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民警 简要事迹 军转女民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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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民警简要事迹军转女民警篇一
今年42岁的张志田,是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放射科医生,宣恩县李家河镇老司城村人。
1月19日,他带着10岁的儿子从杭州回到家乡与亲人团聚。随着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原本计划1月27日返回杭州的张志田取消了行程。
1月29日晚,张志田主动向宣恩县卫生健康局“请战”,愿意参与李家河卫生院疫情防控救治工作。1月30日早上,张志田走进卫生院,成为该院一名“编外医生”。
张志田从医20余年,主要从事放射科临床医学研究,在此次疫情防控中,张志田发挥自己优势,参与卫生院影像学报告诊断。
李家河卫生院进出口只有一个大门,医护人员和患者通道通用,张志田与卫生院商量改造,按照传染病楼两通道、三分区的标准,隔离出医护人员通道、患者通道,分开清洁区、污染区和半污染物区。同时,针对通道还改造两个小门出入住院楼,该院在卫生院大门,也专门用隔离带分开为进、出口。
该卫生院医用物资紧张,张志田便多渠道联系,为卫生院筹集捐助医用防护物资。“又捐物资,又捐技术,真的很感动。”李家河卫生院院长段万能表示。
军转民警简要事迹军转女民警篇二
目录
4、民营企业参军指数报告...............................................................................................12 六.综述.................................................................................................................................12 七.备注.................................................................................................................................13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网络强国战略”,后列入“十三五”规划的战略体系之中,2016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的《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颁布的第一个指导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中国网信军民融合促进会为强军强国,网络信息化安全防御,提升网络空间的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汇聚多方力量拓宽”军转民、民参军”的范围。
2015年3月,习近平主席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时提出,要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开创强军新局面,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特别强调“改革国防科研生产和武器装备采购体制机制,加快军工体系开放竞争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这些原则的明确,为军民融合深度融合发展的理论研究与实践行动提供了科学遵循的依据。
民参军中小企业工作委员会的定位是,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领导协调机制,建立完善“民参军”的服务和支撑体系,推动军民两用技术成果交易和信息交流平台建设,支持和引导民用企业参与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竞争和项目合作,实现军民深度融合。而要实现这一定位和目标,需要推动民用企业军工资质体系认证,加强军民信息疏通,让民用企业真正能了解、能进去、能融合。
一、项目背景
1.推进国防建设,贯彻国家方略
当今世界,军用技术与民用技术的相通性、相关性、替代性越来越明显,军队后勤保障、技术保障、装备保障越来越依赖于社会力量。85%的军事核心技术同时也是民用关键技术;而80%的民用技术可以直接运用于军事目的。
推进军民深度融合,统筹配置军民两大体系资源,疏通军民科技成果转化渠道,关乎大国崛起的前途命运。近年来军工企业放开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军转民”成效显著;与此同时,民营企业机会增多,“民参军”呈现多领域、多方向的发展态势。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民营企业已经超过500 家。
民参军中小企业工作委员会的重要职能在于依托军地高校、科研机构、骨干企业等优势力量,致力于军民技术双向转移平台的搭建,协同开展中小企业“军品科研生产许可证”、“合格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质量体系认证”和“保密体系认证”等资质体系的认证,协助培训企业了解并熟悉参军的路径,打破“民参军”的高门槛,并且与军工单位保持紧密沟通,深度促进军民融合。
二.项目实施的目的和意义
民参军中小企业工作委员会工作重点在于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领导协调机制,建立完善“民参军”的服务和支撑体系,推动军民两用技术成果交易和信息交流平台建设,协同开展中小企业“军品科研生产许可证”、“合格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质量体系认证”和“保 密体系认证”等资质体系的认证,协助培训企业了解并熟悉参军的路径。项目的实施,将推动民用企业军工资质体系认证,加强军民信息疏通,让民用企业真正能了解、能进去、能融合。同时,解决军民之间“不对称”的问题;“民参军”的渠道将更加顺畅,帮助民营企业了解相关政策和参军途径,推动实现军民大融合。
1、四证资格审查,进入门槛较高
军品生产领域,民营企业看似可进,实则常常被行政审批的高门槛、高标准等限制条款弹回。就目前而言,民营企业进入军品市场必须获得“四证”:军品科研生产许可证、合格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质量体系认证和保密体系认证。一些特殊领域,还需要获得行业专业技术能力认证。这些资格审查和认证,政府和军方多头管理,程序相对复杂,军队内部也存在各军兵种分头认证的情况。一些民用企业缺乏对四证的认识了解,不晓得获取四证、进入军品市场的有效路径。
2、军民信息不对称,民参军渠道不通畅
现有装备采购信息发布制度仍有改进空间,民营企业没有上级主管部门,多数民营企业缺乏畅通的信息渠道,很难掌握军品市场需求信息,竞争中丧失许多机会。另一方面,我国现行国防知识产权专利制度,出于保密安全等原因,暂时无法对民营企业提供查阅。如果民营企业确立的研发项目已经存在,就有可能导致资源和时间的双重浪费。科学合理、有序推进的信息公开制度,有望破解这些难题。
3、“民参军”相关配套政策尚不健全
改革开放以来,广大民口企业已日益成长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其中的部分优势民口企业更是成为参与国防建设的重 要生力军。但从总体上看,当前在鼓励、支持和引导民口企业参与国防建设方面,存在着较为突出的“重使用、轻培育”现象。在“民参军”过程中,往往是在国防和军队建设领域有了迫切需求之后,才会临时想到寻找具备资质的民口企业,对“民参军”主体培育工作重视不够。而作为“民参军”主体直接竞争对手的军工企业,在优惠政策、订货渠道等方面享受着大量资源,还占据着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先发优势”,使民口企业处于相对劣势。同时,信息化条件下的国防科技项目具有高技术、高投入、高风险的特点,“参军”民口企业随时面临着因竞争失败而退出“民参军”领域的风险,给“参军”民口企业造成了相当的压力。当前破解这些矛盾的配套政策措施仍不够完善。
4、军工企业受体制约束,不能充分融入市场竞争
国有军工企业经过长期的积累,技术“家底”雄厚,生产体系完备,“兵强马壮”。且受体制和固有观念的约束,在“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使命感召下,部分与市场刻意保持着距离,长期相对封闭,“高高在上”,不相信、不支持民用企业,不能充分融入市场竞争。导致军工企业的技术转化、成果转化率较低。
四.项目主要内容
1、“民参军”四证培训
军工认证也就是军工资质条件认证,是指申请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单位应具备的能力和资格,即进入军方市场的“通行证” 或“门槛”。根据国家和军队的现行法规标准,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单位,一般应取得“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证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书”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合称“四证”。军工资质对于保证武器装备的质量、提高武器装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规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承制单位的生产及管理程序具有重要的意义,是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先决条件;同时,随着我国军民融合工作的不断推进,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保障市场将更加开放,办理审批军工资质的程序也将更加规范、简洁及便利。
2、“军转民”项目可行性分析研究及相关服务
2.1.军工企事业单位的民用项目评估、论证及可行性分析研究工作;
2.3.协助军工单位开展特定项目的民用市场调研工作,为其实施“军转民”提供决策依据。
3、军民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
设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进行人才培训;以民参军中小企业工作委员会为依托,聚集军民融合行业 专家团队;建立一支科学技术前沿,教学水平高超、授课形式多种灵活的师资队伍,制作分类精品课程、录制优质课件,储备专业师资力量,为培养大批专业人才提供师资保障。提升军事人才质量,加强军民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培养、使用、激励和保护企业家成长的长效机制,造就一批适应军民融合发展、市场竞争的优秀企业家队伍。培养一批高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为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4、会议服务
4.1.政策宣贯会:
会议与中央和地方相关军工领域职能部门、各类展会等联合举办,邀请专家为企业宣贯国家关于军民融合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解读国家和军队关于装备采购、军工科研生产改革及民企为国防建设服务的政策法规。
4.2.行业发展研讨会:
5、民用企业专项培训
5.1.技术创新管理方法与工具培训; 5.2.数据挖掘和技术竞争情报培训; 5.3.政策资金申报流程培训以及保密培训等。
6、建立资源共享机制
优选先进适用民用技术与产品,编制发布《民营企业产品技术库》。制定《民营企业参军指数报告》。推进信息公开化、资源共享水平,使军民之间的信息将更加透明,并解决军民之间“不对称”的问题;“民参军”的渠道将更加顺畅,帮助民营企业了解相关政策和参军途径;“军转民”和“民参军”项目得到更多资金和支持。
五.工作范围
1、民企参军资质体系认证
依托民参军中小企业委员会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最新的政策解析、专家咨询、协助企业办理进入军工市场的相关资质认证。协助培训企业了解并熟悉参军的路径,帮助企业顺利跨过“参军”门槛。
2、军民融合项目对接
邀请行业权威专家和用户(军工)单位专家,对企业的技术和产品的军用价值(潜力)进行深度评估,推测“参军”产品的军用市场前景,为企业“参军”制定个性化方案,同时举办产业推介(会议、展会等),为企业牵引“搭桥”,协助企业创造各种有利“参军”的条件。
3、民营企业产品技术库
发布《民营企业产品技术库》,为军工企业吸收民用产品和技术提供参考和借鉴,使军民之间的信息将更加透明,解决军民之间“不对称”的问题。推进信息公开化、资源共享。
4、民营企业参军指数报告
编制《民营企业参军指数报告》,为民营企业提供最新的政策解析、专家咨询以及相关服务。通过产品展示和重点推介、采购洽谈等方式,为企业进入军工市场创造条件。为军队、军工、民企之间搭建良好互动桥梁,切实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全方位的咨询服务。为民企开拓军品市场出谋划策,成为民营企业家“参军”的良师益友。
六.综述
1、自行筹措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
2.项目涉及军工技术多方面,希望在技术资源及相应软硬件给予支持。
军转民警简要事迹军转女民警篇三
;关键词:江西;小三线;军工生产体系;军转民
摘 要:“军转民”是三线建设调整时期,推动军工企业由军事专用性的科研生产向军民结合性科研生产转型的一项重要决策。以此为政策背景,全国各地三线建设曾着手进行“军转民”的尝试。1979—1984年间,江西小三线以“军转民”为突破口,尝试了一些军民结合的举措。1984年8月,国务院决定不再保留小三线生产体系后,江西小三线“军转民”尝试被迫终止。江西小三线解决具体问题的措施,为此后持续深化的军民融合进程留下了经验。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有关军工企业“军转民”问题的研究一直是国内政商学界共同关注的一个重点。很多学者从军事经济、区域发展等角度对此进行了探讨,成果颇丰。但从三线建设史研究的角度出发、探讨三线建设企业“军转民”问题的研究不多见。1各地小三线的“军转民”问题,研究成果多集中于上海小三线“军转民”问题等。1始于20世纪60年代中期的江西小三线属于全国小三线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984年,随着时局的演变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转向,中央决定不再保留小三线,绝大多数企业都面临转产,[1]146全国各地的小三线开始执行“军转民”战略决策,由单纯的军品生产企业向军民结合、民品生产企业转型。本文拟以江西小三线的“军转民”为研究目标,探讨江西小三线对于“军转民”的应对措施及实践效果。
一、推拒转型:“军转民”前夕的江西小三线
作为对上述要求的回应,当时的江西省国防工业办公室不但向所管辖的江西小三线各企业转发了这份文件,还于1978年9月初以落实中央军委关于提高军品质量指示的名义发文,要求开展一场预计达半年之久的整顿产品质量的群众运动。在这场预计将持续半年的整顿质量运动中,江西省国防工业办公室在再次强调要“抓纲治军、准备打仗”的同时,明确要求各小三线企业在整顿产品质量运动中必须严格落实好军品生产的质量。该文件不但要求企业党委书记和厂长亲自管、亲自抓军品的生产质量,还要求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十条要求逐车间、逐科室地搞好检查评比和验收工作,并召開全厂大会进行总结。在强调要对忽视军品质量进行严肃处理的同时,该文件甚至声称“情节严重的,要以破坏军工生产论处,依法严惩”。[7]在如此强调保障军品生产质量的氛围下,几乎不可能有任何小三线企业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抽调军品生产力量投入到民品开发与转型中去。毕竟根据保障军品质量的要求,如果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事故,不但会被内部究责,并且还可能上升到依法追究破坏军工生产责任的这一层级。因此,当时江西小三线管理部门对于中央已经着手强调的生产企业“军转民”政策重要性的认识极不充分,多方设法推延“军转民”政策的落实。
二、难舍军品:江西小三线“军转民”的初期设想
在军品生产阶段,小三线企业军品利润的重要保证是生产规模。小三线企业很分散,再加上生产需要的原材料大部分来自外省,“靠山、分散、隐蔽”的厂址必然持续推高运营成本。[8]但因为军工产品的销售价格是在生产成本的基础上加5%,而这个不变的5%就是企业的利润。在这种情况下,生产规模就成为维系企业利润的唯一制约因素,也成为保障小三线企业在“靠山、分散、隐蔽”状态下得以存在的前提。
随着全国性军品生产计划的持续调减,失去了足量军品订货计划支撑的江西小三线企业,生存压力陡增。
三、勉力为之:江西小三线“军转民”的艰难开场
[17]239
在政策导向和生存压力共同作用下,江西小三线企业不得不仓促开始转产民品的尝试。根据军工生产阶段的军品生产经验和各企业具体的民品生产设想,小三线企业“军转民”企业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
四、人心浮动:江西小三线“军转民”后的波折
江西省国防工业办公室抓好民品生产,就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设想无疑是过于乐观了。进行“军转民”尝试的江西小三线生产企业很快又面临着严重影响企业发展的职工队伍不稳定问题。虽然这段时期全国各地的三线系统内都不同程度的出现过工人队伍不稳定的问题,[22]但是相对而言,江西小三线企业职工队伍的不稳定问题更为突出。
(一)赣沪两地待遇差异催生职工队伍不稳定
如果说早期的军工生产阶段,因为强烈的政治动员,尤其是“让毛主席睡好觉”的政治压力,上海籍江西小三线职工对个人待遇的追求还相对较隐蔽的话,随着军转民进程的展开,相应的政治压力也让位于对经济利益的追求。部分江西小三线职工对赣沪两地待遇差异导致的经济利益损失表示严重不满,这也直接影响到职工队伍的稳定。
(二)职工家属的户籍安排差异进一步加剧了职工队伍的不稳定
这个问题在江西小三线军工生产阶段就已经不同程度的存在,但因军工生产稳定的利润,对这个压力有一定程度的缓解。随着“军转民”工作的不断推进,强烈的政治动员色彩迅速消退,原来被军工生产稳定利润所掩盖的这个问题迅速被摆上台面。在江西省国防工业办公室1979年的一份报告中,这个问题被认为直接影响到了职工队伍的稳定,“这些同志都是三线建设初期支内的老职工,绝大部分现在都是工厂的骨干。定销粮家属户口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不仅影响了他们积极性的调动,而且,不安心三线的同志越来越多”。[33]江西小三线企业本应以更大的精力和注意力投入民品市场的开拓,但是上述问题的存在迫使其不得不调用有限的人、财、物力储备来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以期尽量稳定职工队伍。
从1979年开始,省国防工业办公室就已经着手解决户籍差异问题。它向江西省政府提出,凡按照省革委(69)72号文件批准农村户口吃定销粮的三线军工厂职工家属子女均可改为城镇户口,这一解决方案得到批准后,到1981年户籍差异问题才基本上得以解决。[33]但迁延近两年时间的解决过程,对正在同期推进的“军转民”工作所造成的影响自不可轻忽。这期间,因赣沪两地待遇差异所催生的职工队伍不稳定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缓解,对正在转型的小三线企业而言,增添了巨大压力。
仅1977—1980年间,新民机械厂就有近百名上海籍工人以各种名义申请调离新民机械厂。建设之初,该厂从上海调入的生产技术工人总计有772人,要求调离的技术工人虽占的比例不到七分之一,但他们要求离赣返沪必定会对该厂的生产造成干扰。新民机械厂不得不在1980年3月向上级报告,以生产民品需要贴近市场以及时获取消费者反馈并改进技术为由,要求将民品生产车间迁出瑞昌山区,迁往更靠近城市的九江市市郊。[18]企业搬迁,仅购买建设用地就需要花费30万元之巨。江西省国防工业办公室未能拨给专项资金,而是要求其自行从历年结余大修理基金中安排解决。[35]如果考虑到新民机械厂刚刚在同年上半年因为军工生产不足、不得不将近半的生产工人强制“放假”,[10]则此次以建设民品生产车间为名的迁厂,究竟是出于稳定工人队伍的考虑,还是出于“军转民”、贴近消费市场的考虑就值得斟酌了。
事实上,从新民机械厂的民品生产车间动工之初的1980年8月,就向江西省国防工业办公室报告,要求将“今年批给我厂的1 000m2家属宿舍资金8.4万元,调整到九江购买地区汽车修配厂旧宿舍共计1 000 m2,改为家属宿舍”。[35]江西小三线企业为了稳定职工队伍,不得不耗费紧缺的企业资金,尽量为职工创造更好生活条件。这反映了小三线企业在转型过程中的无奈。
五、结 语
从1979到1984年的五年间,江西小三线企业从初期的不理解、不主动,甚至认为民品生产任务应由部省两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厂专长统一划拨[8],转变为尽力寻求民品生产能力并试图从企业自身优势出发,积极创造条件进行“军转民”转型尝试,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进步。虽然在初期这种尝试难免盲目,但对于其后企业生产制度改革,无疑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江西小三线创设阶段就留下一些具有鲜明区域性的历史问题,这些问题在“军转民”过程中被进一步激化,在消耗了大量精力和财力的同时,也导致其不得不频繁寻求江西省国防工业办公室的政策指导与安排。江西省国防工业办公室作为专司军工生产组织与调配的行政领导机构,在“军转民”过程中,对辖下江西小三线军工企业民品生产、经营活动过多、过严的行政干预与政策约束,尤其是其很多“军转民”政策在導向上都或多或少存在的一种短平快的要求、甚至是即期见效的政绩冲动的时候,这种过于频繁的干预难免会出现弊大于利、甚至南辕北辙的效果。
同样的情况在连胜机械厂也曾经发生过。在发现连胜机械厂生产的“飞鱼”自行车具有较大的市场需求之后,江西省国防工业办公室一方面要求其必须报审具体的生产计划,由其综合平衡后,统一下达;[36]另一方面又在同意连胜机械厂投资建设新厂生产“飞鱼牌”自行车同时,[37]要求其将自行车的部分零部件生产任务在系统内进行外包,由地方兵器工业系统9个厂内配套供应。[38]刚刚开始生产收录机塑料件,并无塑料生产能力的新民机械厂也被安排生产“自行车塑料件40万套”。[18]到上世纪90年代,江西各地自行车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作为国企的江西连胜机械厂没能及时跟上市场的脚步,走向了破产的道路。[38]12这难免会波及到为其提供配套产品的其他江西小三线企业,造成一损俱损的后果。
江西小三线的“军转民”尝试,自然不乏特定历史背景下的时代闪光点,但更值得关注的是,这次尝试所曝露出的制约各企业市场化转向的隐忧。一方面,小三线企业在试图挖掘自身潜力、获得民品生产能力的关键时刻,却囿于军工生产经验而固执地忽视了民品生产特有的市场规律,导致民品转型安排在设计之初就存在先天不足,并在此后持续干扰了江西小三线企业的市场化转向努力;另一方面,在江西小三线企业面临“军转民”和自负盈亏压力的时候,作为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的江西省国防工业办公室却以计划调控与行政命令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严重压缩了企业自主决策的范围与力度,导致江西小三线企业在后续的市场化转向中承担了过多的不必要风险。综合上述两方面可以看出,及时终结江西小三线体系,同时赋予小三线企业市场自主权,可以视为是这场“军转民”尝试的一个难得的正面后果。
参考文献:
责任编辑:马陵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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