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管理制度标准范文(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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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管理制度标准篇一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落实好再就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能,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滨海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
1、公益性岗位人员因病必须治疗和休病假3天以上(含3天),需出示医院证明,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主任签署意见,主管领导审批后,方能休病假。请病假一年内请假时间不超过3个月,若有特殊情况的,请假时间不能超过半年;在病假期间确实不能坚持工作的,用工单位可根据规定退回劳务派遣组织。
2、病假审批程序:公岗人员请病假15天(含15天)以下,除需定期出据医院证明,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由社区领导批准签字盖章后,随考勤劳动就业局。休病假15天(含15天)以上,除需定期出据医院证明,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由社区领导批准签字盖章后,报就业局审批备案。
3、病假工资待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有医院诊断证明书的,每休息一天扣20%的工资,依此类推。
(二)事假制度。
1、事假审批程序:公岗人员请事假三天以下,本人写出书面请假申请报告,由社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随考勤报劳动就业局。
2、事假工资待遇:公岗人员请事假,工资按实际天数扣款。事假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3、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一天工资,累计旷工14天,按开除处理。
(一)社区每年度向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以不在续签订下一年劳动合同,对考核合格者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二)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表现突出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经考核,由社区进行表彰奖励。
(三)对于录用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凡是连续15日或年累计30日不上岗工作,拒绝上岗安排的,我们社区可以突出申请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四)、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循劳动保障所制定的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工作,以便在社区内更好地开展工作。
公益性岗位本着以事定岗、以岗设人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区劳动就业局实施具体检查管理。
1、工作作息时间为:上班:早7:00时-8.30下午:5点-6点(北京时间)。
公岗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社区有专人负责考勤,考勤员应以身作则,秉公办事,如实记载。
社区要组织公岗人员认真学习本通知,并严格执行本通知的有关规章制度。
本规定自x1年1月10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岗位管理制度标准篇二
1、在地测部长领导下,负责公司矿井地测防治水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地测防治水专业管理制度、技术要求和考核标准,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制定矿井年度防治水计划及中长期防治水规划。
4、负责矿井重大防治水方案设计及重大探放水设计。
5、负责水文地质专业的技术管理和业务保安工作。
6、负责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工作,及监督检查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
7、负责水文地质资料、技术报告、水文技术总结的审核工作。
8、负责地质隐患排查,并督促落实。
9、负责地测防治水新技术的开发,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推广使用新工艺、新设备。
10、负责组织地测防治水专业会议,进行重大水害分析,研究防治办法。
11、参加有关水害事故的追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2、负责水文地质专业职工的培训工作。
岗位管理制度标准篇三
为了规范化公司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全员遵守安全管理规定,根据目前公司发展需要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公司十四条禁止规定。
2、厂区内禁止吸烟,包括卫生间(除固定吸烟室)违者罚款200二次予以辞退。
4、用电设备高压设备严禁无关人员靠近,维修人员要检修高低压用电设备及机台,手报声光系统,维修时要悬挂有人工作牌,有人监护,无关人员禁止操作高低压设备。
5、任何个人或部门无紧急事故不得挪用和借用消防设施设备,包括灭火器和水带枪头。
8、车间动用电气焊,角磨机,切割锯等易产生火花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并在有人监护,做好必要防护配好灭火器方可施工。
9、员工上班时间禁止使用手机,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之事,第一次面壁思过,班组长车间主管附带责任,第二次各级处罚50元。
11、货梯使用规定:遵守“人先入货后入”规定,如果因违反规定产生的损失照价索赔,直接的班组长车间主管宣贯不到位取消当月绩效考评,严重予以记大过降级。
岗位管理制度标准篇四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及下属各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有效控制人工成本,根据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岗位编制管理的指导思想
岗位编制管理应遵循“总量控制、优化结构、理顺关系、合理规划”的原则,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拓展的需要,合理安排编制、有效控制编制、适时调整编制,充分发挥岗位编制管理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方面的积极将作用。
第二章 岗位编制管理
第三条 岗位编制管理职责划分 (一)总部人力资源处
1.负责根据集团公司机关处室工作职责,合理安排各处室岗位编制;
3.初审集团下属各公司上报的岗位编制报告,并及时报送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4.监督下属各公司岗位编制落实情况,有效控制整体编制数量,合理分配人力资源。
(二)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1.负责根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确定各部门、各业务单元岗位编制数量;
4.负责根据所在公司业务发展或项目拓展的需要,适时调整岗位编制,并将调整的原因、岗位编制增加情况等内容形成报告及时上报集团人力资源处。
5.负责在审定的岗位编制范围内,按照所在公司人事管理需要,自行调整和安排编制范围内人员,但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由集团人力资源处负责调整和安排。
第四条 岗位编制的审定机构
集团及下属各公司岗位编制的审定机构为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第五条 岗位编制审定流程
岗位编制报告呈报所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审批后的岗位编制报告应在2月底前上报集团人力资源处,经集团人力资源处初审后,最终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集团及下属各公司根据审定后的岗位编制报告对公司岗位编制进行日常管理。
第六条 岗位编制调整流程
集团及下属各公司因工作实际需要调整年度岗位编制的,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将调整的原因、岗位编制增减情况等内容形成报告,经所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及时上报集团人力资源处初审,初审合格后由集团人力资源处呈报集团总经理审定。
第三章 岗位编制管理考核
第七条 岗位编制管理考核
为保证岗位编制管理的及时、准确,以及岗位编制内容的完整、真实。岗位编制管理考核将列入集团对下属各公司年度管理考核内容中,每年年终安排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一)岗位编制报告报送的及时性(10分)
考核各公司岗位编制报告上报的及时性,每延迟一天扣减2分。
(二)岗位编制报告报送的完整性(15分)
考核各公司年度岗位编制报告上报的内容是否按照报
告模板内容编写,内容是否完整,每少一项扣减3分。岗位编制报告模板详见附件。
(三)岗位编制执行情况(45分)
岗位编制控制严格,安排合理,无超编、隐瞒编制情况发生的给予满分。如发现故意隐瞒编制,虚增编制情况的扣除全部分数;发现编制增减未及时上报,或审批手续不完备的,每发现一次扣除15分。
(四)岗位说明书的完整性(30分)
岗位说明书内容完整,规范的,给予满分。如发现岗位说明书编写内容有遗漏的,每发现一次扣除5分;如发现岗位说明书未及时根据岗位变化情况进行调整的,每发现一次扣除5分。
第四章 附 则
第八条 集团人力资源处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改、解释等工作。
第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岗位管理制度标准篇五
二、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配置、选型应严格执行《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1999)的规定。报警仪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类型;根据使用场所被检测的可燃性气体的类别、级别、组别,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等级、组别。
2、当使用场所存在能使检测元件中毒的硫、卤素化合物等介质时,应选择抗毒性检测器。
3、多点式指示报警器应具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的报警功能,并能区分和识别报警场所的位号。
三、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1、根据可燃、毒性气体的密度和主导风向,确定检测器的安装高度和位置。
2、检测器宜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的场所。
3、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的安装安置,应考虑便于操作和监测的原则。报警器应有其对应检测器所在位置的指示标牌或检测器的分布图。
四、可燃、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检修管理。
1、检测器为隔爆型时,不得在超出规定的条件范围下使用;在仪表通电情况下,严禁拆卸检测器。
2、每日巡回检查时,应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指示、报警系统是否工作正常;经常检查检测器是否显示正常,防止检测元件失效影响其工作性能,造成误报。
3、报警器每年至少应进行“三校一检定”,即每3个月应校验一次,每年进行一次检定,填写《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记录》,校验工作可根据各单位的情况自己做,校验和检定人员须持证上岗,气体报警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五、可燃气体报警器每年应全面检修一次,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07005—2004)要求进行。
六、气体报警器的停运、拆除应报安全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进行。
岗位管理制度标准篇六
物业服务范围内的基本水电设备、暖通空调、运输电梯、消防系统、交通设施、监控系统、网络系统、燃气设施、通讯设施、景观灯、公共即热式开水炉、多媒体设施设备、会场、讲堂、报告厅音响设施设备、高压变电所、一级供水供电基础设施设备由委托方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确定专业维保单位进行维修保养,物业服务方做好日常检查管理,保证运行正常,发现异常情况通知维保单位进行检修处理。
总体标准: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正常运转。
1、水电设备房内要保持整洁,室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水电设施设备房钥匙由专人保管,给水设施设备、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口必须安装金属防护网并完好。
2、水泵房管理。
(1)水泵房及地下水池、消防系统的全部机电设备由机电人员及定时进行巡回检查,了解设备的运转情况,及时发现故障苗头并及时处理,认真做好记录,解决不了的问题报告委托方有关职能主管部门或相关维保单位,争取早日解决。
(2)水泵房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水泵房。特别是生活水泵房、箱须上锁并有专人管理;有二次供水的生活水箱需每年对其进行清洗、消毒并有国家相关部门的检测报告。
(3)消防泵、生活泵、恒压泵、污水泵的选择开关位置与自动位置,操作标志都应简单明确。
(4)保证供水泵的正常运转,定期检查泵的运转情况做好记录。雨季前的专项检查并做好记录。
(5)做好水泵房卫生清洁。
(6)定期对泵房、管道进行除锈、油漆保养工作。
(7)检修、保养、保洁等管理均有规范的记录(除消防水泵,有专业维保单位负责维保、维修)。
3、保持楼面落水管落水口等正常完好。每月清扫1次以上排水明沟;每2个月对地下管井清理1次,每季度对地下管井疏通1次,做好相关记录,保证通道清洁,排水畅通。
4、熟悉大楼主要水电表、井、阀、管道等的位置、走向、型号、功率、数量等相关参数,并做好统计和相关记录。
5、避雷接地系统。每年雨季来临之前,对整个避雷接地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在大雷雨过后也要及时对系统检查,发现严重腐蚀、松脱等立即向委托方报修,做好日常维护管理。检查维护结果及处理措施报委托方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6、多媒体设备、会场、讲堂、报告厅音响设施设备。
(2)保证会场、讲堂、报告厅音响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会议期间有专人服务。
(3)定期检查设施设备的完好,做好相关记录,如有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系。
7、电梯运行与管理。
(1)每日监督电梯运行状况,加强日常管理,配合专业维保单位的维保服务,做好相关记录。
(2)按维保服务合同督促维保单位实施电梯及其安全设施检查(标准按学校与维保单位合同规定办)。确保电梯及安全设施完好、齐全,通风、照明等附属设施完好。
(3)在电梯维修时应配合做好临时警示管理。
(4)制定紧急救援方案和操作程序,在接到报警信号应尽快设法解救乘客,同时迅速通知维保单位派人排除设备故障。
(5)专业维保公司进行的定期维保、维修,应提供工作联系单及相关服务资料,这些材料有物业单位收取保管,全部维保、维修工作由物业公司参与并组织验收,对其维保工作作出服务评价。
(6)配合完成每年电梯年检工作。
8、空调设备维护管理。
(1)配合完成专业维保公司一年不少于2次定期维修保养工作,在巡查中发现问题或受理用户报修项目后应及时与空调的维保单位联系,保证空调的正常使用。
(2)对空调专业维保公司进行的定期维保、维修工作提供的工作联系单及相关服务资料物业方需妥善保管。对定期难保、维修完成后进行验,并对维保单位的工作情况作出客观的评价。
(3)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严格按委托方有关空调使用规定执行,杜绝浪费。
岗位管理制度标准篇七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全员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管理力度,完善安全生产的奖罚措施,现结合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状况,特制订如下安全生产奖罚细则:
1、公司设立安全奖励专项基金。每月按各项目部完成施工产值的1‰提取专项基金,由各项目部工程成本负担。
2、在公司对项目部的日常检查、考核中对达不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进行的经济处罚,对员工安全违章违纪者的经济处罚的资金。
3、上述两项资金来源组成公司安全奖励基金,由财务部设置独立帐户专项核算。所有处罚通知单都必须送达公司财务部执行。
1、工程项目竣工后,对全面履行经济、技术指标考核合同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指标的项目部奖励10000元。
2、对创建深圳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荣誉称号的项目部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10000元。
3、对深圳市以上安全部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获85分以上的项目部奖励3000元。
4、公司每月组织的综合检查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按照深圳市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标准综合评分获85分以上的项目部奖励1000元。
5、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各类重大事故隐患,给予发现者奖励200元。如发现后并能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整改,杜绝了伤亡事故发生的给予奖励500元。
6、凡个人在操作中,由于模范遵守安全规程,避免了他人造成的重大伤害,给予奖励200元。
7、由于能积极准确有效使用“三宝一器”,从而避免了职工伤亡事故的发生,给予布置、实施的有关人员奖励200元。
8、对在平时检查、监督工作中,坚持原则,严格要求,使分管的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施工负责人、有关责任施工人员年终给予奖励500—1000元。
9、在安全事故发生后,为减少因事故而造成的损失有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奖励200—500元。
10、一贯遵章守纪,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并能制止他人违章并被证实的奖励200元。
11、在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并在生产实践中得到证明,产生一定的效益的给予奖励300—500元。
12、在深圳市开展的“安全生产竞赛”、“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月活动”中取得优胜、为企业争得荣誉的项目部或个人给予1000—20xx元奖励。
1、工程项目竣工后,对经济、技术指标考核合同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指标达不到要求的项目部罚款10000元。
2、对深圳市以上安全部门安全生产、文明检查评分不合格项目部罚款3000元。
3、公司每月组织的综合检查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按照深圳市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不及格的项目部罚款1000元。
4、安全生产管理不善,发生重伤以上(含重伤)的伤亡事故的,给予项目部主要领导、直接责任者处以300—800元罚款。隐瞒事故不报者,一经发现,追究其领导责任,分别对直接责任人、领导责任者处罚100—300元。
(6)强行安排工人在不安全状态下作业的;
(18)有损坏安全设施的行为并造成后果的;
(2)赤脚或穿高跟鞋,硬底鞋,带钉易滑鞋、赤膊、穿裙子进入施工操作区域的;
(3)未正确佩戴、穿着劳保用品上岗作业的;
(6)任意从建筑内或脚手架上向外、向下乱抛物料与建筑垃圾的;
(7)擅自开动、使用不属于本工种加工机械及设备而串岗作业的;
(8)上下脚手架不按规定通过脚手架“之字形”跑道或爬梯而直接从外架外侧攀越的;
(11)使用的电器设备不按安全用电要求设置漏电触保器或不正确安装熔丝的';
凡以上违章行为的人员属于管理人员处罚金额应是普通员工的两倍。违章行为特别严重而又造成一定危害和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删除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外,必要时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分律责任。
7、有下列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之一的处罚50—200元;(1)饮酒后上岗作业的;
(2)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或操作车间的;(3)在禁火区域(仓库、木工房)吸烟者;
(4)工作时间在操作时打毛线、看报纸、看杂志等易于误操作的;
(8)私自拆除或涂改安全标志的;(9)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的;
在对以上违纪行为应先行劝阻制止,不服管理教育的再进行处罚。如违纪行为造成违章操作从而导致事故的视情节给予政纪,法纪处置。
1、凡年终或工程竣工后对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奖罚,应由分管经理组织、安全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奖罚意见,报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后执行。
2、日常安全工作中对项目部的奖罚应由安全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奖罚意见,经分管经理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各项目经理部对本工程安全生产违章违纪的处罚由项目部安全员出具罚款单,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执行,重大安全问题的奖罚应事先征求安全部门的意见。
4、公司安全监督部对各项目部工程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违纪行为随时可签发罚款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5、安全奖励基金及奖罚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一帐户(科目)管理,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挪作它用。
※本项目部从20xx年9月24日起实行本《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以前所发的《暂行管理规定》已作费。
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机场物流园区国内货运分拔中心项目。
20xx年9月24日。
岗位管理制度标准篇八
为了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管理,保证各项政策的认真贯彻落实,保护国家利益,保证参保对象的权益不受侵害,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促进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快速发展,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全局各股室、全体工作人员,违反各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有关规定、本局相关制度的处理,适用本规定。
对严重违反各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行为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受到上级相应处理的,不适用本规定。
对违反各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有关规定、本局相关制度行为的处理,坚持自查自纠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股室主动自查自纠,按本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理的,可不追究股室负责人的责任。对局内组织查证属实的,按本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各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有关规定、本局相关制度的处理方式分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扣发工资、奖金;影响年终考评、考核;转岗、离岗学习、待岗;建议免除职务;建议上级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以上处理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单位影响较小或损失较少的,扣发工资、奖金,年终考评、考核定为基本称职;造成对单位有较大影响或损失的,建议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并建议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免除职务,对直接责任人员作转岗或离岗或待岗处理(离岗学习只发一半工资,待岗不发工资),年终考评、考核定为不称职:
1、违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纪律,造成对单位有影响或损失的;。
3、不遵照执行内部会计、统计相关制度,造成对单位有影响或损失的;。
5、不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造成对单位有影响或损失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进行诫勉谈话,局内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扣发工资、奖金,年终考评、考核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1、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
2、不遵守一次性告知制的;。
3、不遵守首问负责制的;。
4、不履行服务承诺制的;。
6、不遵守ab岗制的;。
7、不遵守上、下班,工作纪律,工作制度和学习制度的;。
8、在乡镇村组指导、监督、检查中态度粗暴、故意刁难的。
对被多次投诉、举报的主管人员、主办人员,加重处罚。
凡对相关人员处罚,应由局务会讨论决定。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岗位管理制度标准篇九
一、保洁员要听从领导,服从工作安排,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对工作认真负责。
二、上岗时着装整齐、统。
一、规范,按标准完成各项任务。
三、对楼道保洁员的具体要求:
1、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楼道每天清扫一次,整日保洁;
3、楼梯栏杆、扶手每天擦拭一次;
4、楼道玻璃窗、单元门、电闸箱、信报箱等每半月擦拭一次;
5、楼道天棚、墙壁每半月清扫一次;
6、楼道和单元门乱贴、乱画当日清理;
7、及时清理单元门外生活垃圾和散落垃圾。
四、对院庭保洁员的具体要求:
1、道路和硬铺地面每天清扫一次;
2、保洁箱每天清理一次;
3、院庭卫生实行全天保洁。
五、雨雪天及时对分管部位道路和硬铺地面积水、积雪进行清扫,小雪由院庭保洁员在雪后两天内清理完毕,大雪组织集体清扫。
六、清扫工具个人保管,清扫工具不丢失、不送人、定量发放。
七、对公共设施跑、冒、滴、漏现象及楼梯间灯不亮,一经发现及时向物业服务中心报告,否则视为失职。
八、为使以上各项条款得到充分落实,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对楼道和院庭卫生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及时进行总结。
九、完成物业服务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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