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离职保密协议书是否合法 离职保密协议书算不算离职证明优质(六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离职保密协议书是否合法离职保密协议书算不算离职证明篇一
乙方:身份证号:
一、需要保密的信息
1、本保密协议中所涉指的甲方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所有非公开的规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所有下发的文件;
(4)甲方重要客户资料、客户统计台帐等客户资料和信息;
(5)甲方各类统计数据和报表;
(6)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及现有科研成果、技术秘密;
(7)乙方在甲方认知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2、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视频、音频、计算机软件以及记录甲方秘密的任何载体等。
二、保密职责
1、乙方务必对所有来自甲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包括执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2、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3、乙方不能透露涉及商业使用权、专利权、复制权、商标、技术机密、商业机密或其他归甲方专有的权利给第三方。
三、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五年内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四、违约职责
乙方泄露甲方的秘密,根据泄密造成的损失的大小,需赔偿甲方5万—20万元,严重者甲方可按《刑法》泄密罪追究刑事职责。
五、个性约定
1、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思考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2、双方同意,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独立有效至保密期满。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此作出解释。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
盖章:签字:
日期:日期:
离职保密协议书是否合法离职保密协议书算不算离职证明篇二
日期:xx年xx月xx日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1、本保密协议中所涉指的所有乙方信息资料包括:技术方案、设备及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工艺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客户名单、行销计划、工程及采购计划、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财务数据、员工信息、各种购销合同、工程预算及合同、各种协议、企业注册信息、人力资源文件、法律文件、参考资料及功能界面、说明书等都是保密信息。
2、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视频、音频、计算机软件以及记录乙方秘密的任何载体等。
1、甲方必须对所有来自乙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包括执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2、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3、甲方不能透露涉及商业使用权、专利权、复制权、商标、技术机密、商业机密或其他归乙方专有的权利给第三方。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__年内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泄露乙方的秘密,根据泄密造成的损失的大小,需赔偿乙方__万元,严重者乙方可按《刑法》泄密罪追究刑事责任。
1、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2、双方同意,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独立有效至保密期满。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离职保密协议书是否合法离职保密协议书算不算离职证明篇三
1、明确保密信息范围
用人单位在约定保密内容时,务必把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明确下来,最好通过列举的方式列明所有需要保密内容,否则很容易因约定不明引发诉讼纠纷。不同的企业和同一企业的不同时期,保密范围、内容也有所变化,用人单位应及时修改保密协议内容。
2、明确保密主体
商业秘密的保密主体一般仅限于涉密岗位的劳动者,对于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要求其不得披露、赠与、转让、销毁或者协助第三人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除上述涉密岗位以外,不必然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承担保密责任。此外,那些掌握了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家属、朋友,对保守商业秘密也应该负有同等义务。
3、约定保密期限
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保密期限,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但由于商业秘密存在过期、被公开或被淘汰的情况,因此最好还是约定保密义务的起止时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4、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在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如何使用商业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职务成果的归属、涉密文件的保存与销毁方式等内容,有特殊条款的还应以列举方式进行约定。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保密协议中不得直接设定违约金,若约定违约金存在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但这并不意味着保密协议中不可约定违约责任,保密协议中可约定违反保密义务的赔偿内容以及计算赔偿数额的方式。
二、
l、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所谓缔约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构成法律行为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实是构成有效合同的先决条件之一,一方在被欺诈、胁迫或者重大错误下订立的合同往往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易言之,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因此,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是合同有效的当然条件之一。但必须注意的是,合同不违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违反当事人必须遵守、不得通过协商加以改变的强行性法律规定。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依法成立之契约,于当事人之间犹如法律”。因此,作为确定当事人各自权利义务依据的合同内容对于判断合同是否生效、生效后如何履行,以及发生纠纷时判断孰对孰错具有重大意义。合同内容确定,是指合同内容在合同成立时必须确定,或者必须处于在将来履行时可以确定的状态。合同的内容可能,是指合同所规定的特定事项在客观上具有实现的可能性。如果合同内容属于事实不能、自始不能、客观不能、永久不能及全部不能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则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因此,用人单位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禁止员工在职和离职后传播、泄漏单位商业秘密。在做出保守商业秘密约定后,按约保守商业秘密就成为劳动者的义务,违约就要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员工在离职以后保密协议生效的条件有4个,要求协议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而且协议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协议有实现的可能性,满足这几点时保密协议既生效,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保密报酬。
离职保密协议书是否合法离职保密协议书算不算离职证明篇四
日期:xx年xx月xx日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一、需要保密的信息
1、本保密协议中所涉指的所有乙方信息资料包括:技术方案、设备及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工艺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客户名单、行销计划、工程及采购计划、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财务数据、员工信息、各种购销合同、工程预算及合同、各种协议、企业注册信息、人力资源文件、法律文件、参考资料及功能界面、说明书等都是保密信息。
2、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视频、音频、计算机软件以及记录乙方秘密的任何载体等。
二、保密责任
1、甲方必须对所有来自乙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包括执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2、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3、甲方不能透露涉及商业使用权、专利权、复制权、商标、技术机密、商业机密或其他归乙方专有的权利给第三方。
三、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__年内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四、违约责任
甲方泄露乙方的秘密,根据泄密造成的损失的大小,需赔偿乙方__万元,严重者乙方可按《刑法》泄密罪追究刑事责任。
五、特别约定
1、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2、双方同意,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独立有效至保密期满。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离职保密协议书是否合法离职保密协议书算不算离职证明篇五
;员工离职是否需要签署保密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身份号码: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和xx省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并共同遵守。本合同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甲方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一、商业秘密的范围:
1、第一条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专有技术、客户信息、内部秘密等。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函电等技术方面的秘密,以及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投资计划或者方案、发展规划、财务资料、货源情报、业务渠道、工作流程、谈判底价、招投标标书或者底标、经营诀窍、企业内部网上的信息、程序文件、情报文件、公司档案、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经营方面的秘密,以及专利申请文件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2.专有技术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的信息、资料、流程、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3.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姓名、性别、身份证信息、手机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购票相关信息、乘车相关信息、个人需求、录音等信息、文件、资料、图表、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而且无论这些信息有无商业价值。
4、无论客户是否基于对乙方个人的信赖而与甲方进行市场交易,也无论客户是否自愿选择与乙方或者乙方离职后的新单位进行市场交易,乙方在任职期间或者离职后非因履行甲方职务使用甲方的客户名单均视为侵犯甲方商业秘密;
5.内部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内部文件、营销策略、客户名单、财务资料、纪要等不宜对外公开的信息。
6.同时,在甲方生产或者经营中,某一信息的泄露可能造成下述后果之一的,该信息也属于甲方商业秘密:
①影响甲方生产、营销、稳定、安全或者发展的;
②影响甲方技术进步的;
③使甲方利益受到损害,或者使甲方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地位的;
④影响甲方对外交流或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
⑤影响甲方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
7.甲方在记录某一技术信息或者经营信息的载体上注明“保密”或“内部资料”等字样,或者载明保密等级的,该信息属于商业秘密;
8.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包括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9、关于反向工程:除非甲方明确许可,乙方承诺不通过技术手段对甲方产品进行拆卸、测绘、分析等方式而获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否则视为侵犯甲方商业秘密。
二、商业秘密的载体
1、乙方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有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电子邮件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这些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2、未经甲方许可或者非为履行甲方职务的需要,乙方在任职期间或者离职后,不得擅自对前述载体进行复制,也不得将载体或者复制件遗弃、怠于保管或者交给他人;
3、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前述载体和复制件给甲方。
三、职务成果
1、与乙方职务相关的智力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职务、利用工作时间,或者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等完成或者产生的任何发明创造、发现、研究、设计、改进、创新成果、作品、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等,以及由此获得的知识产权(含发明权、发现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等),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自由利用进行生产、经营或者转让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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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后是否还要遵守自己签订的保密协议
为了保护企业的核心商业机密,一般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的时候,会与其签订保密协议,约定保密义务,如果违反的,可能需要赔偿用人单位损失。那么,员工离职后是否还要遵守自己签订的保密协议?
如果是在保密期的,需要遵守保密协议。
离职后保密协议是否有效?有效。
保密协议中的条款,在法律上属竞业禁止条款,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但由于竞业禁止协议限制的是员工的劳动权,而劳动权属于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因此,竞业禁止合同的合法有效关键在于是否有损员工的基本生活利益。作为竞业禁止协议生效的一个基本条件,企业必须对员工的竞业禁止行为做出经济补偿,竞业禁止协议中必须同时写明补偿金的数额和发放办法,否则就是无效协议。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成为商业秘密须具备三个要件: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是不能通过公开渠道直接获取到的;该信息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权利人对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管理方案、货源情报、营销策略、招标投标中的标底和标书、客户名单、产品配方、设计构思以及程序等都有可能成为商业秘密。
其次,《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因此,用人单位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禁止员工在职和离职后传播、泄漏单位商业秘密。在做出保守商业秘密约定后,按约保守商业秘密就成为劳动者的义务,违约就要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
离职后对于前单位的工作内容等也需要继续的保密,不得随意泄露给它的竞争对手,否则是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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