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年度计划表(六篇)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该为自己下阶段的学习制定一个计划了。我们该怎么拟定计划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计划书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人民调解工作年度计划卫生院护理工作年度计划篇一
一、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社区调委会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例如“雪莲花”餐馆扰民事件,从前期的居民不满发展到聚集准备上访,短短几天里我社区调委会高度重视,收集民意,协调部门,召开座谈会,沟通关系,最后协同环保局完善处理事件,居民反映比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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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部分邻里、遗产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不定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
四、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是积极参加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调解工作人员之间加强经验交流,互相借鉴学习工作中的心得体会;三是总结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五、加强领导组织协调,提高调委会的工作能力。社区调委会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我社区成立了以社区主要领导为骨干的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对于各类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主要领导都亲自过问,定期分析研究,及时解决。
六、充分调动各楼栋长、老党员的积极性,从居民利益出发,主动调处发现各类纠纷隐患,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社区和谐建设,维护了社区安定团结。
人民调解工作年度计划卫生院护理工作年度计划篇二
我市是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幅员面积 878平方公里。辖46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人口86万,488个村(居)委会,全市共建各类调委会632个,其中乡镇(街道办事处)调委会49个,村居调委会488个,联合调解室5个,厂矿企事业单位人民调委会90个,专门调委会4个,各类调解人员xx年来,我市按照中央和省、市的总体工作部署,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探索和丰富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新路子,筑牢“第一道防线”,化解了大量民间纠纷。这两年,我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纠纷 245 起,调处成功 2xx年的努力,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布城乡、扎根基层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化体系已基本形成。
(三)强化培训,规范管理,提高调解员的工作能力
如果没有一支组织健全、人员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民调解队伍,就不能及时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建设也势必会受到严重影响。我们采取按级、分片、以会代训的培训方法,搞好年度培训,使调解人员多层次、多渠道地学习调解知识。我局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征订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编写的培训教材,作为人民调解的培训教材。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司法部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若干规定,民事诉讼法、民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与公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让他们重点掌握受理民间纠纷的范围、调解民间纠纷的具体程序,人民调解协议的订立和履行以及正确掌握调解文书的制作。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集中培训结束后,对参训人员进行了统一考试,并为考试合格的颁发了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近年来,我们共培训调解人员5000余人次。通过培训,提高了全市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调解能力。
(四)服务大局,人民调解成效显著
一是人民调解服务经济大局。近年来,人民调解工作已经成为维护我市经济社会稳定的'一支越来越重要的力量。
2年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245 余起,防止因民间纠纷引起自杀 05起,防止民转刑案件47起,制止群体性械斗 5起,防止群体性上访225起。优化了我市经济发展的环境,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人民调解服务稳定大局。我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扎根基层,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在预防调解处理民间纠纷上做了大量工作,民调组织的职能作用日益凸显,有效地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xx年,我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出动 230人参与矛盾纠纷大排查,共排摸出不稳定因素463件,调处各类纠纷5837件,共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376人次。大量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了有效化解或妥善处理,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人民调解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愁、为信访分流、为公安减压、为法院减负的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三是人民调解服务重点项目大局。自xx年我局开展“四对一”活动以来就把人民调解工作融入到全市的重点项目建设中去,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辖区内项目纠纷的调解,做到“哪里有项目,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全程跟踪,服务到位。促进了这些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四是人民调解服务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大局。随着社会的进步,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越来越强,但部分农民依法办事的意识仍较为薄弱,群体性上访事件时有发生。为此,我局在竭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同时,注意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引导纠纷群众选择正确方式依法维权,使越来越多的群众自愿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纷争,人民调解在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已有了良好的基础,“大调解”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真正发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促进了一方经济的发展,此项工作也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府的肯定。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以“立足基础为前提,规范管理促发展、经常工作走在前,树立典型抓重点。”再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
二、存在的问题
(一)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建立不健全,有其名无其实现象较普遍,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都很不规范。
(二)大多人民调解员是兼职,且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较低,很难一心扑在调解工作上。
(三)调解经费的严重不足,阻碍了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很难调动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促进各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和内务建设规范化。
(二)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常态化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
(三)真正地把大调解工作纳入维稳的大盘子中去、高度重视大调解在维稳中的地位和作用。
(四)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随时开展民间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人民调解工作年度计划卫生院护理工作年度计划篇三
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及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使我村人民调解队伍结构不断优化。要适应新形式下化解民间纠纷及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杜绝只占位置不工作或半工作的不良作风,建立和完善村调解委,逐步规范到人民调解工作范畴并开展实施。
必须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教育培训以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有计划地组织人民调解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每年要组织1-2次人民调解委员会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思想政治素质,政策法律水平和工作技能,努力造就一支适应新形势需要的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人民调解工作坚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主义道德,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的原则,而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不该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我们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需要,完善人民调解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建立健全民间纠纷受理登记制度,调解人员回避制度以及调解协议书履行情况跟踪反馈等制度,增强人民调解的公正性,要特别重视提高人民调解协议的规范化水平,逐步规范协议书的内容及形式,使调解协议书内容、形式符合司法部部颁规章的要求,保证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与审判工作的良性互动,提高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各村调解委员会要实行“六统一”,人民调解员须遵守《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的的纪律,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调处跨地区,跨单位纠纷的联合调解工作机制。
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要在村“两委”、 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下,自觉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要任务,认真贯彻《人民调解工作意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调作战“的方针,广泛深入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要深入地开展民间纠纷排查活动,注意分析民间纠纷产生的原因,科学地把握民间纠纷演化的规律,及时发现有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增强对民间纠纷发生的预测,控制能力,加大预防工作力度,减少纠纷,防止因民间纠纷转化成刑事案件和群体性的事件的发生,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我们要进一步拓展调解工作领域,加大对民间纠纷的调解力度,不仅要继续加强对传统拭目以待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而且要积极介入公民与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发生的各种民事纠纷的调解。妥善调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税费改革,村民自治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特别是有可能引起群体的事件的民间纠纷,努力把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减少到最低限度,要把依法调解与开展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
要注重从法律的角度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劝导和解释,化解矛盾纠纷,促使当事人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依法办事,也要坚持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尤其那些法律上无明文规定的民间纠纷,不能放任纠纷激化。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做好新时期我村的人民调解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的具体表现,是坚持依法治村,以德治村,实现全村居民安居乐业。
人民调解工作年度计划卫生院护理工作年度计划篇四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实施人民调解工作要点以及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以深化法制教育为基础,以实行人民调解为重点,以建章立制为保障,以促进居民环境稳定为目标,主动接受居民监督,把人民调解工作做到明处,在矛盾尚未发生就杜绝萌芽。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一如既往的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通过法制宣传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连队内各项事务。力求做到“矛盾不出连队”,让广大群众有一个安定舒适的生活环境。
1、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我们选择有诚心、热心、耐心的人作为调委会成员,能够及时主动介入矛盾,及时依法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健全学习记录、例会记录,婚姻登记记录,季度工作统计以及建立档案管理,同时人民调解员实行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主要学习法律知识及人民调解条例,以及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本辖区的纠纷特点分析矛盾纠纷的情况。
3、完善调解组织功能,强化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结合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例,以及借鉴兄弟社区调委会的先进经验,交流学习,分析疑难案例,提高调解水平。
4、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面向群众,提供各种法律咨询,组织辖区居民开展一些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活动。开年至今,我们共调解各种矛盾纠纷5宗,其中3宗在我们调节员的耐心说理劝解下,当事人各方互相取得了谅解,消除了分歧,达成了和解协议,有效地缓解了矛盾,增进了家庭和睦与邻里团结。
1、进行普法教育,增强居民参与管理的法制意识。我们利用社区党员、干部培训、社区干部会议等,举办多场法制讲座,我们还派发普法宣传资料发到居民手中,组织居民学习不同的法律法规,从而提高了居民的法制意识。
3、在社区举办法律咨询,并结合 “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等普法活动,解答社区居民关心的法律问题。
1、为了使帮教工作切实有效,我们对刑事释放人员进行登记注册,办理有关帮教手续以便于我们进行帮教和跟踪服务。
人民调解工作年度计划卫生院护理工作年度计划篇五
近年来,受某些落后观念和经济利益的影响,人民调解工作素来是基层司法工作的一大难点。大库联司法所调解员带着“三心”积极履行调解职责,案件经调解后无一上访或转诉事件发生,圆满完成了人民调解任务。
一是带着信心去调解。由于案件发生时间长短和当事人对案件的认知情况的不同,许多案件在移送司法调解时呈现出事情经过曲折化和矛盾多元化的特点,这给调解工作出了一道又一道的难题。但是无论事情多难,分析整理过程多么艰巨,调解员一直保持着一颗必须完成调解任务的信心去工作,这就给调解员增加了极大的工作韧劲,有助于调解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带着诚心去调解。在接到案件后,要先把案情掌握得一清二楚,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目的,也就是当事人要个什么“说法”。在调解中,研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当事人的疑虑,主动去沟通协调。使当事人感受到司法人员为他们解决问题的诚心,从心理上使他们对司法所的调解方案表示理解认同,并最终接受。
三是带着关心去调解。很多调解案件的失败往往是由于办案方法简单粗暴、用心不够造成的。在办案中要时刻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善于观察当事人的心理变化,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心理。像对待亲人一样主动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说,“急当事人之所急”让他们感受到司法调解员对他们的关心,引导其回归到理性思考的道路上来,合理解决纠纷。
调解工作的过程不仅仅是一个用法律来解疑答惑的过程,更是一个人文关怀的过程,有了法律条文这个支撑点再加上用心的工作,才有希望将人民调解工作做强,做好。
人民调解工作年度计划卫生院护理工作年度计划篇六
人民调解工作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体系中具有基础作用,在和谐社会构建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经济社会转型期,原有人民调解的组织形式、工作方法、队伍结构等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如何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的更高的要求,已经成为摆在司法行政系统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人民调解职业化专业化是民间纠纷多样化、复杂化趋向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基层法治工作对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提出的更高要求,也是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和完善的内在需要。当前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一系列问题,要求人民调解工作走上职业化、专业化发展之路。
――传统的调解领域和方法不能适应矛盾纠纷化解需要。传统人民调解主要对家庭、婚姻、邻里等民事纠纷进行化解。当前人民调解工作范围不断扩大,已经扩展到交通、医患、劳动、消费等领域。民间纠纷已演变成为个体型、群体型共存的的矛盾纠纷,如仍采用传统的调解方法已经不能有效地解决纠纷。
――人民调解的组织形式及设置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传统的人民调解组织主要是村(居)调委会和企事业调委会,设置在基层农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新时期这种配置已不能覆盖全部纠纷领域,于是很多领域的纠纷主要依靠行政调解和诉讼手段解决。而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行业等非村(居)领域等发生纠纷较为陌生,做起工作来力不从心,客观上限制了自身的发展。
――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不能适应现实工作的需要。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基本是由村(居)委会和支部成员兼任。这些人员往往兼职过多,无法专门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同时,人民调解员队伍存在的人员不稳定、缺乏专业知识等问题制约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人民调解员要能熟练掌握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法律规范、懂得相关专业知识,娴熟运用调解技巧来化解矛盾纠纷息讼止纷。
――人民调解经费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目前,许多地方还未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没有建立人民调解专项经费,致使调解员津贴、补贴过低,激励机制尚未形成。
于是,在社会分工日益细密、利益日趋多元的情况下,推动职业化、专业化进程已经成为人民调解改革和发展的必由之路。
我市主要从新型调委会建设和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着手,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和队伍建设取得了突破性发展。
――新型行业、专业调解委员会建设。20__年,我局选择__港务局开展现代企业制度与人民调解制度有机结合的尝试。市港务系统新建、充实企业调委会15个,500多名人民调解员接受了培训和考核。同年,我局在浙江万里学院组建了由资深法学教师和法学专业学生组成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开设了《人民调解理论与实务》课程,培训了300多名具有任职资格的大学生人民调解员,并先后派出10多支人民调解假期社会实践活动队伍走向社会。20__年在市和县(市)区两级全部组建了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并会同市消费者协会对新任人民调解员组织了上岗前培训。20__年,各县(市)区总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部建立,66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专业从事劳动争议纠纷的调解工作。20__年,在民事纠纷集中多发区域――繁华的天一广场商贸地区,整合公安、司法和工商力量,组建了中央商贸区区域性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鄞州区建立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机制,成立了鄞州区交通安全司法所,下属8个交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承担全区道路交通事故的民事纠纷赔偿调解工作。今年4月,我局联合市公安局下发了《关于在交通事故纠纷处理中全面推行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通知》,各县(市)区将在年内全面执行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此外,我局还在诸多领域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指导工作。目前,我局与市卫生局就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了一致意见,全市性的保险纠纷、旅游纠纷和公交纠纷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也已进入规划阶段,__大学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在筹建中。
――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我局的工作部署,__区于20__年率先开始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工作,以“人员职业化、工作专业化、待遇工薪化”为目标。通过统一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 64名社区专职调解员经过筛选和培训后上岗。这些人民调解员专职从事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报酬由区和街道两级政府解决。为促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出台了相应的制度与之配套实施。一是建立工作指导制度。成立了区调解工作指导小组,由__区司法局和区法院、区政法委有关人员组成,每月定期分批到街道参加专职人民调解员学习交流会。二是落实职责建立考核制度。统一制订了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年度考核办法。考核成绩作为续聘、评先表彰、等级晋升和奖金发放的主要依据。三是建立培训制度。专职人民调解员每年至少集中培训两次。自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以来,无论从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上看,还是从工作实绩上看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__年,该区共受理调解民事纠纷2581件,调解成功2561件,成功率为99%,全部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仅仅受理了10件,占千分之0.5,其它都在社区基层得到解决。而同期全市镇、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的纠纷平均占全部的为21%,人民调解的受理量和成功率均大大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目前,我市多个县(市)区也开始着手建设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
我市在推进人民调解职业化专业化进程,主要抓好四个工作环节:
――统一思想,认真抓好前期筹备工作。一是深入基层调研,充分论证。二是取得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整合力量。如__区司法局多次向区委区政府专题汇报“关于建立社区专职调解员队伍的建议和报告”,使区委、区政府认识一致,从人、财、物上给予充分的支持和保障。天一广场中央商贸区区域性联合调委会就充分整合了司法行政、公安、工商等多家职能,显示了调处优势。三是选准试点,稳步推开。
――严把“三关”,建立专职专业调解员队伍。我们在工作中注意把好人民调解员的入口关、培训关和业务指导关。通过严格标准、广纳人才,打造素质过硬的专职专业人民调解员队伍。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调委会运作。结合行业专业特点,制定和健全相关业务工作制度。
――保障经费,为调委会发展提供财力支持。在各地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试点中,经费得到较好地解决。规划中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我局跟市卫生局确定了经费预算方案,其中的专职人民调解员薪金将按社会工作者市场标准制定。
――实现了由调处一般矛盾纠纷向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和重大群体性民事纠纷的转变。从过去的只能调解婚姻、家庭、邻里等一般矛盾纠纷,到目前复杂疑难的交通、医患、环保、土地纠纷和重大群体性民事纠纷,使基层政府能将主要精力集中在发展社会经济上,维护了社会安定和谐。
――实现了由传统调解到依法调解的转变。通过强化培训、规范管理,使大多数调解员都能在发扬传统调解优势的基础上,熟练运用法律手段开展调解工作,人民调解的法治化程度不断提升。
――实现了由简单调解到规范化调解的转变。人民调解工作在制度建设和规范性运作上已经日趋成熟。我市推行统一的调解协议书,规范化率达到100%,没有发生一起人民调解协议书为法院撤销。
――实现了单方调解向联合调解,被动调解向主动调解及委托调解的转变。人民调解由被动调解转为重大特殊案件主动介入,跨边界地区人民调解组织联防联调,专业领域纠纷以专业调委会为平台,部门配合、行业联动,优势互补,更好地发挥出调解成效。
吸收专职社会工作者进入人民调解,建立职业化、专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能显著调动工作积极性,对矛盾纠纷的反应更加迅速,使工作更为高效规范。应该以人民调解职业化、专业化为主要载体,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工作机制的创新和工作领域的拓展。
思考之一: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努力培育职业化、专业化调解组织机构 。
人民调解工作应该由群众自治性组织来承担,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对人民调解工作加强扶持,培育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司法行政部门应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积极培育职业化、专业化调解机构。
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的职业化和专业化,要借助党委、政府的支持,大力发展行业性、区域性调委会。借助社会组织、社会力量来调处矛盾纠纷。在条件成熟的行业和社团组织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社团组织的优势,增强专项纠纷的化解力度。
思考之二:创新管理方式,推动人民调解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实践证明建设一支专业的、职业的、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是必要、必须而迫切的。组建专业化调解工作机构,由街道、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出资聘请专职调解员,有利于探索组建一支专业化、社会化的调解员队伍。
――吸收专门工作者从事人民调解工作。通过公开考试、考核,招募符合条件的人员,专职从事人民调解工作。整合、利用好区域法律资源,特别是现有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可以发挥其长期从事基层社区法律服务的优势,积极引导、鼓励、支持他们从事人民调解工作。
――探索新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培训管理形式和机制。提高专业知识培训力度,寻求专家咨询支持,提高操作实践水平。进一步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和协商,通过选聘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组织调解干部观摩审判等方式,有效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调解艺术和工作水平。对人民调解员实行持证调解、分类管理, 培育发展后备力量。
为进一步发挥职业化、专业化人民调解效能,必须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工作衔接,形成综合优势,强化人民调解在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地位。
――建立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探索并鼓励人民调解组织在法院的建议或委托之下,参与诉前等各阶段的纠纷调解,推动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机结合。如在基层法院设立 “人民调解窗口”, 建立人民调解与诉讼相衔接的工作平台,为诉讼当事人提供人民调解化解纠纷选择途径,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有效地支持诉讼活动。
――依托综治平台,推进部门联动联调。以基层综治中心,为联合化解矛盾的平台,通过综治矛盾排摸、工作例会、联动调处、宣传教育等工作机制,有效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新时期,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与发展,任重道远,意义重大,只有加强人民调解专职化、专业化建设,人民调解在改革发展中才能永葆青春活力,从而为增强社会自我调控功能、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