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屠宰工作总结大全(17篇)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规划未来的目标和计划。避免片面性和主观性,要充分客观地评价自己的努力和成果。在这些总结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领域和行业的总结写作风格。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障肉食品安全,来安县生猪屠宰管理执法大队在国庆期间认真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肉品,在动物检疫部门监督下,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
二、加强市场管理,确保市场销售肉品安全。
生猪屠宰管理执法大队,对上市流通的肉品,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并配合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加大检查的力度和频度,执法队员按照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国庆节日期间延长上班时间,对来城东西南北四个集贸市场销售的生猪产品加强监管,确保销售的肉品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让病害猪肉没有可乘之机。
三、加强夜间稽查,加大对私屠滥宰的打击力度,猪肉类的食品安全良好。
生猪屠宰管理执法大队在国庆期间加强对来城周边地区及屠宰户住所的夜间检查,共出动九人四次,有效打击了私屠滥宰行为,通过检查没有发现私自屠宰现象及屠宰窝点。国庆期间市场销售的近700头生猪产品全部来自定点屠宰场,无一例病害猪肉上市,来城的定点屠宰率达100%确保了国庆期间的肉食品安全。
来安县生猪屠宰管理执法大队。
20xx年x月。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的领导和上级商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各项要求,着力围绕提高生猪定点屠宰率、进一步规范和抓好屠宰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加强执法巡查和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等三方面展开,猪肉市场进一步净化,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
今年来,我们根据实际,及时调整成立了县生猪宰管理领导小组,以*为组长,分管副*为副组长,成员由县食品药品*、工信局、渔牧兽医局、工商局、*局、环保局、卫生局、质量监督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同时,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本乡镇的生猪宰管理领导小组。8月x日,县*召开了全县家畜屠宰管理工作会议,明确要把县城和乡镇定点屠宰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对待,作为一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的大事来抓。县*又出台了《天等县家畜屠宰管理办法》,制定了《天等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乡镇和相关部门在生猪屠宰管理方面的职责要求。
(二)突击执法,开展多环节监管。
生猪屠宰日常执法工作除了常规巡查监管之外,各部门依各自职责,针对管理各环节开展执法检查,同时,生猪屠宰管理相关部门还不定时组成多部门联合执法,对私宰严重的重点区域开展突击联合执法,主要是对全县生猪屠宰和肉品经营场所、摊点以及餐厅、饭店、机关食堂、饭店等肉品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整治。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850人次,巡查教育25个场点,通报整改屠宰点3个,没收处理私宰肉110公斤,对生猪私屠滥宰和贩卖病死猪肉起到了惩戒作用。
(三)加强宣传教育,调动群众积极参与。
一是强化对定点屠宰场的管理,督促场点开展内部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提高屠宰企业的管理水*和员工的业务技能。二是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在各类宣传活动日(如、安全生产活动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开展生猪肉品安全知识宣传咨询活动,引导消费者主动选购合格肉品,自觉抵制私屠滥宰肉品,培养公众良好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增强公众生猪肉食品安全意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四)强化督查整改,推进场点改造升级。
今年来,我们结合全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强化督促各屠宰场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台账记录,规范屠宰行为,发现问题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已对全县各屠宰场做出整改通知,督促各定点屠宰场进行搬迁改造,其中,县城屠宰场和把荷等两个场点的重新布点改造工作已开工。
二、存在主要问题。
(二)执法队伍力量薄弱,虽已成立了县商务执法稽查大队,但目前人员没有全部到位,仅有的一部旧执法面包车已到报废期,执法队不仅是对生猪屠宰执法,还肩负着商务领域中酒类等其他众多巡查执法工作。
(三)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开展执法检查协作还不够。
(四)全面展开乡镇定点屠宰工作难度较大,生猪屠宰量少,业主利润低,不愿投入资金进行改造升级。
(五)全县没有一家屠宰场(点)达到资格审核标准。各乡镇屠宰场(点)存在屠宰设施设备落后,经营规模小,布局不合理、环保不过关等问题,群众肉食安全隐患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人员和经费,充分调动各部门和群众的力量,确保生猪屠宰管理有效开展。
2、加大联合执法。强化各职能部门责任意识,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各乡镇应及时组建监管队伍,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本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监管。
3、加快屠宰场点的设立和升级改造。加快落实县城屠宰场的迁建项目,按标准进行拆迁回建,同时,各乡镇要加快对本辖区生猪屠宰点的建设和升级改造。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二
20xx年以来,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稽查队全体同志共同努力,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2、加大执法力度。稽查队伍一般情况下保证7-8人,在公安、动检、工商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查两章两证是否齐全,严格打击市场上白板肉、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经营行为,同时,生猪屠宰办公室组织了各种形式的培训,加强稽查队队员的知识和业务学习,以保证稽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3、乡镇集贸市场整改成效显著。稽查队配合各乡镇政府,重点检查各集贸市场,对市场的猪肉产品进行检查,逐步规范市场,通过重点整顿工作,市场上的猪肉产品证章齐全,有效保证了猪肉食品的安全。
4、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换证工作。
1、争取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宣传工作。争取领导的重视,提供经费保障,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抽调公安、动检等部门的人员,确保到位,同时通过电视等媒体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肉食品的鉴别、消费等常识,以取得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
2、完善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当前,我县生猪定点屠宰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现象还时有发生,推进乡镇定点屠宰还有不少困难,超市和农贸市场购肉渠道还不尽规范。针对这些问题,下阶段,我们要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要加快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城区、乡镇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领导,充实执法人员,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创造必要条件。
3、加强部门协调和乡镇联动,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私屠乱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
4、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对卫生差、设备简陋的屠宰场进行治理整顿,对整顿不符合要求的屠宰场进行关停。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三
为了促进生猪产业的健康发展,达成供销联盟。本着互惠互利,*等自愿,诚信经营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供应生猪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供货方式及结算单价和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根据出栏情况向乙方提供生猪,生猪结算单价按当日市场价格及双边公司内部销售价格相结合的价格,并当场结算货款。
第二条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
1、单头重量在90—120kg之间,100—110kg范围的不低于80%。
2、生猪指标齐全,并附卫生防疫检疫部门合格证。
第三条产品交付及验收地点:_________________产品交付及验收地点为_________食品公司。
第四条检验及检疫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负担。第五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每延期付款1天,按延期付款金额的予以处罚。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附则: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即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止。本协议期满后自行解除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四
以来,我市牲畜定点屠宰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着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牲畜定点屠宰管理,强化肉品市场监管,积极参与商务综合执法,确保了全市猪肉质量安全,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1-6月份,全市共屠宰牲畜39369头,与上年同比增长4.00%;其中屠宰生猪37929头,与上年同比增长5.01%,菜牛1440头,同比下降了18.45%。
根据企业提出的申请,我办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管理办法》和《生猪定点屠宰厂审核换证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小型屠宰厂应达到的标准和条件进行了分解细化,制定了换证审查验收方案,按照《方案》和标准分解表逐项进行审查。4月18日至5月16日,我们组织畜牧、环保等部门对我市中心屠宰厂(场)进行了现场审查,并当场责令城区中心屠宰场进行延期整改,延期整改至9月底前。
我办始终把宣传教育工作贯彻于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取得了实效。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6月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由副局长苏继雄带队在滨江公园、商业步行街设立了咨询服务台,制作了展示宣传版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对怎样识别放心肉等食品安全常识进行了现场宣讲,发放了安全知识资料3000余份,接受咨询的群众达600余人次。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建立监管信息公开制度。
屠宰办人员进驻屠宰厂(场),深入一线,严格把关,不断完善各项防控措施和制度。一是强化责任,监督和指导屠宰厂(场)健全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等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收购、屠宰、检验和检测生猪,对违规收购屠宰生猪的,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追究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二是监督屠宰企业严把生猪来源关,积极配合畜牧部门严格查验生猪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发现可疑情况,采取强力有效措施;三是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主动会同畜牧等部门,督促驻厂(场)检疫人员、屠宰企业对生猪及生猪产品全面落实好检疫检测制度,做到屠宰检疫率达到100%,动物耳标回收率达到100%,对屠宰环节“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抽样检测实施同步检测。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规范生猪屠宰行为秩序,根据商务部等九部局《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及2月15日全省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们制订了实施方案;通过专项审核,使我县生猪定点屠宰的生产条件得到了改善,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肉品出厂质量得到了进一步保障。积极推进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对不合格的定点屠宰点予以关闭。
一是抓好肉品安全专项工作,完成定点屠宰宰杀量,确保肉品的出厂合格率达100%,让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根据娄底市商务局的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根据国家商务部第九部门,省商务厅、娄底市政府先后召开电视会议和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格审核清理工作。
三是根据市小型屠宰厂设置规划要求,推进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有力保证各项环节规范有序进行。
四是根据上级的要求,对无害化处理资金落实到位,资料整理归档,做到万无一事,迎接检查。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五
生猪定点屠宰关系到人民的肉食品安全,县委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我县商务局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xx]493号)及自治区商务厅、盟商务局有关文件要求,积极行动,妥善部署,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三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逐一进行了审核。积极行动,妥善部署,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此次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总结如下:
突泉县地处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大兴安岭南麓,总面积4889.5平方公里,辖6镇3乡、188个行政村、464个自然屯,总人口31.5万。目前我县共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3家,突泉镇内1家,兴泉肉联厂;乡镇级2家,永安镇兴安屠宰场和杜尔基屠宰场。兴安屠宰场是我县小型乡镇级屠宰厂。其中杜尔基屠宰场是经贸委分管市设立的老屠宰场(设立于1995年以前),由于其卫生环境标准、设施设备达不到要求,经商务局、动物检疫所、环保局三家联合严查审核,决定暂停经营,停业整顿。兴泉肉联厂是我县原国营企业,现正在升级改造中。永安镇兴安屠宰场是我局在乡镇级设立的试点企业,该企业规模较小、设备简单、建筑面积在平方米。由于我县9个乡镇没有小型猪的屠宰厂,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规定,上市猪肉必须来自于屠宰企业。为了让偏远乡镇的群众百姓吃上“放心肉”,而设立的试点屠宰厂,根据我县实际,交通不便的偏远乡镇设立小型定点屠宰场势在必行。所以决定保留乡镇两家屠宰点,并逐步设立其他乡镇的屠宰点,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
接到相关通知要求后,立即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县商务、动检、财政、环保、畜牧、卫生、工商、质监、食药等部门及有关乡镇参加了会议,会上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并下设办公室到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协调。
(二)、部门协作,配合密切。
4月初,我局会同环保、动检予以联合审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限期整改,并将审核清理结果进行汇总、总结、备案,并及时上报。
(三)、督促检查,突出重点。
商务、环保、动检三部门切实履行检查职责,主动介入,全力支持这次生猪定点屠宰场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指导督促屠宰企业针对审核表标准分步实施,并及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办法。
一是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基本条件明显改善。通过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各定点屠宰企业从环境卫生、基本设施、各项制度等方面得到了明显改善。此次审核清理,正在整改提升2家、停业整顿1家。
二是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产能力明显增强。严格生猪定点屠宰行业准入和管理,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实施方案附件《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审核清理标准》,强化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约束作用,推动生猪屠宰企业加大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诚信体系建设,不断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一是屠宰达标改造难度大。乡镇各屠宰场基础设施薄弱,要进行改造存在很大的难度。这次主要是各企业因建厂比较早,很难达到要求标准,各企业正在加大力度进行整改,确保达标。
二是屠宰企业相关设备比较落后。机械化程度低,大部分手工操作,环境卫生条件差。
认真开展全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对规范生猪屠宰市场行为,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都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是积极督促杜尔基屠宰场办理环评许可证。二是配合各屠宰场改造升级。
三是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保证全县生猪屠宰行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四是继续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充分利用本次审核清理工作的有利契机,加快推进压点减能,为我县实施“放心肉”体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六
1、组织单位职工观看《党风廉政教育宣传片》,切实加强廉政学习教育,强调职工要以“高压线”要求严明政治纪律。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一纸空文。
2、组织召开单位职工大会。做好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切实做好落实主体责任的牵头抓总和日常工作。依法履职尽责,认真组织实施,带头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4、要求职工严格做到遵守作息时间,并制定考勤表由专人保管,不得迟到、早退,有事需向站长请假(书面假条)同意后方可,严格遵守上班纪律,不得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责必究。
5、制定了值班人员安排表,张贴上墙。要求当天值班职工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班,违者后果自行负责。
6、做好畜牧兽医服务“110”平台工作,要求接到群众割服务电话后立即登记,驻片兽医在三天内完成,并由监管兽医不定期抽查防疫割情况,确保服务落实。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七
本文目录。
1、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生猪屠宰办公室以全国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为契机,狠抓生猪屠宰基础工作和硬件设施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共建立了14家生猪定点屠宰场,为屠宰场建立了《值班制度》、《检疫检验制度》、《生猪进场登记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病死猪肉销毁无害化处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等制度,配备了检疫员、检验员,对各屠宰场的检验员进行了培训和发证。各项管理工作均有专人负责,分工明确,细化到人。检疫人员每天坚持24小时值班。定点屠宰场做到了有办公室、有制度、有明细台帐。
2、加大执法力度。稽查队伍一般情况下保证7-8人,在公安、动检、工商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查两章两证是否齐全,严格打击市场上白板肉、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经营行为,同时,生猪屠宰办公室组织了各种形式的培训,加强稽查队队员的知识和业务学习,以保证稽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3、乡镇集贸市场整改成效显著。稽查队配合各乡镇政府,重点检查各集贸市场,对市场的猪肉产品进行检查,逐步规范市场,通过重点整顿工作,市场上的猪肉产品证章齐全,有效保证了猪肉食品的安全。
4、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换证工作。
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1、争取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宣传工作。争取领导的重视,提供经费保障,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抽调公安、动检等部门的人员,确保到位,同时通过电视等媒体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肉食品的鉴别、消费等常识,以取得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
2、完善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当前,我县生猪定点屠宰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现象还时有发生,推进乡镇定点屠宰还有不少困难,超市和农贸市场购肉渠道还不尽规范。针对这些问题,下阶段,我们要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要加快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城区、乡镇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领导,充实执法人员,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创造必要条件。
3、加强部门协调和乡镇联动,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私屠乱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
4、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对卫生差、设备简陋的屠宰场进行治理整顿,对整顿不符合要求的屠宰场进行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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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来,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稽查队全体同志共同努力,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三季度工作情况。
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涉及面广,且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为规范市场,生猪定点屠宰办公室加强市场管理,严格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进“放心肉”等各项工作的开展。第一至三季度全县共屠宰生猪183924头(其中汇康屠宰生猪157584头),检出病、死猪260头,无害化处理260头,检出无害化处理占定点屠宰量的比例是1.14‰,净化了全县猪肉市场。总之,我们主要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生猪屠宰办公室以全国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为契机,狠抓生猪屠宰基础工作和硬件设施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共建立了14家生猪定点屠宰场,为屠宰场建立了《值班制度》、《检疫检验制度》、《生猪进场登记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病死猪肉销毁无害化处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等制度,配备了检疫员、检验员,对各屠宰场的检验员进行了培训和发证。各项管理工作均有专人负责,分工明确,细化到人。检疫人员每天坚持24小时值班。定点屠宰场做到了有办公室、有制度、有明细台帐。
2、加大执法力度。稽查队伍一般情况下保证7-8人,在公安、动检、工商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查两章两证是否齐全,严格打击市场上白板肉、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经营行为,同时,生猪屠宰办公室组织了各种形式的培训,加强稽查队队员的知识和业务学习,以保证稽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3、乡镇集贸市场整改成效显著。稽查队配合各乡镇政府,重点检查各集贸市场,对市场的猪肉产品进行检查,逐步规范市场,通过重点整顿工作,市场上的猪肉产品证章齐全,有效保证了猪肉食品的安全。
4、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换证工作。
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1、争取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宣传工作。争取领导的重视,提供经费保障,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抽调公安、动检等部门的人员,确保到位,同时通过电视等媒体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肉食品的鉴别、消费等常识,以取得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
2、完善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当前,我县生猪定点屠宰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现象还时有发生,推进乡镇定点屠宰还有不少困难,超市和农贸市场购肉渠道还不尽规范。针对这些问题,下阶段,我们要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要加快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城区、乡镇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领导,充实执法人员,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创造必要条件。
3、加强部门协调和乡镇联动,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私屠乱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
4、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对卫生差、设备简陋的屠宰场进行治理整顿,对整顿不符合要求的屠宰场进行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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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泾川县把加强家畜屠宰管理作为确保肉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肉、病害猪肉非法交易行为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收购屠宰病死猪和加工出售病害猪肉等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保障猪肉食品安全。至目前,共印发宣传资料500多份,整顿规范生猪屠宰场2家,综合治理猪肉零售摊点、肉铺、超市34家,摸排整改酒店、食堂22家,发放整改。
通知书。
18份,督促审验、补办各类证照(章)12个。
一是加强支部领导。县上专门成立家畜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支部领导,研究制定了《泾川县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肉病害猪肉非法交易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与乡镇、相关部门签订。
责任书。
督促全力抓好落实为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支部保证。
二是注重宣传引导。采取印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上门动员、媒体追踪、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两章两证”使用办法等政策法规,引导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支持执法部门整治猪肉市场,确保让群众吃上“放心肉”。
三是支部联合执法。由商务局牵头抓总,农牧、工商、卫生、质检等部门联合行动,重点加大对高发时段和地域以及城乡结合部、私宰村(户)的整治力度,严肃查处私屠滥宰行为,监督定点屠宰场落实屠宰操作、肉食品质检验和无害化处理制度措施,加强源头治理力度,强化猪肉流通环节监管及对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和肉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督,突出对重点环节的排查治理,确保猪肉食品安全。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在县家畜屠宰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重难点工作由部门联动突破和常规管理由部门分头落实的双线运行机制,把整改屠宰场作为杜绝私屠滥宰的先决条件,督促屠宰场改造提升场内设施、落实标准化管理措施,实行品牌经营战略,借助比较优势抢占猪肉食品市场,实现经济效益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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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五年,我县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认真贯彻《生猪管理条例》及自治区关于畜禽定点屠宰文件精神,严厉打击私屠乱宰现象,强化定点屠宰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加大定点屠宰工作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广泛支持,
定点屠宰是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才能使定点屠宰工作不断推进。一是组织各屠宰厂(场)加强继续在各定点屠宰厂(场)法律法规标准化要求等知识的学习,宣传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和自治区、自治州文件精神,统一定点屠宰厂(场)业主的思想认识,依法按要求做好定点屠宰;二是通过县电视台、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实施定点屠宰的必要的意义。三是严厉打击私乱宰现象,对查获的私屠滥宰的案件进行暴光,提高广大群众对定点屠宰工作的认识,使其自觉维护和支持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四是建议县人民政府调整了定点屠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定点屠宰工作领导的机构建设,基本上达到了社会上下统一认识,使我县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规范定点屠宰管理,确保人民吃上“放心肉”。
对我县屠宰定点厂(场)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加强对乡镇屠宰厂(场)设置规划,根据上级文件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关闭了不合格的原县牛羊定点屠宰厂实行了异地搬迁,引进一家投资企业,投资×余万元修建了一座现代化的牛羊定点屠宰场肉联厂已于今年2月正式营业,该企业是一家养殖、屠宰、销售一体化的企业,在县城内设立×个牛羊放心肉店,受到了各族人民群众的欢迎,平抑了肉类价格,丰富了市常对定点屠宰厂进行了进一步整顿规范,同时建议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对现行生猪屠宰厂进行现代化的改造。
三、加强定点屠宰现场监管,严格肉品检验制度。
20nn年利用上级培训机会,将我县生猪、家禽、牛羊肉品品质检验员进行了调查,实行了全部轮训,持合格证上岗。同时与县畜牧局协调,加强委派检疫人员培训和管理,凡是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不准出厂,不合格肉品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使“放心肉”质量不断提高。
四、加大屠宰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完善肉类市场“一证一卡”准入制度,确保人民吃上“放心肉”,严格执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的原则,特别是我局会同工商、畜牧、卫生、公安等部门对全县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次大检查,对管理混乱的屠宰厂(场)立即进行停业整顿并限期整改。对农贸市场进行×次拉网式大检查,彻底把违规进市肉、私屠滥宰肉、注水肉、病害肉清理出消费市场及各经营场所,对宾馆、饭店集体伙食单位、加工肉制品单位进行了专项整治,建立肉品购入登记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对不按规定购入的畜禽产品,给于严肃处理,共计检查肉店(点)×次,没收并销毁不合格牛羊肉、生猪、家禽共计700公斤,下发份整改通知书,立案起,查处私屠乱宰案件起,确保各族人民吃上“放心肉”。
五、做好了屠宰厂的验收工作,实行屠宰厂建设动态管理。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八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站紧紧围绕新型畜牧业产业体系建设、畜牧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突出整治、提升、监管三项重点,狠抓动物疫病防控,强化畜产品安全监管,规范队伍建设,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显著增强,畜牧业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矛盾基本消除,畜牧业生产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畜牧业发展明显规范。
全区预计到12月底生猪存栏万头,出栏生猪万头,家禽存栏万羽、出栏万羽,羊存栏万只、出栏万只,牛存栏万头、出栏万头,肉类产量4031吨,禽蛋产量1968吨。
全年完成2个标准化养殖场创建项目建设,实施1个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投入项目资金270多万元,通过畜牧环境整治和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我区生猪养殖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生产,逐步形成了以东部白峰、春晓等乡镇家禽生态放养为主,肉牛、肉羊养殖场为补充的特色生态畜禽养殖产业,保障我区畜产品应急供应,满足我区人民群众消费优质畜产品需求。
(二)全区畜牧环境整治基本完成。
今年8月,全区畜牧环境整治工作通过区农林、财政、环保组成的验收小组的验收。共关停转产养殖场321家,投入各类整治补助资金共计9700万元。减少生猪饲养量万头、家禽万羽,牛羊兔等家畜万头,减少粪便排泄物万吨。5家保留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了提升,实现粪便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累计拆除畜舍万平方米,复绿复耕14万平方米。为巩固整治成果,避免畜禽养殖回潮,建立日常巡查制度,落实专人定期巡查,发现4个新增养猪场和6个回潮养殖场,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清理关停。通过畜牧环境整治,从根本上解决我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无序建设、污染环境等一些列问题,全区城乡环境和三大水系水质明显改善,整治成效显著。
(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成果显著。
针对今年突发的人感染h7n9疫情及周边复杂疫情,我区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全年无重大动物疫情。
1、抓好防控责任落实和工作任务布置,年初与各街道乡镇政府签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书,落实养殖场监管责任人并公示上墙,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制定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免疫耳标使用以及全年免疫任务等工作计划,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各项任务按计划有效落实。
2、抓好免疫预防工作,在常年免疫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夏季消毒灭源工作,全区累计免疫禽流感万羽、新城疫万羽、猪瘟万头、猪口蹄疫万头、牛羊口蹄疫万头、猪蓝耳病万头,确保全区免疫密度和免疫耳标佩带率均达到100%。
3、加强疫情排查和日常监测。1-10月全区共采集禽血清样品262份,猪血清样品244份,经检测猪瘟抗体合格率,口蹄疫抗体合格率88%,禽流感抗体合格率,鸡新城疫抗体合格率,均已达到合格率70%以上的国家规定。
4、提高防疫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以参加市级实验室对比检测测试,重大动物疫病技能比武,基层防疫员协检员技能考试等为抓手,全面提高疫病防控能力和水平。
5、积极应对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突发疫情。
一是开展疫情大排查和紧急监测行动,全区共出动108人次,排查活禽交易区、家禽养殖场168家次。对31个家禽养殖场采集血清和咽肛拭子911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二是做好应急事件处置,禽流感期间共处理群众举报应急事件52起。三是加强检疫监督执法,加大对家禽养殖场和家禽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省外活禽禁止调运,禁止活禽交易,防止外疫的传入。同时严把检疫关,对家禽实行禽流感抗体检测制度。四是疫情结束后,积极配合区工商局等部门做好活禽交易市场重启评估工作。落实省政府应对禽流感扶持畜牧业政策,对全区14家规模家禽养殖场发放补贴万元,帮助尽快恢复家禽养殖生产。
(四)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全区全年没有发生畜产品安全事故,具体工作中主要抓好:
一是抓好责任落实和监管巡查。我站针对畜牧环境整治后监管对象变动较大的特点,从新摸底调查进行梳理,并对每个对象落实了巡查监管责任人,通过签订监管责任书,明确每个监管人员监管职责、对象和任务。按照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每季度一次,养殖场每月一次。做到监管巡查留有痕迹,真正将巡查监管制度落实到实处。
是抓好专项整治行动。今年先后开展了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瘦肉精专项整治、养殖环节抗生素专项整治、肉及肉产品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通过对重点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整治后,全区畜产品安全质量状况不断改善,畜产品安全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高。四是抓好养殖场准出制度落实。今年我区在原来4个场的基础上,今年对剩余4个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实行准出,通过养殖场负责人完成市级质检员培训,开展瘦肉精自检,落实准出制度,目前我区已按照市级要求实现规模养殖场准出制度全覆盖,通过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畜产品安全源头管理。
(五)认真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
针对年初黄浦江死猪事件造成的恶劣影响,我区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出台落实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对我区符合自行处理病死猪的条件的规模生猪养殖场,经审查合格,按规定要求申报的,给予每头80块的补贴,到10月底全区共处理病死猪6678头。二是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开展养殖场(户)再告知再教育,发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告知书”并签字承诺。落实病死猪监管人员,监督养殖场按照“五不准一处理”处理病死畜禽,并期开展巡查,对发现的病死畜禽及时进行清理、打捞和无害化处理。加强监督执法,对发现的不按规定处置病死猪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查处。三是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按照市局“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模式建设病死动物收集点,对养殖场病死动物进行集中处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完成集中收集点的布局规划,确定了5个病死动物集中收集点,由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对养殖场建设病死猪待处理房等设施设备的给予一定的财政扶持。
(六)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强化。
全区产地检疫工作有了新突破,屠宰检疫工作明显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
一是规范检疫工作,切实提高产地检疫到位率,全面开展检疫申报制度和协检制度,严把上市动物安全产地关,全区产地检疫率100%,规模场检疫申报率达100%。切实加强生猪屠宰检疫工作,依法做好入场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和检疫记录,监督业主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和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整顿屠宰场检疫队伍纪律,确保检疫操作规程落实到位,全区1-10月份屠宰检疫生猪万头,牛545头,共检出不合格生猪363头,全部作了无害化处理。
二是加强流通监管,严格执行省外调入动物及其产品风险评估制度,按照要求,落实调运单位资格备案,严格活禽的市场准入,全面落实索证验证制度,严禁销售无检疫合格证明的活禽和禽类产品,严禁从人或动物感染h7n9禽流感的疫情省(市、区)调入活禽。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全年立案查处动物卫生违法案件2起,有效打击违法分子,规范动物防疫及产品经营秩序。
三是加强动物防疫条件监督,严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批,严格按照行政许可要求,做好资料审查,现场勘验,今年我区有1个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许可案卷获得市级行政许可优秀案卷。开展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整治,通过加强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的管理,规范动物诊疗机构经营行为,加强执法检查,提升我区动物诊疗机构的服务水平,今年全区两家宠物医院应整改后达不到整治要求,吊销诊疗许可。
(七)开展智慧畜牧业推广工作,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根据市局下达的.智慧畜牧业推广任务,我区根据实际制定出台了《xx区20xx年智慧畜牧业工作方案》,确定8个街道(乡镇)、7个养殖场开展智慧畜牧业推广建设。为加快推广进度,我区在9月根据不同对象分两批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落实专人对智慧畜牧业系统推广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同时区畜牧兽医总站在日常巡查中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使用单位按要求进行系统维护和管理。已完成基本信息采集,上传数据5446条。
(八)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按照市新型畜牧业产业体系建设要求,我区积极推进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建设和基层动物防疫员协检员队伍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屠宰场检疫监督力量,设立驻中心屠宰场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新增官方兽医两名,已发文上报区政府审批。按照市农财两局《关于印发xx市基层动物防疫员及检疫协检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积极开展基层“两员”队伍建设调研工作,在调研基础上,做好领导参谋,促进基层队伍合理过渡,加快两员队伍落实进度。
1、基层防疫队伍薄弱。我区18名防疫员中有11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年龄老化严重、知识陈旧、业务水平差,随着新的工作内容不断增加和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高,难以按要求完成日常工作,同时由于存在历史遗留问题,阻碍了两员管理办法政策的落实。
2、存在重大动物疫病和畜产品安全隐患,近年来我区通过畜牧环境整治,全区畜禽饲养规模明显下降,小、乱、差散养户基本消除,部分街道乡镇思想上放松了警惕,日常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我区畜产品主要依靠区外调入,畜禽及产品流通频繁,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依旧存在。
3、畜产品应急保障能力有限。我区现有6家生猪养殖场,存栏为万头,生产潜力已经充分挖掘。随着北仑城市化不断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泰山路提升工程等实施,部分保留场将被征用,养殖规模进一步缩小,遇到疫病、自然灾害等不确定因素,将难以保证应急供应。
1、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主要工作:一是制定年度防控工作计划,落实好防控责任;二是做好免疫预防工作,开展以日常免疫为基础,强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确保全区免疫密度和免疫耳标佩带率均达到100%;三是加强疫情监测,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的国家规定要求。
2、做好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畜产品安全事故。主要工作:一是落实监管责任制度;二是制定检测计划做好例行检测和监督抽检。三是突出重点问题,继续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四是创新监管机制,做好养殖场准出制度等长效机制建设。
3、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官方兽医队伍建设,推进屠宰场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设立工作。推进基层队伍建设,落实“两员”政策,出台“两员”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促进基层队伍新老更替。
4、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主要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协检制度,规范产地检疫;二是完善省外调入动物风险备案制度,严格执行市区内动物产品分销制度,加强畜禽交易市场监管,完善索票索证等市场准入制度,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对畜牧生产、动物防疫等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5、规范区中心屠宰场检疫工作,主要措施包括:一是开展驻屠宰场检疫站规范化建设项目,完善检疫站硬件设施设备;二是提升检疫员工作能力水平,招聘检疫员加强检疫力量,建立培训机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出台检疫员工资改革方案,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奖惩制度;三是加强检疫站管理,细化完善检疫站各项管理制度,派驻官方兽医入场,落实专人定期巡查制度,监督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
6、深化智慧畜牧业体系建设,推广应用投入品管理、检疫申报、屠宰检疫管理等子系统,完成市级下达的任务。
7、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监管,完成5个生猪养殖场无害化集中收集点建设,落实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加强收集处理运行过程监管,逐步向动物诊疗机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推广,确保我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到位。
8、巩固畜牧环境整治成果。建立防止养殖回潮长效机制,落实巡查监管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对发现复养、新养的养殖场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取缔,同时配合环保部门做好保留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的监管。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九
甲方:
乙方:
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品种与数量。
1、品种:生乳猪。
2、数量:每天300头,如临时有改变则乙方要先知会甲方,甲方尽可能满足乙方的需求。
二、等级、质量和检疫方法。
1、等级和质量:生乳猪必须是健康的,重量要在8-20斤之内。
2、检疫办法: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
三、价格、货款结算。
1、价格:16元/每斤,如市场价格波动超过20%,则由双方协商新价格,本合同继续有效。
2、货款结算方式:乙方需预付一个月的货款。
四、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期限:一到两天交货一次。
2、地点:乙方的加工产所。
3、方式:甲方实物交货给乙方,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甲方货款。
五、乙方的违约责任。
l、乙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履行期内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因特殊原因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10%(由买卖双方约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2、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乙方应按未付货款总值的10%,向甲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按合同规定交货,乙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l、甲方逾期交货,如乙方仍然需要,甲方应如数交货,并应向乙方偿付货物总值的10%的违约金;如乙方不需要,甲方应按未交货款总值的30%偿付违约金。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乙方仍然需要,甲方应如数补齐,并应向乙方偿付少交部分货物总值10%的违约金;如乙方不需要,甲方应按逾期应交部分货款总值30%偿付违约金。
2、甲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乙方有权拒收。如乙方同意接收,不按违约处理。
3、甲方交售的生乳猪品种、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乙方可以拒收。
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20xx年03月01日至20xx年03月01日,由于临近清明,
乙方第一个合同月需要的生乳猪数量较大,在万头左右,因此经双方协定当乙方付首笔货款250万元时本合同正式生效。
八、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或协商不成的,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十、其他。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双方达成协议。街道要求变更或接触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赔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十
2021年为了更早完成和实现全年的目标任务,我镇畜牧兽医工作按县畜牧兽医局的总体规划和部署,结合曹武镇的实际,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防疫工作是我们一年工作中的主要工作,为了更好的控制疫病的流行,我们对辖区28个村2个社区的畜禽分春秋两季进行了免疫注射工作,全镇共免疫生猪万头(次),耕牛4000余头(次),家禽195万只(其中蛋鸭万只),国家强制免疫的“二瘟四病”的免疫密度分别到了猪99%,牛100%,家禽95%以上,有效地保证了我镇的防疫质量和疫病的控制。
二
曹武镇是一个养殖大镇,多年来出栏生猪、家禽和畜产品都占据着京山重要位置,由于过云的检疫手段持后,检验检疫人员有时不负责任,检疫工作相对比较疏忽,去年省局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现电子出证,县局及时的为我镇配备了各种检验检疫器材,我们及时对检疫员进行了上岗前的培训,并多次带检疫员到县局有关科室实地操作演练,使之掌握了电子出证的基本知识,全面实施电子出证,废止了过去的手工出证,对需调往外地和进入屠宰场宰杀的畜禽及时派检疫员到场到户临栏检验,确认安全后方能出据检疫证明。严把产地检疫关,使我镇调往外地的畜禽及产品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让广大居民吃上了明白肉、放心肉。
今年,国家为了彻底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拟定全国50个畜禽养殖县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县,我们湖北确定了六个县市为试点县市,我县被列为六个试点县市之一,获得了该项目的国家扶持资金3650元。因此省局、市局多次到我县进行调研,对我县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和安排,并和多家有机肥场进行对接,按照省、市、县局的安排,今年九月份起到明年九月止,我县用一年时间全面完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我镇已向县局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领导小组申报了16个养殖规模户(其中生猪养殖户8户,规模年出栏1000头以上;蛋^v^户,常年存笼5000只以上),待得到上级批复后,我们将组织部分养殖户外出现场观摩,实现以点带面,逐步展开,在上级规定的时间节点,不折不扣的完成我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十一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好:
在这xx节刚刚过去,xx佳节即将到来之际,我们迎来了xx牛羊定点屠宰厂隆重开业的喜庆日子。在此我谨代表xx镇党委、xx镇人民,向前来参加开业庆典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大力支持我镇畜牧业发展的广大养殖户、[本网网文章-找范文,到本网网]屠宰户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xx镇畜牧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截止目前,全镇各类牲畜饲养量达到12.88万头,奶牛总量达2564头,育肥牛、羊4.6万头(只),保存能繁殖的母畜3.48万(只),年产肉3573吨。畜牧业产业占到大农业产值的38.7,尤其是xxx村育肥总量在全县乃至全州都走在前列。xx牛羊定点屠宰厂的开业,不仅是实施“放心肉”工程的一项举措,也标志着xx镇畜牧业发展又迈上了新台阶。这个屠宰厂只是我镇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一个起点。今后两年内还要陆续投资万元建立无公害肉类食品分割、包装生产线和一座冷库,乃至今后要将我镇活蓄交易市场建成xx活畜交易市场的中转站。将本镇的牛羊肉打进大都市,创造品牌效益。使我镇成为繁育-养殖-育肥-屠宰-生产加工――品牌销售为一体的综合畜产品基地。
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立足本地资源优势、立足诚信,立足公平,市场前景是广阔的。在xx牛羊定点屠宰厂的带动下,我镇畜牧业会有更大的发展,同时,也祝愿xx牛羊定点屠宰厂在各位领导、同志们和广大养殖户、屠宰户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生意越做越兴隆。
最后在春节来临之际真诚地祝愿各位新年愉快、身体健康!
谢谢大家!
《定点屠宰厂开业庆典仪式上的讲话》来源于本网会员分享,欢迎阅读定点屠宰厂开业庆典仪式上的讲话。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十二
按照《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和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政办发明电[20pc]25号《关于对重点区域开展检疫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就县重点区域开展检疫监督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
为抓好活禽经营市场整顿、监管工作,县专门召开3次工作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活禽经营市场整顿、监管工作。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各部门、各乡镇高度重视活禽经营市场环节禽流感防控工作,增强做好活禽经营市场整顿、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根据文件要求,制定并下发民动防[20pc]1号《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我县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学习领会政办发[20pc]204号《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国办发[20pc]8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及农医发[20pc]11号《关于印发《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活禽经营市场整顿、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根据我县实际制定了《县活禽经营市场整顿、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1、加强管理,积极开展摸底调查工作。
在全县范围内,重点展开了禽类养殖大户的排查,进一步了底数摸清,做到心中有数,严格登记造册。畜牧局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了禽类养殖大户的排查,共检查养鸡大户6家。
2、提高监督意识,加强禽类经营者管理。
在全县范围内,我县开展针对禽类经营者的管理,进一步进行了监督检查,加强了市场内的监督,并严禁市场外的经营销售。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无滥出证、出假证情况,共检查活禽市场经营点4家。经过自查县礼拜天消费家禽200-300只左右,其他时间为60-80多只;家畜礼拜天200-300只左右。
3、加强市场监管力度,清理整顿市场。
为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肉”,放心消费。主要采取加大市场的监管,清理整顿市场,主要对餐饮业、烤肉点、活禽交易环节等重点部位,进行定期不定期地监督检查。共检查餐饮业12家、烤肉点8个、肉品市场17个。根据20pc年2月4号县长办公会议确定,现在的屠宰场迁出人口密集区,地点定在县奶牛场,离人口密集区3公里,主要是牛、羊、家禽的屠宰。
4、规范市场活禽宰杀行为,逐步推行定点屠宰。
为规范市场管理,加强活禽的宰杀点消毒、通风和无害化处理,积极推行“活禽的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来加强质量和卫生监管,确保禽肉鲜、安全。共检查屠宰点2次2个点。家禽佩带标识上,正在着手筹备阶段。牲畜的标识,管理上较好,屠宰回收率在80%左右。
5、加强水禽检测,提高预防能力。
为加强水禽的监督管理,主要采取对水库、渔湖、草湖等重点部位的监控。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由于措施制度到位,目前没有疫情发生。
6、抓好制度建设,推行规范化管理。
加强了检疫监管,重点抓好了制度建设,逐步推行禽类免疫标识制度、定点屠宰制度、经营市场定期休市制度、活禽抗体定期监测制度、市场高暴露从业人员医学监测制度、养殖大户定期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市场内部管理制度、禽类及禽类产品安全信息公示投诉受理制度、经营管理自律制度、活禽经营市场休市消毒制度、监督检疫制度、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等,来进一步加强市场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7、消毒检查站执法情况。
一是动物检疫消毒检查站,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消毒检查工作的规定进行执法;二是抓好了消毒站制度建设,明确职责任务;三是查证验物,秉公执法,截止到目前,共检查拉运牲畜车辆11辆,牲畜754头(只)。没有出现违法拉运牲畜的现象,严防了和田地区的“东大门”;四是规范技术服务,认真消毒,无违规出证、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发生。
8、畜禽免疫情况。
一是年初到现在,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全县开展了三次大普查工作,县没有发生禽流感和口蹄疫。二是2月1日到现在,全县20pc年上半年计划免疫家禽75462只,实际完成54905只,完成计划的73%。此项免疫工作计划在2月15前全部完成。三是在活畜禽交易市场和重点养殖区域,对易感畜禽采集适量血清,进行了免疫抗体抽监,共抽检只,并做好了血清抽检的登记管理工作。
四、存在问题:
1、上级部门文件下发晚,我县开展工作相对较慢。
2、家禽屠宰点,迁出人口密集区资金没有落实。
3、现在的家禽屠宰点条件差,卫生和管理上不规范。
4、家禽农贸市场不规范,没有按照文件要求及时落实。
5、家禽标识,正在计划阶段,没有开始实行。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十三
根据《**省农业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全省生猪屠宰监管职责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农字〔〕19号)和《**市农业局关于做好当前生猪屠宰监管工作的通知》(抚农发〔2015〕132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的`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我县于9月下旬正式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职能划转至我局,现就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东府办抄字〔2015〕988号抄告精神,县人民政府正式。
将县商务局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我局,抄告要求我局和县商务局要制订职责交接方案,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公文、材料、档案和经费项目等交接工作,确保生猪定点屠宰监管不留空挡,有序衔接。抄告还要求县编办落实好生猪定点屠宰职责划转的人员、机构和编制问题。9月29日,县编办印发了《关于县畜牧水产局增编的通知》(东编发〔2015〕2号)文件,文件明确了我局增设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同时增加我局事业编制5名。
二、职能交接情况。
政府下发了抄告单后,为确实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的交接工作,我局和县商务局与9月下旬先后多次相合沟通,于9月底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相关公文、材料、档案等资料全部交接完毕。
三、人员和经费落实情况。
9月底,我局组织召开了局班子会,对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成立了屠宰管理办公室,明确了一名班子成员为分管领导,确定在新增人员没有到位前,这项工作暂由我局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增挂“屠宰管理办公室”牌子)。目前,屠宰监管经费正在落实之中,新增人员需要待明年由县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参公事业人员公开招考录用。
四、工作开展情况。
从10月1日开始,我局综合执法大队已进驻县定点屠宰场对生猪定点屠宰进行全方位监管。根据我局职能,开展了生猪从养殖场—屠宰场的监管工作,重点抓好了生猪进场检验检疫,宰后肉品检验检疫和屠宰场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确保出屠宰场的肉是“放心肉”。
**县畜牧水产局。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十四
根据省商务厅《20**年山西省畜禽屠宰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山西省牛羊驴屠宰厂(场)设置规定(试行)山西省鸡鸭鹅屠宰厂(场)设置规定(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市商务局张胜来副局长、周德强科长3月10日来我县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重要指示,现将近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综合执法队伍整合情况。
县委、县政府对我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高度重视,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原政府县长张三森亲自主持,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专门成立了由政府副县长郑育敏任组长,政府办主任、商务局长任副组长,财政、编办、人事、法制等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组。县政府还以政府文件形式出台了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确保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机构设置上,年,我们根据工作需要向县委、县政府申请成立了“xx县商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并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该执法大队为全额事业单位,股级建制,核定人员编制5名,队长1名。被确定为试点单位后,又增加了编制6名,增设副队长2名,升格为副科建制,执法专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实现了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目前,全队有执法人员17人,其中正式人员11人,协勤人员6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4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人,平均年龄25岁,所有人员均为全额事业编制。
二、商务综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各级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加强对定点屠宰厂的治理整顿、开展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和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等一系列措施,加大了生猪定点屠宰执法力度,净化了肉品市场。1至4月份,出动执法人员486人次,共开展执法检查89次,查处违法案件2起,查扣白条肉95公斤。进点屠宰生猪15919头,城区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城乡结合部定点屠宰率达到98%以上。病害肉51头,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基本实现了让群众吃上“放心肉”的工作目标。
三、进一步落实生猪定点企业整改。
通过市商务局领导的检查,暴露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此,我局分管定点屠宰工作的支部书记曹铁刚同志立即组织定点办、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召开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专项会议,要求相互配合,监督到位,人人肩上有任务,人人要将自身工作落实到位,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要在最短时间抓好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监督管理。会后,按照分工定点办工作人员进驻企业,组织企业相关人员进一步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要求企业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工作。在定点办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台账记录员逐一认真填写台账记录。根据省市《关于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分管定点屠宰工作的曹铁刚书记,xx县畜牧中心、环保局相关人员,带领定点办工作人员对里丰生猪定点屠宰厂、下裴李明定点屠宰厂进行逐项严格的验收,针对各定点生猪屠宰厂所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目前下裴李明定点屠宰厂已经按规定期限做出了相应的整改,里丰定点屠宰厂水质检验报告尚未办理。病害猪病死猪在无害化监督员的现场监督下,由里丰定点屠宰厂无害化处理人员进行焚烧,并拍摄焚烧病害肉品的照片,录制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全部过程。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市场的发展,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自身实际规模的现状,经市商务局张胜来副局长、信息科周德强科长同意后做出了关闭乐昌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决定,于2月25日对乐昌屠宰进行了正式关闭,现该厂大门已经用铁链锁锁住,将大门口外墙上钉有《xx县人民政府颁发的生猪定点屠宰厂(晋临曲屠准字第01号)》牌子摘除,并带回县商务局定点办。同时在该厂大门口堆放建筑垃圾,使车辆无法进入该厂。目前正在积极协商对乐昌生猪定点屠宰厂得赔付问题,一旦赔付款到位,该厂负责人将生猪定点许可证,山西省生猪定点屠宰专用章,山西省肉品品质检验章等证章上交到县商务局。
去年年底对全县牛羊禽定点屠宰点进行了摸底,我县回民牛羊定点屠宰点有8户,占据全县牛羊屠宰业的50%,为了使回民居民能吃上放心肉,尊重回民食肉习惯,按照县商务局制定的“xx县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要求,今年初在回民牛羊定点屠宰点实行公开招标,已与xx县清真寺工作人员范太平达成共识,目前工作在选址阶段。同时在3。15活动期间,出动宣传车辆10余车次,执法人员50余人次,到全县各个乡镇集贸市场,各个村庄宣传《山西省畜禽定点管理条例》,共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面对面解答群众咨询300余次,使全县人民及畜禽屠宰经营者明白畜禽定点屠宰的真正意义。
六、生猪定点屠宰环节检查情况。
3月23日上午张育文局长召开了局生猪定点屠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定点办、综合执法大队的职责。要求定点办、综合执法大队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打好专项监督检查这一仗。同时要监督检查屠宰厂的屠宰流程、屠宰环节的`各项记录是否健全真实。下午分管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支部书记曹铁刚组织定点办工作人员、综合执法大队成员、各生猪定点屠宰场负责人,学习了县政府关于全面整治全县范围内“瘦肉精”的会议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生猪定点屠宰厂严把检疫检验关,特别是要加强对每批次生猪的瘦肉精检测,对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一律不得进厂屠宰,发现病害猪肉必须实行无害化处理,严禁不合格生猪产品出场销售;要求生猪定点屠宰厂必须健全索票索证和源头可追溯制度,认真落实肉品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进销台账登记和质量承诺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肉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
曹铁刚书记、王风海纪检组长带领定点办工作人员、局综合执法大队成员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从3月24日起,针对猪肉质量安全中的薄弱环节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综合执法大队进一步加强了日常巡查,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场行为,坚持打击私屠滥宰,严厉查处收购和屠宰病死猪,出售、运输、储存和加工病害猪肉、采购销售不合格肉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猪肉市场正常秩序,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七、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落实使用情况。
根据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和财政补贴工作的通知》(晋商秩[]103号)文件要求,局领导对此次开展病害猪无害化监督和财政补贴工作检查非常重视,根据上级政府和部门的要求,我局立即召开两次会议,一是生猪定点屠宰领导组会议,成立了商务局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商务局支部书记曹铁刚担任,副组长为商务局纪检组长王风海,现场监督人员为李前进、李源洲,成员由定点办、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组成。二是商务局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组工作人员与各定点屠宰厂(场)负责人召开了会议,说明情况,20xx年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与往年有联系,往年市、县财政补贴没有到位,20xx年抵扣,我们按上级政策和程序已将20xx年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全部足额发放到各屠宰企业和病害猪货主手里。
一、做好乐昌定点屠宰厂关停后的处理事项工作:
1、根据规划制定xx县生猪定点屠宰厂压点方案,报上级部门。
2、关停回收乐昌生猪定点屠宰牌、肉品品质检验章和定点屠宰厂许可证;
3、监督拆除厂区有关设备,保障关停。
2、严格执行病害猪无害化现场监督员签字后,按时报县定点办,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罚。
3、各定点屠宰企业要做好每头病害猪的录像、照片资料,在每月25日报表时一同带上,便于审查上报和迎接检查。
1、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动物检疫证等材料;
2、厂区平面图、设备照片复印件;
3、人员资料(管理人员、屠宰工、肉品品质检验员、病害猪无害化人员)。
2、监督下裴畜禽定点屠宰场达标工作,年底仔转为畜禽定点。
3、监督里丰综合屠宰场达标升级工作,保障全县群众食肉安全。
1、查看各类台帐是否分类建档,并贴有标签;
2、要求各定点屠宰厂认真填写台帐、报表,不得虚报、瞒报。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十五
20xx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畜牧兽医水产局紧紧围绕“保食安、保生态、促发展”的目标,狠抓养殖业环境治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养殖业生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建设和作风建设,全县养殖业继续保持着健康快速发展。预计全县全年出栏生猪96万头,同比增长2.7 %;出栏肉牛1.45万头,同比增长2.84%;出栏肉羊1.95万只,同比增长3.17 %;出笼家禽276.55万羽,同比增长1.84 %;水产品产量4050吨,同比增长2.8%。现将全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安全保障得到强化,重大动物疫情保持平稳
1、扎实开展h7n9禽流感防控。今年年初,我县发生了一起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为确保疫情及时得到控制不扩散,我局高度重视。一是及时召开了防控工作会议,传达了上级的防控精神;精心组织人员对全县养禽场所进行了仔细的排查,做好了流行性病学调查,组织人员对全县范围内的家禽进行了紧急免疫。二是加强了对养殖场和活禽交易市场的采样监测,对检测阳性的家禽全部进行了扑杀和无害化处理。三是组建了防控应急队伍,对出入县边境的9个点设立了临时检查站,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控制了家禽出入县境;四是加强了对活禽交易市场的监管,组织人员做好了活禽交易市场两次休市、消毒、抽样检测工作,防止了疫情的扩散;五是加大了宣传力度,出动宣传车辆43台次,发放h7n9禽流感防控宣传资料12000余份,让市民充分了解了禽流感可防可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防控意识。
2、认真抓好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我局分别于3 月20日、9月11日召开了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部署会,全面安排部署了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签订了《xx县20xx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状》,制定了工作方案,落实了免疫措施。一是做好人员配备和培训。我局通过采取集中办班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做好了乡、村动物防疫人员免疫技术培训,使防疫员在免疫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防止了在免疫操作过程中人为传播疫病,杜绝了打假针、打飞针,提高了免疫操作水平。二做好免疫物质准备。做好了疫苗调拨、注射器材等防疫器械和物资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疫苗管理制度,细化明确计划、保管、发放、财务、审核责任人岗位职责,规范了疫苗等防疫物质的管理,切实提高疫苗利用率。三是抓好集中免疫,完善免疫档案。对农村散养户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的基础上以乡镇动物防疫员服务为主,非集中免疫期间实行免疫申报制;对规模养殖户以监管为主,严格落实免疫告知、免疫后报告、开展监测评估、定期督查,将强制免疫落实到位。免疫工作得到了迅速和顺利的开展,市局在对我县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检查中,全县猪牛羊口蹄疫免疫率达到了100%,耳标配挂率达到了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率达到了100%,鸡新城疫免疫率达到了100%、《动物免疫档案》到户率达到了100%,做到“四有一相符”。畜禽免疫抗体水平检测均达到了75%以上,确保了免疫效果和抗体合格率达标。
3、加强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一是加强检疫监管。扎实做好了产地和屠宰检疫工作,规范检疫行为,加大了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的力度,生猪出栏产地检疫实现了全覆盖,做到了出栏必检。二是严格票证管理。进一步完善票证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票证管理工作,详细登记票证出入记录,规范了票证填写,降低了票证填写错误率和废票率,检疫票证合格率达到97%以上。三是强化重点场所监管。加大了对畜禽批发交易市场、牲畜定点屠宰场、大型规模养殖场等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完善监管内容,重点监管并督促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工作措施,降低疫病发生的风险,减少畜禽死亡率。四是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严格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依法监督养殖和屠宰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规范养殖环节病死猪核查鉴定、无害化处理补助数据汇总上报行为,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杜绝虚报、多报、谎报等行为,切实加强财政补助资金发放跟踪与监管,防止出现冒领财政补贴和截留、挪用、挤占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五是加强了屠宰职能监管。我局通过“四化”措施,严格落实省市“扫雷行动和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全年全县共无害化处理生猪15头,不可食用生猪产品26380公斤,全部按“四不一处理”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并做到了全程监控,档案记录完整,未发生病害产品流向市场的行为,确保了全县肉品产品质量安全。六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了对屠宰检疫违法行为和防疫设施落实不到位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了屠宰场“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动物案件”和“不按规定处置死因不明动物尸体案”。同时加大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发证的核查力度,对已发证的规模场进行一次回头看,凡是不符合要求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将合格证暂时收回,查处了3起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案件。同时组织培训和开展案卷评查活动,逐步提高办案质量。
(二)结构调整持续深入,生猪产业稳量提质
今年来,我局把养殖业环境治理工作作为全局日常工作的重点。一是完善了禁养区规划调整工作,结合县域实际和整县规划,委托具有编制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全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编制进行了完善,预计在年内可完成并出台新的三区划定方案。二是做好了养殖场退养工作,制定了全县养殖业退养方案,对30个淘汰关闭养殖场,两次下达了《xx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关于禁养区内养殖场退养到位的告知书》,要求退养场按时退养到位,预计年底30个退养场将全部退养到位。
2、督促规模养殖场完善配套环保设施和办理环保手续工作。局班子高度重视,年初成立了工作机构,完善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要求每个班子成员负责一个乡镇,深入所管辖乡镇召开了养殖户会议,对环保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对未取得环保“三同时”验收的生猪规模养殖场,下达了《xx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关于督促禽畜规模养殖场完善配套环保设施的通知》和《xx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关于督促禽畜规模养殖场办理环保手续的通知》,加强了对养殖场环保手续办理的督促。目前,全县145个规模养殖场完善了粪污处理设施,92个规模养殖场办理了环评手续,其中53个养殖场通过了环保“三同时”验收。
3、及时处理群众养殖业信访问题。调查处理了中央环保督查组关于石桥镇泮桥新生养殖场环保问题和群众对塘村镇高甫水库养殖污染、坦坪镇东岸村宏发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污染问题,督促养殖场完善了雨污分离沟、排污管道、沼气池和干粪池的维修,改造。同时,督促做好了xx县广发农牧公司1.7万立方米沼气池;4000米雨污分离排污管道;300平方米干粪堆积池;200立方米化尸池及生化池工程等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及时调处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养殖污染问题。
4、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一是积极争取到20xx年度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270万元,进一步完善了20xx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发放方案,联合财政、统计、审计、发改、环保、农业、畜牧等部门对全县达到奖励资金发放要求的154个生猪养殖场从生猪饲养量、动物防疫条件设施、环保设备设施、养殖档案、环评等逐项进行了核查量化评分,并通过xx政府网、图文台等媒体将评分情况进行了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并通过财政“一卡通”已经发放到户,确保专款专用。二是从20xx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中切块80万元,对8个生猪规模养殖场成功实施了粪污治理项目,通过完善项目场环保设施设备,一场一策推广合适的粪污处理模式,实现了养殖场粪污排放达标,养殖无污染的目标。三是积极向上争取到20xx年度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270万元;灾后重建资金40万元,制定灾后重建工作方案,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争取到xx县水溪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50万元;xx县松艳生态农业发展公司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扩建、xx县坦坪镇顺兴养牛场标准化建设、xx县福丰园富硒养殖专业合作社水产健康养殖、xx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xx县畜禽水产品监督执法等5个20xx年畜牧水产发展项目48万元;协助xx县世名酵素争取到20xx年度稻田综合种养建设项目30万元。
5、渔业生产推进有序。一是认真做好了20xx年度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投入各类鱼种鱼苗400万尾。二是加大了对渔业资源的保护,成立了渔政执法检查小组,定期不定期对渔业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全年共开展渔政执法专项检查68次,出动执法车辆50车次,执法人员282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说服教育违法捕鱼人员5人次。三是对我县境内重点水域的违规渔具开展清理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目前清理整治行动已全面完成。四是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检查行动。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和各乡镇站工作人员对全县所有渔业生产企业和渔船船舶进行了全面摸底检查和隐患排查,对检查过程中排查出来的9项隐患和问题,建立了事故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期限,整改率100%,并与渔业生产企业、渔船负责人签订了《xx县20xx年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有效遏制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五是前编制出台了《xx县加快规范水库渔业利用强化水质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和《大中型水库渔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6、全力推进了正大(xx)百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县政府成立正大百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推进办公室以来,我局度重视,将正大项目作为全局工作重点来抓,一是投入60余万元对正大办办公场所进行了改造,购置了办公设施,改善了办公环境;二是抽调了局精干业务人员到正大办办公;三是积极向省市业务主管部门、林业部门、统计部门汇报,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全力支持,三是深入研究粪污治理措施。多次赴省内和山东、江苏、安徽、广东、江西、浙江等地考察学习生猪养殖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协助制定了百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环评报告和产业布局规划。四是全力以赴开展了猪场规划选址。加班加点对全县10个乡镇6块母猪场用地和94个肥猪场建设用地进行了现场踏看,确定了广发黄家岭、龙潭镇邝家、普满乡沙岗岭、普满下午坪、行廊竹枝洞、石桥黄洞口6个母猪场和近100个肥猪场用地选址;五是全力以赴推进肥猪场建设。通过加大对项目宣传,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注入,目前,全县已有申请加盟(xx)百万头生猪生态产业链项目项目业主(已选址)达70余家。其中,已与正大集团签订合作协议的25家,15家已建成投产或在建,加盟合作规模已达30万头以上。
(三)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保障,人民群体幸福指数明显提高
为实现确保千家万户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总目标,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各股室分工合作,进一步提升了我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一是通过与乡镇签订《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与养殖户、贩运户签订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利用召开专题会议和举办培训班,对《环保法》、《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专题讲解,通过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等措施,将监管责任进行了落实;二是利用“瘦肉精”快速检测试纸对生猪养殖场(户)和各生猪收购点进行同步不定期突击抽查;全年我局共出动专业技术人员680余次,使用检测试纸共计10712条,抽样取各类畜禽样品10712余份进行检测,检测合格率达100%;三是加强了对牲畜屠宰场“瘦肉精”的检测工作,对定点屠宰场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按百分之五的比例对进入屠宰场的生猪进行尿样检测,共抽检1550头,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四是组织人员对全县兽药店、饲料经营户进行了先后四次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对172个养殖场所进行了监测,共出动检测车410车次,检测技术员860余人次,没有发现有生产、销售和使用违禁药品的非法行为,也没有发现饲料兽药包装不规范、以次充好的现象。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18000余份,电视媒体宣传2次,有效提高了我县消费者对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五是我局进一步强化了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措施监管。要求各养殖场必须建立健全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各动物防疫站工作人员严格监管,对病死动物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要求,严厉打击乱丢、乱弃、贩卖、出售病死猪肉行为,确保从源头上防止病死肉品上市流通;六是积极开展了“三品一标”农产品的认证。我局积极组织人员深入养殖企业,指导养殖企业严格按照无公害认证质量控制措施和操作技术规程生产,安排养殖企业内检员赴省、市学习培训,增强养殖企业产品论证知识,截止目前,xx县世名酵素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xx县骏业开心农场开发有限公司、xx县永泰养殖专业合作社等3家养殖企业通过了省、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七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中心硬件设施建设,完成了仪器设备的调试,多次组织人员赴省市业务跟班学习,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提供了有力保障,继续确保了我县省级畜牧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示范县荣誉。
(四)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形象不断提升
今年,我局进一步提高全局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责任意识和思想观念,通过加强对单位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促使全局干部职工按时上下班、激情干事、廉洁自律,同时,加强了对行业的宣传,全局在省、市、县新闻媒体上共发表各类信息报道140篇,树立了行业良好形象,增强了单位办事效率,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动物疫情形势依然严重,防疫工作时刻面临严峻考验。突发疫情风险依然存在,我县乡村两级动物防疫体系还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二是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没有保障。自去年暂停检疫费等一系统的行政性规费的收取,检疫工作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经费缺口较大,全县用于抽样检验检测的检测试剂等无专项经费保障。
四是病死动物没有集中处理场所,无害化处理工作存在很大难度。
五是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因退养方案和标准还未来出台,经费渠道还未明晰,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还待进一步加强。
六是人员素质不能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技术力量不足。
1、进一步加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队伍建设,完善考核机制,严抓落实,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继续抓好业务知识普及。通过电视、网络等公众媒体广泛宣传,普及科学养殖和防疫知识,增强公众意识。改变群众乱食病死畜禽观念,大力宣传随意乱丢弃病死畜禽是犯罪行为,对病死畜禽要按有关规定作无害化处理,阻断疫情传播。
4、进一步组织实施好“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生猪调出大县”等项目建设工作,增加养殖经济效益;按照国家惠农政策,切实落实我县生猪产业的奖励政策。
5、积极配合正大集团尽快制定产业链项目总体规划和项目的可行性报告书。利用正大产业链项目的实施,在全县范围内推进先进的养殖场粪污治理措施,通过对新建养殖场的规范,引导现有猪场进行粪污基础设施改造,实现全县养殖业粪污“零排放”。
6、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以党风促作风,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进步。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十六
第一条根据《河北省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根据《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暂缓实行生猪定点屠宰的区域、时间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设置的畜禽屠宰管理领导机构确定。
第三条在暂缓实行生猪定点屠宰的区域屠宰的生猪及其产品,不得进入实行生猪屠宰的区域销售。违者按《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政府设置的畜禽屠宰管理领导小组为畜禽屠宰的管理领导机构,其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和本省有关畜禽屠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
(二)监督、保障《办法》的贯彻和落实。
(三)审核定点屠宰场的规划、布局,帮助筹措场点配套设施建设所需资金。
(四)协调部门关系,排除推行定点屠宰工作中遇到的障碍和阻力。
第五条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为畜禽屠宰管理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贸易(商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定点屠宰管理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家和本省畜禽屠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和具体实施工作。
(二)参与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定点屠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
(三)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定点屠宰的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对本行政区域内定点屠宰场点执行定点屠宰管理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查处违反《办法》和本实施细则的行为。
(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或其设置的畜禽屠宰管理领导机构的领导下,由贸易(商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会同畜牧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审查定点屠宰场点条件,由贸易(商业)部门为主,会同同级畜牧、卫生、工商等部门实施,条件合格者,发给有关证照。审查时,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生猪定点屠宰场点除具备《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检疫、卫生、环境保护以及屠宰生产技术条件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二)充分利用现有国有大中型屠宰企业的先进设备,并兼顾其它经济成分及中小企业。
(三)结合当地的猪源和市场销售情况,坚持适当规模经营。
(四)生猪定点屠宰场点不宜太少,应当方便群众,一般每个辖区市设四至五个,县级及县级市所在城镇设一至二个,乡镇设一个。
(五)在审查定点条件时对有关部门提出的不同意见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当地人民政府或其设置的畜禽屠宰管理领导机构决定。
第八条省辖市及回民较集中的县、乡(镇)应当设置牛、羊、禽定点屠宰场点。牛、羊、禽的屠宰加工应当按照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进行。
第九条定点屠宰场点的检疫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生猪屠宰、加工的工艺流程按照农业部、卫生部、原对外贸易部、原商业部联合下发的《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执行。
第十条进入屠宰场点的生猪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征收增值税、屠宰税和市场管理费。税务和工商部门可以派员征收,也可委托屠宰场点代收。生猪代宰的检验费和加工费按有关规定收取,收费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贸易(商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价部门核定。
第十一条经定点屠宰的生猪及其产品,必须有定点屠宰场点的肉品检验合格证,生猪胴体必须加盖能识别定点场及日期的滚动验讫印章,方可上市销售。
第十二条市、县贸易(商业)行政主管部门按《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发放的定点屠宰许可证,应当报上级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定点屠宰证由省贸易部门统一印制。全省统一标记和编号,有效期三年,获得《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证》的企业,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应重新提出申请,经复查合格,换发《定点屠宰许可证》。
第十三条《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证》不得借用或转让。停产、停业时,须在30日内将《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证》交回原发证机关,并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畜牧屠宰工作总结篇十七
一、领导重视,成立机构。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定点屠宰工作,今年加强了工作力量,进一步保证工作经费。年初成立了乡定点屠宰工作领导小组,由副乡长_____任组长,_____任副组长,公卫办、动防站、学校、派出所、财政所等为成员单位,并成立了_____乡定点屠宰服务中队,由_____任中队长。为了进一步做好我乡定点屠宰工作,乡政府与各相关单位签定了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责任状,明确了职责,进一步规范了管理。
二、务实工作,卓有成效。
我乡今年新修了_____乡定点屠宰场,更新了设备,配强了屠宰工作人员,截止到现在我乡300头的定点屠宰任务已全部完成。年初与宰场负责人签定了定点导屠宰场服务责任书,明确了屠宰场的管理和安全职责;对定点屠宰场卫生条件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实行“三证”制度;二要做好消毒、预防工作;三要做好检疫,检验工作;四要实行记录、存档制度。严防注水肉、病害肉和未经检疫检验的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保证人民食肉安全。
2、“放心肉”工程的实施和肉品市场监督检查情况。
在实施“放心肉”工程中,我首先从源头抓起,即抓屠宰场屠宰程序、工艺流程、检疫、检验,层层把关,使肉品质量得到保障。组织动防站、公卫办、工商所等职能部门对肉品市场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巡回检查,使群众吃上放心肉。今年联合检查3次,共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查处经营无检疫合格证明白肉200多公斤,依法予以补检处理,并处罚款800元。并在节假日期间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专项检查,严把肉品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