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财政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财政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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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一
今年来,区财政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积极培植财源,深入推进改革,着力优化结构,保障服务民生,努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xx年,全区实现财政收入 56.6亿元,同比增长24%。全区实现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3.1亿元,同比增长20%。
始终坚持把服务经济发展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强化全局意识,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突出发挥好资金扶持、政策激励和发展环境的促动作用,加强产业引导,促进项目建设,综合运用预算、奖励、补贴、退税、减费、政府采购等多种手段,助推地方经济建设,培植财源。一是扶持工业企业发展壮大。充分发挥政策引领作用,助推工业经济发展,将扶持工业发展基金总量增加到1000万元,同时对区内新办企业、新上项目、税收增长、融资担保四个方面进行扶持,今年共安排全区37家企业扶持奖励资金380万元;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4+8+8”产业调整、振兴扶持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关于促进工业发展的意见》,重点加强对工业园区、重点企业、企业技改投入的财政扶持、引导,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扶持的杠杆作用。同时积极做好省市财政扶持项目申报工作,今年已争取省级补助1740万元,争取两家金融企业涉农贷款补贴300多万元。二是完善国资监管体系,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积极开展对我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情况的调查研究,完成了国有企业资产统计、产权登记、国有资产评估等工作,理顺了产权关系,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服务企业发展打下了基础。三是妥善调度资金,支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会计集中核算平台的作用,统筹预算内外、融资平台资金,解决部分项目资金缺乏的难题,有力推进全区重点项目及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共统筹调度安排滁河环境整治、交通及城市基础建设等重点项目工程建设资金13亿元。四是大力支持旅游业发展。以青奥会为契机,支持金牛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重点景点提档升级,推动旅游产业大发展。全年共组织申报了2个省级旅游项目、4个市级旅游项目,争取补助资金 270多万元。五是积极拉动区内消费市场。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及时拨付购房补贴资金 1000多万元。发放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及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近5000万元,带动销售额5亿元,拉动农村消费市场。六是健全收入征管机制。全面运行财政收入分析系统,完善财政收入监控、分析、预测机制,整合街镇、园区、税务部门信息资源,源头规范税收秩序,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规范非税收入减免管理,建立交叉稽核制度,努力实现应收尽收。
一是推进企业税收属地化管理改革,增强区域经济活力。协调区国、地税对区本级管理企业进行梳理分析,在摸清区本级存量税源家底的基础上,通过多轮测算和论证,制定了企业税收属地化管理财政体制及实施细则。通过调整,共下放区本级企业765户,并明确今后新办企业均按生产、经营地分级纳税入库。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按项目属地原则,实行单列管理、单独结算的办法,区财政通过参与主城区及园区范围内的房地产项目税收的分成,实现区与街镇园区共赢、共同发展的目标。通过本轮税收体制调整,进一步调动了街镇园区培植财源、组织财政收入的积极性,有利于激发区域经济活力,促进街镇园区做大财政收入规模,壮大经济实力。二是发挥财政扶持政策引导作用,着力破解企业融资难题。通过财政政策激励扶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中小企业发展,努力突破制约企业发展资金“瓶颈”。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扶持,为xx区恒兴小额贷款公司争取补充融资补贴240万元,为广利、宁启、长丰等三家担保公司争取补贴担保融资资金270万元。同时搭建企业、银行和担保公司的互动平台,加强联系和沟通,不断完善财政、金融、担保联动机制,已累计为100多家中小企业提供短期和长期融资超过10亿元,大大缓解了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难问题。三是大力拓展融资渠道,支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完善充实了以国资公司融资平台为主,交通、城建、农业、土地储备、住房保障、园区等平台为辅的“一主多辅”政府融资平台体系,加强与区内外多家金融机构与开展友好合作,今年来政府平台共融资17.88亿元,有力地缓解了一批重点工程资金需求,为加快发展增添了后劲。同时积极转变融资方式,变间接融资为直接融资,经过前期周密准备,目前以区国资公司为主体的企业债发行准备工作进展顺利,资产划转、财务审计、等级评定等工作已基本完成,已具备发行10亿元左右企业债券的资质,现正积极准备向市发改局和省发改委上报审批材料,争取企业债券早日发行。加强债务管理,将融资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编制融资平台20xx年政府融资预算,强化各平台的融资额度、贷款用途及在建项目的监管,防范债务风险,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强化项目库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扶持。通过部门联动、上下互动、科室推动,财政部门已分别建立、完善、补充了企业扶持、农业综合开发、当家塘建设、小农桥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民生项目、旅游开发等7个大类项目库建设,为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奠定了坚实基础。
20xx年全区财政支出26.5亿元。比上年增加3.5亿元,增长15.3%。在财政资金安排上遵循公共财政基本要求,在保证人员经费、政府运转、新农村建设、社会稳定、科技教育、公共卫生和环境保护等重点支出的同时,着力解决民生问题,体现“五个倾斜”:
一是向“三农”倾斜,着力支持新农村建设。始终把落实“三农”政策,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作为财政保障重点,全年安排财政支农支出1.99亿元,其中区本级支出 0.71亿元。启动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足额配套农村实事工程资金 1.1亿元,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安排村级三项资金 2405万元,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村干部报酬和农村五保户生活费按时发放。筹措粮食直补和农资增支补贴资金5086万元,保障种粮农民利益。安排油菜、水稻和小麦良种补贴资金1038万元,保障粮食生产稳定。安排水利支出 6700万元,保障重点水利工程、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防汛岁修、泵站改造等资金需求。安排“绿色南京”资金 500万元,新增绿色林地 1.53 万亩。通过“一折通”平台发放良种补贴、综合直补等40项涉农补贴 1.2 亿元,惠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向教育倾斜,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教育总投入6.28亿元,其中区本级投入5.28亿元。一是千方百计调度资金,安排5900名义务教育教师的绩效工资4.28亿元;安排非义务教育1670名教师工资0.56亿元。二是及时执行中小学公用经费省定新标准,按照小学生人均370元/年、初中生人均610元/年的公用经费新定额,安排中小学公用经费1987万元。三是保障校安工程建设,共安排资金3.08亿元,分六年实施,今年安排资金654万元。四是深入推进扶贫助学机制,积极落实职教助学金经费。全区符合条件享受政策的职校学生共2612人,按照生均1500元/年的标准,全年拨付助学金392万元,确保职教助学金全面及时兑现到位。
三是向民生倾斜,全力落实民生保障政策。积极筹措“五有”配套资金2.6亿元,健全民生保障服务体系。将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人均400元/月和300元/月,新型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从20xx的人均100元提高到目前的人均 230元。20xx年,共发放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40262万元;拨付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养老补贴和高龄补贴6518万元;发放失地农民发放生活保障金2750万元;为17180人发放城乡低保金1687万元;拨付城市居民养老补贴670万元;为239名企业军转干发放生活补助720万元;拨付离休干部292人医疗费、生活补贴1624万元;发放4045人员社会保险补贴982万;安排新农合基金支出7669万元;安排758万元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安排农村教师医疗、失业保险金684万元;安排村干部养老医疗保险金150万元;投入672万元用于在职村医养老保险、退休村医生活补助、基本公共卫生专项经费;积极筹措资金20xx万元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民医院改造和公共卫生大楼建设等,逐步完善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四是向基础设施倾斜,确保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共拨付万顷良田项目资金2亿元;拨付滁河两岸改造工程2亿元、南北大道改造项目资金1.5亿元、东部干线工程资金2.2亿元、机场东路项目资金2.8亿元、拨付浮桥改造工程项目资金1.55亿元、龙华路二期工程资金1亿元、城区老路黑色化改造1250万元。
五是向社会事业倾斜,促进社会协调发展。安排科技支出454万元,安排文化体育支出1320万元,安排计生支出598万元,加快省计划生育示范区建设。拨付区垃圾填埋场工程资金627万元,投入550万元用于主城区灯光亮化工程、 1000万元用于主次干道清扫保洁、改善了生活环境。拨付资金 660万元用于各街镇11个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了污水处理能力,改善街镇生产生活环境。安排公共安全项目支出6080万元,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警用器材、车辆装备、信息网络、技防城建设、消防投入,全面提升突发事件快速处理能力、大案要案侦破能力,强化维护社会稳定能力。
牢固树立管理是财政工作生命线的意识,特别在今年资金调度异常困难的情况下,通过精细管理,加强财政资金安全性、合规性和有效性监管,努力实现节支增效。
1、预算编制和管理做出新探索。坚持把部门预算作为健全财政资金分配机制,提高财政资金分配透明度的关键措施来抓。将财政预算内资金和非税收入资金、政府融资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健全预算指标管理体系,完善财政总预算指标控制办法,细化预算支出项目,预算编制的到位率和约束力进一步提高。
2、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新突破。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对房屋购建、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建设、物资储备等项目支出严格实行财政直接支付,20xx年,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5.16亿元,其中直接支付资金4.56亿元,直接支付比例达到88.5%,规范了财政资金用途。
3、管采分离取得新进展。全面推行政府采购“管采分离”,完善政府集中采购运行机制,建立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切实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今年政府已集中采购金额 9121万元,节约资金1460万元,节约率13.8%。
4、制度建设推出新举措。一是修改完善我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二是完善街镇园区收入考核办法,并出台了街镇园区地方一般预算收入问责考核细则。三是全区财政系统大力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以内控执行为抓手,完善工作职责,明确行政依据,建立岗位工作规范,明晰业务操作流程,规范区财政业务管理,防范财政内部风险。内控制度建设既是xx区财政局的一项管理创新,又得到了国家及省市财政的充分肯定。20xx年10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了专著《区县财政内部控制操作手册-xx市xx区财政局内部控制实例》。
一是对457家事业单位、34家国有企业、63家社会团体开展“小金库”治理和银行账户清理工作。共撤销、合并单位银行账号44个,并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严肃财经纪律。二是在78家行政事业单位推行“公务卡”改革。严格行政事业单位现金管理,动态监管公务消费行为。三是积极推进“校财局管”模式。强化收支计划的编制、收支的执行进度和开支范围的监管,实行精细化管理。四是大力推进“中介机构项目库”系统建设。将政府投资审计服务、招投标代理、监理工作中介机构选取工作通过计算机运作,增加透明度。今年来,借助中介力量重点对138个项目政府性投资工程实施招标管理和跟踪审计。五是利用信息化技术,强化财政业务的流程监督和资金监管。在不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总预算会计、非税收入、部门预算、预算收入分析、政府采购管理、土地出让金收缴、城建项目管理、中介机构库管理系统等系统的基础上,今年又新开发了财政供养人口系统及社保惠民政策比对信息系统。通过惠民比对系统,整合了人社、民政、卫生和残联等部门信息,进行比对、分析,有效防止了惠民资金重复享受、多头享受,维护社保资金公平,通过比对单月涉嫌违规金额从68万元下降到16万元,今年共核减补助50多万元,成效凸显。六是强化会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我局继续加强会计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严格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全年共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班34班次,培训人员630人;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8期,培训人员1900人;组织开展会计职称考试,共有256人参考。
注重营造“宽松、坦诚、和谐”的工作氛围,着力培养团队意识,提升团队素质,增强团队战斗力,努力打造一支“上心、用心、尽心”、“人头熟、情况熟、政策熟”、“能干、能写、能说”、“愿意干小事、更能干大事,最终干成事”财政干部队伍。一是加强财政文化建设。召开了财政文化建设专题会议,明确了财政文化建设的主题活动:一是开展核心价值观大讨论,倡导财政干部“常怀经世济民之心,善修创新理财之道,真兴求真务实之风,严秉操守为重之义,齐铸团队和谐之魂”。二是开展读书活动,力争做到每月读一本好书。三是开展专题讲座和走进课堂活动,邀请专家就宏观经济形势、政府投融资管理、当前财政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等与我局干部职工进行交流。五是开展礼仪和健康教育、廉政准则学习与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切实提高财政干部的知识水平与廉政守法意识。二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深入贯彻党的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我局全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求党组织做到“五个好”,党员干部“五带头”,同时围绕创先争优主题,立足我局本职工作,开展“党性教育动”、“增强本领活动”、“服务群众活动”、“亮牌示范活动”、“效能提升活动”和“制度创新活动”。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目标,层层分解细化,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人人有责、共挑重担的防治网络,建立人民群众信赖的清正廉洁的财政干部队伍。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工作权限法定化,议事规则制度化,行政行为规范化,办事程序公开化。
今年来,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特别是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在严峻形势下保持稳定增长实属不易。在看到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区财政改革和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税源基础不稳,骨干型大户少,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后劲不足;二是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国家收紧了信贷规模,融资难度加大;三是刚性需求增长过快,刚性增支超出了经常性收入增长,财力供给以“吃饭”为主,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加大;四是部分街镇税源基础薄弱,镇级财政困难状况尚未根本扭转。五是偿债压力增大。全区今年需偿还本金13.39亿元,其中区本级7.53亿元。这些矛盾和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围绕全年财政总收入和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双30%”增长目标,结合20xx年工作情况,明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努力实现全年财政收入及各项财政工作目标。
建立“工业为主导、民营经济为重点、园区建设为突破口”的多元化财源体系,在“养财、生财、聚财”方面强力推进财源建设。一是落实产业扶持政策。立足提升传统产业、培植特色产业、促进新兴产业发展,通过建立重点企业项目信息库,综合运用奖励、补贴、退税等财政政策等手段,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提升产业层次,培育优质财源。二是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通过政府补贴等方式,引导鼓励民营资本注入中小企业发展融资平台,发挥财政资金乘数效应,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壮大后备财源。三是修改完善财政收入分析管理系统。加强收入进度分析,完善财政收入监控、分析、预测机制。
一是统筹安排财力,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完善社保基金的征管机制,进一步做好劳动、地税、财政“三道征缴管”基金平台协调工作,强化征管力度,提高征收进度。分析企业养老保险金收入进度,促进扩面征缴,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落实区委、区政府“五有”、“为民办实事”工作目标,重点是做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街镇配套资金、城镇、农村老年居民生活补贴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工作。二是积极应对,拓展融资方式。积极应对从紧货币政策,拓展筹融资渠道,确保重点项目资金安排,把握负债规模,落实偿债资金,防范财政风险。做好企业债券发行工作,加强与金融机构的交流与合作,采用多种形式优化整合现有项目,积极做好项目推介工作,继续做好万顷良田建设项目的融资工作。三是大力筹措资金,确保重点工程建设。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今年的城建、交通项目目标,实行工程与资金定向定位、同步跟踪,严格资金拨付管理,在确保重点项目有序推进的基础上,按时、按进度支付工程资金。确保机场东路、东部干线、万顷良田、龙池湖环境整治等一批重点工程的资金需求。
一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继续完善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做到和编办、人事部门联网,信息共享,争取实现基本支出财政完全代编。研究制定基本支出和资产配置定额标准,完成部门预算表格调整设计,拟定20xx年区本级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二是加强对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审批监管。严格界定国库直接支付范围,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区别资金用途,切实提高财政直接支付比例。三是加快推行“公务卡”结算改革。总结在76家单位试点的经验,继续扩大公务卡使用的覆盖面,控制预算单位现金流量,规范预算单位现金管理。四是开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系统。对项目概况、资金来源、费用构成、工程合同、合同变更、资金支付、项目决算等实现信息化管理。减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中的手工操作,克服资金拨付中容易出现的多头付款、超进度付款等问题,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五是继续推进投资项目中介机构库建设。实行招投标过程上网,对招投标项目、中介机构以及工程进度网上公开,加大民主监督力度,确保工程廉洁。细化考核指标,界定恶意竞争行为,推动区内中介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部门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综合检查。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紧密衔接、相互制衡的财政监管体系。二是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加大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指导,重点抓好教育、卫生、医疗等民生项目政府采购,切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三是落实强农惠农资金的检查与清理工作。从政策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四是继续推进小金库治理整顿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同时对下一步治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不断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建立防治“小金库”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加强财政文化建设。充分运用文化的感染力、凝聚力、震撼力、影响力和渗透力来培养干部的团队意识,打造一支和谐团结、业务熟练的财政干部队伍。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财政文化活动载体,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搞得生动、活泼,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关心和支持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正确的廉政理念,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三是完善档案管理办法。加大财政档案管理力度,全面实施档案信息化管理,确保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四是继续完善财政一体化信息平台。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提高公文流转的效率,优化操作流程和使用界面,为财政改革管理发挥支撑作用。
财政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二
中国传统概念上的财政体制,包括预算管理体制、(国营)企业财务管理体制、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体制、税收体制和基建投资体制等内容。其中企业事业财务体制是基础,预算体制是主导和代表(如“分灶吃饭”财政体制,即是以“分灶吃饭”预算体制为代表的财政体制),税收体制、投资体制等则分别规定收入、支出方面的有关体制问题。财政和税收体制反映、规定、制约着国家(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两大基本经济关系,也反映、规定、制约着政府理财的职能范围、管理重点和行为方式。在改革开放以来的二十年间,财税体制改革始终是整体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1994年的财政、税收体制配套改革,在我国初步搭起了能够较好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框架,而在此之前,还有三次较重大的财税改革举措。
“分灶吃饭”体制的实行及仍存在的问题
1980年,在经济体制改革之初,农村改革方兴未艾之际,中国选取财政分配为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突破口,向地方下放财权,改变“收支挂钩,总额分成,一年一变”的财政体制,按照经济管理体制规定的隶属关系,明确划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支范围,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简称“分灶吃饭”体制。这是传统体制开始向新体制渐变的财政分水岭。
1985年,在第二步利改税基础上,将“分灶吃饭”的具体形式改为“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即按照税种和企业隶属关系,确定中央、地方各自的固定收入(所得税、调节税等),另有共享收入(产品税等);支出仍按隶属关系划分。这时已有“分税制”的概念和讨论,但体制的实质仍是渐进过程中的财政包干制。
1988年,在1985年体制的基础上,对收入上解比重较大的17个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实行了“收入递增包干”和“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等几种(后来曾发展、归结为六种)不同形式的包干办法,简称“地方包干”。这使中国渐进改革中的企业包干加上财政包干,形成了包干制的“鼎盛时期”。
在实行“分灶吃饭”之后,财政体制改革除预算管理体制方面的数度调整之外,还取得了如下一系列进展:
――调整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扩大企业留利和更新改造资金规模。经过80年代初的利润留成,1983年和1984年的两步“利改税”,1987年后实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探索和90年代后逐步树立“税利分流”方向,形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大思路和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方针,在扩大企业财权之后,又将企业独立商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入主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地位,逐渐引上轨道。
――改革税制。初步形成了多税种配合发挥作用的复合税制,适应市场取向改革和国民经济发展与对外开放的要求,使税收在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生活方面的作用大大加强。
――改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80年代曾有“拨改贷”的探索,并在一些建设项目中试行投资包干办法和对工程进行招标、投标承包的经济责任制。从1988年开始,对中央级基本建设投资实行基金制办法。90年代,终于形成了与市场经济的国际惯例接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合的企业注册资本金制度。
――改革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与财务制度,强化支出约束机制。从1980年开始,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预算包干办法,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对有收入和经济偿还能力的文教科研事业单位实行周转金制度,并建立科技成果有偿转让制度,等等。
虽然80年代以后财政改革有上述进展,但直至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前,普遍实行的“分灶吃饭”框架内的财政包干制,却始终未能消除传统体制弊病的症结,主要问题表现在:
1.仍然束缚企业活力的发挥。
各级政府“条块分割”地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控制企业,是传统体制的根本弊病所在。在改革之后实行的“分灶吃饭”财政体制中,由于是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组织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因而这一弊病于政府财力分配中以体制因素形式得到延续,只不过在行政性分权格局中,行政隶属关系控制总地说从“条条为主”变为“块块为主”,由行政部门的单一指令变为指令加上企业实际很难违拗的“商量”和暗示。相应而来的,是各级政府始终热衷于尽力多办“自己的企业”和对“自己的企业”过多干预与过多关照,“放权”难以真正放到企业一―尽管国家“减税让利”走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方,多数国有企业仍然迟迟不能“搞活”。搞不:活”的另一面是搞不“死”,企业经营不善亏损严重,照样由政府搭救,基本上不存在规范的优胜劣汰、存量重组的机制,“破产法”对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形同一纸空文。也正是与行政隶属关系控制网络紧密相联,国营企业的行政级别,始终是对企业行为十分重大的影响因素,其厂长经理,总是作为行政系统“官本位”阶梯中某个台阶(级别)上的一员,这一身份与市场经济要求他们扮演的企业家身份,在不断地发生冲突。因为这两种身份必然要接受不同的信号导向,追求不同的目标,前者为行政系统的信号和官阶升迁的目标,而后者为市场的信号和企业长远赢利的目标。结果必然是企业的所谓“双重依赖”问题,而且在前述体制环境中,国有企业厂长经理对于上级行政主管的依赖(或跟从),必然是更为主导性的和“荣辱他关”的。于是,企业自主经营仍步履维艰,大量的行政性直接控制或变相的行政控制,和各种老的、新的“大锅饭”,难以有效消除。
2.强化地方封锁、地区分割的“诸侯经济”倾向,客观上助长了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投资膨胀。
“分灶吃饭”财政体制与过去的“总额分成”体制相比,固然提高了地方政府理财的积极性,但这种积极性在增加本级收入动机和扭曲的市场价格信号的导向下,必然地倾向于多办“自己的企业”,多搞那些生产高税产品和预期价高利大产品的项目。因而地方政府热衷于大上基建,兴办一般赢利性的项目,特别是加工工业项目,不惜大搞低水平的重复建厂,不顾规模经济效益和技术更新换代的要求,并且对本地生产的优质原料向其他地区实行封锁,对“自己的企业”生产的质次价高产品强行在本地安排销售和阻止其他地区的优质产品进入本地市场。国家对烟、酒等产品规定高税率,本来是要达到限制其生产、消费的“寓禁于征”的政策意图,但在这种体制下,高税率却成了地方政府多办小烟厂、小酒厂以增加本级收入的刺激因素,发生了明显的“逆调节”。遍地开花的“小纺织”、“小轧钢”、“小汽车(装配)”等等项目均与体制因素有关。收入上解比重较高的地区,地方政府还有明显的“藏富于企业”倾向,即对组织财政收入不积极,有意让企业多留利之后,再通过收费摊派等手段满足本级财力需要。尽管这些低水平重复建设、地区封锁、市场分割的做法,从每一个局部的角度,都可以举出一系列“正当理由”,但从全局看,却构成了推动投资膨胀、加剧结构失调的因素,对构建统一市场、提高整体效益、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和国民经济协调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并阻碍地方政府职能从注重投资于一般赢利性企业,向注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发展第三产业的方面转变。
3.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仍缺乏规范性和稳定性。
各级财政支配的财力在极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地方上解、中央补助或共享分成的比例和基数的高低,而这些的核定又缺乏充分的客观性,难以避免种种“讨价还价”因素,各地都倾向于增加支出基数,压缩收入基数,提高分成
比例。同时,预算支出虽“分级包干”,但在许多具体事项上并不能划清范围,结果“包而不干”,最后矛盾集中反映为中央财政“打破了统收,却实际并未打破统支”的困难局面;中央日子过不去,又反过来向地方财政寻求财力,“分灶”之后调整基数和让地方“作贡献”的做法屡屡发生。
4.国家财力分散,“两个比重”过低;地方缺少必要的设税权和稳定财源,中央缺乏必要的宏观调控主动权。
由于在体制上不能保证政府财力必要的集中程度和中央地方间合理的分配关系,一方面,在各行其是的减税让利超过合理数量界限的情况下,财政收入(不包括内外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79年的28.4%滑落到1993年的12.6%;另一方面,随地方分权,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由1979年的46.8%下降为1993年的31.6%。就财力分配关系而言,地方、中央各有突出问题:地方政府财权虽比改革前有所扩大,但却没有从本地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地方税种的权力。在我国这样一个地区差异十分显著的大国,地方无设税权,不利于因地制宜地筹措财力和形成地方性的稳定财源。与此同时,就总体而言,中央财政本级组织的收入不能满足本级支出的需要,因而必须依靠地方财政的收入上解来平衡中央级收支,这种情况在世界各国是极罕见的,在很大程度上促成了中央政府调控能力的弱化和中央财政的被动局面,宏观政策意图的贯彻难以得到充分的财力保证。
总而言之,“分灶吃饭”代表的财力分配的行政性分权,还没有能够跳出传统体制把企业禁锢于“条块分割”行政隶属关系之中的基本格局,也未找到处理中央、地方关系的比较合理、稳定、规范的形式,因而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如果仅仅停留于这种体制,深化改革将遇到无法逾越的阻碍,必须跳出行政性分权思路,寻求实质性推进改革的新方向。
建立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是中国财政改革的方向
从整体配套的角度考虑财政体制改革的方向,应是使财政体制的目标模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规定性,具备如下几方面的体制功能:
第一,有效地维护企业的商品生产经营者、法人主体地位和企业之间开展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贯彻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权、国有财产收益权和国有企业经营权实行分离的原则,从而一方面使企业得到自主经营、发挥活力的广阔天地,另一方面使国家掌握必要的宏观调控能力和应有的国有资产权益。
第二,正确地体现政府职能和正确地处理中央与地方间以及不同区域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建立起稳定的财权与事权统一协调的分级财政,从而使各级政府合理而有效地履行自身职责。
第三,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财政资金的筹集、使用过程进入“生财有道,聚财有度,用财有方”的轨道,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益,从而通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国家财力“取”与“予”的良性循环,卓有成效地为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社会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服务。
符合上述要求的财政体制形式,是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
所谓分税制,其真正的含义在于作为财政收入来源的各个税种,原则上要分别划定为国税或地方税,企业均按照法律规定,既向中央政府交纳国税,又向地方政府交纳地方税。在这一格局中,各级政府可以主要根据以本级税收为主的`收入,相应安排其支出,相对独立地组织本级预算平衡,做到“一级政权,一级事权,一级财权,一级税基,一级预算”。同时,中央应保持必要的自上而下作转移支付的调控能力。
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的关键内容和特点在于,一方面,它可以有效地淡化过去一向实行的各级政府对企业的“条块分割”式的行政隶属关系控制,企业将不再把税款只交给作为自己行政主管的特定一级政府(再由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分成),而是分别地把不同的税,交给不同的各级政府,从而有助于消除政府对“自己的企业”的过多干预和过多关照,促使各企业自主经营,充分地展开公平竞争;另一方面,它可以清晰地划开中央、地方间的财源和财政收入,稳定地规范各级政府间的财力分配关系,在发挥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基础上形成各级预算各行其道的真正的分级财政。为了更为具体地描述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列举这一体制的要点如下:
1.不再按照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而是按照税种划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自的收入,企业不分大小,不论级别,依法向中央、地方政府分别纳税,自主经营、公平竞争。
2.中央、地方政府通过财政对经济实行的分级调控管理,将主要运用税收、债券、贴息等经济手段和调整企业外部条件的措施。同时,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按产权规范,以适当方式(如授权委托)管理、运营企业中的国有资本。
3.在中央、地方间划分税种的同时,各级政府要调整和明确各自的事权,重新核定各级财政支出范围。与保证中央集中财力和实现全国性的经济调节关系密切的税种,应划为中央收入;有利于地方发挥征管优势、宜于由地方掌握的税种,应划为地方收入。除中央政府要承担一些大型、长周期、跨地区的重点建设项目的投资外,大量的一般赢利性项目,应交给企业和企业联合体去办,地方财政则基本上不再承担赢利项目的直接投资任务,而把支出重点放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方面。
4.中央财政承担调节各地区间差异的责任,主要方式是通过自上而下的转移支付实行对地方政府的财力补助。各地具体补助数额的确定方法,要改传统的基数法为比较客观、严密的因素计分法。
5.在各种配套条件基本到位之后,应使地方政府具有从本地实际出发设立、开征某些地方税种的权力,因地制宜地为地区非赢利设施建设和各项公共服务、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来源。
6.以上述几方面为基础,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分离,形成相对独立、自求平衡的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中央预算中要掌握足够的转移支付资金。各级财政都要以法律形式强化其内部、外部的制度约束和责任约束。
总之,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可以二位一体地处理好国家(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两大基本经济关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所以它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大方向,应成为财政改革与中长期整体改革相配套的轴心。
1994年改革提供了转折点
中国财政体制初步进入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轨道,是以1994年里程碑式的财政、税收配套改革为标志的。这种配套改革的理论与政策探讨,早在80年代中期就已展开;其操作设计的先声,一直可以追溯到1986年各方面准备了一年而夭折于最后关头的“价、税、财连动”改革方案;其付诸实践的试验探索,开始于1992―93年若干省、市、自治区的分税制试点;但其能够在1993年中央针对经济过热而加强宏观调控的背景下从快准备、迅速出台,除了前述这些理论、经验、政策的准备之外,在很大程度上也依仗于决策层的极大决心和审时度势加入重点突破举措的“渐进式”改革路径。
经济过热、结构失调、泡沫经济滋长和金融秩序紊乱等问题而明确提出实行“加强宏观调控”的方针,同时,也做出了于下一年度出台财政、税收及外汇等方面重大改革措施的决策。当时所剩的准备时间只有半年,有关部门抓紧进行了复杂的方案研究和设计、测算,以及相关各项实际工作事宜的筹备,包括与各地磋商,吸收意见建议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并使地方同志对中央思路达成共识与认同。
1994年1月1日,财税改革方案如期出台。开始的三四个月中,企业与社会上有关单位反映意见较多的,主要是增值税及取消原优惠政策等方面的一系列具体问题。国家财、税部门和国务院有关机构在约100天的时间里,先后发出80余份文件,作出补充规定或加以微调,解决急迫的或突出的问题。其后,新体制运行渐趋平稳。
1994年财税改革的基本内容
1994年新体制的基本内容,按照1993年12月15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根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确定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中央财政支出主要包括:中央统管的基本建设投资,中央直属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费、地质勘探费等,国防费,武警经费,外交和援外支出,中央级行政管理费和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支出,以及应由中央负担的国内外债务的还本付息支出。地方财政支出主要包括: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经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和行政管理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
第二,按税种划分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收入。基本原则是,将一些关系到国家大局和实施宏观调控的税种划归中央,把一些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关系密切、以及适合于地方征管的税种划归地方,同时把收入稳定、数额较大、具有中性特征的增值税等划作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中央固定收入主要包括:关税,消费税,海关代征的消费税和增值税,中央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收入等。地方固定收入主要包括: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耕地占用税,农牧业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契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包括:增值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证券交易税(中央和地方各分享50%)和资源税(其中海洋石油资源税归中央)。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后,要相应分设中央和地方税务机构。中央税种和共享税种由中央税务机构负责征收,共享税按比例分给地方。地方税种由地方税务机构征收。
第三,实行中央对地方的税收退还制度。税收返还制度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转移支付,是年年都有的经常性收入返还。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以1993年为基期年核定。按照1993年地方实际收入以及税制改革后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情况,合理确定1993年中央从地方净上划的收入数额,并以此作为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基数,保证1993年地方既得财力。1994年以后,税收返还额在1993年基数上逐年递增,递增率按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增长率的1:0.3系数确定,即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每增长1%,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增长o.3%。
几年来的情况表明,1994年的重大改革这一在有限准备时间和诸多制约条件下,以极大魄力和决心推出的宏观调控层次上的配套改革,虽然难免有种种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达到了基本目标,实现了来之不易的成功转变:
1.在中央优化全局产业结构导向的大框架下,调动了地方各级政府理财、抓效益、抓收入的积极性,各地顺应分税制要求,都将精力和财力用在对自己有利的新财源的培育上来,千方百计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普遍提高了对于第三产业和投资环境的重视,而对于第二产业一般赢利性项目的重复建设,热度已有所降低。
2.在政府和企业的关系方面,于全国范围内打开了一个淡化“条块分割”式行政隶属关系的新局面,使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开始走上不再按照企业行政隶属关系、而是按照税种组织财政收入的新轨道。这一点对于今后实质性深化整体配套改革意义很大,它标志着我国的改革终于走过了由“行政性分权”向“经济性分权”的转折点,把企业放到了在税法面前一律平等的地位上,不论大小、所有制和“行政级别”,该交国税的交国税,该交地方税的交地方税,税后红利按产权规范分配。因此,这是使企业真正站到一条起跑线上展开公平竞争的新开端。
3.在中央、地方关系方面,大大提高了财力分配的透明度和规范性,规则全国一律,谁都会算帐,有利于长期行为的形成,并促使地方政府转变理财思路,实现规范管理――如减少税收的随意减免,狠抓非税收入和预算外资金管理,注意自我发展中的自我约束,强化支出管理等等。
与财政管理体制的分税制改革相配套,1994年同时出台了税制自身的重大改革方案。
按照国务院1993年12月25日批转的国家税务总局《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1994年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规范分配方式,保障财政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这一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建立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新流转税制度。
流转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是增值税制的改革。改变了按产品分设税目、分税目制定差别税率的传统做法,确立了在生产和流通环节普遍征收增值税并实行价外计税的办法。增值税实行两档基本税率(13%和17%)。明确规定了允许扣除的增值税范围和建立了凭专用发票注明税款扣税的制度。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是消费税制的改革。在普遍实行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其征税范围仅限于在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若干消费品,共设有11个税目,包括烟、酒、化妆品、鞭炮焰火、贵重首饰、小汽车、摩托车、燃料油等,采取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征税办法,纳税环节确定在生产环节。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三是营业税制的改革。对有偿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业务征收营业税。新的营业税制重新确定了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人,合理调整了营业税税目,共设置了9个征税项目,针对不同税目设置了3%、5%和5―20%三档不同税率。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改革后的新流转税制统一适用于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取消了对外商投资企业征收的工商统一税。原来征收产品税的农、林、牧、水产品,改为征收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
第二,统一所得税制度。
列支标准,在统一税基的前提下,实行33%的比例税率,并统一实行由纳税人就地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办法。取消税前还贷。1993年12月13b,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实行统一的内资企业所得税后,国有企业不再执行承包上缴所得税的办法。
二是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新的个人所得税法适用范围,包括按税法规定有纳税义务的中国公民和从中国境内取得收入的外籍人员;改革后,个人应纳税所得在原税法规定的六项基础上新增加了五项,即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稿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税率采用国际通行的超额累进制,即工资、薪金所得采用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采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同时根据对纳税人基本生活费不征税的国际惯例,合理确定了税收起征点水平。在计税方法上,从本国实际出发,采取了分项征收的方法,并在对原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项目进行调整的基础上形成了规范的减免税规定。1993年10月31日,国务院发布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逐步进行其他税种的改革或调整。
一是开征土地增值税。明确规定了土地增值税纳税人的范围,凡有偿转让房地产都属于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最低税率为30%,最高税率为60%。
二是改革资源税。将资源税征收范围定为矿产品和盐,并重新确定了七个税目。
三是改革城市维护建设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四是把现在对股票交易征收印花税的办法,改为征收证券交易税。
五是取消集市交易税、牲畜交易税、奖金税和工资调节税。
六是将特别消费税和烧油特别税并入消费税,盐税并入资源税。
七是开征遗产税(待出台)。
1994年的税制改革,措施密集,涉及面相当宽广,显著地规范和强化了税收功能,并紧密配合了财政的分税制改革,对社会经济生活产生了重要影响。几年来的运行情况表明,这一改革取得了成功,主要表现在:
――公平税负,促进了企业的平等竞争;
――理顺分配关系,推动了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
――合理导向,引导了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
――合理分权,调动了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保证了工商税收收入的增长;
――平稳过渡,保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并巩固了对外开放的好势头。
财政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三
一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理顺市区财政体制,完善武夷新区、xx工业园区、荣华山组团等产业园区和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的财政体制。继续完善全口径预算,进一步规范国有资本预算管理,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缴交比例。对政策目标已实现、设立期限已到期的专项资金进行清理,对支持方向和用途相同相近的部门专项资金进行整合,盘活存量资金,集中用于支持高质量发展。二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快构建广覆盖、多层次、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将绩效管理覆盖政府“四本预算”,并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进一步优化绩效目标设置,推进绩效执行监控深入开展,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力度,建立以结果导向配置公共资源的绩效管理机制。积极引入第三方参与绩效管理,不断提高绩效评价的社会公信力和专业化水平。及时做好绩效信息公开,主动向市人大报告绩效评价情况,接受各方监督。三是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切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健全“借、用、还”相统一、公开透明、约束有力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全面准确掌握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底数及相关资产情况,严格落实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同时,积极争取省上新增债券支持,推动新的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品种发行试点,保障重点领域合理融资需求。
财政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四
收入情况:全区1-10月份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77682万元,占区预算调整进度的96.8%,按财政报表口径同比增长19.1%,总量稳居全市第一。其中:区财税部门组织收入226066万元(其中:税务部门组织收入193612万元,财政非税收入32454万元),同比增长15.3%,占预算调整任务的95.3%,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91.2%,超序时进度7.9个百分点。
支出情况:1-10月份,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428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2%。其中,区本级支出累计完成235709万元,同比增长1%;乡镇支出累计完成717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技等八项支出达200338万元,同比增长1%。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传媒、医疗卫生、农林水等十三大类民生支出达206804万元,占总支出的85.14%。
年内,我局将继续加大收入组织力度,确保完成财政收入增长5.3%的年度目标。
财政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五
一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局党组、局中心理论学习组、各支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教活动,提升党员群众的政治素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指导,继续推进“三会一课”制度的有效落实,坚持推进党员民主评议、问题查摆、党费收缴、预备党员发展、党务公开、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党内各项组织生活的常态化与正常化,营造党建工作“新生态”。
二是加强财政文化建设。发挥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组织开展“最美窗口人”先进典型事迹宣讲活动,宣扬正面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培育机关文化,常态化抓好蓝海读书社、篮球队、足球队等兴趣团队建设。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慈善一日捐”“义务献血”等各类活动。
三是推进作风效能建设。制订《2020年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效能作风建设责任书》。注重机关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廉洁自律要求。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强化个人日志式管理,抓好机关纪律建设。
财政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六
一是支持培育先进制造业新优势。市级财政投入工业发展方面资金66.82亿元,全面贯彻落实“产业新政50条”,着力支持产业生态圈建设、重大产业集群发展和企业梯队成长。创新采取“股权投资+园区贷风险资金池”方式,多渠道撬动社会资本支持我市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和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完善重大产业化项目支持政策,促进电子信息、汽车、生物医药、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重点产业集群招商,推动中国电子8.6代线、xx紫光ic国际城、格罗方德12英寸晶圆制造基地、银隆xx新能源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在我市成功落地。用好大企业大集团奖励资金,鼓励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要产品和优势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企业在扩能改造、设备更新、工艺优化、技术提升等领域加大投入,积极稳妥化解产能过剩,推动实现转型升级。
二是支持打造现代服务业新引擎。市级财政投入22.93亿元,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向高端发展。充分发挥金融产业专项资金作用,推动西部金融中心建设、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和资本市场快速发展。支持加快国际购物天堂、世界旅游目的地城市、国际美食之都、国际会展名城建设,推动中德(xxxx)创新产业合作平台建设,保障服务贸易创新试点、跨境电商综合试点、服务业综合改革等工作,鼓励我市外经贸企业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走出去”对外发展。
三是支持构筑都市现代农业新高地。市级财政投入40.2亿元,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启动100万亩菜粮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xx农业博览园等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全面完成10个十万亩粮经产业高产高效成片示范基地、7个现代农业精品园区、3条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带建设,推进2751个幸福美丽新村提质拓面。成功引进国家农业科技中心项目,积极争取全国首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落户xx。支持乡村道路建设,扩改建农村公路1600公里,整治农村公路病害桥梁110座。创新财政资金支农方式,深化财政投资转化为农民财产性收入试点,支持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设,整合设立首期规模1.7亿元的“农贷通”平台风险补偿基金,引导金融机构对农业经营主体实现融资15.21亿元。
财政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七
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把清正廉洁作为立足财政岗位和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来抓,为促进财政工作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制定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局党组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讲廉政党课,与全局干部集体谈话,要求认清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
二是突出抓好教育。以“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一次廉政教育专题辅导报告、一次学习专题党课报告、一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活动、一次党纪党规知识测试和一部党风廉政教育警示片观看活动,加大教育力度,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加强监督,对上级查处的典型案件通报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学习上级各类通报32期;对敏感时期和重要节假日等时段,及时召开廉洁自律专题会议,重申上级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制定督查方案,局主要领导逢会必讲,常提醒、常打招呼,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节日病”的发生。通过开展理想信念、党风政纪和警示教育,增强全局干部拒腐防变自觉性,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以“树财政新风、创一流服务、建一流机关”为目标,重拳整治“新衙门作风”,认真梳理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作风巡查、治理“微腐败”专项行动。推进“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项目)”和“双万双联”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上门走访企业和群众,帮助解决问题15个。深入推进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围绕确责、履责、问责,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强化为预算单位、企业、群众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效能。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厉行“三短一简一俭”,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强化办公用房管理,2020年全局“三公”经费同比下降96%。
财政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篇八
xx县国家税务局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以组织收入为中心,面对今年经济下滑以及煤炭企业停产整顿的影响,切实采取措施加大企业自查和税务稽查力度,至2020年10月止,组织12户企业进行自检自查,查补入库增值税241.24万元,入库企业所得税0.54万元,入库滞纳金80.95万元;稽查结案5户企业,查补入库增值税16.09万元,入库罚款0.40万元,入库滞纳金5.59万元,企业自查和税务稽查共入库税款、滞纳金和罚款344.83万元。
成立税收风险管理领导机构,对97户企业进行排查风险点230个,核实不得抵扣进项税额17.76万元,调减增值税留抵税额4488.91万元。补缴增值税11.04万元,补缴所得税2.6万元。
2020年1至10月国税系统共组织入库税收收入47530万元,其中增值税43935万元,企业所得税2541万元,消费税8万元,车辆购置税1046万元。县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29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