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代持有股份协议(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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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有股份协议篇一
住所: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委托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方因为乙方的名义持有_________有限公司股金事宜,现双方就相互权利和义务协议如下:
一、受益人。
甲方名义持有的该股金实质所有权归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单位所有,该股金受益人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单位,甲方仅为受托名义持有该股金。经乙方签字确认的本协议文本,可以作为充分的受益信托凭证,在乙方书面授权的前提下,其他持有人也可以行使一切受益权。
本协议约定的信托财产为乙方委托甲方持有的_________有限公司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圆整)的股金,该股金为乙方委托甲方名义持有,有关购买款项有乙方全额支付承担,具体依据以各方往来结算凭证确认,甲方未对此股金付任何代价,甲方对该股金不主张任何协议外权利。
本协议委托持股之标的即为占注册资本_________%其他自然人出资_________元的部分股金。
三、乙方或其指定受益人取得甲方信托名义持有的该股金利益的形式、方法_________。
乙方享有一切该股金的实质所有权,乙方受益权及于该股金的一切所得和任何处分利益,具体取得方式和办法由乙方具体指令甲方办理。
四、信托期限。
该甲方信托名义持有的该股金自甲方持有该股金时起至乙方通知甲方处分该股金时止。
五、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
甲方名义持有该股金期间,在具体管理运作该股金方面甲方应全部依据乙方指令操作,无乙方指令不得对该股金作出任何直接或间接处分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该股金的行为,甲方不得将该信托名义持有的股金向一切利害关系人明示。该股金具体运作托管给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有乙方指定的该单位具体管理该股金,该托管具体规定如下:_________股东会行使该集团全部股东权利,无须甲方任何书面授权,本协议即为充分授权?。
六、受托人的报酬(考虑是否将此款删除)。
甲方有权收取该信托名义持有费用_________元/年。
七、信托终止事由。
甲方依据乙方具体指令处分完毕并交接完毕本协议所定的信托名义持有关系即终止,本协议或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八、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履行中如遇争议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由原告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各方签字代表同时作为自方本协议履行连带责任担保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具有双重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
代持有股份协议篇二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鉴于:
3、鉴于国家目前对_____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人数有所限制,甲方暂不能作为工商登记合伙人,为此,双方决定,甲方含代持所持合伙份额,在工商登记中以乙方名义代持。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如下:
1.1本次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合伙企业中占合伙企业总合伙份额的_______________%,对应合伙企业出资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受托代持股的标的合伙份额。
1.2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视为标的合伙份额,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一并由乙方代持。
2.1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7.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
3.1甲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合伙份额为限,根据_____合伙企业章程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包括按投入合伙企业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合伙份额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3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30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甲方未放弃该等权利。
乙方因执行甲方的书面指示或者为实现甲方的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需缴纳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3.4甲乙双方之前签署的《增资扩股说明书》是进行本次代持的必备文件。
3.5如东莞__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企业发生再次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6甲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7如乙方任意决定对外转让其所持有的合伙份额,甲方有随售权,有权要求将甲方所持有的合伙份额按同等条件一并转让,乙方有协助、配合之义务。
4.1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合伙份额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登记中具名。
4.2在代持期间,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合伙份额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采用汇款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若合伙企业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合伙份额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3若乙方为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从标的合伙份额获得的分红中扣除,直至垫付费用全部结清为止。
4.4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合伙份额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合伙份额,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合伙份额上设定质押等。
4.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合伙份额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6乙方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合伙份额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合伙企业每合伙份额净资产的1倍计,对甲方进行赔偿。有合伙份额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1倍数的,以成交价的1倍作为赔偿金。
4.7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单方增资的形式稀释或部分稀释乙方实际所持的合伙份额比例。
5.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合伙份额。甲方转让合伙份额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并提供合伙份额受让方的相关资料。
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5.2若标的合伙份额的受让方为合伙企业以外的第三方或其他内部职工股的,则标的合伙份额在转让之后仍由乙方代受让方持有。甲方应保证受让方同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在受让方与乙方按本协议内容重新签订《代持股协议》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若乙方为甲方代收合伙份额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合伙份额转让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合伙份额转让款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3因标的合伙份额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6.1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7.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7.2各方一致确认,除发生3.4条规定的事由外,各方均无权解除本合同。
7.3当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合伙企业合伙份额,且该等持有合伙企业合伙份额的行为不会影响合伙企业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合伙份额恢复至甲方名下。
8.1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9.2本协议一式贰份,各方各执一份。
代持有股份协议篇三
乙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充分调动乙方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甲方和乙方的合作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x公司章程》,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权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定义。
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股份:指x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一定比例的股权对应相应金额的注册资本金。
2、虚拟股:指x公司。
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3、分红:指x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4、净利润:指x公司。
年度实收营业收入扣除相应的生产经营成本支出(人员工资、购置设备、原材料、配件、租赁办公场所、支付水电、物业等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甲方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决定授予乙方的虚拟股权。
1、乙方取得的虚拟股权不变更甲方公司章程,不记载在甲方公司的股东名册,不做工商变更登记。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权对外作为拥有甲方资产的依据。
2、每年度会计结算终结后,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算出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
3、乙方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虚拟股比例乘以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含税)。
三、协议的履行。
1、甲方应在每年的三月份进行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得出上一年度税后净利润总额,并将此结果及时通知乙方。
2、乙方在每年度的四月份享受分红。甲方应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后的个工作日内,将可得分红一次性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给乙方。
3、协议生效后即可享受当年的分红,不足一年的,按照月份比例计算。
4、乙方所得红利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在实际发放时直接扣除。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如实计算年度税后净利润,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
2、甲方应当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
3、乙方应做好本职工作,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度,维护和管理好客户或工作人员。
4、乙方应实现甲方年度部门的业绩指标,为甲方项目提供建议、创意、创新。具体业绩指标由甲方乙方双方统一制定。
5、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6、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的内容。
7、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的,或者依据第五条变更、解除本协议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5、6项的约定。
五、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期限为年,于**年**月**日开始,并于**年**月**日届满;。
2、协议期限的续展:本协议于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另行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期限。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如甲方在协议期限内实现ipo发行,乙方可以按比例将分红权转化成公司股票,甲方也可根据乙方的工作情况将授予乙方的虚拟股权部分或者全部转化为实际股权,但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在**年**月**日之前,乙方可以将所持虚拟股权按照**元/股转化成实际股权,但所转化的股权数不得超过其持有虚拟股权数,甲方不得阻挠或者强求乙方进行自愿形式的股权转化。
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协议内容。
4、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5、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6、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7、甲方公司解散、注销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8、当以下情况发生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执行职务存在过错,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7)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9、协议解除、协议终止当年,乙方不享受本协议约定的分红权权益,已经分配的不予追回。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当争取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协议的生效。
甲方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是本协议的前提,《股东会决议》是本协议生效之必要附件。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代持有股份协议篇四
甲方(委托人):
住所:
乙方(受托人):
住所: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就乙方代甲方持有a有限公司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a有限公司系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元,住所地为_______,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对a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_______元、占a有限公司_______股权。
上述出资及持股比例以乙方名义记载于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等相关文件中,但实际所有人为甲方。
1、乙方对a有限公司出资款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到甲方的出资款后,应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对a有限公司的出资义务,并向甲方出具收条。
2、自a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甲方根据其对a公司的出资及持股比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3、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提交公司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甲方有疑问,乙方有作出合理解释的义务。
4、每次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之前的五日,乙方应向甲方报告会议内容。提请表决时,乙方应按照甲方指示行使表决权。
5、a有限公司分配给乙方的`红利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应在收到红利后十日内将全部红利交付给甲方。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代甲方持有的a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任何人。
2、甲方可以随时要求乙方将其代持的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指示后30日内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应当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
乙方违反本协议其他规定的,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因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a有限公司留存一份。
各方签章(字):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代持有股份协议篇五
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住址:住址:
鉴于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实际出资公司的部分股权(以下称为代持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权协议书如下:
1.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权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2.1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以甲方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的日期为准。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必须履行必要的程序使代持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3.4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5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1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乙方行使甲方委托权利时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4.5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5.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5.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6.3因代持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7.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8.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者解除本协议。
9.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10.2本协议一式3份,签署双方各执1份,由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代持有股份协议篇六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a公司人民币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a公司注册资本的17%,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a公司、在a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a公司股东身份参与a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a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a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a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a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a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a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a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a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a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在乙方自身作为a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a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额)大于17%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一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6.在甲方拟向a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支付______元的代为持股费用,该费用应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代持有股份协议篇七
委托人(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址:
受托人(乙方):公司名称联系方式:地址:鉴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所持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部分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1.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2.1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8.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3.5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5.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5.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6.3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7.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8.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2当乙方丧失进行本协议项下代持股之资质时,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8.3当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该等持有公司股权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9.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10.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11.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委托方(甲方):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受托方(乙方):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持有股份协议篇八
鉴于:
3、鉴于国家目前对欧士(北京)科贸公司的主体有所限制,自然人暂不能作为工商登记股东,为此,双方决定,甲方(含代持)所持股权,在工商登记中以乙方名义代持。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次代持的标的
1.1 本次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的25%,对应公司出资 元。乙方受托代持股的标的股权如下:
欧士(北京)科贸欧士(北京)科贸*有限公司代持出资 万元,占**公司出资比例 %。
1.2 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视为标的股权,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一并由乙方代持。
第二条 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7.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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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 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 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甲方未放弃该等权利。
乙方因执行甲方的书面指示或者为实现甲方的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需缴纳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3.4 甲乙双方之前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是进行本次代持的必备文件。
3.5 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6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7 如乙方任一股东决定对外转让其所持有的股权,甲方有随售权,有权要求将甲方所持有的股权按同等条件一并转让,乙方有协助、配合之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
4.2 在代持期间,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 个工作日内,采用 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3若乙方为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从标的股权获得的分红中扣除,直至垫付费用全部结清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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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4.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6 乙方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股权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的 倍计,对甲方进行赔偿。有股权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 倍数的,以成交价的 倍作为赔偿金。
4.7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8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单方增资的形式稀释或部分稀释乙方实际所持的股权比例。
第五条 标的股权的转让
5.1 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股权。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并提供股权受让方的相关资料。
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5.2 若标的股权的受让方为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或其他内部职工股股东的,则标的股权在转让之后仍由乙方代受让方持有。甲方应保证受让方同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在受让方与乙方按本协议内容重新签订《代持股协议》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3 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保密
6.1 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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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解除
7.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7.2 各方一致确认,除发生3.4条规定的事由外,各方均无权解除本合同。
7.3 当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该等持有公司股权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协议生效及份数
9.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9.2 本协议一式 份,各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方:
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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