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养殖承包的合同书 养鱼池塘建设承包合同三篇(精选)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鱼塘养殖承包的合同书 养鱼池塘建设承包合同篇一
承包方:
为了管好水库充分利用水利资源,发展水产养殖,做到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三兼顾,经村委充分讨论并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以供双方共同遵守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甲方将座落在 村的黄塘水库,水库水产养殖面积约20余亩,承包给乙方水产养殖,水库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
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承包费为 元/年。 年的承包费共计 元( 元),于合同签定之日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若今后物价上下浮动互不补偿对方差额。如合同签定后7日内乙方未付清承包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水库属甲方所有,乙方有经营使用权和收益权,乙方有权获得国家用于发展农村经济的各项优惠政策。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经营活动实施正当的监督和管理,但是不得干涉其合法经营。在届期内,甲方不得增加承包费用或变象收取其他费用。
2、甲方负责办理该水库对外的所有手续(不含乙方在经营中所需办的手续);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前做好通车路、通三相电到水库大坝上。协助乙方办理经营用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承包期内,甲方应承担水库工程的维护、建设等费用。因国家建设对水库进行维修,应尽量考虑乙方利益,本着双赢原则与乙方充分协商,应尽量定于农历10月份进行维修,如确实需要提前施工,尽量在二个月内完工,如确实对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对乙方进行赔偿,赔偿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要优先保证农业用水,乙方不得阻拦。但甲方应尽量保证乙方养鱼所需最低用水,以水位线低于下水口为限,放不出水为止。如特殊情况下需抽水,抽水时须得乙方同意,且甲方必须保证乙方保鱼水位最低不低于1.5米。 如抽水影响到乙方的养鱼生产,由甲方对乙方进行赔偿,赔偿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5、在承包期内、乙方为了养殖需要,可增设拦网,看守棚、网箱、鸡舍、鸭舍等合理措施,但不得影响水库工程设施和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乙方经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设建筑物、种植农作物、树木,期满后应拆除搬迁、停止耕作、自行砍伐,若新承包者愿意受让,可继续保留,但绝不允许前者保留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强制拆除。
6、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做好防盗工作,如造成水库发生偷盗现象,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偷鱼,炸鱼等治安案件。
7、甲方现有水库底渔无偿归乙方所有,乙方在捕捞库区渔时,只能用网,不得将库区水资源抽干,合同期满后,双方如不再续包,则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后,将库区水资源抽干清理底渔完毕后,归还水库给甲方。
1、甲方承担水库工程设施因自然灾害、他人破坏、自身老化等引起的风险,乙方承担因自然灾害、管理不善、技术偏差等对养殖经营造成的风险。
2、乙方必须服从上级下达的防汛的规定。蓄水、排水必须经过甲方同意。蓄水、排水当水位高出水库高排水口时,自动排放,如遇特大洪水造成村民责任田被淹没,乙方概不负责。
1、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况发生改变。
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更变;
2、 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甲方自义务: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名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4、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应重新签订合同。
5、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原有关本水库的承包合同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失效,一切权利义务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单位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鱼塘养殖承包的合同书 养鱼池塘建设承包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现将位置于的新堰塘承包给乙方用于水产养殖及其它相关养殖,在合法、自愿、公平的原则下签定以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面积:
堰塘水产养殖面积约30亩。
二、承包时限:
承包期为 年从 年 月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用:
承包费为每年200元。
四、甲方权力和义务:
1、承包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但不得干涉其合法经营。
2、 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有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合法自主经营及养殖行为。
3、承包期间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堰塘的合法养殖活动,因甲方原因或甲方原承包合同的问题导致乙方不能在堰塘水面及堰塘进行正常合法的养殖活动时,甲方应及时出面解决、如导致乙方不能继续养殖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养殖损失。
五、乙方权力及义务:
1、乙方应按时合同约定时间及时缴纳承包费用。
2、承包期间乙方有义务帮甲方看管甲方名下基础设施不被损坏、偷盗。
3、为了养殖需要,可增设拦网,看守棚、网箱、鸡舍、鸭舍等合理措施,但不得影响堰塘工程设施安全和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六、自然灾害:
1、如遇天气干旱,于农业灌溉用水发生矛盾时,堰塘的中心垂直水位必须保持1米。
2、 如遇天气洪涝,乙方应及时开缺泄水,确保堤坝的安全。如堤坝垮塌,乙方产业损失自负。
七、如果对合同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不得违约。
甲方:
乙方:
日期:
鱼塘养殖承包的合同书 养鱼池塘建设承包合同篇三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生产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甲方经研究决定,将鱼塘进行招标承包,乙方参加竞投中标。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乙方承包鱼塘的土名:华容县隆庆莲场,鱼塘面积:90亩。
第二条 承包期限5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承包金额和缴交方法:鱼塘承包总金额为叁拾捌万柒仟元整(¥: )。鱼塘每年承包金额为_叁万捌仟柒佰,每年的承包金应于当年2月5日前一次性缴交完毕。
第四条 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承包的鱼塘需要用电必须服从电管站的管理,并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装上电表和漏电开关,才能用电,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电费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甲方提供鱼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不允许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包括塘基修复)。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第六条 在承包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设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期满后应拆除搬迁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愿意受让,可继续保留,但绝不允许前者保留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雇请民工强制拆除,所需一切费用,仍要乙方支付。
第七条 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需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有关青苗补偿费归乙方,土地补偿费和其他补偿费归甲方。
第八条 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1.8米。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九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鱼塘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承包经营者的(若遇特殊情况经甲方批准并办妥手续者除外);
2、乙方丢荒、丢耕、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地力、生产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30天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有关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十条 风险责任:乙方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有关农业税、水产税、特产税均由乙方方负责,与甲方方无关。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规定缴交,但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
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承包金。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金
第十二条 纠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会计入帐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