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尔文《物种起源》读后感(实用六篇)
当观看完一部作品后,一定有不少感悟吧,这时候十分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该如何才能够写好一篇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读后感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达尔文《物种起源》读后感篇一
首先:什么是生命的起源?这是这本书最为基础的一个问题。
达尔文用其仔细的观察及丰富的想象力,在该书中描写了生物物种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繁多这样的一个演变过程。就象是一棵树不断能长出新的枝条,在生物的演变过程中,新的物种分枝会在原有的基础上产生出来。但毕竟整本书也就是在探讨物种的问题,这是假设有了生命以后的事情。但不幸的是,有许多的人有意或者无意地把它当作生命起源的权威,实在是有点勉为其难。
达尔文相信所有的物种都是由简单的生命单位演变而来,但最初的生命是怎么来的呢?一个不常被人提及的事实是达尔文认为它们是被创造的。在这本书里,我发现这样一个结论,大概意思就是,他在经过类比以后得出结论,所有在地球上的有机生物都是起源于一个共同的原始生命,而这个原始生命则是"被吹了一口气"而来的。这与圣经里创世记里讲到人是因上帝吹了一口气而得到生命的写法有点相似。
基于这一结论,我们可以知道,达尔文所倡导的是所谓的"创造进化论",这也是为部分_徒所接受的理论。其实,达尔文所观察到生物物种的出现是由简单到复杂,由水生到陆生,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基于这一结论,我们可以知道,达尔文所倡导的是所谓的"创造进化论",这也是为部分_徒所接受的理论。其实,达尔文所观察到生物物种的出现是由简单到复杂,由水生到陆生,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
相信上帝是违背科学和理性吗?
达尔文得出了上帝是生命起源的结论,这是发自内心的信仰,还是一个不得已的结论,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常听说诸如"相信上帝是不科学的"或"科学已经否定了上帝"之类的话,但这些话本身不一定就是科学的,至少是值得我们进一步商酌的。正如达尔文一样,我们会思索、探讨最初的起源的问题,但如果不承认有上帝的话,将会遇到一个很大的难题,人们往往会不得不以很不科学的方法来解决。
在解释生命起源的时候,所有的理论都是要靠信心来接受的,也既是说,都是信仰。要接受不相信上帝的信仰,应该是需要更大的信心,需要克服更大的障碍,因为这些信仰里实在是包含了太多的未知因素。这也许是为什么许多现代科学的奠基人,诸如牛顿、伽利略、法拉第、爱因斯坦、及达尔文等等,都相信上帝的原因。
每个人都有不相信上帝的自由,但要用科学和理性来作为这些事的依据这里有似乎有些牵强吧!
达尔文《物种起源》读后感篇二
《女生日记》不仅是一本关于校园的丛书,还是一本关于我们长大以后会发生什么样的秘密,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杨红樱作家在书中为我们讲解。
《女生日记》的主人公是生活在一个平凡的家庭里的小姑娘,爸爸是一位医生,而妈妈是一位电台女主播。
在学校,女主人公——冉冬阳,和梅小雅是的朋友,因为在上六年级的时候,梅小雅没有去学校上课,就去梅小雅家找她。小雅跟冬阳说:“因为我妈怕我考不上重点大学,去一个矮小的学校允高个儿。”冬阳说:“你妈怎么可以这样对你呢?为了自己的利益,就去损害别人的利益,怎么可以这样呢?”小雅说:“没办法,好了,天色不早了,我要走了,不如妈妈该担心了。”之后,她们俩就一起回家了。
冉冬阳和梅小雅是多么好的朋友啊!可就因为小雅的妈妈,让她们俩分开。真的好想知道最后小雅和冬阳有没有考上同一个大学。
杨红樱阿姨说:“性格好的女孩子会很可爱,女孩子有时候是因为可爱而美丽。像书里面的主人公——冉冬阳一样,她不是最漂亮也不是最聪明,但是她落落大方,善解人意,她的内心没有邪恶,是个天真单纯的少女。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作为一个女孩子,不能太强劲,不能太倔强。要做个安静的女子。
达尔文《物种起源》读后感篇三
正如达尔文所说,《物种起源》从头至尾是一篇"长篇的论争”,作者为证明不同凡响的立论,列出很多不同寻常的证据,并亲力亲为,随贝格尔号军舰环游世界,进行探索。他亲自做了许多关于物种的实验,饲养很多生物,注重研究细节。并辩证地运用前人的记录,结论。
经过五年的探索,他对物种起源问题做出大胆假设,并在好友莱尔和胡克的敦促下,把研究成果总结成为《物种起源》。虽然作者在很短时间内便写完全书,但书在作者写出了缜密的思维,充分的考量,权衡。书中涉猎众多科学领域,作者不为其烦地列举了许多例子,证明充分,充满了超越时代的设想,细致入微的实验过程,结果,体现出作者巧妙的构思,缜密的理论,治学得严谨,博大精深。
达尔文在剑桥大学1831届近400名毕业生中排名第十,但他谦虚地称自己不是个好学生。在书中,能读出作者的谦虚谨慎。
他提及几十个研究者,并写出其中大部分人的观点,研究成果,并发出精辟的见解,从他的洞见与雄辩中感叹发现他的博学。
书中描写了作者的辩证思考历程,在了解作者的思维方式中,能发现很多被忽略的关键细节,也能发现许多独创性的见解。作者作为一名学富五车的博物学家,在书中论证得游刃有余。作者的厚积薄发,可以见到作者对真理的热。
究竟是达尔文成就了《物种起源》,还是《物种起源》成就了达尔文,无从辨别,但可以确定他们是互为灵魂的。从书中,可以见到达尔文为本书所做的铺垫之广博,设想之超前,结论对比之严谨。他为获取真理,完成环球航行,与广泛的各界学术佼佼者交流,博取众家之长,辩证地使之成为自己的论据。他在朋友的林地上做实验,在宽广的地域上研究生物演化。从北极到居住地,他研究空间范围非常宽广,他研究的时间尺度达数亿年,研究了许多地层,从众多现象中发现自然的准则。在书中处处有知识,是对自然的探索,是对自然规则的考量,是对人类的重新定位。能拓宽视野,增长知识,发现科学思想,培养严谨态度,养成辩证思考习惯。
达尔文《物种起源》读后感篇四
我曾今在生物书中见过这本书的名字——《物种起源》,在暑假我读起了这本书,受益匪浅。
有人曾评价这本书说:《物种起源》的出版使生物学发生了一场革命,这场革命如马克思主义登上历史舞台一样,好处重大,影响深远。达尔文远离大城市的繁嚣,在他宁静的庄园里准备着一场革命,马克思自己在世界嚣嚷的中心所准备的也正是这种革命,差别只在杠杆是应用于另一点而已。能与马克思主义相提并论,《物种起源》这本书又将是何等的优秀啊。
达尔文是如同马克思一样的革命者。《物种起源》将一切伟大的自然科学真理所具有的特征,变模糊为清晰,化复杂为简单;《物种起源》将自然科学呈此刻我们眼前,将生命的奇特展此刻我们的脑海中;《物种起源》使人们从进化论从此代替神创论,在思想上发生了一次质的飞跃,《物种起源》是生物学研究的基石。
达尔文找不到一个合理的遗传机理来解释自然选取。人们也开始对《物种起源》自然学说产生了质疑,达尔文也在遗传问题上陷入了绝境。我认为,拉马克主义也好,孟德尔主义也罢,都是达尔文提出的自然学说的补充和理论,达尔文在《物种起源》提出的自然学说,在世界产生的深远影响是我们无法估测的,对生物学界做出的贡献更是让我们望洋兴叹。
《物种起源》也为行为学、神经生物学和心理学中的传播理论奠定了基础。
达尔文《物种起源》的最后一部续篇是《人类和动物的表情》他试图借此扫清假定存在于人与非人动物之间的最后一道障碍──只有人才能表露痛苦、焦虑、悲伤、绝望、欢乐、爱、忠心、恨、愤怒等感情这种认识。达尔文将对人类面肌和发声的研究与相应的感情状态联系起来,并认为非人动物若表现出相同的面部动作和声音则也表示相似的感情状态。
《物种起源》不仅仅让我学习到了进化学说,其中阐述的适者生存,过度繁殖,遗传变异让我受益匪浅。
达尔文《物种起源》读后感篇五
生命是个永恒的话题,人们不断讨论生的意义,而作家余华直接以《活着》为题,以中国特有的年代,特有的人的方式来展示他心中的话。
与书名《活着》的深沉不同,书一开始描写一个旧社会的地主家的儿子福贵,他嗜赌成性,游手好闲,“这样的人死了也罢了吧,他的生命有什么意义呢”,我心中暗想。不出所料,他很快输光了家里所有的财产,在父亲临终的话下,他开始重新做人,而悲剧从此在他的生活里渐次上演。
他进城为母亲买药被抓了壮丁,在战场上失去了难得的朋友。几经辗转回到家,母亲已死,妻子含辛茹苦养大孩子,可女儿却是哑巴。接着妻子病倒,女儿含泪送人,唯一指望的儿子因给人输血失血而死,女儿在生孩子时死了,女婿又在工地事故中丧生,最后的亲人苦根竟因吃豆子撑死……如果说世上真有因果报应的话,那么福贵一定是最好的体现。
面对无数次的“天崩地裂”,福贵的反应却令人惊叹。他并非拥有处变不惊的能力,而是有着超脱凡人的韧性。倾家荡产,他还有老婆孩子和一小片田地;被抓壮丁,他心里坚定着回家的念头;妻儿死去他还有哑女儿和孝顺女婿;他俩死了还有未谙人事的孙子等他抚养;最后连孙子都离开了他,他就放十块钱在枕头下让人替他收尸,终日以黄牛为伴!从令人憎恨的纨绔子弟,到让人泪流的悲惨农民再到受读者心生敬畏的老者,作者笔下的福贵的一生展示了人的生命的韧劲究竟多大。
我认为他是面对苦难时我们的好榜样,可以称其为生命的不倒翁。任凭残酷生活的拳打脚踢,他总能找到活着的重心,让自己摆回最合适的位置,就算命运残酷的像一把铁锤,将他最后一点的盼望也砸得粉碎,他也要捧起一抔土将它小心埋好,让自己死后的骨灰能与之相伴。
余华以《活着》为题,却专注描写一个小人物的故事,演奏的是壮丽生命诗篇,却以琵琶轻轻弹唱,激起的是深沉的生命鼓点,却像哄孩子一样温柔拍打。正是这样以平淡的口吻诉说着一个平凡人的平凡故事,给人以最朴实、最厚重的生命力量。
活着,在苦难中静静绽放。
达尔文《物种起源》读后感篇六
在昨天,我学完书法,和妈妈一起来到了书店,想买几本书。来到书店,我看见了世界名著——《飘》。翻开看看,觉得很有趣,便把它买了下来。
我回到家,我便迫不及待地开始看。《飘》讲述的是赫思嘉的一生,面对被战火烧毁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亲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馁,重头再来。
赫思嘉一生经历许多磨难,她一直爱着卫希礼,但是,卫希礼为了卫家的名誉,只能娶表妹媚兰。思嘉被生活所迫,嫁了三个自己根本就不爱的男人。
他们有的生病死了,有的毅然决然的离开了她。思嘉有了三个孩子,但是她还是艰苦的养活他们。
思嘉为了养活孩子们,嫁了三个男人,忍受了不少痛苦,她的手已经从柔软、白皙的纤纤玉手变成了长满老茧的手。
我非常佩服思嘉,她毫不气馁、坚定不屈,太伟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