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合作办学协议书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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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办学协议篇一
;校企合作办学是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也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必然要求。《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依靠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密切结合”。
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山东省全面启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计划”。为此,山东省教育厅、省经贸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日前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的若干意见》,对山东省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的有关问题提出要求、做出规范。这是山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同时对全国其他省市推进职业教育大发展无疑也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山东省《关于加强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有什么背景,要解决一些什么问题,对于《意见》的落实政府主管部门又有一些什么考虑?在此,我们特别约请山东省教育厅主管职业教育的副厅长张志勇,对《意见》当中涉及到的有关问题进行解读,以期能够对大家有所启发。
1. 目标:让企业成为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
【关键词】契约式
——所有高等职业学院和省部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都要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与企业建立契约式的紧密合作,和企业签订合作办学协议,按照企业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对口培养人才,共同解决职业院校的培养目标定位、教学改革、实习实训、毕业生就业、实习指导教师不足等问题;其他职业学校也要确定一批联合办学企业,与之建立合作办学关系,解决本校毕业生的就业安置问题。培养高级技工和技师层次的院校以及承担“金蓝领”培训任务的院校,必须有合作办学的企业作为实训教学基地。
——各类企业都要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和培训。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企业或举办自己的职业院校、培训机构;或根据自己的意愿及合作情况至少与1所职业院校建立紧密的合作办学关系,并根据本企业实际和人才发展需求,参与院校的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以致用”、“适销对路”地解决职业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和企业员工培训问题。其他技术水平含量高、安全生产要求高的企业也都必须与相关职业院校建立各种形式的合作办学关系。
——摘自山东省《关于加强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的若干意见》
解读张志勇
发达国家在举办职业教育方面,不管采取什么样的管理体制和投资体制,但有一点是共同的,这就是充分发挥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我们说,确立企业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主体地位,是指企业对职业教育有内在的需求;企业是举办职业教育的重要力量;企业有支持职业教育、为职业教育提供服务的责任和义务,等等。
让企业尽快成为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目前,山东省249户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中,已有92户企业与237所各类院校开展了合作办学,合作办学的专业达到210个,合作办学面达到36%以上。但是,仍然有64%的企业没有开展校企合作办学。这说明,一方面,一些企业对加强职业教育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与职业院校合作办学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另一方面,不少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与人才培养,与加快我省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差距还比较大,与我省“七大产业链”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还不相适应。山东省全面启动校企合作计划的目的,就是要推动企业全面参与职业教育。
建立“契约式”合作关系,保障校企合作健康发展。目前,相当一部分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往往都是通过口头协议达成的,具有相当大的弹性,对双方均无约束力。我省借鉴学校开展“订单式”培养的经验,提出了建立“契约式”校企合作办学的要求。“契约式”校企合作就是校企双方通过签订契约,建立一种紧密型的校企共同参与职业教育的形式。通过签订“契约”,以确保校企双方:合作目标具有稳定性,着眼于双方的长远利益;合作内容具有确定性,在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合作形式等方面明确无误;合作权益具有保障性,双方均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必须信守做出的承诺。这就避免了校企合作的随意性,保障了校企合作的稳定性。
把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企业作为推进校企合作的重点。这部分企业利税基本都在亿元以上,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有能力参与职业教育;企业发展快,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迫切;企业员工数量多,对职业培训的需求量大;企业相对稳定,在3-5年内能够保障校企合作契约得到有效落实。
2. 途径:把车间建在学校,把学校建在车间
关键词“双元制”
——组建校企合作型职业教育集团。省教育厅、省经贸委将根据建设现代制造业强省的需要,首先挂牌组建汽车工程、数控技术、电子信息、建筑工程等八大类专业性职业教育集团。
——推行“双元制”的办学模式。在全省25个“双元制”试点县(市、区)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争取用2至3年在全省建立100个“双元制”试点县(市、区),同时每个试点县(市、区)建立1所“双元制”试点职业院校。
——校企联合培养“双师型”教师。职业院校要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每年安排专业教师必须至少有1个月的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合作企业要认真予以配合,合理安排。
——校企联合培训企业员工。职业院校要努力帮助合作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派遣教师授课,并提供教学场所。合作企业要与职业院校共同结合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制定职业教育培训规划与年度计划,积极开展员工的全员培训和全过程培训,努力建设学习型企业。
——校企联合共建实习、实训基地。一是由合作企业设计建设方案,并向职业院校提供仪器、设备和技术支持,建立校内“教学型”实习、实训基地。二是企业也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需要,在厂区车间内设立“生产与教学合一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鼓励企业参股、入股举办职业院校。公办职业院校要不断推进办学体制改革与创新,积极吸纳境内外企业资本和资金,参股、入股职业院校,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
——根据国家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的精神,支持企业独资兴建职业院校或职业培训机构。
——摘自山东省《关于加强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的若干意见》
解读张志勇
校企合作的关键是推进企业与职业院校的相互渗透、共同办学,大力倡导“把车间建在学校,把学校建在车间”,积极推进“双元制”办学模式,大力支持企业参股或单独举办职业教育。
校企合作办学的核心是推行“双元制”办学模式。从1990年开始,青岛市平度职教中心与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合作举办中德“双元制”职业教育项目。山东省现有25个“双元制”试点县(市、区),在这些地方均有1-2所职业学校能与当地企业开展合作,联合培养学生。
山东省推广“双元制”的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1)学校要与企业合作,必须对校企双方在职业教育方面的义务和权利作出明确规定。(2)学校与企业要建立长期的战略型合作关系,采取“订单式”培养培训模式,实施产教结合。(3)从专业设置、课程教材建设,到理论教学、技能教学、实训实习以及教师培养培训,企业要全面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4)职业院校要与企业共同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实习期间,企业要与学校共同组织好学生的相关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并为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合理报酬。(5)加强专业的产业化建设,实现培训功效的“五合一”(即车间、教室合一,学生、学徒合一,教师、师傅合一,作品、产品合一,育人、创收合一);强化示范辐射带动功能,促进当地产业结构的调整及经济社会的发展。
校企合作办学的关键是积极鼓励企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一是积极倡导企业把车间建在学校。如滨州职业学院专门划出校区的一部分,无偿提供给企业建车间,既找到了合作办学伙伴,又解决了学生实训、实习条件不足的问题。二是鼓励企业参股、入股举办职业院校。公办职业院校要积极吸纳境内外企业资本和资金,通过参股、入股等方式参与办学,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推动公办职业院校与企业一体化办学,形成前校后厂(场)、校企合一的办学实体。三是支持企业独资兴建职业院校或职业培训机构。各级教育、经贸、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指导,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发展、优先审批、优先扶持。
为进一步调动企业参股、入股举办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的积极性,省教育厅拟在大力推动股份制办学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深入研究制定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教育资产、教育资源入股及培养培训成果收益折算细则;制定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风险评估方案;制定股份制办学有关规定等,使股份制办学有章可循、有序发展。
3. 措施:建立组织和制度保障
关键词“先培训后就业"
——劳动保障部门和经贸部门要指导企业认真落实“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落实就业准入制度,企业招聘职工应首先从职业院校毕(结)业生和经过职业培训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录用。
——企业有责任和义务接受与本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合作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并安排高水平的技师和工程师进行“传、帮、带”,由此造成的消耗性支出从本企业所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教育、经贸、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不同专业、不同职业教育培训项目和学习者的实际需要,改革教学体制,采取灵活的学制和学习方法,积极推行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为企业员工和学生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等创造条件,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的办学活力。
——为校企合作培养的“双师型”
教师开通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渠道。通过到企业的实践锻炼,职业院校中实践水平较高的专业教师,可按照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申请评定第二个专业技术职务,实现“双职称”。
——联合举办东西部联合办学洽谈会。
——劳动保障部门、经贸部门和行业组织要认真开展行业人才需求预测,组织和指导行业、企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
——摘自山东省《关于加强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的若干意见》
解读张志勇
落实就业准入制度,是校企合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前提和保障。围绕落实就业准入制度,山东省将着力从“加强组织保障、实施两项制度、建立一个平台”等三个方面,全力推进校企合作。
“加强组织保障”,就是要强化政府在推进校企合作中的组织、引导和推动作用。在现阶段,推进校企合作仅仅依靠学校与企业双方的自愿联姻是不够的。山东省教育厅、省经贸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加强合作,联合启动山东省职业教育集团、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培养及职业教育重点工程建设。劳动保障部门、经贸部门和行业组织将认真开展行业人才需求预测,组织和指导行业、企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同时,参与制订校企合作办学规划,参与制订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资质标准、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的标准,参与对校企合作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评估和相关管理工作。通过“三个参与”,切实保障校企合作办学人才培养质量。
“实施两项制度”,就是要大力实施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制度。要求劳动保障部门和经贸部门指导企业认真落实“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落实就业准入制度。企业招聘职工应首先从职业院校毕(结)业生和经过职业培训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录用。重点企业技术岗位必须持证上岗。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对于违反国家就业准人规定的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和山东省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劳动保障部门要组织实施职业分类,研究职业技能标准和相关的行业标准,建立和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动职业院校职业技能鉴定和证书颁发工作。山东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已确定了164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和45所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为首批“双证互通”试点学校。这些学校经审批的主体专业毕业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还可获得相应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工学校学生在毕业时,也可获得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
“建立一个平台”,就是山东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省经贸委将加强合作,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共同组织好一年一度集联合办学、招生、就业于一体的企业与学校共同参与的“山东省东西部联合办学洽谈会”。
经验材料
领导班子配备有力 机构设置高效合理
重视师资水平和课程建设
实行"专业主任制" 加强教学管理
教学设施硬件过硬
以学生为本 推进素质教育
办学理念:成人 成才 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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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对人才结构的需求有了新的变化,曾经并不受重视的技能型、操作型人才备受企业青睐,这使得高职院校面临新的机遇,也给其带来了新的挑战。现阶段,有关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方式的创新和优化,越来越多的高职院校对其展开了深入分析和研宄,逐渐意识到了校企合作的紧迫性及关键性,同时也意识到了这对高职教育持续发展所具有的重要意义。所以在科技与经济日新月异的发展进程中,各高校开始不断探索校企合作的新方式和新途径,当前,校企合作、联合教育己经成为国内外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重要模式。
(一)没有建立有效的校企合作机制
职业院校以服务社会为办学宗旨,以提高职业院校学生的就业率为导向,把培养出满足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作为职业教育目标。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职业院校和社会生产企业之间的联系变得更为紧密,合作空间更为广泛。然而,在以往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过程中,普遍存在职业院校积极性很高,生产企业积极程度不高的现象,校企合作机制主体上表现为职业院校与企业索求合作。这种现象普遍存在的原因是校企合作过程当中,生产企业的切身利益通常难以得到满足,生产企业投人配套资金较高,然而回报较低,风险偏大,这些因素限制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进一步实施。因此,建立有效的机制,是维持学校和企业深度、 持续合作的保障。
(二)学校方面的问题
学校本身对校企合作的认识不够深刻,重视程度不高。有些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只是建立在“关系合作” 或“友情合作”之上,合作的维持往往依靠某些领导 或员工与合作企业的私人关系,致使合作关系非常脆 弱,难以持久健康的发展。有些校企双方参与合作的 动机过于功利性。学校的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没有和企业的需要相结合。
(三)企业方面的问题
与高职院校一样,很多企业对于校企合作的认识也是不足的:一是有些企业认为人才培养是学校的事情,尤其是在当前人才需求“供大于求”的状况下,企业有很大的空间去选拔人才,不需要参与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当中。二是有一些企业的校企合作需求是分时节的:当企业订单多、用工忙的时候,他们希望能够开展“校企合作”,以弥补生产力上的欠缺;反之,他们就不希望进行校企合作。
(四)学生方面的问题
随着生源的不断减少以及本科第三批次录取的取消,高职院校的招生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考验,这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生源的素質普遍偏低。使得学生的价值观与企业文化有着相当大的差距,且他们对于工作的认知度普遍不高,尤其是体现在眼高手低这一现象上。
生源质量的下降带来另一个明显的问题就是学生学习能力的下降,不会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结合起来。现在的学生基本从小没吃过苦,所以他们大多吃不了苦,导致很多学生顶岗实习没几天就提出离岗。还有些学生由于家长的不舍,不愿意去离家远的企业,哪怕这些企业的福利待遇都相对要好很多。
(五)行业方面的问题
校企合作要顺利地开展,离不开行业的管理和协调,但是从目前现有的状况来看,在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中行业组织的话语权是有待提高的。一是行业组织自身的能力不足,无法有效地介入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合作中,更不要说发挥协调和监督的作用。二是行业组织的信息整合能力不强,不能够成为高职院校和企业的纽带,无法为企业和高职院校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
当前,高职院校正处在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实现“人才培养、知识创新、社会服务”三大职能的重要途径,探索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寻求合适的解决办法,探索出一条适合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道路,是社会经济发展对职业人才的需求。
(一)提高认识,更新观念
一是职业院校要提高认识,更新观念。虽然说职业院校有自身的发展体系,但作为培养行业所需的专门型技能人才的主体,就不能脱离行业的要求。应该克服困难,服务企业,服务学生,把企业和学生的需求放在首位。为此,高职院校要高度认识到搞好校企合作才能真正开展好社会服务,才能将人才培养的质量提高。
二是企业也需要提高认识、更新观念。虽然说企业的根本目的是逐利,但是在逐利的过程中承担社会责任也是非常重要的。企业要充分认识到校企合作不是简单的满足用工荒时的权宜之计,它对于企业增强社会效益,提高生产效率同样有着非常大的作用。企业只有树立了“百年树人”是构建“百年企业”的基石这样的思想,才能真正开展好校企合作,实现双方共赢。
(二)政府完善校企合作法律法规
国家层面上,出台相关的责任划分法律法规文件,为出现纠纷后解决问题提供法律支撑,明晰校企双方在合作中的权利、义务及相互关系,解决校企双方的后顾之忧。地方政府层面,通过税收杠杆、项目资金支持等手段,激发属地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行业协会层面,制定和完善校企合作管理体系,依据行业特点制定可行性较高的行业标准。行业与协会参与的校企合作管理体 系。通过以上措施,从根本上解除企业对校企合作过程中企业利益保障、学生安全和学生管理等方面的后顾之忧。
(三)学校加强对校企合作项目中的学生管理参与度
学校通过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并鼓励教师参与到校企合作的管理中来。要求对参与校企合作的学生配备专门的指导老师和生活管理老师,必要的情况下,要求老师跟学生一起在企业共同参与项目。同时,学校要加强职业规划引导,对学生职业身份转变提供强有力的辅导,使学生在面对角色转变时,増强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和抗压能力。学校管理的到位还可以使学生増加对学校的归属 感,有理由和企业产生矛盾时及时化解。基于此,学校应该加强实习管理,要求指导老师驻厂管理,严格落实学生实习管理制度,及时发现问题,与企业一起尽快解决。此项措施可以为企业与学生的沟通架起一座桥梁,及时化解矛盾。
(四)完善校企合作运行的机制
在充分调研的情况下与企业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参与的企业根据行业标准要求,按照高素质技能人的目标要求来对工作岗位进行分析,向学校提出课程设置方案,真正做到按照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来对学生进行培养。使“以行业 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建设体系不再仅是一句口号,而且能真正落到实处。
(五)提升高职院校的办学质量,突出教育特色,实现个性化培养
一是提升高职院校生源质量;二是提升高职院校的办学质量。大多数高职生源都是高考的“失败者”,他们的学习习惯、基础知识等都存在着不足,目前高职院校招生制度无法选拔出动手能力强,真正适合的高质量“蓝领”人才。另一方面,教师教育观念的转变也是一项重要工程。要让教师明白自己不仅仅是理论教师,更是提升学生专业素养的技能师傅。
校企合作是促进职业教育优质发展的一把钥匙。如何使这把钥匙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这需要在尊重校企双方共同利益的基础上,通过加强沟通、加大投入,使校企合作在正确的道路上发展壮大。企业应该以可持续发展的眼光审视校企合作的得与失,不要把自己仅仅看作是学校的客户,而是要把自己看成是 “育人主体”的一部分。学校、企业、行业 和政府等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参与,努力推进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推进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只有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才能为高职教育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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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一、合作总则
甲乙双方同意建立校企合作关系,且:
甲方在乙方挂牌建立“ 实践教学基地”牌匾,乙方在甲方挂牌建立“ 人才培养基地”牌匾。
甲乙双方在以下几个领域展开合作:
①社会需求调研和课程设置;②培养方案设计与实施;③质量考核与控制;④学生学业标准拟定与考核;⑤就业服务与指导;⑥毕业生跟踪调查;⑦科技开发与成果推广。
二、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培养目标、制定教学计划、调整课程设置、完成教学任务和保证实践教学的实施。
2、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要求,提供信息服务、技术援助和项目合作研究。
3、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确定每次实习的时间、内容、人数和要求,提前两个月与乙方联系,与乙方共同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安排。
4、委派教师与乙方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指导学生实训、实习。
5、为乙方员工的继续教育、职称(评定)考试、执(职)业资格(技能)鉴定等提供培训与方便。
6、负责基地牌匾的制作,并在网站上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双方的知名度。
(二)乙方
1、发挥自身的行业优势和社会影响,根据需要与甲方进行项目合作研究,并对双方成果进行推广。
2、推选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与甲方共同制定和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充分利用人力资源,选送既有丰富实践经验又能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甲方兼职教师,并为甲方培养“双师型”教师提供帮助。
4、按照甲方教学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学生实习,指导实习过程。
5、配合甲方进行教学质量考核和毕业生学业水平考核。
6、根据乙方需要选聘甲方毕业生就业,并为甲方进行毕业生跟踪调查提供方便。
三、合作时间
合作时间初定三年,根据双方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可长期合作。
首次合作结束后,双方可共同商议形成新的合作意向。
四、其它
1、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合作协议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应遵守有关条款,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2、如一方单方面违约或有损害对方利益或形象的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可依法追究违约方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日 代表:(签字)年 月 日 月
甲方(学校):
乙方(企业):
一、合作的范围
1、互设挂牌基地。甲方在乙方建立“教学实习就业基地”,乙方在甲方设立“人力资源培训基地”(具体名称由双方协商确定)。通过互设基地,实现“专业教师进企业,技术专家进学院”的双向人才交流合作。甲方根据教学需要聘请乙方专家、专业技术人才担任合作专业的客座教授或教学实践指导教师,并根据乙方需要为其培养其他经营管理、服务、操作人员。
2、订单培养人才。根据乙方需求,甲方自2015年9月—2015年7月定向为乙方培养一届(30-50人)普通中专层次的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方向)人才。2011年开始每年为乙方培养一届(30-50人)相同人才。学生在校学习一年半,第二年下半年安排到乙方顶岗实习。毕业后凡符合录用条件的毕业生全部由乙方接受为其正式员工。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与乙方协商的基础上负责制订合作专业的招生简章,落实招生计划,负责招生录取工作。
2、新生入学报到时,甲乙双方与学生签订(三方)培养与就业协议书。
3、根据国家相关教育政策和规定并在尊重乙方人才培养需求的基础上负责制定合作专业的教学计划,并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4、对于合作办学的班级使用乙方名称冠名(“***管理班”),甲方尊重并维护乙方的冠名权,不得单方变更该班级的名称。
5、负责合作办学班级的教学工作及学生在甲方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向乙方反馈合作办学班级学生的学习、思想状况,及时向乙方通报学生的特殊异动情况(如退学、休学等),并与乙方妥善处理异动后的相关事宜。
6、按教学要求合作办学班级的学生前往乙方见习、实训、毕业实习时,由甲方派出指导老师配合乙方做好学生的教育、指导和管理工作。
7、将乙方提供的助学金、奖学金等用于指定用途,不得擅自挪用。
8、有权根据合作的需要在各类媒体上对双方的合作及乙方的相关情况进行宣传,以扩大其办学影响(但不得损害乙方的声誉、形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甲方制订招生简章提供相关资料,并为合作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提出合理建议;定期了解合作办学班级学生的学习、思想状况。
个月内支付给甲方(奖学金制度的拟定、奖励幅度和奖励人数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3、按教学安排接收合作办学班级学生的参观、见习、实训、毕业实习等,指派专人协助甲方指导老师负责学生在乙方见习、实训、毕业实习等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为甲方指导老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
4、在学生见习、实训、实习期间,乙方免费为学生及指导老师提供食宿等必要条件,并按照不低于*元/月/人的标准向学生支付劳动报酬。
5、学生见习、实训、实习结束时,甲乙双方共同对学生的情况进行鉴定。凡实习鉴定合格并取得毕业证的学生,由乙方接受为其正式员工,乙方与该学生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不再约定试用期)。
6、乙方有权根据合作的需要在各类媒体上对双方的合作及甲方的情况进行宣传报道(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声誉、形象)。
7、对于特困学生,乙方拟定每年资助*人,负责承担该学生的学费,并支付在校期间每月生活费*元,具体名单由双方共同确认。
三、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在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的宣传行为有损于对方的声誉、形象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赔偿其全部损失。
3、因乙方自身的原因,不能录用实习合格且取得毕业证的学生,乙方不得要求学生返还其已经支付的费用,学生有权自由择业。
4、学生毕业后不愿意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则乙方有权根据(三方)培训与就业协议书直接追究其违约责任;甲方对此有协助义务。
四、不可抗力及其后果
由于不可抗力影响本协议的履行,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详情及有效证明文件。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中止时,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中止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对参加合作办学班级的学生做出妥善安排,并将学生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至 年 月。如需延长或提前中止该协议,应当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后解决。
双方每年都应当对本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调整完善下一步合作方案。
1、本协议一式贰份,各执壹份。本协议经双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2
甲方(学校):
乙方(企业):
一、合作的范围
1、互设挂牌基地。甲方在乙方建立“教学实习就业基地”,乙方在甲方设立“人力资源培训基地”。通过互设基地,实现“专业教师进企业,技术专家进学院”的双向人才交流合作。甲方根据教学需要聘请乙方专家、专业技术人才担任合作专业的客座教授或教学实践指导教师,并根据乙方需要为其培养其他经营管理、服务、操作人员。
2、订单培养人才。根据乙方需求,甲方自20 年 月—20 年 月定向为乙方培养普高大学专科层次的 专业管理(技术)人才。培养人数预计 人,培养期为3年,学生毕业时凡符合乙方录用条件的且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可由乙方聘用为其公司员工,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与乙方协商的基础上负责制订合作专业的招生简章,落实招生计划,负责招生录取工作,双方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见附件),甲方负责对学生实施 年的理论教育培训学习,乙方负责对学生实施 年的顶岗实习。甲方招录的学生必须身体条件、健康状况达到乙方的行业用工标准。
2、新生入学报到时,甲乙双方共同与学生签订(三方)培养与就业协议书
3、甲方应根据国家相关教育政策和规定,在尊重乙方人才培养需求的基础上负责制定合作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并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方案,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4、对于合作办学的班级使用乙方名称冠名为 “××××××”,甲方尊重并维护乙方的冠名权,不得擅自变更该班级的名称。
共 4 页
5、甲乙负责合作办学班级的教学工作及学生在乙方见习、实训、毕业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的协调工作,定期向乙方反馈合作办学班级学生的学习状况,及时向乙方通报学生的特殊异动情况(如应征入伍、退学、休学等),并与乙方妥善处理异动后的相关事宜。
6、甲方应按教学要求安排“××××××”的学生前往乙方见习、实训、毕业实习,并由甲方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做好学生的教育、指导和管理工作。
7、将乙方提供的助学金、奖学金、管理费等用于指定用途,不得擅自挪用。
8、甲乙有权根据合作的需要在各类媒体上对双方的合作及乙方的相关情况进行宣传,以扩大其办学影响(但不得损害乙方的声誉、形象)。
9、甲方在教学期间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将乙方的企业文化贯穿于教学内容之中。
10、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利用“××××××”与其他单位开展任何形式的商业合作。
11、学生毕业时,甲方应根据江西省教委规定,及时为合格学生发放毕业证书,办理相关的毕业手续。学生毕业后与甲方即没有关联。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甲方共同制订招生简章,甲方制作合作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出其培养需求;定期了解合作办学班级学生的学习、思想状况。
2、乙方在协议期内,为学生及甲方提供如下资助:
3、按教学安排接收“××××××”学生的参观、见习、实训、毕业实习等,指派专人协助甲方指导老师负责学生在乙方见习、实训、毕业实习等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为甲方指导老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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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天,每周 天工作制,学生工资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每月 日按时发放;乙方原则上不安排实习生加班,如确有需,同实习学生及指导老师协商后可以安排,加班报酬按当地标准另行计算。
5、学生见习、实训、实习结束时,甲乙双方共同对学生的各项情况进行鉴定。凡实习鉴定合格并取得毕业证的学生,如符合乙方的录用条件而学生也自愿留下的乙方可与该学生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不再约定试用期)。
6、乙方有权根据合作的需要在各类媒体上对双方的合作及甲方的情况进行宣传报道(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声誉、形象)。
8、实习时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为学生购买包含工伤保险在内的综合社会保险。
9、学生在上岗前乙方应对其进行严格的安全生产教育和严格的操作规范、规章制度教育,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造成工伤伤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违约责任
1、在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的宣传行为有损于对方的声誉、形象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严重的需赔偿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
2、因乙方自身的原因,不能录用实习合格且取得毕业证的学生或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及学生返还其已经支付的费用,学生有权自由择业。
3、甲方单方终止本协议的或在本协议履行期内擅自调整人才培养方案、招生简章、招生计划等,应向乙方返还乙方全部资助款(含学费资助、奖学金、管理费等)。
4、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和甲方实习学生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1)乙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和环境不符合法律规定,有可能对学生的人身、健康造成损害。
2)乙方要求实习学生从事违法活动。
3)乙方限制实习学生人身自由。
4)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学生实习报酬。
四、不可抗力及其后果
由于不可抗力影响本协议的履行,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详情及有效证明文件。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中止时,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中止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对参加合作办学班级的学生做出妥善安排,并将学生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合作双方签字生效日开始至 年 月。如需延长或提前终止该协议,应当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后解决。
双方每年都应当对本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调整完善下一步合作方案。
1、本协议一式肆份,各执贰份。本协议经双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若双方发生争议,则约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 (签字) 代表: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方:
乙方:
一、合作方式
1、根据企业用人需要,为乙方定向培养高级焊工。
2、甲方负责按照企业的实际需求制定教学计划,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学实施方案和统一的教学组织模式。
3、甲方与企业制订实施性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在整个实施性教学过程中,乙方根据企业实际需求(企业文化、技能操作等)出发派资深专家到校授课。
4、学习合格的毕业学生优先给乙方企业挑选。
二、合作专业:高级焊工
三、生源组织
1.参加该试点项目的招生工作由甲方根据乙方需要统一组织。乙方根据本试点项目的实施方案和定向培养计划并协助甲方制定招生宣传。
2.学生经过体检、考核合格后由航空技校会同合作企业面试,符合条件者录取。
四、教学模式与培养目标
1.甲方与乙方共同和企业研究制订学生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
2.学生第一年的教学工作,由甲方根据统一的教学计划具体组织实施。
3.学生第二年的教学工作,由甲方根据统一的教学计划,按照“双元制”教学模式与合作企业共同组织实施。甲方负责教学和教学组织,企业负责学生的企业所需技能培养,学生在学校学习的同时得到企业的文化、技能指导,既能提高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又能使学生所学贴近企业需求,毕业时达到中等熟练程度的蓝领专业技术人员水平。
五、教学组织方式
在学校完成专业课和技能课的学习与培养。
2、学生学完四年后,甲方安排学生考取与职业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3、四年后经企业面试合格的学生,进驻企业顶岗实习,甲方负责顶岗实习跟踪管理。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该试点项目有关文件的规定。协议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如出现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经调查确认后,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直至终止协议。
九、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有效期五年。
3.协议到期后,续签及有关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若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协议无法执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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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作总则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相互合作、深度参与、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同意建立校校合作关系,积极探索校校合作的新形式、新机制,不断提升校校合作的办学新模式,在合作中实现双赢。
二、合作内容
(一)共建实训基地
1、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建立完成“淘宝网.网络创业人才培养/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实训基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平台。乙方应保证实训基地面积不低于180平方米,能满足30人以上同时进行实训实验操作。
2、乙方负责提供实训基地建设的用房、一定数量的电脑及其他硬件设备,并负责书籍、课件、师资相关费用。甲方在实训基地配备实训实验讲师予以指导。
3、实训基地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由乙方负责。
4、甲方将授予乙方“淘宝网.网络创业人才培养/实训基地”铜牌一块。
(二) 开展课程共建合作
1、甲、乙双方共同组建课程共建管理小组,确立适合企业需要的人才培养目标,制订课程教学计划和方案,指导实施课程共建。
2、乙方按照自己的教学计划正常实施教学工作,在专业教学计划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增“网络零售相关课程”。乙方应根据其自身条件,将该课程设置为电子商务专业学员的必修课、或全校互联网相关专业学员的选修课,或开展相应的实训课程。
(三)开展学术研究
2、甲乙双方需积极参加对方组织的相关理论研讨活动。
三、保密条款
四、费用
本协议下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因本协议所发生的费用,无需向对方支付费用。
五、违约责任
1、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未改正的,另一方可终止本协议。
六、 其他
1、甲方授权乙方在教学科研、市场推广等与本协议事项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对方的名称,但不得利用对方名称、教学方案从事与合作事务无关的活动,不得损害对方的名誉、商誉或其他权益。
2、同意乙方对实训基地以“淘宝网.网络创业人才培养/实训基地”的命名,命名有效时间与本协议有效期一致。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合作协议到期后,双方合作仍正常开展,则本协议继续有效,除非一方书面向另一方发出终止或者表示不续约的通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