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委书记在残联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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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在残联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篇一
充分认识新时期民政和残疾人工作的重要地位。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民政和残疾人工作已由单纯的救灾救济职能发展为拥有20多项重要社会职能的综合载体,地位愈显重要,不可替代,民政和残疾人部门已成为党和政府民生政策的主要执行部门、政府职能的综合协调部门、民生保障的“兜底”部门,事关改革、稳定、发展大局。第一,是连接政府和群众的重要纽带。民政和残疾人工作“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困”,是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民心工程”,特别是乡、村(居)民政工作,与群众联系最直接、最密切,关系到政策的落实到位和群众利益的维护,是传递党和政府对民生的重视,传递社会进步成果到基层最直接、最快捷的工作渠道。第二,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民政和残疾人工作承担着较多的社会职能,为各类经济实体“轻装上阵”减轻包袱,有利于减轻企、事业单位的社会负担,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福利,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第三,是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民政和残疾人工作的职能,都与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政治民主权益紧密相连,息息相关,尤其对困难群众和残疾人群体,救济扶困和慈善事业是他们生活依靠,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利民之意、为民之举,很多方面都要通过民政及残疾人工作来实现。第四,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提。民政和残联部门是实现社会公平、体现社会二次分配成果的部门,具有维护民利公平的杠杆作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社区就业、残疾人利益保障等方面问题,多是通过社会二次分配的手段来解决的。通过民政和残疾人保障工作的社会动员与社会分配机制,可以激发社会不同利益收入阶层贡献社会、服务公众的热情,促进社会物质财富的合理流动与分配,使社会弱势群体能够充分享受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体现社会的公正与公平,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和前提。
充分认识我区民政和残疾人工作面临的形势。一是机遇多。从保障基础看,全区gdp实现79.1亿元,地方财政收入9.6亿元,为民办实事的财政投入能力不断增强。从思想基础看,近年来,关注和改善民生已成为各级政府的重点工作、热点工作,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民政、残疾人工作所发挥的作用得到高度重视。从工作基础看,通过几年来的努力,我区社会救助机制已经基本建立,社会福利机制正在健全,民政和残疾人项目全面推进,为做好民政和残疾人工作提供了保证。二是压力大。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企业发展仍面临较大困难,就业难,困难人群数量呈现增多趋势,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人数有可能增多,民政、残疾人工作的对象相应的就会增加,“兜底”的保障任务也会越来越重。同时,我区民政、残疾人事业主要依赖的是国、市两级的财力投入,区本级的投入幅度不大,民政、残联部门自身的“造血”能力还不强。如何活源头之水,谋民生之利,还需要民政、残联部门想方设法去突破。三是要求高。民政和残疾人工作主要面对的是“老弱病残孤儿寡”等社会弱势群体。在我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进程中,困难群众对民生工作的要求更高,期待多,保证群众满意度的唯一途径就是加强社会服务、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工作。当前,民政、残疾人工作部门正在进行着“从民政到民生,从事务到政务”的根本性转变,服务范围越来越广,法定职能越来越多,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因此,要认真履职,办好每一件事情,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马虎。
同时,我区民政和残疾人工作存在较多的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滞后的工作条件与日益繁重的发展任务还不相适应;经费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还不相适应;社会事务管理、服务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加强;特殊的地质特征和复杂的天气情况,导致自然灾害频发,救灾救济压力较大;贫困群体数量多,残疾对象群体大且需求多,我区有各类残疾人3.6万,占全区总人口的7.02%,残健比例高于全市平均水平6.5%,占我区绝对贫困人口的80%,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将严重影响党群关系、政群关系,影响社会安定和社会发展。
因此,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各级各部门和民政、残联系统的同志们一定要站在加快实施“三大战略”和建设“五个黔江”的高度,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以特殊的感情、特别的爱心来关爱和帮助残疾人群体,更加积极主动、更加勤奋务实地做好民政和残疾人工作。
2021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谋划“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级各部门务必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抓住机遇,科学谋划,把握重点,积极推进,突出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努力抓好城乡低保工作。全区城市低保要加强宣传和管理能力建设,实现群众政策知晓率达90%以上,积极探索“购买服务”实施低保入户调查,强化低保群体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加大低保分类救助工作力度,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水平。
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要建立健全广泛的群众参与机制,发挥基层慈善和乡镇稻草援助中心作用,多渠道募集临时救助资金,扩大临时救助范围。重点抓好城市“慈善超市”建设,完善运行机制,确保持续发展;并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探索设立“慈善超市”,大力发动社会力量向农村募捐,建立城乡互动的长效机制。
扎实做好其他救助工作。一是完成渝东南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抓好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健全和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以应灾害发生之需,解受灾群众之急。二是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重点抓好制度完善、标准规范、简化程序、与医保配套等工作,不断扩大医疗救助惠及范围,提高医疗救助水平。三是加大力度推进孤儿集中供养,确保他们有人养、有人教,生活冷暖有人关心,扎实开展孤儿身份核定工作,杜绝“假冒”孤儿。四是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中心竣工投用。
(二)稳步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工作
扎实抓好城乡孤老供养。加强对农村敬老院的服务管理,敬老院等级管理二级以上单位达70%。落实运行服务费用,做到有人、有钱为老人服务,力争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50%,要帮助敬老院发展院办经济,通过养猪、种菜、养鱼,既适当增加老人活动,达到煅炼身体的目的,又有效补贴经济收入。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捐赠,补贴敬老院经费,探索建立“一人联一院”、“一企帮一院”的有效模式。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抓好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规划落实工作,启动区中心敬老院建设,做好农村敬老院改(扩)建,力争新增养老服务床位张。制定出台民办养老机构在建设用地、税收、用电、用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积极推进民办公助、公建民营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事业,支持城市社区兴建社区托老所。大力培育城乡志愿者队伍,完善低保对象义务劳动制度,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照料城乡空巢老人、贫困老人、留守老人生活。
(三)扎实开展民政事务管理
积极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认真落实党委议军会议制度,开展军地互动活动,不断扩大双拥工作群众基础,丰富双拥工作内容形式;完成红军光荣院的维修改造,做好烈士陵园迁建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新一届市级双拥模范城创建成功,争创国家级双拥模范城。进一步深化优抚医疗改革,建立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机制,推行“一站式”即时结算办法,有效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的问题。进一步深化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切实做好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和服务现役军人的相关工作。
扎实推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全区第八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难点村”治理工作,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健全村(居)委会议事决策制度,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到实处。要整合农村社区服务资源,完善社区功能,稳步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要以“五个黔江”建设为抓手,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完成2个社区服务中心、16个服务站和60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要疏赌结合、积极稳妥地推进殡葬改革,扎实抓好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解决农民安葬需求,确保不出现活人墓、豪华墓的现象;要采取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实施综合治理,坚决制止在城周禁葬区出现新的乱埋乱葬的违法行为。要认真开展殡葬执法,净化丧葬用品市场和社会环境。落实城乡困难群众遗体运输、冷藏等基本费用的减免。强化殡葬管理法规宣传,积极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逐步推广文明丧葬新方式。
(四)全力做好残疾人工作
认真落实残疾人优惠政策。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市、区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系列文件精神,把普惠加特惠政策有效落实到残疾人身上。一是相关部门在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等保障优惠政策时,要优先考虑残疾人,适当提高残疾人保障标准,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二是启动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结合“五在五心”工程建设,实施好15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危旧房改造,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居住条件。三是免费为3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开展创建白内障无障碍示范区达标活动。四是创建市区两级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切实抓好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多渠道推搞好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要尽最大努力推荐残疾人就业,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五是要充分发挥慈善机构和志愿者队伍作用,持久、深入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形成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六是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全社会对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了解、理解与支持。
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残联是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组织机构。各街道、镇乡要根据中残联、市残联关于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标准要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残联组织,落实专兼职人员,健全区、街道镇乡、社区(村)三级扶残助残网络体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区残工委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建立新时期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残疾人组织要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更好地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
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及使用管理工作。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帮助残疾人就业、康复服务、职业培训、就业安置、扶贫解困的政府性基金,也是所有用人单位尽安置残疾人就业义务的一种手段。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理解、支持残保金的依法征收工作,做到应缴尽缴。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今年要在企事业单位残保金的征收上实现较大突破,只要没破产的企业都要做到应收尽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民政和残疾人工作量大面广、任务繁重、政策性强,涉及的层次多,范围广,各街道镇乡要把民政和残疾人工作列入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合理安排,认真负责,狠抓落实。各地要强化抓基层、打基础的观念,加强民政和残疾人基层能力建设,落实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场所办事的要求。完善组织机构,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要高度关注残疾人实际困难,着力解决残疾人生活保障、康复就医、入学就业等实际问题,集中力量办几件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事情。
(二)加强部门协作。全区民政和残疾人工作对象已占总人数的16%,公共服务工作涉及全体居民,范围相当宽泛,任务相当艰巨,特别需要各方面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级各部门要树立民本意识、大局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促进民政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民政和残联部门要履行职能、主动协调、争取支持,形成推动民政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加大经费投入。要根据新形势下民政和残疾人工作量快速增长的实际,统筹安排民政和残疾人工作经费,切实保障相关工作正常开展。要安排落实民政和残疾人公共服务方面的建设资金确保建设任务圆满完成。要按照社会化、市场化的思路,积极拓展民政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筹资渠道,广泛吸纳社会资金,不断加强民政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经费保障。财政、民政、残联和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民政和残疾人事业专项经费分配、使用和发放的监管,堵塞漏洞、杜绝腐败,确保安全、提高效益。
(四)加强考核工作。要结合各街道、镇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加大对民政和残疾人工作的考核力度,年终,对工作开展得好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差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区委政府将在条件成熟时,将民政及残疾人工作的有关项目列入全区综合目标考核。
(五)加强自身建设。民政和残联系统干部职工是民政和残疾人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实践者,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推进新时期民政和残疾人工作的重要保证。民政和残疾人工作者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改进作风,带着感情深入基层、深入困难户和残疾人家庭,办好实事;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时期民政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路子、新模式、新机制;要公道正派,淡泊名利,精益求精,花好每一分钱,做好每一件事,善待每一个人。
市委书记在残联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篇二
各位代表、同志们:
通辽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七次代表大会,已经完成了各项议程,就要闭幕了。本次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主席团、执行理事会、专门协会等机构,x同志代表市残联执行理事会作的工作报告,分析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对今后五年的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我完全同意。主席团选举我为第七届主席团主席,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护好航、服好务,是我工作的应有之义、应尽之责。为做好今后五年全市残疾人工作,全面完成通辽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各项任务目标,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我讲三点意见。
一、强化发展意识,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进入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央、自治区、市委政府更加重视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工作具有更加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发展残疾人事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任务。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办好特殊教育”。不断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更是各级残联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首要任务,我们一定要再接再厉,切实把各项残疾人帮扶措施落到实处,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迈上新台阶。做好残疾人工作,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残疾人是社会的平等成员,也是特别困难、特别需要帮助的群体。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就是要把残疾人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的同时,更加注重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和全面发展,不断提升残疾人群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扶持困难残疾人脱贫,是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之一。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残疾人没有达到小康,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只有加快推进残疾人民生领域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重度和困难残疾人倾斜,切实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工作,才能切实推进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
二、完善制度措施,进一步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
要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做到权益有保障,健全残疾人法律救助机构,提升残疾人法律救助正规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强化劳动监察等部门的执法检查,保障残疾人各项合法权益。做到生活有保障,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逐年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残疾人“两项补贴”要提标扩面。做到医疗和养老有保障,落实好贫困残疾人医保和养老保险缴费政府补贴政策,贫困残疾人全部享受医疗和养老保险。做到住房有保障,把无房和危房残疾人全部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优先给予保障。要推进残疾人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加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把精准康复服务供给成效纳入残联、教育、民政、财政、人社、卫生计生、扶贫等残工委成员单位工作考核的内容,创造性地做好精准康复工作。加强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法律援助、残疾人就业单位、福利机构、特教学校等机构的作用,加强市、旗县残疾人康复、就业、托养等专业服务机构、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的服务。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延伸残疾人就业服务阵地,降低残疾人就业门槛,继续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要加大残疾人精准脱贫攻坚力度。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要在“精准”二字上下足功夫,要聚焦全市x名深度贫困残疾人,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做到脱贫计划纳入、资金纳入、项目纳入、考核纳入,落实好残疾人教育赋能扶贫、就业创业扶贫、兜底保障扶贫、精准康复扶贫、文化宣传扶贫、阳光志愿助残扶贫、驻村结对帮扶扶贫、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等政策,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产业带动、电商创业等18项扶贫专项行动,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和脱贫成效,把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使贫困残疾人早日脱贫。
三、理顺体制机制,形成残疾人事业发展合力
(一)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工作体制机制。
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群团改革工作提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解决好残联组织职能错位、管理越位、工作缺位、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把残疾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摆上重要位置,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级残工委及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政策指导、督促检查的职能作用。各职能部门要把残疾人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安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二)进一步强化残联组织的担当意识。
各级残联要牢固树立政治担当意识,做好改革发展的促进者、社会和谐稳定的维护者。要增强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紧密联系城乡残疾人群体,更好的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把工作沉下去、把需求摸上来,把情况反映上去、把政策争取下来,把责任制落实下去、把残疾人获得感提升上来,用真情和实招来体现担当责任。
(三)进一步发挥残疾人的主体作用。
残疾人群体蕴含着巨大潜能和创造力,蕴含着自强不息、顽强拼搏、奋勇争先的时代精神,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广大主席团委员要充分发挥联系残疾人的纽带作用,倾听他们的心声,激励他们的生活信心,鼓励他们为残疾人事业献计献策。要发挥好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残疾人把自己的人生梦想与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结合起来,继续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勇于迎接挑战,不断超越自我,实现更加美好的小康生活。
各位代表、同志们,残疾人事业彰显着人道主义光辉,使命光荣,任重道远。做好新时代的残疾人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推进残疾人工作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实现新跨越,为加快推进全市残疾人小康进程、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