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拟定奖金管理制度十二篇(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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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奖金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条为强化电子所产品研发的战略导向和市场导向的开发理念,培养开发人员的开拓创新精神,调动开发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并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项目奖励坚持按贡献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
第二条项目奖金重点奖励按时(或提前)完成开发任务、具有创造性工作成果的、具有团队协作精神的开发人员和支持人员
第三条根据项目的资源投入、技术难度、重要性和与公司战略符合程度的不同,研发项目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级,项目经理可以项目部经理,也可以是开发项目组的组长。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入项目开发组的开发人员和支持人员
第一条项目奖金由浮动工资和项目提成两部分构成。
第二条浮动工资:开发人员固定工资的30%为浮动工资部分。
第三条项目提成:开发奖金和市场奖金二部分组成。在项目计划阶段,由事业部总经理、电子所所长、综合技术主管、市场部经理及财务人员根据项目级别和市场预测情况等各项因素综合确定项目提成数额。其中开发奖金和市场奖金分开计算,开发奖金提成依据是项目开发级别,市场奖金的提成依据是新产品投放市场实现的赢利情况。
第四条项目奖金数额向项目开发人员公布。
第一条各项目部经理、专业组、总体组和电子所管理平台人员享有项目开发过程中开发奖金分配的权利,但不参与市场奖金的分享。他们的绩效奖金总额度为项目开发奖金累计总额的40%,年终根据他们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具体奖金的分配发放。
第二条各项目组项目开发奖金的分配分任务奖金和激励奖金两部分:
任务奖金=开发人员浮动工资总额+项目开发奖金×60%×70%
激励奖金=项目开发奖金×60%×30%
第三条任务奖金的分配
1、任务奖金中的浮动工资部分,由项目经理根据下属开发人员的月度考评结果进行发放。
项目组实发月度浮动工资总额=ki×hi×∑gi
ki—电子所月度考核得分%
hi—项目组月度考核得分%
gi—员工30%岗位月薪工资
项目开发人员月度浮动工资=项目组实发月度浮动工资总额×开发人员月度考评得分/∑各开发人员月度考评得分
2、任务奖金中的开发奖金部分,根据项目开发的里程碑时间点分段发放,发放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里程碑时间点
开发奖金累计发放比例
1、样机试制评审通过20%
2、设计定型评审通过50%
3、工艺定型评审通过80%
4、非产品项目评审通过100%
5、上市产品质量风险期(一年)结束市场奖金中相当于总开发奖金的10%的额度作为质量风险金。
6、开发奖金在项目里程碑评审通过后在一周内开始发放,从中提取40%纳入支持部门人员的年终奖励基金池,作为他们的年终奖励。其余部分的70%其余部分纳入任务奖金。30%作为激励奖金。
7、项目组开发人员的开发奖金分配
根据项目组所承接开发的项目难易程度不同,项目经理在开发奖金中的分享比例项目开发奖金中任务奖金部分的25—40%,其余部分由项目经理根据各模块开发难度系数不同分配给下属开发人员作为任务奖金。分配方案须逐级上报,经电子所所长批准后实施。
8、项目进行过程中,如果项目经理需要对任务模块和任务奖金数额或比例进行调整,调整方案须逐级上报,经电子所长批准后实施。
9、项目结束时,对按时(或提前)完成任务的开发人员按原承诺比例分配开发奖金;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开发人员根据完成情况扣除部分开发奖金。
扣除比例=(1—计划完成率);或者,扣除比例=延迟天数×5%。
第四条激励奖金的分配
1、如果项目开发进度拖延,酌情减少激励奖金的总额。
2、项目经理负责对激励奖金进行分配,分配方案须经电子所所长批准后实施。
3、激励奖金主要用于以下奖励:
1)奖励提前完成工作任务的开发人员;
2)奖励具有团队协作精神的开发人员;
3)项目经理认为需要的其他奖励。
4、如果项目组提前完成任务,电子所所长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提高最终奖金数额。
第五条市场奖金的分配
为强化电子所产品开发的市场导向策略和保持优秀开发人员,项目开发设立市场奖金,新产品开发人员参与市场利润分享。
1、市场奖金的提成依据是新产品投放市场实现的赢利情况,市场奖金提成年限为两年,提成比例以产品上市后第一年及第二年实现的销售毛利的0。5——1%为限,且提成比例逐年递减,
即第一年市场奖金为新产品销售毛利的1%,第二年为新产品销售毛利的0。5%。
2、市场奖金每半年计发一次,由财务根据该新产品半年来的销售羸利情况计算项目组市场奖金额。
3、电子所项目组除外的支持部门和人员不参与该项目的市场奖金的分享。项目组开发人员的市场奖金分配比例同开发奖金中任务奖金部分的分配比例相同。
4、市场奖金中相当于总开发奖金的10%的额度作为质量风险金,在每半年的市场提成中提取,并在第三个半年末和第三个半年的市场奖金一起发放
第一条支持部门和人员范围界定
电子所项目开发支持部门和人员包括:管理平台主管及下属部门和人员,结构组、总体组经理及下属、各终端产品项目部经理、系统产品项目部经理、网络产品项目部经理。技术支持组不适用该办法。
第二条电子所项目开发支持部门和人员月度浮动工资发放
1、电子所项目开发支持部门员工(部门经理除外)月度浮动工资比例为本人月度工资的30%,由各部门经理根据下属人员的月度考评结果进行发放。
支持部门实发月度浮动工资总额=ki×hi×∑gi
ki—电子所月度考核得分%
hi—所在部门月度考核得分%
gi—员工30%岗位月薪工资
支持部门人员月度浮动工资=支持部门实发月度浮动工资总额×开发人员月度考评得分/∑各开发人员月度考评得分
2、支持部门经理月度浮动工资比例为本人月度工资的40%,由电子所长根据月度考评结果进行发放。
电子所各部门经理实发月度浮动工资总额=ki×hi×∑gi
ki—电子所月度考核得分%
hi—所在部门月度考核得分%
gi—各部门经理40%岗位月薪工资
支持部门经理人员月度浮动工资=部门经理实发月度浮动工资总额×部门经理月度考评得分/∑各部门经理月度考评得分
第三条电子所项目开发支持部门和人员年终项目开发奖金分配
1、为奖励电子所支持部门和人员在项目组产品开发过程中的价值贡献,电子所在每一个通过立项评审并通过阶段技术验收的开发项目所获得的开发奖金中划出其总额40%纳入支持部门年终奖励基金池。
2、结构组是专业支持部门,负责对各项目组产品开发结构设计支持功能,为奖励在价值创造中的重要贡献,电子所在支持部门年终奖金池总额中划出40%,作为结构组年度贡献奖金。
3、支持部门年终奖励基金池其余60%作其他部门的年度贡献奖金。
第四条年终开发奖金分配比例
1、结构组年终开发奖金分配比例
结构组组长的奖金比例系数为结构组成员平均奖金的150%。结构组成员年终奖励系数根据年终考评得分确定。
结构组成员奖励系数=成员年终考评得分/∑各结构组成员(组长除外)月度考评得分。
结构组成员奖金=奖金总额×(1-1。5/n)×结构组成员奖励系数n————部门人数。
2、管理平台及下属机构、总体组、项目部经理奖励分配参照结构组分配办法进行。
管理平台主管、总体组组长、项目部经理的奖金比例系数为普通职员平均奖金的150%。支持部门普通职员年终奖励系数根据年终考评得分确定。
管理平台作人员奖励系数=成员年终考评得分/∑各成员(主管、经理除外)月度考评得分。
成员奖金=奖金总额×[1-m×1。5/(m×1。5+n)]×成员奖励系数n———普通员工人数,m————主管或经理的人数。
第一条由于外界条件的变化,可能会造成项目的非正常终止。
第二条项目的非正常终止情况发生时,在项目通过内部验收后,根据任务的完成进度按比例发放开发奖金和激励奖金。
第一条本办法解释说明权归事业部办公室,其有关未尽事宜由事业部和电子所共同补充。
第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拟定奖金管理制度篇二
(一)本公司为奖励员工出勤,减少请假,恪遵公司规章,特订定本办法。
(二)出勤奖金按点计算,每点20元,每月计分30点(600元)凡本厂员工(包括契约工)在厂工作每出勤1天给予1点。
(三)凡员工于当月份内请假者,不论事病假均按下列标准扣减奖金。
1.请假一天扣7点(140元)。
2.请假二天扣14点(280元)。
3.请假三天扣21点(420元)。
4.请假四天扣30~31点(600~620元)
(四)全月份不请假,且轮休不超过2日者另加给全勤奖金8点(160元)凡请假旷工(包括1小时)或轮休超过2日(逢有法定假日的月份得增加为3日)及星期日固定休息人员均不加给。
(五)兵役公假、婚、丧、生育假:
1.身家调查、点阅召集、后备军人召集等出勤奖金照给。
2.动员召集教育召集及奉派受训20天以上者不予给点。
3.婚、丧、生育假所请假日不予给点(如跨月者其全勤加给的8点只扣1次)。
(六)公伤与国内公差出勤奖金照给。
(七)旷工:每旷工1天扣10点(4小时以内扣5点,超过4小时按1天扣点)。
(八)当月份请事病假累计4小时以内奖金不扣,
超过4小时按1天扣点。
(九)为顾念员工确患重病必须住院(限公立或劳保医院治疗,情节特殊,其住院期间经取得医院证明者得予从轻扣点,即每住院1天扣发奖金5点,其余门诊仍按本办法第3条、的规定计扣奖金。)
(十)星期例假及轮休、特休:
1.常白班员工星期例假日或排定轮休日奖金照给,但被指定加班而不到工者扣奖金10点。
2.已排轮休的人员除轮休日外如有不上班者应一律请假否则视作旷工。
3.特别休假必须于前一天下午5点钟前提出申请经核准者,出勤奖金照给,事后(包括当天)申请者不准,视作事假论。
4.应休未休的特别休假在年限届满后均按现支日资的1.6倍发给奖金,但中途离职者不予发给。
(十一)本办法经核准后公布实施,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
(一)本公司为使员工勤于职务,提高生产效率起见,特订定本办法以资奖励。
(二)凡本公司生产线作业人员(领班除外),守卫人员及长期临时性生产工作人员适用本办法。
(三)本奖金每季颁给一次,其给付日期为次月20日。
(四)凡当季内未请假(包括年休假),迟到及早退者,按下列标准给予全勤奖金:
1.月薪:按当季最后一个月的月薪30天6天。
2.日薪:按当季最后一个月的日薪6天。
(五)颁发奖金前,人事部将名单送厂长核阅后公布。
(六)新进人员如到职日恰为当季第1日者,奖金自该月份起计算,否则于次季第1日起计算。
(七)当季服务未满3个月而离职者,不予计算奖金。
(八)停薪留职期间不适用本办法。
(九)本办法经呈准后施行,
修改时亦同。
第一条、依据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第39条、订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从业年终奖金的发给,悉依本办法的规定办理。
(二)本办法所称从业人员以本公司编制内的人员为限。顾问、聘约人员、定期契约人员、临时人员均不适用。
第三条、奖金数额从业人员的年终奖金数额视公司当年度的业务状况及个人成绩而订。
第四条、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计算的范围从业人员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终奖金按其该年度内实际工作月数的比例计算(服务未满半个月者以半个月计,半个月以上以一个月计)。
(一)准给特别病假或公伤假者。但因执行职务奋勇负责而致伤害,经专案签准其请假间得予发给的公伤假除外。
(二)非受处分的停薪留职者。
(三)中途到职者。
第五条、发给前离职从业人员于当年度年终奖金发给前离职或受停薪留职处分中者,不予发给。但退休、资遣人员服务已满该年度者,不在此限。
第六条、发放日期每年度从业人员的年终奖金于翌年1月20日发给。
第七条、奖惩的加扣标准从业人员在当年度曾受奖惩者,年终时依下列标准加减其年终奖金。
(一)嘉奖1次:加发1日份薪额的奖金。
(二)记小功1次:加发3日份薪额的奖金。
(三)记大功1次:加发10日份薪额的奖金。
(四)申诫1次:扣减1日份薪额的奖金。
(五)记小过1次:扣减3日份薪额的奖金。
扣减10日份薪额的奖金。
第八条、请假旷职的扣减标准从业人员于年度中曾经请假或旷职者,其当年度的年终奖金依下列标准计扣的(以元为单位)。
(一)病假1日扣减半日份薪额的奖金。
(二)事假1日扣减1日份薪额的奖金。
(三)婚假1日扣减1/4日份薪额的奖金。
(四)丧假1日扣减1日份薪额的奖金,但因承重祖父母、配偶等丧亡请假在5天以内者,每日扣减1/4日份薪的奖金。
(五)产假1日扣减半日份薪额的奖金。
(六)旷职1日扣3日份薪额的奖金,旷职半日扣1.5日份薪额的奖金。
第九条、奖金提拨凡符合本办法第4条、规定,工作不满1年者,其奖金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提拨。
第十条、扣款处理依本办法规定扣除的款额应缴回公司。
第十一条、实施及修订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下表为各公司年终奖金核发标准
达成率 奖励标准
100%以上 3个月(同特别休假在14天以内者加发1个月份奖金)。
95%~100%未满 2.5个月(同上)
90%~95%未满 2个月(同上)
85%~90%未满 1.5个月(同上)
85%以下 1个月(同上)
拟定奖金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科学控制人工成本,维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利益,在薪酬总体方案的指导下,结合年终考核结果及上年度人工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入职转正员工适用本办法。执行《绩效考核方案》的员工也可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人事部负责绩效奖金的管理考核工作;财务部负责年度生产利润的测算并按规定时间提交核算报告;生产部依据本办法按时完成生产指标。
第四条 年度绩效奖金支付的原则以考核成绩为依据,顾全各方利益,以调动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为主要目标,本着工作表现为主均衡、协调、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范围
月度采购计划包含根据各部门奖金额度和员工的绩效考核情况,管理奖金的分配,包括确定部门奖金分配方案、编制部门奖金分配表等工作(注:将根据未来的薪酬福利计划作相应调整)
第三章 年度绩效奖金发放
第五条 年度绩效奖金是超额完成全年生产任务,为公司赢得额外利润而产生的报酬。
第六条 每年年初,由公司财务部核算出公司全年的年净利润,拿出净利润的30%-50%%作为员工年终奖的支出预算。
第七条 第年年初,销售部预测全年订单数量,由生产部根据销售部提供的数据制定生产量预测。
第八条 年度绩效奖金的发放条件
(一) 公司各部门的年终奖发放前提是,公司全年超额完成生产、销售任务。办公室人员年终奖金发放占总奖金的65%;公司有权根据当年生产、销售情况对比例作出相应调整。
(二) 执行《两班绩效考核方案》的一线员工按年度完成的生产
指标分别计提。生产一线员工绩效奖金占总奖金额的35%左右
年度绩效奖金的支付方式:现金,银行卡;
公司各办公室人员年终统一发放;
执行《两班绩效考核方案》的员工根据月度生产量核定绩效奖金,但年度总奖金不能超过公司总奖金额的35%。
第四章 绩效奖金的支付管理
第九条 公司办公室人员奖金分配按岗位职级,以个人工资为计算
基数实行系数分配管理;(具体方案见表2)生产一线员工执行《两班绩效考核方案》。
第十条 员工于当年12月31日(含)以前转正者,均予享受年终奖金,其计算式自入职之日起为计算日期。
第十一条 每月15号以前(不含)入司员工,当月按1个月计算,15号以后(含)入司员工,当月不计。
第十二条 临时工、未转正者及奖金发放前离职的员工不享受年终奖。
第十三条 凡转正后在职者,享受年终奖金,其奖金的计算方法为:员工当年12月份基本工资(不含各种补助)/12*员工在职月数。
第十四条 员工缺勤应扣奖金(含事假、病假及迟到、早退;不含法定产假、婚假、丧假等)。
(一) 请假3天内(含)不扣奖金;
(二) 请假4-10天(含10天)内,扣除奖金总额的1/12;
(三) 请假11-20天(含20天)内,扣除奖金总额的1/6;
(四) 请假21-30天(含30天)内,扣除奖金总额的`1/3;
(五) 请假超过30天,无年终奖;
(六) 迟到、早退10-15次(含15次),扣除奖金总额的1/12;
(七) 迟到、早退16-25次(含25次),扣除奖金总额的1/6;
(八) 迟到、早退26-35次(含35次),扣除奖金总额的1/3;
(九) 迟到、早退超过35次,无年终奖;
第十五条 符合以下情形的参与年终奖金分配
(一) 无过失单、无重大差错;
(二) 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能完成工作,全年加班在20小时以内的;
(三) 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参与年终奖金分配
(一) 本人辞职或被辞退的;
(二) 发生差错或重大过失的;
(三) 发生刑事犯罪或违法行为被处罚的;
(四) 旷工超过一日(含一日);
(五) 其他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
第十七条 年终奖的计算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八条 年终奖的发放日期为次年的4-5月份。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施行。
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拟定奖金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条目的
本公司为激励员工士气并以提高营业绩效为原则。于每年末会计年度终了时,可提列税后盈余之一定比例金额作为犒劳股东、干部及员工一年来的努力与辛劳。
第二条奖金金额应于每年12月31日,会计年度终了时,结算当年度纯利所得,并在结算后一个月内(或翌年3月止)依实施支付计算方式与薪资合并发放。
第三条奖金计算方法及发放标准
公司在结算营业所得应按下列方式计算:
(一)以各店为单位
1.销货总额-销货成本(期初存货十进货-期末存货)=销货总利益(销货毛利)
2.销货总利益-各店营业费用=部门利益
3.部门利益-应负担总公司营销费用=经营利益
(二)营业外之各项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1.各门市(店)营业外费用(依各门市(店)销货总额比例分配)
各门市(店)营业费用/各门市(店)营业费用总额×销货额=各门市营业外费用
2.总公司费用比例
(门市薪资+一般管理费)/各门市员工总数×店别员工数
3.房屋租金则按实际平米数计算之,但若为设立于大楼时,则仅以营业面积计算。
4.折旧费、修缮费等营业费甩,采用实报实销。第四条奖金分配额之计算
(一)经营利益-课征税额一税后纯益税后纯益×奖金比率=奖金分配额
(二)奖金分配额/4=奖金实际分配额及分配对象
(三)依奖金分配对象之金额支付员工时,则需扣减已支付之定期奖金后,并依下表所列之标准支付。
(四)同一门市(店)内之重要兼职人员奖金,则由人事科另行制定。
第五条本规则中第三条及第四条之数据资料,应于管理会议上讨论过后,以符合实际需求数字修正并实施。
第六条本规则所加发之绩效奖金若为0或为亏损时,则需衡量公司政策是否受市场或社会经济变化的影响,并由董事会议评定是否可提列其他津贴作为支付努力者的奖金。第七条奖金分为定期奖金及决算奖金两种,主要支付对象以奖金支付日仍在职者。
第八条定期奖金之计算期间分别于每年6月及12月计算并支付之。第九条定期奖金之结构包括下列三项:
(一)基本奖金;
(二)等别加算奖金;
(三)年资加算奖金。
第十条基本奖金和等别加算奖金之计算,乃以基本薪资及责任津贴为基础,并依各职等员工之给薪率相乘成绩再乘以出勤率后所得之金额即为其奖金支付额。
第十一条基本奖金中之给薪率在衡量公司的业绩及员工考绩评定等级别后,分别计算之。
第十二条等别加算奖金之给薪率,则依下列规定支付:
第十三条出勤率的计算乃依照人事科所制定之标准计算,其规定如下:
出勤率=1-0.07×缺勤日数+0.025×迟到、早退、私自外出等缺勤时数(2小时以内者)
第十四条凡于公司任职服务满三年以上者,则依下列规定加算年资奖金:
第十五条决算奖金(奖金分配)乃根据当年度内之收益比例及奖金分配规则,支付前一年度员工共同努力的成果与奖金额。但以支付当日仍为在职之员工为限。第十六条本规则自年月日起开始实施。
拟定奖金管理制度篇五
1.班组要按照分场的奖金分配方案制定本班组的分配细则。
2.坚持多劳多得,奖勤罚懒,按劳分配的原则,对在工作中任劳任怨,埋头苦干,贡献大的人员,奖金要倾斜。
3.坚持按分场制定的奖金核算标准,奖励明确,扣罚严格。
4.奖金数目公开,上级嘉奖、兑现本人,哪一项违章罚款也逐一兑现于相关联的责任人。
5.文明卫生责任制落实到个人,发生罚款按责任人兑现。
6.违反劳动纪律,罚款全部由个人承担。
7.违反操作规程要求及习贯性违章从严处罚。
8.各项工作方面的罚款,分清责任落实个人名下,班务方面发生罚款,落实到负责人。
9.定期召开民主会,讨论奖金分配是否合理,存在问题及时纠正。
10.班组民主管理的日常活动由班长主持,民主生活员记录,主要针对班组日常工工作任务,工效和指标完成情况,对班组内外部考核等事务进行讨论。
11.班长要充分听取组员的意见和建议,使人人参与班组管理,在工作中相互监督。不论谁出现问题,人人都有批评和提出考核的权利。
12.实行班务公开,将员工的工作量、出勤情况、奖惩情况、自有资金使用、工资表、先进的评选、工具发放等关系到位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全部公布上墙,自觉接受员工监督,体现人本管理的理念。
13.发展班组民主,使大家互相信任,互相协作,使班组内部更加和谐。
14.班组民主原则:个人服从班组,少数服从多数,班组服从分场和公司,集体关注个体。
拟定奖金管理制度篇六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各部门达成本年度预定经营目标,并充分掌握各职层所分担的勤务责任,以达到本年度的营业利润为目的,特颁布各部门别奖金核发办法。
第二条适用部门
(一)生产部门
(二)营业部门
(三)开发部门
(四)管理部门
第三条计算期间
各部门考核计算期间乃依照会计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为止,并于每年年初计算前年度各部门考绩成绩,并依其考绩分数支付奖金。
第四条奖金支付方式
各部门奖金支付,按每年分两次发放;原则上于每年月及月支付。其计算期间如下:
(一)上期(月)奖金:从月日起至月日止,并于月份与薪资合并发放。
(二)下期(月)奖金:从月日起至月日止,并于月份与农历春节奖金合并发放。
第五条计算单位
奖金计算时以元为单位,若计算时有元以下的尾数产生时,一律以四舍五入计算至元为计算单位。
第六条离职或遭解雇时的处理
员工基于私人理由,而向公司申请离职时或受惩戒解雇时的奖金,一律拒绝支付。
第七条考绩评定表
各部门考绩评核项目及评分比率如下表-1
表-1
考核项目得分附注
1.基准率保障项目
2.销售目标达成率
3.销售增长率
4.投资报酬率
5.附加价值提拔率2-5项需由各部门共同努力,才能达成的项目
6.业绩率由各部门独立控制
合计
7.预留调整
第八条基准率
各部门考绩分数如享有分的基准率,其主要目的乃在于保障员工不论身置任何职务或任何部门,皆可享有全体同仁共同努力的成果,并能与公司的发展,作为共同努力。
第九条销售目标达成率
(一)营业部门:依据各营业部门销售净所得与预定销售目标相除后所得的成绩,再与对各生产单位预定生产销售目标所达成比率,按下列方式进行评核:
1.销售目标达成率×%=a
2.对生产部门所承诺的生产销售目标达成率×%=b
3.a+b=营业部门销售目标达成率分数
(二)生产部门:除考虑营业部门所允诺的生产销售目标外,各生产部门间的附加价值亦须一并考虑,其评核规定如下:
1.有附加价值的评核规定包括下列两项:
(1)当期附加价值净值÷外购附加价的成本×%=附加价值利益
(2)附加价值利益÷附加价值预定目标×加权平均数=附加价值达成率
2.无附加价值者,则依照各营业部门预定销售比例计算。
(三)其他,各部门考绩计算则依照营业部门的评核考绩计算。
第十条销售增长率
(一)营业部门:各部门销售增长比例,则应就当期实际销售额与目标销售额相比较后所得即为销售增长率,其评核规定如下:
1.销售增长率的考核分数=分(考核基准)×达成率
2.达成率=a+b
(1)a=1+(实际值-目标值)
(2)b=该部门占公司实际销售比例×部门实际增长率全公司实际增长率
(3)公司实际增长率若低于%时,则最低评核标准仍以%计算。
3.当该期的预定目标值呈负成长时,则不论该项评核分数如何皆不予以计算。
(二)生产部门:依照与营业部门预定的销售目标评核,但生产部门若有附加价值产生时,则加算附加价值的评核。
(三)其他各部门考绩的计算,则依照营业部门的评核标准计算。
第十一条投资报酬率
公司视前年度营业成长比例由董事会议通过后,所制定各部门年度损益目标及投资报酬率,其标准如下:
(一)评分基准
投资报酬率×考核分数标准=投资报酬率评定分数
(二)营业部门投资报酬率
税前纯利使用资产=营业部门投资报酬率
(三)管理部门
全公司年度税前纯益总资产=管理部门投资报酬率
(四)其他各部门的投资报酬率则由经营企划部门评核后,设定各部门目标达成标准后,呈报总经理评定后实施。
第十二条附加价值提取率
本公司所支付的奖金乃由附加价值利益中,提出%~%的净所得(须扣除该项的管销费用及销货成本)作为奖金的分配额,其评定方式如下:
(一)当期附加价值实际产生及销售额>预定目标时,则依照原订的考核分数分计算。
(二)当期附加价值实际产生及销售额<预定目标时,则依照原订的基准分数×达成率。
(三)经营企划部门在计算出各部门目标值后,呈报总经理评定后实施。
第十三条业绩率
各部门的经营可由经营企划部门视各部门所负责的职务分别设定目标及评核项目,以作为该项达成率的考绩分数,则为各部门对公司的贡献程度(业绩率),其评核标准如表-2,表-3,表-4。
(一)营业部门业绩率
表-2
考核项目a部门b部门c部门d部门e部门
1.平均薪资销售额
2.营销费用比率
3.奖金运用成本控制
4.应收账款比率
5.应收票据比率
6.促销商品达成率
7.市场占有率
8.呆账损失比率
9.存货控制比率
合计100 100 100 100 100
(二)生产部门业绩率
表-3
考核项目a厂b厂c厂d厂e厂
1.平均薪资生产量
2.不良品成本率
3.不良品回收率
4.成本降低达成率
5.新产品开发达成率
6.经营资金成本控制
7.生产效率达成率
8.物料控制达成率
9.提案建议达成率
合计100 100 100 100 100
(三)开发部门业绩率
1.开发目标达成率:包括新产品研究、开发、质量、规格、性能及成本等开发项目的目标达成率,在经由商品科评核后,以业绩率的百分比计算。
2.开发计划达成率
(1)开发计划应于每半年检视一次,计划进度经核定通过后,应作定期性业务分析及评核。
(2)计算期间遭命令终止研究时,仍应视开发前实际达成率评核。
(3)原计划案的外的企划若因执行上较他案达成困难者,可视其达成难易度评核后,乘以为实际评估分数。
(4)开发计划达成率占业绩率的%。
3.经费控制
开发部门所需的经费预算,可按年度编列的预算进行经费控制,并对该期间经费控制比率予以评核。经费控制占业绩率的20%。
(四)管理部门业绩率:
表-4
评核项目人事部总务科质量管理科商品科稽核科幕僚室
1.专案进度
2.费用控制
3.专案提议
4.奖金控制
5.目标达成
合计
第十四条预留调整
该项评估系保留给最高主管针对市场变动及社会经济结构变化时,对各部门职务责任度及管理控制等因素,予以裁定评核。其评核标准则视其需要程度给予分的考绩评比。
第十五条修订
各部门对于本规则有任何疑义产生时,则由各部门主管汇整后,呈报人事科代为释疑义;尚若有修订的必要时,则应由人事科提列改善建议方案后,呈报总经理评核。
第十六条施行
本规则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实施。
拟定奖金管理制度篇七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责任感,特制定本制度。
(1)出勤奖金按点计算,每点20元,每月计分30点(600元)。凡本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每出勤一天给予1点。
(2)凡员工于当月份内请假者,不论事病假均按下列标准扣减奖金。
①请假1天扣7点(140元)。
②请假2天扣14点(280元)。
③请假3天扣21点(420元)。
④请假4天扣30~31点(600~620元)。
(3)全月份不请假、且轮休不超过2日者另加给全勤奖金8点(160元)。凡请假旷工(包括1小时)或轮休超过2日(逢有法定假日的月份得增加为3日)及星期日固定休息人员均不给加。
(4)兵役公假、婚、丧、生育假:
①身家调查、点阅召集、后备军人召集等出勤奖金照给。
②动员召集教育召集及奉派受训20天以上者不予给点。
③婚、丧、生育假所请假日不予给点(如夸月者其全勤加给的8点只扣1次)。
(5)工伤与国内公差出勤奖金照给。
(6)旷工:每旷工1天扣10点(4小时以内扣5点,超过14小时按1天扣点)。
(7)当月份请事病假累计4小时以内奖金不扣,超过4小时按1天扣点)。
(8)为顾念员工确患重病必须住院(限公立或劳保医院治疗),情节特殊,其住院期间经取得医院证明者得予从轻扣点,即每住院1天扣发奖金5点,其余门诊仍按本办法第(2(条的规定计扣奖金。
(9)星期例假及轮休、特休:
①常白班员工星期例假日或排定轮休日奖金照给,但被指定加班而不到工者扣奖金10点。
②已排轮休的人员除轮休日外如有不上班者应一律请假否则视作旷工。
③特殊休假必须于前一天下午5点钟提出申请经核准者,出勤奖金照给,事后(包括当天)申请者不准,视作事假论。
④应休未休的特别休假在年限届满后均按现支日资的1.6倍发给奖金,但中途离职者不予发给。
(1)本奖金每季颁发一次,其给付日期为次月20日。
(2)凡当季内未请假(包括年休假),迟到及早退者,按下列标准给予全勤奖金:
①月薪:按当季最后一个月的月薪÷30天×6天。
②日薪:按当季最后一个月的日薪×6天。
(3)颁发奖金前,人力资源部将名单送总经理核阅后公布。
(4)新进人员如到期日恰为当季第1日者,奖金自该月份起计算,否则于次季第1日起计算。
(5)当季服务未满3个月而离职者,不予计算奖金。
(6)停薪留职期间不发此项奖金。
(1)本公司从业人员年终奖金的发给,悉依本办法的规定办理。
(2)本办法所称从业人员以本公司编制内的人员为限。
(3)奖金数额。从业人员的年终奖金数额视公司当年度的业务状况及个人成绩而订。
(4)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计算的范围。从业人员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终奖金按其该年度内实际工作月数的比例计算(服务未满半个月者以半个月计,半个月以上以一个月计)。
①准给特别病假或工伤假者。但因执行职务奋勇负责而致伤害,经专案签准其请假间得予发给的工伤假除外。
②非受处分的停薪留职者。
③中途到职者。
(5)离职从业人员于当年度年终奖金发给前离职或收停薪留职处分中者,不予发给。但退休、资遣人员服务已满该年度者,不在此限。
(6)发放日期。每年度从业人员的年终奖金于翌年1月20日发给。
(7)奖惩的加扣标准。从业人员在当年度曾受奖惩者,年终时依下列标准加减其年终奖金。
①嘉奖一次:加发1日份薪额的奖金。
②记小功一次:加发3日份薪额的奖金。
③记大功一次:加发10日份薪额的奖金。
④审戒一次:扣减1日份薪额的奖金。
⑤记小过一次:扣减3日份薪额的奖金。
⑥记大过一次:扣减10日份薪额的奖金。
(8)请假旷职的扣减标准。从业人员于年度中曾经请假或旷职者,其当年度的年终奖金依下列标准计扣。
①病假1日扣减半日份薪额的奖金。
②事假1日扣减1日份薪额的奖金。
③婚假1日扣减1/4日份薪额的奖金。
④丧假1日扣减1日份薪额的奖金,但因祖父母、配偶等丧亡请假在5天以内者,每日扣减1/4日份薪额的奖金。
⑤产假1日扣减半日份薪额的奖金。
⑥旷职1日扣减3日份薪额的奖金,旷职半日扣减1.5日份薪额的奖金。
(9)奖金提拔。凡符合本办法第(4)项规定,工作不满1年者,其奖金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提拔。
(10)扣款处理依本办法规定扣除的款额应缴回公司。
拟定奖金管理制度篇八
(一)必须遵守维修部制定的考勤制度,在考勤表签到,日常抽检工作时间情况,无故早退者及时累计。
(二)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请假并有请假条,经领导签字批准后记录生效。否则按无故旷工处理(其他假也要有相应手续)。
(三)迟到累计三次扣除一日工资,迟到一小时左右者按半天旷工处理,早退一次者按半天旷工处理。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
(四)月累计4天以上缺勤者扣除出勤奖,事假4天以上者(不含4天)月奖金全部扣除。
(五)无故旷工者,除当日工资扣除外,奖金全部扣除,年终奖金相应扣除。
(六)工伤、产假、病假、婚丧假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但月奖金全部扣除,年终奖金相应扣除。
(七)忙季双休日需要工作,必须服从大局,确实有事每月只可休一天,这一天没有工资,不扣其他奖金。但双休日不与累计,上班发工资。
(八)设工程质量奖,考评工人在当月工作中工作质量完成情况,技术差、工作质量低下的将扣除质量奖。
(九)设安全奖,考评工人在安全生产、安全防火、卫生、互相伤害等情况,当月发生事故、伤亡等情况时要扣发安全奖(造成严重事故的以后数月的安全奖也应相应扣除)。
(十)设其他奖,考评工人当月工作、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及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出现问题扣除奖金。
(十一)设月奖金,从四个方面综合考核工人工作情况而发放的奖金,如果其中一方面违反制度,扣除当月相应奖金。
拟定奖金管理制度篇九
目的
本公司所制定的奖金除评核从业人员之间的尽职程度、服务及贡献程度等给予其评定外,对于员工福利及内容创业制度,亦详加规定。
适用范围
凡任职满14日以上的正式任用员工皆适用;但部分奖金支付办法,亦可适用于兼职人员。
奖金结构
本规则所制定的奖金,包括下列十三项:
(一)模范员工奖。
(二)礼貌奖。
(三)最受欢迎奖。
(四)工作绩效奖金。
(五)考勤奖金。
(六)激励奖金。
(七)介绍奖金。
(八)全勤奖金。
(九)奖学金。
(十)礼金及慰问金。
(十一)小费。
(十二)年节奖金。
(十三)年终奖。
模范员工奖
每月由各门市主管人员依工作敬业态度及考核成绩中,挑选一至两名工作表现优异的从业人员(含兼职人员)呈人事科评核后,于每月月初朝会中表扬并颁发500元礼券一张,以激励员工士气。
礼貌奖
为加强顾客对本公司有良好的印象并培养同仁间的默契,增加各部门的配合度,原则上每月由各门市主管人员挑选最具礼貌的从业人员一名,除每月月初在朝会中表扬外,颁发500元礼券一张以兹鼓励。
最受欢迎奖
为使同事间能够相处融洽并让顾客感受到本公司服务亲切的态度,每月由各门市全体同仁间推选一名最受欢迎人员,除在每月月初的朝会中表扬及颁发500元礼券一张外,并于各门市公布栏内颁布,同时可让顾客分享其喜悦。
工作绩效奖金
由各部门主管人员视当月各人勤务的表现(包括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敬业精神、出勤率、贡献度等多项评核)所进行的考核外,并依据考核成绩核发工作绩效奖金,其核发标准如表6.5.22:
表6.5.22
分数
95以上
95~90
89~80
79~70
69~60
60以下
奖金
20xx元
1500元
1000元
800元
500元
考勤奖金
公司依据全年度员工勤务表现及贡献程度后,并按下列规定发放标准支付:
(一)勤务满一年以上者,其年度考绩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者,则支付半个月的本薪作为当期绩效奖金。
(二)勤务满半年以上者,其考绩成绩在85分以上者,则依其勤务月数乘以半个月的本薪比率作为当期绩效奖金。
(三)勤务未满半年者,原则上不予以发放。但表现优异者,可经由各部门主管人员呈人事科评核后,酌量奖励。
激励奖金
为激励各部门人员缔造经营佳绩,并争取自我加薪及自创福利机会,可依照下列规定评核:
各部门平均三年内营业总额/365日(一年)×1.10=月业绩目标(基础目标)
(一)每周内连续二日(不含旺季及国定例假日)超过基础目标,则于次周发放激励奖金:
经理(副理)
1,000元礼券一张
管理职人员
500元礼券二张
基层勤务人员
500元礼券一张
(二)连续两周内突破基础目标时,则在第二周奖金加倍发放。
介绍奖金
公司所属各部门人员介绍他人到本公司服务并经人事科面试考核后任用,满六个月以上且无违反公司规定者,则给予介绍人员奖金3,000元;但未满六个月即离职者,则不予以发放。核发的奖金应于被介绍人员满六个月后,与薪资合并发放。
全勤奖金
员工在规定勤务时间内按时上下班且未有舞弊者,可按下列规定予以奖励:
(一)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则每月发放全勤奖金1,000元以兹鼓励。但以正式任用人员为限。
(二)兼职人员(含计时、计件人员)执行勤务时间,累计达176小时以上,无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则给予全勤奖金500元以兹鼓励。
(三)会计年度期间(从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正式任用人员及兼职人员,全年度皆为全勤者,于农历过年后第一天上班团拜时,当场予以表扬并发放3,000元奖金以兹鼓励。
(四)新进人员自任职日起至会计年度终了为止,任职满6个月以上无缺勤记录且考绩成绩在85分以上者,亦具第3项的资格,可给予其奖励。
奖学金
为鼓励在职人员发挥所长利用勤务时间外作自我充实进修,进而带动全体同仁间提高各人的专业素养所制定的奖金而言。其规定如下:
(一)会计年度期间的季考绩,连续达85分以上者,始具申请奖学金资格。
(二)申请人应于每3月15日及9月15日前十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包括申请书、在学证明、缴费收据等),并经人事科评定通过后,予以支付。
(三)奖学金的发放标准如表6.5.23:
拟定奖金管理制度篇十
第一条目的。
为了合理分配员工劳动报酬,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企业全体员工。
第三条奖金分配的原则。
(1)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2)贯彻多超多奖、少超少奖、不超不奖的奖金分配原则。
第四条奖金是员工工资的重要补充,是激励员工的重要手段,是企业对员工超额劳动部分或劳动绩效突出的部分所支付的劳动报酬。奖金的设计在薪酬设计中占有重要地位,并对员工有较强的激励作用。企业主要设立如下六项奖金项目。
(1)全勤奖。
(2)绩效奖。
(3)项目奖金。
(4)优秀部门奖。
(5)优秀员工奖。
(6)创新奖。
为奖励员工出勤,减少员工请假,特设立此奖金项目。
第五条奖金数额:xx元。
第六条奖励周期:月度。
第七条发放标准。
(1)当月全勤者,计发全额奖金。
(2)于当月请假者,事假一次,扣除全勤奖的x%,事假两次,不计发全勤奖;病假,扣除全勤奖的20%~40%不等,具体比例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第八条绩效奖金分为季度绩效奖金和年度绩效奖金两种。
第九条绩效奖金的发放总额由企业经营绩效决定,其具体奖励标准可以根据奖励指标完成程度来制订。
第十条项目奖金是针对研发人员而设立的奖项,一般以项目的完成为一个周期。其评定指标和奖励标准见下表。
项目奖金的评定标准
评定指标
奖励标准
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产值的x%
成本节约
项目产值的x%
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产值的x%
项目专业水准
项目产值的x%
第十一条其他奖项包括优秀部门奖、优秀员工奖、创新奖三种。下表给出了各自的奖励条件和奖励标准。
优秀部门奖、优秀员工奖、创新奖的奖励条件和奖励标准
奖项类别
奖励条件
奖励标准
优秀部门奖
1、业绩突出
2、企业评选得票最高者
奖励xx元
优秀员工奖
1 、连续三次及以上绩效考核被评为优秀者
2 、获得所在部门其他员工的认同
奖励xx元
创新奖
1 、努力革新新技术、新工艺,且在实践工作中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
2 、开拓新业务且切实可行,为企业带来了较高的效益
由总经理核定
第十二条本奖金制度原则上每年修订x次。
第十三条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拟定奖金管理制度篇十一
第一条 为加强对营销奖金分配的管理,明确责任,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整个营销系统。
第三条 根据各个项目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销售奖金的提成比例。
星雨华府'案场销售提成发放方案:
1,销售人员提成比例
①每月完成销售任务者,按当月销售金额万分之十二的比例作为销售奖金。
②每月未完成销售任务者,按当月销售金额万分之十的比例作为销售奖金。
2,案场主管按当月项目销售总金额的万分之六的比例作为销售奖金。
3,案场经理按当月项目销售总金额的万分之八的比例作为销售奖金。
第四条 各销售人员本月末最后一天下班前交足定金的总套数为本销售员当月成交套数(或按当月成交套数对应的销售总金额结算当月任务量)。
第五条 每月销售任务量在上月最后一天由案场经理在例会上宣布。
第六条 按本月末最后一天下班前到实际帐金额结算当月奖金发放金额。
第七条 销售人员每月奖金发放时,留存当月奖金总额的5%,待项目结束后一次性发放销售人员。
第八条 案场主管、案场经理的奖金发放同销售人员。
第九条 本项目销售率达到总销金额的90%视同销售完毕,发放销售留存。
第十条 销售人员在项目销售中途因自身原因辞职者留存全部扣除,不予发放,但因患病不能正常工作的除外。(需有县级以上正规医院出据证明)
第十一条 销售人员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除名者,留存全部扣除,不予发放。
第十二条 因公司经营需要缩减编制,正常裁员者,留存在7日内发放。
第十三条 销售人员在工作期间若有重大违规事项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留存根据实际情况相应的扣除,并酌情扣除销售提成。
第十四条 部门奖金根据各个项目的具体情况,分别占其销售业绩的0.1‰~0.2‰。
第十五条 部门奖金分为部门活动基金、部门奖励基金和个人业绩奖金三部分。具体分配比例如下:
奖项比例主要适用范围
部门活动基金5%用于部门集体活动支出
部门奖励基金10%用于奖励工作表现、业务技能优秀或为部门工
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部门经理不参与)
个人业绩奖金85%用于奖励个人业绩的奖金
第十六条 个人业绩奖金根据部门成员具体分工进行分配。奖金分配的比例范围如下:(基数为部门总奖金额)
序号岗位比例
1部门经理20%-35%
2案场经理、案场主管20%-30%
3主案企划、主案平面20%-30%
4企划专员15%-20%
5销售人员、销售文员10%-15%
注:① 营销部门个人业绩奖金总比例为85%;
② 奖金分配的具体比例根据岗位分工及工作量而定;
③ 如项目操作过程中,人员发生变化(或分工发生变化),奖金分配比例也随之改变,具体比例由部门经理拟定,经分管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十七条 个人业绩奖金在公司实现阶段性回款的前提下,原则上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奖金的核算及发放工作。
第十八条 个人业绩奖金预留5%在年终集中发放,若员工在奖金发放之前出现辞职、离职或辞退等情况,不再享受任何业绩奖金,其个人业绩奖金预留部分纳入部门奖励基金。
附:营销部个人业绩奖金发放流程
第十九条 部门奖励基金分季度发放和年终发放两种方式,其中季度和年终各占50%,部门奖励基金的发放对象为表现优秀的员工及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具体奖项设立及发放由部门经理提出方案,报分管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附:营销部奖励基金发放流程
第二十条 自20xx年4月28日起,营销部奖金分配均按此管理制度执行。
拟定奖金管理制度篇十二
本公司所制定之奖金除评核从业人员之间的尽职程度,服务及贡献程度等给予其评定外,对于员工福利及奖金提成制度,亦详加规定之。
凡任职满14日以上之正式任用员工皆适用之;但部分奖金支付办法,亦可适用于兼职人员。
本规则所制定之奖金,包括下列十三项:
(一)模范员工奖。
(二)礼貌奖。
(三)最受欢迎奖。
(四)工作绩效奖金。
(五)考勤奖金。
(六)激励奖金。
(七)介绍奖金。
(八)全勤奖金。
(九)-奖学金。
(十)礼金及慰问金。
(十一)小费。
(十二)年节奖金。
(十三)年终奖。
每月由各门市主管人员依工作敬业态度及考核成绩中,挑选一至两名工作表现优异之从业人员(含兼职人员)呈人事科评核后,于每月月初在例会中表扬并颁发500元礼券一张,以激励员工士气。
为加强顾客对本公司有良好的印象并培养同仁间之默契,增加各部门之配合度,原则上每月由各门市主管人员挑选最具礼貌之从业人员一名,除每月月初在例会中表扬外,颁发500元礼券一张以兹鼓励。
为使同事间能够相处融洽并让顾客感受到本公司服务亲切的态度,每月由各门市全体同仁间推选一名最受欢迎人员,除在每月月初例会中表扬及颁发500元礼券一张外,并于各门市公布栏内颁布,同时可让顾客分享其喜悦。
由各部门主管人员视当月份各人勤务的表现(包括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敬业精神、出勤率、贡献度等多项评核)所进行之考核外,并依据考核成绩核发工作绩效奖金。
公司依据全年度员工勤务表现及贡献程度后,并按下列规定发放标准支付之:
(一)勤务满一年以上者,其年度考绩成绩平均80分以上者,则支付半个月的本薪作为当期绩效奖金。
(二)勤务满半年以上者,其考绩成绩在85分以上者,则依勤务月数乘以半个月的本薪比率作为当期绩效奖金。
(三)勤务未满半年者,原则上不予以发放。但表现优异者,可经由各部门主管人员呈人事科评核后,酌量奖励之。
为激励各部门人员缔造经营佳绩,并争取自我加薪及自创福利机会,可依照下列规定评核:
各部门平均三年内营业总额/365日(一年)x1.10=月业绩目标(基础目标)
(一)每周内连续二日(不含旺季及法定节假日)超过基础目标,则于次周发放激励奖金:
经理(副理) 1,000元礼券一张
管理职人员 500元礼券二张
基层勤务人员 500元礼券一张
(二)连续两周内突破基础目标时,则在第二周奖金加倍发放。
公司所属各部门人员介绍他人到本公司服务并经人事科面试考核后任用,满六个月以上且无违反公司规定者,则给予介绍人员奖金3,000元,但未满六个月即离职者,则不予以发放。核发的奖金应于被介绍人员满六个月后,与薪资合并发放。
员工在规定勤务时间内按时上下班且未有舞弊者,可按下列规定予以奖励之:
(一)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则每月发放全勤奖金1,000元以兹鼓励。但以正式任用人员为限。
(二)兼职人员(含计时、计件人员)执行勤务时间,累计达176小时以上,无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则给予全勤奖金500元以兹鼓励。
(三)会计年度期间(从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正式任用人员及兼职人员,全年度皆为全勤者,于农历过年后第一天上班团拜时,当场予以表扬并发放3,000元奖金以兹鼓励。
(四)新进人员自任职日起至会计年度终了为止,任职满6个月以上无缺勤记录且考绩成绩在85分以上者,亦具第3项之资格,可给予其奖励。
为鼓励在职人员发挥所长,利用勤务时间外作自我充实进修,进而带动全体同仁间提高各人之专业素养所制定之奖金而言。其规定如下:
(一)会计年度期间之季考绩,连续达85分以上者,可以申请奖学金资格。
(二)申请人应于每年3月1.5日至9月15日前十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包括申请书、在学证明、缴费收据等),并经人事科评定通过后,予以支付。
(三)奖学金之发放标准如下:
(四)奖学金适用范围,以公司正式任用人员,服务年资满一年以上者为限。
公司经营方式以大家庭为不变原则,对于员工之婚丧喜庆及伤残住院时,可按员工服务年资,从福利基金中提拨相等之金额作为慰问祝福。
(一)结婚礼金
依申请人之职位年资基准额的100%计算之。
(二)住院慰问金
1.因业务上之伤残疾病而住院者,除其部门主管人员,应当即代为办理劳保手续外,并支付该员工年资基准额锝70%作为慰问金,另30%则以购买慰问品。
2,非业务上之伤残疾病而住院者,除支付该员工年资基准的30%作为慰问金,另20%则购买慰问品。
(三)丧亡慰问金
1.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及子女)、配偶之丧亡者,则依该员工年资基准额的100%发放之。
2.本人丧亡者,除由各部门直属主管代为申·请劳保死亡支付外,因公殉职者,则依该员年资基准额的300%抚恤之;非因公殉职者,则依年资基准额的100%抚恤之。
(四)生产慰问金
任职满一年以上之已婚妇女(不含兼职员工),除依劳动法]之规定给予留职停薪及代为申请劳保医疗支付外,并依年资基准额的30%作为慰问金,另20%则购买慰问品。
小费之计算期间从当月月初起当月底为止,并与当月薪资一并发放。小费之发放标准如下:
当月各门市小费总额/各门市总人数=小费平均金额
(一)正式任用人员及兼职人员(定期契约人员),可依上列公式计算所得之金额按全额支付之。
(二)假日计时人员之小费,则依上列公式计算所得金额的二分之一支付。
(三)当月勤务日数超过15日但未满30日之正式任用人员,则以支付平均基准额的三分之一为基准;兼职人员勤务日数超过15日-30日末满时,则支付平均基准额的四分之一。
(四)新进员工勤务时间未满一个月或当月申请离职之从业人员,原则上不予支付。
公司为加强员工向心力并犒赏员工平日之辛劳,于端午节及中秋节分别给与酌量奖金以兹鼓励。其支付规定如下:
(一)满一年以上之正式任用人员,则支付全额奖金;兼职人员(不含计时、计件人员)服务满一年以上者,则支付半额奖金。
(二)满六个月以上之正式任用人员,则依实际勤务月份÷12x奖金额,即为该期间年节奖金;兼职人员则不予以计算。
(三)未满六个月以上之从业人员,则不予以计算。
(四)支付金额,则由公司视该人营业成绩,另行制定之。
公司视当年度经营状况及各人对公司贡献程度、出勤率、考绩成绩等多项评核后,依其成绩比例发放;其规定如下:
(一)服务满一年以上之正式任用人员,则支付基本薪资一个月份作为年终奖金;兼职人员则采取半额支付。
(二)服务满半年以上者,则按实际勤务月数比率核算;兼职人员则不予以支付。
(三)服务未满半年以上者,则不予以发放。
凡任职在副理职位以上之高阶主管人员,始具内部创业资格,并可在公司所开发之新营业地点内自由投资,但投资持股比例则须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各部门对于本规则有任何疑义产生时,则由各部门主管汇整后,呈报人事科代为释疑义;尚若有修订之必要时,则应由人事科提列改善建议方案后,呈报董事会评核之。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