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接收函怎么获得3篇(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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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接收函获得篇一
编号:
经考核合格,同意接收xx职业技术学院 届 专业毕业生 到 部门工作,试用合格后给予办理录(聘)用手续。
年 月 日
(请沿虚线剪下寄回至:福建省龙岩市闽大路8号,xx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办,邮编364021)
接 收 函
xx职业技术学院:
经考核合格,同意接收到我单位(公司)工作,经试用合格后给予办理录(聘)用手续。
特此函告。
(单位公章)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毕业生接收函获得篇二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学校每年会发给学生省教育厅印发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须妥善保管。
《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是毕业生为了将人事档案户口关系放在所在单位,在办理人才中心审核备案(鉴证)手续时需用到的。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的书面协议。也是证明就业的凭证。
2、《报到证》的定义及作用是什么?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是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省级招生部门认可并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毕业生,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迁移手续等。
《报到证》的作用:
(1)、毕业生身份证明;
(2)、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3)、凭报到证办理毕业生的人事档案转递和户口迁移手续。
报到证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中心审核备案);二是生源地人事局。
3、《报到证》是如何开具的?
每年6月20日至7月10日为省教育厅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首批集中派遣(开具报到证)的日程。江苏省内每所学校必须在招就中心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派遣。我院的派遣时间一般在6月30日左右。为此我院的毕业生派遣方案必须在6月20日前完成并通过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报送省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毕业生派遣方案编制的目的是为毕业生开具《报到证》。
4、毕业后想把户口和人事关系转回生源地。怎么办?
(1)、未签协议的,或已签协议但未经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审核备案(鉴证),《报到证》开具的单位是生源地人事局。
(2)、已迁协议并已经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审核备案(鉴证),《报到证》开具的单位是协议所签单位。注意:所签约单位所在地与毕业生生源地相同。
5、毕业后想把户口和人事关系放在单位所在地(异地就业)。怎么办?
(1)、与用人单位签就业协议
(2)、经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审核备案(办理鉴证手续)。
(3)、若6月20日之前想要异地就业但未完成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审核备案手续的,可以向学院提交暂缓派遣申请。学院将会暂缓开具报到证和转递档案。
注:暂缓开具报到证是指学院将学生的关系暂缓派出,并不是指落户暂时留在南京。
6、取得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后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每年毕业生可以在7月10日左右在班主任那领取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书原件、就业协议书、单位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到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办理报到落户等手续。
原件等材料到生源地人才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注:若在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没办理相关报到落户手续的,其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仍然有效。
(一)、非南京籍生源在南京市就业(这里指的南京籍和南京市不包括江阴、宜兴)
步骤一、协议备案
(1)、毕业生进入“毕业生就业系统” 点击“毕业生入口”,注册个人账号,进入“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中专”申报模块,登录个人资料,将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及网上填写的“申报密码”提供给用人单位。
(3)、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网上签约申报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原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毕业生接收函》。
(5)、毕业生凭《就业协议书》、《接收函》到学校就业办办理《毕业生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步骤二、报到落户
1、毕业证书原件;
2、体检合格证明(用人单位出具,可在网上下载);
3、报到证原件(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
4、户口迁移证(市区生源未迁户口的须带家庭户口簿);
5、高校、中专校毕业生见习期备案登记表(一式四份、可在网上下载);
6、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一式三份、可在网上下载);
7、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人员情况表(一式一份、可在网上下载);
8、劳动合同。
办理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办理地点:南京市解放东路888号 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四号窗
邮编:214007
联系电话:-1629 查档电话:-1625
南京人才服务网网址
非南京市生源在南京市就业
1)毕业生进入“南京毕业生就业网” 点击“毕业生入口”,
进入“录入个人资料”模块,登录个人资料,将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及网上
填写的“申报密码”提供给接收单位。
2)单位进入点击“单位入口”,进入“签约申报”模块,输
入拟录用毕业生的身份证号码及其申报密码,完成网上协议鉴证手续。
(注:如单位没有办理人事代理的,可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单位
公章到5号窗口免费开户,并到10、11号窗口申请上网密码)。
注:以上1)、2)步骤亦可直接进入南京毕业生就业网
首页“网上协议鉴证快速通道”完成
3)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网上签约申报进行审核;
4)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到毕业生就业
指导中心领取《南京市毕业生接收函》(a类)。
证》。
6)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签定《劳动合同》。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及人才中心办理存档、落户手续。
8)工作满一年,及时到人才中心领取《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
登记表》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特别提醒:
1、如与单位解约,请及时到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解除约手
续。
保管
办理部门: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北京东路63号 南京人才大厦一楼10、11号窗口 邮编:210008 联系电话: 、83151839、83151877(传真)
监督部门:南京市人事局机关党委
(三)、其它异地就业
1. 毕业生与就业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原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审核备案并领取《毕业生
接收函》。(人才中心不出具接收函而在协议书上加盖公章)
口迁移证》。
8、毕业生改派手续是如何办理的?
毕业生在《报到证》已开具的情况下,需要更改毕业去向的,由毕业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就业办办理改派手续。
改派手续有以下几种情况:
在地人才中心鉴证或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开具的接收函、毕业生改派办理
表.
如下:说明改派原因并经班主任及辅导员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单位所在
地人才中心在原报到证备注栏签署“同意改派”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原报到
证、原户口迁移证。
地人才中心在原报到证备注栏签署“同意改派”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原报到
证、原户口迁移证、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并经新单位所在地人
才中心鉴证或新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开具的接收函、毕业生改派办理表。
学校办理改派手续,只需去当地人才中心办理。
注:户口迁移证的改迁凭新报到证由毕业生本人去相应派出所(雪浪、东绛、阳光)办理。
毕业生改派办理表(样表)
毕业院校(培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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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报到证、户口迁移证遗失后如何办理补办手续?
(1)、毕业不超过2年(含2年)的毕业生可办理报到证、户口迁移证遗失补办手续。
(2)、毕业生提交说明遗失原因并求要补办的书面申请。
(3)、毕业生可到学校就业办查询原报到证号;
及15位报到证号,并将报纸原件交学校就业办。
(5)、学校就业办带报纸原件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补办报到证。
办户口迁移证。
10、期限界定
“毕业离校两年”或“毕业不超过2年(含2年)”是指自毕业当年度的12月31日起,至毕业年度后的第二年12月31日止。
1、超过以上界定期限的原则上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报到证》证明书(样表)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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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其他情况
升入高一学历层次的毕业生不能签发《报到证》。如需按原学历层次办理《报到证》,已报到入学的,需提供升入高校退学和经我处证实的注销学籍的书面证明;还未报到注册的,应提供本人放弃入学资格的声明。
12、毕业生档案里的材料有什么
学生处 就业办
毕业生接收函获得篇三
登录网站,进入“网上办事”--“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网址:在个人用户登录处注册个人帐户。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选择“接收毕业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户口迁入公司的迁入地行政区域:南山区;迁入地登记机关:粤海派出所,以单位方式申报,单位名称: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点击选择符合的政策条款和接收单位后提交。信息填报后,需跟接收单位经办人联系,经单位审核后,由单位经办人在人才引进申报系统提交。
第二步 快递以下书面材料至单位经办人
(一)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收原件)
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由毕业生的毕业院校出具,不得擅自涂改。毕业生推荐表(贴照片)须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者所在院系公章。
(二)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申报时已毕业的需提供原件;还未毕业时,则无需提供)
(三)身份证及户口簿(户口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四)结婚证(已婚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已孕/已育提供)
(五)《毕业生情况一览表》打印手写(详见附件)
第三步 办理毕业生《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
单位经办人提交书面材料到深圳人社局(7个工作日出审批结果),深圳人社局审批通过后,打印《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并联系毕业生签收。
第四步 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
毕业生凭《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到毕业院校办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一个月)(不涉及迁户的深圳户籍毕业生不需办理迁移证)。
第五步 办理报到手续
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深圳户籍提供户口本),自行至深圳市人才市场(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深圳人才市场大厦6楼)办理报到手续。
报到后,毕业生领取《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农转非”指标卡》(在深办理“农转非”毕业生)。(毕业生须在《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规定的报到时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并在《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备注入户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
第六步
路从南山中心区总站至桂庙新村公交站下车;需重办身份证,请带身份证照片回执及照片)
第七 步 手续事项
入户手续完成后,毕业生自行保管户口卡原件、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存放至人事档案。
重要提示:
1、关于“农转非”问题
原则上农业户籍毕业生不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续。
根据国家、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办理户口问题相关规定,农业户籍毕业生应在户籍地办理“农转非”。在深圳办理毕业生接收的农业户籍毕业生,系统填报信息时应填写“非农业”,待取得毕业生接收函后,在户籍地办理“农转非”。
如确认户籍地有政策规定不予办理毕业生“农转非”手续的,系统填报信息时应填写“农业”,由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向发改部门申请办理。
2、关于“准予迁入证明”问题
深圳市公安部门不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入学时未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3、如 “毕业院校”及“专业”未在系统已列出范围之内,可自行进行编辑录入,毕业院校名称须与毕业证加盖的毕业学校公章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