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散文的人物描写(精选20篇)
社会制度是社会运行的基础,它规范了人们的行为和权利义务。总结时要客观公正,不要过于自我标榜或自卑。希望以下的总结文本能够给大家一些灵感和思路,帮助大家写出更加优秀的总结。
汪曾祺散文的人物描写篇一
“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与陆游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耻之志的诗歌不同,这首诗给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情趣,闲适的心情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
汪老喜爱这首诗,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心境,这种心境是具有生活气息的。“春初新韭,秋末晚菘”是汪曾祺用来评价自己的散文的。他喜欢疏朗清淡的风格,深得自然之馥郁,叙述平淡,含蓄,而节制。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眼珠牢牢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经几近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摩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老人用他骨骼突出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容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自己和我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感动,为了一小盘带着雨珠的洁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了一条从湖心突然一跃而起的大鱼,还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滋润人心的方式诠释了“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东方古训。平平淡淡才是真,平淡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境界、一种认识。在极力让我们感受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祥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世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真美。真美。”
汪曾祺散文最大的特点就是“淡”,淡得相当有味道。他的散文,记的也就是一些昔人旧事,或者名胜古迹什么的,好像信手拈来,娓娓而叙,并且点到即止,留下大量让人回味和思考的空白。那些随手拈来的东西经过作者看似漫不经心的处理后,立即就充满一种雍容大度的雅儒气息,是一种真正意义的聪颖和智慧。这些年文坛玩深沉的东西特别多,满纸文章故弄玄虚或者莫测高深。比较着汪曾祺,你就会发现后者的大家风范,而前者只不过是一群自作聪明者,他们不是“真和尚”。可谓:真僧最言家常话。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汪曾祺散文的人物描写篇二
雨季的果子,是杨梅。卖杨梅的都是苗族女孩子,戴一顶小花帽子,穿着扳尖的绣了满帮花的鞋,坐在人家阶石的一角,不时吆唤一声:“卖杨梅——”声音娇娇的。她们的声音使得昆明雨季的空气更加柔和了。昆明的杨梅很大,有一个乒乓球那样大,颜色黑红黑红的,叫作“火炭梅”。这个名字起得真好,真是像一球烧得炽红的火炭!一点都不酸!我吃过苏州洞庭山的杨梅、井冈山的杨梅,好像都比不上昆明的火炭梅。
雨季的花是缅桂花。缅桂花即白兰花,北京叫作“把儿兰”(这个名字真不好听)。云南把这种花叫作缅桂花,可能最初这种花是从缅甸传入的,而花的香味又有点像桂花,其实这跟桂花实在没有什么关系——不过话又说回来,别处叫它白兰、把儿兰,它和兰花也挨不上呀,也不过是因为它很香,香得像兰花。我在家乡看到的白兰多是一人高,昆明的缅桂是大树!我在若园巷二号住过,院里有一棵大缅桂,密密的叶子,把四周房间都映绿了。缅桂盛开的时候,房东(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寡妇)就和她的一个养女,搭了梯子上去摘,每天要摘下来好些,拿到花市上去卖。她大概是怕房客们乱摘她的花,时常给各家送去一些。有时送来一个七寸盘子,里面摆得满满的缅桂花!带着雨珠的缅桂花使我的心软软的,不是怀人,不是思乡。
雨,有时是会引起人一点淡淡的乡愁的。李商隐的《夜雨寄北》是为许多久客的游子而写的。我有一天在积雨少住的早晨和德熙从联大新校舍到莲花池去。看了池里的满池清水,看了着比丘尼装的陈圆圆的石像(传说陈圆圆随吴三桂到云南后出家,暮年投莲花池而死),雨又下起来了。莲花池边有一条小街,有一个小酒店,我们走进去,要了一碟猪头肉,半市斤酒(装在上了绿釉的土瓷杯里),坐了下来。雨下大了。酒店有几只鸡,都把脑袋反插在翅膀下面,一只脚着地,一动也不动地在檐下站着。酒店院子里有一架大木香花。昆明木香花很多,有的小河沿岸都是木香,但是这样大的木香却不多见。一棵木香,爬在架上,把院子遮得严严的。密匝匝的细碎的绿叶,数不清的半开的白花和饱涨的花骨朵,都被雨水淋得湿透了。我们走不了,就这样一直坐到午后。四十年后,我还忘不了那天的情味,写了一首诗:
莲花池外少行人,
野店苔痕一寸深。
浊酒一杯天过午,
木香花湿雨沉沉。
我想念昆明的雨。
汪曾祺散文的人物描写篇三
汪曾祺是一位来自高邮的作家,他笔下的美食被描写的十分生动,富有特色。每次读他的文章,我都被深深吸引,仿佛这些美食就在我眼前。文字与美食相结合,令人欲罢不能,爱不释手。
品尝这些美食时,应该是汪先生最幸福的时光。无论是家乡的鸭蛋,还是每年必做的炒米;无论是充满了感情的慈姑,还是鲜嫩爽口的咸菜,都使汪先生回味无穷。读着这些质朴的文字,我却感受到了不一样的人世间和汪先生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幸福时光。比如每次年夜饭奶奶都要做的馒头丸子。过去的生活条件不好,做丸子总要掺上许多手工的细碎馒头。所以说是丸子,其实肉少馒头多,吃起来像是肉丸子。即使是这样,这也是只有在过年时才能吃到的好菜。随着现在生活越来越好,馒头丸子里肉占了大部分,有时家里的长辈还会调侃说肉太多,不是当年的味儿,与记忆中的那个美味总是差了一丝。
这道菜比不上山珍海味,却在家里人心中是再好不过的。原因很简单——传承与回忆。这是太奶奶曾经的拿手菜,教给了奶奶把美味传递下去,这就是传承。如今,太奶奶已经过世,吃到这个菜也会让全家人想起曾经那些美好和值得纪念的回忆。
汪先生文章里的每一道美食都不仅是简单的食物,背后更有一个个故事。这一道馒头丸子更是这样,承载了我家几代人的回忆,以及对先人的思念。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汪曾祺散文的人物描写篇四
草巷口往北,西边有一个短短的巷子,我的一个堂房叔叔住在这里。这位堂叔我们叫他小爷,他整天不出门,也不跟人来往,一个人在他的小书房里摆围棋谱,养鸟。他养过一只鹦鹉,这在我们那里是很少见的。我有时到小爷家去玩,去看那只鹦鹉。
小爷家对面有两户人家,是种菜的。
由小爷家门前往西,几步路,就是阴城了。
阴城原是一片古战场,韩世忠的兵曾经在这里驻过,有人捡到过一种有耳的陶壶,叫做“韩瓶”,据说是韩世忠的兵用的水壶,用韩瓶插梅花,能够结子。韩世忠曾在高邮属境击败过金兵,但是在三垛,不在高邮城外。有人说韩瓶是韩信的兵用过的水壶,似不可靠,韩信好像没有在高邮屯过兵。
看不到什么古战场的痕迹了,只是一片野地,许多乱葬的坟,因此叫做“阴城”。有一年地方政府要把地开出来种麦子,挖了一大片无主的坟,遍地是糟朽的薄皮棺材和白骨。麦子没有种成,阴城又成了一片野地,荒坟累累,杂草丛生。
我们到阴城去,逮蚂蚱,掏蛐蛐,更多的时候是去放风筝。
小时候放三尾子。这是最简单的风筝。北京叫屁股帘儿,有的地方叫瓦片。三根苇篾子扎成一个干字,糊上一张纸,四角贴“云子”,下面粘上三根纸条就得。
稍大一点,放酒坛子,篾架子扎成绍兴酒坛妆,糊以白纸,红鼓,如鼓形;四老爷打面缸,红鼓上面留一截,露出四老爷的脑袋——一个戴纱帽的小丑;八角,两个四方的篾框,交错为八角;在八角的外边再套一个八角,即为套角,糊套角要点技术,因为两个八角之间要留出空隙。红双喜,那就更复杂了,一般孩子糊不了,以上的风筝都是平面的,下面要缀很长的麻绳的尾巴,这样上天才不会打滚。
风筝大都带弓。干蒲破开,把里面的瓤刮去,只剩一层皮。苇秆弯成弓。把蒲绷在弓的两头,缚在风筝额上,风筝上天,蒲弓受风,汪汪地响。
我已经好多年不放风筝了。北京的风筝和我家乡的,我小时糊过、放过的风筝不一样,没有酒坛子,没有套角,没有红鼓,没有四老爷打面缸。北京放的多事沙燕儿。我的家乡没有沙燕儿。
结束语。
汪曾祺的散文没有结构的苦心经营,也不追求题旨的玄奥深奇,平淡质朴,娓娓道来,如话家常。他以个人化的细小琐屑的题材,使“日常生活审美化”,纠偏了那种集体的“宏大叙事”;以平实委婉而又有弹性的语言,反拨了笼罩一切的“毛话语”的僵硬;以平淡、含蓄节制的叙述,暴露了滥情的、夸饰的文风之矫情,让人重温曾经消逝的古典主义的名士风散文的魅力,从而折射出中国当代散文的空洞、浮夸、虚假、病态,让真与美、让日常生活、让恬淡与雍容回归散文,让散文走出“千人一面,千部一腔”,功不可没。
汪曾祺的.散文不注重观念的灌输,但发人深思。如《吃食和文学》的《苦瓜是瓜吗》,其中谈到苦瓜的历史,人对苦瓜的喜恶,北京人由不接受苦瓜到接受,最后谈到文学创作问题:“不要对自己没有看惯的作品轻易地否定、排斥”“一个作品算是现实主义的也可以,算是现代主义的也可以,只要它真是一个作品。作品就是作品。正如苦瓜,说它是瓜也行,说它是葫芦也行,只要它是可吃的。
汪曾祺散文的人物描写篇五
野店苔痕一寸深。
浊酒一杯天过午,
木香花湿雨沉沉。
宁坤要我给他画一张画,要有昆明的特点。我想了一些时候,画了一幅:右上角画了一片倒挂着的浓绿的仙人掌,末端开出一朵金黄色的花;左下画了几朵青头菌和牛肝菌。题了这样几行字:
昆明人家常于门头挂仙人掌一片以辟邪,仙人掌悬空倒挂,尚能存活开花。于此可见仙人掌生命之顽强,亦可见昆明雨季空气之湿润。雨季则有青头菌、牛肝菌,味极鲜腴。
我想念昆明的雨。
我以前不知道有所谓雨季。“雨季”,是到昆明以后才有了具体感受的。
我不记得昆明的雨季有多长,从几月到几月,好像是相当长的。但是并不使人厌烦。因为是下下停停、停停下下,不是连绵不断,下起来没完。而且并不使人气闷。我觉得昆明雨季气压不低,人很舒服。
昆明的雨季是明亮的、丰满的,使人动情的。城春草木深,孟夏草木长。昆明的雨季,是浓绿的。草木的枝叶里的水分都到了饱和状态,显示出过分的、近于夸张的旺盛。
我的那张画是写实的。我确实亲眼看见过倒挂着还能开花的仙人掌。旧日昆明人家门头上用以辟邪的多是这样一些东西:一面小镜子,周围画着八卦,下面便是一片仙人掌——在仙人掌上扎一个洞,用麻线穿了,挂在钉子上。昆明仙人掌多,且极肥大。有些人家在菜园的周围种了一圈仙人掌以代替篱笆——种了仙人掌,猪羊便不敢进园吃菜了。仙人掌有刺,猪和羊怕扎。
昆明菌子极多。雨季逛菜市场,随时可以看到各种菌子。最多,也最便宜的是牛肝菌。牛肝菌下来的时候,家家饭馆卖炒牛肝菌,连西南联大食堂的桌子上都可以有一碗。牛肝菌色如牛肝,滑,嫩,鲜,香,很好吃。炒牛肝菌须多放蒜,否则容易使人晕倒。青头菌比牛肝菌略贵。这种菌子炒熟了也还是浅绿色的,格调比牛肝菌高。菌中之王是鸡,味道鲜浓,无可方比。鸡是名贵的山珍,但并不真的贵得惊人。一盘红烧鸡的价钱和一碗黄焖鸡不相上下,因为这东西在云南并不难得。有一个笑话:有人从昆明坐火车到呈贡,在车上看到地上有一棵鸡,他跳下去把鸡捡了,紧赶两步,还能爬上火车。这笑话用意在说明昆明到呈贡的火车之慢,但也说明鸡随处可见。有一种菌子,中吃不中看,叫作干巴菌。乍一看那样子,真叫人怀疑:这种东西也能吃?!颜色深褐带绿,有点像一堆半干的牛粪或一个被踩破了的马蜂窝。里头还有许多草茎、松毛,乱七八糟!可是下点功夫,把草茎、松毛择净,撕成蟹腿肉粗细的丝,和青辣椒同炒,入口便会使你张目结舌:这东西这么好吃?!还有一种菌子,中看不中吃,鸡油菌。都是一般大小,有一块银圆那样大,滴溜儿圆,颜色浅黄,恰似鸡油一样。这种菌子只能做菜时配色用,没甚味道。
汪曾祺散文的人物描写篇六
汪曾祺是迄今为止争议最小的当代作家:他的美学气质、作品的审美价值、文学史意义得到评论界、创作界的一致肯定。他以散文笔调写小说,写出了家乡五行八作的见闻和风物人情、习俗民风,富于地方特色。作品在疏放中透出凝重,于平淡中显现奇崛,情韵灵动淡远,风致清逸秀异。他的小说《受戒》、《大淖纪事》、《陈小手》都是当代文坛的经典名篇,对于他的小说吸收他的老师沈从文先生的京派小说风范评论界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而且他的小说那种淡泊恬淡的田园感受,也让很多读者流连忘返。我个人就非常喜欢他的小说,比如看过《受戒》脑子里经常会浮现小和尚和一个小姑娘坐在穿上的画面,也经常会想到两个天真少年在岸边留下的那一对小脚丫。今天我们就来重点探讨一下他的散文。
汪曾祺的散文大多数都写得随意感性又兴致盎然,更接近通常意义上的随笔。汪曾祺的作品多是随随便便、任心闲话、兴之所至的的闲话。他自己曾说,散文是一个大类,也说自己实在无法区分散文和随笔,于是将自己作品中稍长的称为散文,短的称为随笔。——《汪曾祺散文随笔集》自序。他的散文题材非常广泛:个人经历、天文地理、民情风俗、饮食男女、街头巷议、人生世相、文坛曲艺等等无不可以入文。《文集自序》“此集诸篇,记人事、写风景、谈文化、述掌故、兼及草木虫鱼、瓜果食物,皆有情致。间作小考证,亦可喜。娓娓而谈,态度亲切,不矜持作态。文求雅洁,少雕饰,如行云流水。春初新韭,秋末晚菘,滋味近似。”他认为散文是一种见性情,见人品,见功底的文体。
汪曾祺散文的平淡质朴,不事雕琢,缘于他心境的淡泊和对人情世故的达观与超脱,即使身处逆境,也心境释然。其实“随缘任运”是汪曾祺所有作品体现出来的一种风格。代表的有《随遇而安》、《猴年说命》、《平心静气》、《觅我游踪五十年》、《我的创作生涯》、《自报家门》、《认识到和没有认识到的自己》、《老年的爱憎》等。他在《随遇而安》中开篇就说:“我当了一回右派,真是三生有幸,要不然我的一生就更平淡了。”这是对过去苦难的一种淡泊的心境,接着文章中既无凄楚之词,亦无愤懑之声,倒是写了在下放劳动过程中接触到的民情乐趣。他说“批判是一出荒诞戏剧,每一个上场的人都只是角色。”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清醒。张爱玲曾经说过“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而且也有这样一句名言:“眼因流多泪水而愈清明,心因饱经忧患而愈温厚。”
汪曾祺在谈到自己的创作时说:“我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我希望溶奇崛于平淡,纳外来于传统。”散文方面表现在《泰山片石》、《翠湖心影》等作品中表现出来的对崇高、伟大的近似偏激的情绪。“我是写不了泰山的,因为泰山太大。我对泰山不能认同。我对一切伟大的东西总有点格格不入。”汪曾祺坦言“我的感情无非三种:忧伤、欢乐和嘲讽”这与他追求的和谐也是十分合拍的。三种感情都很温和。他在《我是一个中国人》中谈到,“我是一个中国人,那么就必须会接受中国传统思想和文化的影响”“我不是从道理上,而是从感情上接受儒家思想的,我认为儒家是讲人情的,是一种富于人情味的思想。”用一句话概括我的思想:“我是一个中国式的抒情的人道主义者。”这首先表现在对人的尊重上,汪曾祺这样解释自己的人道主义,即“用充满温情的眼睛看人,发掘普通人身上的美和诗意,努力去感觉周围生活的生意盎然,怀着碧绿透明的幽默感”比如他的《多年父子成兄弟》和《我的祖父祖母》祖父给自己的儿子和孙子讲自己年轻时的一段风流韵事,讲的老泪纵横。“因此我觉得我的祖父是个人”以及他在作品中写到的平民百姓,甚至包括他写的家常小吃。就这样于平淡朴实的生活中写出人生的哲理。
汪曾祺的作品,无论是小说还是散文,都有许多民俗文化背景,比如《受戒》里的庙,《大淖记事》里的大淖等,这些环境和人文民俗都构成了作品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至于他的散文中就更多了,他写了故乡的历史文化名人,故乡的乡亲,故乡的庙宇,故乡的河湖,故乡的元宵节等节日风俗,故乡的特产,故乡的野菜等等,而且他也写了好多自己去过的地方的风俗,比如昆明,比如张家口,甚至美国,他说:“风俗是一个民族集体创作的抒情诗”(《是怎样写出来的》他称自己是“通俗抒情诗人”,他写的清风白水、竹篱茅舍无不带有特定的文化内涵。高中语文有一篇汪曾祺的散文《胡同文化》。作者在开头部分总说胡同和文化二者之间的关系,“这种方正不但影响了北京人的生活,也影响了北京人的思想”。然后分说,先说胡同,说到胡同的取名来源,胡同的大小和数量,胡同功能和环境;再说文化,总说胡同文化的性质,“胡同文化是一种封闭的文化”,接着说明“封闭”的种种具体表现。最后,说明胡同和胡同文化的发展趋势,“北京的胡同在衰败,没落”,“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席卷之下,胡同和胡同文化总有一天会消失的”。比如说北京城方正的特点,你看他怎样说,“北京人的方位意识极强。过去拉洋车的,逢转弯处都高叫一声‘东去!’‘西去!’以防碰着行人。老两口睡觉,老太太嫌老头子挤着她了,说‘你往南边去一点’”。作者就这样用日常生活的小事,娓娓道来,生动有趣,语言也是极其的朴素,使你对北京城的特点有了深刻的印象。更为出奇的是,作者在叙事时,带有浓厚的抒情笔调。比如,“看看这些胡同的照片,不禁使人产生怀旧情绪,甚至有些伤感。但是这是无可奈何的事。”,这是直接抒情。“西风残照,衰草离披,满目荒凉,毫无生气”,描写胡同的衰败景象,透露出极其伤感的情绪。文末一句“再见吧,胡同。”,留恋、伤感和无奈之情交织在一起,难以言说。
他不去追求反映时代精神的最强音,而是以含蓄、空灵、淡远的风格,去努力建构作品的深厚的文化意蕴和永恒美学价值。汪曾祺的散文在于他对个体生存的富有人情味的真境界的昭示和呼唤,在于他帮助人们发现了就在自己身边的“凡人小事”之美。美在身边,美在本分。他散文的精神气质和艺术神韵之所以能对读者产生强大的魅力,就在于他对“凡人小事”的审视,给人们的视觉建立起一种原汁原味的“本色艺术”或“绿色艺术”的欣赏,创造真境界,传达真感情,引领人们到达精神世界的净土。
现代人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身边的“凡人小事”还没来得及完全呈现自己的意义就被抛到记忆的背后。由此看来,人们除了被“忙”包裹、挤压之外,似乎根本体验不到人生还有什么其他乐趣。汪曾祺的散文在向人们发出这样的吁请:慢点走,欣赏你自己啊!
汪曾祺散文的人物描写篇七
在任何情形之下,那座小花园是我们家最亮的地方。虽然它的动人处不是,至少不仅在于这点。
每当家像一个概念一样浮现于我的记忆之上,它的颜色是深沉的。
祖父年轻时建造的几进,是灰青色与褐色的。我自小养育于这种安定与寂寞里。报春花开放在这种背景前是好的。它不至被晒得那么多粉。固然报春花在我们那儿很少见,也许没有,不像昆明。
曾祖留下的则几乎是黑色的,一种类似眼圈上的黑色(不要说它是青的)里面充满了影子。这些影子足以使供在神龛前的花消失。晚间点上灯,我们常觉那些布灰布漆的大柱子一直伸拔到无穷高处。神堂屋里总挂一只鸟笼,我相信即是现在也挂一只的。那只青裆子永远眯着眼假寐(我想它做个哲学家,似乎身子太小了)。只有巳时将尽,它唱一会,洗个澡,抖下一团小雾在伸展到廊内片刻的夕阳光影里。
一下雨,什么颜色都郁起来,屋顶,墙,壁上花纸的图案,甚至鸽子:铁青子,瓦灰,点子,霞白。宝石眼的好处这时才显出来。于是我们,等斑鸠叫单声,在我们那个园里叫。等着一棵榆梅稍经一触,落下碎碎的瓣子,等着重新着色后的草。
我的脸上若有从童年带来的红色,它的来源是那座花园。
我的记忆有菖蒲的味道。然而我们的园里可没有菖蒲呵?它是哪儿来的,是哪些草?这是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但是我此刻把它们没有理由的纠在一起。
“巴根草,绿茵茵,唱个唱,把狗听。”每个小孩子都这么唱过吧。有时甚么也不做,我躺着,用手指绕住它的根,用一种不露锋芒的力量拉,听顽强的根胡一处一处断。这种声音只有拔草的人自己才能听得。当然我嘴里是含着一根草了。草根的甜味和它的似有若无的水红色是一种自然的巧合。
草被压倒了。有时我的头动一动,倒下的草又慢慢站起来。我静静的注视它,很久很久,看它的努力快要成功时,又把头枕上去,嘴里叫一声“嗯”!有时,不在意,怜惜它的苦心,就算了。这种性格呀!那些草有时会吓我一跳的,它在我的耳根伸起腰来了,当我看天上的云。
我的鞋底是滑的,草磨得它发了光。
莫碰臭芝麻,沾惹一身,嗐,难闻死人。沾上身子,不要用手指去拈。用刷子刷。这种籽儿有带钩儿的毛,讨嫌死了。至今我不能忘记它:因为我急于要捉住那个“都溜”(一种蝉,叫的最好听),我举着我的网,蹑手蹑脚,抄近路过去,循它的声音找着时,拍,得了。可是回去,我一身都是那种臭玩意。想想我捉过多少“都溜”!
我觉得虎耳草有一种腥味。
紫苏的叶子上的红色呵,暑假快过去了。
那棵大垂柳上常常有天牛,有时一个、两个的时候更多。它们总像有一桩事情要做,六只脚不停的运动,有时停下来,那动着的便是两根有节的触须了。我们以为天牛触须有一节它就有一岁。捉天牛用手,不是如何困难工作,即使它在树枝上转来转去,你等一个合适地点动手。常把脖子弄累了,但是失望的时候很少。这小小生物完全如一个有教养惜身份的绅士,行动从容不迫,虽有翅膀可从不想到飞;即是飞,也不远。一捉住,它便吱吱扭扭的叫,表示不同意,然而行为依然是温文尔雅的。黑地白斑的天牛最多,也有极瑰丽颜色的。有一种还似乎带点玫瑰香味。天牛的玩法是用线扣在脖子上看它走。令人想起……不说也好。
蟋蟀已经变成大人玩意了。但是大人的兴趣在斗,而我们对于捉蟋蟀的兴趣恐怕要更大些。我看过一本秋虫谱,上面除了苏东坡米南宫,还有许多济颠和尚说的话,都神乎其神的不大好懂。捉到一个蟋蟀,我不能看出它颈子上的细毛是瓦青还是朱砂,它的牙是米牙还是菜牙,但我仍然是那么欢喜。听,,哪里?这儿是的,这儿了!用草掏,手扒,水灌,嚯,蹦出来了。顾不得螺螺藤拉了手,扑,追着扑。有时正在外面玩得很好,忽然想起我的蟋蟀还没喂呐,于是赶紧回家。我每吃一个梨,一段藕,吃石榴吃菱,都要分给它一点。正吃着晚饭,我的蟋蟀叫了。我会举着筷子听半天,听完了对父亲笑笑,得意极了。一捉蟋蟀,那就整个园子都得翻个身。我最怕翻出那种软软的鼻涕虫。可是堂弟有的是办法,撒一点盐,立刻它就化成一摊水了。
有的蝉不会叫,我们称之为哑巴。捉到哑巴比捉到“红娘”更坏。但哑巴也有一种玩法。用两个马齿苋的瓣子套起它的眼睛,那是刚刚合适的,仿佛马齿苋的瓣子天生就为了这种用处才长成那么个小口袋样子,一放手,哑巴就一直向上飞,决不偏斜转弯。
蜻蜓一个个选定地方息下,天就快晚了。有一种通身铁色的蜻蜓,翅膀较窄,称“鬼蜻蜓”。看它款款的飞在墙角花阴,不知甚么道理,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难过。
好些年看不到土蜂了。这种蠢头蠢脑的家伙,我觉得它也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的,有点不配,因此常常愚弄它。土蜂是在泥地上掘洞当作窠的。看它从洞里把个有绒毛的小脑袋钻出来(那神气像个东张西望的近视眼),嗡,飞出去了,我便用一点点湿泥把那个洞封好,在原来的旁边给它重掘一个,等着,一会儿,它拖着肚子回来了,找呀找,找到我掘的那个洞,钻进去,看看,不对,于是在四近大找一气。我会看着它那副急样笑个半天。或者,干脆看它进了洞,用一根树枝塞起来,看它从别处开了洞再出来。好容易,可重见天日了,它老先生于是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神情中似乎是生了一点气,因为到这时已一声不响了。
它的眼睛如金甲虫,飞在花丛里五月的夜。
故乡的鸟呵。
我每天醒在鸟声里。我从梦里就听到鸟叫,直到我醒来。我听得出几种极熟悉的叫声,那是每天都叫的,似乎每天都在那个固定的枝头。
有时一只鸟冒冒失失飞进那个花厅里,于是大家赶紧关门,关窗子,吆喝,拍手,用书扔,竹竿打,甚至把自己帽子向空中摔去。可怜的东西这一来完全没了主意,只是横冲直撞的乱飞,碰在玻璃上,弄得一身蜘蛛网,最后大概都是从两椽之间空隙脱走。
园子里时时晒米粉,晒灶饭,晒碗儿糕。怕鸟来吃,都放一片红纸。为了这个警告,鸟儿照例就不来,我有时把红纸拿掉让它们大吃一阵,到觉得它们太不知足时,便大喝一声赶去。
我为一只鸟哭过一次。那是一只麻雀或是癞花。也不知从甚么人处得来的,欢喜的了不得,把父亲不用的细篾笼子挑出一个最好的来给它住,配一个最好的雀碗,在插架上放了一个荸荠,安了两根风藤跳棍,整整忙了一半天。第二天起得格外早,把它挂在紫藤架下。正是花开的时候,我想是那全园最好的地方了。一切弄得妥妥当当后,独自还欣赏了好半天,我上学去了。一放学,急急回来,带着书便去看我的鸟。笼子掉在地下,碎了,雀碗里还有半碗水,“我的鸟,我的鸟呐!”父亲正在给碧桃花接枝,听见我的声音,忙走过来,把笼子拿起来看看,说“你挂得太低了,鸟在大伯的玳瑁猫肚子里了”。哇的一声,我哭了。父亲推着我的头回去,一面说“不害羞,这么大人了”。
有一年,园里忽然来了许多夜哇子。这是一种鹭鹜属的鸟,灰白色,据说它们头上那根毛能破天风。所以有那么一种名,大概是因为它的叫声如此吧。故乡古话说这种鸟常带来幸运。我见它们吃吃喳喳做窠了,我去告诉祖母,祖母去看了看,没有说什么话。我想起它们来了,也有一天会像来了一样又去了的。我尽想,从来处来,从去处去,一路走,一路望着祖母的脸。
园里什么花开了,常常是我第一个发现。祖母的佛堂里那个铜瓶里的花常常是我换新。对于这个孝心的报酬是有需掐花供奉时总让我去,父亲一醒来,一股香气透进帐子,知道桂花开了,他常是坐起来,抽支烟,看着花,很深远的想着甚么。冬天,下雪的冬天,一早上,家里谁也还没有起来,我常去园里摘一些冰心腊梅的朵子,再掺着鲜红的天竺果,用花丝穿成几柄,清水养在白磁碟子里放在妈(我的第一个继母)和二伯母妆台上,再去上学。我穿花时,服伺我的女佣人小莲子,常拿着掸帚在旁边看,她头上也常戴着我的花。
我们那里有这么个风俗,谁拿着掐来的花在街上走,是可以抢的,表姐姐们每带了花回去,必是坐车。她们一来,都得上园里看看,有甚么花开的正好,有时竟是特地为花来的。掐花的自然又是我。我乐于干这项差事。爬在海棠树上,梅树上,碧桃树上,丁香树上,听她们在下面说“这枝,唉,这枝这枝,再过来一点,弯过去的,喏,唉,对了对了!”冒一点险,用一点力,总给办到。有时我也贡献一点意见,以为某枝已经盛开,不两天就全落在台布上了,某枝花虽不多,样子却好。有时我陪花跟她们一道回去,路上看见有人看过这些花一眼,心里非常高兴。碰到熟人同学,路上也会分一点给她们。
想起绣球花,必连带想起一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这是一个小姑姑房中东西。那时候我们在一处玩,从来只叫名字,不叫姑姑。只有时写字条时如此称呼,而且写到这两个字时心里颇有种近于滑稽的感觉。我轻轻揭开门帘,她自己若是不在,我便看到这两样东西了。太阳照进来,令人明白感觉到花在吸着水,仿佛自己真分享到吸水的快乐。我可以坐在她常坐的椅子上,随便找一本书看看,找一张纸写点甚么,或有心无意的画一个枕头花样,把一切再恢复原来样子不留甚么痕迹,又自去了。但她大都能发觉谁来过了。到第二天碰到,必指着手说“还当我不知道呢。你在我绷子上戳了两针,我要拆下重来了!”那自然是吓人的话。那些绣球花,我差不多看见它们一点一点的开,在我看书作事时,它会无声的落两片在花梨木桌上。绣球花可由人工着色。在瓶里加一点颜色,它便会吸到花瓣里。除了大红的之外,别种颜色看上去都极自然。我们常以骗人说是新得的异种。这只是一种游戏,姑姑房里常供的仍是白的。为甚么我把花跟拖鞋画在一起呢?真不可解。——姑姑已经嫁了,听说日子极不如意。绣球快开花了,昆明渐渐暖起来。
花园里旧有一间花房,由一个花匠管理。那个花匠仿佛姓夏。关于他的机伶促狭,和女人方面的恩怨,有些故事常为旧日佣仆谈起,但我只看到他常来要钱,样子十分狼狈,局局促促,躲避人的眼睛,尤其是说他的故事的人的。花匠离去后,花房也跟着改造园内房屋而拆掉了。那时我认识花名极少,只记得黄昏时,夹竹桃特别红,我忽然又害怕起来,急急走回去。
我爱逗弄含羞草。触遍所有叶子,看都合起来了,我自低头看我的书,偷眼瞧它一片片的开张了,再猝然又来一下。他们都说这是不好的,有甚么不好呢。
荷花像是清明栽种。我们吃吃螺蛳,抹抹柳球,便可看佃户把马粪倒在几口大缸里盘上藕秧,再盖上河泥。我们在泥里找蚬子,小虾,觉得这些东西搬了这么一次家,是非常奇怪有趣的事。缸里泥晒干了,便加点水,一次又一次,有一天,紫红色的小觜子冒出来了水面,夏天就来了。赞美第一朵花。荷叶上花拉花响了,母亲便把雨伞寻出来,小莲子会给我送去。
大雨忽然来了。一个青色的闪照在槐树上,我赶紧跑到柴草房里去。那是距我所在处最近的房屋。我爬上堆近屋顶的芦柴上,听水从高处流下来,响极了,訇——,空心的老桑树倒了,葡萄架塌了,我的四近越来越黑了,雨点在我头上乱跳。忽然一转身,墙角两个碧绿的东西在发光!哦,那是我常看见的'老猫。老猫又生了一群小猫了。原来它每次生养都在这里。我看它们攒着吃奶,听着雨,雨慢慢小了。
汪曾祺散文的人物描写篇八
1、我初学写小说时喜欢把人物的对话写得很漂亮,有诗意,有哲理,有时甚至很“玄”。沈从文先生对我说:“你这是两个聪明的脑壳打架!”他的意思是说着不像真人说的话。托尔斯泰说过:“人是不能用警句交谈的。”
2、每当家像一个概念一样浮现于我的记忆之上,它的颜色是深沉的。
3、我以为语言具有内容性。语言是小说的本体,不是外部的,不只是形式、是技巧。探索一个作者的气质、他的思想(他的生活态度,不是理念)。必须由语言入手,并始终浸在作者的语言里。语言具有文化性。作品的语言映照出作者的全部文化修养。语言的美不在一个一个句子,而在句与句之间的关系。包世成论王羲之字,看来参差不齐,但如老翁携带幼孙,顾盼有情,痛痒有关。好的语言正当如此。语言像树,枝干内部汁液流转,一枝摇,百枝摇。语言像水,是不能切割的。一篇作品的语言,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4、我每天醒在鸟声里。我从梦里就听到鸟叫,直到我醒来。我听得出几种极熟悉的叫声,那是每天都叫的,似乎每天都在那个固定的枝头。
6、图书馆的管理员是一个妙人。他没有准确的上下班时间。有时我们去得早了,他还没有来,门没有开,我们就在外面等着。他来了,谁也不理,开了门,走进阅览室,把壁上一个不走的挂钟的时针“喀拉拉”一拨,拨到八点,这就上班了,开始借书。这个图书馆的藏书室在楼上。楼板上挖出一个长方形的洞,从洞里用绳子吊下一个长方形的木盘。借书人开好借书单——管理员把借书单叫做“飞子”,昆明人把一切不大的纸片都叫做“飞子”,买米的发票、包裹单、汽车票,都叫做“飞子”,——这位管理员看一看,放在木盘里,一拽旁边的铃铛,“当啷啷”,木盘就从洞里吊上去了。——上面大概有个滑车。不一会,上面拽一下铃铛,木盘又系了下来,你要的书来了。
7、1948年3月,香港出了一本《大众文艺丛刊》,撰稿人为党内外的理论家。其中有一篇郭沫若写的《斥反动文艺》,文中说沈从文“一直是有意识地作为反动派而活动着”。这对沈先生是致命的一击。可以说,是郭沫若的这篇文章,把沈从文从一个作家骂成了一个文物研究者。事隔30年,沈先生的《中国古代服饰研究》却由前科学院院长郭沫若写了序。人事变幻,云水悠悠,逝者如斯,谁能逆料?这也是历史。”
8、国子监,现在已经作为首都图书馆的馆址了。首都图书馆的老底子是头发胡同的北京市图书馆,即原先的通俗图书馆--由于鲁迅先生的倡议而成立,鲁迅先生曾经襄赞其事,并捐赠过书籍的图书馆;前曾移到天坛,因为天坛地点逼仄,又挪到这里了。首都图书馆藏书除原头发胡同的和建国后新买的以外,主要为原来孔德学校和法文图书馆的藏书。就中最具特色,在国内搜藏较富的,是鼓词俗曲。
9、新校舍大门东边的围墙是“民主墙”。墙上贴满了各色各样的壁报,左、中、右都有。有时也有激烈的论战。有一次三青团办的壁报有一篇宣传gd党观点的文章,另一张群社编的壁报上很快就贴出一篇反驳的文章,批评三青团壁报上的文章是“咬着尾巴兜圈子”。这批评很尖刻,也很形象。“咬着尾巴兜圈子”是狗。
10、祖父年轻时建造的几进,是灰青色与褐色的。我自小养育于这种安定与寂寞里。报春花开放在这种背景前是好的。它不至被晒得那么多粉。固然报春花在我们那儿很少见,也许没有,不像昆明。
11、国子监,就是从前的大学。
12、坐在亭子里,觉山色皆来相就。
13、人间存一角,聊放侧枝花。欣然亦自得,不共赤城霞。――汪曾祺《受戒》。
28、不过,这种东西没有了,也就没有了。――汪曾祺《受戒》。
29、睡着之后,他做了一个梦,梦见昙花开了。――汪曾祺《受戒》。
30、墓草凄凄,落照黄昏,歌声犹在,斯人远矣。――汪曾祺《受戒》。
出处 WWw.xUeFen.cOM.cN
31、若我在临水照影里,想起你,若我在柳枝新绿前想起你,若我在一切无从说,说不好的美丽里想起你,我在那一切陶醉里,已非自醉,你可曾感受到,遥远的举杯致意。逝去的从容逝去,重温的依然重温,在沧桑的枝叶间,折取一朵明媚,簪进岁月肌里,许它疼痛又甜蜜,许它流去又流回,改头换面千千万,我认取你一如初见。
32、那一年,花开得不是最好,可是还好,我遇到你;那一年,花开得好极了,好像专是为了你;那一年,花开得很迟,还好,有你。
33、都说梨花像雪,其实苹果花才像雪。雪是厚重的,不是透明的。梨花像什么呢?——梨花的瓣子是月亮做的。
34、人到极其无可奈何的时候,往往会生出这种比悲号更为沉痛的滑稽感。
35、带着雨珠的缅桂花使我的心软软的,不是怀人,不是思乡。
36、西瓜以绳络悬于井中,下午剖食,一刀下去,咔嚓有声,凉气四溢,连眼睛都是凉的。
37、在黑白里温柔地爱彩色,在彩色里朝圣黑白。
38、昆明的雨季是明亮的、丰满的、使人动情的。城春草木深,孟夏草木长。昆明的雨季,是浓绿的。草木的枝叶水分都到了饱和状态,显示出过分的,近于夸张的旺盛。
39、我们这个民族,长期以来,生于忧患,已经很“皮实”了,对于任何猝然而来的灾难,都用一种“儒道互补”的精神对待之。这种“儒道互补”的真髓,即“不在乎”。这种“不在乎”精神,是永远征不服的。
40、赏花赏到气息,氛围,情怀。隔江看花,隔窗听雨,隔着人世中一层一层占有的标签,轻启那古旧又明润的光。如同,浴一回月光,落两肩花瓣,踏一回轻雪,活着,走着,看着,欣喜着,却没有患得患失的心情。
41、我觉得一个现代化的,充满人情味的家庭,首先必须做到“没大没小”。父母叫人敬畏,儿女“笔管条直”最没有意思。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由他们自己来设计。一个想用自己理想的模式塑造自己的孩子的父亲是愚蠢的,而且,可恶!另外作为一个父亲,应该尽量保持一点童心。
42、四月二日。月光清极。夜气大凉。似乎该再写一段作为收尾,但又似无须了。便这样吧,日后再说。逝者如斯。
43、如果你来访我,我不在,请和我门外的花坐一会儿,它们很温暖,我注视它们很多很多日子了。它们开得不茂盛,想起来什么说什么,没有话说时,尽管长着碧叶。
44、你说我在做梦吗?人生如梦,我投入的却是真情。世界先爱了我,我不能不爱它。只记花开不记人,你在花里,如花在风中。那一年,花开得不是最好,可是还好,我遇到你;那一年,花开得好极了,好像专是为了你;那一年,花开得很迟,还好,有你。
45、缅桂盛开的时候,房东和她的一个养女,搭了梯子上去摘,每天要摘下来好些,拿到花市上去卖。她大概是怕房客们乱摘她的花,时常给各家送去一些。有时送来一个七寸盘子,里面摆得满满的缅桂花!带着雨珠的缅桂花使我的心软软的,不是怀人,不是思乡。
46、茶担子。金漆木桶,桶口翻出,上置一圈细瓷茶杯,桶内和杯内都装了香茶。
花担子。鲜花装饰的担子。
挑茶担子、花担子的扁担都极软,一步一颤。脚步要匀,三进一退,各依节拍,不得错步。茶担子、花担子虽无很难的技巧,但几十副担子同时进退,整整齐齐,亦颇婀娜有致。
47、不教白发催人老,更喜春风满面生。
48、之乎者也矣焉哉,七字安排好秀才。
49、越冬的麦粒在松软的泥土里睡得正香。
50、北京人喝酒,大致可以分为几个层次:喝一毛三的是一个层次,喝二锅头的是一个层次,喝红粱大曲、华灯大曲的乃至衡水老白干的是一个层次,喝八大名酒是高层次,喝茅台的是最高层次。
汪曾祺散文的人物描写篇九
唐宋人似乎不怎么讲究大吃大喝。杜甫的《丽人行》里列叙了一些珍馐,但多系夸张想象之辞。五代顾闳中所绘《韩熙载夜宴图》主人客人面前案上所列的食物不过八品,四个高足的浅碗,四个小碟子。有一碗是白色的圆球形的东西,有点像外面滚了米粒的蓑衣丸子。有一碗颜色是鲜红的,很惹眼,用放大镜细看,不过是几个带蒂的柿子!其余的看不清是什么。苏东坡是个有名的馋人,但他爱吃的好像只是猪肉。他称赞“黄州好猪肉”,但还是“富者不解吃,贫者不解煮”。他爱吃猪头,也不过是煮得稀烂,最后浇一勺杏酪。——杏酪想必是酸里咕叽的,可以解腻。有人“忽出新意”以山羊肉为玉糁羹,他觉得好吃得不得了。这是一种什么东西?大概只是山羊肉加碎米煮成的糊糊罢了。当然,想象起来也不难吃。
宋朝人的吃喝好像比较简单而清淡。连有皇帝参加的御宴也并不丰盛。御宴有定制,每一盏酒都要有歌舞杂技,似乎这是主要的,吃喝在其次。幽兰居士《东京梦华录》载《宰执亲王宗室百官入内上寿》,使臣诸卿只是“每分列环饼、油饼、枣塔为看盘,次列果子。惟大辽加之猪羊鸡鹅兔连骨熟肉为看盘,皆以小绳束之。又生葱韭蒜醋各一碟。三五人共列浆水一桶,立杓数枚”。“看盘”只是摆样子的,不能吃的。“凡御宴至第三盏,方有下酒肉、咸豉、爆肉、双下鸵峰角子。”第四盏下酒是子骨头、索粉、白肉胡饼;第五盏是群仙、天花饼、太平毕罗、干饭、缕肉羹、莲花肉饼;第六盏假圆鱼、密浮酥捺花;第七盏排炊羊、胡饼、炙金肠;第八盏假沙鱼、独下馒头、肚羹;第九盏水饭、簇下饭。如此而已。
宋朝市面上的吃食似乎很便宜。《东京梦华录》云:“吾辈入店,则用一等玻璃浅碗,谓之‘碧碗’,亦谓之‘造羹’,菜蔬精细,谓之‘造’,每碗十文。”《会仙楼》条载:“止两人对坐饮酒……即银近百两矣。”初看吓人一跳。细看,这是指餐具的价值——宋人餐具多用银。
几乎所有记两宋风俗的书无不记“市食”。钱塘吴自牧《梦粱录》《分茶酒店》最为详备。宋朝的肴馔好像多是“快餐”,是现成的。中国古代人流行吃羹。“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不说是洗手炒肉丝。《水浒传》林冲的徒弟说自己“安排得好菜蔬,端整得好汁水”,“汁水”也就是羹。《东京梦华录》云“旧只用匙今皆用筋矣”,可见本都是可喝的汤水。其次是各种菜,鸡、鸭、鹅。再次是半干的肉脯和全干的肉。几本书里都提到“影戏”,我觉得这就是四川的灯影牛肉一类的东西。炒菜也有,如炒蟹,但极少。
宋朝人饮酒和后来有些不同的',是总要有些鲜果干果,如柑、梨、蔗、柿,炒栗子、新银杏,以及莴苣、“姜油多”之类的菜蔬和玛瑙饧、泽州饧之类的糖稀。《水浒传》所谓“铺下果子按酒”,即指此类东西。
宋朝的面食品类甚多。我们现在叫做主食,宋人却叫“从食”。面食主要是饼。《水浒》动辄说“回些面来打饼”。饼有门油、菊花、宽焦、侧厚、油锅、新样满麻……《东京梦华录》载武成王庙海州张家、皇建院前郑家最盛,每家有五十余炉。五十几个炉子一起烙饼,真是好家伙!
遍检《东京梦华录》、《都城纪胜》、《西湖老人繁胜录》、《梦粱录》、《武林旧事》,都没有发现宋朝人吃海参、鱼翅、燕窝的记载。吃这种滋补性的高蛋白的海味,大概从明朝才开始。这大概和明朝人的纵欲有关系,记得鲁迅好像曾经说过。
宋朝人好像实行的是“分食制”。《东京梦华录》云“用一等玻璃浅碗……每碗十文”,可证。《韩熙载夜宴图》上画的也是各人一份,不像后来大家合坐一桌,大盘大碗,筷子勺子一起来。这一点是颇合卫生的,因不易传染肝炎。
汪曾祺散文的人物描写篇十
汪曾祺(193月5日—5月16日),江苏高邮人,当代作家、散文家、戏剧家。早年就读于西南联大,师从沈从文。1943年开始在昆明、上海任中学国文教员和历史博物馆职员。1950年后在北京文联、中国民间文学研究会工作,编辑《北京文艺》和《民间文学》等刊物。1962年调入北京京剧团(后改北京京剧院)任编剧。著有小散文集《蒲桥集》、《塔上随笔》,文学评论集《晚翠文谈》以及《汪曾祺自选集》等。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
对于性灵散文在90年代的繁盛,汪曾祺的功劳是首当其冲,如孙郁所对他的评价:“他的杰出性在于,回复了传统的艺术品格,将非我的艺术,还原到真我的性灵世界。当代文学的这种精神上的调整,可以说是从他开始的。”他的散文似道实儒,他对文气的推崇,他从理论到实践对中国传统散文和现代散文的沟通,都可作为他的贡献。他在第一本散文集《蒲桥集》的封面上自述:“此集诸篇,记人事、写风景、谈文化、述掌故、兼及草木虫鱼、瓜果食物,皆有情致。间作小考证,亦可喜。娓娓而谈,态度亲切,不矜持作态。文求雅洁,少雕饰,如行云流水。春初新韭,秋末晚菘,滋味近似。”(汪曾祺《蒲桥集·序》作家出版社7月)这段自评从他的散文的题材和行文特点两方面作了印象式的评价,有益于我们对他的散文的欣赏。他的散文大致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融自我于其中,蕴浓厚个人情趣。
就像他的老师沈从文教给他写小说要贴着人物来写一样,在讲求“真”的散文这一文体中,他更是紧贴着文中的人、物、景、事的,融自我于其中。无论是记人类、游记类、随笔类、还是小品类散文,他都是通过“我”的情感浸润的,有鲜明的个人特点。他说过“毕竟,人和自然的关系,人是主体”(《目看两不厌》,《汪曾祺全集》卷5,406页),他不会把自己淹没在景物和历史中。如凡到过泰山的文人在写泰山时无一不写它的雄伟浑厚,可汪曾祺在《泰山片石》中却写到:“我是写不了泰山的,因为泰山太大。我对泰山不能认同。我对一切伟大的东西总有点格格不入”,我“更进一步安于微小,安于平常”。本来是写泰山的,却在泰山之“大”中,一下子发现了小小的“我”,于是就写出了“我”眼中的泰山——担山人、石刻、所食野菜,即使写泰山的云雾,也无一句写其壮观的,反倒只写了雾所带来的麻烦。泰山的这些小而平常之处着了汪曾祺的平淡色,还着了他的文人色,一个接一个典故,说古考据,却没让人感觉到味同嚼蜡的`“吊书袋”,原因即在于这些故纸堆里的考据并非死的学问的罗列,处处以“我”的眼光和心绪量之,处处显个人情趣。所以他入笔看似平淡,平淡中蕴藏的博学的、性情的自我又使他的散文在平淡中显得不同凡响,别有一番悠长滋味。
二、于俗世描摹中显不动声色的幽默。
汪曾祺的幽默读起来平淡之极,却能让你在瞬间与作者对视,莞尔一笑。汪曾祺对幽默的见解是:“人世间有许多事,想一想,觉得很意思。有时一个人坐着,想一想,觉得很有意思,会噗噗笑出声来。把这样的事记下来或说出来,便挺幽默。”汪曾祺的幽默是善意的微笑,无关其他什么影射、批判,汪曾祺在散文中常夹杂不动声色的幽默,这使得汪曾祺在说古考据中不是板起面孔的说教,而是慈眉善目的娓娓道来,时不时以幽默来调剂。《跑警报》中的“人生几何,恋爱三角”的失恋者,侯兄送伞“贵在永恒”的故事,众人皆逃难便有用不完的水,于是在警报中总是留守的煮食莲子者和洗头者,有趣,好玩,面对灾难不在乎,读者于笑中体会到我们民族生存的韧性。
《星斗其文,赤子其人》和《金岳霖先生》等追忆逝者的散文,汪曾祺的幽默笔触使所记人物跃然纸上,在记忆里鲜活起来。金岳霖聚会时捉虱子的自嘲,80岁时坐三轮逛王府井的偶发童心……让我们于幽默中接近人物。
一双慧眼于世俗生活中发现乐趣,就是一种幽默。在昆明吃汽锅鸡,说成:“今天我们培养一下正气。”(《昆明菜》“一边谈着克列斯丁娜·罗塞蒂的诗,布朗底的小说,一边咯吱咯吱地咬胡萝卜”的联大女生。
三、文言与现代白话于一炉的独特语言。
李陀在《道不自器,舆之圆方》中这样评价汪曾祺的语言:“把白话‘白’到了家,然后又能把充满文人雅气的文言因素融化其中,使二者在强烈的张力中达到和谐……”(《重读大师——激情的归途》人民文学出版社第355页第一次版)这足以概括汪曾祺的语言特色,汪曾祺在语言上也显示出了俗趣和雅化结合。汪曾祺从小便接受了儒家经典的熏陶,汪曾祺的祖父为他讲解《论语》,父亲请当地名流向汪曾祺传授古典文学。汪曾祺自己阅读甚广,中国古典文论、古代散文,尤其偏爱接近自己心性的晚明的性灵小品。深厚的古典文学功底,使汪曾祺在语言方面简省、本色、平淡而又不是古得让人有隔阂之感,如素描的得其精髓,如中国画的计白当黑。对民俗的体察,对生活之平凡人平常事的关注,又使他的语言充满口语化,读来不觉俗气,反觉畅快淋漓,甚而叫绝。在《虎头鲨、昂嗤鱼、阵螯、螺蛳、蚬子》一文中说到,苏州人喜欢塘鳢鱼,上海人也是,提及此鱼更是眉飞色舞,吊了作者半天胃口,“后来我知道:塘鳢鱼就是虎头鲨,嗐!”一个“嗐”字,读来过瘾。类似的还有《故乡的食物》写到高邮咸蛋“筷子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吱”字俗白,却极精准,勾人食欲。《葡萄月令》中通篇写种葡萄的过程,“一月,下大雪……二月里刮春风……三月,葡萄上架……四月,浇水……五月,浇水,喷药,打梢,掐须……六月……”。名词的罗列,一目了然,事实的陈述,简单明确,仿佛过于直白口语,但看无意,然连缀成篇,却韵味十足,汉语传递的独特魅力在这里展现出来。融文言与现代白话于一炉,汉语的表现力被展现和增强了。
汪曾祺的散文得宋明小品遗韵,看似散淡无法的结构,驳杂的文体相混,游刃有余,显出深厚老到的文学功力。对一草一木的俗世的生表达一种超然的审美,对凡俗个体显示自己的尊重,举重若轻,暗藏对理想和谐的人世和社会的召唤。汪曾祺在散文中避开宏大的事物的思考、滤掉生活经历中的丑,避重就轻,使汪曾祺散文中显示的人生有一种笑而却之的退缩,也缺少了一份峥嵘血性之感,这是必须承认的局限。
汪曾祺散文的人物描写篇十一
汪曾祺老先生绝对可以称得上是资深“吃货”。他自诩为“有毛的不吃掸子,有腿的不吃板凳,大荤不吃死人,小荤不吃苍蝇”,这是何等的境界。如果没有过往岁月的难忘经历,如果没有对各地美食的留恋,恐怕难以形成这些精妙的美文。
汪老先生散文的最大特点就是画面感很强,每每描述一种吃食,就像是在你面前展示制作工艺一般,令人垂涎欲滴,忍不住想要品尝。全书文章通透自然,引用了较多的历史典故,针对多种食材介绍了各地的不同做法。既有南北方不同习俗的对比研究,更有作者的主观品评。在此基础上,汪老还谈了亲身体会和见闻,并结合美食美味介绍当地的风土人情、历史文化,尤其是大量引用了历代文人墨客对美食的记载和评述。或是诗文,或是典故,无不为八方美食平添了几分历史厚重感。如《故乡的食物》一文,就引用了“资深美食家”袁枚所作《随园食单》中关于高邮咸蛋的记载,颇有趣味。
由于特殊的人生经历,也使汪老的足迹遍布大江南北。无论是华夏中原还是塞外边疆,无论走到哪里,汪老都会遍访当地美食。这期间,当然也有很多趣闻。据说,汪老为了寻找地道的“臭豆腐”,曾经领着几个老头,闻着臭味,直到靠近一家公共厕所……由此可见汪老对美食美味的热衷和推崇。手把肉、豆腐、野菜、鱼等等这些美食都在本书中有大量篇幅的描述。原料的取材尽管异常简单,但是做法却是异常讲究。比如高邮咸蛋和内蒙手把肉。高邮咸蛋的蛋黄里面有红油溢出,这可比平日所见到的干瘪的`鸭蛋诱人太多;内蒙手把肉用白水煮开后,蘸了料吃,真是鲜嫩无比,大快朵颐。这也应了“大口喝酒,大块吃肉”的酣畅舒爽之气。羊肉腥膻与否都不会影响到肉的口感,因为特殊的地理环境造就了特殊的饮食习惯。
本书特别注重介绍各地不同的饮食习惯。比如《豆腐》一文,就介绍了南北豆腐的多种做法和历史渊源。拌、烧、炒、炖等十八般武艺样样都可以使用在豆腐上,这也映衬了豆腐具有无味调和、海纳百川的天然优势。
汪曾祺散文的人物描写篇十二
现如今,需要排大队才能买到的吃食实在不多见。偶尔有个餐厅经营得好需要等位,也属凤毛麟角。不像从前短缺经济时代,为了买几斤带鱼能站在菜市场门前排一上午队。
然而,事有例外。秋冬时节,北京街头的寒风里,您常会看见一些摊位前排着二三十人的长队,大伙儿时而缩手缩脚,时而翘首观望,他们等的是现出锅的糖炒栗子。北京人就好这口儿。
栗子这玩意儿真有意思,长在树上时毛茸茸的,像个嫩绿的小刺猬。成熟之后也不用摘,掉落树下一大片。捡起来拨开果苞,就是一颗挨着一颗棕红油亮的栗子,紫檀珠子似的。从前的栗子讲究吃良乡的。近十来年出名的当属怀柔油栗,个小而肉香。
鲜栗子拨壳去皮可以生吃,肉嫩浆浓,果鲜醇甘。若是在凉风里晾上几天,直晾到果肉柔韧发皱,就成了《红楼梦》里袭人向宝玉讨要的风栗子,吃起来更有嚼劲,也更香甜。栗子原本不算什么稀罕东西,可曹雪芹写过栗子,梁实秋写过栗子,汪曾祺写过栗子,张爱玲也写过栗子。看来在文人的眼睛里,小小的栗子壳里包含着特有的亲切。
栗子当然可以熟吃,用风栗子炖鸡就成了栗子鸡,焖肉就成了栗子肉。若是把栗子壳上划上一刀,加花椒、大料放进盐水里煮熟,就是一盘下酒的小菜。煮栗子也可以用糖桂花,那又成了小孩子爱吃的零嘴儿。据说在老东安市场的西餐厅里还曾经有过用奶油栗子粉和糖葫芦球儿做成的拼盘,中间一罐乳黄的栗子粉,周围一圈鲜艳的琥珀球。遗憾的是这种甜点已经消失多年了。
不过,对于北京人,栗子最地道的吃法既不是生吃也不是煮熟,而是自家没法做的糖炒栗子。似乎唯有把带壳的栗子放进大铁锅里用黝黑的砂石“刷拉刷拉”彻底翻炒,直炒得一颗颗棕红色壳里的空气滚烫爆胀,在混合着滚滚白气和阵阵焦香的热烈气氛中“啪”的一声炸裂开来,才不辜负了这甘美的栗子。从前是在胡同口架上柴锅用铁锹翻炒,现在是在商亭里一排两三口自动搅拌锅。别看炒栗子的家伙事儿变了,可人们的热情丝毫没变。为了吃上这口热乎的栗子,排队,那自然是心甘情愿的事。
地安门十字路口有家卖栗子的摊位,那队排了十来年,可算得上京城一景。您要想吃上一包现炒的栗子,等上个把钟头算是寻常。我还曾经见过特意从方庄挤公交车来买栗子的老太太,颤巍巍抱着装满栗子的牛皮纸袋,如愿以偿地向让她优先购买的人们表示谢意。
地安门离北海和什刹海都不远。大冬天的,人们乐于捧着一纸袋热乎乎的栗子去冰面上玩儿,或是踏着碎玉似的残雪沿着堤岸一边吃栗子一边享受着干枯的柳枝透过的一缕冬日暖阳。或许人们喜欢滚烫的糖炒栗子并不全在于它甜腻厚实的味道,更图的是手里捧着牛皮纸袋的那种暖烘烘的感觉吧?这种温暖是实实在在的,像是捧着一个温暖的生命,让人心里觉得踏实。而且,得到这份温暖并不昂贵,只需花上几块钱就可以,只不过是要耐着性子排上老半天队。
汪曾祺散文的人物描写篇十三
汪曾祺的一生,可谓是极为坎坷,但在这坎坷的人生道路上,汪曾祺并没有向命运低头,也没有向政治俯首,而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坚强的活着。
作家贾平凹评价汪曾祺是一只文狐,而且是一只修炼成精的老狐狸,可见汪曾祺在文学上的造诣之高超,令人叹为观止。著名的作家老舍先生也曾经盛赞过汪曾祺,说他是少有的学问界文章写得好的。沈从文也曾经说汪曾祺就是人太老实了,虽然文章写得很好,但却一直没有刻意的表露过自己的长处,以致于老舍先生很久之后才发现了汪曾祺这颗文学界的金子。
汪曾祺散文的人物描写篇十四
汪曾祺(1920-1997),江苏高邮人,当代杰出的散文家,小说家。在读他的散文集《寄意故乡》之前,以前也曾读过他的一些小说和散文,他独树一帜的文笔,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汪曾祺于1939年考入西南联合大学中文系,是沈从文先生的入室弟子,深得沈先生的真传,他的代表作品小说《受戒》、《大淖记事》等文笔,优美富有地方色彩,那方水土那号人,有点像《边城》,但不少地方有所创新。
读汪曾祺的散文,觉得他的语言有很高的美学价值,作为一个家学渊源的作家,他继承了我国优秀的民族传统,有人说他的散文可以称得上真正的文人散文,这我并不完全同意。我认为只能够说他的散文是继承了我国传统散文的优秀传统,植根于我们民族精神土壤之中。正如汪曾祺自己说的:“一个当代作家的思想总会跟传统文化、传统思想有些血缘关系。但是作家的思想是一个复合体,不会专宗哪一种传统思想。”所以我认为把汪曾祺的散文称为真正的文人散文是有失偏颇的,因为他的语言平淡、质朴、简炼,是一种提纯度很高的语言,绝无文人的“掉书袋”之嫌,相反倒是贴近生活的。
描写铁桥和尚的情人:铁桥有一个情人,年纪轻轻,长得清清雅雅,不俗气。见《铁桥》。
描写三圣庵:三圣庵在大淖西边。这是一片很荒凉的地方,长了一些野树和稀稀拉拉的芦苇,有一条似有若无的小路。
抒写内心胸臆:凡事都是这样,要能适应、习惯、凑合。见《牙疼》。
可见汪曾祺无论是描写人物,还是描写环境,人物心理,都文笔洗练,惜墨如金,但是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这比起西方现实主义大师如巴尔扎克他描绘人物工笔刻化服饰,眼睛、眉毛、胡子、面容动辄洋洋数百近千言,看多了给人以昏昏欲睡之感,相比之下,这就是汪曾祺散文的魅力,汪曾祺谈到沈从文教写作,常说“要贴到人物来写”,在写作过程中要随时紧紧贴着人物,用自己的心,自己的全部感情。什么时候自己的感情贴不住人物了,大概人物也就会“走”了,飘了,不具体了。汪曾祺本人散文用语也能做到贴到人物来写,即使文中没有人物,我们难道不能说,作者本人就是文中所说的人物吗,这样,他的写风俗,读文化、忆旧闻、述掌故、家乡情、花鸟鱼虫,瓜果食物,无所不涉,娓娓到来,如话家常,创造的是真境界,传达的真感情,真正做到了文章不写一句空。
语言像水,是不能切割的,一篇作品的语言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是有内在联系的。文学语言不是像砌墙一样,一块砖一块砖叠在一起。而是像树一样,长在一起的,枝干之间,汁液流转,一枝动,百枝摇。语言是活的,也是流动的,中国人喜欢用流水比喻行文,这是非常贴切的。
有一位评论家说:汪曾祺的语言很怪,拆下来没有什么,放在一起就有点味道。语言的美不在每一个字,每一句,而在字与字之间,句与句之间的关系。包世臣论王羲之的字,说他的字单看一个一个的字,并不觉得怎么美,甚至很不平整,但是字的各部分,字与字之间“如老翁携带幼孙,顾盼有情,痛痒相关”。汪曾祺的文学语言也是这样的。
汪曾祺认为:语言不只是形式,本身便是内容,语言和思想是同时存在,不可剥离的。语言不仅是所谓“载体”它是作品的本体,一篇作品的每一句话,都浸透了作者的思想感情。
语言后面有文化的积淀,一个人的文化修养越高,他所传达的信息就会更多。汪曾祺的文学语言兼具南北神韵,打通古今脉络,才气学识与高超的文字工夫将现代中国文学提高了境界,丰富了现代汉语和文字的表达方法,自有一种超迈古今的旷达和淡泊。他自诩为“中国式的人道主义者”,凭着对事物的独到颖悟和审美发现,从小视角楔入,写凡人小事,论乡情民俗,于不经心、不刻意中设传神妙笔,成就了当代散文的经典和高峰。
汪曾祺散文的人物描写篇十五
我对茶实在是一个外行。茶是喝的,而且喝得很勤,一天换三次叶子。每天起来第一件事,便是坐水,沏茶。但是毫不讲究。对茶叶并不是很挑剔。青茶、绿茶、花茶、红茶、沱茶、乌龙茶,但有便喝。茶叶多是别人送的,喝完了一筒,再开一筒,喝完了碧螺春,第二天就可以喝蟹爪水仙了。但是不论什么茶,总得是好一点的。太次的茶叶,便是只好留着煮茶叶蛋。《北京人》里的江泰认为喝茶只是“止渴生津利小便”,我以为还有一种功能,是:提神。《陶庵梦忆》记闵老子茶,说得神乎其神。我则有点像董日铸,以为“浓、热、满三字尽茶理”。我不喜欢喝太烫的茶,沏茶也不爱满杯。我的家乡认为客人斟茶斟酒“酒要满,茶要浅”,茶斟得太满是对客人不敬,甚至是骂人。于是就只剩下一个字:浓。我喝茶是喝得很酽的。常在机关开会,有女同志尝了我的一口茶,说是“跟药一样”。因此,写不出关于茶的文章。要写,也只是些平平常常的话。
我读小学五年级那年暑假,我的祖父不知怎么忽然高了兴,要教我读书。“穿堂”的左侧有两间空屋。里间是佛堂,挂了一幅丁云鹏画的佛像,佛的袈裟是红的。佛像下,是一尊乌斯藏铜佛。我的祖母每天早晚来烧一炷香。外间本是个贮藏室,房梁上挂着干菜,干的粽叶。靠墙有一缸“臭卤”,面筋、百叶、笋头、苋菜都放在里面臭。临窗设一方桌,便是我的书桌。祖父每天早晨来讲《论语》一章,剩下的时间由我自己写大小字各一张。大字写《圭峰碑》,小字写《闲邪公家传》,都是祖父从他的藏帖里拿来给我的。隔日作文一篇。还不是正式的八股,是一种叫做“义”的文体,只是解释《论语》的内容。题目是祖父出的。我共做了多少篇“义”,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有一题是“孟子反不伐义”。
祖父生活俭省,喝茶却颇考究。他是喝龙井的,泡在一个深栗色的扁肚子的宜兴砂壶里,用一个细瓷的小杯倒出来喝。他喝茶喝得很酽,一次要放多半壶茶叶。喝得很慢,喝了一口,还得回味一下。
他看看我的字,我的“义”,有时会另拿一个杯子,让我喝一杯他的茶。真香。从此我知道龙井是好喝的,我的喝茶浓酽,跟小时候的熏陶也有一点关系。
后来我到了外面,有的时候喝到龙井茶,就会想起我的祖父,想起孟子反。
我的家乡有“喝早茶”的习惯,或者叫做“上茶馆”。上茶馆其实是吃点心、包子、蒸饺、烧卖、千层糕……茶自然是要喝的。在点心未端来之前,先上一碗干丝。我们那里是原先没有煮干丝,只有烫干丝的。干丝在一个敞口的碗里堆成塔状,临吃,堂倌把装在一个茶杯里的作料——酱油、醋、麻油浇入。喝热茶、吃干丝,一绝!
抗日战争时期,我在昆明住了七年,几乎天天泡茶馆。“泡茶馆”是西南联大学生特有的说法。本地人叫做“坐茶馆”,“坐”,本有消磨时间的意思,“泡”则更胜一筹。这是从北京带过去的一个字。“泡”者,长时间地沉溺其中也,与“穷泡”、“泡蘑菇”的“泡”是同一语源。联大学生在茶馆里往往一泡就是半天。干什么的都有。聊天、看书、写文章。有一位教授在茶馆是读梵文。有一位研究生,可称泡茶馆的冠军。此人姓陆,是一怪人。他曾经徒步旅行了半个中国,读书甚多,而无所著述,不爱说话。他简直是“长”在茶馆里。上午、下午、晚上,要一杯茶,独自坐着看书。他连漱洗用具都放在一家茶馆里,一起来就到茶馆里洗脸刷牙。听说他后来流落在四川,穷困潦倒而死,悲夫!
昆明茶馆里卖的都是青茶,茶叶不分等次,泡在盖碗里。文林街后来开了家“摩登”茶馆,用玻璃杯卖绿茶、红茶——滇红、滇绿。滇绿色如生青豆,滇红色似“中国红”葡萄酒,茶叶都很厚。滇红尤其经泡,三开之后,还有茶色。我觉得滇红比祁(门)红、英(德)红都好,这也许是我的偏见。当然比斯里兰卡的“利普顿”要差一些——有人喝不来“利普顿”,说是味道很怪。人之好恶,不能勉强。我在昆明时喝过大烤茶。把茶叶放在粗陶的烤茶罐里,放在炭火上烤得半焦,倾入滚水,茶香扑人。几年前在大理街头看到有烤茶缸卖,犹豫一下,没有买。买了,放在煤气灶上烤,也不会有那样的味道。
一九四六年冬,开明书店在绿杨请客。饭后,我们到巴金先生家喝工夫茶。几个人围着浅黄色的老式圆桌,看陈蕴珍(萧珊)“表演”濯器、炽炭、注水、淋壶、筛茶。每人喝了三小杯。我第一次喝工夫茶,印象深刻。这茶太酽了,只能喝三小杯。在座的除巴先生夫妇,有靳以、黄裳。一转眼,四十三年了。靳以、萧珊都不在了。巴老衰病,大概也没有喝一次工夫茶的兴致了。那套紫砂茶具大概也不在了。
我在杭州喝过一杯好茶。
一九四七年春,我和几个在一个中学教书的同事到杭州去玩。除了“西湖景”,使我难忘的两样方物,一是醋鱼带把。所谓“带把”,是把活草鱼脊肉剔下来,快刀切为薄片,其薄如纸,浇上好秋油,生吃。鱼肉发甜,鲜脆无比。我想这就是中国古代的“切脍”。一是在虎跑喝的一杯龙井。真正的狮峰龙井雨前新芽,每蕾皆一旗一枪,泡在玻璃杯里,茶叶皆直立不倒,载浮载沉,茶色颇淡,但是入口香浓,直透肺腑,真是好茶!只是太贵了。一杯茶,一块大洋,比吃一顿饭还贵。狮峰茶名不虚,但不得虎跑水不可能有这样的味道。我自此才知道,喝茶,水是至关重要的。
我喝过的好水有昆明的黑龙潭泉水。骑马到黑龙潭,疾驰之后,下马到茶馆里喝一杯泉水泡的茶,真是过瘾。泉就在茶馆檐外地面,一个正方的小池子,看得见泉水骨嘟骨嘟往上冒。井冈山的水也很好,水清而滑。有的`水是“滑”的,“温泉水滑洗凝脂”并非虚语。井冈山水洗被单,越洗越白;以泡“狗古脑”茶,色味俱发,不知道水里含了什么物质。天下第一泉、第二泉的水,我没有喝出什么道理。济南号称泉城,但泉水只能供观赏,以泡茶,不觉得有什么特点。
有些地方的水真不好。比如盐城。盐城真是“盐城”,水是咸的。中产以上人家都吃“天落水”。下雨天,在天井上方张了布幕,以接雨水,存在缸里,备烹茶用。最不好吃的水是菏泽。菏泽牡丹甲天下,因为菏泽土中含碱,牡丹喜碱性土。我们到菏泽看牡丹,牡丹极好,但是茶没法喝。不论是青茶、绿茶,沏出来一会儿就变成红茶了,颜色深如酱油,入口咸涩,由菏泽往梁山,住进招特所后,第一件事便是赶紧用不带碱味的甜水沏一杯茶。
老北京早起都要喝茶,得把茶喝“通”了,这一天才舒服。无论贫富,皆如此。一九四八年我在午门历史博物馆工作。馆里有几位看守员,岁数都很大了。他们上班后,都是先把带来的窝头片在炉盘上烤上,然后轮流用水氽坐水沏茶。茶喝足了,才到午门城楼的展览室里去坐着。他们喝的都是花茶。北京人爱喝花茶,以为只有花茶才算是茶(很多人把茉莉花叫做“茶叶花”)。我不太喜欢花茶,但好的花茶例外,比如老舍先生家的花茶。
老舍先生一天离不开茶。他到莫斯科开会,苏联人知道中国人爱喝茶,倒是特意给他预备了一个热水壶。可是,他刚沏了一杯茶,还没喝几口,一转脸,服务员就给倒了。老舍先生很愤慨地说:“他妈的!他不知道中国人喝茶是一天喝到晚的!”一天喝茶喝到晚,也许只有中国人如此。外国人喝茶都是论“顿”的,难怪那位服务员看到多半杯茶放在那里,以为老先生已经喝完了,不要了。
龚定庵以为碧螺春天下第一。我曾在苏州东山的“雕花楼”喝过一次新采的碧螺春。“雕花楼”原是一个华侨富商的住宅,楼是进口的硬木造的,到处都雕了花,八仙庆寿、福禄寿三星、龙、凤、牡丹……真是集恶俗之大成。但碧螺春真是好。不过茶是泡在大碗里的,我觉得这有点煞风景。后来问陆文夫,文夫说碧螺春就是讲究用大碗喝的。茶极细,器极粗,亦怪!
在湖南桃源时喝过一次擂茶。茶叶、老姜、芝麻、米、加盐放在一个擂钵里,用硬木的擂棒“擂”成细末,用开水冲开,便是擂茶。我在《湘行二记》中对擂茶有较详细的叙述,为省篇幅,不再抄引。
茶可入馔,制为食品。杭州有龙井虾仁,想不恶。裘盛戎曾用龙井茶包饺子,可谓是别出心裁。日本有茶粥。《俳人的食物》说俳人小聚,食物极简单,但“惟茶粥”一品,万不可少。茶粥是啥样的呢?我曾用粗茶叶煎汁,加大米熬粥,自以为这便是“茶粥”了。有一阵子,我每天早起喝我所发明的茶粥,自以为很好喝。四川的樟茶鸭子乃以柏树枝、樟树叶及茶叶为熏料,吃起来有茶香而无茶味。曾吃过一块龙井茶心的巧克力,这简直是恶作剧!用上海人的话说:巧克力与龙井茶实在完全“弗搭界”。
汪曾祺散文的人物描写篇十六
汪曾祺(1920——1997)江苏高邮人。我国著名小说家、散文家、戏剧家。他的小说《受戒》和《大淖记事》都曾获奖,一些作品还被翻译到国外。他还曾创作和改编了京剧《范进中举》、《王昭君》及现代京剧《沙家浜》等。如今,汪曾祺平中显奇,淡中有味的作品,备受众多读者的真心喜爱,并在海外产生越来越广泛的影响。剧作家沙叶新评价他的作品是“字里行间有书香味,有江南的泥土芳香”,可见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汪曾祺散文的人物描写篇十七
家乡的几座大寺里都有罗汉。我的小学的隔壁是承天寺,就有一个罗汉堂。我们三天两头于放学之后去看罗汉。印象最深的是降龙罗汉,——他睁目凝视着云端里的一条小龙;伏虎罗汉,——罗汉和老虎都在闭目养神;和长眉罗汉。大概很多人都对这三尊罗汉印象较深。昆曲(时调)《思凡》有一段“数罗汉”,小尼姑唱道:
“降龙的恼着我,
伏虎的恨着我,
那长眉大仙愁着我:
说我老来时,有什么结果!”
她在众多的罗汉中单举出来的,也只是这三位。——她要是挨着个儿数下去,那得数多长时间!
罗汉原来是十六个,傅贯休所画“十六应真”即是十六人,后来加上布袋和尚和一个什么什么尊者,——罗汉的名字都很难念,大概是古梵文音译,这就成了通常说的“十八罗汉”。李龙眠画“罗汉渡江”就已经是十八人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队伍扩大了,变成了五百罗汉。有些寺里在五百塑像前各竖了一个木牌,墨字某某某某尊者,也不知从哪里查考出来的。除了写牌子的老和尚,谁也弄不清此位是谁。有的寺里,比如杭州的灵隐寺竟把济公**也算在里头,这实在有点胡来了。
罗汉本是印度人,贯休的“十六应真”就多半是深目高鼻且长了大胡子,后来就逐渐汉化。许多罗汉都是个中国和尚。
罗汉大致有两种。一种是装金的,多半是木胎。“五百罗汉”都是装金的。杭州灵隐寺、苏州××寺(忘寺名)、汉阳归元寺,都是。装金罗汉以多为胜,但实在没有什么看头,都很呆板,都差不多,其差别只在或稍肥,或精瘦。谁也没有精力把五百个罗汉一个一个看完。看了,也记不得有什么特点。一种是彩塑。精彩的罗汉像都是彩塑。
我所见过的中国精彩的彩塑罗汉有这样几处:一是昆明筇竹寺。筇竹寺的罗汉与其说是现实主义的不如说是一组浪漫主义的作品。它的设计很奇特。不是把罗汉一尊一尊放在高出地面的台子上,而是于两壁的半空支出很结实的木板,罗汉塑在板上。罗汉都塑得极精细。有一个罗汉赤足穿草鞋,草鞋上的一根一根的草茎都看得清清楚楚,跟真草鞋一样。但又不流于琐细,整堂(两壁)有一个通盘的,完整的构思。这是一个群体,不是各自为政,十八人或坐或卧,或支颐,或抱膝,或垂眉,或凝视,或欲语,或谛听,情绪交流,彼此感应,增一人则太多,减一人则太少,气足神完,自成首尾。另一处是苏州紫金庵。像比常人小,身材比例稍长,面目清秀。这些罗汉好像都是苏州人。他们都在安静沉思,神情肃穆。如果说筇竹寺罗汉注意外部筋骨,颇有点流浪汉气,紫金庵的罗汉则富书生气,性格内向。再一处是泰山后山的宝善寺(寺名可能记得不准确)。这十八尊是立像,比常人高大,面形浑朴,是一些山东大汉,但塑造得很精美。为了防止参观的人用手扪触,用玻璃龛罩了起来,但隔着玻璃,仍可清楚地看到肌肉的纹理,衣饰的刺绣针脚。前三年在苏州直看到几尊较古的罗汉。原来有三壁。东西两壁都塌圮了,只剩下正面一壁。这一组罗汉构思很有特点,背景是悬崖,罗汉都分散地趺坐在岩头或洞穴里(彼此距离很远)。据说这是梁代的作品,正中高处坐着的戴风帽着赭黄袍子的便是梁武帝,不知可靠否,但从衣纹的简练和色调的单纯来看,显然时代是较早的。据传紫金庵罗汉是唐塑,宝善寺、筇竹寺的恐怕是宋以后的了。
罗汉的塑工多是高手,但都没有留下名字来,只有北京香山碧云寺的几尊,据说是刘銮塑的。刘銮是元朝人,现在北京西四牌楼东还有一条很小的胡同叫做“刘銮塑”,据说刘銮原来就住在这里,但是许多老北京都不知道有这样一条名字奇怪的胡同,更不知道刘銮是何许人了。像传于世,人不留名,亦可嗟叹。
中国的雕塑艺术主要是佛像,罗汉尤为杰出的代表。罗汉表现了较多的生活气息,较多的人性,不像三世佛那样超越了人性,只有佛性。我们看彩塑罗汉,不大感觉他们是上座佛教所理想的最高果位,只觉得他们是一些人,至少比较接近人,他们是介乎佛、菩萨和人之间的那么一种理想的化身,当然,他们也是会引起善男子、善女人顶礼皈依的虔敬感的。这是一宗非常重要的文化遗产,不论是从宗教史角度,美术史角度乃至工艺史角度、民俗学角度来看。我们对于罗汉的重视程度是很不够的。紫金庵、筇竹寺的罗汉曾有画报介绍过,但是零零碎碎,不成个样子。我希望能有人把几处著名的罗汉好好地照一照相,要全,不要遗漏,并且要从不同角度来拍,希望印一本厚厚的画册:《罗汉》;希望有专家能写一篇长文作序,当中还要就不同寺院的塑像,不同问题写一些分论;我希望能把这些罗汉制成幻灯片,供研究用、供雕塑系学生学习用,供一般文化爱好者欣赏用。
载一九九八年第一期《收获》。
法国雕塑大师罗丹曾说过:“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汪曾祺先生就是这样一位智者,他擅于将生活中的琐碎杂乱串联成一幅幅生动别致的画卷。汪老的.笔调平淡质朴,贴近生活细节,不追求华丽辞藻的刻意堆砌,不注重观念思想的有意灌输,在他的文章中,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样自然纯朴,却又意味深长。古云文如其人,汪老一生处事淡泊、不计名利,即使身处逆境,也心境释然,人格魅力令人景仰。在被打为右派下放张家口劳作的日子里,他奉命画出了一套马铃薯图谱。他认为在马铃薯研究站画图谱是“神仙过的日子”,画完一个整薯,还要切开来画一个剖面,画完了,“薯块就再无用处,我于是随手埋进牛粪火里,烤烤,吃掉。我敢说,像我一样吃过那么多品种的马铃薯,全国盖无二人。”汪先生的品行心境决定了他散文创作的独特风格,读汪老的散文,犹如在和一位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拉家常,虽然话语平实,但饶有风趣,令人回味无穷。
(一)汪老散文之贴近生活。
拜读过汪先生的诸多散文之后会发现,他所写散文的主题大都是生活中的凡人小事,都是我们平常生活中遇见却未细心留意的人或物。如《夏天》中对夏天景色的细微描写,《泡茶馆》对茶馆里的闲人趣事的生动刻画。汪老从细小的视角嵌入,写凡人小事,记乡情民俗,谈花鸟虫鱼,考辞章典故,善于捕捉生活中的平凡之美,并于平凡事物中发现不平凡的趣味。
现代社会下的都市人生活节奏加快、生存压力剧增,他们沉浸于工作和学习中,闲情逸致都抛之脑后,对于身边平凡的人或物他们无暇顾及。除了工作学习,他们无法体会到生活的其他乐趣,他们的世界被物欲所包围着,周围一切平凡美好的事物都与他们划清界线,他们将自己局限在自我的小世界里,然而社会生活的喧嚣与紧张唯有透过心灵的恬淡与灵静才能得到调剂与释放。许多读者喜爱汪老也正是被他对凡人小事的审视与关注所吸引,在汪老的散文中可以感受到心灵的愉悦和净化,进而对周围环境有了重新的注目。
(二)汪老散文之平淡质朴。
汪曾祺先生曾说过:“我觉得伤感主义是散文的大敌。挺大的人,说些姑娘似的话……我是希望把散文写得平淡一点,自然一点,家常一点的。”正如汪老所言,他的散文中至始至终弥漫着平实主义风味,散文语言简单易懂,曾有评论家评价汪老的语言十分特别,拆开来看,每一句都很平淡,但放在一起,就别有一番味道。个人比较喜欢汪先生的《多年父子成兄弟》,文章笔调朴实,如拉家常,但却字里行间中折射出父子之间无需言语表达的亲情。
(三)汪老散文之以小见大。
汪先生的散文并不是一味描写生活琐事,他对事物往往有其独到的见解感悟和奇妙的审美发现,擅于以小见大,透过事物的现象看到本质。如汪老在其散文《吃食和文学》中谈到苦瓜到底是不是瓜时,最后从苦瓜想到文学创作,他说作家应该口味杂一点,不能对自己没有看惯的作品轻易地否定、排斥。汪先生这种生活中的敏思与睿智,是值得我们所提倡与奉行的。“我思故我在”,不断的思考才能迸发生命的灵感。
(四)汪老散文之乐观豁达。
先生的散文格调向我们展示的永远是乐观向上的精神与内涵,这与他一生淡泊名利、追求恬然自得的生活方式有关。现在的很多艺术过于浮躁,无病呻吟,汪曾祺先生则是要从内容到形式上建立一种原汁原味的“本色艺术”或“绿色艺术”,创造真境界,传达真感情,引领人们到达精神世界的净土。从汪老散文中散发出来的豁达精神对于我们的人生是一种鼓舞,不管经历多大挫折与磨难,坚信曙光的到来,保持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态,享受人间的悲欢离合、酸甜苦辣。当我们真正以乐观胸怀视之,我们会发现任何的困难都只是成功道路上的基石。
汪曾祺散文的人物描写篇十八
汪曾祺笔下多的是芸芸众生琐碎的日常,和花开花落烂漫的雅兴。“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应该这样。先生将自己对生活、人生的态度尽收在文字中,让我们在文字中也更多的了解如何去面对生活。在风雨飘摇的年代,保持初心不变,持续向前。(新华网评)。
有些人散文如水,有些人则善于翻跟斗、玩花样,有些人则像说相声的,善于抖包袱,说机灵话儿,汪曾祺的散文则如窖藏了大半辈子的醇酒,消尽人生火气,简练而淳朴。(作家张宪光评)。
在中国,很少有作家像汪曾祺一样,以小说、散文、诗歌等多种文体,400多万字,穷尽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仅以作品完成了自我和家乡的书写。(《三联生活周刊》评)。
汪曾祺是“文化史的宠儿”。“文化史”不仅包含汪曾祺所经历的新旧交替的时代,同样包含当下对于汪曾祺的重新发现。这份“发现”里有对美、人情和现代性的追求,也有断裂传统与过去的神伤。(学者季红真评)。
汪曾祺散文的人物描写篇十九
汪曾祺(1920年3月5日—1997年5月16日),江苏高邮人,当代作家、散文家、戏剧家,京派作家的代表人物。早年毕业于西南联大,历任中学教师、北京市文联干部、《北京文艺》编辑、北京京剧院编辑。在短篇小说创作上颇有成就。著有小说集《邂逅集》,小说《受戒》、《大淖记事》,散文集《蒲桥集》,大部分作品,收录在《汪曾祺全集》中。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
汪曾祺散文的人物描写篇二十
哲学是周国平的专长,尼采、蒙田、拜伦、卡夫卡、爱默生、苏东坡、卢梭、袁中郎、昆德拉、艾略特、苏格拉底、托尔斯泰、罗曼・罗兰……这些历史上著名的先哲圣贤仿佛都是周的好友,相聚在他的家中,谈古道今,谈笑风生。他的散文大都关乎哲学,有的内容尽管讨论的不是哲学问题,但也饱含哲理,将哲学沉淀为文章的底色。其中讨论最多的是诸如知识与智慧、生命与死亡、人生与自我、苦难与幸福之类的哲学命题。在《未经省察的人生没有价值》中,周说:“哲学的本义是爱智慧,爱智慧甚于爱一切,包括甚于爱生命。”在他看来,哲学不是枯燥乏味的若干范畴和教条,而是关乎人的根本、探讨人生的永恒问题、并散发着永恒魅力的诗。在他的笔下,些小琐事能折射出宏大的人生主题,触目皆是的野花小草能生发出宇宙的浩瀚无垠。他探索人生之谜、追问生命的价值,关怀当前人们的精神境遇和精神状况。在当今这个日趋实利、物欲横流的时代,他的这种济世品质和人文情怀显得弥足珍贵。
谈论死亡是大部分人都避讳的问题,而他对死亡的探讨情有独钟,因为思考死对于生命是有价值的。《思考死:有意义的徒劳》是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很少有人像他这样对死亡思考的如此透彻,如此全面,如此真诚。文中在质疑了接受死亡的种种理由之后,他得出结论:“一个人只要认真思考过死亡,不管是否获得使自己满意的结果,他都好像是人生的边界勘察了一番,看到人生的全景和限度。”进而能让人“以超脱的态度对待人生的一切遭际”,“在必要的时候甘于退让和获得平静。”显然,作者并不是在这里悲观消极,而是为我们短暂的生命描摹出最后的底限,从而使我们更加珍惜和热爱我们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