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利息增加的原因四篇(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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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利息增加的原因篇一
第六条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应当提交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申请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受理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债务人依法提交其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等有关材料,债务人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债务人的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
第七条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时,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收到申请及所附证据的书面凭证。
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债务人的主体资格和破产原因,以及有关材料和证据等进行审查,并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的规定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人应当补充、补正相关材料的,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告知申请人。当事人补充、补正相关材料的期间不计入企业破产法第十条规定的期限。
第八条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应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从债务人财产中拨付。相关当事人以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企业破产清算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
2、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清偿债务的。
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整顿并且经企业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的,中止破产程序。
申报人(债权人):_____________银行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路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申报债权债权数额:______________万元,债务人以其所有的土地(地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进行了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__________他项(_____________)字第_____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申报人:_____________银行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是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而发生的,能够通过破产分配由破产财产公平受偿的财产请求权。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
法律特征:
(1)破产债权是请求权;
(2)破产债权是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3)破产债权是以破产财产为义务主体的请求权;
(4)破产债权是具备破产法规定条件的请求权。
享有破产债权并依照破产程序行使权利的请求权人,为破产债权人。范围:
破产宣告前成立的以下请求权,得成为破产债权:
(1)破产宣告前发生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
(3)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
(4)票据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付款人或者承兑人不知其事实而向持票人付款或者承兑所产生的债权;
(5)清算组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依法或者依照合同约定产生的对债务人可以用货币计算的债权;
(6)债务人的受托人在债务人破产后,为债务人的利益处理委托事务所发生的债权;
(7)债务人发行债券形成的债权;
(8)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
(9)债务人的保证人按照担保法第32条的规定预先行使追偿权而申报的债权;
(10)债务人为保证人的,在破产宣告前已经被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承担的保证责任;
(11)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因侵权、违约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
(12)人民法院认可的其他债权。其中,第(5)项债权以实际损失为计算原则。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定金不再适用定金罚则。
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并集体行使权利的决议机构。债权人会议的职能是要使全体债权人能够作为一个整体,就他们的权利行使和权利处分作出共同的意思表示,并为维护他们的共同利益而采取必要的行动。地位:
债权人自治原则是确定债权人会议地位的基本依据。根据这一原则,有关债权人权利行使和权利处分的一切事项,均应由债权人会议独立地作出决议。债权人在债权人会议上应享有充分的自由表达和自主表决的权利。债权人会议作出的关于债权确认、与债务人和解、破产财产变价和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议,是程序进行的重要根据。债权人会议还应享有监督破产财产管理和处分的权利。组成:
债权人依法申报债权后,成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凡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都享有出席会议的权利。
但是,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作出确认债权的决议后,未获确认的债权人,在未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情况下,不再享有出席会议的权利。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在已经行使优先受偿权并获足额清偿的情况下,亦不得再出席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会议成员分为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和无表决权的债权人两种。
(1)有表决权的债权人。
①对债务人直接享有已生效债权而且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
②对债务人直接享有已生效债权而且有财产担保,但已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
③对债务人直接享有已生效债权而且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已行使优先权但未能就担保物获得足额清偿的债权人;
④已代替债务人向他人清偿债务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
①对债务人直接享有已生效债权而且有财产担保,未放弃并且未行使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②债权附有停止条件,其条件尚有待成就的债权人
③尚未代替债务人向他人清偿债务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主席 职权:
审查和确认债权是债权人会议的首要职权。具体说,包括以下两个步骤。
(1)审查债权。
(2)确认债权。
议决和解协议 召开: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以后的债权人会议由会议主席召集。
债权人会议召开的原因有以下三种:
(1)法律规定,这是指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按规定它应当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公告3个月期满后召开;
(2)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认为必要;
(3)清算组或者占无担保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
债权人会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宣布债权人会议职权和其他有关事项;
(2)宣布债权人资格审查结果;
(3)指定并宣布债权人会议主席;
(4)安排债务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接受债权人询问;
(5)由清算组通报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财产、债务情况并作清算工作报告和提出财产处理方案及分配方案;
(6)讨论并审查债权的证明材料、债权的财产担保情况及数额、讨论通过和解协议、审阅清算组的清算报告、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方案与分配方案等。决议: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但是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必须占无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______人民法院:
________已于____年__月__日被______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还债,并指定成立了破产清算组全面接管了该破产企业。清算组在清理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时,发现债务人_______尚欠该破产企业______款(写明款项性质)________元,且该债权已由______人民法院以()____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或调解书或______仲裁委的仲裁裁决书)认定。
破产清算组经调查,并与债务人________联系,证实到你院申请执行该债务人的债权人还有____家,债权总额达_______元,而该债务人现有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人的债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7条、第298条、第299条之规定,特申请参与被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的财产分配,以维护该破产企业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日期:
破产清算组债务人到期债权执行申请书(破产清算文书)
_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写明破产企业名称)已被贵院依法裁定破产还债,并指定成立破产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时,查明____________(写明破产企业债务人名称)尚欠破产企业人民币___________元(或欠财物________折款_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人民法院向其送达了《清偿债务通知书》(《或偿还财物通知书》)。该债务人承认欠款________元或欠物折款_________元的事实,但无力偿还。据该债务人提供的证据证实,_______尚欠其_______元,且该债权已经到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xxx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0条之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据此,申请执行人曾申请__________人民法院通知被申请执行人7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但被申请执行人拒不主动履行法院通知确定的义务,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清算组印)
组长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予以强制执行。
破产债权利息增加的原因篇二
破产申请书写作的格式与民事起诉书基本相同,它要求写明下列事项:
①债权人(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法人、非法人团体的名称、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债务人名称、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②申请目的及请求破产程序开始的原因、事实和理由。
③债权数额及性质,即金钱债权的数量(外汇要换算为人民币,统一以人民币计值),其他债权财物数量、价值以及债权有无担保、产生的原因与时间、有无定期等。
④证据与证据来源。
破产申请文书在写明上述四项基本内容的前提下,其具体结构方式又可分别从债务人破产申请书,债权人与准债权人破产宣告申请书两个方面进行考察。
破产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某市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某市_____路185号。
法定代表人:___,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某某某,某律师。
请求事项:申请某市____有限公司破产。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系一家民营有限责任公司,__年9月在某市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是服装、针织内衣的加工。
申请人因经营不善,到目前为止,已严重资不抵债。截至__年3月31日,申请人帐面资产总额为3,980,元,负债总额为8,619,元。在公司的应付帐款或借款中,绝大部分为到期债务,包括中国银行某分行的贷款145万元,公司已连续很长时间无法偿还。
以上情况有申请人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资产清册可以证明。根据《民事诉讼法》199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破产申请,请求依法裁定申请人破产还债。
某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盖章):
申请日期:
破产债权利息增加的原因篇三
年 月 日,×××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事务所为××××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事务所作为××××有限公司破产案的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登记、审查工作。现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自即日起截至×××年×月××日止,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对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具体事项请查看《债权申报须知》):
1、债权人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
2、债权申报表;
3、申报的债权的证据(如: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中明确申报人的联系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等。
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年×月×日××时,在××××(详细地址)召开。
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附:1、债权申报须知
2、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3、××××有限公司债权申报表
4、债权申报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
7、以上文件下载地址××××××××××××→服务指引→法律文书格式。
8、管理人邮寄地址:
××××事务所
邮编:
联系人:
破产债权利息增加的原因篇四
原告:xx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xx,职务:董事长
地址:xx市xx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e座。电话:186xxxx.
被告:xx工农兵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地址:xx市xx东路招商局五楼西则
诉讼请求:
1、确认我公司在被告破产财产中享有优先受偿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1xx9年12月10日,我公司承建xx工农兵公司商厦基础工程项目,工程完工后,未能按约工程结算。20xx年,我公司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诉讼,要求支付工程价款及保证金等524余万元。20xx年12月5日,(20xx)咸经二初3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xx工农兵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应支付工程款元及(利率按中国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从20xx年元月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利息,电费元,返还保证金50万元及利息,诉讼费、执行费、鉴定费8万多元,共计应支付工程价款等524万余元。被告未提出上诉。
20xx年元月,我公司向xx市中院申请执行,并要求查封xx工农兵商厦一至八层大楼房屋全部房产,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当月28日,贵院以(20xx)执字第06-1号裁定书,裁定查封该商贸的全部房产。
20xx年6月,贵院对该商厦地下一层进行拍卖,拍卖款仅为260万元,尚欠工程价款等万元和延迟支付利息万元,两项共计万元。对此,管理人在20xx年1月9日通知中予以确认。但却未支持我公司的优先受偿权请求。理由为我公司的要求无证据或无法律依据支持。
最高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3条、94条规定“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该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1条依照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而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申请法院将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据此,我公司在管理人负责破产财产中享有优先受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