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模板8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租用客房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用房号:
____________宾馆______楼______室,共______间房。
第二条租约: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为期年______个月______天。
第三条房租价格: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每天每房定价为____________元,合计为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预付租金: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预付______个月______天,合计为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付款事项:
除预付租金外,乙方所有的费用可签单入帐,月结一次。乙方应于每月月终(30日前)前来前厅部办理结算,以付清当月全部帐目,与此同时乙方同意付清下月的续住预付租金,否则作为自动退房处理。宾馆有权把该房的物品迁移至行李库保存,待领,并终止协议,原房另行出租。
第六条优惠项目:
乙方可凭本饭店长住房房卡享受下列优惠条件:
1、免费早餐(时间______时至______时),各餐厅均可。
2、免费使用游泳池、健身房和桑拿浴室。
3、商务中心各项服务均可获______%的优惠。
4、洗衣可获______%的优惠。
5、在各餐厅、咖啡厅和酒吧用餐,均可获______%的优惠。
6、卡拉ok可获______%的优惠。
7、免费赠送当日报刊。
8、免费登记或确认车、船票和飞机票(航空公司手续费除外)。
9、凡经常住房订房者,其房费可获20%的优惠。
第七条所租客房未经饭店前厅部同意
不能分租或转租他人。
第八条乙方在宾馆内住宿,必须向服务台出示有效护照或居留证件,并填写住宿登记表
乙方短期外出,须通知服务台,返回宾馆时应当重新到服务台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在外出期间,如有朋友、同事要求入住该长包房时,请事先通知甲方并凭乙方书面证明和住宿者本人有效证件到服务台办理来宾住宿登记手续。
第九条客房内增住其他客人须经宾馆前厅部同意并到服务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客房内不得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客房内严禁使用电炉或者其他功率在500瓦以上的电器设备。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如因乙方使用
保护不当而造成客房建筑、设备的损坏等情况,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乙方应按期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第十二条租约期满
在当时房价及上述各条款没有更改的情况下,同时双方也无其他异议时,本协议书可自动延长一年。期满退租或甲方收回自用均应在协议终止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各方并立即办理退房协议手续,否则作续租办理。乙方如在租约(合同)期内退房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销售部,否则应补偿宾馆15天的空房费。
第十三条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
用中文写成,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约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篇二
上诉人(一审被告):孙某某,女,1xxxx年11月19日出生,汉族,住xx市正南阳小区121号楼。联系电话。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武某某,女,1xxxx年6月26日出生,汉族,住xx市华飞龙小区121号楼。
原审被告(一审被告):杨某某,女,1xxx年2月8日出生,汉族,住xx市千泉街道办事处南北村。
(20xx)
邹商初字第
90
号山东省xx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特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撤消20xx年12月20日xx市人民法院作出的
(20xx)
邹商初字第
90
2、依法判决上诉人孙现松不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
原审法院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未经房主同意为由,认定合同无效,上诉人返还房屋转让费元,属于认定事实错误。
本案的基本事实是,原审被告杨某某与房主王某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1年,在此期间,原审被告杨某某将该房转让给上诉人,上诉人又转让给了被上诉人武某某,并据此收取了元的转让费,上诉人将其中的元给付了原审被告杨某某,对于这一事实,被上诉人是知情的,且一审法院也给予了认定,现一审法院却判决上诉人返还全额转让费,忽视了上诉人的利益,与我国法律规定的公平原则相悖。退一步讲,即使需要返还转让费,本案被上诉人的诉求也是针对上诉人与原审被告杨某某双方,法院不应判定上诉人一人承担。一审原告起诉两被告返还原告转让费元,其诉请是针对两个被告,而非单纯的上诉人一人。一审法院判决只是让上诉人自己一人负担返还转让费元,根据不告不理的原则,一审法院判决强加于上诉人,已经在一审庭审中查明事情发生的来龙去脉,对客观事实已经查明,但判决中却未对当事人的诉请完全裁决,增加当事人的诉累,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矛盾。法院对一审原告诉请没有完全裁判,根据“法院不得拒绝裁判”的原则,人民法院对任何告诉都应从程序上或实体上作出某种评判。只有“告”而没有“理”,这是对当事人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侵犯。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的审理中,是居中处理当事人的纠纷,以法律赋予的职权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裁判,而不得代当事人主张或处分权利。只有摆正这一位置,才能确保司法公正。
但是,一审法院却以上诉人孙某某与原审原告杨某某就转让费之间存在的关系本院不予一并审理为由,简单的判决上诉人孙某某返还被上诉人武某某元。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险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并且该合同也已经履行完毕,对于被上诉人的这一主张没有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置查明的事实不顾,一审判决既损害了上诉人孙某某的合法权益,又给当事人增加了讼累、浪费了司法资源,恳请二审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篇三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解读】本条系关于本司法解释适用范围的规定。
本解释只调整城镇房屋即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房屋的租赁行为,乡、村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纠纷,可以参照本解释。城镇房屋的确定以规划为准,只要列入城镇规划区,无论土地性质为国有还是集体所有,均适用本解释,实践中存在的已被纳入城镇规划区内的“城中村”内的房屋租赁行为在本解释调整范围之内。
依照国家福利政策承租的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具有政府福利性、保障性,其租赁关系不属于完全的民事法律关系,不适用本解释。
关于军产房的租赁,基本属于完全的市场行为,并不存在政府补贴的福利和社会保障性内容,最高院民一庭认为军产房租赁合同纠纷应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解读】本条规定以违法建筑物为标的物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所谓违法建筑物,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具体包括违反了城乡规划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违反临时建筑管理规定的临时建筑。
否定就违反建筑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有利于维护城镇建设规划秩序,但为了促进交易,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租赁合同的效力会得以补正。此处“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不包括二审、再审发回指定一审法院重审的情形。
第三条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解读】临时建筑是指在城镇规划区内,根据形势的客观需要,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在核定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使用期限、范围、用途内,建造的供临时使用的建筑物。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房屋,在性质上均属于标的物违法,相应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对于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合同其他内容的效力不受影响。
第四条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解读】我国城市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此有明确规定,但属于管理性规定,并非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不能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生效条件,故房屋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其有效性不受影响。
若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则以约定为准,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合同无效。但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的情况下,视为当事人以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行为,变更了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合同生效要件的合同约定,此时,即使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合同仍为有效。
第五条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解读】按照《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为返回财产、赔偿损失,该规定同样适用于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场合。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属于返还原物的范畴。合同无效的损失赔偿在性质上属于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限于信赖利益。即合同双方为缔约进行合理的接触,当事人一方因对方的行为产生信赖,一方由于信赖而支出一定的成本,主要包括用于缔约的合理费用和准备履约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此外还包括丧失与第三人另订立合同的机会所产生的损失,后者由于举证较为困难,实践中很难得到支持。
由于房屋租赁合同管的特殊性,损失赔偿的争议主要集中在装饰装修或者改建扩建费用上,对此,本解释都有明确规定。
第六条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解读】本条规定了“一房数租”的处理原则,在数份合同均有效的前提下,按照如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1)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承租人通过强占、欺骗等非法手段占有租赁房屋的,不在此列;(2)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虽不影响合同效力,但可享受优先履约权;(3)合同成立在先的,即合同成立时间在先,判断标准是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更严格地说,是当事人中最后签字盖章的时间。
“一房数租”时,未得到履行的有效合同的承租人,可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第七条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解读】综合《合同法》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出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权的情形如下:(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2)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的;(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同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支付的;(5)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房屋的性质使用租赁房屋,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6)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出租人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当房屋因承租人擅自改变主体和承重结构或扩建受到损害时,出租人有权随时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不受任何期限限制。但当出租人行使本条规定的解除权时,必须在“合理期限”内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承租人在此期限内不予恢复的,出租人方可解除合同。
实践中出租人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出租人直接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承租人即产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如果承租人对此有异议,可以起诉要求确认合同解除无效;二是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
对于出租人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两种通知方式:一是,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出租人告知承租人必须在一定期限内恢复原状,承租人在此合理期限内不予恢复的,出租人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二是,出租人向承租人发出通知,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恢复原状,同时载明如果不再此期限内恢复原状,合同即自动解除。
第八条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解读】综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租人享有法定解除的情形如下:(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2)出租人未按约定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拒不交付房屋的;(3)因不可规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4)不定期租赁,承租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5)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有权随时解除合同;(6)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租赁房屋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的;(7)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的;(8)不符合《建筑法》、《消防法》等法律关于房屋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并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的;(9)一房数租之有效合同不能实际履行的。
在出现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权属有争议,或者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主要包括不符合《建筑法》、《消防法》等)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任何一种情形时,承租人的合同解除权并非任意的,还须具备一个必要前提,即该情形的出现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所谓“无法使用”是指无法按照租赁房屋的约定用途使用,或者无法按照租赁房屋的性质使用。
司法机关对房屋的查封,实务中有“活封”和“死封”之分,其中“死封”是指房屋被查封后不仅其处分权受到限制,而且丧失了使用、管理权,权利人只有妥善保管的义务;而“活封”则相反,房屋被查封后,权利人仍享有对房屋的使用、管理和收益权,仅处分权受限。实践中,租赁房屋被查封,如果是由于出租人的原因,承租人在要求解除合同的同时也可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如果是由于承租人的原因,出租人因此遭受损失的,出租人除了可以提起反诉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以外,也可另行起诉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当租赁房屋的权属存在争议时,意味着出租人可能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出租人最终被确认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则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如果出租人最终被确认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则构成无权处分,该租赁合同属效力待定合同。
第九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解读】按照装饰装修物与租赁房屋的结合程度有可分离(即未形成附合)和不可分离(即形成附合)两种形态。装饰装修物已与房屋结合在一起形成继续性和固定性的,非毁损不可分离或者虽可分离但花费巨大,可以认定形成附合,例如铺设地板砖、吊设天花板、墙壁粉刷油漆等;装饰装修物与房屋未完全结合尚未达到不可分离状态,则不能认定形成附合,如安装空调、电梯、太阳能热水器、抽油烟机等。
按照添附理论,对于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所有权仍归承租人,房屋租赁无效时,由承租人拆除取回,出租人想要留用,应当支付相应对价,承租人拆除过程中造成房屋损坏的应恢复原状。对于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在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前提下,可折价归承租人所有;出租人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篇四
原告:淄博市***村民委员会
法人代表:***职务:主任
住址:***
被告:***第二钢窗厂
负责人:***职务:厂长
住址:***
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年6月30日,原告与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定了场地和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合同期自x年1月1日起至x年12月30日止,租赁费为每年76275元,并约定租金每半年交纳一次,下半年租金在六月底前交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于前欠交租金133504.75元,和各欠交租金76275元,累计欠交租金286054.75元。根据合同约定:单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总租赁额50%的违约金,因此被告应当支付38137.5元的.违约金(即总租赁额76275元的50%计38137.5元)。
以上款项经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一直拖延不交,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租赁合同1份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1份
起诉人:***
20xx年*月*日
金台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o一三年八月七日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篇五
1、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租金60307元及利息(暂计至_______年_____月,共6个月)。
2、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32000元。
3、依法判决原告不返还被告保证金32000元。
4、本案所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月租金16000元,每月5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被告向原告支付两个月租金32000元作为保证金,若被告拖延交租超过5天,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合同同时约定若一方违约,则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2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体谅被告的困难,曾多次减租给与被告方便,但是被告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拖欠原告租金共计60307元。原告向被告多次催交租金未果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于6月8日向被告发出律师函函告被告支付租金,但是,被告至今依然没有支付拖欠的租金。被告的行为显然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只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具状人: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篇六
甲方(出租方)姓名:
性别:
电话:
乙方(承租方)姓名:
性别:电话:
籍贯: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小区楼门室房屋一套,达成以下租赁协议:
一、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月租金元,乙方一次性交清个月租金元,续租应提前15天交下次房租,如不再续租提前15天告知甲方,到期后甲方另行安排。
二、甲方室内原有物品:
三、室内水电计量截至乙方入住时,水表数:电表数:煤气表数:租赁期间水、电、卫生(除房屋维修费)等各种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交纳押金元。租赁期满,上述费用全部结清后,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否则用此押金多退少补。乙方承担年取暖费元,于年月日交付给甲方。
四、(1)租赁期间,乙方应对房屋及室内原有物品妥善使用,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2)租赁期间,乙方如有擅自将房屋转给他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拖欠房租、水、电、煤气等费用,扰乱邻居生活秩序等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独立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如因特殊原因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回所余租金,适当赔偿乙方损失;如遇政策调整合同不能履行,则退还所余租金。
五、乙方在租用时,未到期因乙方有事不租时,甲方有权不退还以下房款和暖气费,如不租时提前与中介所联系。经转租后将租期余款由中介方付给乙方。甲方(房主)如丢失或室内受损坏,中介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乙方在租期内出现一切意外人身事故,甲方和中介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篇七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双方就因乙方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门面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2、乙方租用甲方门面,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到________________。形式为____年____签。
3、付款方式:年租金为_________元整(大写)。每_____年交一次房租。如果乙方生意好,甲方每年最多只能加______元,________元为上限。
4、乙方在租赁期间,自行装修门面,甲方予以协助。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简易房的建设权力,并且在合同期内不被拆除。若是被城管拆除,甲方按照天数推出租金给乙方,无需其他补偿。
5、乙方在经营中要遵纪守法,一切相关税费由乙方自己承担。在租赁期间,如要求退租门面,或是自己经营不善,甲方不退租金,乙方可以转让,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6、水电的畅通及屋面漏水应由甲方负责。水电费由乙方自负,根据市场价格调整而调整。
以上合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篇八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租赁房屋状况
租赁房屋坐落于沈阳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街(路)________号,门牌号为__________,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___,楼房为____室____厅____卫____厨,平房为_______间,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朝向为________,设定抵押权的状况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现有装修详细情况及设施、设备情况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日内按照乙方要求对房屋做如下改善: _____________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租赁用途与租赁期限
租赁用途: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该房屋租赁期共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金及支付
租金标准: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月(大写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人民币/月); 租金总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甲方承担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租赁期间有第三人对租赁房屋主张权利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因第三人主张权利,影响乙方对租赁房屋使用、收益的,乙方可以要求减少相应的租金。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的,乙方可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修缮与使用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的范围是:_____,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租赁期限届满后,对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方法为:______ 。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____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倍的滞留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章:_______ 承租人(乙方)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第三方(仅作为见证人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_____________
房屋装修情况及配套设施清单
一、房屋装修情况介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设施名称 型号 数量 状况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以下举例说明):
1.燃气管道 煤气罐
2.暖气管道
3.热水管道
4.燃气热水器 电热水器
5.空调
6.家具
7.电器
8.水表现数:_______ 电表现数:______ 燃气表现数:_____
9.其它设施、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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