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员工作和计划(大全五篇)
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我们的工作与生活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今后更好的发展,写一份计划,为接下来的学习做准备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计划书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网格员网格工作计划篇一
为了进一步深化完善我社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机制,丰富创先争优活动载体,积极响应全区开展的 “网络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积分制考核”工作,我社区高度重视,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召开了村两委会议,对全村进行了网格划分,确立了网格党组织负责人,分配了网格组织成员。
新洲社区面积2.3平方公里,10个村民小组,常住人口1740人;人口分布相对集中,主要分布约5公里长的江堤沿岸。根据人口实际分布,化分了四个网络小组,每个小组13名党员,并推选出一名小组长。(详见党员网格小组分布图)
网格化管理不仅是形式,更要有丰富的内容。形式和内容应当是统一的,统一的汇聚点在于充分发挥网格化功能,优化社区管理。怎样使网格化管理不流于形式?这就需要“网格化”有配套的管理机制和长效的执行力。网格化的意义不在于划分,而在于加强党群之间的密切联系,在于加大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于提高便民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在“网格化”管理机制方面,我们采取了“考核积分制”,以制度来衡量和约束。每半年对小组内党员进行一次积分考核,对积分高的党员同志给予奖励。
民小组,一些孤寡老人生活上有困难,遇到重活累的时候需要即时的帮助,这个时候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就体现出来了,所在网格的党员能在第一时间给老人以帮助,可以说是“远”亲不如“近”邻。网格化管理,有效地弥补了社区人手少、服务力量跟不上的缺憾,社区如今成了“千手观音”,管理服务工作变得得心应手。
党员“联系卡”让党群真正联系起来。为了更好地发挥网格内党员的服务作用,我社区制作了400多张党员“联系卡”发放给村民。每名党员负责联系自家周边十来户村民,联系卡上载明了该党员的联系方式。通过这种方式,村民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可以随时联系到社区党员来帮助自己。以前可能存在这样的问题,群众遇到困难想找人帮忙,知道找谁又联系不上,党员想帮忙也帮不上。现在有了党员“联系卡”就能有效解决这种“找人找不到,帮忙帮不上”的问题。
网格化管理是社区管理模式的改革,要坚持走下去。现如今正是网格化管理的起步阶段,网格管理的巨大作用在短期内不能充分体现,一方面是网格化管理的很多管理机制还不健全,另一方面是缺少资金支持和场提供,不能形成实际的站点。网格管理怎样做到更专业更科学,是下一步需要思考的问题,只有将网格化管理的新路子坚持走下去,才能在其中不断的改良,不断创新,不断完善。
江宁街道新洲社区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网格员网格工作计划篇二
各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安监办、民政所、工商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2】28号)以及《湖南省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全市街道、乡镇全面深入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组织,落实基层消防工作责任,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公安局主管副局长为组长,市综治办、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主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以街道办事处、社区为单元,以乡(镇)人民政府、村为单元,划分若干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实施动态管理,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力争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夕,全市所有街道、乡镇基本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城乡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防控火灾能力显著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共同建设任务。街道、社区、乡镇村网格要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要深化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在社区、村、居民楼院、单位、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提示。要充分发挥基层治安防范力量的作用,推行巡防消防一体化和“保消合一”模式,加强治安巡防队员、保安人员的消防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提高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治安巡防队员在开展日常巡逻时要承担防火巡查、扑救初起火灾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职责,保安队员要结合巡逻、守护等工作,开展防火巡查。要大力培育群众性消防志愿组织,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积极投身消防公益事业,大力倡导志愿消防服务,引导志愿者参与消防宣传培训、查改身边火灾隐患等活动。
(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建设任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民政所、工商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每季度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要加强防火检查并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要依托综治办等部门设立消防工作办公室,明确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管理。
(三)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建设任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主任是网格中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社区、村应确定1至2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建立防火安全公约,每月对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防火排查。
(四)居民楼院、村组建设任务。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建立由楼院长、村组负责人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每周进行防火检查;在居民群众中确定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
(五)社会单位、场所建设任务。网格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的要求。
(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设任务。应在履行社会单位、场所责任的同时,全面实行“户籍化”管理。公安消防大队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网格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监管,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动态管理。对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公安消防大队要督促单位落实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定期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四、实施步骤
2012年:在火车站社区、杨林乡政府进行试点,火车站社区、杨林乡政府在十八大前夕要100%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设任务。
2013年:年内全市80%的街道、乡镇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设任务。
2014年:年内全市90%的街道、乡镇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设任务。
2015年:全市所有街道、乡镇全部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设任务。
五、任务分工
公安部门:消防大队应科学制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形势,指导街道、乡镇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定期对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庄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社区(村)“两委”成员进行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将街道、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治安巡防队、保安等基层力量纳入灭火救援指挥体系,指导开展专业训练,定期组织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建立健全分包联系机制,指导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综治部门: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重要内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综治办要组织治安巡防队员、基层治保员等综治力量,积极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
民政部门:民政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城乡社区建设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基层民政所要将居(村)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基层政府组织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工商部门: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加强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
安监部门:安监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范畴,作为安全创建考核评定的重要因素。基层安监办要结合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
七、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街道、社区党委、党支部、政府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火灾防控的重要任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全力抓好落实。要按照时限要求积极培育树立工作典型,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要拓宽经费保障渠道,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推动乡镇、街道将网格化排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强化机制保障。要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联系协调作用,建立完善部门信息互通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要逐步建立健全对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负责人以及巡防、保安人员等的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大力培养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白人”。要加强信息反馈,由市办公室负责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跟踪推进和信息收集反馈工作,每月25日前向上级办公室报送月工作情况,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三)奖惩措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检查考评、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评和政务督察内容,每年组织检查考评,推动工作落实。综治办、公安局、民政局、工商局、安监局将适时组织考核验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网格员网格工作计划篇三
平台推广
3.营??
通过专业bbs推广(慧聪,相关建材产品以及地方)的沟通,现在也开始显得至关重要,改变了传统的,我们写,用户看缺乏互动性弊端,推广能够有效的留住客户。
4.微博推广
5.利用百度旗下产品推广
我们主要做的市场,这时候就要学会全面的利用百度,百度贴吧,百度文库,百度知道,百度百科,百度空间等等之类。百度知道,少不了的是投票,这时候就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让自己的朋友多帮忙下,自然能够成为最佳答案。
6.软文营??
新闻软文营销已经是现在医疗行业和整容行业常用的方式。我的下一步也会采用这种方案,实现初步的尝试。这对文章的质量要求较高而且来说比较有针对性,这点是需要投入相应的人力和精力。
7.博客营??
博客营销是一种相对不错的营销方式,目前我们公司未见有采用这种企业博客营销形式,个人计划注册新浪博客,天涯博客。同时加上在新浪博客上做的博客链轮。通过博客向用户传达最新有价值的公司的动态以及公司的信息,同时增加外链以及联系方式实现博客营销。
8.视频营??
充分发挥目前的视频制作能力,到时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视频制作在优酷、土豆、酷六、六间房、腾讯视频、迅雷看看等进行发布,这个目前没有能力和技术,以后会慢慢研究。
销售目标
网格员网格工作计划篇四
1、镇直各单位应结合镇工作实际,将工作领域所需求的信息内容分解,各级网格网格长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按规定要求定期在责任网格内开展信息排查工作。
2、网格格长应当整合责任区内各类信息资源,创建台帐式的网格化管理系统,并实行动态化管理。
3、网格长为排查主要环节,网格格长应认真做好信息记录工作,每个工作日如实填写《网格化管理工作日志》(《工作日志》),全面掌握责任区内基本情况,做到民情动态情况明。
4、网格格长将排查收集的问题与信息,整理后按“区分责任、分类处理”的原则,报送上一级网格格长,并协助该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给予解决和反馈。
5、二级网格格长定期深入村,收集各网格有效信息,切实做好网格内信息动态的登记,认真记录《七步镇镇网格化管理工作日志》。
1、乡镇在网格化管理中建立信息台帐系统,实现七步镇网格数字化管理。
2、信息台帐系统坚持以“一个网格一本台帐、一项工作一组数据”为原则,使网格内各类数据信息科学、直观。
3、信息台帐系统实行电子版本与纸质版本相结合,电子版本作为数据更新库;纸质版本便于深入网格排查时随手携带。
4、信息台帐系统实行分类管理,以工作性质为尺度区分为党群组织、综治维稳、人口计生、劳动保障、民政救济、司法管理、派出所管理等工作,以及若干小项。
5、信息台帐系统实行条块结合式的双向管理。在镇级网格,网格化管理办公室负责镇总台帐的管理,各职能部门负责对口领域的单项台帐管理。
6、信息台帐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各级网格责任人应当做好信息台帐系统的管理,坚持做到有变化时即时充实更改,无变化时定期调整维护,使信息台帐系统随着工作的进展而变化。
1、例会时间:与镇月工作例会合并召开。
2、参加人员:镇主要领导、镇网格化服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各级格长。
3、例会内容:通报近期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阶段性重点工作的部署和安排;以及对全镇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等。
4、具体要求:各级网格人员会前要有准备,要把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与网格化管理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总结上月的工作情况,明确下月工作重点、工作措施,汇报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将文字材料、电子版上报镇网格管理办公室。
网格化管理宣传制度
1、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负责上级会议、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和全镇网格化管理的推广宣传工作。
2、扩大外宣,向上级新闻媒体、网站积极报送我镇网格化工作经验;加强内宣,通过黑板报、简报、信息平台、广播等积极宣传镇网格化管理工作。
3、巩固文化阵地,活跃镇、村两级文化市场,倡导喜闻乐见、积极向上的文化活动。
网格化管理处置反馈制度
1、排查收集的各类信息与问题,必须本着“务实、快速、高效”的原则给予处置。
2、在处置责任上,涉及到镇直单位之间、村民与镇直单位之间、村民与村民之间的事务,原则上由网格长牵头处理;涉及到镇职能部门的事务,原则上由镇职能部门牵头处理。
3、在处置时效上,属村级职责范围内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属城乡镇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如特殊情况短期内难以解决,应当及时注明原因。
4、在处置协调上,如问题超出乡镇职责范围,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县相关职能部门,并及时将处置进展情况给予反馈。
5、在处置反馈上,所有问题处置办理结果应当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1、对网络化管理运转情况实行督查考核,确保该管理模式做到有效、实效、高效。
2、督查考核机构:七步镇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督查考核对象:各级网格责任人。
3、督查考核内容: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执行城乡镇网格化管理运转情况;排查各类信息是否全面、准确、及时;处置各类问题的时效与实效情况等。
4、督查考核周期:实行一季一排名,总评比,评比考核与镇工作目标考核一并实施。
5、督查考核形式:以《督查专报》报送镇主要领导。
6、督查考核纪律:督查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客观如实地反映网格化管理运转现状,确保考核结果的公信力。督查组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对外透露考核过程与结果。
7、被督查的网格及责任人要主动配合督查工作,按规定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情况;要高度重视督查办发现的问题,针对反馈意见并积极整改。
网格责任人学习制度
1、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切实做到学以致用。
2、网格管理责任人定期集中学习由镇网格化服务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时间为每周四下午,全体责任人都要积极参加各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笔记、有心得、有记录。
3、学习使用统一的学习笔记本,镇网格管理办公室负责集中学习的记录和学习笔记的检查。
4、建立集中学习点名制度,由镇网格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以便查阅。
网格员网格工作计划篇五
各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安监办、民政所、工商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2】28号)以及《湖南省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全市街道、乡镇全面深入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组织,落实基层消防工作责任,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公安局主管副局长为组长,市综治办、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主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以街道办事处、社区为单元,以乡(镇)人民政府、村为单元,划分若干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实施动态管理,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力争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夕,全市所有街道、乡镇基本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城乡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防控火灾能力显著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共同建设任务。街道、社区、乡镇村网格要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要深化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在社区、村、居民楼院、单位、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提示。要充分发挥基层治安防范力量的作用,推行巡防消防一体化和“保消合一”模式,加强治安巡防队员、保安人员的消防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提高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治安巡防队员在开展日常巡逻时要承担防火巡查、扑救初起火灾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职责,保安队员要结合巡逻、守护等工作,开展防火巡查。要大力培育群众性消防志愿组织,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积极投身消防公益事业,大力倡导志愿消防服务,引导志愿者参与消防宣传培训、查改身边火灾隐患等活动。
(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建设任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民政所、工商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每季度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要加强防火检查并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要依托综治办等部门设立消防工作办公室,明确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管理。
(三)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建设任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主任是网格中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社区、村应确定1至2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建立防火安全公约,每月对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防火排查。
(四)居民楼院、村组建设任务。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建立由楼院长、村组负责人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每周进行防火检查;在居民群众中确定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
(五)社会单位、场所建设任务。网格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的要求。
(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设任务。应在履行社会单位、场所责任的同时,全面实行“户籍化”管理。公安消防大队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网格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监管,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动态管理。对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公安消防大队要督促单位落实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定期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四、实施步骤
2012年:在火车站社区、杨林乡政府进行试点,火车站社区、杨林乡政府在十八大前夕要100%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设任务。
2013年:年内全市80%的街道、乡镇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设任务。
2014年:年内全市90%的街道、乡镇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设任务。
2015年:全市所有街道、乡镇全部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设任务。
五、任务分工
公安部门:消防大队应科学制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形势,指导街道、乡镇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定期对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庄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社区(村)“两委”成员进行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将街道、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治安巡防队、保安等基层力量纳入灭火救援指挥体系,指导开展专业训练,定期组织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建立健全分包联系机制,指导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综治部门: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重要内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综治办要组织治安巡防队员、基层治保员等综治力量,积极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
民政部门:民政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城乡社区建设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基层民政所要将居(村)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基层政府组织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工商部门: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加强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
安监部门:安监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范畴,作为安全创建考核评定的重要因素。基层安监办要结合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
七、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街道、社区党委、党支部、政府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火灾防控的重要任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全力抓好落实。要按照时限要求积极培育树立工作典型,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要拓宽经费保障渠道,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推动乡镇、街道将网格化排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强化机制保障。要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联系协调作用,建立完善部门信息互通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要逐步建立健全对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负责人以及巡防、保安人员等的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大力培养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白人”。要加强信息反馈,由市办公室负责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跟踪推进和信息收集反馈工作,每月25日前向上级办公室报送月工作情况,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三)奖惩措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检查考评、政府目标责任考评和政务督察内容,每年组织检查考评,推动工作落实。综治办、公安局、民政局、工商局、安监局将适时组织考核验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