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技术股权协议书优秀(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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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股权协议书篇一
卖方:bbb,是一家依照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其法定地址位于***。
前言
1、 鉴于卖方为目标公司的登记在册的合法股东,依法持有目标公司的全部出资额及相关权益。
2、 卖方愿意以下列第2.2条规定之对价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其他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全部出资额及权益转让予买方,买方愿意在本协议条款所规定的条件下受让上述转让之出资额及权益。
据此,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 定义
1.1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 “目标公司”指***公司,一家在***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注册资本为***元。注册地址为:***。
(2) “转让股份”指卖方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出让的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的出资额及相关所有权益。
(3) “转让价”指第2.2及2.3条所述之转让价。
(4) 本协议:指本协议正文、全部附件及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列为本协议附件之其他文件。
第二条 股权转让
2.1双方同意由买方向卖方支付第2.2条中所规定之金额作为对价,按照本协议第四条中规定的条件购买转让股份。
2.2买方购买卖方转让股份的转让价为:***元整(rmb***)。
2.3转让股份包括所转让的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所代表之利益。
2.4本协议签署后十(10)个工作日内,卖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向审批机关提交修改后的目标公司的章程和相关文件,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目标公司股权变更登记所需的各项文件,完成股权变更手续,使买方成为目标公司股东。
第三条 付款
3.1买方应在本协议所述股权转让及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或双方书面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共计***元整(rmb***)。
3.2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之税费,由***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第四条 先决条件
4.1只有在下述先决条件全部完成之后,方视为卖方已按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履行全部转让股权转让手续。
(1)卖方已全部完成了将转让股份出让给买方的全部法律手续。
(2)卖方已提供卖方同意此项股权转让的股东决议。
(3)卖方已经按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履行了股份转让的行政审批申请,并且已经取得了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取得了所有必要的许可转让文件。
(4)卖方已完成有关主管部门对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变更手续和各种登记。
4.2买方有权自行决定放弃第4.1条款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决条件。该等放弃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完成。
4.3如第4.1条中有任何先决条件未能于本协议第4.1条所述限期内实现而买方又不愿意放弃该先决条件,本协议即告自动终止,各方于本协议项下之任何权利、义务及责任即时失效,对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届时卖方不得依据本协议要求买方支付转让价。
第五条 保密
5.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任何商业信息、资料及/或文件内容等保密,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等。任何一方应限制其雇员、代理人、供应商等仅在为履行本协议义务所必需时方可获得上述信息。
第六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及其他
6.1本协议的签署、有效性、解释、履行、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并受其管辖。
6.2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迅速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争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6.3本协议于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生效。
6.4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双方各执一份,交审批和登记机关二份。
(以下无正文)
买方:aaa有限公司(盖章)【或个人签字】
授权代表: ***(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bbb有限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股权协议书篇二
甲方:xx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前期相互了解,就乙方拟对甲方进行股权投资并协助甲方在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上市进行战略合作。为规范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商业行为,明确双方在合作上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1拟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甲方为在中国大陆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竹建材(见附件--公司概况)。
1.2拟定的上市目标地
根据企业的基本情况,双方拟定,乙方将协助甲方到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上市。甲方作为拟上市公司,保证公司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且产权明晰,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运作。
2.1、投资方案:乙方以现金方式投资甲方。
2.2、乙方投资之现金作为甲方在完成股权重组之前的净资产增资,增资后由香港康尔公司进行股改,股改后按(人民币)0.2元每股发行到康尔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3、在甲方完成股权重组之后,根据甲方的财务审计报告确定乙方占甲方股份比例(见附件--甲方截止20xx年6月30日财务审计报告)。
3.1甲方上市成功,按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乙方持有甲方的股份转让权,并约定转让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
3.2甲方预计在20xx年6月30日前上市,若因特殊原因未能如期上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全部出资额,同时按银行活期利息给予补偿。.
3.3如果在上市前甲乙双方在生产经营或其它方面存在重大分歧或是乙方滥用股东权利,甲方可回购乙方在甲方的股份,自行处理。
乙方有权在甲方再行股权融资时候,按其股份比例(完全稀释)购买相应数量的股份。
乙方在股权融资合作协议签署后,有权对甲方进行法律和财务方面的尽职调查,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应财务资料给予配合。
6.1甲方是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具备完整的权力和授权拥有、经营其所属财产,从事其营业执照中及向乙方书面、口头所描述的业务,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行为,已经甲方股东会通过;
6.2在签订正式合同时,不存在与甲方有关的、正在进行之诉讼、仲裁;或任何就该等诉讼、仲裁未履行之判决或命令。
为保证双方的权利和商业利益,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如下有关保密管理的约定:
7.1双方承认及确定彼此就投资、上市交换的任何口头或书面信息、资料均属机密资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对该等信息和资料进行保密。即使最终双方未能合作成功,双方对该项目及对方的一切信息具有至少三年的保密义务,但若该信息已经通过非双方的渠道被其他方获悉则不在此限。
7.2任何一方可将上述条款所述需保密信息根据需要向其法律或财务顾问披露,但该方应保证其获悉保密信息的法律或财务顾问亦受上述保密义务的约束,若其专业顾问违反本合同的保密规定,则其应承担连带责任。
7.3双方同意,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形时,相关方将无须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就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7.3.1公众人士已经通过本合同双方以外的渠道知悉需保密的信息,则双方无须再就该等信息进行保密;
7.3.2按中国法律、上市规则的要求,一方需披露保密信息,则该方可按照相关法律、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披露。
7.3.3无论本合同以任何理由终止,上述保密义务仍然生效。
双方在按照本合同规定展开合作的过程中,均应恪守勤勉尽责的精神和坚持诚实信用的原则,完成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双方须遵守同行业通行的商业道德与职业规范,竭尽全力为对方的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以促使项目顺利获得成功。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并投资现金到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保证、承诺,均构成违约,应当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本合同的签署、成立、生效、履行、解释、终止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本合同产生的及/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一方可就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约定本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为合同签署地法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技术股权协议书篇三
甲方(出让方):乙方(受让方):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鉴于,公司(以下简称转让公司)是由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基于其掌握的技术针对项目投资注册的全资控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营期限为年。甲方有意将其所属的占%股权的转让公司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按同样的条件受让转让公司故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政策之规定,并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双方签订本协议。
一、转让公司的基本情况:
转让公司名称为公司,注册资本万元(无形资产占%),评估价值万元,涉及土地平方米,涉及员工安置人,涉及银行债权万元,住所地:,经营范围:。
二、员工的安置:
本合同公司转让时所涉及员工的安置,经甲、乙双方约定按如下方式处理:一并由乙方接收
三、债权、债务处理
经甲、乙双方约定,按如下办法处理:一并由乙方接收
四、土地使用权使用方式
本合同转让公司坐落场所的土地性质为,经甲乙双方约定,按如下办法处理:一并由乙方接收
五、公司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预支付甲方%转让价款(包括20%定金,适用定金规则)。
2、甲方收到乙方上述%转让价款后,
,乙方支付给甲方剩余%转让价款。
六、产权交割
甲方收到乙方100%转让价款后,转让公司相关权利义务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承担任何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约定在一月内办理相关产权交割手续。
七、费用和税费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费用和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乙方承担
八、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具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九、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定金的补偿;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公司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公司,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变更或解除协议。
十一、权证变更
甲、乙双方在交割完成后,由负责,于日之内办妥权证变更事项。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其他
本合同共页,附件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产权交易机构备案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术股权协议书篇四
股东各方:
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1000万
4、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____________以认缴方式出资,出资7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5%;
____________以认缴方式出资,出资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
____________以认缴方式出资,出资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
____________以认缴方式出资,出资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
____________以认缴方式出资,出资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
____________以认缴方式出资,出资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投资人委托秦xx代表全体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股份公司成立两年内,投资人需将认缴资金缴纳完毕。
2、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3、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5、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股东签字:
签订日期: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技术股权协议书篇五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授权代表于_____年___月___日于北京签署:
股权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受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______________路______号_________楼。
股权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出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_大街____号。
前 言
1.鉴于股权出让方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某某”)于____年___月___日签署合同和章程,共同设立目标公__________(简称“目标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等。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于____年___月___日签发。
2.鉴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元人民币(rmb_________),股权出让方为目标公司之现有股东,于本协议签署日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________(__%)的股份;股权出让方愿意以下列第2.2条规定之对价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其他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_____(__%)股份转让予股权受让方,股权受让方愿意在本协议条款所规定的条件下受让上述转让之股份及权益。
据此,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则,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章 定 义
1.1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及我国台湾地区);
(2)“人民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3)“股份”指现有股东在目标公司按其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认缴和实际投入注册资本数额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所享有的公司的股东权益。一般而言,股份的表现形式可以是股票、股权份额等。在本协议中,股份是以百分比来计算的;
(4)“转让股份”指股权出让方根据本协议的条件及约定出让的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股权;
(5)“转让价“指第2.2及2.3所述之转让价;
(6)“转让完成日期”的定义见第5. 条款;
(7)“现有股东”指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前,日期最近的有效合同与章程;中载明的目标公司的股东,即出让股东和本协议股权出让方;
(8)本协议:指本协议主文、全部附件及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列为本协议附件之其他文件。
1.2章、条、款、项及附件分别指栖协议的章、条、款、项及附件。
1.3本协议中的标题为方便而设,不应影响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
第二章 股 权 转 让
2.1甲方双方同意由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第2.2条中所规定之现金金额作为对价,按照本协议第四章中规定的条件收购转让股份。
2.2股权受让方收购股权出让方“转让股份”的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3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的百分之___(___%)所代表之利益。转让价不包括下列数额:(a)本协议附件2中未予列明的.任何目标公司债务及其他应付款项(以下简称“未披露债务”),和(b)目标公司现有资产与附件 所列清单相比,所存在的短少、毁损、降低或丧失使用价值(统称“财产价值贬损”)。
2.4对于未披露债务(如果存在的话),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数额的百分之____(___%)承担偿还责任。
2.5本协议附件2所列明的债务由股权受让方承担。
2.6本协议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股权出让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向审批机关提交修改后的目标公司的合同与章程,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目标公司股权变更所需的各项文件,完成股权变更手续,使股权受让方成为目标公司股东。
第三章 付 款
3.1股权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_)工作日内,向股权出让方支付部分转让价,计人民币_____元,并在本协议第4. 条所述全部先决条件于所限期限内得到满足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余额支付给股权出让方(可按照第3.2条调整)。
3.2股权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3. 条支付给股权出让方的转让价款项应存入由股权出让方提供、并经股权受让方同意的股权出让方之独立银行账户中,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具体监管措施为:股权受让方和股权出让方在本协议第3. 条所述转让价支付前各指定一位授权代表,共同作为联合授权签字人(上述两名联合授权签字人合称“联合授权签字人”),并将本方指定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等书面通知对方。在上述书面通知发出后和本协议第3. 条所述转让价支付前,联合授权签字人应在共同到上述独立银行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预留印鉴等手续,以确保本条所述监管措施得以实施。该账户之任何款额均须由联合授予权签字人共同签署方可动用。如果一方因故需撤换本方授权代表,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在撤换当日共同到开户银行输预留印鉴变更等手续。未经股权受让方书面同意,股权出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换该股权受让方授权代表。
3.3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余额前,如发现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股权受让方有权将该等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数额的百分之____(___%)从股权受让方应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余额中扣除。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余额后,如发现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数额的百分之___(___%)的比例将股权受让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返还给股权受让方。
3.4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之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章 股权转让之先决条件
4.1只有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个月内下述先决条件全部完成之后,股权受让方才有义务按本协议第三章的相关约定履行全部转让价支付义务。
(1)股权出让方已全部完成了将转让股份出让给股权受让方之全部法律手续;
(2)股权出让方已提供股权出让方董事会(或股东会,视股权出让方公司章程对相关权限的规定确定)同意此项股权转让的决议;
(3)作为目标公司股东的________已按照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之程序发出书面声明,对本协议所述之转让股份放弃优先购买权。
(4)股权出让方已经按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履行了转让国有股份价值评估手续,以及向中国财政部或其授权部门(以下简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股份转让申请,并且已经取得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5)股权出让方已履行了转让国有股份所需的其他所有必要程序,并取得了所有必要的许可转让文件;
(6)股权出让方已签署一份免除股权受让方对股权转让完成日之前债务以及转让可能产生的税务责任的免责承诺书;
(7)股权出让方已完成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变更手续和各种登记;
(8)股权受让方委聘之法律顾问所已出具法律意见,证明股权出让方所提供的上述所有的法律文件正本无误,确认本协议所述的各项交易协议为法律上有效、合法,及对签约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2股权受让方有权自行决定放弃第4. 条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决条件。该等放弃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完成。
4.3倘若第4. 条中有任何先决条件未能于本协议第4. 条所述限期内实现而股权受让方又不愿意放弃该先决条件,本协议即告自动终止,各方于本协议项下之任何权利、义务及责任即时失效,对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届时股权出让方不得依据本协议要求股权受让方支付转让价,并且股权出让方应于本协议终止后,但不应迟于协议终止后___(__)个工作日内向股权受让方全额退还股权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3. 条已经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并返还该笔款项同期产生的银行利息。
4.4根据第4.3条本协议自动终止的,各方同意届时将相互合作输各项必要手续转让股权再由股权受让方重新转回股权出让方所有(如需要和无悖中国当时相关法律规定)。除本协议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股权受让方不会就此项股权转让向股权出让方收取任何价款和费用。
4.5各方同意,在股权出让方已进行了合理的努力后,第4. 条先决条件仍然不能实现进而导致本协议自动终止的,不得视为股权受让方违约。在此情况下,各方均不得及或不会相互追讨损失赔偿责任。
第五章 股权转让完成日期
5. 本协议经签署即生效,在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各种变更和登记等法律手续完成时,股权受让方即取得转让股份的所有权,成为目标公司析股东。但在第四章所规定的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第4. 条所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得以满足,及股权受让方将转让价实际支付给股权出让方之日,本协议项下各方权利、义务始最终完成。
第六章 董 事 任 命
6. 股权受让方有权于转让股份按照本协议第4. 条第(9)款过户至股权受让方之后,按照目标公司章程第七章之相应规定委派董事进入目标公司董事会,并履行一切作为董事的职责与义务。
第七章 陈述和保证
7.1本协议一方现向对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每一方陈述和保证的事项均真实、完整和准确;
(2)每一方均为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按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拥有独立经营及分配和管理其所有资产的充分权利;
(3)具有签订本协议所需的所有权利、授权和批准,并且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每项义务所需的所有权利、授权和批准;
(4)其合法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后,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构成其合法、有效及具有约束力的义务;
(5)无论是本协议的签署还是对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均不会抵触、违反或违背其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章程或任何法律法规或任何政府机构或机关的批准,或其为签约方的任何合同或协议的任何规定;
(6)至本协议生效日止,不存在可能会构成违反有关法律或可能会妨碍其履行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情况;
(7)据其所知,不存在与本协议规定事项有关或可能对其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产生不利影响的悬而未决或威胁要提起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行政或其他程序或政府调查;
(8)其已向另一方披露其拥有的与本协议拟订的交易额关的任何政府部门的所有文件,并且其先前向它提供的文件均不包含对重要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或陈述而使该文件任何内容存在任何不准确的重要事实。
7.2股权出让方向股权受让方作出如下进一步的保证和承诺。
(1)除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股权受让方披露者外,并无一股权出让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有关的任何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正在进行、尚未了结或有其他人威胁进行;
(2)除本协议签订日前书面向股权受让方披露者外,股权出让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并未向任何第三者提供任何担保、抵押、质押、保证,且股权出让方为该股权的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人;
(3)目标公司于本协议签署日及股权转让完成日,均不欠付股权出让方任何债务、利润或其他任何名义之金额。
7.3股权出让方就目标公司的行为作出的承诺与保证(详见附件3:股权出让方的声明与保证)真实、准确,并且不存在足以误导股权受让方的重大遗漏。
7.4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第7. 条及第7.2条的各项保证和承诺及第八章在完成股份转让后仍然有法律效力。
7.5倘若在第四章所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前有任何保证和承诺被确认为不真实、误导或不正确,或尚未完成,则股权受让方可在收到前述通知或知道有关事件后 4日内给予股权出让方书面通知,撤销购买“转让股份”而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6股权出让方承诺在第四章所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前如出现任何严重违反保证或与保证严重相悖的事项,都应及时书面通知股权受让方。
第八章 违 约 责 任
8.1如发生以下任何一事件则构成该方在本协议项下之违约: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或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被认定为不真实、不正确或有误导成分;
(3)股权出让方在未事先得到股权受让方同意的情况下,直接或间接出售其在目标公司所持有的任何资产给第三方;
(4)在本合同签署之后的两年内,出现股权出让方或股权出让方现有股东从事与目标公司同样业务的情况。
8.2如任何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即时终止本协议及或要求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九章 保 密
9.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任何商业信息、资料及或文件内容等保密,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等。任何一方应限制其雇员、代理人、供应商等仅枯为履行本协议义务所必需时方可获得上述信息。
9.2上述限制不适用于:
(1)在披露时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得的资料和信息;
(2)并非因接收方的过错在披露后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得的资料;
(3)接收方可以证明在披露前其已经掌握,并且不是从其他方直接或间接取得的资料;
(4)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义务向有关政府部门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经营所需,向其直接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5)任何一方向其银行和或其他提供融资的机构在进行其政党业务的情况下所作出的披露。
9.3双方应责成其各自董事、高级职员呼其他雇员以及其关联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和其他雇员遵守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
9.4本协议无论何等原因终止,本章规定均继续保持其原有效力。
第十章 不 可 抗 力
10.1不可抗力指本协议双方或一方无法控制、无法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无法避免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后发生并使任何一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发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罢工、员工骚乱、爆炸、火灾、洪水、地震、飓风及或其他自然灾害及战争、民众骚乱、故意破坏、征收、没收、政府主权行为、法律变化或未能取得政府对有关事项的批准或因政府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和要求致使各方无法继续合作,以及其他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
10.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本协议受阴的一方应以最便捷的方式毫无延误地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十五( 5)天内向对方提供该事件的详细书面报告。受到不可抗力对各方造成的损失。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决定是否终止或推迟本协议书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免除受阴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
第十一章 通 知
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应以专人递送、传真或挂号航空信方式按以下所示地址和号码发出,除非任何一方已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其变更后的地址和号码。通知如是以挂号航空信方式发送,以邮寄后5日视为送达,如以专人递送或传真方式发送,则以发送之日起次日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发送的,应在发送后,随即将原件以航空挂号邮寄或专人递送给他方。
股权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北京市_______区____路___号______楼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北京市_______区 ________ 大街___号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章 附 则
12. 1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才正式生效,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协议内容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
12.2本协议一方对对方的任何违约及延误行为给予任何宽限或延缓,不能视为该方对其权利和权力的放弃,亦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该方依据本协议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力。
12.3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的无效、失效和不可执行不影响或不损害其他条款的有效性、生效和可执行的程度。
12.4股权受让可视情势需要,将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其关联公司,但需向股权出让方发出书面通知。
12.5本协议所述的股份转让发生的任何税务以外的费用和支出由股权出让方负责。
12.6本协议构成甲、乙双方之间就协议股权转让之全部约定,取代以前有关本协议任何意向、表示或谅解,并只有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方可予以修改或补充。
12.7本合同的约定,只要在转让完成日期前尚未充分履行的,则在转让完成日期后仍然充分有效。
12.8各方可就本协议之任何未尽事宜直接通过协商和谈判签订补充协议。
12.9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每方各执两份。
第十三章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及其他
13.1本协议的签署、有效性、解释、履行、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并受其管辖。
13.2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迅速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3本协议全部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协议于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章之日,立即生效。
股权受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股权出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术股权协议书篇六
转让方:(甲方)
住所:
受让方:(乙方)
住所: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___%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_______%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______%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__公司_______%的股权共_______万元出资额,以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________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________方承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公司、公证处各执__________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受让方: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技术股权协议书篇七
甲方(原始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有限公司股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激励股权
1.1甲方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壹佰万 元,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 壹佰万 元,本合同签订时甲方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100 %。
1.2甲方自愿将其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股权作为乙方激励股权对应的股权。该股权在公司b轮融资之前处于锁定状态,不得转让,b轮融资成功时,股权解除锁定状态,乙方持有的股权进入股权行权期,可以转让。
1.3上述股权可以通过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的条件和程序行权。
第二条 股权的赎回
2.1 乙方取得股权后,如发生下列情形,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规定赎回部分或全部股权:
2.1.1乙方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b轮融资前,乙方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乙方的全部股权无偿转让到甲方名下)。
2.1.2乙方发生违规行为导致违法犯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本合同的约定(b轮融资前,乙方发生违规行为导致违法犯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本合同的约定,乙方的全部股权无偿转让到甲方名下)。
2.1.3乙方岗位职责发生变化,为公司所做贡献严重降低(b轮融资前,乙方岗位职责发生变化,为公司所做贡献严重降低,乙方的全部股权无偿转让到甲方名下)。
2.2股权赎回价格
2.2.1行权后两年内赎回的股权,甲方赎回价格为乙方行权对价。
2.2.2行权后两年后赎回的股权,甲方赎回价格按该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价格计算。
2.3甲方可以指定第三方赎回乙方取得的股权。
2.4如发生股权赎回,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赎回的全部手续和法律文件,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按照赎回股权的市场价值支付赔偿金。
2.5股权赎回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乙方的股权无偿转让给甲方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3.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取得的股权b轮融资前不得转让。
3.2乙方取得的股权两年后的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3.2.1 乙方有权转让其股权,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优先购买的权利,股权转让价格按该股权对应的上一个月财务报表公司净资产价格计算。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人自行协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3.2.2 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2.3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
3.3股权随售规定
3.3.1如第三方投资人购买公司的全部股权,原始股东同意转让其股权的情况下,通过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取得公司股权的股东必须同意以相同价格转让所持有的股权。
3.3.2如第三方投资人购买公司的部分股权,原始股东有权选择仅转让自己所持部分股权或要求通过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取得公司股权的股东以相同价格按照公司股权比例共同转让公司部分股权。原始股东选择要求通过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取得公司股权的股东以相同价格按照公司股权比例共同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通过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取得公司股权的股东必须同意。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在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甲方无条件收回乙方全部的激励股权:
4.1.1 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4.1.2 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4.1.3 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1.4 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1.5 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4.1.6 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4.1.7 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五条 合同解除
5.1行权期之前发生下列情形甲方可以无条件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无偿收回乙方全部的激励股权:
5.1.1乙方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发生解除或终止的情况。
5.1.2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5.2行权期内乙方发生违规行为导致违法犯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可以无条件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无偿收回乙方全部的激励股权。
第六条 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七条 关于免责的声明
7.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协议是依照合同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7.2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限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协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9.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9.3 本协议内容如与《*******有限公司章程》发生冲突,以《*******有限公司章程》内容为准。
9.4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限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