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在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上的讲话(优质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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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汇报篇一
农村房屋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20xx年10月以来,xx省切实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按照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截至20xx年12月底,全省超过1.3万个行政村已全部开展排查,覆盖率100%,基本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工作,实现了国家和省工作方案明确的阶段性目标。
xx省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省长吴政隆、副省长费高云第一时间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20xx年10月12日,费高云召集会议,专题研究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提高政治站位、科学组织实施、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督促指导,加快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向党中央、国务院交出满意的“江苏答卷”。20xx年国庆节假期后第一天,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会议,研究起草省一级工作方案。20xx年10月13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集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负责同志,落实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部署启动排查整治工作。各市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立即组织开展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并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压茬推进整治工作。
xx省政府建立了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副省长费高云和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省长赵世勇共同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省政府联系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部门的两位副秘书长以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在国家“5+8”部际协调机制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增加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单位,形成了具有江苏特色的“5+12”省级协调机制。20xx年12月15日,费高云、赵世勇召开省联席会议,听取近期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建立了工作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各设区市也成立了相应的市级协调机制,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切实加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合力推动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20xx年12月8日至11日,省联席会议组织成员单位分成5个组,赴13个设区市开展专题督导。督导组共现场走访15个县(市、区)、17个乡镇(街道)、22个行政村,与镇村两级开展重点排查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实地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向省联席会议作了详细汇报。重点排查期间,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两次印发专题通报,向各设区市政府通报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特别是重点排查工作进展情况,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印发6期工作简报,传达国家和省最新部署要求,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常州、盐城、扬州、镇江、宿迁等市组建专题督导组,挂钩县(市、区)开展督导。
为从技术层面指导各地做好排查整治工作,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一时间组织业内专家,编制《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性评估及鉴定技术指南》,同时开展专题培训;市县两级也及时组织培训,全省共有近两万人参加,为加快推进排查整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南通市编制《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技术规程》,组织十余家鉴定检测机构与县(市、区)进行工作对接。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由局内多个相关业务处室参加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技术组,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东台市、泰州市海陵区等落实省工作方案要求,聘请第三方机构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协助开展排查整治,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和排查准确性。
下一步,xx省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力争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整治和农村房屋全面排查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重点整治和全面排查。针对前期排查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迅速组织开展整治。对于经排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发生事故;对于其他经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组织安全性评估、鉴定,制定整治方案,切实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县镇村三级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一处、销号一处,同时加快对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全面排查,内容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同步推进全面整治工作。
二是加快完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针对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工作的保障政策,特别是对于生活困难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托底保障政策,避免相关农户返贫、致贫。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探索建立农村房屋建设和使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技术支撑和宣传引导。深入开展相关技术标准、政策文件的宣贯培训,动员相关技术单位及其技术人员积极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农村房屋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引导产权人(使用人)主动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汇报篇二
扎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月29日12时24分,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盘树湾一栋自建房倒塌。5月3日4时15分许,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近88小时后已救出第九名被困者。事故发生后,全省住建系统迅速响应,立即行动。
5月1日下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和住建其他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明确要求把全面开展全省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
闻令而动,听令而行。全省各市州第一时间传达贯彻,第一时间狠抓落实,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精锐出动、全力以赴“钉钉子、啃硬骨”,坚持“下潜、下沉”,对区域内自建房安全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大整治。
“不漏一户,不放一人。”省住建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组建14个专项督导组,由厅领导、巡视员带队,迅速下沉市县开展以居民自建房为重点的`专项督查。
场内积极营救,场外拉网排查。事故发生后的100多个小时里,全省住建系统各部门兵分多路,下沉一线,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汇报篇三
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xx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明电〔20xx〕28号)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质安〔20xx〕208号)工作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压实属地政府及行业部门主体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彻底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确保农房居住安全。
xx市共18个乡镇(街道),581个行政村,全市共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录入223458座,其中,用作经营自建房19198座、未用作经营自建房198773座、非自建房5487座;行政办公用房962座、教育用房798座、医疗卫生用房508座、文化设施用房78座、养老服务用房205座、宗教场所64座、其他场所497座。经全面排查,用作经营自建房和非自建房未发现安全隐患,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初判存在安全隐患135座,已全部安全鉴定,鉴定为c、d级房屋117座,已完成整治76座,已制定整治计划15座,长期无人居住房屋5座。通过全面排查整治,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为全面乡村振兴奠定坚实住房保障。
(一)健全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关系千家万户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xx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成立了以市政府市长为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推进落实,切实保障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二)理清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点。为确保按时完成农村经营性用房、公共用房及临时搭建的活动场所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明确乡村两级管理员职责,及时在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系统中建立乡村两级管理员队伍,建立健全工作体系,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培训指导,多次召开业务培训会,成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交流群,及时汇总解答农房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推进落实,确保工作成效。
三是理清排查重点底数,及时协调市场监管、教育、医疗等相关部门数据汇总,第一时间发放至各乡镇(街道),有针对性的开展房屋排查工作。市各行业部门对口业务指导,任务分解到乡,责任落实到人,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解答排除,简化工作步骤,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充分利用大中专学生返乡、农户“明白人”居家的有利时机,组织动员寒假返乡大中专学生等高素质可运用人才,参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录入工作,有效提高农村房屋排查录入进度和录入质量,确保按期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任务。
(三)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建立工作通报提醒机制。市住建局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录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共印发《xx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6期,针对排查整治不同阶段工作任务和上级工作要求,对各乡镇(街道)排查录入进展情况进行提醒鞭策,突出问题导向,督导排查进度,补齐工作短板,提高工作成效。二是实行工作承诺制。根据省、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压实各乡镇(街道)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我市对18个乡(镇)街道下达了《关于提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承诺书的通知》,有效促进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度,压实了工作责任。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部分农户房屋长期无人居住,且房屋破损严重,房屋产权人不同意拆除老旧房屋,又不进行修缮加固和重建,导致农村个别农房安全隐患得不到彻底解决。
一是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对经鉴定存在c、d级安全隐患的房屋,逐一建立台账,实施销号管理,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房屋产权人进行全面整治,整治完成后再次进行鉴定,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行业部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复查,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实到位。
三是压实乡村两级工作责任,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建立台账,限期销号,确保农村隐患房屋彻底消除。
四是加强对乡镇(街道)农房建设工作指导,健全农房建设管理机构,配强执法管理人员,规范农房建设行为,确保农村房屋质量安全。
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汇报篇四
5月8日上午,省住建厅村镇建设处副处长刘涛、市建委二级巡视员刘刚、新区建交局副局长王玉国等一行赴长芦街道指导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刘建新陪同。省检查组组长、省住建厅刘涛处长等领导现场抽查了长芦街道的农村经营性自建房。
1、压实街道、社区(村)工作责任,以保障农房住户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
2、强化宣传引导,争取农户的积极参与支持。
3、扎实推进和巩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坚持动态监管,确保隐患排查不留死角,确保整治质量不打折扣。
4、规范档案管理,从入户排查到隐患初步判定以及实施整治等工作,实现工作档案闭环。
自20xx年11月以来,长芦街道启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已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5362户,实现1户1档建档立卡工作,并按上级要求录入系统4389户(行政村农户),另有973户档案完成纸质信息采集,其中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58户。在街道城管办和各社区(村)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专业机构鉴定为安全隐患的8户经营性自建房,已全部消险加固到位,资料全部归档并报备新区建交局。
经排查,非经营性自建房中共排查出疑似安全隐患的共有34户,对其中6户困难家庭,街道社会事业办确认困难类别,将其纳入20xx年财政补助对象,资料已报送建交局,待审核通过后立即实施改造;剩余28户,1户经村组干部思想动员已自行拆除,3户已消险加固,其余24户正在有序推进中。
下一阶段,街道将进一步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继续推进剩余疑似安全隐患的房屋鉴定及消险工作。同时,进一步运用纪律监督考核机制,落实部门和属地村、居责任,不断提升农村住房质量安全水平和农民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农房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保一方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