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司出差管理制度汇编(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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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差管理制度汇编篇一
1.凡因公出差,必须要事先填写《外出报告单》履行审批手续,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有效,否则不予报销费用并按事假处理。
2.如有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或出差中事务变化需要延时的,在出差回厂后一天内补办审批手续。
3.员工出差一天由本部长审批,一天以上经部长审核由总经理审批,各部长以上的管理人员由总经理审批。
4.凡因公出差需要向公司财务预支费用的,凭审批的《外出报告单》,由总经理批准借支。
二、乘车规定
1.行程500公里以上跨夜间(21―7点)的火车,允许买硬卧票。
2.市内公共汽车、火车、长途汽车凭票报销。
3.打的原则上提前申请、特殊情况事后及时说明。
4.特殊情况或需乘飞机的由总经理批准。
三、出差补助标准
1.餐补:50公里以内的需就餐的每餐10元,50公里以外的每餐15元。
2.住宿:出差需住宿的按县级市60元每夜,地级市80元每夜,省会城市100元每夜,直辖市及沿海、特区120元每夜。
3.其它:有客户及特殊情况需要安排吃饭、住宿的,逐级请示最终由总经理确认同意后安排并报销。
4.当日出差没有就餐的没有补助,当天返回的没有住宿费。
注:所有外出人员由公司承担就餐、住宿费用的没有出差补助。
四、回到公司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填写《报销单》,由部门负责人(或安排人)审核签字,最终经总经理审批再到财务部报销。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汇编篇二
国内部分
第一条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一、代理职称的职员比照高一职等人员的标准支给。
二、练习生、雇员、工友比照三等以下职员的标准支给。
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主管级:每日200元
b一般级:每日150元
第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
第六条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单”,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
第七条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第八条市内及短程出差人员,除按实报支车资外,另可报支误餐费。
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准报午餐。
下午八时以后销差者准加报晚餐。
不得再报支加班费。
第九条奉令调遣的人员,可以比照以上有关条文报支交通费、膳食费及行李运费。
第十条调遣人员若在公司用膳,则不得报支误餐费。
第十一条调遣人员若超过一天以上但不能视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补贴。
国外部分
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国税局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
第十三条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十五条如因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者可以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津贴。
第十六条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仍比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
附则
第十七条下级职员与上级职员一起出差时,下级职员得比照上级职员标准支给。
第十八条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支给。
第十九条膳、宿什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第二十条本办法经董事会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第一条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五条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之。
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除以三年平均数额之差额,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出国人员于返国后,应于二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并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计划方针。
国外出差旅费报支标准如附表二。
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仍准照领,并得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检具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出国人员在国外之旅行,应予规定之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费如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
出国接受技术训练或爱国内外厂商机构补助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单位支给者,其支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供给之费用较本办法所订之费用为低时,其差额得由公司补助之。
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通过呈总经理核定公布实施,其修改或补充亦同。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汇编篇三
1. 目的:为使公司员工出差管理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因公出差的员工。
3 形式:
3.1 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返回者;
3.2 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4 申请及批准:
4.1 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商务旅行申请表》,并办理好审批手续;
4.2 申请批准后应及时交人力资源部;
4.3 出差的审核批准权限如下:
4.3.1 广东省内的当日出差由部门经理批准;
4.3.2 广东省外出差及远途出差由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4.3.3 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时间,必须电话请示,并获批准。
5 差旅费
5.1 广东省内当日出差差旅费支付:
5.1.1 交通费
a. 尽量利用公司车辆;
c. 紧急情况下可乘坐出租车,但必须事先向部门经理申请并获批准,核实车票后,实报实销。
5.1.2 膳食费
标准为每人每餐(午餐、晚餐)rmb¥35/餐,或午餐、晚餐合计rmb¥70/日。
5.2 广东省外当日出差及远途出差差旅费支付
5.2.1 交通费:实报实销;
5.2.2 膳食费
a. 总经理级以上员工,实报实销;
b. 海外出差员工,实报实销;
c. 其它情况下标准为:
早餐:30元人民币每人每餐,(香港出差以港币计);
若酒店房费已含早餐,则不再计发早餐费。
午餐、晚餐:35元人民币每人每餐,或合计70元人民币,(香港出差以港币计)。
5.2.3 住宿费
出差地 职务
海外
北京、上海、香港
其它城市
总经理级以上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经理、工程师、主管
实报实销
其它
实报实销
us$ 80 / 晚
rmb¥300
5.2.3 接待费
仅经理级以上人员有权支配接待费,接待费标准由总经理确定,标准以内实报实销。
5.3按标准报销的原则为:凭发票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5.4出差已报销膳食费的员工,不再支付出差当日伙食补贴。
5.5若被长期调往异地工作,相应费用标准需经总经理另行决定。
6 差旅费报销
6.1 员工出差返回后一周内,应填写《商务旅行费用报告》并附上《商务旅行申请表》复印件,经批准后,交财务部审核办理。
6.2 《商务旅行费用报告》应根据以下完成:
6.2.1一份商务旅行费用报告覆盖一次往返旅程。
6.2.2所有费用必须出具发票及有效凭证。
6.2.3涉及接待费,应在费用报告中注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
7 其他规定
7.1 员工出差期间将不予申报加班。但法定假日出差除外。若在出差期间已享受访问地的假日,其在出差期间的本地假日将被取消。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汇编篇四
1、市内(县、区)出差:出差当日可能返回者。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二、本规定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职工因公出差(以下统称出差)因公发生的差旅费开支。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并到有关部门办理出差借款等手续。
三、出差借款金额:出差人员必须提交出差事由及经费使用申请报告,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原则上每人每日不超过本人出差补助标准的总计。返回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销手续,并结清余款。未按时报销者,财务可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四、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1、员工当日出差时由部门经理核准。
2、长途出差:3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3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
五、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另计。
六、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时外,应电话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七、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不得虚报。如有虚报除将其虚报款项追回外,并视其情节轻重,酌予惩处。
八、市内差旅费支付。
1、市内(其他县、区)出差原则上要当天返回,若因公事需住宿按标准包干使用(市内差旅费标准详见附表1)。
2、出差地市内交通工具一般采用公交车,特殊情况可使用出租车,使用出租车要经主管批准,遇紧急情况事后要说明理由。交通费不能超过标准。
九、远途出差差旅支付。(差旅费标准参见附表1)
1、出差住宿、交通及餐费补助标准(单位:元/天)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2、远途出差需搭乘飞机的,需报经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购买机票。乘坐汽车、轮船的按实际长途出差需搭乘长途汽车的以实际票面价报销,火车以硬座、硬卧价报销,轮船按三等舱报销。
十、不同职务人员一起出差时,差旅费按高职务标准计算。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汇编篇五
1、公出:因公外出且在办公常驻地城市范围内的记为公出;
2、当日出差:单程60公里以上150公里以内或有条件当日回公司。
⑶当日出差一般情况下须使用公共交通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需要中注明。
3、远途出差:单程150公里以上且无条件当日回公司的。远途出差期间应合理选择交通工具,国内每日交通费用应控制在50元(非长途)以内,超标部分应在出差报告单中注明。国外每日交通费用凭乘车凭证实支。
4、出差人员的交通工具应以利用轨道交通(优先动车二等座,若无座可向直属领导申请高铁二等座)、长途巴士为原则;但因目的地较远等特殊原因由行政总监核准后方可利用航空交通工具。
一、个人申请出差
二、公司指派出差
三、其他规定
1、员工出差时限由审批权责部门或指派人员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3、所有出差员工须在旺财考勤明确出差具体地址;
4、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须报请其所属权责部门审核批准;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须及时通知权责部门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经其调查确实后批准另给付出差旅费。
一、出差时间核算:
2、出差期间14:00以前(含)到达常驻办公地按半天计算;
3、出差期间14:00以后到达常驻办公地按全天计算;
4、此处涉及的时间以飞机、车船票等起/至时间提前/滞后2小时为准。
二、出差费用标准:详见附件一
一、出差费用支付方式
1、出差人员先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完毕后凭相关票据进行核销;
二、出差费用核销程序㈠核销规定
1、住宿费用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饮费、交通费、交际费不得重复报支。
2、业务招待费用额度由总经理或coo核准,未经核准费用自理。
3、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票据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4、当日出差者不报销住宿费。
5、出差人员未经核准出差时间超过审批时间的,停留期间的涉及补贴、交通费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由部门经理核准后经总经理予以全额报销。
7、若出差住宿费相关凭证丢失,须由该酒店把原来开具的发票另一联复印加盖财务专用章则可进行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8、员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的,经其所属权责部门批准并由人力资源部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调休。
㈡核销程序
1、员工在出差结束后应尽量于一个月内完成差旅费的报销工作。
a:部门负责人出差报销单据须经公司总经理核准;
b:部门负责人以下出差须报部门负责人确认,总经理审批;
2、财务复核程序
(2)经复核确认后,予以办理涉及人员的出差费用报销事项;
3、出差人员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差旅费支出、报销说明:
4、所有员工出差所发生的差旅费,均列入各部门预算项目中;
5、预支款及报销原则为: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1、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的拟定、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报公司决策层共同商议后执行,修改后亦同。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汇编篇六
为规范出差人员管理,搞好成本控制,本着“励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出差制度》适用于因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当日无法返回者的管理。
综合管理部负责出差人员的统一管理。
1.总经理负责部长以上(含)出差人员的审批;
2.各部门主管副总经理负责部长以下出差人员的审批。
3.财务部负责经批准后的出差费用预付与报销结算。
1.出差人员事先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也可以计划形式提出),说明出差事项、日期、交通工具安排。
2.部长(含)以上人员的出差由总经理审核批准,部长以下人员的出差由各部门主管副总审核批准,签字后的《员工出差申请单》交办综合管理部备存。
3.因时间紧急,来不及办理出差申请者,应由先口头报告出差审批领导,出差返回公司后补办申请手续。
1.差旅费申领
1)出差人员须于出差前1天,预算差旅所需费用,填写借款凭证。
2)交总经理签字,财务经理核实。
3)到出纳处借款。
2.差旅费报销
1)出差人员返回后一星期内必须报账(特殊情况除外)。
2)报销时须将有关单据在《凭证粘贴签》上粘贴齐备,并在每张单据的背面注明消费事项。
3)交部门主管(部长)和总经理签字。
4)财务部审核后,到出纳处报销。
3.有预支差旅费而逾期未报销者,出纳有权催促,逾一个工资期者,出纳应从其工资中扣还借支之差旅费。
4.出差期间由本公司或有关单位提供出差交通工具、交通费或住宿费;出差者不得再申报相应费用。
5.出差中途除因病或遭意外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主管指示延期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差期,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1.出差人员的差旅费用,除往返目的地的交通费用,凭票据实报实销外,出差目的地的住宿费用采取限额控制,伙食费补贴采取包干制,市区交通费报销为:部长级(含)以上人员可以坐出租车凭票报销,一般人员只能坐公交车凭票报销。
3.招待客户所发生各项费用在3000元(含)以下的,须事先征得分管副总同意,凭有效发票申请报销。招待费用超过3000元以上的,须事先征得总经理的同意,凭有效发票申请报销。
4.差旅费按一般管理人员(包括车间班组长)、部长(包括车间主任、厂长、工程师)、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三个级别标准申领,凡与高阶层人员一同出差者,差旅费可参照高阶层人员标准申领。
5.出差人员所达目的地的车费、住宿费、市区交通费在标准与要求范围内凭正规票据实报实销,超过标准部分自负;伙食费补贴按标准包干报销。
1.包括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务。
2.当日往返出差除交通费用按票据实报实销外,如是逾越公司用餐时间可报误餐费每餐20元。
3.公司派出参加培训、学习、支援等公务的员工,按照30元/天的标准报销工作餐费。但若其费用已由公司或有关单位支付者,不得再申请报销。
4.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务时,一律以公交车代步,不得乘计程车,否则费用自理。除非特殊情况,但要经部长查实,经总经理特批。
5.如果两人(同性)一同出差,提倡同吃同住,尽量节约开支。
1.差旅承包费按实际出差日数申报,从本地出发上午12点以前离开按一天计算;中午12点以后离开按半天计算,返回本地中午12点以前到达按半天计算;中午12点以后到达按一天计算。
2.出差的路线和时间如果与申请路线和时间发生变化,必须提前告诉部门主管,否则绕道产生的费用和时间不予计算。
1.员工出差应本着节约原则,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保持良好职业素质,与客户约见、商谈准备充分,秉公办事,不得徇私、受贿、索贿、谋取私利,违者按章从严处罚。
2.出差期间,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治安管理条例,并洁身自爱,违法者后果自负,公司概不负责。
3.员工出差在外,行事应谨慎,凡由本人原因造成的意外灾害事故,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修改、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