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九篇(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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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篇一
xxx部门:
一、主要做法
(一)精心组织,形成合力。
、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把它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来抓,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分管副为组长,市直23个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政府也相应成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态势。
(二)主动作为,增强保障。
各县(市、区)主动作为,基本实现了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四个到位。各县(市、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省各级农保经办机构编制问题的补充通知》(闽委编办[2015]16号)精神,普遍增加县、乡农保经办机构的人员编制。长汀、武平、漳平、永定等县市特事特办,缩短招聘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目前,全市县级“新农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新增编制45人,新增乡镇“新农保”经办人员133人。同时,确保农保经办工作经费和必要条件,为“新农保”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人、财、物保障。
(三)加强培训,优化服务。
为了提高新增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市农保中心及时组织业务统计和信息系统软件应用、档案管理培训。各县(市、区)经办机构一方面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市举办的业务培训,另一方面对县、乡、村三级经办人员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培训了一批懂政策会办事的工作人员,真正做到“送政策上门,送服务到家”。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了在线访谈、答记者问及记者追踪等。同时,针对农民疑问多的“家庭联动机制”政策专门在闽西日报、龙岩电视等媒体专栏进行宣传和解释答疑,有效地扩大了影响,为参保缴费奠定了基础。
(五)建立机制,扎实推进。
1.完善政策体系框架,建立激励机制。各县(市、区)在执行中央、省补助政策的基础上,普遍制定了激励机制。武平对特困群体,在新农保政策规定为其代缴不低于50%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基础上,再补贴50%,实现政府全额补贴。上杭、长汀对特困群体再补贴10%,减轻特困群体缴费压力。上杭、永定对农村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和计生对象中的手术并发症人员,县政府为其代缴100元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
2.做好合作金融机构的选择,建立服务机制。根据省政府及省人社厅有关政策规定,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选择“新农保”合作金融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及《补充通知》(岩新农[2015]3、5号),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达到了公平竞争,便民服务的良好效果。据统计,全市 1813个村(居),安装便利服务机具1731台,开通使用率达90%以上。
的长缴多得、多缴多得和丧葬金补助制度。
(六)强化责任,注重督查。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把城乡居民保险工作列入年度对乡镇、街道(办事处)绩效管理考核的内容,与各乡(镇)签订责任状。上杭、新罗、长汀、永定还建立了成员单位与乡镇联系挂钩制度,协助乡镇做好工作。此外,各县还制定了不同奖惩措施对这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连城把新农保缴费参保率与年终财政分成挂钩;武平、永定对宣传效果差、措施不得力、工作进展慢参保率不达标的乡(镇)、村责任人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永定、漳平对排位后几位的乡镇,县(市)领导进行约谈,限期整改;长汀将各乡(镇)每天的参保缴费进度编发短信进行通报;新罗将各乡镇的进度制作成红、黄、绿色图标每周进行通报。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基础养老金待遇偏低。
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是以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为标准,除了福利国家其社会保障水平相对比较高外,大多数国家是以社会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决定的。2011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8234元,参保对象年人均领取养老金840元(每月70元),仅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2%。
(二)宣传不够到位,参保和续保工作有待加强。
许多居民对政策只是一知半解,有的还产生了一些误解误读的情况。比如,实行“家庭联动机制”被许多子女认为自己交的钱是为了让父母领到养老金;年轻时不缴费,等到60岁时直接领取养老金;缴费标准每年只能缴100元等等。同时,对缴费不足15年的补缴政策以及养老金领取的当年仍需缴费的政策也一知半解,直接影响覆盖面和续保率,目前城乡居民还有5%未参保,特别是41%的城镇居民未落实,2011年已参保的居民中,有28%出现断保。
(三)服务工作相对滞后。
随着养老保险的服务对象从城镇向基层和农村延伸,数量众多、分布广泛、流动频繁,且民众对社会公共服务的需求日趋多层次、人性化,要求相关制度衔接顺畅、相关服务方便快捷等,而我市的管理平台建设与形势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跨区域、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障亟待衔接,基层服务网点还需加快建设,工作人员还需进一步充实,目前一个工作人员要承担3万人的保险任务。
(四)集体补助难度较大。
国发[2015]32号、闽政[2015]26号明确规定,基金筹集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要求“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从我市情况看,农村集体经济十分薄弱,村财投入拮据,“空壳村”数量多,比例大,2011年除上杭县集体补助到位205.2万外,其他县(市、区)的集体补助难以落实。
三、进一步做好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基层机构建设。
新政策能否落实好,关键在于基层对政策的落实情况,为此,必须加强基层落实能力建设。一是统筹县、乡、村保障工作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明确责任目标,按工作量尽量配齐县、乡(镇)、村(社区)的经办人员,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对基层工作人员多进行培训,提高基层经办人员的工作能力;三是增加基层机构经费投入,建议对基本保障经费作制度性安排落实,确保工作正常运行所需。四是解决社区、行政村协理员报酬低(每人每月仅100元补贴)等问题,以保证业务有人经办、有钱经办、有条件经办。
(二)加强宣传引导。
一是要提高宣传的针对性,特别要针对城乡居民情况复杂,入户宣传调查难的特点,在宣传方式、宣传内容、宣传时机、宣传对象上应有所侧重,宣传材料要简明扼要、便于理解,宣传方式要喜闻乐见、通俗易懂,重点要宣传参加城乡居民保的优惠政策,把政府补贴、补助的账算清楚,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二是要加大宣传经费投入,保证宣传工作正常开展,对经济较困难的乡镇,各县(市、区)要给予专项宣传经费保障。
(三)建立联动机制。
处理有关的问题和具体工作,使养老保险工作能高效率、高质量推进。
(四)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
一是加快推进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移民搬迁后期扶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在制度衔接方面,应确保衔接的方便、快捷和注意衔接的公平性,衔接中应避免出现转换保障不公平现象,尽可能地遵重参保人的意愿、满足参保人的要求。二是加快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信息系统的有效整合,即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纳入社会保障整体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通过网络系统化管理,使经办更方便快捷、准确率更高,从而有效避免重复参保、重复开户、重复领取待遇等问题和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确保相关统计数据准确无误。
(五)严格坚持自愿参保缴费原则,避免出现强制参保缴费现象。
城乡居民参保的根本原则是自愿参保,但在下达任务时,往往习惯于提出一些指标要求,在执行中为了完成指标有可能造成“强制参保、缴费”现象发生,这不仅违背了施行新政策的初衷,还会给政策的推进实施带来负面影响。不应过于看重“参保率”,一些地方的参保率低可能存在多方面原因,比如外出务工人员多且联系不上、中青年人员相对较多(该类人员参保积极性相对低)
等。“参保率”只是一个参考指标,重要的是看群众对新政策的理解程度如何,群众对政策的实施是否积极拥护,有没有意见,参保人员有没有后悔,有没有得到实惠。
(六)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政策措施。
一是建立和巩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使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我市现行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除上杭外仍处于二元状态,不利于制度的覆盖、保险关系转移、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不相适应。建议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加快解决好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统一缴费标准、统一缴费档次、补助标准、统一发放标准的有关问题,努力提高城乡一体化水平。二是坚持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保民生、促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来抓。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对参保人员尤其是特殊群体的补贴标准,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每年按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幅度或财政收入增长幅度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让保障对象更好地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市里对各县(市 、区)的工作情况和财政补贴情况进行年度考评,并将考评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城乡居民监督。三是为满足部分具有较高缴费能力群众的需求,建议在原有缴费档次的基础上增加更高缴费档次(如每年可缴2000元或1500元),以适应不同人群的需要,在整体上提高保障水平。
(七)切实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人社部门要切实履行城乡居民社保基金的监督职责,加强制
度建设,制定完善城乡居民社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公布城乡居民社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xxx部门
年 月 日
一、基本情况
xx镇共有3.18万人,其中60岁以上3868人,16岁至59岁应参保人数15480人。我们xx镇高度重视新农保工作,2015年作为全区新农保试点乡镇,我们选择了平子、石竹两个村进行试点,在全区率先开展了新农保工作。2015年将新农保扩面到安岭、龙虎、尚河、剪子山四个村。全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试点工作会议召开后,我们xx镇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抓紧抓好该项工作的贯彻落实。目前,全镇17个行政村的参保人员达到9320人,参保率达60%。60岁以上老人信息采集工作已全部完成,本周即可领取养老保险金存卡。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全镇新农保实施工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党委组织委员任副组长,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财政所、民政办、办事处等单位负责人以及17个行政村为成员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村要成立新农保实施工作小组,并把工作人员名单报镇新农保领导小组,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做到责任到岗、量化到人。同时,抽调了4大学生充实到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配齐配全了办公设施,进一步加强了工作力量。
安排部署。全镇副科级以上干部、全体机关人员、17个行政村村“两委”成员、相关双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任广法到会指导工作。各村、各有关部门层层发动,通过召开动员会、发放明白纸、张贴标语、广播电视站滚动播放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及其重大意义,提高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险的认识,增强农民的自我保障意识,鼓励和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
或村,实行“一票否决”。
二、存在问题
一是参保信息采集系统落后。目前,新农保信息采集和管理系统尚未完成,新农保参保登记在借鉴派出所户籍管理信息的基础上,主要还是采用村级人工统计的数字,由于参保人员较多、信息量大、工作量大,难免出现错误,影响新农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是应保农民数量核定困难。我镇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较多,多数青壮年农民外出打工,留守的多数是老人和孩子,少数甚至全家外出,给参保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在区外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难以统计;公安户籍管理信息没有注明16周岁以上在校学生信息情况,这部分人员数量不容易扣除。
三是回报待遇低于养老期望。其一,当前新农保享受人员不论性别差异,统一60岁开始享受,而城镇职工女性55即可退休,新的城乡二元体系又开始形成,不能满足农村女性适时享受回报的需要。其二,新农保回报待遇低,按当前最高标准2000元和最低标准100元分别缴费15年,届时可享受每月312.2元和71.5元的养老金,随着物价的上涨,低于养老需求。其三,部分群众存在思想顾虑。从试点情况看,特别是16—45岁这个年龄阶段缴纳的比例相对也比较少,多数群众认为自己时间还长,等到了45岁以后再缴。
需要在政策上加以完善。
三、几点建议
一是做好相关政策转换和衔接工作。一要将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做好衔接准备工作。确保参保农民没有因“变动”而造成的后顾之忧。二要处理好新农保在区域间流动接转问题。三要制定统一规范、切实可行的操作流程,解决不同社保、不同地区之间的基金结算问题。
二是不断增强新农保的政策吸引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由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制度组成的完整体系。因此,必须统盘考虑。要坚持把新农保作为保民生、促发展的基础性工程。上级要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安排财政专项资金,解决新农保特殊群体镇级财政负担过重的问题。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
三是建立新农保软件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完善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征缴管理、个人帐户管理、待遇审核及支付管理、综合查询管理、稽核管理、档案管理、统计及财务管理等,将其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通过网络系统化管理,除了达到速度快、准确率高等明显的优越性外,还可以避免工作过程中的细节问题,如避免重复开户、降低人工操作的错误率等方面的问题,提高参保农民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实现新农保工作方便、快捷、高效的目标。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篇二
当前是各项工作任务最为繁忙的关键时期,我们决定召开这么大规模的会议,目的就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和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动员会议精神,全面启动实施我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使全镇上下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上下联动,稳步推进,迅速掀起广大农民群众参保的热潮,积极响应全县新农保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刚才,宣读了《*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会上也下发了相关的文件、政策,各村一定要认真学习研究,对照要求扎扎实实的把工作落到实处。下面,我就如何抓好全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讲几点意见。
会,对全县新农保试点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作为农业人口大镇也在会上做了表态发言。因此,我们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真正把这项惠民工程、民生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让全镇名农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惠民政策带来的温暖。
二、不折不扣落实新农保试点工作政策措施
切实抓好养老保险费收缴工作。凡年满16周岁-59周岁的农民均属参保缴费群体。至20xx年10月1日已经超过60周岁的农村老年人不再缴费,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原则上按每年一次缴纳,缴费标准暂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1200元和1800元8个档次,参保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缴费档次,不搞“一刀切”,使农民有充分的选择空间,选择高标准缴费,长期缴费,多缴多得,以提高将来的养老金标准。缴费对45岁以上的参保人,按年缴费,缴费至满60周岁为止,开始领取养老金;对45周岁以下的参保人,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20xx年;对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参保人员,按100元标准缴费,由县财政全额代缴。各村要克服困难,讲求工作方法,注重正面宣传,向群众讲清政策和好处,村组干部及党员要带头参保,积极主动缴纳保费,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激发引导群众积极参保,做到应保尽保,全员参保。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充分理解和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靠农民自我储蓄积累的最大区别。新农保制度规定了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既体现了新农保制度的公平性和普惠性,又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特别是强调了国家对农民老有所养承担的重要责任,明确了政府补贴的原则要求。
二是严格执行缴费的档次及补贴标准。目前,设定个人具体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1200元和1800元8个档次,这8个缴费档次,基本符合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100元缴费档次,除少数困难群众,大多数农村居民基本能承受;最高1800元缴费档次,可供收入较高的农民选择。但不能低于100元缴费标准。在农民参保缴费环节给予补助,即“入口”补贴方面,省财政每人每年补贴20元,县财政根据参保人员所选缴费档次进行补贴,缴费100元、2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10元,300元、400元、500元档次的补贴20元;600元档次的补贴30元;1200元、1800元档次的补贴40元。
四是在领取办法上实行“存折发放”。新农保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对符合享受养老金待遇条件的参保人由县新农保管理中心核发《养老金领取证》和金融机构储蓄存折,是农保管理中心负责通过金融机构每月按时将养老金存入享受待遇人储蓄存折上,享受人员持存折到金融机构直接领取。
是拿你的钱给你的父母发养老金。父母的养老金政府已经全部承担了,你的参保缴费计入你本人个人账户,给你们自己将来进行存储,其中还包括缴费时政府给予的补贴,用于自己将来的个人账户积累,而不用于父母养老金发放。比如说一个五口之家,有一名60岁以上的老人,其余四人均属参保对象,按最低标准,四口人一年共缴费400元,政府每人每年补贴30元,共120元,一名老人每月领取55元,每年就领取660元;实际你这一个家庭每年缴了400元,政府就要补贴780元;如果有两个以上60岁的老人,享受的补助更多。再比如一个四口之家,没有60岁以上老人,两个孩子都不足16周岁,符合参保条件的仅有两人,按最低缴费标准,每年共缴费200元,但享受政府补贴就60元,这比你存在银行划算的多,就连政府补助资金所产生的利息也计入你个人账户,属于你的钱。
六是做好新农保与其它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序衔接。中央明确规定:在新农保试点县,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个人不缴费,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对已参加村干部养老保险,但尚未达到待遇享受年龄的人员,应当参加新农保,其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达到待遇享受年龄时,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已达到待遇享受年龄的人员,在享受村干部养老保险待遇的同时,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妥善处理好衔接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享受新农保的有关待遇,避免引起新的矛盾和不平衡。
认真安排,精心部署,确保新农保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上成立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全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组织、指导和实施工作。会后,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将任务分解到组、到户、到人,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广大农民来讲,属于新生事物,农民群众需要一个逐步的认识和接受过程。因此,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把开展新农保工作的意义讲透、政策讲准、内容讲清,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真正使此项惠民工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各村要精心安排,认真实施,努力在全镇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氛围,确保试点工作宣传登记进村入户,参保手续办理到家到人,真正让农民群众投上“放心险”。三是强化检查,及时调度。镇新农保领导组将不定期对各村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消极应付,动劲不大,工作不力,影响全镇整体工作进度的村,进行适时调度。
同志们,推行新型农村社会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群众的深切关怀,因此,希望与会的全体镇村干部严格按照这次会议要求,统一思想,克服困难,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完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任务,为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加快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为争创“构建富裕文明和谐”而奋斗!
谢谢大家!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篇三
今年七月份以来,省上先后召开了全省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电视电话会、全省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形势分析会和全省养老保险工作会议,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这三个会议、一个文件,对新形势下的养老保险工作做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为了贯彻落实省上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养老保险工作,市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市养老保险工作会议。省劳动厅马厅长在百忙中到会指导,充分体现了劳动厅对我市养老保险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这对我们做好工作是一个很大的鼓舞。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从*年实行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以来,在省劳动厅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们的养老保险工作顺利推进,成效显著。截止*年底,全市在职参保职工达到24.73万人,年征收养老保险费4.34亿元;参保离退休人员11.38万人,年发放养老金7.78亿元。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基本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覆盖范围,206户私营企业纳入社会统筹。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足额发放,“两个确保”得到巩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工作有效地促进了企业改革,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看到,随着改革的推进和形势的发展,养老保险工作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养老保险扩面难。今年省上要求我市参保职工达到27.92万人,剔除新退休人员,需要新增参保职工近4万名,而截止10月底,仅新增参保职工1.5万多人。一大批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和部分国有企业招用的农民工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将给社会造成潜在的不稳定因素。二是养老保险基金高位赤字运行。从*年到*年底,全市养老保险费累计征收18.88亿元,养老保险金累计发放35.85亿元,平均每年缺口在2.83亿元以上。今年1-10月份当期赤字4.5亿元,全年支付总计10.04亿元,到年底全市保险基金当期赤字将达5个多亿。三是企业拖欠养老保险费严重。由于各种原因,全市各类企业累计欠缴养老保险费达2.3亿元,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仍然出现前清后欠的问题。四是养老保险工作推进机制要结合新形势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应当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要认真研究,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综合上述情况,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的判断:全市养老保险工作形势不容乐观,必须深入研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严格基金监管,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全市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健康发展。
现在距年底只剩下两个月时间,我们的扩面任务仅仅完成三分之一多一点,差距还非常大。全市上下一定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努力破解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的工作瓶颈,不折不扣地完成省上下达的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要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转移扩面重心,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企业为重点,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同时注意做好原国有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接续工作,防止参保人员流失。党政机关、事业招(聘)用的非财政供养人员,也要逐步纳入社会统筹。要建立扩面工作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保证扩面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目前,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阻力,主要是:部分企业和职工社会保险意识淡薄,尤其是企业法人,认为参加养老保险加大了生产成本,减少了企业效益,不愿意参保;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对养老保险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对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一大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企业雇佣的农民工,筛网滤布 数量虽然较多,但分散流动性大,加大了工作难度。面对这些情况,各级政府要下茬立势,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工作力量,克服一切困难,全力以赴做好工作。要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加大对拒不参保和逃避参保企业的处罚力度,确保如期完成扩面任务。
三、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
一是要把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社会化发放工作机制,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坚决不许发生新的拖欠,更不得推迟发放,切实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二是要逐步做实个人帐户,稳步推进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要加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各项基础管理工作,规范个人账户记录,优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基础数据库,做到个人账户项目完备、数据真实可靠,为做实个人账户做好充分准备。按照省上的统一规定,从*年1月1日起调整个人账户规模,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使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与在职从业期间缴费年限长短、缴费水平高低更紧密地挂起钩来。三是要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加快公共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工作人员编制少、办公和活动场所不足、经费紧张等问题,保障工作正常开展。条件具备的地方,要开展老年护理服务,兴建退休人员公寓,为退休人员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不断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四是要积极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取市场化的方式进行管理和运营。压滤机滤布 做好企业年金基金监管工作,确保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利益。五是要不断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服务水平。重视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加快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步伐,建立高效运转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把社会保险的政策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要支持社保经办机构信息化建设,逐步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经办机构要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要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开展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执法检查,严肃处理扩面工作中的阻碍问题,用行政执法手段督促企业为职工参保缴费。在税收征管过程中,要检查其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对有纳税关系的应参保而未参保的企业或个人,在征税时可以先行扣缴社会保险费,再督促其办理参保登记。对新参保企业和个人,要足额征收,保证“扩入一人,缴费一人”,提高扩面的效果和质量。各级工商部门在对城镇各类用人单位和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进行工商年检时,必须要求其先参保缴费,否则,暂缓年鉴审验。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促进基金征缴工作。劳动、财政等部门要从制度上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绝不能出任何问题。
做好养老保险工作,贵在落实。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做好养老保险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全力抓好落实。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搞好协调,掌握扩面工作进度,定期研究解决养老保险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扎实推进工作开展。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检查、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优势,加大社会保险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促进工作落实。
同志们,做好全市养老保险工作,任重而道远,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克服困难,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市养老保险工作新局面。
谢谢大家!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篇四
为了保障农村老人的利益,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成了必然趋势。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国农村老年人因老返贫的现象比较普遍,这部分人也是一个被人们普遍忽视的庞大弱势群体。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和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镇流动,农村老年人口数量和比例都高于城镇。目前我国城乡老年人口人均收入的比例为4、7﹕1,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的现象将一直持续到2040年左右。因此,必须加快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创新,建立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措施相配套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在1986年开始探索、1991年进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开展起来的。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农村(含乡镇企业)的养老保险改革由民政部负责。1992年,民政部在总结探索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199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加强领导,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1998年,这项职能划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历了探索试点、稳步推进、整顿规范、创新发展几个阶段。
初期探索阶段。考虑到经济发达地区群众和地方政府进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热情,一些社会保障专家和官员对苏南地区自发的社区型的农民养老保险进行了调研总结,并且提出相关的保障方案。这些基层意见在国家“七五”计划中首先得到了肯定:“抓紧研究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并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试点,逐步实行。”据此,民政部从1986年开始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积极的探索。1986年10月,根据国务院关于以民政部为主进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探索和试点的指示,民政部在江苏省沙洲县(现张家港市)召开了全国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研究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探索建立“农村基层社会保障雏形”,其中包括发展社区型的养老保险制度。会后,在上海郊区、苏南地区等一些富裕的乡镇进行试点。
试点和扩大试点阶段。在农村社会保险的试点过程中,中央政府制定政策、地方政府引导发动这种中央地方互动的工作体系得到充分体现,政府的政策主导能力在制度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1991年6月,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农村(含乡镇企业)的养老保险改革,分别由人事部、民政部负责,具体办法另行规定。”同年,民政部开始选择20个有条件的县进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为了完成这项任务,民政部成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于1991年5月选择山东烟台市的牟平、龙口、招远县(市)和威海市的荣成、乳山县(市)作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为了搞好试点,民政部召开部分省(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座谈会,总结初期探索的经验教训,讨论研究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思路和框架。
稳步发展阶段。1995年10月,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为标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入一个规范发展的轨道。该意见强调:“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措施,对于深化农村改革、保障农民利益、解除农民后顾之忧和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都具有深远意义。”该意见要求:“现阶段养老保险基金主要通过购买国债和存入银行增值,任何部门都不得挪用或用于直接投资。”同时提出:“要结合财政、金融和税收体制改革,加强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政策研究,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金增值运营机制和基金管理监督体系。”该意见是国务院针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下发的专门文件,不仅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而且为今后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
探索创新阶段。2019年11月,党的xx大明确提出:“在有条件地方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19年初,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要求,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国家“”规划纲要中,都把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摆在了突出位置。2019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2019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以及2019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半年经济形势和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的建议的通知等文件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工作做了重要部署。
一是开展工作的地区和参保人数呈现出回升势头。截至2019年底,全国已有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1900个县(市、区、旗)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5441、94万农民参保,积累保险基金约310、2亿元,301、79万参保农民领取养老金,当年支付养老保险金21、3亿元。试点工作较好的地区,农民群众积极参保,部分参保农民开始领取养老金,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最早开展试点的山东省烟台市,目前已有190万农民参保,参保率达到当地农村劳动人口的90%,逐年缴费成为参保农民的自觉行动,积累保险基金17亿元,有20万农民领取养老金。
二是全国基金积累总额持续增长,人均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从2019年到现在,全国农保基金积累总额增长幅度年均超过两位数。在2019年的基金总额中,责任金295、5亿元,约占基金总额的95%,调剂金14、7亿元,占基金总额的5%,基金总量大于责任金总量,有较强的偿付能力。2019年全国人均账户积累额已经达到570元,比上年人均增加40元。全国人均年领取养老金707元,每月的保障水平达到59元。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
三是基金投资结构趋于合理,运营方式逐步规范,资产质量逐步提高。2019年全国农保基金的投资结构中,银行存款为127亿元,占基金总额的41%;购买国债为50、67亿元,占基金总额的16%;交财政管理92、58亿元,占基金总额的30%。银行存款、购买国债、交财政管理三项共占基金总额的87%。其他投资为40、15亿元,占基金总额的13%。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主要内容现在分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三个部分。
目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要在民政部1992年出台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了规范创新:参保对象一般为20岁到60岁的农村劳动力;资金筹集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实行完全个人账户储备积累的保险模式,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全部记在个人名下;基金以县为单位核算,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主要通过存银行和买国债增值,积累期个人账户基金分段计息;缴费期死亡或正常退保的,个人账户积累本息可以继承或退还;参保人年满60周岁(不分性别),根据其个人账户基金积累总额和平均领取分摊计算给付标准,由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养老金;保证期为十年,领取不满十年死亡的可以继续支付到十年为止或领取一次性继承保证金,十年以上的支付到死亡为止。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主要做法,符合农村的实际和农民的心理,也符合政府、集体、个人合理分担责任的原则。一是以农民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差异大、农民收入不稳定的现实;二是实行个人账户模式,基金所有权清晰,解除了农民对过去“一平二调”的担心;三是完全实账管理,养老金标准按个人账户积累额确定,没有固定的替代率,政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不会让财政背上沉重的包袱。
一些地方从当地实际出发,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做法。
一是苏南的做法。江苏省苏州、无锡等地,利用乡镇企业发达的优势,以社区保障为依托,以社会保险为取向,切实保障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苏南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的特点,一是实行大账户、小统筹,即以个人账户为主,同时建立小部分社会统筹基金;二是政府财政和集体经济对参保农民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提高缴费标准和保障水平,以适应当地的生活水平,切实保障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如常熟市2019年出台常熟市农村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确定缴费基数、按比例缴费、实行统账结合、养老金由统筹和个人账户两部分构成。张家港市按全市上年农村人均收入的4%-16%比例选择缴费,用人单位和个人各负担50%,缴费基数的最高标准不超过上年农村人均纯收入的300%。上海郊区农村也基本上属于这种类型。
三是北京的做法。北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以个人账户为主,并建立了待遇调整机制。个人账户资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和利息等组成。市财政从2019年起,按照市与区县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落实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并根据经济发展,不断提高补贴标准。区县财政部门应安排专项资金对本区县参保人员进行补贴。根据参保人员的年龄不同,实行不同的补贴标准。财政每年应安排一定比例或数额的资金,作为待遇调整储备金,用于调整已领取养老金人员的待遇水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按照预期领取的养老金不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高于本市上一年城镇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平均水平确定。
目前全国已有15个省级政府或部门出台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文件,探索建立适合被征地农民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取得明显成效,积累了有益经验。2019年底,已有400多万被征地农民被纳入基本生活或养老保障制度,筹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基金400多亿元。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又转发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
按照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要求,山西省、北京市、福建省等地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相应的农民工参保办法,如山西省提出了“一厂两制”的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思路,即城镇户籍职工参加城保,农村户籍职工参加农保,并制定了可行的参保办法和业务规程。各地的探索和试验,对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维护其社会保险权益,并带动和促进农保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保险需求迫切和有关部门的认识不统一导致的两难局面
目前一方面面临农民群众和经济发展对社会保障的迫切需求对我们的工作形成巨大的压力,农民群众想参保缴费,但是我们目前的人员机构配置、政策供给却难以满足需求;另一方面又面临其他有关方面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应不应该搞、在什么范围搞、应该怎样搞尚未形成共识,导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许多必要的配套政策无法出台,政府财政缺少投入,影响这项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由于过去一段时期内农保工作处于整顿规范阶段,管理体制不顺,少数省级、多数地县级单位还未完成职能划转工作,绝大部分乡镇一级的职能机构没有落实,农保管理工作断档,直接影响队伍的稳定、档案的管理、保费的收缴、养老金的发放和基金的安全。
一是增值渠道单一。按目前规定,保险基金只能存银行和买国债。二是基金管理运营层次低。目前绝大部分基金在县级管理,管理手段缺乏,易于受到当地行政干涉,难以防止基金挪用等弊端,基金管理运营效率普遍偏低。三是现行基金管理的治理结构不利于基金风险的控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缺乏统一的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一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平低。目前一些地方虽然把被征地农民纳入了“社会养老保险”,但这种保险不是以其就业后的劳动关系作为参加社会保险的基础、以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础和来源的严格意义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而是以安置补偿费一次性缴费、再确定退休后的定额发放标准。这是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政策和制度创新,是一项在世界上没有先例、值得推广的创举。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机构的一些权威专家对这一创举都给予了高度评价。但由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际上就是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如果执行其保障水平只是不低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规定,保障水平显然偏低。二是提高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平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当前,如果将4000万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动态投入将形成104440亿元的资金缺口,既超越了被征地农民的承受能力,也超越了政府的承受能力。要实行不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建立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并通过该制度逐步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健全增长机制,就必须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而这正是目前所缺乏的。
农民工为我国城乡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他们的劳动关系不规范,工资报酬和社会保险等正当权益受到侵犯的问题在相当范围内存在,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就必须认真研究解决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所遇到的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接续困难等问题,从农民工收入偏低、流动性较大等实际情况出发,探索和完善适合农民工特点与需求的简便易懂、便于操作的管理办法。
近年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多种原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缓慢,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需求。下一步,我们的努力方向是,加强规划,推进试点,健全财政补贴制度,规范管理制度。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国家“”规划以及以及国务院的有关文件对这项工作作出了相应的部署。要按照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农保工作的领导,把开展农保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在认真总结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并落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配套政策,以农村有缴费能力的各类从业人员,包括被征地农民、暂不具备条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乡镇企业职工、村级干部、计划生育人员、小城镇农转非人员、务农农民等为主要对象,完善个人缴费、集体(或用人单位)补助、政府补贴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建立以个人账户为主、保障水平适度、缴费方式灵活、账户可随人转移的养老保险制度。有条件的地区也可建立个人账户为主、统筹调剂为辅的养老保险制度。引导部分乡镇、村组已建立的各种养老补助制度逐步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过渡,实现可持续发展。
选择城镇化进程较快、地方财政状况较好、政府和集体经济有能力对农民参保给予一定财政支持的地方,率先建立新型农保制度,为具备条件的其他地区建立农保制度积累经验,也为完善城镇养老保险、促进城乡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转换、融合提供实践经验,逐步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协调发展。
一是改革基金管理体制。农保基金要全部进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办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对已经进入电脑工地财政管理的基金,要真纳国家相关规定,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保值增值、定期结息。二是确保农保基金的安全增值水平。要完善托管制度,探索基金市场化安全增值的新渠道。三是建立健全基金监督体系。四是要合理确定缴费和计发标准。五是要拓展个人账户功能。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篇五
自20__年7月,我旗纳入城镇居民和新型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以来,旗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领导,强化宣传,落实责任,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制度建设方面。出台了《__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对我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任务目标、主要内容、管理与服务、相关制度衔接、组织实施等进行了详细说明。按照实施办法规定,凡具有我旗户籍、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参保。参保人员可在每年100元至1000元等10个档次中选择缴费额度。年满60周岁人员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目前我旗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已全部领取基础养老金。考虑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偏低,20__年旗政府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月增30元,达到人均每月90元,20__年旗政府再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人均月增30元,达到人均每月120元。另外,70周岁、8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分别增加10元、20元的高龄生活补助。此外,为规范基金使用管理,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我旗经办机构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并按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制度。
(二)参保缴费方面。20__年我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完成全覆盖(20873人),参保缴费10975人,其中:实际缴费7459人、低保重残3516人。享受待遇2386人,其中:60-69周岁1320人、70-79周岁803人、80周岁以上263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征缴184.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共计拨付110.6万元,其中:中央4.8万元、自治区56.6万元、盟市级41.6万元、旗级7.6万元。基金支出353.5万元,累计结余419.3万元。
二、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委、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各苏木镇也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在全旗形成了旗政府主导、人社部门主抓、相关部门配合、各苏木镇主办、嘎查(社区)广泛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畅通宣传渠道。根据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开展城镇和农村牧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集中宣传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办字〔20__〕70号)精神,我旗通过多种形式,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让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理解政策。一是发挥苏木镇、社区、嘎查干部贴近群众的优势,选派业务精、懂蒙语的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帮群众算好对比帐,消除参保顾虑,调动群众参保的积极性;二是利用电视、广播等多种新闻媒介,全方位、多层次、广角度、大规模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活动;三是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和法规宣传,使群众明白参保政策和参保流程。
(三)精心组织培训。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向各苏木(镇)长、嘎查长、劳动保障员、代办员详细讲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以及业务经办流程,切实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
三、存在的问题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较低。按照国家规定,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人均每月60元,水平较低。为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我旗将基础养老金水平陆续提高至人均每月120元。但相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仍然较低。
(二)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认识不足、宣传不够,仍然是当前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部分城乡居民对政策了解不深、理解不透,担心政策变化和参保资金的安全性。年轻人觉得养老问题遥远,积极性不高,影响城乡居民的参保积极性。
(三)基层领导重视度不够。个别苏木镇、嘎查干部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宣传工作力度不够,一是征缴率较低,最低仅为24%,目前我旗只有巴彦图嘎苏木征缴率达到100%;二是缴费标准不高,一些嘎查参保人全选一个缴费档次,而且是最低的缴费档次。以20__年为例,全旗缴费100元的有5837人,占到缴费总人数的76%。
(四)旗财政共计欠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助181.58万元。20__年欠拨75.54万元,其中:自治区51.1万元、盟级16.4万元、旗级8.04万元;20__年欠拨106.04万元,其中:中央99万元、旗级7.04万元。此外,低保重残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由旗财政代缴,按每人每年100元计算,20__年旗财政应缴纳35.16万元、20__年旗财政应缴纳35.1万元,共计70.26万元未到位。
(五)代办员工作积极性不高。代办员待遇偏低,且大多业务水平不高,再加上我旗牧区地域分布广、居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气候条件恶劣,代办员上门服务困难,加大了工作难度。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扎实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3年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率达100%。按照“十个全覆盖”中“牧区常住人口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工程”要求,20__年我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率达90%、20__年征缴率达95%、20__年我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率达到100%。
(二)继续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力争到20__年达到人均每月200元。在连续两年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的基础上,继续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投入力度,力争20__年人均每月提高20元,达到人均每月140元;20__年再提高30元,达到170元;20__年再提高30元,达到200元。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各项配套措施,加强教育和引导,增强苏木镇、嘎查干部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创新工作方式,组织和引导城乡居民自愿参保。同时,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为宣传,努力扩大参保面,提高参保率。
(四)加强基层协理员队伍建设。在业务学习上,旗、苏木镇每年要举办培训班,同时开展先进集体(苏木镇、嘎查、社区)和优秀代办员表彰活动。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篇六
__县位于__省南端,与__、__交界,有“自然国心”之称,总面积1503平方公里,辖9个乡镇、78个行政村,总人口5.9万人,农业人口5万人。20__年,全县实现gdp6.8亿元,同比增长14.4%,财政总收入完成5450万元,增长16%;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14395元和3835元(注:20__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__0%为34299元,40%为13719.6元)。
全县境内生物、矿产、水风电等资源较为丰富,工业企业重点围绕资源开发和加工发展壮大,经过多年发展,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到__家。截止目前,全县参保单位39个,参保在职人员1835人,其中:单位参保职工834人,在职转个体接续492人,个体灵活就业人员5__人;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有450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407人,代发未参保超龄人员基本生活费人员39人。年征缴养老保险费950万元(20__年市地税局下达我县征缴养老保险费计划数),为450名离退休人员(其中:未参保超龄人员39名)年发放养老金712.5万元。
近年来,全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养老保险经办工作会议精神,以扩面为重点,倾力实施职工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县养老经办中心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为契机,狠抓养老保险扩面工作,通过积极主动向县委、政府汇报,三年四次以政府名义将养老扩面任务下达到各乡镇,积极争取劳动等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加强宣传,狠抓落实,三年来,全县新增加扩面296人,20__年扩面138人,完成任务__0人的138%;20__年扩面98人,完成任务80人的122.5%;20__年9月底扩面60人,完成任务60人的__0%;两年覆盖零账户:人,每年均超额完成市处下达的扩面任务,扩面任务完成比例情况位列全市前列。
近年来,全县高度关注民生问题,重视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全县养老保障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但是,由于__人口总量小,受地理位置偏远和交通条件限制,工业发展相对滞后,全县经济总量小,工业发育不良,从业人员少,企业职工维权意识淡薄等诸多因素,始终困扰养老保险扩面进程,以实现应保尽保的扩面工作面临多重挑战。
挑战一:全县仅有5.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总数50089人,非农业人口总数9002人(其中:50岁以上的女性人口数__68人,55岁以上的男性人口数__26人,全县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总人数2435人(含离退休人数)。目前,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均已起步,经我中心到人社部门调查了解,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已达19079人(20__年9月底的数,按政府计划近年内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率将达__0%),加上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285人,全县已经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已经达到了21364人,剩下的人员大体分为三类:一类是长期在外打工,参加了打工地的养老保险;二类是靠政府救济的贫困户、五保户;三类是年轻刚走入社会的用人单位短期临时就业人员,工资收入底,用人单位不管,本人也未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四类是在校学生。这四类人员中,长期在外打工,参加了打工地的养老保险的人员和靠政府救济的贫困户、五保户以及在校学生不属于扩面的对象;刚走入社会的用人单位短期临时就业人员不能强行按灵活就业人员要求参加养老保险,只有通过劳动部门落实用人单位为这部分人员办理养老保险。按参保政策范围,扩面的范围大大减小,然而,在目前用人管理不规范,就业不稳定的情况下,这部分人的养老保险靠经办机构难以落实。
挑战二:我县过去在部分企业参保缴费时采用灵活人员缴费比例的办法办理的参保缴费,目前该企业漏保人员要求参保,在办理政策解答中,按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可以按政策补费,而这部分漏保人员要求按当初单位参保时采用的缴费比例(即灵活人员缴费比例)参保缴费,然而按灵活人员缴费在目前政策不能补费,这部分人员有上访趋势,同时阻碍了扩面工作的开展。
挑战三:原在机关事业单位从事长期临时工后又回家从事灵活就业人员,这部分人员要求补缴在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在现实办理中,因这部分人员不在岗而不能补费,这部分人员也因不能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费,迟迟徘徊在养老保险扩面门槛外。
挑战四:我县山大人稀,经济欠发达,20__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14395元和3835元,而养老保险扩面缴费基数逐年攀高,20__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缴费工资__0%为34299元,40%为13719.6元,相当一部分个体户觉得养老保险费涨幅过快,超过了他们的承受能力。
挑战五:根据__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__地区城镇企业职工及个体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__地区城镇企业职工及个体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行方案》,已报经__省人民政府批准,从一九九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值此个体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经运行__年了,从19__年__月1日起缴纳个体从业人员养老保险费已满__年了,相当一部分个体从业人员已达到退休年龄办理了养老保险待遇,截止20__年9月底,__县已办理个体从业人员退休待遇人数19人,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__894元(其中:月享受待遇994元,最低月享受待遇450元),极大的为养老保险扩面宣传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然而,具有经济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不能向前补费政策、缴费基数逐年升高、缴费比例也因政策逐步调高等因素,从不同程度阻碍了偏远山区经济欠发达的基层小县养老保险扩面工作难以落实到位的现状。
为此,近三年来,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积极将养老扩面困难向市处反映,争取市处核减养老扩面任务,虽然市处3年下达我中心扩面任务数呈递减(__0人、80人、60人)趋势,但中心仍感到扩面任务的艰巨,20__年底遗留下来的零账户:人,20__年覆盖了57人,20__年覆盖了73人,20__年零账户还有135人有待覆盖,扩面覆盖任务十分艰巨。
对策一:从以上工作现状来看,我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重点不应该再是扩面,应该是在规范管理和解决用人单位临时就业人员的漏保上,着力研究解决临时就业人员的漏保问题,要加强社会保险执法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用人单位的临时就业人员参保问题。
对策二:九十年代中期,我们一线养老经办人员在宣传个体从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好处时,记得有一条:“个体从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女同志退休年龄50岁(现行文件规定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55岁),男同志退休年龄60岁”。目前,全省推行标准化,标识宣传中有一条:“以个体参加养老保险,到达退休年龄,且缴费满15年,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养老经办机构办理退休相关手续”。而现实工作中,参保人员到达退休年龄且缴费满15年的,为办理退休手续来回奔走在劳动部门与养老经办机构之间。出现类似问题,我们经办机构能否将扩面关键政策和退休程序用工作标准确定下来,由省局统一印制下发到各基层县,并用在现实工作中。
对策三:曾经在机关事业单位从事长期临时工后改为灵活就业人员的这一部分人员,我们不能因现在不在岗而拒绝其补费,假如这部分人能补费,他们续保的积极性将大大增加,将带动一部分人员参保缴费,我们扩面人数将进一步增长。
对策四:未参保超龄人员领取生活费的消息深得民心,然而给我们扩面工作也带来了负面效果,缴费基数随年爬高,部分缴不起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声称:等到了退休年龄,找政府,政府不会不管。那么,我市个体从业人员养老保险从1996年__月1日起步,未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如果有经济能力,他们又同意从个体起步之日起补费(本金、利息和滞纳金等),我们将其拒之门外,势必影响扩面,也为将来这部分人因生活费无着落,再次引起社会矛盾埋下隐患。
对策五:20__年打破养老保险扩面户籍制度的束缚,极大的促进了扩面工作,20__年随着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起步,《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以及国家老龄化的加剧,给我们企业养老保险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企业养老保险要发展就得打破一些束缚和阻碍条件,大数法则才是企业养老保险发展趋势。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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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险是农民老龄化趋势的迫切要求;是加快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和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但是农村养老保险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文章针对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对策及思路。
论文关键词:养老保险;保值增值;问题;对策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又是农村社会保障的重中之重。我国是个农业大国,有一半以上的人口在农村生活。解决好农村养老保险问题就直接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构建;关系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因此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关注的焦点。
(一)农民老龄化趋势的要求
社会养老保险的重任是保证老年人生活有保障。而农村老年人的比重在增加。农村养老保险在各地不断尝试过程中可以看到,养老保险存在很大空缺。迫切要求完善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只有这样才可以减轻、化解养老压力,才可能有全国的安定与农民幸福。
(二)加快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
中国现阶段“三农”问题日趋严峻。建立和完善新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让农民老有所养,老有所靠,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才能保护和调动他们的劳动生产积极性,发展生产,增加农民收入,使他们逐步富裕起来。才能保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三)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由于农民占我国人口总数的62%以上,农民消费不足已成为制约经济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而农村现实情况表明,由于受传统养老问题所困扰,农民不愿也不敢将全部积蓄用于消费。为了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应该为广大农民提供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一)农民参保意识淡薄
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在农村养儿防孝的思想还大量存在,特别是在目前农村经济发展比较滞后,农民增收比较困难,大部分农村家庭的收入并不宽裕。这就削弱了农民参保的意识。即便意识到了养老保险的重要性,却因为对农村养老保险知识了解比较少,对农村养老保险持怀疑态度也不愿意参加。养老保险的重任是让农民老有所养,老有所靠。“受益”是农民参加社会保险的直接动力与最终期望。但是有资料表明,农村社会保险的受益率并不高。这样严重打击了农民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主动性。农民参保率较低。覆盖面较窄。参保的积极性不高[1]。仍然无法普及推广。
(二)法律保障不健全
西方各国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养老保障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都是通过立法的形式实行的一种强制性社会保险。具有很强的法律强制性、保障基本性和国家保证性特点。而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几乎没有一部成文的法律法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主要依据是1992年1月颁布实施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由于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普遍缺乏法律效力,从而使广大农民对此缺乏安全感和信任感,投保积极性不高制约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2]。
(三)基金保值增值困难
长期以来社会保险基金都采取了存入银行的方式且基金存入银行利率明显低于给付利率,出现利率倒挂现象,最终导致保险费征缴的越多基金收支赤字越大。基金的保值都很困难更不用说增值。这主要是由于分散运营、管理水平低、投资渠道单一造成的。再加上管理人员的素质有限、机构设置不健全、一些基金管理部门违规投资,致使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被挤占、挪用的现象时有发生,基金的安全性难以保障,很难保证农民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
城乡社会养老保险未能有效地衔接起来。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已初步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体系,而农村的养老保险还处于起步阶段。据资料证明。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支出仅占全国社会保险费支出11%。然而农民的总人数却占全国总人口的一半以上。截止到2006年底,我国每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占gdp的比重还不到0.5%。而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占gdp的比重却达到了7%左右[3]。由此可见城乡养老保险待遇差别较大。要逐步实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的逐渐衔接。把乡镇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的养老体系。才能体现和谐社会提出的初衷。很好体现社会公平性。
(五)养老保险地区间不平衡
由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地区经济水平存在较大差异,造成了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不均的现状。东部地区、农民保障水平相对较高。西部地区,集中了我国大多数贫困人口,有些人甚至连温饱还未解决,农民参保率极低,养老保险在西部地区农村就无法得到保障。那些养老保险欠发达农村地区和没有投保能力的贫困农民却被拒之门外,致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东部地区的参保率较高,西部地区的参保率较低。越是贫困的地区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越低。这充分表明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严重的地区发展不平衡状况。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有8亿左右的人口在农村生活。目前农村人口急剧老龄化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不仅阻碍了经济的发展,而且严重影响中国社会的稳定。所以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势在必行。因此,要让更多的农民意识到养老保险的重要性,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的方式,大力宣传农村养老保险的政策,提高农民的参保意识,进而提高农民投保的积极性。
各地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千差万别,具有很浓的地方色彩,呈现出明显的“碎片化”状态,普遍缺乏法律规定性。为了保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正常运行。要制定具体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一是要建立激励机制,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农民自觉投保。建立财政补助和集体补贴制度,采取“个人负担、财政补贴和集体补助”相结合的办法筹集农保资金。二是健全约束机制,完善必要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规范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行为。特别是对基金、业务、财务管理等方面要有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措施,逐步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三是制定扶持农保基金增值优惠政策。提高农村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是吸引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一个重要途径。
(三)完善基金管理和运营方式实现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参保农民老年生活的物质保障,是农村社会养老事业发展的基础。基金的运营和管理是否科学和完善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要创新和完善基金运营管理方式,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首先提高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层次,成立省级管理机构。把基金的管理权由县一级单位管理的方式转为省政府相关部门管理,大幅度提高基金管理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能。其次成立专门的基金运营公司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进行专门的投资和运营。一是基金投资运营公司的管理费用不再从政府管理成本中提取。而是从公司盈利中提取。二是政府部门要加大对投资管理公司的监管力度,建立开放式的监督机制。完善审计、监察、财政等有关部门联合组成的外部监督制度。定期审查这些公司的营运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确保公司有足够的投资能力和信誉。最后拓宽投资渠道确保基金保值增值。对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确保它安全的前提下,要实现基金的保值和增值,需要通过银行存款、购买国债、投资房地产和股票市场等方式拓宽基金的投资渠道,加强基金的流动性,提高它的收益性。
我国应确立以社会性和公平性为原则的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长远目标。我国现有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障制度是完全不同的体系。但是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入,城市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这种不相衔接的养老保险体系已成为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障碍。因此,应建立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机制,使农民进城或回乡后养老保险关系合理、顺利衔接。将农民个人的缴费建立个人账户养老保险津贴(福利)额应与个人账户的积累额挂钩。在此基础上可以考虑将集体以及国家的部分补助用于建立社会统筹账户,以提高社会共济能力,将来也易于与城保制度衔接。
打破以行政区域为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构建,建立起一种以经济区域划分的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当前我国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现实情况。可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三类。在东部沿海地区,农村农民的收入水平高,思想比较先进。所以对社会保险的要求也比较高。鉴于这种情况可考虑实施与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接轨的方式。东部在缴费比例上,集体的负担该占大部分,国家给予适当的补贴。在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建立农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提倡个人自愿加储蓄养老保险。在中部地区的农村,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已得到满足,对养老保险有一定的需求,家庭养老的观念依旧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应实行社会养老加家庭养老相结合的模式,以社会养老为主家庭养老为辅。在资金的筹集方面,以个人缴纳为主,国家财政补贴为辅,补贴的比例要高于东部沿海,集体给与适当的补助。在西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与保险网络较少,养老保险的供需都存在不足。在这些地区开展养老金个人账户不具现实性,个人缴费能力不足,集体经济往往是有集体没经济。政府应发挥社会资源的再配置功能。从共同富裕的角度上进行战略调整,发挥主导作用,搞好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工作。建立最低老年生活保障基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是西部地区逐步与全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接轨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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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构建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是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当前,如何建设符合我县实际的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完善我县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建立新型城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我县已建立了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主体,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制度为补充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并取得积极成效。截止20xx年底,在全县11.14万名常住户籍人口(城镇居民2.03万人,农村居民9.11万人)中,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有8334人,占7.48%;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有2674人,占2.40%;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有4620人,占4.15%;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18928人,占16.99%。上述制度的建立,解决了部分居民群众的养老保障问题,化解了一批影响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社会问题,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然而,从目前情况看,全县还有约8.15万名城乡一般居民(占全县常住户籍人口的73.16%),缺乏系统性的养老制度保障;同时,由于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思路不尽合理,致使农村原参保人员的养老问题实际上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加上这一块,相当于全县实际上有90.15%的居民群众没有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养老保障。因此,在不断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并充分发挥其保障功能的基础上,有必要加快探索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思路,尽快解决广大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问题。
第一,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要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注重社会公平,注重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使全县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养老保障方面,只有实现广覆盖,使城乡居民群众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才能体现公平,才能实现共享,才能使社会更加和谐。目前,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只覆盖到城镇从业人员和农村部分居民,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又缺乏应有的保障功能。因此,探索建立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养老保障的目标,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客观使然。
第二,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摆在首位的具体表现。一方面,受工业化、城市化的影响,城乡大批青壮年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人口地域性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农村老年农民的日常生活较为困难。另一方面,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推广,越来越多的城乡家庭呈现上养四位老人、下养一个孩子的“四二一”结构,传统的“养儿防老”的家庭保障功能受到严重削弱,城乡家庭养老功能逐步淡化和弱化,靠代际供养已经难以解决养老问题。再一方面,随着老龄社会的提前到来,加上目前推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由于覆盖面窄、参保人数少、保障程度低等缺陷,无法满足参保人员养老的需要,给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导致我县城乡社会养老所面临的问题日趋突出。因此,随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推进,这几年来,城乡居民要求解决养老保障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社会各方面的呼声越来越高。针对这种情况,在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过程中,抓紧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扩展到全体城乡居民,这一方面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反映了他们的实际需要,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提高广大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从而缓解广大居民因老致贫、因老返贫等问题,体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时代要求。
第三,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养老保险制度自身的发展规律。依据统计学上的“大数法则”,各类保险只有不断扩大覆盖面,才能提高保险基金的共济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十五”期间,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基金支付能力越来越强,覆盖范围从国有、集体单位扩大到了非公经济组织,从正规就业人员扩大到了灵活就业人员,从城镇从业人员扩大到了进城务工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将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扩大到全体城乡居民,符合养老保险制度自身的发展规律,是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需要。
乡居民的养老之忧,正是坚持探索、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具体体现,同时也丰富了大社保体系的内涵,必将推动大社保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二、我县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及现状
1、发展历史及沿革
根据国家"七五"计划关于"抓紧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要求,民政部早在1986年就开始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1992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订下发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民办发〔1992〕2号),并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广。
我县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发展过程共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试点探索阶段:1995年发布实施的《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浙政发〔1995〕4号)规定,从1995年起,由各级民政部门负责为非城镇户口的农村各类人员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根据《暂行办法》精神,我县出台了《关于建立云和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云政办〔1995〕16号)和《云和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云政办〔1995〕21号),并于1995年4月在云和镇红光、沙溪两个村进行了试点。二是全面推广阶段:1996年底,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在全县铺开,覆盖了全县所有乡镇和行政村、11家福利企业及1个零散户。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上不封顶(浙政发〔1995〕4号文件规定的月缴纳标准分为2、4、6、8、10、12、14、16、18、20元等十个档次);农保基金主要依靠银行定期存款实现保值增值,同时,根据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的调整情况来确定参保人员的养老金水平。三是整顿规范阶段:1998年,国务院将此项工作从民政部门划归劳动保障部门。1999年,受宏观经济影响,国务院要求停止接受新业务,对“农保”进行整顿规范。我县的农保工作以保持稳定为原则,做到“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基金不丢”,并于20xx年9月把该项工作从县民政局下属的农保处整体划入县社保处管理,顺利完成了农保机构的职能划转。
2、工作现状
通过十多年的努力探索,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目前已达到一定规模,在农村也有一定的影响面,但成效一般。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有14个乡镇、170个行政村、11家福利企业和1个零散户开展了农保工作,参保人数有18928人,参保率为20.77%;积累基金341.54万元,累计支付待遇1.49万元;在目前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286人中,享受待遇最少的每人每月只有0.21元,最多的每人每月也只有21.42元,月平均待遇为2.20元,月领取额在1元以下的有194人,20元以上的只有2人。由于缴费起点低、待遇标准低,目前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没有新保及续保人员,实际上已处于停滞状态。为维护农保政策和业务的稳定性、连续性以及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我县农保工作处于不宣传、不发动,上门参保不中止的状态。
(一)现行农保制度的主要内容
1、参保对象范围:60周岁以下农村户籍公民,包括务农务工经商人员及乡镇招聘干部、应征入伍青年、民办教师、医生和其他各业劳动者等。
2、资金筹集方式:坚持农民自我保障为主和自助与互济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含国家让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和储蓄积累式的办法进行筹集;最低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
3、资金积累方式:缴费建立个人账户,属于个人所有,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含国家让利)均记在个人名下。
4、待遇享受规定:我县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为60周岁,待遇标准按达到领取年龄时个人账户的积累总额确定,并根据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调整情况来确定参保人员的养老金水平。领取养老金的保证期为十年。
5、基金管理方式:基金以县为单位统筹,并按国家有关金融政策运营管理,主要依靠银行定期存款和购买国债的方式实现保值增值。
(二)现行制度设计存在的主要缺陷及分析
1?稳定性和适应性差。首先,我县现行的农保制度基本上是在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和省政府印发的《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因缺乏应有的法律效力而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导致本来就心存疑虑的农民更加不愿投保。其次,在城镇社会保险体系日趋完善的今天,将乡镇企业职工、私营企业主和雇员等有劳动关系的群体继续纳入现行农保制度有失公平性。第三,缴费机制设计时尽管考虑到了农民收入季节性和不稳定的特点,但是明显缺乏弹性。如按1995年我省暂行办法规定,按月缴费标准一直维持在6—20元之间,但十年前的缴费标准是无法适应如今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的。第四,现行的养老金计发系数按8.8%的利率测算,具有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经济高利率和高通胀的鲜明特征。但是随着国家连续降息,如此高的利率已经是“可望而不可及”了。
2、基金保值增值困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规定,“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主要以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实现保值增值。”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缺乏合适的投资渠道和投资人才,都是将基金存入银行进行管理。但是,由于银行利率不断下调(如一年期存款利率已从1995年的10.98%下调至现在的4.14%),再加上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要实现保值已经相当困难,更不用说增值。这就造成政府的包袱加重,出现了参保的人越多而国家赔得越多的尴尬局面。
3、保障功能弱。一方面,由于实行自愿投保,大多数人员采用一次性缴费方式,缴费总额普遍较低。同时,基金积累类似于银行存款,靠自我积累模式,而养老金待遇则仅靠自我缴费的个人账户积累总额来确定。加之,当时是在预定利率12%的情况下制订政策的,较少考虑到金融风险,结果在政策推出后,银行利率接连下调。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使资金能够平衡运行,国家原先承诺的农民养老保险帐户的利率只好下调(1997年1月下调至8.8%,1998年1月下调至6.8%,1998年7月下调至5%,1999年7月起更下调至2.5%),造成参保人员的保障水平不高,实际收益明显低于按过去高利率计算出的养老金,使人们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信心更是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待遇享受没有设计增长机制,几十年同一标准。随着物价水平的变化,养老金事实上是在不断地“缩水”之中,不仅难以吸引农民参保,更难以真正起到保障老年农民基本生活的作用。
4、政府责任缺位。原民政部农村养老保险办公室制定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资金筹集上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但是,一方面,由于在制度设计中没有硬性规定政府责任的具体机制,而变成了完全依靠个人积累和基金自身的增值来实现保障和收支平衡。面对增值渠道不畅通的现实,以理论上较高的支付系数和实际中缺乏政府投入的事实,基金明显孕育着较大的财务风险。另一方面,由于大多数集体无力或不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补助,绝大多数普通农民得不到任何补贴,这种资金筹集方式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或鼓励性储蓄,缺乏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
四、我县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分析
(一)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具备了一定的基础条件。
1、较高的养老意识为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了思想基础。
由于多年来各类养老保险宣传以及社会高度信息化,广大城乡居民对养老保险有了基本认识并产生较为强烈的要求。一是城乡居民的养老意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要求出台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或完善现行“农保”政策)、依靠养老保险实现养老的意愿较为强烈。二是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的广泛传递,广大城乡居民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比较羡慕,从而增加了对养老保险制度的认识和要求。三是商业保险公司的大力宣传,使广大城乡居民多了一份比较。绝大部分居民感觉商业养老保险有吸引力但缴费额较高,希望政府能承办低缴费额的“政府福利型”养老保险业务。这都为尽快建立并完善科学合理又适应广大城乡居民缴费能力的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必要的思想基础。
2、相关政策法规明确了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走向。
(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党的xx大早已经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除了继续重点“关注”农业保险外,还以农村人身保险为突破口,首次出现了“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等表述。
(3)党的“xx大”报告提出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之一,是“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同时,要求在“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时,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
(5)20xx年云和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把“重视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列入今后五年要抓好的七个方面重点工作之一,提出要“继续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基本社会保障制度”。
3、多年实践所积累的管理经验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我县现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组织比较健全,队伍比较稳定,管理基础工作比较规范,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和探索,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这为下一步建立和完善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奠定了基础。
(二)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经济条件还比较薄弱。
建设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除了要考虑社会认同程度、制度发展方向、现有工作基础等方面因素外,重点要考虑地方财政支持能力、城乡居民承受能力以及制度本身保障功能及其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据统计,从20xx年到20xx年,全县生产总值从8.01亿元增长到22.41亿元,年均递增11.9%;人均生产总值从7530元增长到20xx8元,年均递增11.7%;农业占三产结构的比重,已经从24.6%下降到12.5%。然而,从目前情况看,农业占有生产总值的比重仍然较大,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比重高达82%,同时,财政收入只有2.82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只有1.6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1455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也只有4267元。因此,我县经济社会仍将以发展第二和第三产业为主,离“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政府财政支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能力还不够强,城乡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仍然较弱,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必需的物质基础还较为薄弱。
五、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思路
以上分析表明,我县建设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具备了一定思想认识基础和工作经验,制度建设的政策走向也已经较为明确。虽然目前的经济条件还比较薄弱,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从执政为民和关注民生的角度出发,我们应主动创新,稳妥谋划,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县实际情况和适应民生需求的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组织引导、群众自愿参加的原则,通过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建立以储蓄积累与享受待遇调整机制为核心的“低门槛、多层次、广覆盖、可接轨”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模式,为新型城乡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提供必要的支持与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循序渐进、突出重点的原则。从近期看,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进入二、三产业,或者季节性、阶段性地从事非农产业。因此,当前这个阶段要有所侧重,重点解决好大龄农村人员(男45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的养老问题,对此年龄段以下的人员,可通过积极创造条件,将其逐步纳入城乡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从长远看,随着政府财政和农民经济承受能力的提高,养老保障体系的容纳能力会不断增强。所以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要从适应户籍和职业转移的需要、适应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趋势角度来设计,以利于今后的沟通和衔接。
2、保障水平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的原则。从我县实际来看,首先,区域之间也还存在着经济不平衡,各乡镇以及同一乡镇的各个村之间的经济情况存在不小的差异性,由此造成城乡居民的收入和消费支出存在着较大不同。其次,城镇居民的生活方式与农村居民毕竟有所区别,农村居民或多或少还拥有着可以作为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源的土地,相对而言,他们的生活费用中需要由现金支出的比例相对低一些,而城镇居民的衣食住行基本上都要用现金来获取。同时,这两个群体的医疗需求也存在较大距离。因此,当前设计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时,要着眼于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通过养老保险来为他们年老以后的生活提供必要的资金补助,同时继续立足于土地保障、家庭保障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多层次、多方位地解决其养老问题。
3、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的原则。设计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时,必须弥补原先制度设计中缺乏政府投入机制的不足。缴费可以以个人为主,村集体视自身经济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同时,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明确政府缴费补贴的具体比例,并对经济困难群众予以适当倾斜。
4、简洁直观、便于接受的原则。居民群众是最讲实际的群体,需要的是能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利益。因此,新制度的设计必须简单直观,具有灵活性,让城乡居民真正感觉到实惠,这样才易于群众的接受和参与。
(三)具体设想
1、制度定位。新制度应该定位在建立我县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而不是对现行农保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新制度出台后,应该明确暂停受理老农保业务,通过制度衔接,逐步消化老农保,以利于推进新型养老保险。
2、范围对象。新制度的实施对象界定为在云和县行政区域内16周岁至60周岁、具有我县常住户籍的城乡居民。由于生产经营方式的转换,城乡居民中已经有部分参加了现行的各类政府性养老保险,所以重点解决对象是除已参加政府性养老保险以外的其他城乡居民中的大龄人员(男性45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
3、缴费标准。考虑到城乡居民收入不稳定的特点,参保时年龄未满60周岁的人员采取按年缴纳的方式缴费,缴费金额按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确定。首先,根据我县城乡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县财政的支持能力,同时考虑到有关统计数据的公布时间有一定的滞后性,一方面,缴费基数可按上上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另一方面,缴费以个人为主,村集体视其自身经济状况给予适当补助(个人和村集体经济的缴费比例不低于8%),同时县财政可按不低于上上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标准进行补贴,并向经济困难的群众适当倾斜(县财政按不低于5%的比例给予补贴)。其次,为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也为了提高城乡居民的参保缴费意识,可确定缴费年限为20xx年。再者,参保时年龄已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由于年纪较大,逐年缴纳不现实,所以可采取一次性缴费方式,缴费金额按缴费时上上年全县农村居民月人均纯收入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规定的比例和缴费月份确定,缴费月份具体标准视年龄增长情况逐年递减。
4、帐户管理。为确保养老金计发基数的确定性,可将个人缴纳部分和村集体补助部分用来建立个人缴费帐户。同时,为提高基础养老金的计发水平,可将县财政补贴中的一部分用于建立参保人员补贴帐户(比如县财政补贴5%,其中3%补贴到个人),并按规定与个人缴费账户储存额本息合并计算养老待遇。另外,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可将县财政补贴部分的其余部分(比如县财政补贴5%中的2%部分),用于建立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借以逐步提高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
为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增值,也为了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账户、补贴账户和统筹帐户每年可参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帐利率标准计息一次。参保人员自领取养老金之月开始,其个人缴费账户储存额再参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计息规定办理。
参保人员异地(跨统筹地)迁居,其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账户储存额本息,能转移的,转移迁入地社会保险机构;不能转移的,可一次性退还本人。
5、待遇享受。设计待遇时要把握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待遇计发办法采取缴费确定型,根据缴费账户积累总额确定待遇标准;二是设置养老金调整机制,养老金根据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基金支付能力及银行利率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所需资金从统筹基金中列支。
具体来说,月养老金起领标准为缴费账户积累总额乘以待遇计发系数。假定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的保证期为20xx年,则年满60周岁人员的待遇计发系数为1/156;60周岁以上人员的待遇计发系数则与其缴费月份保持固定的比例关系。参保人员死亡后,其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账户储存额本息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6、制度衔接。本着平稳过渡、操作方便的原则,新制度可以与原农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在一定条件内衔接,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账户和补贴账户储存额本息可以按有关规定折算过渡,以利于今后城乡保障方式的融合。
(四)费用测算
鉴于我县实际,在设计我县建设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一方面,城镇居民的保障水平应低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另一方面,鉴于大部分农村居民的生产和生活还可以借助耕地来实现基础保障,其保障水平可略低于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从目前情况看,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707.8元(其中单位缴纳2648.4元,个人缴纳1059.4元),月平均养老金享受标准为1164.32元;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四个档次的平均缴费标准为每人2.7万元(其中 政府补助1.375万元,个人和集体缴纳1.325万元),月平均享受待遇为150元。
按照上面的具体设想,如果我县在20xx年开始实施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按个人和村集体经济的缴费比例不低于8%测算,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缴费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297.3元和1025元;按政府补贴5%测算,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可得到的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85.8元和640.65元;经过20xx年,也就是到20xx年,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可以享受的月养老金分别为90.2元和311元。 据统计,全县未参加政府性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有3000多人,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农村居民有6.3万人,60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约有1.2万余人。按以上标准,要让全县所有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到养老保障,今后5年县政府约需支出9300多万元的配套补贴资金,约年均投入1860万元;。如果将政府补贴标准提高到10%,则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可以享受的月养老金分别为114.8元和395.9元,今后5年县政府约需支出1.86亿元的配套资金,即年均需投入3600万元;如果将政府补贴标准提高到15%,则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可以享受的月养老金分别为139.4元和480.7元,今后5年县政府约需支出2.79亿元的配套资金,即年均需投入5580万元。到底以何种方案为妥,需根据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的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而定。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篇九
;【摘 要】目前,我国政府积极地探索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希望能够满足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需求,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许多问题。论文以江苏省新农保落实情况为例,分析了江苏省新农保的现状,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关键词】新农保;江苏省;养老保险;对策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2009年推行以来快速发展,在2012年基本实现了新农保试点工作的全覆盖,新农保使大多数的农村居民增强了养老意识,较大地增加了参保人数,扩大了受益范围。在江苏省有13个新农保试点地区,并且在2010年末全省所有存在三农的区县均已出台了新农保制度,大部分的农村适龄居民已经参保,以735万的参保人数位居全国前列。
新农保制度的实施增加了老年人的收入,这有利于满足他们的生活需求,提高他们的养老质量。关于新、老农保制度的衔接上,江苏省内各个区域的参保人员只要是已经满60周岁的、参加老农保且领取养老金的,仍可以领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没满60周岁且没领养老金的,应将其老农保账户资金转到新农保账户内,后续的缴费要以新农保的缴费标准进行,在各种条件满足时享有相同的待遇。然而当前的江苏省的新农保制度,在立法、管理等环节,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农村老年人口大多依靠土地、家庭进行养老,而且大多数的农村居民没有退休金,政府的补贴不足、集体补助较低、个人缴费略高,这些问题造成了江苏省大部分的老龄人口不敢有必需品之外的消费,普遍的老龄人口只能节制支出。
2.1 制度宣传不到位
在阻碍新农保落实的诸多现实原因中,最主要的是农村居民思想文化水平低、思维落后,对新农保制度不会有过多的认知和理解。在农村地区,政策宣传的方式相对简单,宣传力度有限。各部门并没有真正讲解和传播具体内容,只是做了简单的宣传工作。而所有这些原因使农村居民加入养老保险的意识淡薄。他们不愿意参保。
随着江苏省新农保制度的发展,对江苏省基层的经办机构和工作人员有了更高的需求。首先,每个村的村干部,除了自己的职责外,同时还要阐释和宣传新农保制度。然而由于他们个人的素质与时间等问题,阐释和宣传这项制度既困难又低效。其次,负责办理和服务工作的村会计,因为其缺乏新农保的专业知识、服务技能较弱等,新农保的相关服务难以满足被保险人的需求。
2.2 区域发展不平衡
经济水平高低程度在新农保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农村居民选择最低支付标准的原因与该地区的经济水平密切相关。例如,就领取的养老金而言,虽然有政府补贴资金,但补贴标准是基于农村居民实际支付的金额。在苏州、无锡等城市因为其养老金的个人缴费较高,他们养老金待遇相对较好,但是苏中、苏北地区只靠着新农保的养老金,并不能满足农村居民的养老的需求。
2.3 基金管理办法单一,集体补助不足
從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角度看,为了公平、公开地为江苏省农村居民提供最基本的养老保障,新农保的实际收款人、管理人和受益人应该处于分离、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中。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江苏省的新农保基金的管理者只能由省级部门在县级政府和经济条件稍好的地区进行管理。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分散,普通基金规模小,难以多元化投资。
新农保资金取得的渠道是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部分构成,建立了三者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充分发挥江苏省集体经济的优势。村集体有义务为村内居民的养老保障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但是普遍的村集体一不愿补,二无力补,多数是因为经济状况不好,一些还有债务,经费不足。
2.4 缺少各类衔接机制
江苏政府支持各地区参考自身的发展水平来实施新农保政策,这就致使13个市之间的新农保政策相差较大。大部分人會因为苏中、苏北地区的经济水平偏低而选择去苏南打工,但新农保不可以异地缴费,所以使得外出务工人员不能准时缴纳养老保险。但如果在打工地缴纳养老保险,但是返乡后又无法享受该养老待遇。此外,部分农民工外出的企业养老保险与新农保之间没有有效的衔接等,新农保与别的养老保险的区别在于统筹部分参保人、缴纳保费的标准、福利计算的不同,使得彼此之间难以转换。虽然有些地区的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后允许退保,并且一次性地返还他们个人账户中的存款,但也导致他们利益受损,其在城市的社会保障权益几乎全部消失。
3 江苏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对策建议
3.1 加强宣传工作
因为农村居民有着较为传统的思想观念、文化程度相对偏低、接收信息的能力弱等,从而新农保的推广较为困难。江苏省的各地政府应该把其当作长期任务来完成,成立相关的管理中心,加强人员的培训和专业人员的配备,提高管理职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并安排专业人员掌管相关工作,做好新农保的传播工作,后续的保险登记、个人账户的建立、资金筹集和养老金分发等工作。
各地政府可以对基层工作人员进行新农保相关知识的培训,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运用科学化制度化的手段来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新农保知识储备,同时相应地提高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
3.2 缩小城乡间差距
在目前新农保制度中,资金来源不仅由农村居民个人提供,也由政府支持。因此,必须优先解决“三农”问题,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发展生态绿色产业,以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经济水平,同时加大新农保的财政补贴力度。
苏中、苏北地区可以参考苏南模式,提升城镇化率,进而居民会选择适合自己的较高缴费档次。政府是新农保政策的主体,但农村居民却是筹资的主要来源,因此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对社会养老金会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可以促进社会养老金的统筹协调,同时有利于缓解江苏省各地区两极分化问题和收入差距问题。
3.3 优化养老基金管理模式,提高集体补助
政府部门要加强管理养老基金,积极完善我国现行养老基金保障管理制度,增加专业人员的分配,建立和完善监管机制,确保养老金的安全。此外,政府还应该建立多元化的养老基金运营模式和投资模式,可以尝试投资回报率更高、安全性更强的政府债券,以确保养老基金产生效益和增值。积极推行新农保基金的统一管理机制,将地方政府管理的新农保基金统一纳入本省管理。
加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力度,集体补助主要依靠村集体的自身经济实力,江苏省政府要加大对其经济的扶持力度,出台相关办法,强制规定各地集体补助比例。苏中、苏北地区可以参考苏南地区发展乡镇企业的经验,利用矿产资源丰富的优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3.4 完善政策间的衔接
应尽快完善新农保制度,建立符合民生的新农保制度要立足于江苏省实际情况,统筹社会保险和经济社会发展利弊,实施合理的待遇支付方式和调整方式,提高保障水平。
由于城乡二元经济和江苏省的人口流动频繁,垂直的人口流动所引发的养老保险类型的变化已经是新农保需要解决的必要问题。为了保护居民、城镇保险和企业养老保险在转换的过程中不损害其利益,在新农保建立之初须维持一定的灵活性,有效地衔接各种养老保险政策。参保人的保险年限的积累和经济利益的实现会随着身份的变化而变化。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制定新农保和各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细则,以增强改革的可操作性。实施江苏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联网一体化,方便于衔接各城市之间养老保险制度,有助于整合各地区的养老保险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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