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出口采购合同 外贸采购合同(六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外贸出口采购合同 外贸采购合同篇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为实现货物的有序发运、统筹管理,并在本项目工程项下顺利完成货物的出口核销与退税,确保本项目工程按期完工,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缔约方各自的真实意愿,达成以下契约内容(以下简称“本合同”)
甲方和乙方作为货物的购销双方,甲方承担所有买方应负的职责与义务。乙方作为货物卖方,就货物性能、质量和售后服务等承担责任。
甲方承担所有货物买方应负的职责,包括:
2.1负责办理出口装运港的接货、仓储、报关、报检、装船、海运保险、运输、办理原产地证等出口事宜。
2.2承担货物质量、数量、技术规格、使用性能、安装、仓储和质量保证期服务等责任。
2.3按照运输服务商及代理商下发的集港通知,组织乙方按时集港。
2.4负责货物在出厂、发运港口、到货港目的地等对货物质量、数量、规格、用途及包装等方面的验收。
2.5如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或质量保证期限内发现货物未满足合同要求,则由甲方负责向乙方或相关责任方索赔。
3.1负责交付满足本合同要求的货物。
3.2负责向甲方提交备货通知。
3.3负责按甲方要求及本合同约定进行货物的备货、包装、并自费将货物发运到第4.6款规定的交货地点。除第5条规定外,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货物未能及时发运,甲方为此所受损失,由乙方承担。
3.4向甲方提交第4.9款规定的单据。
4.1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含税单价(人民币)及含税总价(人民币):
商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含税单价(人民币):
含税总价(人民币):
4.2包装及限重:
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本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运输中缺失、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可能发生的野蛮装卸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
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缺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对于木质包装材料,应按照本合同适用的相关国家检验机构的规定进行熏蒸处理,出具熏蒸证书并在木制包装上加盖ippc标识。
如包装不符合要求,由乙方在装运前对货物再次进行包装,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集装箱货物的装载不应超过甲方要求的各类集装箱载货限重及所装货物的尺寸限制,乙方应保证集装箱货物适航且满足途中装卸、搬运要求。
4.3装运码头:
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在装船前7日内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填写):
1)收货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2)合同号:
发货标记:生产厂家名称(中英文),设备型号
目的港: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毛重/净重(用kg表示)
尺寸(以长×宽×高用cm表示):
4.4装船口岸:
4.5交货时间: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货;如果甲方要求分批交货,具体交货数量、规格、集港日期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运输服务商及代理商通知为准。
4.6交货地点:
4.7保险:
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以上国内运输乙方应向保险公司以甲方为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货物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
4.8支付:
就每笔货物价款支付,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提前向甲方发出书面付款通知,甲方应在收到前述付款通知7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进度和比例向乙方支付货物价款:
1)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
2)中间付款:货物离开国内港口,且甲方收到并认可本合同第4.9条规定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其他单据后,甲方将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
3)尾款:合同总金额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合同货物质保期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款项。
4)如乙方届时向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中所述付款金额与上述1)至2)项中规定的付款比例不一致,甲方按乙方付款通知中所述实际付款金额为准向乙方进行支付。
4.9单据:
下述单据由乙方向甲方提交:
1)增值税专用发票(品名、数量、单位、金额应与货物报关单内容保持一致乙方应在货物离港后25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提交甲方)。
2)由发货人签发的正本无木质包装声明或相关资质机构签发的正本木质包装熏蒸证明。
3)如为法检货物出具商检换证凭条/换证凭单。
4.10材质、验收标准:(针对不同货物的情况分别填写)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原厂生产加工,如非原厂加工,甲方均有权拒绝接收,由此而造成的所有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进行货物生产加工时,甲方或其指定代表有权随时到厂抽查产品生产加工的质量情况。
3)甲方或其指定代表在交货地点按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合同规定、产品清单对乙方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花色、数量、质量、各种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该货物的中英文说明书、准用证、合格证、工厂检验和试验报告、安装运行及维护说明书、装箱清单和需商检货物的出境货物换证凭单)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或其指定代表与乙方出具交接凭证。如甲方或其指定代表发现乙方所提供货物与合同规定或甲方样品不符及有表面瑕疵的,乙方应无条件换货或补足,由于此原因引起的陆运费用、商检报关费用、船期耽误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实际提供货物应符合甲方的规范对货物的要求,并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要求、规格、品牌、材质、是否进口等承诺负全责。如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乙方提供货物与承诺不符或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等,甲方将对乙方提出问题产品报价10倍的索赔。乙方在货物装箱集港前应与甲方联系确定现场验收时间、地点,经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装箱、发货。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导致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交货,乙方不负担责任,但乙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并在合理的期限内以挂号函方式向甲方分别提供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存在的证明文件。
6.1如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货或延期交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额的___%作为违约金,且乙方仍须在甲方指定的宽限期内及时交货。如乙方在宽限期内仍未能及时交货,除因甲方原因造成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6.2乙方所发货物如有数量、包装、型号、规格、颜色与合同规定不符或有质量缺陷,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如甲方已付款,乙方应将货款退还甲方。
6.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地点及质量标准,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视为违约,承担相关责任及损失。
6.4如因出口货物发生夹带和瞒报导致甲方受到任何处罚或产生任何损失,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由过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实际使用方和管理方,已根据自身的需要,对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及价格、交货条件等全部接受并确认,甲方对其自行的决定及选择负全部责任。乙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如在验收、使用和质量保证期限内发现货物未满足合同要求,则由甲方承担向乙方索赔的职责,以确保甲方不因此受到损失。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本合同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本合同明确约定的提前终止情形除外)。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签订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签约时间: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签约时间:
外贸出口采购合同 外贸采购合同篇二
甲方(买方):
合同编号:
乙方(卖方):
签订日期: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设备采购合同条款。
合计金额(大写)¥:____(含税到货价)注: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与本合同项下设备有关的软、硬件产品、附属设施、服务或其他设备正常运转必需的配件时,无需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符合出口包装要求的包装费、发到国内指定地点的运费、装卸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1具体质量要求为:。设备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不合格的部件或者整台设备,直至取消本合同,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并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当商务标注与技术协议冲突,以技术协议为准。
3.1交货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设备全部运抵甲方指定收货地点:____。履约过程中,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修订供货时间。
3.2运输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运输费用。国内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以及运输保险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中。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和丢失时,乙方应在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补货期限内尽快向甲方提供与合同要求相同规格的设备或零部件。
3.3设备采用满足出口标准,适合运输、多次装卸、吊装(满足运输过程15次吊装包装无明显破损),符合甲方标准的包装,外包装必须要有吊点,且在吊点处必须清晰标准起吊标示。如因包装质量问题影响甲方的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产品。乙方需以不褪色的明显字样在每件设备箱表面作出标记,以便甲方收货时进行清点。
3.4乙方应于交货同时提供本合同所要求的设备相关技术文件及维护保养手册。
3.5乙方交付的技术文件应附技术文件清单一式两份,标明技术文件的序号、文件项号、名称和页数。
3.6乙方应在发货前日以传真方式将设备名称、数量、运单号、发运日期、估计的到货日期以及每件包装的重量、体积等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接货。
3.7如甲方需要,乙方需免费提供给甲方出口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书以及办理商检证书所需的资料和出口时所需的原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在甲方办理设备出口前,乙方须提前一个月办理好商检注册登记。乙方外购的设备需提供原厂家设备资质证书和产品合格证。
3.8乙方需在甲方办理出口报关手续的当月开具全额17%增值税发票给甲方,并依据甲方通知的开票品名进行开票
4.1外包装检验
4.1.1全部设备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和乙方共同对设备进行外包装检验,是否对外包装检验不影响设备的安装,甲方对外包装检验合格不代表乙方设备质量验收合格。设备在甲方检验前后,非因甲方责任而造设备受损或灭失或者造成第三者受损时,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或负责赔偿。
4.1.2检验内容为:设备外包装是否破损、变形、运输底盘是否完好、运输标识是否正常等。
5.1合同总价按照以下约定支付:
5.1.1合同总价值的____%(即____元),货到国内指定地点交货、初步验收合格后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6.1.2合同总价值的____%(即____元),货到后15天内由甲方向乙方付款。
6.1.3%质保金(即____元)在货物验收合格支付。
6.2支付方式:双方同意本合同货款以方式结算。
6.1设备质保期为个月,自设备投入运行、且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单次日起算。质保期内乙方负责提供设备的免费维修、零部件更换等服务。只要甲方提出质量要求,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如甲方认为必要,乙方应在48小时内指派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2质保期期内乙方借故推脱或无理由拒绝采购商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甲方可以自行解决,并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质保金内扣除,若质保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支付不足部分。
6.3质保期内设备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向乙方索赔。
6.4质保期过后,乙方对设备的维修、更换服务收取成本费,只要甲方提出书面维修、更换要求,乙方应在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提供相应服务。
7.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在交付时没有材质或工艺上的缺陷且符合甲方提出的技术标要求;乙方应保证其出售的设备可供正常和恰当地使用,并且在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的前提下,在设备的寿命期内运转良好;设备的材料和零部件均应符合或优于甲方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规范。
7.2如果由于工艺的复杂性或交付数量巨大或其他甲方认为正当的理由,使得甲方无法在交付时对设备进行及时检验或由于设备缺陷的隐蔽性导致甲方在交付时未能查验出设备的质量瑕疵,那么,只要甲方在设备安装验收后的一年中发现乙方提供的设备或其零部件与前述标准或规范不符,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修理或更换,修理、更换的费用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拆除、搬移及修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保修期自修理或更换符合合同约定之设备的次日起算。
8.1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在本合同签署及履行过程中披露的且标注为“保密”或“秘密”的任何标准、规范、计划、图纸、模型、样品、资料或其他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人;乙方向与执行本合同的有关人员提供上述文件时,应保证有关人员遵守保密义务;由于乙方原因或人员引起泄密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8.2本条款构成独立的保密协议。本条款的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9.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本合同项下设备或设备的一部分时,免于遭受第三方就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及非专利技术)提起的诉讼、仲裁或任何请求。
9.2如果发生因乙方出售的设备或设备的一部分侵犯了他人知识产权而针对甲方提起索赔或诉讼的情况,且甲方将此等情况及时通知了乙方并向乙方提供了合理的信息与协助,并且授权乙方独立进行辩护和解决索赔问题,乙方将自费进行辩护,并支付全部费用和由于该案最终判决或裁决/裁定而支付的赔偿金,以及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10.1除不可抗力外,乙方逾期交付设备或迟延安装调试完成的,每迟延一日按设备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第三方采购。乙方除承担延期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2设备经采购商检验证实存在缺陷或零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以根据情况选择:(1)退货,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2)要求供应商更换有缺陷产品的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使产品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无论甲方选择(1)或者(2),乙方均还应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违约金按照设备总金额的____%计算。
11.1甲方在行使权利过程中的疏漏或者迟延不应视为弃权;甲方任何部分地行使权利不应阻止其进一步行使权利。本合同中规定的甲方享有的权利和救济是累积的,且不排除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和救济措施。
12.1双方将自行承担有关机构根据法律向其征收的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
12.2乙方负责缴纳就本合同所课征的所有增值税,增值税的税款已包括在本合同总价内。
13.1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恐怖事件导致合同履行被迫停止或不得不推迟履行本合同,双方应协商解决合同的进一步履行问题。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所有合理措施,将不可抗力引致的延误及损失减至最小。
13.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将有关情况尽快通过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在不可抗力出现14天内,受影响的一方应提供一份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并通过快件或挂号信寄至对方以便其检验和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3日内通过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通过挂号信通知对方不可抗力已终结或排除。
13.3如果不可抗力持续超过30天,双方应就合同执行问题进行友好协商,并尽快达成书面协议。如果未能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4.1本合同未尽事宜(任何与本合同相关但未在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友好协商并另行达成书面合同予以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15.1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均须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意见方为有效,因更改合同致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合同附件包括,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5.2除不可抗力事件或双方协商一致外,一方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除按《合同法》和本合同规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外,并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16.1本合同一式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三份归甲方,一份归乙方。
16.2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需要双方达成书面的协议才能生效。合同的变更部分构成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传真:传真:
电话:电话:
外贸出口采购合同 外贸采购合同篇三
甲方(买方):
合同编号: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并共同信守下列条款:合同编号:
一、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日期:签约日期:20___年09月01日
二、质量标准、验收方法:以客户来样为准,并需最终通过客户qc验收。
三、包装要求、费用负担:出口纸箱包装。
四、收货单位、交货地点:货送至需方仓库。
五、运输方式、费用负担:卡车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付款时间、付款方式:出货后三十天内,需方凭供方提供增值税发票付清货款。
七、供方经济责任:
①应按合同规定、按时、按质、按量交货,否则应承担需方由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②如发生未按合同规定数量交货的情况,对于已交部分的货物需方有权作退货处理,对于未交的货物是否需要补交,何时补交,均按需方的要求办理。
八、需方经济责任:
①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而未及时通知供方,需方应承担供方由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②供方在送货之前,应与需方联系,确定仓库后,再行送货。如需方无故拒收,应承担供方的运费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金。
③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需方应承担供方由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九、供方须凭货物进仓单、增值税发票及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向需方收取货款,如需方(或客户)提供主、辅材料以及包装、则此费用由供方承担,并在货款给付时扣除。
十、本合同依法签订,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同意,依法另立协议。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供、需双方约定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解决。
十二、备注:
1、以上交货期为出厂日期,供方需严格遵守,如有任何推迟,供方需接受每星期5%的罚款。
2、出货数量不允许短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贸出口采购合同 外贸采购合同篇四
需方:(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购、供方向需方供应附件一中所列产品签订本合同。
1.由需方以《物料订购单》方式向供方下达采购订单,供方须按照订单要求提供产品。
2.供方在收到《物料订购单》后应回传确认函,如有任何问题必须在一个工作日(8小时)内书面通知需方,否则视为默认。
3.需方有权根据生产计划的变更以及供方产品的供货质量、采购订单的执行情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条件对供方的供货品质及数量进行及时调整,供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4.为保证产品数量的准确性,供方须免费提供1-3%的易损耗件和需方客户所必须的随柜修补件。
1.供方应按需方认可的产品供货,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本身和生产场地有任何改变。
2.供方需严格按照经需方认可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改变,需方负责知会供方更新有关图纸或菲林等,供方积极跟进相关的变化。
3.供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1.供方应保证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需方要求,对未曾使用过的原辅材料的变更,必须提前书面报需方确认。
2.供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以满足需方要求,需方有权随时对此进行检查考核。
3.供方供货前应严格按要求自检,其检测项目不得少于需方标准和图纸所规定的进货检测项目,并有书面记录。
4.对需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意见,供方必须及时解决和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解决和整改,需方有权停止供方供货。
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识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型号、规格、颜色、数量等,包装物应适应车装卸、长途运输,符合防潮、防震、防尘要求,因包装、运输不当引起的锈蚀、损伤等由供方负责。
1.交货地点:需方工厂仓库或指定地点。
2.运输、装卸费用:由供方承担。
1.供、需双方均应不断改进,通过提高质量与效率来降低成本及价格,并让利给最终客户,双方确认努力保持这种降低成本的趋势,每年至少检讨一次价格。
2.供方报价中含有模具费的产品,在需方购满规定数量后,供方应自动下调采购价格。
3.供、需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确的交货条件及付款条件下,共同遵守经买方批准的价格。
4.付款条件:月结天,结算日期以供方产品入库后,需方在每月日前收到供方提供的正本发票开始计算(收到发票日期以签收单为准)。
1.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按订单要求的交货时间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附上《送货清单》及供方的出货自检报告或证明(必要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的材料性能测试报告)供需方备查。《送货清单》须列明需方订购单号及物料信息(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规格、颜色、数量等)。
2.需方依据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案,并参照原封样件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是否合格。
3需方检测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及时向需方提出书面申请意见复检,否则视同接受。
4.虽已检验合格入库,但在需方装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供方仍应承担质量责任,并及时配合需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以满足需方正常生产的需要。
5.需方对供方产品所行使的检验,并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标准件、通用件产品的幅度为3-5%,非标准件、专用件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费用。
2.供方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供方负责挑选、返修或退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如使用紧急需挑选、返修时,则供方应立即组织挑选、返修或需方直接组织挑选、返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人工费:10元/小时人);供方不能返修或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供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供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供方应当偿付需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供方应当负责赔偿。
4.供方逾期交货的,供方必须事先与需方联系,说明原因和解决方案,并获得需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供方还须赔偿因逾期供货而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费用。
5.供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供方承担;供方提前交货,需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绝提前提货。
6.因供方产品不合格进行挑选、返修或退换,而造成需方生产停工待料时,需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进行罚款,每延误一个工作日处以至少壹仟元罚款,延误需方出货期而需空运或遭到需方客户延误交期索赔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7.因供方提供需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需方客户投诉,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对其有形损失(费用、索赔)及无形损失(公司信誉)进行核算后,以书面通知供方,经供方对质量问题确认后从供方货款中扣除,如供方对质量问题有异议,可提交合同签订地所在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质量鉴定。
需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期支付供方货款,须事先与供方联系,说明原因及解决方案,获得供方同意后,并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付款金额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1.在未取得双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
2.供方从需方得到的图纸、规格书、技术文件、模具和样品等,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得向第三者转让、公开、泄露或被使用。
3.供方绝不允许把需方提供的图纸、技术文件和模具转让给第三方加工、制作产品出售,其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方负全部责任。
4.本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1.供方有以下任何事项时,需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马上解除本合同:
a.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行为或事实时;
b.在供应期间内,不能满足需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
c.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给予处分时。
2.协议一旦解除,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应立即归还需方所提供的模具、图纸、技术文件等,并偿还一切债务。
3.因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损失。
供、需双方之间产生有关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当事人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鉴于供、需双方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如合同一方提出需延长合同的有效期,经另一方确认后可延长合同期限。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贸出口采购合同 外贸采购合同篇五
_________(售方)为一方,与_____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定合同如下:
依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签定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_____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_________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_________,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所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面)用英、_________(国)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_________银行关于_________规定的办法及_________以_________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_________方为_________商会。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它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_________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售方:_________;购方:_________
第十三条运输地址
发货人: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
发站: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
售方(签字):_________购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外贸出口采购合同 外贸采购合同篇六
甲方(供方):
乙方(购方):
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______。
供方应向购方提供设备使用及维修技术资料一份。
1、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__________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它包皮包装从___________发运设备。
2、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方便的港口发运设备。
3、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原苏联东海岸___________港。
4、自船舶航运抵________港口时起,货物的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购方。
5、供方承担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港口前的保险费。
6、设备从独联体港口继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7、发货前__________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情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计划发运日期及其它有关信息。
8、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独联体境内有关的开支。
9、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它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英语刷写。
10、发货单证包:
(1)发货账单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
1、所供设备的总额为____________美元(cif价)。购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________天内开立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该信用证在开立时起的________天内有效。
2、开证行应为独联体外经银行或日本、南韩、西欧、美国、加拿大的某家银行。
3、一切与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而一切与议付行收取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4、支付在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后进行:
(1)发货账单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供方保证所供设备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______个月内,但不超过发货日起的_______月内正常工作。
1、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按此种不可抗力情况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2、不可抗力情况是指双方不能预见或预测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现的情况,即:影响履行所承担义务的火灾、风暴、地震和其它自然现象,以及战争、任何性质的军事行动,各国政府的封锁与制裁等。
3、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停止的2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发生和停止的情况。收信人所在国邮局在收到通知函日加盖的日期作为得悉该信息的日期。
4、协约双方国商会出具的证明书将成为证明上述情况发生及延续时间的必要证据。
5、如有些情况延续3个多月,每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同时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对方赔偿可能发生的损失。
1、所有可能由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或分歧均应由合同双方友好解决。
2、如果无法解决纠纷,则该纠纷应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业务规章审理(提交一般法院审理者除外),该委员会的决定对于双方为终审,必须执行。
一切通知等双方均应按本合同条件以书面形式进行。
本合同用_____,就供方提供______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供货单证。
1、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所有在此以前的有关谈判和往来信函均告失效。
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只有在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有关全权代表签字后方能生效。
3、任何一方都无权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之前将自己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本合同于____年________在________签署,一式____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供方:
日期:
购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