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纪律处分条例心得(汇总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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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处分条例心得篇一
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非常重视纪律建设,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作为一个有着67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更为重要。
中共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它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通过学习,使我充分地认识到,《条例》是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使我深刻在感受到,《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目的在于带领广大党员干部抓好各项工作。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要精精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为人民谋利益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拼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平平淡淡做人。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我们党的各项事业实现突破发展贡献力量。
纪律处分条例心得篇二
第一段:引言(200字)。
团纪律处分条例是团委根据团的工作特点和团员成长需求而制定的纪律规定,对于团员的行为规范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近期,我被团纪律处分条例所影响,深感这一条例对于团员自我约束、团队建设以及团的发展至关重要。在这一过程中,我收获颇丰,也学到了许多宝贵的教训。
第二段:条例的重要性(300字)。
团纪律处分条例对团员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它不仅规范了团员的行为,还引导团员养成正确的思想和行为习惯。在我遭遇团纪律处分时,我深刻地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对于团队的团结和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条例的制定,帮助团员明确了个人责任与社会责任之间的联系,使我们认识到只有遵守规定,才能够更好地履行团员应有的责任。
第三段:条例的约束与规范(300字)。
团纪律处分条例强调了团员的纪律,既约束了个人的行为,也规范了团队的组织运作。在我所经历的团纪律处分过程中,我深感到条例的严格执行为团队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条例的存在使得每个团员都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受到如何的评价和处分,进而更加注重行为的规范性和道德性。这种规范和约束,有助于团队成员的相互尊重,减少冲突,增强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
团纪律处分条例给我的非常宝贵的心得体会:一是自我约束意识的培养。通过对条例不断的学习和遵守,我深刻地认识到作为一名团员,我应该时刻约束自己的行为,积极向上地发挥团员的榜样作用。二是责任感和集体意识的增强。团纪律处分条例使我意识到,作为一名团员,我肩负着对团队和社会的责任。我的行为不仅代表着个人的形象,也关乎团队的形象和声誉。三是规范自我行为的能力提升。通过团纪律处分条例的约束,我学会了自我评估和管理,提高了自身的行为规范,避免了犯错误或违纪行为。
第五段:总结(200字)。
团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是我深入学习思考,从错误中吸取教训的过程。通过这次经历,我明确了作为一名团员应有的责任和义务,真切感受到了团纪律处分条例的必要性和意义。未来,我将继续以此次经历为引导,更加自觉地遵守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为构建和谐团队、充实团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纪律处分条例心得篇三
通过党风党纪整顿活动中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我认识到,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非常重视纪律建设,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作为一个有着67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更为重要。
中共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它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首先,党中央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对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提出了许多新的明确、具体的要求。党的进一步提出要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其次,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有了新的变化。“试行条例”的主要精神和主要内容是我们在1995年以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和研究成果。“试行条例”发布实施近七年来,我们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更好地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精神,保证我们党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必要及时对“试行条例”进行修订。
再次,新世纪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了新的进展。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既要从严治标,又要着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法规。
这次修订在具体内容和条款的设计上,注意正确处理了三个方面的关系:。
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已经有限制地放宽了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买卖股票的禁令,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依法投资证券市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因此,《党纪处分条例》对“试行条例”第九十一条关于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买卖股票应受党纪处分的规定不再写入。
二是注意处理从严治党与现实可行性的关系。《党纪处分条例》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力求做到宽要宽得恰当、严要严得适度,使规定更具有现实可行性。如《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减轻处分的规则。这些规定较“试行条例”更加严格。
三是注意处理了维护国家法治精神与保持党内法规特色的关系。《党纪处分条例》坚持维护国家法治精神,在有关条文的设置方面注意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规定保持衔接,同时又注意使其具有党内法规的特点,使之符合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
贯彻执行《党纪处分条例》,是党的各级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首先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把学习《党纪处分条例》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的纪律的要求结合起来。
通过例会上李书记的带领和工作空闲之余的自学,我对我党的纪律要求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同时也时刻提醒我要遵守机关相关政策法规,鞭策我做一个遵纪守法的机关干部。
纪律处分条例心得篇四
团章纲常常被解读为团员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其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就是团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团员,了解并遵守这一条例对于发展个人素质、增强组织纪律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实践中,我深切感受到了团纪律处分条例的力量,也深刻体会到了个人应当严守这一道德规范的重要性。
首先,团纪律处分条例作为一种规范行为的书面制度,具有引导团员规范行为的功能。条例中明确了一系列的违规行为和相应的处分措施,如违规参与赌博或挤占团费,会受到警告、记过、降级等处分。这些规定旨在通过强制性执行来惩戒违法行为,保证团组织内部正常的运转秩序。对我而言,团纪律处分条例就像一个红线,在我行为的边界中绘出了一道道禁区,提醒我要时刻保持警觉,不给组织带来负面影响。
其次,团纪律处分条例为团员提供了明确、公正的处理机制。在团组织中,人际关系错综复杂,处理问题容易受主观因素影响。而团纪律处分条例的出台,为问题的处理提供了一个公正的标准。任何一个团员违反规定都会受到相应的处分,并且在条例中有明确的程序可以依循。这种机制的存在,不但使团员在遇到问题时能够有一个公平的处理结果,也减少了个人情感因素对问题处理的干扰。我个人非常认同这种公正的处理方式,坚信只有建立公正、透明的制度,才能建设一个健康、积极向上的团组织。
再次,团纪律处分条例对于团员自身成长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条例中所规定的不良行为都是对团员个人品质和道德底线的挑战,如果没有团纪律处分条例的保护,很容易滑向违纪违法的道路。然而,成为一个优秀的团员不仅是避免违法违纪,更是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团纪律处分条例正是提醒我时刻保持高度的自律意识,使我不敢忽视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底线,不敢轻易做出伤害他人的行为。这种自律意识和道德素养的培养,对于我的个人成长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
此外,团纪律处分条例也鼓励团员主动参与团组织建设和发展。团员作为团的基本组织单位,只有团员的参与才能保证团组织良好的运转。团纪律处分条例对于团员的要求很高,但同时也为团员提供了一个公正、平等的参与环境。只有积极投身于团组织的建设和活动中,才能真正感受到团组织的温暖和力量。无论是服务社会、积极参与公益活动,还是自我提升、锻炼领导能力,都需要团员主动参与和付出努力。团纪律处分条例的存在,激发了我对团组织的归属感和责任感,使我更加愿意为团组织的共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综上所述,团纪律处分条例对于积极引导团员规范行为、提供公正处理机制,以及促进团员个人成长和主动参与团组织建设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作为团员,我对团纪律处分条例有着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在今后的团组织工作中,我将严格要求自己,严守团纪律处分条例,为团组织的发展和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希望更多的团员能够加强对团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和理解,真正将其内化为自己行为准则,共同推动团组织的发展和壮大。
纪律处分条例心得篇五
公司纪律处分条例是企业中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旨在约束员工的行为,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通过学习和实践,我深刻体会到公司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性和适用性,这些条例能够促使员工积极履行职责,规范行为,进而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益。
第二段:规范行为准则。
公司纪律处分条例明确了员工的行为准则,凡是与公司的利益相悖的行为都会受到纪律处分。这迫使员工时刻提醒自己要遵守规章制度,杜绝违纪行为。例如,条例规定严禁迟到早退、旷工休假、私自外出等行为,这些规定让我认识到我应当按时到岗,充分发挥自己的工作能力,不懈怠于工作岗位。
第三段:提醒员工注意职业道德。
公司纪律处分条例不仅要求员工规范行为,还提醒员工注意职业道德。条例中明确规定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不得接受他人财物、不得造谣中伤等,这些规定使我懂得了做一个有道德底线的员工是多么重要。通过遵守职业道德,我不仅能够积极地为公司服务,还能够获得他人的尊重和信任。
第四段:强化团队意识。
在公司纪律处分条例中,也规定了员工在工作中应当积极协作、共同完成工作目标。这就要求我在实践中时刻牢记团队意识,与同事相互配合,共同推动工作的进展。通过参加团队活动,我逐渐意识到团队的力量是无穷的,只有携手合作,才能够取得更好的业绩。
第五段:规避纪律处分的途径。
公司纪律处分条例不仅规定了惩罚,还提供了规避纪律处分的途径。例如,条例明确了员工可以自愿承担违规行为带来的后果,通过认错、检讨等方式来规避处分。通过参与公司的教育培训活动,我明白了只要及时识错、认错并作出改正,就能够避免处分的发生。
总结:
通过学习和实践公司纪律处分条例,我深刻认识到条例对员工行为的规范和教育的重要性。公司纪律处分条例的执行能够促进员工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减少违纪行为的发生,进而提升整个企业的整体效益。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时刻谨记条例的要求,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积极与同事合作,以更好的工作表现回报公司的培养与信任。
纪律处分条例心得篇六
党支部集体学习最新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处长、支部副书记参加学习。大家认真学习两份文件与旧版的区别,深入理解党对党员和党组织提出的最新要求。
《准则》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和根本宗旨,对党员自身品德和生活纪律的要求贯穿始终。《准则》规范的主体,从过去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了“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体现出从严治党的要求。此外,与以往文件使用了很多“禁止”不同,《准则》均使用正面表述的方式,格式工整,用词凝练,表达有力,主旨鲜明。
《条例》删除了旧条例中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将党纪和国法分开,层次分明,逻辑清晰。《条例》还将原有的10类违纪行为分类方式重新整合为6类,并明确列出每一类的“负面清单”,特别是补充了以来新发现的拉帮结派、搞老乡会、妄议中央政策等问题,重点突出,针对性强。
处长指出,xx届五中全会刚刚落幕,“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在这样的关键时期,如果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我们的工作队伍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只有纪律严明,才能朝气蓬勃,无往而不胜。《准则》和《条例》是我党对党员干部提出的重要要求和基本行为规范,与党员个人发展、成长和工作息息相关,也是维护党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
处长特别强调,招生、就业和创业工作,与学生个人前途和学校长远发展紧密相关,责任重大,要求全处党员务必认真研读《准则》和《条例》,并按照《准则》这一“高线”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在修身、齐家、做事、用权各方面廉洁自律,并且牢记《条例》警示,坚守行为规范的“底线”,有效抵制当前社会上的不正之风。
大家普遍认为,此次《准则》的修订,彰显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形成了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第一步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条例》则以问题为导向,对党章规定进行了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纪律处分条例心得篇七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的规模也越来越庞大,员工队伍不断扩大。在这个大环境下,一套完善的公司纪律处分条例显得尤为重要。作为一名员工,我深刻认识到了纪律的重要性,通过仔细学习和实践这些条例,我对其中的几点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首先,准确理解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公司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了员工的行为规范,并告诫员工在工作中要遵守相关的规定。作为一员,了解并遵循这些规章制度是我们基本的职责和义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发挥个人的特长和能力,让企业发展得更好。而且,准确理解规章制度可以帮助我们避免犯错误,降低纪律处分的发生率。
其次,严格要求自己提升自身修养。纪律是一项基本的要求,不仅需要遵守公司的规定,更离不开自己的修养。员工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要时刻保持优良的工作态度,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此外,还要时刻保持学习的态度,不断提升自己的岗位技能和专业知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适应企业发展的变化和需求,并为公司带来更大的价值。
此外,合理运用公司纪律处分条例。公司纪律处分条例并非只有制约作用,它同样具备着激励作用。合理运用这些条例,可以激励员工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对于那些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按照条例进行给予相应的处分,既是对他们行为的惩罚,也是对其他员工的警示。这样,能够减少类似问题的发生,让企业更加和谐地运转。
最后,企业文化与纪律的结合。纪律是企业中一项非常重要和必不可少的因素,但它不能仅仅停留在规章制度的硬性要求上。企业需要树立自身的文化氛围,并将纪律融入其中。比如,要强调团队精神,让员工明白合作和团结的重要性;要注重员工的个人成长,让每个员工在工作中得到成长和认可;要注重沟通和反馈,让员工主动反映问题和意见,共同打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综上所述,公司纪律处分条例是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在企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员工,应深刻体会其重要性,并将其贯彻到自己的工作中。通过准确理解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合理运用条例和将纪律与企业文化结合起来,我们将更好地服务于企业,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也能够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职业形象。
纪律处分条例心得篇八
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二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
党纪处分条例是规范所有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条例》修订的基础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了新的奋斗目标、回答了新的时代命题、提出了新的基本方略,《条例》修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服务服从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并提供纪律保证。
一、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纪律建设的政治性。
2018年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实施,修订后的《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比如,新《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继承了党章中关于纪律建设的相关内容,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思想,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比如,新《条例》在第一编中就强调,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作为总前提。比如,在第五条,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写入到党章中后,也写入到了新《条例》。
二、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纪律建设的时代性。
新《条例》紧密结合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对侵害人民利益的问题增加了相应的处分规定。比如规定“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造成较大损失或者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比如,增加了对扶贫脱贫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处分规定,对在扶贫工作中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比如,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增加了“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处分规定。
三、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纪律建设的针对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等一系列反腐败斗争,让我们也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等问题依然突出,出现了新的问题类型。比如在组织纪律中对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等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行为作出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情形,对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作出处分规定。此外,还增加了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的处分规定,使巡视巡察的利剑越擦越亮。在廉洁纪律中强化了对党员干部从事营利活动的监督。比如在廉洁纪律中强化了对党员干部从事营利活动的监督中增加了对“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行为的处分规定,提出了对“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和“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行为的纪律处分。针对“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提出对“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的”等违反八项规定的新表现作出处分规定。比如在工作纪律中重点针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积习甚深的问题,增加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的”“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的”等行为的处置规定。此外,还规定了对“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的”,要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比如在生活纪律中增加了“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行为的处分规定。
作为一名老纪检干部、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把《条例》放在心里,坚持以《条例》律己律人,做到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已奉公,坚持崇廉拒腐,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做到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纪律处分条例心得篇九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二)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四)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第十七条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第十八条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
(二)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
(三)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条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第二十一条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
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第二十二条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
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第一款减轻处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四条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的,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第二十五条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
第二十六条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八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九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条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
第三十一条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第三十二条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四条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三十五条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三十六条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二)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第三十七条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第三十八条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本条例所称领导责任者,包括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在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
第四十条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
第四十一条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对于依照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理的党员,经调查确属其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利益,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四十三条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总则适用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但是中共中央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他党内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编分则。
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四十五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六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七条制作、贩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携带、寄递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八条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九条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条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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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处分条例心得篇十
近日,我反复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感受深刻,受益匪浅。
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内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内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也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诞生之日起,对党的建设就十分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六千六百多的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做保证,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就会失去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不能带领全国人民实现振兴中华的历史重任。全党只有纪律严明才能精神振奋朝气蓬勃斗志昂扬,向着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目标披荆斩棘乘风破浪无往而不胜。
学习《条例》关键在于要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进一步规范和约束每个党员的一言一行。在学习上全体党员要刻苦认真,真正做到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进一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从而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积极向上不求名利追求卓越。在生活上甘于清贫,拼弃享受,不贪不占,管住自己嘴和手,管住自己的脑和腿,守住底线不碰高压线,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共产党员一身清白一尘不染的政治本色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纪律处分条例心得篇十一
作为职场中的一员,遵守公司纪律是职责所在。近期公司出台了新的纪律处分条例,让我深有感触。通过对这些条例的学习和思考,我意识到纪律和规范对于一个组织的正常运行和员工的个人成长至关重要。在过去的日子里,我对公司的纪律往往没有太多的关注,但是这个新规范让我深入了解到纪律对于个人和组织的重要性。在本文中,我将分享我对公司纪律处分条例的一些体会与思考。
第一段:了解纪律的重要性。
公司的纪律处分条例不仅仅是为了维护组织的权威和秩序,更是为了让员工明确职责并且懂得自律。在过去的工作中,我常常觉得公司的纪律太过繁琐,不必太过关注。但是新规定的出台让我意识到,纪律不是束缚,而是一种保证和规范。严格遵守公司的纪律,可以有效地预防和解决各种问题,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并最终实现个人和组织的共同目标。
第二段:自律与职业生涯发展。
纪律不仅是完成工作所必需的一种要求,更是掌握自己职业生涯的一把尺子。在公司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中,我意识到只有遵循纪律,才能更好地管理自己的时间和资源,合理安排工作并提高工作效率。在追求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的道路上,自律是必不可少的一环。只有自律,我才能更好地掌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急性,有计划地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职场竞争力。
第三段:纪律的意义与公司形象。
公司纪律处分条例的制定,也是为了维护公司的形象,确保在外部的形象和内部的工作秩序保持一致。在过去的工作中,我常常忽略了自己的行为对公司形象的影响。但是现在,我深刻体会到,一个没有纪律的个人无法代表公司去与外界打交道。通过严格遵守公司的纪律,我能够塑造自己良好的工作形象,展现出公司的优秀品质和价值观。
第四段:纪律的培养与心态调整。
纪律的养成需要时间和恒心,同时也需要一种正确的心态调整。一方面,公司应该通过制定更加合理的纪律规定,鼓励员工自觉遵守。另一方面,作为员工,我们也应该积极主动地调整心态,将纪律看作是一种机会和挑战。只有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我们才能够顺利地跳出舒适区,进一步提升个人职业素养和能力,迎接不断变化的市场竞争和挑战。
第五段:推动组织发展的重要纽带。
公司纪律处分条例是推动组织发展的重要纽带。合理的纪律规定可以促进团队合作和协同工作,建立秩序和信任。了解并且遵守公司的纪律,有助于增强个人和整个团队的凝聚力和执行力,让我们能够更好地适应并应对各种工作中的挑战。通过遵循公司的纪律,我相信我们能够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为实现公司的长远目标而努力奋斗。
总结:
公司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与思考,不仅让我加深了对纪律的认识,更激发了我对自身成长和公司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纪律不是束缚,而是一种规范和保证。只有遵守公司的纪律,我们才能推动自己的个人发展和组织的长远发展,为公司打造更好的未来。
纪律处分条例心得篇十二
首先,作为一名军人,我们必须遵守军纪,严格遵守军队纪律处分条例。在漫长的军旅生涯中,我深刻体会到这一点的重要性。只有强化军人思想教育,宣传纪律处分条例的意义和作用,才能营造良好的军纪氛围,保持军队神气、战斗力。
其次,军队纪律处分条例是军人行为准则。在军人行为方面,我们不仅要遵守军事法规,还要严格执行军纪规定。军队纪律处分条例详细规定了军人不得违反的行为,比如违反工作纪律、军事纪律、精神文明纪律等,其中严重的违法者会受到制裁。在此基础上,我们应该认识到,执行纪律是我们必须承担的义务,不仅要对自己负责,更要对部队负责,来规范我们的行为。
然后,纪律处分是维护军纪的有效手段。由于有些士兵没有树立正确的思想,持有不良文明习惯和行为,甚至侵犯了他人的利益或军队校规校纪,这就要求军队加强纪律管理教育,通过纪律处分制度加强纪律维护、建立新的兵棚管理制度,执行各种惩罚措施。这样,可以维护良好的战斗状态,并提高军队战斗力。
其次,执行军队纪律处分条例不仅要严格执行组织制度,还要加强教育力度。我们应该认真贯彻教育宣传、教育训练、机制保障、监察检查等工作,加强队伍管理,提高士兵思想认识。只有这样,才能形成良好的纪律和氛围,让士兵们发扬一份坚定的决心和毅力,努力提高军事素质。
最后,军队纪律处分条例具有普遍意义。不仅对军人有重要意义,对所有公民都具有示范意义。坚持执行纪律精神,可以树立法律顺序和风纪观念,增强人民群众对军队的信任和依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并对违法行为严格实施惩罚,以维护紧张的组织纪律和执法制度,从而创建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总之,军队纪律处分条例是一套规范统一的军人行为准则和组织士兵行为的有效手段,其精神是我们坚守必须的道德信仰和行动准则。军事人员必须树立纪律意识,执行纪律,维护军纪,这是军人品质的核心。我们必须牢记这些,不断坚持、完善、贯彻执行这些条例,确保我们的部队不断的顺应发展潮流,在国防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充分发挥军队战斗力,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安宁。
纪律处分条例心得篇十三
【原文】新条例在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中,将“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列入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
【解读】“不收敛、不收手”,这已是xx大后反腐新闻中的高频词汇。
今年2月,中纪委在通报官员违纪查处情况时首次用了“xx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表述。查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纪律审查”栏目,省部级落马官员在被开除党籍的通报中被提及“xx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就有十余人。
相较于旧版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的条例中将“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列入从重、加重处分的行列,亦可见中央对于严惩顶风违纪者的决心。
党员犯罪,即使免于刑罚,仍将党纪处分。
【原文】新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二条规定,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解读】党纪要严于国法,这是在这份条例的修订之前,中央高层就不断释放出来的修订思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在受访时表示,将党纪与法律进行区分对待,鲜明体现了“纪在法前”以及“纪严于法”。“即使没有违法,但可能会违纪,这对党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按照新条例规定,党员犯罪,即使情节轻微,检察院不起诉,或者法院作出免予刑罚决定,但是依然要受到党纪的处分。
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或开除党籍。
【原文】新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解读】今年初,由中纪委和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一书中,首次披露了诸多习近平关于反腐的论述。其中,习近平就曾提到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本次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中,妄议中央大政方针被写入,无疑也是更明确地严明了党的政治纪律。
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被写入。
【原文】新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解读】从塌方式腐败到一系列腐败串案、窝案,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这些都是近年来腐败案件查处时遇到的突出特点。有媒体解读,新版条例将xx大以来中央提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和实践成果转化为法规条文,增加了“拉帮结派”等“负面清单”,有利于解决党员对组织忠诚这个根本问题。
五种情形对抗组织审查或被开除党籍。
【原文】新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三)包庇同案人员的;(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纪律处分条例心得篇十四
军队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力量,有着严格的组织纪律和管理制度。而纪律处分条例是军队最基本的管理法规之一,严肃处理纪律问题,保证军队执行任务的稳定和高效。在此,我将分享自己对军队纪律处分条例的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军人,首先必须认真了解和掌握军队纪律处分条例,这是维护军队纪律和权威的基石。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了纪律毁约的行为和处分类别,并强调了纪律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必须自觉遵守军队纪律处分条例,时刻保持高度警觉,严守纪律,不断提升自己的规范意识。
第三段:教育引导。
纪律处分条例不仅是一种法规,更是一种行为规范。在日常教育工作中,我们应该利用纪律处分条例对军士进行深入浅出的宣传和教育,向他们阐述军事纪律的重要性和严格性,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军队纪律,以更好地执行任务,维护国家安全。
第四段:加强管理。
军队纪律处分条例规范了纪律处分的程序和权限。在实际执行中,领导干部应该进一步加强对纪律处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管理质量。同时,还应该加大对纪律处分干部的培养力度,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管理能力和法律素养,为军队纪律管理工作打好基础。
第五段:总结。
军队纪律处分条例是军队管理的基石,贯彻条例是巩固纪律、加强管理、提高效能的必要手段。作为一名军人,我们要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我相信,只有坚持纪律,才能确保军队行成万事兴的场面。
纪律处分条例心得篇十五
作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一员,我们无论身在何处,都应当始终遵守团的纪律,在团内的行为中严守原则,保持良好的品行,树立正面的榜样。团内纪律处分条例是维护团内稳定、规范干事作风的重要依据。在学习和执行这一条例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了纪律的重要性和个人责任的重大性,也体会到了团内纪律处分条例对于我个人成长的促进作用。
首先,团内纪律处分条例的制定和执行,是对共青团员个人行为的规范和约束。团员们在参与团队活动、开展社会实践等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诱惑和压力。没有了团内纪律处分条例,团内将很难保持秩序和稳定。如果每个团员都只顾个人利益而忽视集体利益,那么整个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就会大大削弱,无法形成强大的合力,也无法顺利的推进集体事业的发展。
其次,团内纪律处分条例的执行,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团内纪律处分条例的存在,对于团员们良好的品行、言行举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借此促使团员们树立起高尚的行为准则。通过执行这一条例,我们不仅要对自己的一言一行进行严格约束,还要关心他人,尊重他人的权益和利益,提高自己的团队协作能力和社交技巧。
同时,团内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和执行,对于我们个人成长也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作为一名重要的组织成员,团员除了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还要以身作则,成为他人学习的榜样。只有团内纪律处分条例得到认真地学习和执行,我们才能够更好地推动身边的人一起进步,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和团队氛围。同时,团内纪律处分条例也提醒着我们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不仅要对党和人民负责,也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此外,团内纪律处分条例还要求我们不断学习提高,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只有通过不断学习、了解新事物和新动态,我们才能做到既遵纪守法,又顺应时代潮流。在执行纪律的过程中,我们要不断反思自己的行为,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水平和业务水平。只有如此,我们才能更好地为团队的发展作贡献,为国家和人民的事业不断取得更大的成就。
总之,在学习和执行团内纪律处分条例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了纪律对于团队精神和个人成长的重要性和推动作用。只有遵守团内纪律,保持良好的品行,才能形成凝聚力强、向心力高、合作精神好的团队。只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我们才能成为真正有价值的青年人。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和提高,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为团队和国家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我们应当以团内纪律处分条例为标尺,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记我们是共青团员这一光荣的身份,发扬共青团的优良传统,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努力奋斗。
纪律处分条例心得篇十六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本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第二次对这一重要党内法规进行修改。新《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体现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要求,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修订后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在指导思想中增加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等内容;在对违反群众、工作、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中,新《条例》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了纪律保障,增写了相关的处分规定;对于一些违法行为作出从重或加重处分的规定···新《条例》的修订,增强我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严明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自觉学习新《条例》,正确体会和把握《条例》精神的实质,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学习上学会用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工作上坚持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做到察民情、纳民意、解民困、顺民心;在生活中保持洁身自好的作风,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纪律处分条例心得篇十七
军队纪律处分条例是保证部队纪律严明执行和士兵行为合规的规范性文件。作为一名军人,遵守军队纪律处分条例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在工作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军队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性,也认识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因此,在此分享我的心得体会,思考如何更好地做好纪律处分工作。
军队纪律处分条例是指挥员和士兵必须遵守的规则,它的存在是为了保障全军纪律严明,强化部队管理和组织,促进军事训练和战备建设的顺利开展,维护部队形象和社会形象的最基础和最为重要的制度。作为一名守卫国家安全和人民幸福的军人,必须深刻认识到军队纪律处分条例对于深入推进部队管理、促进士兵职业道德建设和规范化训练、提升全军维稳打击和应急处置能力的重要作用。
军队纪律处分条例的实施需要符合实际工作的需要,具体操作过程中,常常存在着遇到的问题。比如,在纪律处分工作的实施中,往往面临价值观差异和知识技能不足的困境。同时,与其他部队和民用世界不同,纪律处分工作要求更为严谨、权威和公正,但对于不可理喻者的处分和处罚过快较为常见,在保证部队纪律性时也会带来不必要的压力。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应该积极探索军队纪律处分条例的完善之道。首先,应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和教育,不断提高军人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其次,应积极营造公正严厉的纪律处分环境,以期望在权威和公正的制度约束下,使军人自觉、自愿地听从军令和纪律要求,依法活动,降低各种误解、偏执和困惑。最后,应建立和健全纪律检查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军队纪律处分规程的执行监督,坚持从严从实处理违反纪律的问题,使各级领导对纪律处分工作有更高的责任心和决策能力。
第四段:加强军事纪律意识的重要性。
在完善军队纪律处分条例的过程中,强化军人军事纪律意识的培养是非常必要的。只有提高士兵的纪律素质,使之养成规矩和法制的思想观念,才能积极维护军队形象和军人荣誉,更好地完成军队的各项任务。同时,随着社会文明进步和发展,加强士兵的法制知识和普及公共法制教育、教育活动、先锋部署、课堂演讲等形式也是提高士气、加强纪律意识的重点环节。只有在这方面做好了,才能有更好的纪律处分工作体系,有更为严格的纪律规程。
纪律处分条例是对军人进行制度约束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其意义不仅在于加强军人纪律意识的树立和规范,更为关键的目的在于对军人的保护。它保证了士兵们军事生涯中的安全防范,监控和管理,让士兵们从违规违纪的行径中得到惩罚和处分,以期望避免各种差错和意外,更可谓是维护家国安全、筑牢国防的基础条件。
总之,军队纪律处分条例是保证士兵行为规范和纪律严明执行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军队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性,并且积极探索完善其规程体系和推进条例落实的相关工作。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纪律规范与规程境界的水平,才能使军队学习到严格的纪律处分,规范行为,切实提高部队行动力和战斗力。
纪律处分条例心得篇十八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新准则三百余字,给人最深的感受就是“简劲”二字。
古人云:为文物简劲。大道至简才能知行合一。中央颁布的这个《准则》,薄薄一页、短短八句,简洁明了,易知易行。老子曰:大道至简。越是简单,越有利于执行;越是简单,越能管长管常。《准则》虽短,全党共知,上下共守。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思想上有了更高的认识:法相济才能标本兼治。如果说,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那么纪律的生命就在于遵守。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历来都讲德法相依、德治礼序。《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共计八条,前四条是针对所有党员廉洁自律规范,要求所有党员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后四条是针对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要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准则》虽是党内的法规,但坚持的是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准则》虽然只有八条,但紧扣的是廉洁自律主题,围绕的是理想信念宗旨,重在立德。可以这样讲,《准则》作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面向全体党员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既有德法相济的“温度”,更有标本兼治的“力度”。
“廉洁自律准则”是针对从政道德伦理提出的高标准要求,高度概括了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思想道德境界,要求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甘于奉献等。并首次在党的规章中提出“修身齐家”要求:“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廉洁自律准则”比党纪的标准更高,“高于纪律严于纪律。个别党员干部的行为即使没有违反党纪国法,达不到党纪处分的标准,但是有可能违背了廉洁自律准则,不符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要求”。
说:“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把理想信念宗旨这个核心价值观作为‘高线’,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准则》第一句就是: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这就是我们要坚持的“高线”。《准则》内容8条,又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这就是我们要守住的“底线”。
实际工作生活中,要进一步认识到党员自身的廉洁自律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性,要能顶得住歪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一些歪理邪说在社会上流行,在正确行使权力时,就必须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要耐得住清贫。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并且特别注意处理好“先富”与共同富裕的关系。因为社会发展总有个过程,总要经过从少数人富裕到共同富裕的阶段,但这个阶段我们党员、干部绝不能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而先富起来,这是我们党的宗旨和执政地位所决定的。要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特别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
综上所述,《准则》虽简,从严管党要言不烦;《准则》虽简,从严治党力度不减。我们体会《准则》的“简劲”,就要在贯彻《准则》的过程中,务实求“简”,落实求“劲”。真正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真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纪律处分条例心得篇十九
团内纪律处分条例是团组织为了维护学生工作有序、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项重要规定。作为团员,我们要深入学习并遵守这个条例,从中体会到纪律对于团队建设和个人成长的重要性。在接受处分之后,我们要深刻反思自身行为,认识到我们的错误,并且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团队意识。
第二段:体验纪律的重要性。
在团内纪律处分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对于一系列违反纪律的情况进行相应的处分措施。当我们不小心违反了团纪,接受到处分时,这时候我们会感受到纪律的重要性:它能够约束我们的行为,规范我们在团队中的表现,促进团队协作和发展。同时,纪律也是一种公平原则,无论是团干部还是普通团员,都要按照同样的规则行事。只有全体成员都能够遵守纪律,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够进一步提升。
第三段:自我反思与积极总结。
接受处分之后,我们要先从自身找原因,认真反思自己的行为,并且总结出经验教训。处分不仅是一种警戒,更是对我们个人成长的一次促迫。通过反思,我们才能够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并且在今后的工作与学习中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同时,我们也应该关注他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听取他们的批评与指导,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身的素质。
第四段:调整心态,积极进取。
无论是接受处分还是受到批评,我们都要对待这个事件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不消极怨天尤人。处分是对我们的一种教育,是为了让我们改正错误,成长为更好的人。我们要以积极向上的态度面对团内纪律处分,把这次经历当成是一块磨练自我的砥砺之石,坚持用行动证明自己的改变,积极投入到工作学习中。只有不断进取,才能够真正提高个人素质,为团队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五段:珍惜机会,传递正能量。
接受过处分后,我们要珍惜自由,注重自身修养与能力的积累。通过一段时间的自我修整,我们可以从容地面对工作与学习中的挑战。同时,我们还要传递正能量,帮助他人树立正确的团内纪律观念。我们要引导他人遵守纪律,向他们传递违纪后的体会和思考,让他们以我们为榜样,以更好的行为影响他人,共同构筑一个团结友爱、纪律严明的团队。
结尾。
团内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是团员们必须经历的一次重要学习和成长之旅。通过接受处分,我们能够深刻认识到纪律对团队建设和个人发展的重要性,同时也让我们明白了自己的不足之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正确处理并吸取经验教训,积极调整心态,以更加坚强的意志和高尚的品质投入到团队建设中。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提高自身素质,为团队的发展做出积极而有益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