键道口设立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点,重点加强林区货源管理和林区林政资源秩序维护。
4、严格活立木移植管理
随着城市绿化美化建设步伐的加大,各地对大径级绿化树木的需求量大。近年来,我市有采集银杏、桂花树外运的情况。根据《四川省绿化条例》第32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移栽胸高直径10厘米以上活立木的,必须制定移栽方案,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采集证、植物检疫证和木材运输证,实行凭证运输”。我市已于20xx年以万林资发[20xx]58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活立木移植管理的规定》对此进行了规范。今年,再次以市政府办的文件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全市已停止新办活立木移植的采集许可证,同时对去已采集假植的活立木进行了清理,严格运输管理。
5、认真清理林业职工介入非法利益格局
为保证林业队伍廉洁从政,公正执法,严禁林业职工介入非法利益格局。市政府要求林业系统职工做到“四不准”,即:一不准林业职工参与木材经营加工、活立木采集等与自身管理工作相关的营利活动;二不准林业职工代办采伐证、木材运输证、活立木采集证及运输证;三不准林业职工为木材经营加工、活立木采集运输等业主牵线搭桥;四不准为处理乱砍滥伐、偷拉盗运木材等通风报信,串通一气等行为。各部门自查清理,对有介入非法利益格局的职工主动退出的不予追究,若隐瞒不退的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通过认真清理,共查处(或自己申报)7名林业职工直接或间接参与林业经营有关的利益格局。新店乡林业员参与木材经营,林业公安查获收购无采伐证柏木4。987立方米,木材被没收,处罚款2000元,并给予其相应组织处理。另6名间接参与木材经营的职工现都已退出。为保证这项工作落实到位,市林业局制订了《纪律承诺书》,局长与每位职工签订。
(一)切实搞好森林资源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林业不仅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又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它具有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加快林业体制改革与发展,将森林区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要把我市430万亩森林的区划界定落实到山头地块,并完善所有图、表、数据库等资料,工作量十分巨大,为此林业局成立了领导小组,抽调技术人员,落实专项经费,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为转变林业经济体制和发展模式,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林业工作重点将从过去的成片造林绿化为主转移到以森林经营为主和统筹城乡绿化上来,从数量型扩张转移到质量型提高上来,坚持依法治林,科技兴林,产业强林。为顺利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我市成立了集体林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抽调4人专门办公,专门负责林改具体日常事务,现正在稳步推进罗文、青花两镇集体林改试点工作,积累经验后全市推广。
(二)切实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我们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随经营、随防治”的责任制度,全年发出预测预报2次30份,实施人工监测面积340万亩,测报准确率86%;全市发生森林病虫害面积5600亩,开展有效防治5600亩(其中无公害防治4600亩),无公害防治率为82%,成灾率为零,实现了“有虫不成灾”的目标。全年实施产地检疫苗木10亩,产地检疫率100%,调运木材3000立方米,杂竹160万根,调运检疫率96%,全面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各项控制目标。今年5月罗文镇13村2社集体林发生松毛虫害550亩,我局及时排出技术员实地监测指导,从省检疫总站调购2200斤敌敌畏烟剂实施化学防治,控制了虫害蔓延,防治收到明显效果。
(三)强化林地管理。林地是林业生产的物质基础。为了尽可能地做到少占和不占林地,减少林地资源流失,市局加强了林地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一是对征(占)用林地报告进行每宗地现场勘验,严格按政策审核上报;对于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确需征(占)用林地的,积极为其搞好服务,根据实际需要,也要使其尽可能地少占一些林地,同时落实好森林植被的恢复工作。全年共计初审上报审批征用林地2宗1509亩。二是对农村居民建房占用林地的情况,则采取逐户调查核实上报的方式,实行计划管理。三是对违法征(占)用林地的情况,严厉查处,限期恢复。在今年开展的林地专项检查行动中,除“新农村”村道公路建设中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外,未发现有其它违法征占用林地的现象。
(四)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加强资源保护。
我市现有从事森林管护专兼职人员600余人,林业局成立了森林管护大队,各片区林业站成立了管护中队,各乡镇由专职管护员组建了森林管护队,健全了制度,明确了职责。森林管护人员深入山头地块,常年开展巡山护林工作,有力地巩固了森林“三防”体系建设,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
一是林政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林地面积大,管理的工作量特大,靠林业主管部门单一力量无法保证效果。特别是在采伐管理源头、流通领域上,现有力量无法监测到位。乡镇人民政府是森林资源管理的前哨站,因此,应主要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力量。现实情况是,乡镇只一名林业员设在农业服务中心,大多从事的是非林业工作,人、事管理关系在当地,与林业主管部门或派出机构的联系甚少,致使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脱节。这是需急待解决的问题。
二是林政执法、资源管理管理水平有待加强。林业主管部门担负着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的重要职责,林政执法、资源管理队伍又是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的主力军。林政执法、资源管理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保护森林资源成果的大小。应不断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林政执法、资源管理队伍。
林政管理个人工作总结 林政管理工作职责篇三
今年以来,我们在局党委、局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通过林政科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克难求进,开拓创新,林政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防火办作为全市护林防火主要组织机构,为保护全市森林资源做了大量切实有效的工作。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备足配齐扑火物资。去冬今春,全市共添置风力灭火机50台,灭火弹5000发,灭火水枪150支,扑火服150套,对讲机90台。同时,也比较注重对扑火设施的维修保养,确保其在扑火救急时能真正发挥其功效。
二是深入宣传发动。年初,市防火办出台了《市森林防火宣传方案》,并确定每年3月20日至4月20全市森林防火宣传月。今年,市防火办组织了“严防森林火灾,保护绿色家园”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去冬今春,全市共制作印发通告1.2万份、宣传标语2.5万余条、防火传单10万余份、大型宣传牌23个。
三是加快队伍建设。目前全市共有森林消防队15支320人,其中市专业森林消防队1支80人,并专门购置森林消防水车和运兵车,集中管理、训练,做到生活集体化、管理规范化、行动军事化,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扑救效率。
去年11月以来,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5起,过火面积0.59公顷,受害森林面积0.23公顷,没有发生较大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火灾发生次数、受害森林面积和过火面积分别比上一个防火期下降了67.1.1%、98.9%和98.7%,受到了省、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的表彰。
在林地管理中,我们十分注重与各级地方政府的协调配合,正确处理好规范林地管理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使各地对林地使用的法制意识加强,手续规范,操作合法。在林地使用报批过程中,我们坚持“严格把关,慎重操作,搞好服务,方便基层”的工作方针。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保护意识。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林地保护管理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了同各种违法乱占滥用林地和破坏林地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
二是加强服务指导,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办法》的规定,严格按照程序申报各项材料,认真落实行政许可制度。对各项重点工程建设,必须占用或者征收林地的,我们能提前介入主动上门服务,帮助建设单位办理林地征收占用手续。
至今年11月份共征收占用林地面积6.5264公顷,林业生产服务设施建设用地3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38.0544万元。
根据国家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省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和《省林业局关于做好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们于年初开始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多次举办培训班,并邀请华东院的专家进行授课,使各级林技人员掌握了规划编制的技术标准、工作方法和质量要求。为我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针对我市林地面积大、专技人员相对较少的现状,我们采取引进强援的办法,与国家林业局华东勘测设计院进行合作,通过业务承包,技术指导等形式共同合作开展此项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为了准确掌握各单位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情况,整体把握全市的规划编制进度,我们实行专人包镇联络制,抽调六名林技人员分六个小组进行分片承包。定人定镇开展经常性的沟通联系,协助华东院的'技术人员收集各种资料,负责对工作进度进行定期收报,并帮助解决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科学、真实。
市农林局森林警察大队主要履行查处破坏森林、林地、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职能,是全市保护林业生态安全、实施行业行政执法的一支新生力量。大队坚决落实上级依法行政一系列指示精神,着力提高执法能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改进工作质量,今年以来,共接警39起,出警156人次,立案15起(其中移送刑事案3起),罚没款额1.7万余元。
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我们积极贯彻“加强资源管理、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方针,加强对野生动物经营单位的管理力度,从严打击违法经营,加强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源头管理。
一是利用“科技三下乡”、“广场科普宣传”的机会发放《保护野生动物倡议书》、《野生动物保护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知识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增强社会认知度。
二是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局的统一安排,在长假和节日前夕对野生动物经营单位进行了多次检查,今年我市共查处野生动物违法案件8起。通过对非法贩卖野生动物行为的检查,使经营单位规范经营秩序,增强守法经营的意识。
三是加大野生动物救护力度,努力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和侯鸟迁徙通道。救助野生动物17起,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2条(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8条(只),物种涉及蟒蛇、巨晰、鹰、黑天鹅等。同时设立省级候鸟疫源疫病观测点3个,国家级观测站点1个,保证了侯鸟迁徙通道的畅通。
我市森林资源丰富,林产业发展迅速,木材加工企业数量众多,在册登记已达160多家,产品涉及竹木地板、模板、电缆盘、消防器材、木质包装等众多门类,对森林资源的依存度越来越明显,为依法规范木材经营加工管理,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促进木材经营加工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木材收购、销售、运输、加工、利用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加强木材运输检查,实行木材凭证运输制度,是《森林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宗旨是要加强保护森林资源,加强林区的源头管理,切实保护好我们的森林资源。木材检查站加强对木材道路凭证运输的检查工作。今年度,木材检查站办证点共办理各类运输证、检疫证9012份,收取检疫费19.0715万元;检查竹木运输车辆1760余辆次,查处违章运输行为304起,其中立案52起,结案52起,变价14.684万元,补缴育林金6.1695万元。
我市作为松材线虫病疫区,为控制疫情的人为扩散蔓延,我们把松疫木流向和安全利用的监督检查作为平时一项常规工作重点管理。管理上坚持疫木运输两证齐全,凭木材运输证和疫木特别通行证运往具有资质的疫木安全利用单位,对不具资质,擅自调运和使用疫木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尤其是对电缆盘生产企业重点关注。同时加强对松疫木定点加工企业的监管,确保松疫木真正无害化利用。
明年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
xxxx年,林政科在局党委、局行政的领导下,团结一致,充分协调,积极配合,务实工作,重点工作重点抓,使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1、加强林地占用征收的稽查和监督工作,规范林地的使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林地行为。
2、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做好林权制度改革的配套工作。
3、做好“引水上山”试点工程,积极推广以水灭火。
林政管理个人工作总结 林政管理工作职责篇四
1、全力以赴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今年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区按照试点先行,梯级铺开的原则,于4月18日全面铺开。从5月初开始,根据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安排,我站全体工作人员集中精力全力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于6月底完成全区16.9万亩生态公益林确权划界工作。从8月初开始,我站又抽调4名同志参加全区商品林林改全面铺开的工作。
目前林改确权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全区涉及林权改革村297个,已完成260个村,占林改行政村的87.5%;全区集体林地44.4万亩,已确权面积41.3万亩,占总面积的93%,确权总宗数6661宗,完成林权证办理发证面积15.6万亩;在确权面积中:分山到户面积4.02万亩,占9.7%;均股均利面积4.66万亩,占11.3%;集体统一经营面积18.68万亩,占45.2%;流转面积6.28万亩,占15.2%;基中形式面积7.66万亩,占18.60%
11月14日,市委常委×××在市委农办副巡视员×××、市林业局副局长×××、区委书记×××、区委副书记×××等领导的陪同下,调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并对我区林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根据林业局内部分工,我站负责监督采石场等临时占用林地管理,在工作中将采石场临时占用林地工作作为重点进行规范。并严格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需要临时使用林地的单位或个人,严格按照程序申报各项材料,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根据我区的特殊情况,我们将临时占用林地时效定为一年。由于我区的采石企业大部分都处在生态公益林范围内,办证要报省里审批,且省局对破坏环境较严重的采石企业的手续办理实行控制等原因,导致目前我区采石企业临时占地的手续难以办理。至今我们只能对全区39个采石联合体全部进行gps卫星测图定位,建立电子档案,纳入微机管理,争取在这次二类清查时将地类进行调整后,使合法采石场办证率达98%。全年我站共依法处理临时占用林地60件,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30.5万元。
为保护我区森林资源安全,遵照《湖北省木材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木材收购、销售、运输、加工、利用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监督管理。一是对申办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申请人,严格实行资格审核。经现场调查核实,报林业行政审批科审批。二是对符合条件的木材经营(加工)户进行事后监督,使其行为在森林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目前,全区共有木材经营户23家,加工户4家,其生产、经营加工行为都在我们的监管之中,
林政管理个人工作总结 林政管理工作职责篇五
成都市20xx年度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着全省年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会议的安排布置和成都市林业园林工作的总体部署,以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为工作指导;管好两头,监控中间及管好山区森林资源和使用森林资源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强化中间流通环节监管为工作思路;全面推进森林资源的规范化管理,切实加强林政执法,不断提高森林资源的依法管理水平和成效为主要工作,着力抓好以下
几个方面的工作:
年初根据全市各编限单位“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计划和省厅20xx年度人工商品林木材生产预安排计划,下达了我市20xx年度人工商品林木材生产预安排计划。在执行采伐的过程中,我市各区(市)县能认真按照省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加强领导落实双向责任制,强化现场监管。执行了采伐申请由业主申报、采伐作业设计及审批、伐前、伐中、伐后公示、采伐证核发、伐区拨交等管理制度;实施林木采伐及监督管理较为规范,所有采伐环节基本上按要求做到公开、公正、透明。截至12月底,全市共执行了采伐计划155018立方米,其中商品林132494立方米、非商品林22524立方米。
严格控制林地逆转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改进服务,认真落实林地保护政策,控制林地资源逆转数量。全市依法审核并上报林地征占用项目24宗、面积60公顷。在林地征占过程中,对重点项目林地征占用提前介入、掌握情况、跟踪管理、服务到位。在林地征占工作中,未发现损害或侵占农民利益的情况,也没有发生未按有关规定和补偿标准执行的问题。
按照省厅《关于编制“十一五”征占用林地年度定额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及时组织指导各区(市)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当地发展改革委、国土、规划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编制了当地“十一五”期间征占用林地年度定额指标,并经过了当地区(市)县政府审核认可。各区(市)县编制上报的“十一五”期间征占用林地年度定额指标汇总后,经我局与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共同审查的“成都市十一五期间征占用林地定额指标”及审查意见报经市政府审核认可后报省厅送审。
我局资源处和计财处年初开展了对十四个区县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对全市20xx年以来所涉及的110余宗征占一宗一宗地进行了认真清理,对森林植被恢复费的每笔开支和植被恢复每个实施项目进行了认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从而规范了我市森林植被恢复费的使用管理。
按照省厅《关于开展征占用林地被许可项目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对全市20xx年以来征占的66宗126公顷林地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核查经审批同意使用林地的项目依法使用林地的情况;重点查处未批使用林地、少批多占林地、批甲占乙等违法使用林地的案件。通过检查清理出违法使用林地41宗面积达27.8公顷,现已查处30宗,罚款552万元,并依法收取植被恢复费105万元。
加工单位管理加强木材流通管理,做到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木材。一是根据四川省《关于加强木材经营加工监督管理的意见》有关规定和按照编制规划要求,全市今年新审批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243家,审核并上报1家,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总数已达4048家。为了更好加强管理、服务到位,今年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对森林资源消耗大的64家人造板企业和139家原木、锯材经营加工单位进行重点监控,实施派员服务、监督,并严格建立“木材运进运出登记建卡”制度,避免发生违法收购,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二是为规范木材流通管理,年初对出省办点室内外装修和硬件设施进行了统一,从而增强办证点标识性,提升了行业形象。制定了出省木材运输证《成都市出省木材运输、检疫办证规范》(试行),对木材运输证的审核、领用和签发,委托办证进行了规范,并统一了委托书的格式;要求对原木、锯材运输证的签发必须要查验核实,并对窗口服务办证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截至年底全市发放出省木材运输证2595本;发放省内木材运输证1586本。三是认真抓好木材检查站示范站的建设,规范木材检查的执法、管理行为,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成都市木材检查站(龙泉驿区)和邛崃市西桥木材检查站被评为四川省20xx年度示范木材检查站。
工作对人民群众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形式举报反应的林政案件,事事有回信、件件有落实,并做好登记、处理、或上报;对领导机关、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办、转办的督办、新闻单位披露的和群众关心的案件,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依法处理,加大打击力度,按时反馈信息、汇报情况。全年共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409起,确保了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在第一时间内得到有效处置,切实把握森林资源管理的主动权。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工程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查明矿区基本情况、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矿区开发引起的森林植被与生态破坏问题及危害种类、面积、分布状况;调查与评价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模式、恢复成本及效果;通过对调查数据的统计汇总、资料的综合分析和归纳整理,测算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的相关技术经济指标,提出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工程规划建设内容和规模,以及建议。
森林分类经营区划界定工作是依据森林分类体系,按照森林主导功能的不同,将森林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两大类别,并逐一落实到山头地块。森林分类经营区划界定工作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前提和基础。通过切实加强培训、指导、督促检查,现全市各区(市)县基本上完成了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二调图转绘(小班矢量化)、二调数据库整理等森林分类经营区划界定的内业工作,力争20xx年4月完成外业工作,6月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省的森林资源和林业产业等三级区划发展的总体布局要求,确定全市各区域林业的主体功能、发展方向和目标。现阶段已按省厅要求完成了全市森林资源数据的矢量化和森林产业布局以及相关资料的计算机录入工作。
此外还稳步推进林权证补换发工作,完成了全市森林资源数据更新,做了部分森林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工作等方面的工作。总之,20xx年通过全市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者努力,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森林面积显著增加,森林覆盖率稳步提高到36.8%,全面改善了我市生态环境,使我市顺利通过国家森林城市评审验收,成为国家森林城市。当然全市资源林政管理局部也还存在采伐证核发不规范、林地征用占用监管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这都有待于来年加强管理,力争20xx年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林政管理个人工作总结 林政管理工作职责篇六
xx县位于山东最南部,地处鲁苏交界,是著名的“中国银杏之乡”、“中国杞柳之乡”。全县总面积1195平方公里,辖12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个景区、1个银杏产业开发区、616个行政村,93万人。
近年来,县林业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林业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立完善的生态体系和林业产业化体系”两大目标,坚持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兼顾的原则,以搞好林业综合执法为契机,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资源林政管理的新模式,有效保护了我县森林资源,推动了全县林业事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目前,全县有林地面积54.3万亩,森林覆盖率30.6%。先后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县”、“全国木材检查先进单位”、“全国木材检查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林政管理先进县”、“全国林政案件管理先进单位”、“全国绿盾行动先进单位”、“全国绿盾二号行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林业行政执法是依法治国、依法兴林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规范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是确保完成新时期林业发展新使命、新目标和新要求的需要,是深化林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推进林业行政执法的有效途径。
我县2005年被国家林业局列为第二批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单位,按照“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相对集中林业行政执法权,建立权威、高效、规范、廉洁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实现林业行政执法由多头分散向综合集中拓展”的工作思路,几年来,我们针对林业行政执法现状及存在的实际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全体执法人员转变执法观念,变管理型执法为服务型执法。在省厅批准增加马头和新村两个签证点的基础上,先后在马头镇和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设立执法中队,负责xx南片、西片7个乡镇(开发区)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主要负责办理苗木、木材的检疫和运输。认真搞好木材经营加工集散地、苗木市场的监督服务工作,提高了木材运输、木材经营加工的办证服务质量。各中队将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章运输行为,及时反馈给木材检查站,形成中队与检查站协同配合的综合执法形式。林业综合执法服务车主动上门服务,强化了对源头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管理措施,打击了无证运输、无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发现和打击盗伐、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全面提高林业行政执法的整体水平,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形成林业执法工作全县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覆盖模式。
执法队伍建设决定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的成败,我们把执法队伍建设作为提高执法水平的`重要手段,严明纪律、严格管理,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一是严把进人关。每年都从大中专应届毕业生中招收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充实执法队伍。在局机关内部,通过集中培训,综合考核,竞争上岗,将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群众口碑好的同志调入执法队伍。二是积极组织培训。对执法人员实行定期培训、定期考核制度,聘请市林业局和县检察院、法制局等单位领导和业务骨干讲授《森林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专家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系统学习林业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按照学习内容,进行严格考核,通过现场观摩和实战技能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每年都聘请法制局领导,对执法人员的案件卷宗进行综合考评,对卷宗中出现的问题,当场解剖,及时整改,全面推动林业执法队伍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升。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廉政教育,提升廉洁自律意识,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中,时刻紧绷廉政弦,要经受得住违法人员糖衣炮弹的考验,守住道德和法律底线,做一个清正廉洁的执法者,提升林业执法形象。四是实行错案追究制度。要求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实事求是、依法办案,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执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决。对于执法中的违法行为或者错案,及时发现并予以制止、纠正。保证林业执法公平、公正。
为进一步改善林业执法办公场所,县财政拨付150余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林业执法基础设施建设,配足配齐了办公设备。目前,林业综合执法办公场所建筑面积1600多平方米,根据安全管理要求,高标准建成包括荣誉室、活动室、档案室、监控室等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办公场所,在一楼设立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设立了林木采伐、植物检疫、木材运输、林权登记、勘界发证、抵押登记等窗口,提高了办公效率,方便了群众。为执法人员配备了笔记本、台式电脑30余台,激光、喷墨打印机10余台,复印机1台,以及执法记录仪、扫描仪、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gps定位仪等办案工具,为林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xx县林业局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下大力气推进林业执法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执法办案新模式,全面提升林业执法水平。2011年3月,在全省率先开通了涉林案件有奖举报系统,进一步提高了林业执法内部快速反应能力,实现了统一接警、统一调派,提高了执法效率。同年8月,又在全省率先开通了林业行政案件网上办案系统,提高了办案效率,保证了案件处理的公平、公正、公开。将所有林业案件的受案、立案,上传证据,制作法律文书等操作全部通过网上办理,真正做到林业案件立案网上核实、证据网上展示、审批网上办理、监督网上进行、结果网上公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各类涉林案件,执法人员程序意识、时效意识、证据意识显著增强,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明显提高。以信息化建设为契机,我局正研究开发“林木采伐网上审批系统”,此系统将实现网上审批、网上公示和采伐公开,极大提高林木采伐审批效率,实现执法流程的严格遵守,执法管理的环环相扣,执法监督的即时有效,防止和减少了执法不公和执法安全问题。
为适应新形势下林业执法要求,xx县林业局将信息化建设推向深入,在全县范围内建设开发了“天网工程”,在交通要道主要路口,苗木市场和林区重要部位都设立监控探头,对盗伐、滥伐、无证运输等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同时,根据执法需要,为每个执法中队都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对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实时记录林业案件现场处置情况,实现公正执法、文明执勤,保护执法人员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执法人员依法规范履行职责,促进提高执法水平,监督执法行为提供了重要保障。
为切实履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保卫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保障林区稳定的职能,充分发挥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活动的主力军作用,在“春季严打”、“冬季行动”等严打专项行动中,各中队协同配合,周密部署,大范围、宽领域、高密度、多层次地主动出击,以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木材,非法征占用林地,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将构成刑事犯罪的盗伐、滥伐、非法猎捕等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及时移交给森林公安,坚持发现一起打击一起,起到了查处一案、整改一片、教育一方的行政执法效果,得到了很好的社会评价。2012年,我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检查、稽查木材2.2万余车次,木材流量80余万立方米,检查、稽查应施检疫森林植物2.7万余车次,查处违章运输木材及林产品200余车次;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按照林木采伐管理程序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000余份,批采林木蓄积5万余立方米。加大对涉林案件查处力度,共破获各类林业案件110余起,处罚违法人员130余人,为国家、集体、个人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树立了林业部门的良好形象,为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设立林政管理专项资金,提高林业行政执法职能。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项用于资源林政管理的能力建设,切实改变管理水平不高和基础设施、设备及执法手段落后的状况,适应新形势下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需要。
(二)加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还有差距,有待进一步提高。建议对执法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对于县级林业执法人员,建议由省市林业局组织培训,每年定期组织1-2次执法培训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互相交流学习执法经验,促进林业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完善出台配套法规政策,提供执法依据。近年来,由于各地开展森林城市建设和城市绿化,对古树大树的需求急骤增长,高额的利润空间导致非法采挖古树大树的势头愈演愈烈,加强古树资源保护刻不容缓。针对银杏古树大树保护,现有的依据主要有《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关于禁止大树古树移植进城的通知》和《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树木采挖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我县也制定了《关于加强银杏大树古树资源保护管理的暂行规定》,但都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打击破坏古树大树违法犯罪行为只能参照普通的滥伐、盗伐林木进行处罚,处罚力度较小和可操作性差,建议从立法层面上考虑将破坏古树大树违法犯罪行为与普通的盗伐滥伐林木区别开来,加大惩处力度,提高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