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书的逸闻趣事三年级范文(19篇)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进而做出相应的改进和调整。一份完美的总结应该包含对过去的评价和对未来的展望。总结是一种重要的书面材料,下面是一些成功的范例供大家参考。
我与书的逸闻趣事三年级篇一
本站:书籍是我们进步的阶梯也是我们精神的丰富食粮,让我们在书本的浸泡下体验书籍的魅力,感受作者和书之间的故事吧,下面我们一起看看这篇《我与书的故事》。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非常喜爱看书,就像老鼠爱大米。现在,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我与书的故事。
我开始非常喜爱看书是从我刚刚认字的时候,妈妈给我买的一本书。一开始,我捧起书,头就感到痛,对书并不怎么感兴趣。可是,妈妈每天都给我讲一个故事,讲到最精彩的部分,妈妈就故意停下来,笑着说:“小家伙,要想听下文,只有等妈妈明天讲。”书中的人物让我牵肠挂肚,为了想知道书后面的内容,我只好打开书看了起来。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我渐渐迷上了书。
为了看书,我可没有被少骂。记得有一次,妈妈去买菜。市场附近就有一家书店,我就在里面看书。我走进去,东看看西看看,看得我眼花缭乱。书店里的书应有尽有,有关于历史的,关于科技的,关于地理的……我挑了一本《西游记》看,看了很久,把时间都忘记了,最后妈妈等不及了,把我拉出了书店,叫我看看时间,我一看吓了一跳,原来我已经从四点看到了六点。回到家后做作业,可我还是想着故事里的情节:后来孙悟空被抓住了怎么办?想着想着已经九点半了,我数学作业都忘记写了,最后被妈妈骂了一顿。结果可想而知,我一直写到将近十一点,才睡觉。可是,我没有半句怨言,谁让我和书成了好朋友。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是我的至爱。我爱真理,更爱读书!
我与书的逸闻趣事三年级篇二
有一天,我和妈妈去买《知音漫客》。我们走了好长时间,一个报亭也没有找到。原来,所有的报亭都被拆了。没有买到《知音漫客》,我伤心极了。后来,妈妈带我去了好多家书店,但每个书店都说卖完了。我忍不住哭了起来。最后,妈妈在淘宝网站上给我买到了那本书。我非常感谢我妈妈,她跑了好多家书店给我买书。但是通过这件小事,我也体会到了我是多么喜欢《知音漫客》。
我把《知音漫客》看做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希望它能永远陪伴着我。
我与书的逸闻趣事三年级篇三
我的家中养着一只活泼可爱,充满灵性的小乌龟。
记得小乌龟刚到我家时,胆子特小,每天我给它喂东西吃,它都会躲到柜子底下,等我一走开。它就敏捷地蹿出来,迫不及待的抢着吃,只要有人出现,它又急忙闪开,躲在它的“铁堡”里,慢慢地,小乌龟的胆子开始大了起来,每天都要在家中爬上爬下,非常灵敏,这儿看看,那儿听听,害得我们跟它身后收拾东西。
小乌龟最引人注目的要算那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了,真可谓变化多端,多彩多样。平时是蛋黄色,中午时分又成了淡红色,晚上转为黄色。这双眼,不知给小乌龟、添了多少美丽|!它的壳小巧玲珑,总是湿润润的.,一遇到危险赶紧把头和四肢缩进壳里,哪怕你千呼万唤它也不肯出来。小乌龟牙齿不锋利但经常捣乱,妈妈还常常打扫卫生,小乌龟就这样成了我们一家的宠物。
它不失淘气但充满了灵性。每次我去上学时,它老不走开,一直缠绕在我的裤腿边,甩也甩不开,挣也挣不脱,可真淘气呀!放学回家时,小乌龟总是缩着头,呆头呆脑的。我们的感情更深了。
一转眼,小乌龟和我生活了半年之久,我们一直形影不离。这种近似朋友的关系,更让我品味出了人与人之间的情谊,动物如此,何况聪明、善良的人呢?!
我与书的逸闻趣事三年级篇四
天半行云,山中流水,松间明月,江上清风,无往而无不相逢。我手捧一瓷杯,杯中泛着淡淡红茶。细看此杯,凝脂般的颜色,口大腰圆,温润而泽。载千缕茶香,望一轮明月。
我一直记得兴途歌的模样:正眉毛,薄嘴唇,有着他家乡人那种朴实的圆脸。兴途歌家里很穷,不过他从不在乎,也不知道从哪儿找来的几件白衬衫,天天穿在身上也从不发黄。梳着三七分头,整整齐齐油光发亮。他一转来我们就认识了,渐渐地,我发现,他不是我想象中的淘孩子,抛开“穷”这个字,他可是我们之中最出类拔萃的孩子。
我看到了他留的字条:学校小竹林里见。——小竹林,我们最常去的地方。在那片绿荫中,兴途歌给我讲述他的故事。我拨开无数浓密的竹叶,终于在一个竹根交错的角落里找到了他。光把竹的影投到他身上,整个人都斑驳了。我看着看着,不禁痴了——坐在那里的到底是兴途歌还是一棵翠竹呢?我来到他身边倚着竹竿坐下,他递给我一个闪闪发光的杯子,捧在手里好舒服。你这是哪儿找来的杯子?我问。他不回答,只是向我神秘地笑。
“鲁迅先生曾说过,‘有好茶喝,会喝好茶,是一种清福,不过,这要享这清福,首先必须有功夫’!”
兴途歌手里也端了个茶杯,把它举在胸前。有功夫?你要说他在意煮茶之法?“也许是韩信点兵?关公巡城?”兴途歌打趣着说。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你坐着,你等着,就端着这茶……”兴途歌的眼神中散发出异常兴奋的光芒,他也不顾杂草来搔自己面颊了,“原来说的是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引壶觞以自酌,眄庭柯以怡颜的清修闲适……”对了,是时间!我快活地喊了起来,将手中的茶一饮而尽。“我的朋友!”他激动地手舞足蹈,抓着竹竿转了好几圈……我看着他尽情地笑啊、闹啊,心里说不出的高兴,便又随口问了一句:你这杯子哪来的?——就在一瞬间——一切欢乐都停止了,他像是被浇了一盆冷水,打了个哆嗦,沉默半晌后,他小心翼翼地来到我身边,低声说:“收好这个杯子,被告诉别人,好吗?”我见他一副郑重其事的样子,不敢问为什么,但还是点头答应了。
我再也没有见到兴途歌。我根本没有想过和他告别。但是他就是走了。听说他回到了自己的故乡——吉林。那儿离这里很远。我总是想着兴途歌现在怎么样了,他家还穷吗?他还会天天不停地向家人念叨那些名家的名言吗?如果不说,那他会干什么呢?后来我知道,那天兴途歌和我喝的那两个杯子是他们兴家的传家宝贝,他爹当天回家就发现玉瓷不见了,兴途歌挨着毒打,一只手被打骨折了,第二天,他就坐着小车回了吉林。
吉林是个好地方,那里有一个童话般的白色故事,也只有兴途歌能配上它了。我想有一天一定要上吉林去,把这宝贝还给兴途歌,这回,轮到我给他讲故事了。
本想江河相聚,无奈风雨不对。只是愧疚,千里之外的朋友,如若有缘,我愿赴今生之约。
我与书的逸闻趣事三年级篇五
当你落寞时,书给你勇气;当你悲伤时,书给你欢愉;当你狂躁时,书给你冷静;当你成功时,书给你导航。
小时的我,并不喜欢读书,甚至觉得书里的内容枯燥乏味。生动有趣的场面用图画或电视描绘不是更直白,为何要固定在书本上?有时候书本上有些地方非常别扭,我都看不懂。
泪水渐渐冲走了我心中的伤痛,却冲醒了我的思考。我拖着灌铅的双腿行走在校园。抬头仰望天空,天空被乌云遮住了一般,灰蒙蒙的,如同我的心情。看着周围的人谈笑风生,我却更加孤独了起来。
回到家中,我竟破天荒的翻起了我唯一的一本课外书,还是老师送我的——《阅读》。翻开这本书,一句话冲击着我的眸子,温暖着我的心灵——“困难是上帝给你的祝福!”就仅仅这一句,消融了我心中的坚冰,拨开了我内心的云雾,指明了我努力的方向。
从此,我很喜欢阅读,我更喜欢《阅读》。在阅读中,我看到了激励人心的画面;我了解了更加丰富多彩的世界;我认识到了阅读的重要意义;我明白了读书可以陶冶我的情操,让我变得更加睿智。我想,我和《阅读》结下了不解之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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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逸闻趣事三年级篇六
三年前的暑假里,妈妈带我去上海旅游,不巧在大街上迷路了,去上海科技馆不知道怎么走,茫然无措间,我提议找个当地人问问,妈妈也很赞同,正巧,一位老大爷正朝我们迎面走来,于是妈妈走上前,礼貌地向他请教,老大爷热情的说了一大通话,可我和妈妈都面面相觑,一句也没听懂,好像他在说外语似的。老大爷似乎也明白我们一句都没听懂,于是,一脸茫然的看了看我们,带着无奈的神情走了,把我和妈妈呆呆的留在了原地。“怎么跟到了国外似的。”我满脸疑惑地问妈妈。妈妈说:“他说的一定是上海方言,我们当然听不懂。”“那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呢?”我的心里直犯嘀咕。妈妈也很无助,不知该怎么办好。就在这时,一个年轻的大哥哥带着微笑朝我们走来,用一口纯正的普通话问我们是不是需要帮助,我和妈妈像遇到救星似的连忙点头,向他请教去科技馆的路。大哥哥告诉了我们,按照他的指引,我们顺利的抵达了目的地。通过这件事,使我明白:同为中国人,如果互相都听不懂对方说的话,那是何等的难堪。所以我们每个中国人都必须学好普通话。如果大家都说自己的地方话,那就无法进行沟通和交流了。
从那次上海旅游回来,我就暗下决心,学说普通话。说学就学,一到周末,我就在电脑上查普通话的标准发音,找来一些文章练读,渐渐地,我的普通话说的越来越标准,就在去年的普通话推广周上,我参加了学校举办的普通话朗读比赛,还获得了二等奖呢。
转眼又到了今年的普通话推广周,我想告诉大家:普通话是我们国家的统一语言,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声音。推广普通话,是为了我们国家发展的需要;推广普通话,是为了人与人之间更好的交流。普通话和我们的祖国一样,现今在国际上占有着越来越显著的地位――它已成了联合国六种工作语言之一了。
我们是未来的接班人,推广普通话,要从我们每个人做起,从现在做起。每一个中国人都应该讲好它。只有说好了普通话,至少就不会出现类似于我和妈妈在三年前的暑假里去上海旅游时问路的尴尬了。
我与书的逸闻趣事三年级篇七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非常喜爱看书,就像老鼠爱大米。现在,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我与书的故事。
我开始非常喜爱看书是从我刚刚认字的时候,妈妈给我买的一本书。一开始,我捧起书,头就感到痛,对书并不怎么感兴趣。可是,妈妈每天都给我讲一个故事,讲到最精彩的部分,妈妈就故意停下来,笑着说:“小家伙,要想听下文,只有等妈妈明天讲。”书中的人物让我牵肠挂肚,为了想知道书后面的内容,我只好打开书看了起来。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我渐渐迷上了书。
为了看书,我可没有被少骂。记得有一次,妈妈去买菜。市场附近就有一家书店,我就在里面看书。我走进去,东看看西看看,看得我眼花缭乱。书店里的书应有尽有,有关于历史的,关于科技的,关于地理的……我挑了一本《西游记》看,看了很久,把时间都忘记了,最后妈妈等不及了,把我拉出了书店,叫我看看时间,我一看吓了一跳,原来我已经从四点看到了六点。回到家后做作业,可我还是想着故事里的情节:后来孙悟空被抓住了怎么办?想着想着已经九点半了,我数学作业都忘记写了,最后被妈妈骂了一顿。结果可想而知,我一直写到将近十一点,才睡觉。可是,我没有半句怨言,谁让我和书成了好朋友。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是我的至爱。我爱真理,更爱读书!
公众号:百世师教育。
我与书的逸闻趣事三年级篇八
一年一度的校园足球赛开始了。我们个个都精气十足,穿好队服球衣上场了。
今年是20xx年。往常我们的服装和球鞋,都差不多,但这次比赛的球鞋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从外观上看,最为赞叹的是每一名球员的球鞋都是不一样的。因为这些鞋子都是私人定制的,张扬了我们每个球员的个性特点。我的球鞋就像一颗子弹头,因为我的位置是左前,所以我主要是把球以最快的速度传给前锋,所以我的球鞋要打造成象一颗子弹头一样。我再来介绍一下我们球队后卫的鞋子吧!他的鞋就像那个安全帽,因为当他把脚抬起来时那个足球鞋就会鼓起来,当踢的时候球直接就会飞到对方的那半场。非常具有冲击力。
从功能上看,球鞋更坚硬了,同时也安上了透气装置。足球鞋的最前面稍微有一点往上弯曲,并且有了保护脚踝的作用,如果有一些球品不好的球员想往别人的脚踝上踢,足球鞋就会不让你的脚动,然后把你红牌罚下场。再有如果拿脚够高球,马上就要踢到别人脑部位置的时候,球鞋就会从鞋底突出一个防护网,对方的头部就不会受伤了。这种新式足球鞋大大减少了踢足球受伤的风险。
现在我们中国已经获得了奥运会第一名,并赢得了足球世界杯第一名。这不仅因为我们的技术提高了,也因为我们的装备先进了。我们到处都是足球场,到处都有人在练足球,我可以自豪的对全世界人民说:我们得到足球世界杯的第一名,是因为我们努力练习踢足球的结果!
我与书的逸闻趣事三年级篇九
“快去看书了。”妈妈又在催我去看书了,以前的我一点也不喜欢看课外书,每次都是被逼无奈才会去看一下。
有一次我和同学们在聊天,不知不觉就聊到了看课外书,这下我可没话说了,有一位女同学津津有味地说:“我可喜欢看课外书了,因为里面的内容丰富多彩,让我学到了许多课外知识,还积累了许多的好词好句,每次写作文的时候都能够派上用场呢。”我听了她的话,心想:怪不得她作文写的那么生动形象,看来我也得学学她。放学一回到家我就飞一般的冲向书房,从书架上取出一本满是灰尘的《鲁滨逊漂流记》,擦了擦上面的灰尘,就看了起来。起初,我的心还是静不下来,总是东看看西看看,当我无意中翻到鲁滨逊流落到孤岛的时候,被鲁滨逊在岛上的生活经历给深深地吸引住了,我很喜欢里面的故事内容,好像我自己就是故事是的主人公,在岛上开始了一段全新的生活……看着看着,我竟然忘记了时间,就连妈妈叫我吃饭我都没听见,直到妈妈过来叫我我才依依不舍的把书放下,跟着妈妈来到餐厅。吃饭时,我依然想着书里面的内容,把饭都弄到外面去了,妈妈见了不解地问:“你今天是这么了,魂不守舍的,发生什么事了。”我随口就说了一句:“我到‘绝望岛’生活了。”妈妈听了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问道:“什么‘绝望岛’啊?你是不是放学又和同学去玩了,我这下可清醒了,把书里的事和妈妈说了,妈妈听了说:“真是的,我还以为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说着妈妈变哈哈大笑起来。
从此以后,我对课外书的感情是越来越浓厚,俗话说的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我与书的逸闻趣事三年级篇十
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俗话说:“一日无书,百日荒芜,今天我就来讲一讲我与书的故事。
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去书店买书,我拿了一本我最爱看的《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一回到家,我就马上拿出这本书慢慢地阅读起来,不久就进入了故事的人物,快要吃饭了,妈妈就叫我吃饭,我边看边笑了,于是妈妈开始揪我的耳朵,一边揪一边对我说:“吃饭时间到了快吃饭,吃完再看。”刚放下筷子,我又到了我的书房拿起书看了起来,可是,爷爷在喊我:“刚吃完饭要休息一会儿,这样对眼睛不好。我故意装作没听见,爷爷又在叫我,我走了出来,趁妈妈和爷爷没注意,我又走进了书房继续看书。
《西游记》这本书我已经看过很多遍了,孙悟空是石头中出来的一只猴,他还是花果山的`猴王,大闹天宫时他敢作敢为。后来保护唐僧去西方取经,并且对师傅很尊敬,唐僧在他们的保护下顺利达到了西方完成了任务。
书是那些人物和优美的文学语言总是吸引着我,最近妈妈又给我买了一本《曾广贤文》的一本书,这本书里有很多古时候的故事,比如说老父折技,梁上君子等各种各样的故事,让我爱不释手,我都读了几遍了。
我喜欢书,书不仅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书就是我生命的一部分。
我与书的逸闻趣事三年级篇十一
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对于“阅读”,我并不是十分的感兴趣。那时候,令我感到最快乐的事情,那就是“玩”!
自从上了小学之后,我和妈妈一起阅读了一本《猜猜我有多爱你》的绘本故事书,这是一个关于大兔子和小兔子之间简单、温暖而又美好的爱的故事,就像我对妈妈纯粹的爱一样。从此,我领会到了阅读的乐趣。
然后每个周末,从学校一回来,我就吵着要妈妈陪我读绘本,晚上睡觉前也要听妈妈讲故事。渐渐的,我爱上了阅读!甚至连平时业余玩的时间,也变成了与书打交道的美好阅读时光。
随着年龄的增长,现在的我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了,我所阅读过的书籍,也越来越多了。从最初全是图画的绘本,再到一二年级时的注拼音儿童书籍,到现在整页整页的课外经典阅读书目。阅读,是解除疑惑,消除烦恼,重新认识这个世界的最好方式;也是带给我知识的好老师;还是带给我无穷乐趣的好伙伴!
假如,有朋友问我为什么这热爱阅读?那我就会毫不犹豫地告诉她:因为,阅读使我感到快乐!
我与书的逸闻趣事三年级篇十二
我从小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很小的时候,每晚睡前,妈妈都要给我讲小故事,有关森林里的小矮人,皇宫中的恶毒皇后与公主,天上的巨龙……这些小故事激发了我的好奇心,晚上没有妈妈讲故事,我就不睡觉。有时看到爷爷看报纸,自己就会要过去,咿咿呀呀的念些谁也听不懂的话,惹得大家开怀大笑。
渐渐的,我长大了,上学了,虽然年龄小,但我读过的书可是一点也不少,《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我几乎看了个遍。直到有一天,我第一次尝到了读书给我带来的乐趣——那是班里讲故事,我绘声绘色地讲了黄继光的故事,赢得了同学们热烈的掌声,最终,班主任奖励了我一支铅笔。
我与书的逸闻趣事三年级篇十三
学拼音?太小儿科了吧,我们上幼儿园就已经学会了吧?没错,我们今天就是又“学习”拼音了。
今天的阅读课一开始,老师就让我们拿出新的阅读书,说开始学第一页的汉语拼音。同学们一听都议论纷纷,有的说:“拼音我们五岁就学会了,还是让我们当老师来讲吧!”有的说:“老师,你把我们当成幼儿园的小朋友了?”
这时,老师拍手示意我们静下来。给我们每人发了一张写拼音的纸(嘻嘻,我好像有两年多都没有用过带拼音格的纸了,感觉很新鲜哦),让我们在第一行写上自己的名字——当然是用拼音,而且要用大写的汉语拼音。
我们埋头就写,谁不会写自己的名字呀。可过了一分钟了,同学们没有一个写完的,我也一笔一划地写着:“怡”是yi——还是yl,犹豫了半天,才把自己的拼音名字写好,和英语名字的写法也不一样,差点犯下低级错误哦。
背诵声韵母我们都不含糊,接着老师又让我们写出汉语拼音26个字母表的大小写,我们嘴里念着也快速写着,可有些大写的拼音还要想一下才知道,关键是还要想一想和英语字母的区别。最搞笑的是我后边的一个同学,一会儿念汉语拼音,一会儿又念起了英语字母的读音,我们笑得直喊肚子疼,老师也笑弯了腰。
忘得最干净的要数儿化音了,这个音有加“er”,有的直接加“r”,还有的要把末尾的拼音去掉再加“er”,比如:这儿——zher,干劲儿——ganjinr,唉,一年级学的这些知识竟然忘的差不多了,悲哀啊!
老师认真给我们讲解后,我们都又“回忆”起了几年前的知识。老师告诫我们:学的知识不复习,不多练习,照样和没学一样,温故才能知新。
看来,学的知识真的要经常复习巩固,最好加以应用,否则,连拼音这些我们特别熟悉的东西也会变得陌生的。
汉语拼音,你还都熟悉吗?
我与书的逸闻趣事三年级篇十四
《中国兔子德国草之坐上警车去巡逻》这本书是我在姑姑家的书柜里翻出来的。
我找到这本书后,只看了一页,就感觉这本书挺有趣的,于是我立马坐回椅子上,迫不及待地开启了这本书的阅读之旅。
“吃饭啦!侄女。”一个熟悉的声音传进我的耳朵,可我却跟没听见似的,一动也不动。姑姑见我一直没下来吃饭,便上楼来找我。“吃饭啦,再不去吃菜都要凉了!快点,书放在这儿,饭吃完了再看。”我这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跟姑姑下去吃饭了。
吃完饭后,我又急切地跑回书房,翻开这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整个人都沉迷在书中,周围的一切都仿佛静止了。不知不觉中,天黑了,气温也慢慢下降,冻得人直打哆嗦,可我毫无所觉。
到吃晚饭的时间了,我依然没听到姑姑喊我吃饭的声音,我感觉自己已经跟着主人公进入了书中的世界。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了,转眼间就到了要回家的时候,我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姑姑家。临走之前,姑姑把这本《中国兔子德国草之坐上警车去巡逻》送给了我,她希望我好好学习,要像对待这本书一样认真地对待每一件事物。
我与书的逸闻趣事三年级篇十五
我叫石锦依,一名五年级的小学生,性格活泼,乐于肋人,成绩也算不错,但是我有一个缺点,特别喜欢写错别字。就说我的名字吧,有一次老师在点名时喊:“石棉衣同学来了吗?”引得同学们哄堂大笑。不过我自己还不以为然,我想,不就是有时候写错了偏旁嘛!有什么大不了的,只要差不多就行了。
可是,一次奇特的经历彻底改变了我。
很快我就高兴不起来了,我发现这里的人一个个无精打采,愁眉苦脸的,虽然是商业街,却没有一点欢乐的气氛。这时候,我觉得肚子有点饿了,就走进了一家饭店准备吃点东西,服务员漫不经心地拿来了菜单,我一看,上面全是错别字,蛋炒饭写成了“旦抄饭”,而菠菜则写成了“波菜”,哎呀!这些不都是我平时写下的错别字吗?我羞愧地低下了头,也不想吃东西了,就走出了饭店。到了街上我仔细一看,天哪,到处都是错别字,不是偏旁错了,就是少了或是多了笔画,而有的则是直接写成了别的字。而这些,对我来说都是似曾相识。路旁有一个小女孩在不停地哭泣着,我走过去,问她:“小妹妹,你怎么了?”她哭着说:“都是该死的错别字,我原名叫刘漫,可是登记的时候变成了刘慢,我恨死这个名字了,现在改也改不回来,姐姐,你带我离开错别字王国吧,这里的错别字会害苦好多人呢!”
我羞愧地说:“对不起,小妹妹,这些错别字都是我造成的,‘漫’字我也写错过,这里所有的错别字,我都写过,以后,我一定要认真对待每个文字,再也不敢写错别字了。”小女孩大叫起来:“大家快来,都是她害了我们,快把她关起来。”我吓得拔腿就跑,一不小心,绊倒在一个石头上,我痛得大叫,“石锦依,快起来,要去上学了。”突然听到老妈的声音,原来,我刚才做了一个梦。我轻轻地跟妈妈说:“妈妈,我以后再也不写错别字了。”
是啊,从古至今,文字能彰显出中国深厚的文化底蕴。文字又作为时代文化演变的一种媒介,更是不容置疑的一种凭据。今天,语言文字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桥梁,是内心的一种诉说,是情感的一种表述。我们小学生,对有着数千年历史的汉字,更应有敬畏之心,应该严肃认真地对待我们写出的每一个字。
我与书的逸闻趣事三年级篇十六
我们学校开展了一个活动,“普通话”学习周,老师教给我们一个任务,每位同学教家长说普通话。
于是我想到了平时爱学习的姥姥,正好可以考考她到普通话,说明我的任务后,姥姥欣然接受,我也特别兴奋,因为我可以当小老师了。
我们坐在沙发上开始了我们的课程,学着老师的样子,拿起课本我读完一遍,让姥姥读,姥姥的普通话还是可以的,可当读到四和十的时候,我发现姥姥平翘舌不分,我开始纠正她的错误,耐心的给她讲解,和怎么区分,又拿出拼音卡教她念,看口型教她读,姥姥也学的很快,在读的时候已经好多了。
我们又开始到课文中,我又发现了一处错误,就是有的字她用方言来念,我想这和平时用方言来说话是分不开的,这也是最易范错误的`地方,我不厌其烦的给姥姥讲着、说着,姥姥也全神贯注的听着,虚心结算我的批评,我心想“平时这么急躁的我这会怎么这么有耐心了!”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姥姥在读的时候已经记住了,我想这和平时她爱学习是分不开的!
通过这次活动让我体会到当老师是如此辛苦。让我知道今后一定好好学习,做一名让老师省心的好学生。
我与书的逸闻趣事三年级篇十七
自从我会下象棋开始,我就天天想和象棋高手爷爷比一比。
这一天,我们正要去奶奶家,我一蹦三尺高,拿上象棋便去奶奶家了。
到了家,我激动万分,下了车就跑,也够急的,差点撞在方柱上。
我见到了爷爷,说明了我的想法,爷爷同意了,并说:“让你看看什么是高手!”
于是,一场激烈的象棋大战开始了,我让“马”飞了过去,爷爷也还击了,一个“炮”打中了我的小“兵”。我飞一马,爷爷的炮被我拿了个正着,爷爷忙飞马去拿将,我却早料到了这一招,不能去,爷爷的马已经离我的“将”一步之遥了。我灵机一动,出动保护者——“相”,我走了个田子,“马”也拿了。可转念一想,这样也不行,不动的`话“炮”在我的“相”上边了,不然“炮”击中“相”完了我的“将”。于是,我先把“相”移开,再让“炮”也对“将”,把“马”放在“将”的另一边,爷爷动保护者,我的“马”反击。同样,动我“马”,“炮”也打“将”了。最后爷爷说:“宝贝胜了!”我高兴极了!
我终于登上了家中象棋“高手”的宝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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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逸闻趣事三年级篇十八
我喜欢看科学类的书。因为科学书能让我了解许多甚至大人都不知道的知识:“大象的鼻子有几块肌肉?”“宇航员在神六上怎么生活”等等。
有了丰富的知识,可把我威风了。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去“夜游姑苏河”。在轮船上,我向游客提问了一系列科学问题,把大人们问的哑口无言,呆若木鸡。他们想来想去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好像他们的大脑乱成了一团。后来,我说出了答案,他们有的惊讶,有的`和别人议论答案。我呢,笑呵呵的回到座位上,剥了一个橘子吃。
在学校里,我也不甘示弱。上科学课时,老师说我们人类是唯一有语言、会思考的生物。我和同学们都不赞成这种说法。于是,我用那张锋利的嘴巴说了一个海豚的故事:“在一个海洋馆里,一只海豚只要从水池衔出一块(不论大小)垃圾,就能得到一条鱼。可是有一天饲养员发现,尽管池水很干净了,海豚还是不停地衔垃圾,然后要鱼吃。于是饲养员地助手就下去查看。哈,原来海豚在水下建立了一个”垃圾储藏所“!每当海豚想吃鱼,就从其中一块垃圾撕下一小块来……”“对呀!”“还有狗呢!……”同学们也附和道。呵,结果老师也斗不过我们四十七张嘴!
我是一颗亮闪闪的“科学智多星”!
我与书的逸闻趣事三年级篇十九
上周一放学回家,看到爸爸手拿一本《论语》在客厅里发愁,我忙问爸爸‘怎么了’?爸爸说‘他们单位组织了一个活动,就是在9月28日――孔子文化节开幕式上,爸爸要和同事们在万仞宫墙前面的神道路上朗诵《论语》中的经典名句,但是他的普通话不过关,所以愁眉苦脸的’。我一听便自告奋勇地当起了爸爸的老师,爸爸将信将疑的同意了。
既然是当老师,那就要象模象样。针对爸爸的情况,我煞有介事的为爸爸制订了一套教学计划,认真地备起了课。第一步先温习拼音,因为爸爸对于拼音中的平翘舌区分不开,我便制作了拼音卡,不厌其烦地对爸爸展开了一系列针对性练习,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两个晚上的强化训练,爸爸终于掌握了平翘舌特点,区分起来游刃有余。第二步掌握朗诵的基本要领,为了让爸爸掌握朗诵的熟练程度,我领着爸爸一遍又一遍地朗读着《论语》,不时地纠正着爸爸的错误,用了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可是收效甚微。
为了提高爸爸的积极性,我提议进行一场快速背诵《论语》的比赛,由妈妈做裁判,规则是我和爸爸要在30分钟内背会20条《论语》,妈妈宣布比赛开始计时,我和爸爸便在各自的房间里全神贯注地背了起来。经过激烈的角逐,我以较大优势获胜,虽然爸爸输掉了比赛,但是他依旧很高兴,因为通过比赛,爸爸的普通话水平突飞猛进,有了很大提高,不再为普通话而发愁了。
经过三场这样的比赛,爸爸全部掌握了朗诵内容,我们全家都十分高兴,尤其是我这个老师,虽然很辛苦,看到爸爸的进步,我十分欣慰,同时我也相信爸爸在即将到来的活动中,肯定有出色的表现。
我期待这一天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