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禁止有偿补课承诺书(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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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有偿补课承诺书篇一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要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执行《xx省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治理教师违规从教行为提振教师教书育人精气神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神,格尽职守,廉洁从教,拒绝有偿补课、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特郑重承诺如下:
1、不组织、推荐、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不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辅导班、培训班;
3、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
4、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介绍生源;
5、不向社会办学机构提供学生的相关信息;
6、不参与学校或学校通过家长委员会组织的集体补课活动;
7、不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补课活动;
8、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有偿补课、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不正当利益;
9、不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
l 0、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恪尽职守,廉洁从教。以上承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关处理。
承诺人签名:xx
校长签名:xx
学校盖章:xx
xx年xx月xx日
禁止有偿补课承诺书篇二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三、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四、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五、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七、不以各种名目举办“奥数班”、“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八、不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九、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十、不在家中有偿托管本班学生并收取费用;
十一、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十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十三、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按照《利通一小禁止有偿家教协议书》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xxx
禁止有偿补课承诺书篇三
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xx]5号)通知精神,本人承诺:
一、决不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二、决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三、决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四、决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本人愿意接受相关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的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承诺人:
日期:20xx年12月xx日
禁止有偿补课承诺书篇四
根据上级坚决抵制有偿补课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从教行为,树立景范学校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现特向学校、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兴化市教育局《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暂行规定》文件精神,自觉抵制有偿补课,依法执教。
二、不利用放学后、晚上、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在校、在家或在外租(借)用场地举办有偿补课班。
三、不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办学或兼职任课。
四、本人及直系亲属不为本校学生提供家庭寄宿式有偿辅导。
五、不相互介绍或提供补课生源,不为其他教师(含直系亲属退休教师)或民办社会培训机构介绍补课生源。
六、不明示或暗示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
七、实行在职教师阳光辅导登记备案制度。
八、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有效佳教”抵制“有偿补课”。
九、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按照市局及学校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进行处理。
承诺人:
20xx年2月17日
禁止有偿补课承诺书篇五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就禁止v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一、学生教辅材料的使用管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学校或教师不在规定书目以外为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或授意学生集体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材料,教师不向学生介绍或兜售教辅用书及学习机等学习用品。
二、学校不开展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也不将校舍和场所出租、出借给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针对中小学课程的有偿补课活动。学校不借培训机构、家长委员会或夏令营等名义,参与组织有偿补课。高三毕业班学生和即将升入高三毕业班学生需要补课的严格按照闽教基[20xx]60号文件执行。
三、本校在职教师不以任何名义违规办班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或参与其他人员组织的有偿补课,在职教师不授意或暗示所任教班级学生参加其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活动和违规从事有偿托管。
四、学校将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人反映的有关问题并及时作出处理(举报电话:6323450)。
如果违反以上内容,我校愿意接受《中共尤溪县委教育工委尤溪县教育局关于重申禁止有偿补课和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的通知》(尤委教[20xx] 36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禁止有偿补课承诺书篇六
根据潜江市教育局和园林分局印发关于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现特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潜江市教师师德师风十不准》,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的文件精神。
二、不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三、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四、不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五、不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六、不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七、不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八、不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8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市教育局除接受行政、纪律处分外,还将调离园林城区工作,并依据相关规定扣除当年绩效工资的处理决定。
举报监督电话:
承诺人:
潜江市园林第二初级中学
禁止有偿补课承诺书篇七
各位教师:
教育是育人的事业,它的伟大在于开智启蒙、传承文明、塑造人格;教师是神圣的职业,它的光荣在于甘为人梯、引领未来、为人师表。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然而目前有一些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这种行为违背了“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的师德要求,异化了师生关系,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影响了教师的社会形象。为此,我们向各位教师发出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的倡议:
第一,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发扬敬业奉献精神,关爱每一位学生,无私地促进每一位学生全面成长。
第二,认真钻研教育教学理论,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备课,精心讲课,全面提高课堂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恪尽职守,倾情奉献,主动对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义务课外辅导。
第四,不从事“有偿家教”,不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家教”或校外文化补课。
老师们,爱岗敬业育英才,无私奉献写春秋。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为创造良好的教育风气,为树立美好的教师形象,为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而努力!
xx市亭新中学
20xx-4-21
禁止有偿补课承诺书篇八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做出保证: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勃利县人民政府及教育局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职责,立足岗位,廉洁从教,创先争优。
2、不为社会机构或个人针对学生补课提供场地、设施,不动员、暗示或组织生源。
3、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材料。
4、不得自立名目乱收费,不向学生推荐商品或与规定无关的学习材料。
5、在自觉遵规守纪的同时,还应以学校利益为重,互相监督,以便教育同志,维护学校声誉。
6、如有违规,学校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而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教育是奉献而不是索取,教育是公益而不是功利。以实际行动努力践行保证,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人民教师!
保证教师:xxx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