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清明节上坟文案 清明祭奠通知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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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上坟文案 清明祭奠通知篇一
时间轮流安排:
马山县里当内钱樊氏宗支:樊远伦→樊仁诚→樊道龙(生五男一女,其中二房仕高绝房、三房仕峰绝房)、樊娅相(生三男,其中三房父娄绝房)、樊道光(绝房)。扫墓日期定于每年清明节第二天为集中扫墓日。具体安排如下(排名不分先后辈分):
1. 一房樊道龙生仕雄--建西、建军、韦灯、振行、樊猛、汉帝(2021、2026、2031年)。
2. 四房樊道龙生仕巨--汉勋、汉顶、智鸿、汉朝(2017、2022、2027年)。
3. 五房樊道龙生仕卫--汉欢、汉音、智慧(2018、2023、2028年)。
4. 六房樊道龙生仕林--汉观、又源、又玮(2019、2024、2029年)。
5. 七房樊娅相生仁现、仁照--雪毅、汉旭、汉昌、汉辉、汉忠、振业、振学、振立(2020、2025、2030年)。
轮流循环作主,收费如有变动,轮到樊道龙一房仕雄家门作主时,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增减,共同把每年清明节交接班工作安排好。
希望我们樊家人不忘初心,牢记祖宗,团结一致,与时俱进,与各族人民共同开创美好的未来。
通知人:
日期:
清明节上坟文案 清明祭奠通知篇二
尊敬的业户/装修负责人:
中秋佳节即将来临,物业服务中心祝全体业主节日快乐,阖家安康!
为了使广大业主度过一个欢乐、安宁的假期,服务中心定于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9月17日止暂停小区内所有装修施工和暂停办理所有装修证件,请各业主/装修负责人做好相关的工期调整及撤场准备,请于20xx年9月15日18时准时撤场。
物业服务中心温馨提示如下:
1.“施工负责人”或“业主”须负责在撤场前自行检查并清除相关安全隐患,切断水源、电源,室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并锁好门窗离场。
2.已入住的业户请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室内请勿存放贵重物品或现金,外出时须确保切断水、电、气源和关闭阳台门、窗,锁好房门。
3.请保持通信的畅通,遇紧急情况时方便联系。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我司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详情请垂询客户服务电话:
物业服务中心
二〇一六年九月x日
清明节上坟文案 清明祭奠通知篇三
全场广大职工群众同志们:
为推动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奠,培树文明新风,净化农场环境,建设美好家园,提升山城文明形象。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满足群众祭祀需求,现将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防疫措施,进入殡仪馆、公墓、骨灰寄存室人员必须戴口罩,严格执行“一米线”,祭奠停留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二、严格实施骨灰寄存堂祭奠时间。祭奠时间:4月1日-5日。1日、2日、3日、5日早5点-上午11点时段接待祭奠,4月4日早5点-晚5点时间段内可进行祭奠,其他时间不接待祭奠。
三、严格限制祭祀人数。前来殡仪馆、公墓、骨灰寄存室祭祀人数严格控制5人以下。
四、禁止焚烧封建迷信用品。禁止在殡葬祭祀场所、农场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居民小区、耕地、林地、公园等公共露天场所、区域焚烧、抛撒冥纸、冥币等迷信殡葬用品。
清明节上坟文案 清明祭奠通知篇四
清明节即将到来,为缅怀革命先烈,弘扬民族主义精神,加强各党团员的爱国主义精神,建华文创园党支部拟定于清明节前组织党团员代表前往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参加扫墓活动,现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3月28日(星期五)上午 8:00
建华文创园大门口
党支部委员、党、团员代表
1、全体人员到达浙江革命烈士纪念碑前,排好队伍,准备扫墓活动仪式;
2、扫墓活动仪式开始,全体向先烈默哀一分钟;
3、全体人员向革命烈士纪念碑献花;
4、参观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
5、参观结束后,全体人员统一返回园区。
1、扫墓期间,全体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严肃认真,注意安全,远离道路危险地带;
2、注意保持园内卫生,爱护陵园内设施,活动期间不大声喧哗、不随意说笑,(尤其是在默哀时);
3、自备雨具和饮用水;
4、请务必准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请假。
xxx产业园支部
二零xx年三月二十四日
清明节上坟文案 清明祭奠通知篇五
各位会员:
为了缅怀革命先烈的光辉业绩,弘扬烈士的献身精神、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商会决定在清明节前组织会员祭扫烈士陵园活动。让大家真正了解革命先烈们为了中国人民解放的成功战斗历程,那种坚强不屈、勤劳勇敢的大无畏精神将激励我们前行。我们要不忘历史、牢记使命,发扬革命传统、树立远大理想,倍加珍惜现在幸福生活,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去担当社会责任,真正成为爱党、爱国、爱家的一代新徽商。现就去烈士陵园扫墓事宜,特通知如下:
20xx年4月3日(星期三)上午9:30
商会会员
烈士陵园山下牌坊处
1、到目的地后将举行扫墓仪式,全体会员肃立、默哀三分钟。
2、参加扫墓的会员一定要认真、严肃,不得嘻笑、打闹。
3、希望各分会会长带头参加并动员在扬的会员一起前往,此活动作为评先评优依据之一。
4、每个会员自行前往并注意安全。
扬州市安徽商会秘书处
20xx年4月1日
清明节上坟文案 清明祭奠通知篇六
清明节即将到来,为缅怀革命先烈,弘扬民族主义精神,加强各党团员的爱国主义精神,建华文创园党支部拟定于清明节前组织党团员代表前往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参加扫墓活动,现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x月x日上午 8:00
xx大门口
党支部委员、党、团员代表
1、全体人员到达浙江革命烈士纪念碑前,排好队伍,准备扫墓活动仪式;
2、扫墓活动仪式开始,全体向先烈默哀一分钟;
3、全体人员向革命烈士纪念碑献花;
4、参观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
5、参观结束后,全体人员统一返回园区。
1、扫墓期间,全体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严肃认真,注意安全,远离道路危险地带;
2、注意保持园内卫生,爱护陵园内设施,活动期间不大声喧哗、不随意说笑,(尤其是在默哀时);
3、自备雨具和饮用水;
4、请务必准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请假。
_xxxx支部
二零xx年三月十五日
清明节上坟文案 清明祭奠通知篇七
xx氏宗亲们:
大家好!一年一度的传统祭祖节日———清明节,又来到了。
清明祭祖,是缅怀先祖,感恩知报,团结互助,携手发展的一项重大活动。xx氏宗亲联谊会筹备会响应广大宗亲的要求,认真商议,决定在清明期间举行七宗合祭始祖韶阳公的仪式。这将是重修始祖韶阳公古冢后的首次大祭。时间为xxx年4月3日下午1点30分开始;集合地点为次坞徐坞杨村委会大操场;祭祀供品今年由轮值千一公(杨家坞、大路杨)派安排。
为了能够更好地组织安排本次活动,特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人员:参加人员完全自愿,各村各自管理,集中出发。
2、香火:各派原则上不用携带,个别宗亲需要额外上香、燃放爆竹,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
3、秩序:各宗亲须按派到徐坞杨村委操场集中并按指定地点休息,上香、鞠躬等祭祀活动按照主持人的要求进行,不要擅自行动,以免秩序混乱。
4、安全:行动不能自理的人员,原则上请不必参加,确须参加,须有相关的陪同人员全程陪同。行路过程之中由各派负责管理,下车后要服从管理员的指挥。
5、各村要有出行方案,与本通告一并张榜提前公布。特此通知xx氏宗。
清明节上坟文案 清明祭奠通知篇八
各县区教育局、六安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直学校:
期末将至,现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xx-20xx学年度秋学期期末和寒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遵守寒假起始时间,按时放假,按时开学。
本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寒假自20xx年2月8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星期四)开始,20xx年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一,星期一)普通高中春学期开学,其他中小学、幼儿园3月1日(农历正月十四,星期一)开学。各地、各校未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寒假时间。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暑假期间组织学生违规补课的紧急通知》(皖教秘基〔20xx〕85号)规定,各中小学严禁组织、要求学生寒假补课,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新学期,各校要严格执行省、市教育、物价等部门文件规定,严禁乱收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不得随意增加或压缩各年级所学科目和课时。各中小学要在开学后及时将课程表报送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要继续严控教辅材料选用范围和数量,认真落实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一科一辅”政策,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市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的目录之外向学校、学生推荐征订教辅资料。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继续做好学校冬季和寒假安全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于近期、寒假前和春学期开学后三个时段,结合省、市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和文件要求,根据时令特点,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求广大师生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注意防火、防暴雪、防冻、防溺水、防摔跌、防中毒、防踩踏挤压、防烟花爆竹伤害等,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市教育局近日文件要求,继续扎实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
学校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安全管理盲点与隐患。要注意加强对住校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护,要特别注意防火、防食物和煤气中毒、防人身伤害等。
六安城区中小学要强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巩固“限放”教育成果,遵守市政府限放新规定,严禁限放区域内师生在除夕至正月初六之外时段燃放烟花爆竹。在允许燃放期间,也要尽量减少燃放并注意燃放安全。
要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时值寒冬,昼短夜长,天气寒冷,各校一定要按照省、市要求,不得使学生早晨过早上学、下午过迟离校。初高中寄宿生晚自习必须按要求不得过迟。各校不得利用节假日和双休日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高中毕业班按照省、市规定执行)。
三、进一步完善期末各项工作,全面完成本学期、本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各地、各校要根据寒假开始时间,对教育教学进度和学校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及时进行补差补缺、质量监测与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全面做好工作总结。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要将本学期工作总结于年底前上报市教育局(办公室收)。
学校要在生活和学习上给予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心理障碍儿童等给予特别关爱与帮助,要加强在校期间的教育与管理,强化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并协助、指导家庭和社会做好校外教育与管理,大力开展关爱活动。
四、全面安排寒假工作,扎实做好新学期各项准备工作。
各学校要利用寒假做好校舍的维修,课桌凳、教学仪器设备等校产的清点、维修、充实,教材、簿本的购买等工作,为新学期开学做好准备。
要利用期末和寒假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安徽省实施〈_义务教育法〉办法》等巩固学额。寒假后是学生流失、辍学的高发期,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及早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预防学生、特别是初中三年级学生辍学。各地各校对返乡农民工子女转学要认真做好接收、安置工作并及时完善转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