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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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一
泉交河镇位于烂泥湖大圈的西北部,新河将全镇自西向东分成南北两大片,新河以南为丘陵区,以北为湖区,新河以南为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区域。全镇辖12个行政村、1个社区、1个区属渔场,总面积101平方公里,其中林地33672亩,总人口5万余人。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及时扑救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危害,保护森林资源、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持自然生态平衡和维护公共利益。
(一)组织机构
镇人民政府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其名单如下:
政 委:
指 挥 长:
副指挥长:
成 员:
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
指挥部下设:
1.防火办
主任:
防火办办公室设林管站。
2.综合调度组
组 长:
成 员:
尹 磊
3.扑火队
队 长:
扑火队下设4个分队、2个油锯队、1个消防洒水队,1个器材队:
扑火一分队
队 长:
成 员:
扑火二分队
队 长:
成 员:
扑火三分队
队 长:
成 员:
扑火四分队
队 长:
成 员:
油锯一分队
队 长:
成 员:
油锯二分队
队 长:
成 员:
消防洒水队
队 长:
成 员:
器材队
队 长:
成 员:
4.安全与交通维护组
组 长:
成 员:
5.后勤保障组
组 长:
成 员:
(二)职责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及本预案的实施,组织、协调、监督全镇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对全镇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必要时直接指挥森林火灾现场扑火救灾工作;统一协调民兵参加森林扑火救灾。
2.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督促落实镇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指导、督促各村执行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扑火、巡逻队伍建设;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队伍;组织制定和实施全镇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督促检查和维护管理森林防火设施设备;组织加强森林防火期的值班调度;汇总全镇森林防火工作信息和森林火灾信息,并及时报送镇指挥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组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实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承办镇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3.综合调度组
负责日常火警电话的接听、火情信息的传达,以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命令的传达,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的协调。
4.扑火队
负责火灾发生时,现场进行扑火救灾。
5.安全和交通维护组
负责维护现场周边地区的交通与治安秩序,着火地点比较偏僻的相关村要在通往火场的交叉路及拐弯处安排人员做好引路向导。
6.后勤保障组
负责组织供应火场所需要的物资,扑火人员和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和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的后勤保障。
7.镇森林指挥部成员单位
镇纪检监察室:负责依法加强对本预案执行情况的行政监察,督促相关部门及各相关村认真履行职责,并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指导督促建立健全森林火灾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制度、办法。
镇武装部:负责根据森林防火、扑火需要,组织森林防火民兵应急分队进行森林防火扑火技术训练;及时组织协调民兵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镇党政办:负责掌握各地森林火灾灾情信息和救灾抗灾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反馈;根据镇指挥部指令做好向上级人民政府汇报或请求支援等联系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检查各村各单位落实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及镇和指挥部重要决策的情况,联系协调镇部门单位参与救灾抗灾工作有关事宜;负责做好救灾抗灾综合总结等其它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根据森林防火形势和有关财政政策,及时申报、筹集和拨付森林火灾预防、扑救资金,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森林防火资金的监督管理。
镇林管站:负责组织、管理、指导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协助区森林公安局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森林火灾发生后,及时赶赴火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协助区森林公安局勘查火灾现场,查清起火原因,查办肇事人员。
泉交河派出所:负责调派警力参与救火,维护森林火灾现场秩序和灾区治安、交通秩序;协助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偷窃森林防火物质、破坏森林防火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镇民政办: 负责做好灾民的生活救济救助工作;按照职责权限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牺牲人员追认烈士、致残人员伤残等级评定的申报、审批工作。
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泉交河供电所:负责救火电力的供应,当火灾影响电力设施时及时切断电源,火灾扑灭后电力设施的维护和电力的及时输送。
镇司法所:负责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宣传,善后事宜的调解。
镇文体卫站:负责组织、指导镇有线电视台进行森林防火和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宣传指导;及时播报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报、森林火灾预警警报、林火行为预测预报和公益性森林防火广告。
镇农村电信局:负责指导加强林区公共通信设施建设,协调保障森林火灾扑救指挥现场的应急通信保障。
镇中心校: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安排,协同有关部门作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中小学校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1.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行为特征和发生的潜在危险程度将森林火险等级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2.预警响应
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启动以下响应措施:
加强防火值班制度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强森林防火巡查和瞭望监测,加强火险隐患排查,落实防火装备物资,镇、村两级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启动以下响应措施:实行24小时值班,严查野外违规用火,加大预警信息宣传力度,开展防火督查,各类扑火物资储备到位;防火工作人员取消休假,扑火队伍进入临战状态。
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后,启动以下响应措施: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实行进山防火检查,派出工作组对重点地区蹲点督查,全面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防火工作人员处于高度临战状态。
(一)火情报告
建立统一的森林火灾报警系统,公民发现森林火警火灾,应及时通过电话等形式向镇党政办(电话0737—4637365)或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森林火灾信息报告实行有火必报制度,对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及时向上级防火办报告。对国家森防指发布的卫星热点,应接到核查通知后1小时内将结果上报。
出现下列森林火灾之一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核准基本情况并经指挥长批准后报告区指挥部办公室:
1.发生在区县交界、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2.受害森林面积1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3.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4.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5.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6.乡镇行政交界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7.需要上级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8.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二) 响应行动
火灾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在火灾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带班领导即为前线指挥部临时指挥长,在指挥长未赶到前统一指挥火灾应急救援工作,值班人员、各相关部门单位、相关村为成员。值班人员在接到火警电话后要第一时间与起火村联系,并向带班领导、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政委、指挥长汇报并通知镇防火办,镇防火办要立即将起火时间、起火地点、起火原因、火场范围、天气形势及组织扑救等情况向镇人民政府、镇指挥部报告。
(三) 扑火指挥
1.扑火前线指挥部
镇人民政府在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后,有关领导和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并根据扑火工作需要建立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火灾应急救援工作。扑火前线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2)制定扑火作战计划(包括扑救森林火灾措施);
(4)掌握扑火进程,并根据火灾现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扑火力量;
(5)做好火灾现场后勤保障物资的分配和落实,确保扑火的基本需要;
(6)做好火灾现场扑救人员的安全避险工作,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7)向本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随时报告火灾现场情况,及时传达、落实上级的命令、指示;
(8)火灾扑灭后,组织力量清除残火,并派人看守火灾现场,严防死灰复燃。
2. 指挥原则
(1)逐级指挥。下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执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命令。
(2)统一指挥。扑火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所有参加扑火救灾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
(3)分区指挥。在火灾现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划分为若干战区,分片、分面落实扑火任务,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战区指挥部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工作。
(4)部队独立指挥。在执行森林扑火任务时,部队可单独设立指挥部,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部队扑火组织指挥工作。
3. 扑救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要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扑火人员、重要设施和居民房屋安全放在首位。
(2)在扑火战略上,要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点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尽量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驻益部队、武警、公安消防部队等专业力量为主,镇村干部、群众等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因地制宜,统一组织指挥。
(5)在落实责任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严格实行扑火、清理和火场看守责任制。
4. 应急基本措施
(1)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将受伤人员和被困群众转移至安全区域,并组织对受伤者进行救治。
(2)采取开辟防火隔离带等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3)根据需要和可能,针对重点火灾场位置制订人工增雨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4)对局部地区实施交通管制,切实维护火灾地区社会治安秩序。
(5)若需森林武警部队增援或者实施飞机灭火时,由镇指挥部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增援,同时通报区公安消防大队。
(6)若需征用社会物资、设备、交通工具时,原则先报批后实施,但紧急情况下可先实施后报批。
5.信息发布
森林火灾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
镇指挥部办公室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后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会同区人民政府应急办按照《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规定,做好森林火灾信息发布工作。
6.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镇人民政府及森林防火指挥部还应组织力量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余火,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现场6小时以上。经扑火前线指挥部全面验收,确认火灾已彻底扑灭后,撤出看守人员,由区指挥部宣布应急行动结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对在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救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森林火灾信息或者因失职、渎职行为造成火灾损失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二
冬 至:12月22日
平安夜:12月24日
圣 诞:12月25日
元 旦:01月01日
12月21日—元月3日《华丽圣诞狂响曲,喜迎新春献贺礼》:
《华丽圣诞狂响曲,喜迎新春献贺礼》:
第一曲:《您许愿,我送礼》
第二曲:《圣诞节,送欢喜》
第三曲:《迎新春,献贺礼》
1、圣诞、元旦商机加强门店气氛布置,大力提倡创意气氛布置及关联性商品陈列。并以气氛评比的形式,激发门店布置的积极性。
2、各连锁分店全力执行"华丽圣诞狂响曲,喜迎新春献贺礼"促销活动计划,发挥促销的真正作用,创造气氛、吸引人流、提升销售。
1、冬至(12月22日)当天推出较多火锅料、汤料、水饺、汤圆等特价销售,可关联性陈列,并快讯推介相关的调味系列商品及火锅用品。
2、圣诞节前期推出圣诞贺卡、、圣诞礼品、圣诞装饰品、圣诞帽、散装糖果、 朱 古力等应季商品。
3、元旦促销期建议加强会员价的覆盖面及特价幅度。在新的一年里,给会员顾客留下一个良好的印象;(元旦节日销售,建议各大分类销售排名前几位的商品不妨拉大零售价与会员价的距离,做超低会员价销售,并做快讯主题推介。)
4、元旦快讯促销品干货以清洁用品为主,烟、酒、礼品、保健品等开始推介。
6、生鲜商品建议做1-2个超低价,上快讯的水果、蔬菜需要全部订出价格。
《华丽圣诞狂响曲,喜迎新春献贺礼》:
第一曲:《您许愿,我送礼》
时间:12月21日—12月24日
地点:各连锁分店
内容:凡于活动时间内,顾客在各连锁分店一次性购物满38元,即可将自己所喜欢的商品(需本商场有售,只能选一件)名称和本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填写到电脑小票背后,投入到各店指定的抽奖箱内,12月25日圣诞节各店公开抽出若干名(名额可由各门店根据抽奖情况而定,商品总价值不超过 xx元)幸运顾客,部分幸运的顾客即可在圣诞节来临的时候实现自己美好的心愿;所抽出的商品费用计入各门店,详细运作待定。
第二曲:《圣诞节,送欢喜》
时间:12月20日—12月25日,每晚6点-8点
地点:各连锁分店
内容:
4、其他赠品、小礼物,活动所需照相机及胶卷费用由各门店自行解决。
1、门店12月10日前按照市场部指定标准,完成圣诞节气氛布置;
2、门店以创意圣诞装饰和商品关联陈列为主。另加销售增长分;
3、市场部制定圣诞节气氛布置评比标准和方案;
4、营运部、市场部共同进行本次评比活动;
5、奖金总额3000元;
6、门店和总部圣诞气氛布置费用预计,xx元;
7、装饰品由门店上报,市场部统一购买,费用总额不超过10000元; 8.圣诞气氛布置总费用约15000元(含3000元评比奖金)。
《华丽圣诞狂响曲,喜迎新春献贺礼》
费用:
1、第一曲:《您许愿,我送礼》 每店xx元/20店=40000元
4、《卖场气氛评比》费用:3000元
费用总计:45200元
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三
为切实抓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处理办法,确保扑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全镇各村(居)、各单位要认清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和维稳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杜绝森林防火事故的发生:一是各村组两级要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领导管理值班制度,做到责任措施到位,有值班名册和时间;二是将森林防火的责任目标落实到山头、地块,责任落实到人;三是森林防火实行“包干责任制”,即驻村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干部包户,实行包块连片的互动机制,做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形成杨梅山镇特色的森林防火体系。
加强对林业用地和火源的管理是当前森林防火的基础性工作,各村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利用张贴标语(每个行政村10条以上)、广播、召开村组干部会、村民大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宜章县人民政府禁火令》规定,特别是对本辖区居民和外来人员上坟活动的管理尤为重要,对所有上坟人员进行安全防火警示教育,明确教育内容有:坟墓周围三米内清除枯枝杂草,做到人走火灭,因上坟人引起的火灾事故责任概由上坟人全部承担。
教育部门要在寒假前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四个一”主题班会活动,切实增强在校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禁止学生儿童到林区游戏玩火、野炊。
要强化对疯、痴、癫、傻人员摸底排查并上门落实监护责任人,严禁因此类人员无监管而引起的森林防火责任事故发生。
所有杨梅山镇村组干部、林业管护人员、巡山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到每天坚持巡山管护,认真履行巡山管护责任,并做好巡查记录;认真排查火情、火险,对重要的地段要严守死防,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把森林防火的隐患降到最低限度。
各村(居)及镇属各单位要组建好森林防火的应急队伍,原则上,各村(居)不少于20人,在元月31日前上报镇绿化办,因应急队伍成员外出要及时调整补充;成员保持通信畅通,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同时在组织扑救的过程中按照预案做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是在重点防火期严禁野外用火。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对发生野外用火的所在村,每人次罚款100元,对造成火警或火灾的每人次罚款500与1000元,各村可以通过乡规民约对野外用火者进行处罚。凡在森林防火期间需上坟用火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此规定先清除坟区外的杂草(一切易燃物)才能上坟,由此而外引起的一切森林火灾由坟主自行负责。二是建立巡山护林员制度。各村要把巡山管护制度上墙,按照杨梅山镇森林资源分布区域和其特点对森林防火重点地段要有管护措施,各村要有专人进行管护值班。
我镇森林防火安全的器材有:砍刀10把,斧头2把,油桶4个,风水灭火器2个,水枪5个,喷雾器4个,塑胶扫把130把;森林防火车辆4辆,人员运输交通车辆:湘l44870,湘l44531,;防火器材的管理,由镇森防办统一管理(3666419)
1、指挥组组长欧强彬:负责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决策和处置,工作人员的调集和全面指挥工作。
2、副组长刘明发:协助组长抓好应急抢险工作,具体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应急指挥和人员安排。
3、其他参与抢险的杨梅山镇森林防火应急抢险队及各村(社区)应急抢险队员:负责森林火灾的扑救,并听从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的指挥。
4、事故发生地的村主要领导,要及时组织本村的应急抢险队及干部群众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抢险,并将情况及时报杨梅山镇森林防火办,以便及时组织增援。
5、各村(居)的应急抢险队接到应急抢险命令后,应立即组织队员带上灭火器具赶赴现场,按照应急处置指挥组的命令投入应急抢险。
6、森林公安派出所:负责现场警戒、人群疏散及秩序维护,负责事故原因的调查及处理。
7、镇医院: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护。
在本镇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时,启动本预案;在相邻乡镇发生森林火灾,接到上级指示要求增援时,启动本预案。
1、事故发生后,镇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接到报案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挥应急抢险队迅速赶到现场,采取措施控制火源,迅速疏散人员,组织扑救,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严格保护好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对象时,必须做好标志,作好详细记录,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公安派出所负责现场的保护和证据的收集工作,同时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
3、事故调查处理和汇报。要按照预案分工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配合相关单位和森林公安派出所查明事故原因和损失,并将情况如实上报,按照上级指示组成事故调查组,协助上级部门进一步搞好事故责任调查,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并将书面材料报告相关部门。
4、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事故现场清理结束后,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应尽快联系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措施,解决群众的衣、食、住、行等问题,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能正常进行。同时加强森林防火教育,吸取教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努力减少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四
随着清明节的到来,祭祀扫墓和春耕生产将形成新一轮的野外用火高峰。为切实加强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xx镇xxx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为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起上有领导管,下有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第一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其他镇班子成员,镇武装部、党政办、防火办、半专业消防队负责人。
(一)镇级
1、防火办:做好防火宣传工作。要印制森林防火宣传材料,分发到村进行宣传;在各主要路口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或固定宣传牌。
2、党政办:做好组织人员、调度车辆、后勤保障。
3、驻村干部:各驻村干部做好驻村的森林防火宣传及扑救。
4、武装部:组织基干民兵扑救火灾。
5、其他干部:镇干部要根据安排,在清明节前后严阵以待,确保在岗在位;期间发生火警时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力量,带领镇干部赶赴火场扑救,同时通知镇森林消防队前往扑火,并向书记、镇长报告。
(二)村级
1、清明节期间村两委成员要全部值班,在岗在位,不得请假。各村要把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巡逻队成员、包山头包路口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镇政府办公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2、4月1日前各村将村两委成员包坟山头、路口的名单固定下来,在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山头都要有村领导、值班人员进行站岗放哨,发放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作,禁止火源进山。各村护林防火员要统一戴森林防火标志进山巡逻,对重点地段进行监护,各村应在清明节前后增加护林防火宣传人员,做到晴天各自然村鸣锣警示,有条件的村开放广播进行宣传,加强宣传力度和防范措施,做到“守责、尽责、负责”三落实。
3、4月1日至10日各村组织进行巡逻,巡逻队由村干部、镇驻村工作组等组成,对野外违章用火人员管严、管实。加强村内“五类人员”的监管。
(三)工作组职能
1、清明节期间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指挥,安排人员进行巡山,出现火情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扑火。
2、从4月1日至10日,分5个组(具体名单附后),在竹山底路口、团黄路口等路口进行设卡,做好对上山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及上山用火情况检查。4月5日做到全员上岗。
3、镇森林防火办督促护林防火员的工作到位及巡山情况,对部分违规用火顽固人员要进行依法处理。
4、镇环卫所、城管队成员在镇级集中待命。
1、各村护林防火员每天必须在下午5点前向所属村支书汇报当天巡查情况。
2、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每天必须到各村了解森林防火巡查情况,并向领导汇报。
3、各下村干部必须在每天下午5:30前向办公室汇报各村巡查情况。
4、一遇火灾,镇、村巡山员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汇报,办公室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报告。
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五
广大市民朋友们: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共享创建成果,建设幸福美好新天水,是全体市民的共同心愿。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出一份力、增一份光。为此,发出如下倡议:
一、当好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培育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培育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争当文明有礼的天水人。
二、当好文明行为的实践者。在日常生活中,遵守市民文明公约、自觉规范个人行为,不乱丢垃圾、不乱写乱画、不随地吐痰,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遵守交通法规,做到行走有道、乘车有序、坐车有礼、开车有德,形成文明礼让的社会风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和大声喧哗,不损坏公共设施,不破坏花草树木,营造良好的。公共秩序;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注意语言文明、谈吐文雅,文明观看各类演出、比赛;友善对待外来人员,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争做语言文明的模范。主动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不允许未成年人进网吧,共同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外出旅游时,遵守秩序、注意言行、谦虚礼貌,体现良好的文明素养。
三、当好文明创建的引领者。创建文明城市是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各级党政领导要率先垂范,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要示范引领,各条战线上的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带动广大市民自觉投身到创建文明城市中去,做文明人,创文明城。
四、当好家庭美德传承者。大力倡导夫妻和睦、孝老爱亲、科学教子、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的家庭文明新风,崇尚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孝敬亲情和睦家庭,以明礼贤德教化子女,以诚信友善融洽邻里,以良好家风沁润社会,努力营造家庭和谐、邻里和善、社区和美的社会风尚。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幸福美好家园,离不开您的热心参与和自觉行为。您的一份热情,您的一份努力,您的一份辛劳,都会为我们的城市增光添彩。让我们迅速行动,积极投身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来,为建设幸福美好新天水贡献力量!
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六
为切实抓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处理办法,确保扑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措施
全镇各村(居)、各单位要认清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和维稳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杜绝森林防火事故的发生:一是各村组两级要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领导管理值班制度,做到责任措施到位,有值班名册和时间;二是将森林防火的责任目标落实到山头、地块,责任落实到人;三是森林防火实行“包干责任制”,即驻村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干部包户,实行包块连片的互动机制,做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形成杨梅山镇特色的森林防火体系。
二、强化宣传教育,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加强对林业用地和火源的管理是当前森林防火的基础性工作,各村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利用张贴标语(每个行政村10条以上)、广播、召开村组干部会、村民大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宜章县人民政府禁火令》规定,特别是对本辖区居民和外来人员上坟活动的管理尤为重要,对所有上坟人员进行安全防火警示教育,明确教育内容有:坟墓周围三米内清除枯枝杂草,做到人走火灭,因上坟人引起的火灾事故责任概由上坟人全部承担。
教育部门要在寒假前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四个一”主题班会活动,切实增强在校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禁止学生儿童到林区游戏玩火、野炊。
要强化对疯、痴、癫、傻人员摸底排查并上门落实监护责任人,严禁因此类人员无监管而引起的森林防火责任事故发生。
所有杨梅山镇村组干部、林业管护人员、巡山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到每天坚持巡山管护,认真履行巡山管护责任,并做好巡查记录;认真排查火情、火险,对重要的地段要严守死防,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把森林防火的隐患降到最低限度。
三、充分做好扑救火源的应急准备
各村(居)及镇属各单位要组建好森林防火的应急队伍,原则上,各村(居)不少于20人,在元月31日前上报镇绿化办,因应急队伍成员外出要及时调整补充;成员保持通信畅通,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同时在组织扑救的过程中按照预案做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森林火源管理,预防措施到位
一是在重点防火期严禁野外用火。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对发生野外用火的所在村,每人次罚款100元,对造成火警或火灾的每人次罚款500与1000元,各村可以通过乡规民约对野外用火者进行处罚。凡在森林防火期间需上坟用火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此规定先清除坟区外的杂草(一切易燃物)才能上坟,由此而外引起的一切森林火灾由坟主自行负责。二是建立巡山护林员制度。各村要把巡山管护制度上墙,按照杨梅山镇森林资源分布区域和其特点对森林防火重点地段要有管护措施,各村要有专人进行管护值班。
五、强化森林防火设施器材配备,做好森林防火的硬件准备
我镇森林防火安全的器材有:砍刀10把,斧头2把,油桶4个,风水灭火器2个,水枪5个,喷雾器4个,塑胶扫把130把;森林防火车辆4辆,人员运输交通车辆:湘l44870,湘l44531,;防火器材的管理,由镇森防办统一管理(***)
六、应急抢险责任分工
1、指挥组组长欧强彬:负责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决策和处置,工作人员的调集和全面指挥工作。
2、副组长刘明发:协助组长抓好应急抢险工作,具体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应急指挥和人员安排。
3、其他参与抢险的杨梅山镇森林防火应急抢险队及各村(社区)应急抢险队员:负责森林火灾的扑救,并听从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的指挥。
4、事故发生地的村主要领导,要及时组织本村的应急抢险队及干部群众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抢险,并将情况及时报杨梅山镇森林防火办,以便及时组织增援。
5、各村(居)的应急抢险队接到应急抢险命令后,应立即组织队员带上灭火器具赶赴现场,按照应急处置指挥组的命令投入应急抢险。
6、森林公安派出所:负责现场警戒、人群疏散及秩序维护,负责事故原因的调查及处理。
7、镇医院: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护。
七、森林防火应急处置预案的启动条件
在本镇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时,启动本预案;在相邻乡镇发生森林火灾,接到上级指示要求增援时,启动本预案。
八、森林防火应急处置措施
1、事故发生后,镇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接到报案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挥应急抢险队迅速赶到现场,采取措施控制火源,迅速疏散人员,组织扑救,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严格保护好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对象时,必须做好标志,作好详细记录,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公安派出所负责现场的保护和证据的收集工作,同时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
3、事故调查处理和汇报。要按照预案分工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配合相关单位和森林公安派出所查明事故原因和损失,并将情况如实上报,按照上级指示组成事故调查组,协助上级部门进一步搞好事故责任调查,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并将书面材料报告相关部门。
4、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事故现场清理结束后,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应尽快联系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措施,解决群众的衣、食、住、行等问题,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能正常进行。同时加强森林防火教育,吸取教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努力减少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七
全区广大职工同志们:
创建全国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历史化名城(以下简称“三城同创”)是市委、市政府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明程度和传承城市历史化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也将成为城市的靓丽名片和响亮品牌。当前,全区上下正在如火如荼地投入到“三城同创”活动,需要生活在这片蓝天下的每一名人的热情参与、积极奉献。为充分调动全区广大职工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号召广大职工迅速行动起、掀起创建热潮,现发出如下倡议:
是我家,创建靠大家。广大职工群众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号召,深刻认识“三城同创”的重大意义、创建目标和行动要求,踊跃投身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明素养,自觉爱护和维护良好的环境卫生和明秩序等,通过自身的明行为为增添亮色,成为“关心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工人先锋队,努力做城市的代言人,明的传播者,化的弘扬者。
创建明城市是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市上下共同参与。全区广大职工群众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要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围绕开展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关爱环卫工人、推行“工间操”、开展职业健康教育等工会特色活动,引导广大职工立足岗位争先创优,以一流的精神风貌、一流的工作业绩,为“三城同创”献智出力。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服务精神,是推进城市明、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全区各级工会组织要继续发挥劳模志愿活动的引领作用,切实加强对职工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化经典教育和公民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工人先锋号”“明职工”“明家庭”评比等群众性精神明创建活动,在“三城同创”活动中展示我区广大职工的良好精神面貌。要引导广大职工自觉参与志愿服务行动,做到奉献爱心、关爱他人、提升自我、共同培育明和谐、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
明从脚下起步,创建从大家做起。让我们用辛勤劳动和智慧,积极投身到“三城同创”的时代洪流中,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篇而不懈努力。让我们共同携手,使城市更明、生活更幸福、家园更美丽、明天更美好!为全面建设“实力、活力、魅力、和谐”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篇八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处理办法,确保扑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的适用范围
森林防火,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森林防火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卓筒井镇境内,受害面积在1公顷以下的森林火警和受害面积在1公顷以上的所有森林火灾,其中受灾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为重特大森林火灾。
二、森林防火的基本情况
(一)全镇森林防火面积大,分布有12个行政村。
(二)我镇植被茂密、分布均匀,火险等级升高。
(三)森林防火在山区和丘陵村社,具有山高坡陡,交通不便,通讯较差,林地和农业交错,人火活动多,森林防火存在一定的困难。
(四)每年的春节前后和清明节期间,农村有上坟、烧纸、烧香的习俗,5月份小春作物收获前后,农户有烧地边草烧秸秆的习惯,群众又缺乏一定的森林防火意识,4-5月气温回升,地被物干燥,着火点高,这些时候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也是森林防火的重点部位。
(五)根据《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我镇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每年的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三、森林防火机构
(一)成立卓筒井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镇长胡军任指挥长,为全镇森林防火的指挥长,吕李、李铭为副指挥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武装部、派出所、党政办、社会事务办公室、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公室、财政工作办公室、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卫生院、镇内各中小学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领导和指挥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处理,负责收集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情况。
(二)卓筒井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由蒋西负责日常事务,为村、社的预防扑救提供法律法规和材料及时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情况,督促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
(三)镇政府建立以镇干部为主体的2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主要负责森林火警和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接受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领导调度安排。
(四)各村分别以社建立三级半专业和业余扑火队,负责发现火情第一时间赶到火场,进行先期处置。
(五)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19
四、森林火警的监测和发现
依靠以下力量,进行林火监测,及时发现和报警:
(一)各村的两委干部及党员群众;
(二)工程管护人员,基层民兵;
(三)毗邻地区互相监测,互通情况;
(四)宗教寺庙监测和旅游区管理机关监测;
(五)在森林防火期内,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24小时值班,一旦发生火情,及时报告,并及时传达上级意图和指示精神。
五、灭火力量的准备
(一)镇政府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抢险队伍。
(三)各村灭火队,由镇政府组织培训,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有责任向各村群众宣传森林防火知识,灭火常识,安全注意事项等。
六、森林火灾扑救原则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按照就近组织扑救,重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重要设施设备、历史文化遗产的原则,科学扑火,及时有效地扑灭森林火灾,将森林火灾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一)扑救的基本要求:打早、打小、打了。森林火警和一般森林火灾要在2小时内彻底扑灭,边远、交通不便的村不能超过4小时。
(二)就近组织力量。发现火情后,村、社要立即组织扑火队扑救,并争取邻近村支援,同时报告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或"119"。
(三)抓住小火初起和早晚温度低、风小、火弱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火势,彻底消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四)从火场的实际情况出发,服从消防专业人员的指挥,合理部署力量,制定安全措施,防止扑救人员自身伤亡。
(五)根据火情,以人为主,重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重要设施设备、历史文体化遗产的安全。
(六)森林火灾的扑救,不得动员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人员参加。
七、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应当采取必要的扑救措施,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或"119"报告。
(二)镇政府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必须到达火场,组织森林防火抢险分队、村社扑火队,应急民兵等进行扑救,同时按规定上报,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到扑救地点,投入扑救。
(三)扑救森林火灾要本着先人后物,重急轻缓的顺序严密组织实施牢固树立扑火安全意识,首先保证扑火人员的安全,避免造成新的损失。
(四)镇政府森林防火抢险分队人员到达现场后,要立即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并将到达人员分为扑救组、警戒组、后勤组、协调组等,各司其职,开展工作,保证森林火灾的扑救统一、有序、有效地进行。
(五)村、社负责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的组织指挥,负责本地扑火队的调动、使用,并组织后勤供应,工具调配,在扑救的同时将情况随时报告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部获悉后,要及时派员检查、指导和根据情况作出支援决定。
(六)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全镇较大森林火灾的扑救组织指挥,负责调动协调森林抢险分队,预备役部队,公安机关,调配其它半专业或义务扑火队,特殊情况可请驻地的部队支援,采取全社会调动人力、物力等特殊增援措施,必要时向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请示援助,坚决遏制森林火灾面积的扩大,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扑灭火灾,并将情况随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
(七)森林火灾扑灭后,对火灾现场必须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留有足够人员看守火场。
(八)扑救森林火灾所耗物资和扑火人员的生活补助、误工等由失火肇事的单位集体或个人赔偿损失,并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