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位用工合同 单位聘用合同(汇总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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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用工合同篇一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李胜海 性别: 男 民族: 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
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聘用制临时职工,并订立本劳动合同。
本合同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 20xx年 09月 03日起
至 20xx 年 1 月 31 日止。
1(具体事项另行约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2、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3、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规定。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工作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1、甲方以现金的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1000。00 元。
2、甲方每月 27日发放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工资。
3、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和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三)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必须合法。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一)劳动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六)乙方在聘期内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提出解劳动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甲乙双方违反合同规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要付给对方违约金。违约内容和违约金数额在第九条中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负责人)
乙方(签章):
年月 日
企业单位用工合同篇二
乙方(受聘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5号)和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项执行:
(一)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试用期为 个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乙方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之日终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试用期为 个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部门从事_______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四)在聘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后,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一)甲方有权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三)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岗位工作条件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休假日等规定,对乙方实行符合职业特点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务知识、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一)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从事的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待遇。乙方工资的构成和标准如下:
(二)乙方工资调整,奖金、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尽的权益,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付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险金。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可以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三)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由甲乙双方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附件一),以书面形式确定合同变更的内容。
(四)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或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并向乙方出具《岗位调整通知书》(附件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的变更。
(一)甲方、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甲方也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为公务员的;
4、依法服兵役的。
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双方均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3、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经济补偿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八)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附件三),并办理相关手续。甲、乙双方应当在3个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的人事档案,乙方不得无故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符合规定的经济补偿条件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九)乙方在涉密岗位工作的,解除本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规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休或退职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依法注销、撤销或者解散的。
(二)聘用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附件四),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聘用合同,续签聘用合同应当在聘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办理。续签的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附件五)。聘用合同期满,没有办理终止聘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聘用工作关系的,视为延续聘用合同,延续聘用合同的期限与原合同期限相同,但最长不超过乙方达到退休年龄的'年限。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2)解除本合同后,未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支付赔偿金的标准为:
2、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乙方中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乙方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原约定的服务期未满而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甲方赔偿培训费,标准为: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中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甲方的经济损失。
(三)双方共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也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所在地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和本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依据。乙方应当熟知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
2、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员个人档案。
企业单位用工合同篇三
第一条为深化本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保障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是指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贯彻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四条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及转制为企业的以外,都要逐步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使用事业单位编制的社会团体录用专职工作人员,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外,参照本办法执行。
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用,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可以采用招聘或者任命等形式。
第五条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和管理本市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合同制工作。
第六条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聘用单位)要成立与人员聘用工作相适应的聘用工作组织,严格人员聘用程序。聘用工作组织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纪律检查部门负责人和工会或者群众代表组成,根据需要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加。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方案由聘用工作组织提出意见,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聘用单位的人员聘用、考核、续聘和解聘等事项由聘用工作组织提出意见,报本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岗位工资待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人员编制的事业单位设置岗位、聘用人员,不得突破核定的编制数额。
第八条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是:
(一)公布聘用岗位及其职责、应聘条件、工资待遇等事项;
(二)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三)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四)聘用工作组织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者考核,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五)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确定受聘人员;
(六)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第九条聘用单位聘用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受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和监察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工作。
第十条聘用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除政策性安置和涉及国家秘密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安置)人员的以外,都应按照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或者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人员。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聘用单位聘用人员应当优先从本单位现有人员中选聘;面向社会招聘的,同等条件下本单位应聘人员优先。
第十一条聘用单位聘用人员应当与受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聘用单位应当如实向受聘人员说明岗位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工作条件、社会保险等情况。受聘人员有权了解聘用单位的有关情况,并应当向聘用单位如实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和学历、就业状况、工作经历、专业技能等证明。
第十三条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与受聘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一式2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文本格式,由市人事局统一制定。
第十四条聘用合同必须具备下列条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二)岗位(工作)及其职责要求;
(三)岗位(工作)纪律;
(四)劳动保护和岗位(工作)条件;
(五)工资、福利待遇;
(六)聘用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聘用合同除上述必备条款外,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知识产权保护、解聘提前通知时限等条款。
第十五条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对流动性强、技术含量低的岗位一般签订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岗位或者职业需要、期限相对较长的合同为中长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应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第十六条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连续工龄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如果本人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
第十七条下列聘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法规的聘用合同;
(二)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聘用合同;
(三)内容显失公平的聘用合同;
(四)违反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的无效,由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确认聘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八条对聘用单位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经有关部门鉴定,可以缓签聘用合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可以缓签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开始试行聘用合同制时,原固定制职工不愿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又不属于缓签情形的,聘用单位应为其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自行择业期,职工在自行择业期内的待遇不得低于本人的基本工资。在自行择业期内重新就业的职工,原聘用单位应为其办理有关人事关系转移手续。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职工,可以提出辞职或由聘用单位按照本市社会保险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开始试行聘用合同制时,未经本单位同意,下列人员不得拒绝签订聘用合同:
(二)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工作或曾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工作,在规定保密期内的;
(三)在本单位重要岗位任职或者从事特殊行业、特殊工种,离职后对本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对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离职的上述人员,经批评教育拒不返回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以后被其他单位聘用,工龄从重新聘用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时,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抵押金、抵押物或者其他财物。
第二十二条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原合同仍然有效,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继续履行。
第二十三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聘用合同。
第二十四条订立聘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聘用单位变更名称的,应当变更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名称。
第二十五条订立聘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聘用合同无法履行,聘用合同一方要求变更相关内容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15日内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
第二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二十七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二)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三)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四)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六)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七)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拟被解聘的受聘人员:
(三)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或受聘人员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因上述情况解除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要为拟被解聘人员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自行择业期,在自行择业期内的待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由聘用单位依照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
第二十九条受聘人员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岗位变化后,应当改变该受聘人员的岗位工资待遇,并对其聘用合同进行相应变更。受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的,聘用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十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依据第二十八条规定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受聘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四)患职业病以及在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五)受聘人员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
(六)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国家规定双方约定服务期限的除外);
(二)聘用单位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三)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四)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五)依法服兵役的。
第三十二条除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聘用单位。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受聘人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十三条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后违反规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原聘用单位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受聘人员的解聘或者工作调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及国家秘密人员管理规定。
第三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一)聘用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聘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受聘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四)受聘人员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五)聘用单位依法注销的。
第三十五条聘用单位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员,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手续。
第三十六条聘用单位依据本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规定终止聘用合同,应当向终止聘用合同的人员出具终止聘用合同的书面证明,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七条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解除、终止聘用合同后,应按照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
第三十八条聘用合同期限届满,岗位需要、本人愿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第三十九条受聘人员在续订聘用合同时,达到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条件的,如果本人提出续订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续订。
第四十条受聘人员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达到伤残等级,要求续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续订。
第四十一条受聘人员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聘用合同期限届满时,聘用单位应当将聘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第四十二条聘用合同期限届满,聘用单位未按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办理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手续,与受聘人员仍存在事实聘用关系的,应当与受聘人员续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双方就聘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续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
第四十三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规定的;
(二)聘用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条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由于聘用单位原因订立无效或部分无效聘用合同的。
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在聘用合同中自行约定,在聘用合同中未约定,但造成可计算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受聘人员经聘用单位出资培训后解除聘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补偿应当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试用期间,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由单位出资培训的受聘人员应承担培训违约金;聘用单位解除合同,受聘人员不承担培训违约金。
第四十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解除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根据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发给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一)聘用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同意解除的;
(二)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由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因聘用单位未履行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的。
经济补偿以被解聘人员在该聘用单位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事业单位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聘用单位分立、合并、撤销的,应当妥善安置人员;不能安置受聘人员到相应单位就业而解除聘用合同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四十六条聘用单位要按照聘用合同加强对受聘人员的聘后管理和考核工作。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态度相统一的方法。考核内容应当与岗位的实际需要相符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聘用工作组织在群众评议意见和受聘人员领导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决定。
第四十七条聘用单位应将对受聘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调整岗位、职务升降、工资待遇和奖惩的依据。
第四十八条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对公开招聘、聘用程序、聘用合同期限、定期或者聘期考核、解聘辞聘、未聘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当事人可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和处理或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对争议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九条市和区、县人事局是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合同制工作的管理部门,分别对全市和各区、县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合同制工作负有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有权对违反国家有关人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予以纠正,并对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按管理权限处理。各级人事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
第五十条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本系统事业单位实施本办法,并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报市人事局备案。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在执行中的问题由市人事局协调解决。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企业单位用工合同篇四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5号)和《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
一、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二、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备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在 岗位 工作。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三、岗位纪律
(一)甲方有权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三)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岗位工作条件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休假日等规定,对乙方实行符合职业特点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务知识、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五、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待遇
(一)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从事的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待遇。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 元人民币。
(二)乙方工资调整,奖金、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尽的权益,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付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险金。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可以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三)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由甲乙双方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以书面形式确定合同变更的内容。
(四)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或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并向乙方出具《岗位调整通知书》,对本合同作出相应的变更。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
2、未经甲方同意,拒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出走或者出 走超逾10日不归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被录用或者选调为公务员的;
3、依法服兵役的。
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双方均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3、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八)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办理相关手续。甲、乙双方应当在3个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的人事档案,乙方不得无故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符合规定的经济补偿条件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九)乙方在涉密岗位工作的,解除本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规定。
八、聘用合同的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休或退职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依法注销、撤销或者解散的。
(二)聘用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九、聘用合同的续签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聘用合同,续签聘用合同应当在聘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办理。续签的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聘用合同期满,没有办理终止聘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聘用工作关系的,视为延续聘用合同,延续聘用合同的期限与原合同期限相同,但最长不超过乙方达到退休年龄的年限。
十、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要付给对方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实际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也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 5日内向甲方所在地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十二、附则
1、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和本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依据。乙方应当熟知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
2、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员个人档案。
企业单位用工合同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含试用期______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首次合同从报到之日起,续签合同从签字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聘用乙方在 (科室、部门),担任 (岗位、职位)。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为乙方提供工作条件,明确岗位职责。根据工作岗位需要,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等用品。
(三)根据乙方的表现、业绩及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负责对乙方培训、职务确定与晋升、工资福利待遇等。
(四)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在乙方聘用合同期满时决定是否续签新合同。
(五)其他。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服从工作安排或调整,参加培训学习,接受教育和考核、考察,遵纪守法。
(二)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事业编制人员的各项工资、福利、住房及医疗劳保等待遇。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及房改,按上级部署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派出国、探亲、在职学习、借阅图书、就餐和子女上学等按学校对事业编制人员的规定或办法执行。
(四)乙方属新到任应届毕业生还与甲方签订协议书,其服务期、违约费和试用期的规定按协议书执行。
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五条如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发生了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六条如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应内容。
第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聘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二)损害单位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给单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三)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工作和社会秩序的。
(四)年累计旷工时间超过______天的。
(五)被劳教、判刑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有关机构鉴定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工作岗位的。
(七)伪造成绩单、学历、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并可根据国家规定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
(一)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二)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
(三)甲方不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保护。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
(一)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实行计划生育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
(二)合同期内乙方办理退休手续。
(三)合同期内乙方死亡。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而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劳动法〉等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_____市人才服务中心正式接管乙方的人事档案关系及户籍关系,甲方和校人事部门不再为乙方出具任何人事证明。乙方应尽快结清与学校的各项关系,30天内凭学校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到____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到,逾期其责任自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校人事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企业单位用工合同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时限: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以一年期限,从__年____月____日至__年____月____日止,
到期后,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需要,由居委会提出意见,报办事处审批,再签合同。
二、待遇: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劳动报酬和其他福利上与社区居委会委员享受同等待遇,从上岗之日起计算社会保障金,直至双方解除合同。
2、乙方在工作上与社区居委会委员行使同等权义和义务。
3、乙方为适应新时期社区工作需要,抽调到办事处挂职锻炼,挂职期间除财政发放的补贴外,不再享受社区居委会自行发放的补贴,由办事处另行补贴。
三、权利和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有权参与社区各项事务活动的权力,包括:_________________政治学习和讨论社区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会议,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2、乙方要严格遵守法律和社区的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
3、乙方要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技能和独立工作的能力,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负责,努力完成办事处和居委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履行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应聘期内,要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要求,服从组织安排和调配,不得自行其事。
2、乙方在应聘期内,若严重违反居委会规章制度,给居委会及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甲方可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或纪律处理。
3、乙方不思进取,对自己分管工作不能胜任或造成严重失职,甲方可随时解聘,涉及违纪违法的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五、其他:_________________
1、办事处社会事务办负责乙方履职监督。
2、乙方主动提出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3、未尽事宜,双方可再行协商。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居委会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协议共陆条,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_____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时限: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以一年期限,从__年____月____日至__年____月____日止,
到期后,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需要,由居委会提出意见,报办事处审批,再签合同。
二、待遇: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劳动报酬和其他福利上与社区居委会委员享受同等待遇,从上岗之日起计算社会保障金,直至双方解除合同。
2、乙方在工作上与社区居委会委员行使同等权义和义务。
3、乙方为适应新时期社区工作需要,抽调到办事处挂职锻炼,挂职期间除财政发放的补贴外,不再享受社区居委会自行发放的补贴,由办事处另行补贴。
三、权利和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有权参与社区各项事务活动的权力,包括:_________________政治学习和讨论社区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会议,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2、乙方要严格遵守法律和社区的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
3、乙方要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技能和独立工作的能力,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负责,努力完成办事处和居委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履行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应聘期内,要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要求,服从组织安排和调配,不得自行其事。
2、乙方在应聘期内,若严重违反居委会规章制度,给居委会及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甲方可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或纪律处理。
3、乙方不思进取,对自己分管工作不能胜任或造成严重失职,甲方可随时解聘,涉及违纪违法的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五、其他:_________________
1、办事处社会事务办负责乙方履职监督。
2、乙方主动提出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3、未尽事宜,双方可再行协商。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居委会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协议共陆条,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_____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时限: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以一年期限,从__年____月____日至__年____月____日止,
到期后,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需要,由居委会提出意见,报办事处审批,再签合同。
二、待遇: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劳动报酬和其他福利上与社区居委会委员享受同等待遇,从上岗之日起计算社会保障金,直至双方解除合同。
2、乙方在工作上与社区居委会委员行使同等权义和义务。
3、乙方为适应新时期社区工作需要,抽调到办事处挂职锻炼,挂职期间除财政发放的补贴外,不再享受社区居委会自行发放的补贴,由办事处另行补贴。
三、权利和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有权参与社区各项事务活动的权力,包括:_________________政治学习和讨论社区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会议,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2、乙方要严格遵守法律和社区的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
3、乙方要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技能和独立工作的能力,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负责,努力完成办事处和居委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履行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应聘期内,要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要求,服从组织安排和调配,不得自行其事。
2、乙方在应聘期内,若严重违反居委会规章制度,给居委会及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甲方可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或纪律处理。
3、乙方不思进取,对自己分管工作不能胜任或造成严重失职,甲方可随时解聘,涉及违纪违法的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五、其他:_________________
1、办事处社会事务办负责乙方履职监督。
2、乙方主动提出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3、未尽事宜,双方可再行协商。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居委会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协议共陆条,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单位用工合同篇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试用期三个月。(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工作。工作内容:组织社区成员进行自治管理,搞好社区的卫生、物业、计生、流动人口和治安管理,完成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议事委员会制定的社区管理目标。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一)乙方在聘用期间实行年薪制,年薪________万。
(二)享受单位其它福利。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努力学习,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一)因特殊情况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聘用合同。
企业单位用工合同篇八
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人员(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填写说明
1、本聘用合同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35号)制定,作为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范本。除本合同所列内容外,经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协商一致,可增加有关条款。
2、填写聘用合同书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整,涂改处必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
3、本聘用合同书须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当事人亲自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否则代签无效。
4、本聘用合同书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工资报酬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企业单位用工合同篇九
甲方:有限公司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码:电话:地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规定,甲方决定聘用乙方担任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对此表示同意。鉴于此,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1、甲方有权以股东会决议的方式以任何理由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对此乙方不持异议,并同意不向甲方提出任何赔偿、补偿要求或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办理或配合处理相关的需要由法定代表人办理或配合处理的事宜,乙方应全力办理或配合处理。同时,甲方有权刻印、留存并使用乙方的签名章、私章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乙方应全力配合。
3、如乙方应甲方的要求履行职责需要甲方支持配合的,甲方应予支持配合。
1、乙方承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中关于法定代表人义务的相关规定,并遵守本合同约定、甲方公司章程及附件、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各项规定或决定、甲方的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严格按上述规定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乙方承诺对甲方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有竞争或进行任何损害甲方利益或声誉的活动。
2、乙方知悉并同意:自己不是甲方的实际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无权参与公司的利润和盈余分配(业绩提成除外)。同时甲方对外所享有的任何债权、所负的任何债务以及违法经营产生的后果均与乙方无关,但乙方有过错除外。
3、乙方需按照甲方(包括股东会、董事会以及其所授权的人)的要求,及时履职相关义务或提供配合。
4、乙方担任法定代表人期间,有按照甲方要求审阅、签署相关文件的义务。5、乙方有配合提交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资料的义务。
6、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配合提供履职所需的'一切资料、证明(如个人身份证件、社保参保信息、银行征信记录、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并保证上述资料、证明的真实性。
7、乙方负有维护公司利益和名誉的忠实义务。乙方在没有公司股东会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不得以公司名义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任何文件、合同或作出任何承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在委托期间及委托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十二个月内,乙方不得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甲方的商业机会、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不得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业务提供任何帮助或便利(否则乙方应按照甲方的预期可得收入补偿甲方损失,且乙方因此所得的收入全部归于甲方,如仍无法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和终止本合同。2、委托期限届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3、甲方股东会作出决议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本合同提前终止。4、因乙方个人原因无法履职的,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5、乙方作出有损甲方利益或名誉行为的(不论情节轻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6、乙方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7、因本条第1、2、3、4、5款原因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均同意不持任何异议并愿意配合终止手续,同时不向甲方提出任何赔偿、补偿要求或追究甲方任何责任;因本条第6、7款原因终止的,若甲方有产生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1、在委托期间及委托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的任何期限内,乙方应当对履职或者通过其他途径所获得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者甲方规定需要保密以及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承担无条件的保密义务。本合同期满或乙方被提前解聘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将与甲方有关的全部信息资料(包括载有前述信息资料的文本、磁盘u盘等计算机载体)返还甲方。
2、乙方同意在甲方委托期间所开发、创造、制作、完成的各种知识产权及其他成果均为职务成果,归甲方独自享有,乙方无权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3、在没有甲方的授权或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本条第1、2款所述商业秘密或其他秘密及甲方的相关信息。
1、甲乙双方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的约定,全面善意地履行合同。
2、乙方若有违反合同的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均知悉并同意:本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不适用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
日期:xx年xx月xx日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