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饮酒严禁心得体会(精选9篇)
在撰写心得体会时,个人需要真实客观地反映自己的思考和感受,具体详细地描述所经历的事物,结合自身的经验和知识进行分析和评价,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流畅性。记录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饮酒严禁心得体会篇一
按照文山州公安局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对照“六个严禁”标准认真进行自我检查与自我监督。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方面
自本人担任中队长以来,从未违规插手任何工程建设。
(二)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征用方面
我所有工作都不涉及土地征用、拆迁等方面的工作。
(三)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面
我单位不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面的工作,本人也从未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四)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方面
我单位不涉及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的使用,我在工作中也从没有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无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行为。
(五)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方面
本人在工作中经常性申明廉政纪律,加强所在中队的纪律约束和民警、协警廉政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带头开展自查自纠。本人无收受红包及购物卡问题,无“吃、拿、卡、要、报”等行为,不接收与行使职权有关或者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个人礼品、土特产、吃请。
(六)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方面
本人在工作中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以律己。
(一)学习不够深入、思想不够解放。一是学习时间不够,有惰性思想。平时工作压力大,人少事多,除单位组织的集体学习外,个人主动自学的积极性不够,有懒惰思想。二是学习仅限于学文件和上网看新闻,形式过于单一导致了学习的效果有限。
(二)有老好人思想。工作中有时想着能过就过,谁都不得罪最好,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时会避重就轻,对不良现象也是睁只眼、闭只眼,明知不对,还是奉行少说为佳的处事原则,缺乏正气。
我将认真分析自己存在的各种问题,克服困难坚决改进。同时,继续坚持“六个严禁”,切实做到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确保自己风清气正,经得住考验。坚持原则,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拒腐防变能力。
饮酒严禁心得体会篇二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当然也包括我,我是一位有着x年驾龄的老司机,平时是滴酒不沾的,因为我一直了解酒驾的危险与伤害,但是20**年x月x日,自家办喜事,当着那么多亲戚朋友的面一再推脱,盛情难却最终没有抵挡住酒的诱惑。
这些天,我一直都和大家在一起认真学习驾驶安全知识,和大家在一起讨论探讨酒驾和危害,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这些天我也一直在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要感谢给予我警告的交警、给予我学习机会的老师们,这次的酒后驾驶使我醍醐灌顶、猛然惊醒,幸好没有发生车祸,现在我郑重的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检讨:
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要是我继续这么大意发展下去,那么,后果将是我无法想象的,想想家人更是由衷的后怕。因此,在深感后悔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对于我今后的驾驶,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深刻的检讨。
最后希望用我的亲身经历,及时的劝慰和告诫我单位的同事、身边的亲戚朋友,不要像我一样不顾及法律法规、不考虑家人的情况下,酒驾后才后悔。
严禁酒驾的心得体会2
通过这两天的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酒后驾驶的危险。酒驾,不止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新的酒后驾驶处罚规定: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2000元,吊销驾驶证。这不止是金钱的损失,更留下了不好的记录,六个月的扣留驾驶证,使得以后的出行不方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可以说酒驾是害人又害己。酒后驾驶危害很多:会使人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饮酒后易困倦。
知道这些危害后,又通过这次的学习,使我想到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这八个字,同时,我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喝酒绝不开车,这是对自己,对家人,同时也是对社会负责。
饮酒严禁心得体会篇三
第一段:引言(引出主题)
在教育事业中,教师的角色举足轻重。然而,近年来教师饮酒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和教学质量,各地纷纷出台了相关规定,严禁教师饮酒。个人认为这是一项重要的举措,经过实践的感受和体会,使我深刻认识到了严禁教师饮酒的必要性。
第二段:对教师饮酒的危害分析
教师饮酒不仅对学生造成潜在的伤害,也会对教学质量和师道形象产生不良影响。饮酒过量会影响教师的思维能力和判断力,甚至可能导致失控行为。在教学过程中,如果教师醉酒或者带有酒精味道,学生会产生不良情绪和误解,教学效果也会受到很大影响。此外,教师作为学生的榜样和典范,饮酒行为势必会对学生价值观产生负面影响,对培养良好的品德和道德观念起到削弱作用。
第三段:对严禁教师饮酒的实践体验
作为一名教师,我深刻体验到了严禁教师饮酒的重要性。过去,因为社交需要或者放松压力,时常会参加与同事的饮酒活动。然而,我发现这样的行为不仅给自己带来不良影响,也会给学生们带来安全隐患和学业上的困扰。于是,我下定决心戒酒,并且积极参与各类体育运动以代替饮酒来放松自己。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我发现学生和同事对我的认可度大幅提升,教学质量也有所提高。
第四段:严禁教师饮酒的积极影响
严禁教师饮酒对教育系统产生的积极影响不容忽视。首先,学生们能够在安全环境下学习和成长,不必对教师的行为产生担忧。其次,教育系统中强调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能够更好地传承和践行,学生们对教师的榜样也能够更加崇敬和尊重。此外,严禁教师饮酒有助于促进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和形象。
第五段:总结体会
通过严禁教师饮酒的措施,我深刻认识到饮酒对教师和学生的危害,也明白了严禁教师饮酒的必要性。只有确保教师在工作中保持饮酒的自觉性和纪律性,才能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保证教育质量的提升。作为一名教师,我将始终遵守严禁教师饮酒的规定,并积极影响身边的同事,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饮酒严禁心得体会篇四
自新冠病毒肆虐以来,世界各地的银行业都受到了巨大的冲击。为了应对这一挑战,银行工作人员不得不加倍努力,确保业务正常运转。然而,在这样的情况下,银行员工的生活方式可能会发生变化,可能出现饮酒等不良习惯。为了维护银行业的良性发展,我们必须严禁银行饮酒。
第二段:原因
严禁银行饮酒的主要原因是保障银行业的形象和信誉。银行在广泛的公共口碑中负责重任,而银行员工也是银行形象的重要代表。如果银行员工的不当行为对公众产生负面影响,那么银行的声誉将会受到极大的损失,对银行业的稳定性和发展将造成极大的威胁。
第三段:影响
银行饮酒会对员工的身体健康产生极大的影响,影响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此外,如果员工饮酒后去工作,他们可能也会犯错误,造成银行经济损失。银行业往往要求员工在工作中保持高度的清醒度和高效率,如果员工不遵守,那么整个银行业的发展将会受到极大的影响。
第四段:措施
为了预防银行饮酒等不良行为的发生,银行业应该采取各种措施,如制定严格的禁止饮酒规定,加强安全管理措施和人员培训,确保特殊时期的员工生活。同时,银行业也应该加强对员工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员工的工作品质和效率的稳定性。
第五段:结论
总之,饮酒对员工、银行业、顾客和社会都会产生负面影响,这些影响可能导致银行业的稳定性和发展受到极大的威胁。因此,严禁银行饮酒必须成为银行业的常识,银行业也应该加强宣传,并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员工遵守这一规定。只有这样,银行业才能维持自身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饮酒严禁心得体会篇五
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语言类读书心得同数学札记相近;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六个严禁饮酒200字范文(通用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组织学习了八严禁和十二不准之后,我明白了八严禁与十二不准,其实就是要求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严明政治纪律,严肃生活作风,就是为了给人民群众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队伍。通过八+十二的组合,把原则性要求变成铁的纪律,变成一道高压线,谁违反了就要受到惩罚,就是要让党员干部心中时刻亮起一盏"红绿灯"。做党员就要有党员的标准,做干部就要有做干部的样子;否则,就不配做党员,不配做干部。
市委审议通过的"八严禁"、"十二不准",反映了市委、市政府整治官场陋习的决心和信心,是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只有把为民服务的尺子摆正了,把人民群众的事办实了,群众才能满意,才会信任和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八严禁"、"十二不准"既是一面"镜子",更是"红绿灯"、"高压线",是容不得我们打半点折扣的"铁律"。有了严明的制度之后,还要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让全市人民真正感受到我们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改进生活作风的新成效。
如何进一步的落实"八严禁"和"十二不准"?
1、:坚持一个原则,就是坚持不违法、不违纪的原则。
2、维护两个形象,就是维护党员干部自身廉洁自律形象和干部在群众中公道正派的形象。
3、杜绝三种行为:一是杜绝赌博或在公共场所从事带有财物输赢的棋牌活动和发生酗酒滋事等不注意公众形象、不符合身份言行的行为;二是杜绝索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吃请、旅游、健身、娱乐和参与有异性陪侍服务活动的行为;三是杜绝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借婚丧嫁娶事宜大操大办宴席敛财等行为。
在些基本上还必须加强三大力度,提高其执行能力。
首先,落实"八严禁""十二不准"不能"闭门造车",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八严格""十二不准"执行得好不好与宣传是否到位有着密切关系。当前,对于官场的一些不良风气,绝大多数干部和群众听之任之,习以为常,其主要原因在于其对一些具体的违规违纪行为了解不够、认识不清。而导致干部和群众了解不够、认识不清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宣传力度不够。
其次,落实"八严禁""十二不准"不能"纸上谈兵",必须加大监督力度。不管是赌博、大办宴席,还是吃、拿、卡、要等行为,都缘于一种习惯,而任何习惯都不是与生俱来的,都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不断积累。而当前一些干部养成的不良政治习惯和作风习惯大多是因为脱离了有效的监督导致。
再次,落实"八严禁""十二不准"不能"欲擒故纵",必须加大查处力度。干部政治纪律问题、作风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缘于一些党员干部对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存在侥幸心理。而导致这些人出现侥幸心理的原因往往在于相关部门对具体行为查处不到位。同时,由于查处不到位,群众往往敢怒不敢言,进而产生"蝴蝶效应"。个人认为,只有加大查处力度,才能增强干部的律己意识,才能增强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八严禁""十二不准"才能充分发挥作用,各种违规违规行为才能无处藏身。
通过学习实践我局的“三不做、八不准”,使我对师德、师风、师能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结合这“三不做、八不准”,发散开来,谈几点我的心得体会。
“立师德、正师风、强师能”,让新时期的我们并肩前行!
按照文山州公安局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对照“六个严禁”标准认真进行自我检查与自我监督。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方面
自本人担任中队长以来,从未违规插手任何工程建设。
(二)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征用方面
我所有工作都不涉及土地征用、拆迁等方面的工作。
(三)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面
我单位不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面的工作,本人也从未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四)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方面
我单位不涉及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的使用,我在工作中也从没有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无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行为。
(五)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方面
本人在工作中经常性申明廉政纪律,加强所在中队的纪律约束和民警、协警廉政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带头开展自查自纠。本人无收受红包及购物卡问题,无“吃、拿、卡、要、报”等行为,不接收与行使职权有关或者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个人礼品、土特产、吃请。
(六)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方面
本人在工作中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以律己。
(一)学习不够深入、思想不够解放。一是学习时间不够,有惰性思想。平时工作压力大,人少事多,除单位组织的集体学习外,个人主动自学的积极性不够,有懒惰思想。二是学习仅限于学文件和上网看新闻,形式过于单一导致了学习的效果有限。
(二)有老好人思想。工作中有时想着能过就过,谁都不得罪最好,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时会避重就轻,对不良现象也是睁只眼、闭只眼,明知不对,还是奉行少说为佳的处事原则,缺乏正气。
我将认真分析自己存在的各种问题,克服困难坚决改进。同时,继续坚持“六个严禁”,切实做到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确保自己风清气正,经得住考验。坚持原则,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拒腐防变能力。
饮酒严禁心得体会篇六
一直以来都很喜欢陶渊明的这首诗,喜欢的是他字里行间透出的那种超然洒脱,还有他平静详和的心态。那份属于心灵的安宁,那份“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意境,每每读来都让我心醉不已,羡慕不已。“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何其轻松与惬意。反复品读才真正的读懂了诗人想告诉我们的深意:真正的安静不在于环境的喧闹或宁静,重要的是你自己内心的安宁。
陶渊明出生在连年兵乱的东晋,身边虽有不少士大夫、官员汲汲名利,而他不屑与之为伍,不为五斗米折腰,过着隐逸俭朴的田园生活,虽然,生活里也曾有断粮无炊的苦境,却让他在这样的生活里感受到“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的意境,短短的一句“心远地自偏”刻画出的是诗人何等宽广的胸怀与何其超然的心态。好个耐人寻味的“心远地自偏”,远离开争名夺利的.世俗你将拥有轻松;远离开纷纷扰扰的喧哗你会得到快乐;远离开纠缠难了的爱与失意你才能懂得幸福;远离开挣扎徘徊的迷茫你才会明白珍惜。
熙熙攘攘的尘世,人们重复演绎着一个个不可思议的故事,于是,月明风清的夜晚里流动的是浮躁,心静如水的背后隐藏着的是那无数的无奈,而我们在疲惫的跋涉里还是渴望着属于自己心灵的安祥属于生命的宁静。
我们需要一颗平静的心,一种平淡的心态:即使身处何种窘境,也一样的从容淡然处之。这是一种境界,是人们在这沸沸扬扬的世间所追求的最高境界,是心远地自偏的超然。生活的忙碌奔波中,一路走来,物资富有了,可人们的精神灵魂归属何处,一种来自于灵魂深处的孤独会时时缠绕着我们的心,让我们疲惫。而这内心的不平静里,又有着太多太多的无奈与伤感!你是否意识到心灵那样的需要一种平静,你是否也在苦苦探询“心远地自偏”的真谛。
问自己是否心静如水?问自己是否能够感受心灵的宁静?其实,我眼里的宁静也不过如此:对待生活的曲折,多些热爱少些痛苦;面对别人的误解,多些宽容少些仇视;回顾爱情的经历,多点感恩少些怨恨;总结生命的得失,多一份平静少一份不平。如此的生活,即使再多的不如意,也不会失去自我心灵的那份安宁与洒脱。
笑看风云,顺其自然,享受生活,品味幸福,活着就是一种幸福的得到!
饮酒严禁心得体会篇七
近年来,对于教师饮酒的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为了维护良好的师德形象和保障学生的安全,许多地方纷纷出台严禁教师饮酒的规定。本文将从不同角度论述教师饮酒的危害以及严禁教师饮酒的重要性。
首先,教师饮酒给学生带来的危害不容忽视。学生正处于心理和生理上发育的关键时期,接受到的教育自然影响到他们的成长。而教师是学生最重要的榜样和引路人,他们的行为举止对学生有无限的示范和影响力。如果教师频繁饮酒,不仅会对学生的品德观念产生不良影响,还可能诱导学生模仿,长此以往,势必影响到学生的健康成长。
其次,教师饮酒还会对教学质量产生不良影响。教师要担负起扎根于教育前沿的责任,勤奋学习新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然而,饮酒会大量消耗教师的体力和精力,导致其精神不振,无法投入到教学工作中,从而影响了教学的质量。这对于学生来说是一种巨大的损失,他们失去了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而且更可能受到教师饮酒后的教育质量下降的影响。
再次,教师饮酒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饮酒能够降低人的判断力和反应能力,增加事故的发生风险。在教室里,教师可能会因为饮酒而做出错误的决策,给学生带来意想不到的伤害。而在校园之外,教师饮酒后可能酒驾或者犯下其他违法行为,这不仅违反法律法规,也给学生树立了一个不良的榜样。因此,严禁教师饮酒是为了确保校园内外的安全。
最后,严禁教师饮酒对于教师自身的成长和发展也有积极意义。教师是教育事业的支撑者和建设者,他们理应具备良好的品德和专业素质。而饮酒会削弱教师的自律意识和职业道德,降低教师的自身素质,从而不利于教师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和发展空间。而严禁教师饮酒则可以倒逼教师加强自我约束,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自己的职业发展。
综上所述,从学生的角度考虑,教师饮酒给他们的成长带来巨大的危害。从教学质量和教师个人发展的角度考虑,教师饮酒是阻碍教育教学进步的障碍。因此,严禁教师饮酒是十分必要的。只有通过规范教师的行为举止,教育教师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才能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提高教育质量,并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饮酒严禁心得体会篇八
在金融行业之中,银行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领域。银行的崛起和繁荣,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个人的财富积累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是,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银行业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银行员工的工作压力也随之增加。为此,银行业开始出现了一些员工携带酒精品饮的现象。针对这一现象,银行业也出台了相应的规定,禁止员工在工作期间饮酒。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进行探讨和总结,总结出严禁银行饮酒的重要性和体会。
第二段:阐述严禁银行饮酒的必要性
严禁银行饮酒是银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规定,其重要性十分明显。首先,银行职员需要面对很多复杂的金融工作,如果饮酒会对其工作产生负面影响,不仅会影响自身的工作效率,还可能会为银行业带去很多的风险。其次,银行业是服务性行业,其中员工的职业素养和形象是直接体现银行服务质量的标志。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饮酒,不仅会影响服务质量,还会给客户带来不良影响。因此,严禁银行饮酒是强调银行工作质量、保证客户权益、维护职业操守的一项必要措施。
第三段:探究银行饮酒的危害
在这里,我们需要明确银行饮酒对员工、客户、企业本身等方面带来的危害。银行员工在工作期间饮酒,不仅会影响工作效率和执行力,同时也会对身体造成伤害,破坏自身品格和职业形象。另外,饮酒还会导致心理和生理方面的问题,从而影响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品质。对于银行客户来说,银行饮酒不仅会降低服务质量,还可能泄露银行机密,对客户财产利益造成不良影响。从企业角度来看,银行饮酒可能导致行业信任度下降,形象受损,引发不良响应等问题,甚至会导致严重的道德竞争问题。
第四段:谈及严禁银行饮酒的实施和效果
严禁银行饮酒的规定非常明确,也有着相应的执行和监管机制。首先,银行在入职前对员工进行了相关教育和培训,使其了解银行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明确不得在工作中饮酒,避免产生不良后果。同时,银行还积极开展相关监督和管理,对公司员工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以保证工作中不会出现饮酒的情况。由于严禁银行饮酒的规定,许多银行员工意识到了自己的职业操守和道德要求,不仅提高了自己的工作效率和品质,而且也提升了公司的形象和信誉度。
第五段:结语
严禁银行饮酒是银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规定,其对保障机构安全和提升公司形象有着重要意义。对于银行员工而言,守住严禁银行饮酒的底线,让自己更加合规,是一件十分值得倡导和支持的事情。最后,我们呼吁银行业加强道德和教育引导,帮助员工更好的树立职业形象,提高工作品质。
饮酒严禁心得体会篇九
“三项规定”这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司法体制改革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近日,我所组织民警职工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现按照要求将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一、学习“三个规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监狱警察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
二、贯彻“三个规定”要坚守底线对于非正常途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
三、本人郑重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通过认真对照检查,本人不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
二是本人今后将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精神,勇于同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作斗争,坚决按照规定的要求登记和上报。
三是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三个规定”的要求,取得理解和支持!
xx省看守所召开全体民警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学习贯彻落实的部署会议,旨在把脉前进方向、厘清工作思路,严格规范执行“三个执行”,筑牢廉洁执法的“防火墙”。通过学习,我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三个规定”精神实质,将纪律规定印在心中、挺在面前,坚决筑牢思想防线。
《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将各级领导干部在线索核查、案件办理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为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等,定性为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并要求办案人员全面、如实记录,司法机关每季度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提出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三不得”、司法机关办案人员“三应当”的要求。即: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对办案人员不如实记录的责罚和如实记录的保护,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了禁止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的具体情形:泄露办案工作秘密,向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律师,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请客送礼,向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借款、借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等,并明确了违反该禁令的处罚措施。“三个规定”掷地有声、切实可行,为把权力切实关进“牢笼”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遵循。
“三个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堵塞漏洞、精准施策,把“严”的要求贯穿始终,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狠抓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各项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扎实补齐短板。同时,通过激励民警如实记录和抵制干预过问行为,加强制度设计与解读,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民警的保护和激励机制,确保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执法职责。通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大通报力度,引导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就要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对需记录和报告的事项,监督民警如实记录、及时报告,确保民警依法履行执法职责,坚持严查重处,对插手、干预司法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有违规接触交往行为的案件“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健全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说情、打探、泄露、干预案件,不当接触交往当事人等违纪违法行为,出现不按规定记录,迟报、漏报、瞒报等违规情节的,通过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通过组合拳组合阵的形式解决沉珂痼疾,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总之,“三个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公安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为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xx区公安局采取了五项措施确保“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有关规定。“三个规定”文件出台后,先后召开党组会、部门中层会和全局干警大会,分层次集中学习“三个规定”精神,引导干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确保全局干警把规定内容读懂吃透。二是注重记录报告,确保执行到位。要求各部门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对有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要进行全面、如实的记录,不能有遗漏,不能有选择性的记录,并将记录情况定期报纪检部门;加大宣传力度,促进“三个规定”全面落实。我局通过网站、“两微一端”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采取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等形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三个规定”的全面落实。四是加强对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对确因办案需要,需要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在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进行接触的,要求办案人员需要提前报分管局长审批,并报纪检组备案;五是加强纪律处分,严肃追究责任。纪检部门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对检察干警办案过程中是否有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是否存在应记录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应报告不报告、违规接触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情形,进行摸排,如发生上述情况,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同时将违规情况予以全局通报,并报市局。xx县公安局落实“三个规定”严防司法干预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xx县公安局把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规定”与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纪律作风整改活动结合起来,对民警司法行为划红线、亮红灯、设禁区。一是重温“三个规定”,理解规定内涵。组织干警学习“三个规定”原文,正解理解“三个规定”的内容,要求干警对领导机关内部人员、当事人、关系人打探案件情况、说情等影响司法公正的行为敢于抵制,敢记录、会记录。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长鸣纪律警钟。将“三个规定”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纪律作风整改活动结合起来进行宣传,利用微信网、院内电子大屏、院外电子屏进行宣传提醒,以确保“三个规定”人人知晓、人人遵守的目的。三是加大检查力度,促进自觉守纪。纪检监察部门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加大检查力度,与各部门负责人一道,深入办案一线进行检查,狠抓落实。芍、四是建立登记制度,按时报送情况。所有办案人员对领导干部和局机关内部人员插手具体案件,干扰司法活动情况,按照要求认真详细进行登记,保留干预、插手、过问时的监控录相、录音,做到有据可查。五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司法公正。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的监督。
全国两会召开前夕,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及组织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的情况。
“三个规定”是指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这“三个规定”的核心内容就是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如有违反规定的,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截至今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主动记录报告2018年以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8751件,其中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的占96.5%,干预插手的占3.5%。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德爱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缪国乐说:“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是检察机关依法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要求的主动自我加压行动,是对自身司法责任负责,更是对人民群众负责。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公正有着非常高的期待,但不可否认也发生了一些有损司法公正的事情。检察机关通过‘三个规定’很好地为司法公正装上了‘安全阀’。”
既有因为违反“三个规定”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反面案例,也有按照要求记录报告免除责任追究的正面案例。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红辣椒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谭建兰认为,最高检向社会发布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体现了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这相当于检察机关‘自曝家丑’,把违反‘三个规定’的内部情况向社会公众公开,向社会表达了一种担当和决心,所以一定要把这项制度执行好。”
落实“三个规定”对今后司法办案将会起到哪些积极作用?缪国乐代表认为,一方面,检察机关带头落实好“三个规定”首先保证了案件在进入检察环节后能够确保公平公正地办理。另一方面,这种氛围和理念将形成良好的司法环境,极大地推动整个社会风气好转。“如果每一个人都不去托关系打招呼问案子,我们就一定能建成习近平总书记说的海晏河清的司法环境。”缪国乐代表说。
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同仁县自来水公司员工夏吾卓玛表示,“三个规定”是党中央对公正司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检察机关带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体现了一种政治自觉和法治担当。“如今法治环境越来越好,人民群众对于司法的信任和期待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这个关键时期,任何一个因司法腐败、徇私枉法而导致的冤假错案,都可能使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赖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从这个意义讲,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是给我们的司法人员披上了拒腐防变的外衣,能够有力帮助司法人员免受外部环境的干扰,对于检察人员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履职办案,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夏吾卓玛代表说。
“此前大部分人对‘三个规定’并不了解,但最高检召开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了解并认可这项规定。司法办案最好的防腐剂就是公开、阳光、透明。有了‘三个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在拒绝过问插手案件时更有底气,那些企图插手干预案件的人也会考虑自己可能会被记录,进而打消过问插手干预案件的念头。久而久之,人人都不去过问案件,案件自然就能依法公开公正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首发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养护管理中心工段长李俊丰表示,他对“三个规定”充满期待,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带头贯彻落实好。
全国两会召开前夕,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及组织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的情况。
“三个规定”是指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这“三个规定”的核心内容就是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如有违反规定的,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截至今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主动记录报告2018年以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8751件,其中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的占96.5%,干预插手的占3.5%。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德爱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缪国乐说:“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是检察机关依法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要求的主动自我加压行动,是对自身司法责任负责,更是对人民群众负责。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公正有着非常高的期待,但不可否认也发生了一些有损司法公正的事情。检察机关通过‘三个规定’很好地为司法公正装上了‘安全阀’。”
既有因为违反“三个规定”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反面案例,也有按照要求记录报告免除责任追究的正面案例。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红辣椒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谭建兰认为,最高检向社会发布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体现了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这相当于检察机关‘自曝家丑’,把违反‘三个规定’的内部情况向社会公众公开,向社会表达了一种担当和决心,所以一定要把这项制度执行好。”
落实“三个规定”对今后司法办案将会起到哪些积极作用?缪国乐代表认为,一方面,检察机关带头落实好“三个规定”首先保证了案件在进入检察环节后能够确保公平公正地办理。另一方面,这种氛围和理念将形成良好的司法环境,极大地推动整个社会风气好转。“如果每一个人都不去托关系打招呼问案子,我们就一定能建成习近平总书记说的海晏河清的司法环境。”缪国乐代表说。
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同仁县自来水公司员工夏吾卓玛表示,“三个规定”是党中央对公正司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检察机关带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体现了一种政治自觉和法治担当。“如今法治环境越来越好,人民群众对于司法的信任和期待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这个关键时期,任何一个因司法腐败、徇私枉法而导致的冤假错案,都可能使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赖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从这个意义讲,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是给我们的司法人员披上了拒腐防变的外衣,能够有力帮助司法人员免受外部环境的干扰,对于检察人员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履职办案,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夏吾卓玛代表说。
“此前大部分人对‘三个规定’并不了解,但最高检召开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了解并认可这项规定。司法办案最好的防腐剂就是公开、阳光、透明。有了‘三个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在拒绝过问插手案件时更有底气,那些企图插手干预案件的人也会考虑自己可能会被记录,进而打消过问插手干预案件的念头。久而久之,人人都不去过问案件,案件自然就能依法公开公正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首发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养护管理中心工段长李俊丰表示,他对“三个规定”充满期待,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带头贯彻落实好。
近日,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6起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在以上案例中,均有“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违规干预插手有关案件、徇私干预司法活动”或“违规过问案件”的表述。这些受到处分的干部本应守护司法公平,却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其行为性质严重,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必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体推进,多次强调维护司法公正。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职责使命,切实加强政治监督,严格日常监督,坚持反腐败无禁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但是,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高压惩腐的大环境下,仍然有少数领导干部背弃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不仅没有恪尽职守,反而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这其中有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所为,也有非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务影响违纪违规。如,x省x州委原常委、门源县委原书记白顺兴“违规干预司法活动”,x省x市政协原副主席肖军“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司法和执纪执法活动”,等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曝光的案例中也可看到,更有甚者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对于这些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必须坚决予以严肃查办、严厉惩处,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维护司法公正,关键在于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扎紧廉洁司法的制度笼子。早在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2015年,包括《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在内的三个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党内监督条例、政法工作条例对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也明确要求记录、报告。这些制度规定,就是要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工作不能止步于文件。落实好“三个规定”,对受到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集中填报,月报告、月通报等做法都要继续坚持下去、落实到位。对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落实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要继续严格监督执纪、强力震慑,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让党员干部因制度而“不能”;加强思想教育、弘扬新风,让党员干部因觉悟而“不想”,推动共同形成风清气正廉洁司法的良好生态。
2020年“五一”假期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便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真诚欢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
“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可称得上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持续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是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带头做好这项工作,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对于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同时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向检察人员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可能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检察人员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者,客观公正是检察官司法办案始终秉持的立场,“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过问或者不过问,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办案。
当然,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并不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在落实“三个规定”的同时,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12309、检务公开程序、依法申诉等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对于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议,检察机关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回应、认真落实。
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需要检察人员的担当作为,更离不开社会的支持监督。相信只要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人民群众监督下始终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就会发自内心地信仰法治,整个社会就会逐渐营造出不打探案情、不过问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围。
当前,执行“三个规定”已在检察系统形成了一定的自觉和共识,但距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对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检察机关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执行,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实现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近日,分局按照市公安机关工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四项措施,确保“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会议要求筑牢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坚决不踩违反规定过问案件的高压线,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确保队伍的公正廉洁。“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通过认真学习,我深知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是形成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制度体系的需要;是杜绝司法权力行使乱象,保护执法人员自身安全的需要;是检验主题实践成效、巩题教育成果的需要。
作为公安机关人员,我要高度重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工作,坚持领导带头,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自检自查和问题整改;坚持从严管党治警,进一步推动全市公安机关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为打造“四个铁一般”过硬铁军提供坚强保障。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在分局有关领导带领下,我要严格对标对表,深入学习贯彻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强化组织的领导和学习。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任务,亲自研究、亲自协调、亲自落实,强化调研检查,列出任务清单,狠抓责任落实。二要打牢工作基础。及时开展大排查、大梳理、大补漏,着力在修订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三要营造浓厚氛围。借鉴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全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四要提高执行效能。切实抓好常态学习、机制建设、信息化建设、大监督构建、如实填报、追责问责6个方面的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跨越式发展。
我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严格对照“三个规定”,认真查摆了自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打听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是否存在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转递涉案材料等行为。
一、存在问题
1、理论学习不深入,忽视了主动学习,存在“以会代学以干代学”的思想倾向
2、工作摆布不均衡,深入企业、基层调研不多,帮助解决问题困难不多。
3、工作方法有待改进,在工作中更多注重感情,保持一团和气为上,影响了工作的深度推进。
二、努力方向
1、加强理论学习,正确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根据自身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围绕丞待解决的问题,有的放矢的搞好工作,用实践升华理论,最大程度的学以致用,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2、要提高政治站位,在凝聚思想、深化认识上再下功夫。要增强政治敏感性,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把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实政治监督主体责任的实践要求和重要内容,全力解决“零报告、少报告、漏报告”问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
3、坚持把“三个规定”的记录填报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强力推进工作落实。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带头填报。对于“零”报告的要做到反复核对,慎重签字。
4、要注重实际成效,在督导落实、执纪问责上再下功夫。要强化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加强压力传导,检务督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不定期采取现场询问、查看资料等方式,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督察,对于督察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对检察人员存在漏报、不报、瞒报行为的,坚决依规依纪处理。
我会在今后在执法办案中严格整改落实,保证做到为警清廉、严格执法,绝不触碰“高压线”,切实筑牢思想防线。自觉遵守“三个规定”,对涉及到应当回避的案件依法自行回避;时刻将纪律规定印在心中、挺在面前,对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坚决零容忍,为维护公平正义和确保公正司法办案提供保障。
近日,我所组织民警职工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现按照要求将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一、学习“三个规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监狱警察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
二、贯彻“三个规定”要坚守底线对于非正常途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
三、本人郑重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通过认真对照检查,本人不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
二是本人今后将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精神,勇于同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作斗争,坚决按照规定的要求登记和上报。
三是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三个规定”的要求,取得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