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计划(实用16篇)
计划可以帮助我们分解复杂的任务,使之更容易完成。做好计划需要充分了解自己的能力和资源,避免过度估计或低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汇总的一些优秀的计划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计划篇一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_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抽样检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依法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建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库,定期研究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完善并督促落实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承检机构进行监督评价,发现存在检验能力缺陷或者有重大检验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采取有关措施进行处理。
第九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指导规范。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指导规范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二章计划。
第十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科学性、代表性的要求,制定覆盖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计划,实现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的有效衔接。
第十一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制定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年度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抽样检验年度工作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抽样检验工作方案,报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抽样检验的食品品种;。
(二)抽样环节、抽样方法、抽样数量等抽样工作要求;。
(三)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依据等检验工作要求;。
(四)检验结果的汇总分析及报送方式和时限;。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三条下列食品应当作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的重点:
(一)风险程度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食品;。
(二)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
(四)专供婴幼儿、孕妇、老年人等特定人群食用的主辅食品;。
(六)有关部门公布的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品;。
(七)已在境外造成健康危害并有证据表明可能在国内产生危害的食品;。
(八)其他应当作为抽样检验工作重点的食品。
第三章抽样。
第十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自行抽样或者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承担食品安全抽样工作。
第十五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建立食品抽样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抽样流程和工作纪律,加强对抽样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保证抽样工作质量。
食品安全抽样人员应当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抽取样品应当支付费用。
第十七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在执行抽样任务时应当出示监督抽检通知书、委托书等文件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不得少于2人。
案件稽查、事故调查中的食品安全抽样活动,应当由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或者陪同。
承担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任务的机构和人员不得提前通知被抽样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第十八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应当核对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可以从食品生产者的成品库待销产品中或者从食品经营者仓库和用于经营的食品中随机抽取样品,不得由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提供样品。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数量原则上应当满足检验和复检的要求。
第十九条风险监测、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中的抽样,不受抽样数量、抽样地点、被抽样单位是否具备合法资质等限制。
第二十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的样品分为检验样品和复检备份样品。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的样品应当现场封样。复检备份样品应当单独封样,交由承检机构保存。抽样人员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拆封措施,并由抽样人员、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可以通过拍照、录像、留存购物票据等方式保存证据。
第二十一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范的抽样文书,详细记录抽样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应当书面告知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
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食品安全抽样文书上签字或者盖章,不得拒绝或者阻挠食品安全抽样工作。
第二十二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样品、抽样文书及相关资料应当由抽样人员携带或者寄送至承检机构,不得由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送样和寄送文书。
对有特殊贮存和运输要求的样品,抽样人员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样品贮存、运输过程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包装标示的要求,不发生影响检验结论的变化。
第二十三条抽样人员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存在违法行为、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没有合法来源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食品安全抽样的,应当报告有管辖权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第四章检验。
第二十四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应当采用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
风险监测、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中可以采用非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分析查找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采用非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方法,应当遵循技术手段先进的原则,并取得国家或者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意。
第二十五条承检机构接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样品时,应当查验、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以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论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相符,对检验样品和复检备份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按照相关要求入库存放。
对抽样不规范的样品,承检机构应当拒绝接收并书面说明理由,及时向组织或者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承检机构应当对检验工作负责,按照食品检验技术要求开展检验工作,如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写检验原始记录,保证检验工作的科学、独立、客观和规范。
承检机构应当自收到样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承检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未经组织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意,承检机构不得分包或者转包检验任务。
第二十七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结论合格的,承检机构应当自检验结论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妥善保存复检备份样品。复检备份样品剩余保质期不足3个月的,应当保存至保质期结束。
检验结论不合格的,承检机构应当自检验结论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妥善保存复检备份样品。复检备份样品剩余保质期不足6个月的,应当保存至保质期结束。
第二十八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结论合格的,承检机构应当在检验结论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论报送组织或者委托实施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结论不合格的,承检机构应当在检验结论作出后2个工作日内报告组织或者委托实施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结论不合格的,承检机构除按照相关要求报告外,还应当及时通报抽检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及标称的食品生产者住所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条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组织或者实施监督抽检的,应当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及时通知被抽检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经营环节组织监督抽检的,标称的食品生产者不在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但在同一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按照抽检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时限通报。
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经营环节组织监督抽检的,标称的食品生产者在其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应当按照抽检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抽检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一条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或者实施监督抽检的检验结论不合格的,抽检地与标称的食品生产者住所地不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域的,抽检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及时通报标称的食品生产者住所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二条抽检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标称的食品生产者住所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按照规定及时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
第三十三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检验结论表明不合格食品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承检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报告或者通报。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检,检验结论表明不合格食品含有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或者存在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等情形的,应当逐级报告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中的检验结论的通报和报告,不受本办法规定时限的限制。
第三十四条被抽检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标称的食品生产者可以自收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结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照法律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说明理由。
复检机构与复检申请人存在日常检验业务委托等利害关系的,不得接受复检申请。
第三十五条复检机构应当在同意复检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样品保存条件从初检机构调取样品。
复检机构应当在收到备份样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检结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复检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复检申请人应当在复检机构同意复检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组织开展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初检机构提交复检机构名称、资质证明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复检申请书、复检机构同意复检申请决定书等材料。
第三十六条复检申请人原则上应当自提出复检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组织或者委托实施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复检报告。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认可初检结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复检申请人、复检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检机构不得予以复检:
(一)检验结论显示微生物指标超标的;。
(二)复检备份样品超过保质期的;。
(三)逾期提出复检申请的;。
(四)其他原因导致备份样品无法实现复检目的的。
第三十八条标称的食品生产者对抽样产品真实性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不合格检验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组织或者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异议审核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认可抽样产品的真实性。
食品生产者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第五章处理。
第三十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到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及时向住所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相关处理情况。
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按规定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履行。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申请复检期间和真实性异议审核期间,不得停止上述义务的履行。
第四十条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必要时,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直接组织调查处理。
第四十一条国家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汇总分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并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对外公布。
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信息前应当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第四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包括被抽检食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或批号、不合格项目,被抽检食品标称的生产者名称、商标、地址,经营者名称、地址等内容。
第四十三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国家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分析评价。分析评价结论表明相关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告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控制措施。
食品生产经营者接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告知书后,应当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及时向住所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相关处理情况。
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按规定及时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履行。
第四十四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公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拒绝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文书上签字或者盖章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节依法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节依法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采取的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食品生产经营者拒绝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节依法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向社会公布,并在五年内不得委托其承担抽样检验任务:
(一)非法更换样品、伪造检验数据或者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
(二)利用抽样检验工作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违反规定事先通知被抽检食品生产经营者的;。
(四)擅自发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的;。
(五)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报告不合格检验结论的;。
(六)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复检机构有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商请有关部门将其从复检机构名录中删除。
食品检验机构及检验人员非法更换样品、伪造检验数据或者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无效。
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未按照规定报告或通报不合格检验结论,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照《_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条食用农产品进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抽样检验以及保质期短的食品、节令性食品的抽样检验,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所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中依法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组织的抽样、检验、复检、处理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并进行分析处理的活动。
第五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自2月1日起施行。
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计划篇二
____年,经过全局稽查一班人的共同努力,稽查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特别是各小组在大要案的查处上,比之以往有所突破,各小组也从不同的案件查处过程中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这为今后稽查工作向纵深发展奠定了基础,随着今年“齐二假药”、“欣弗不良反应”等药害事件的发生,给我们稽查人员敲响了警钟,新的制售假劣药品和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表现形式更为隐蔽和多样化,在____年如何提升稽查办案水平,既要完成市局下达的稽查工作目标,又保证我市不出现药害事件,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来进一步做好稽查工作:
将稽查人员分成三组较为合适,可采取以下分组方式:_.尤仁茂、陈庆龙、蔡君玲;_.王勇、费金玉、蒋冠杰;_.卞永华、仲伯华、刘璐、徐舒。刘璐主要负责案件的审核工作,在分管局长领导下切实履行起法制员的工作职责,按照程序审核每个案件在调查取证、适用法律条款有无欠缺或不当之处,形成书面审核意见,以确保我局案卷质量在来年有长足的进步。稽查地段仍然按____年区域划分,没有必要重新调整,但各组稽查区域在____年的基础上相互进行对调。今年每组任务数为__万元,完成指标后方可参加局年度评优评先工作,未完成指标的,根据完成任务指标的百分数发放目标管理奖。在____年春节后,局长分别与各小组组长分别签订《稽查工作目标责任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将目标和任务分解到每一小组,《稽查工作目标责任状》不仅分解数字,还要在依法行政、案卷质量、抽检任务上具体细化评分。来年各小组在分工明确的基础上,要相互配合,协同办案,遇有案值在_万元以上的大案,由分管局长要统一安排调度。各小组在已有办案经验的基础上,今年要有所侧重,王勇组重点对药品生产注册、药品包装说明书、药品针对性抽检上下功夫,尤仁茂组重点要在大型医疗设备、骨科内固定器材稽查上有所突破,我组重点对化验用诊断试剂、隐形眼镜、口腔科器材进行分析深挖,每组在自己侧重的领域要力争办成一个典型案件,形成各自的稽查特色。
____年,如何抓好稽查工作,我认为要“抓住一个主线、实现二个突破、做好三个加强、建立四个联动”。
一个主线:始终抓住打假制劣这个主线不放松,履行保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神圣职责,防止药害事件的发生;当前,假劣药械仍然严重危害人民健康,一直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虽然稽查力度不断加大,但假劣药品远未绝迹,且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呈现技术化、团伙化的特点,查处不易。所以今后乃至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打假治劣仍是稽查工作的重点。要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如利用稽查抽验、网上假药信息等),锁定重点品种(如广告药品、贵重药品、进口药品、中药饮片、生物制品等),遵循“五不放过”原则,追根溯源,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二个突破:一是在查处大案要案上要有突破,积极拓宽案源;二是在集中专项整治上要有突破,确保整治一次,见效一次。要完成全年___万元任务,没有_个案值在__万元以上的大案的查办,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此,各组必须意识到办大案在完成全年数字稽查目标的重要性,要在办案过程中培养小处见大的能力,发挥办大案的主观能动性。我认为可在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抓大要案:
(一)、精心组织对市直医药卫生单位的检查。历数局成立以来的大要案,绝大多数发生在市直医药卫生单位,因为这些单位临床直销品种多,高额回扣的药品质量出现问题多,大型医疗设备多、诊断试剂品种多,不规范采购操作可能性较大,这对我们稽查人员的综合素质是一个考验。局要高度重视对这些单位的检查,检查组重要人员要向分管局长书面汇报检查预案,进行可行性分析,有针对性、有步骤地检查,避免检查走过堂。
(二)、有目的地对重点医疗单位重点科室进行检查。市人民医院的骨科、检验科、口腔科、眼科及五官科在检查的基础上要下责令改正通知书,防止检查后屡教不改。市三院的设备科、检验科,市中医院的检验科,市第五人民医院的设备科也可列为检查重点。
(三)、有针对性部署专项检查。局成立以来的专项检查不多,效果也欠明显,今年可充分利用每月一次的稽查例会,有计划地布置下列专项检查:_.进口药品专项检查;_.二手ct专项检查站;_.血液制品专项检查(含疫苗);_.医疗器械专项检查,重点稽查政府招标采购的大型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骨科内固定及牙科等纳入国家重点监管范围的医疗器械产品的无证生产、经营、使用医疗器械的行为。每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务必做到了事前有方案,事中有记录、事后有总结,并坚持不断持续改进,从而确保了专项检查的针对性、时效性,提高了执法工作的效能。
(四)、靶向性地抽检。_.对销售大、价格高、质量不稳定、易出问题的品种作为监督抽验的重点,在日常稽查工作中发现怀疑有质量问题的品种要立即抽验。_.抽验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局和省局下发的抽样规程进行,要注重抽验工作的代表性,抽样工作要做到数量均衡性、结构合理性、结果有效性。_.我局在年初要制订详细的监督抽验实施方案,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实施,进一步规范抽验行为。
(五)、重视媒体假劣药品信息收集工作。网络是一个非常丰富的资源,为药品稽查打假又提供了一个简便快捷的有效途径。我们要注重利用网络资源。一方面,通过网络,及时掌握各种假劣药品信息,要求内勤人员经常收集各种药品质量信息,对国家局、省局发布的质量公告和假劣药品信息及时收集、下载、翻印,分发至各小组。另一方面,以药品包装为突破口,加强药品包装的外观识别,对外包装的材质、尺寸、色泽、商品名称与通用名称,外部标识、防伪、条形码等,逐项比对,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一时不能确定的,将样品带回办公室,网上调阅对比。
(六)、拓宽举报渠道。建议按照____年的做法,将我局举报受理电话、监督电话标牌重新印制分发到各医药卫生单位,并要求悬挂在各医疗单位药房或病区药房醒目处,村卫生室可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统一代理,各药店由综监科统一操作,在城个体诊所由稽查人员检查后分发,各稽查小组在检查过程中督促有关单位悬挂到位。
三个加强:一是加强与市药检工作的协作。实践证明药品抽验也是发现案源的重要途径之一,除在抽检过程中加强抽检的针对性外,平时稽查科要加强与市药检所的协作,遇有外观检查不合格的品种,要及时与药检所沟通;二是加强巡查力度。各小组要结合本区域药品市场状况、涉药单位数量,确定重点巡查单位,对年度的稽查工作进行合理安排,确保检查的覆盖面、频率和效果;三是加强学习研究。要想提高待查人员的办案水平,学习是根本性的手段,各小组除自学以外,每个稽查小组根据分配自己稽查的侧重点在每月的最后一周星期五下午进行封闭式学习,主讲人员要准备好授课资料,带领全体稽查人员共同学习研究某一典型案例或法律法规。
四个联动:一是加大稽查与局各科室的联动力度;二是加大与泰州其他各县(市)局的联动力度;三是加大全市系统与公安、邮政等兄弟单位、部门的联动力度,特别是对邮购邮售药品的检查;四是通过建立假药先行赔付、举报奖励制度和日常宣传等活动加大与社会的联动力度,要对社会承诺,如果患者举报假药属实,帮助患者索赔,同时要出台奖励举报办法,加大对社会宣传的力度。
制度是管理事务、规范行为的保障,我局在____年制订的__项药品稽查工作制度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要根据省、市局新出台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局的实际予以重新修订,重新修订的各项制度,先由各小组长初步审阅,然后在稽查例会上全方位讨论,最后形成定稿,印刷成册,人手一份。在此基础上成立督查小组,每月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要求自行纠正和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和措施。在具体执法办案中,要求稽查人员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好执法工作:首先是公平,对于查实的违法行为,不管涉及到哪个单位和个人,都必须立案查处;其次是公开,要持证、亮证执法,依法调查取证,并注意向相对人提供处罚依据、行政司法救济途径;第三是科学,在办案中讲求策略和艺术,注意信息收集和利用,办案过程中要稳、狠、准;第四是廉洁,做到干净做事,清白做人。
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计划篇三
七、定期或不定期向辖区内的广大居民群众和外来流动人口宣传相关食品药品的安全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围绕市委、市政府、新区管委会、街道的重大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无锡市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中的评价项目和《无锡新区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目标》,确定年度工作目标,确保20xx年太二社区辖区食品检测合格率达96%以上,特制定我社区工作计划。
一、组织领导。
组长:桑梅。
副组长:曹亚琴、袁铭东、陈慧琪。
专职委员:胡凌燕。
组员:刘中立、林志荣、吴琦华、沈兰英、肖国燕、胡凌燕、朱韶君、华铃铃、华珊、吴琼。
领导小组对辖区所有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人,确保卫生工作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宣传教育。
在认真开展健康教育课教学工作的同事,积极利用社区网站、宣传栏、电子屏以及自编手抄报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向居民普及营养膳食卫生防病和预防食物中毒的相关知识;大力宣传贯彻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提高群众遵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意识。配合食品药品监管有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高居民识别劣质药品的能力,增强居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居民健康生活。
三、开展整治。
1、与辖区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定期发放安全责任温馨提示。
2、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辖区范围内的饮食店、药品店进行食品卫生环境卫生检查,发生问题及时处理。
3、饮食、药品店“三证”齐全,确保健康证件不过期,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许可证上墙。
四、制度建设。
1、为辖区食品店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提纲》。
2、认真参加街道召开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业务培训活动。
五、主要目标。
1、确保本辖区食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药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2、确保本辖区范围内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故,一般食品安全故事发生低于上年。
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计划篇四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此,如何制定食品药品。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我镇按照县食安办的精神,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由镇长卢庆同志担任,同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教科文卫与计划生育办公室。镇食品、药品协管员由戴春洪担任;村信息员由各村的村妇女主任和村会计担任,建立了一支食品安全队伍,从组织上保证了此项工作的开展。
我镇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镇党委政府每季度要研究、讨论一次本辖区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遇到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以得到及时处理,将此项工作纳入村上目标并进行考核。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保持工作压力,促使压力变成动力。从而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实处。
三、摸清底数,情况要明。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涉及的面比较广、环节比较多,这就要求我们分门别类地做好调查建档工作。今年我镇要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我镇范围内的个体医疗诊所、村卫生站,了解他们的进药渠道;进一步摸清我镇辖区内的生产小作坊有多少,经营商店有多少,状况如何,有证无证的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只有底数清了,情况明了,才能为制定决策提供依据,为做好工作打好基础。
四、收集信息,当好耳目。
收集信息并及时上报给职能部门是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工作。做好这项工作的先要条件就是要做到手勤、腿勤、耳灵。信息的采集的重点在村级,要充分调动村信息员的积极性,让他们在第一时间内把收集到的信息上报给镇食安办,由镇食安办汇总上报给县相关职能部门。
五、突出重点,主动工作。
1、群宴管理。
今年单独把群宴管理工作纳入村考核目标,年初要和村两委、村信息员签订目标管理。
责任书。
要严格申报制度加强群宴工作人员的资质审查此项工作由镇协管员具体负责由镇卫生院医生雷勇同志对我镇范围内的群宴进行检查。群宴厨师和帮工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要及时掌握各村流动厨师的相关信息督促群宴厨师及时办验证对无证和证件不完善的要坚决不予申报。要严格审批制度并实地查看镇食品安办出具能否予以申办的理由后及时上报县卫生部门各尽其职。
2、加强学校、工地等食堂管理。
今年继续加强对学校食堂、小卖部的日常监控,确保学校食堂、小卖部进货质量可靠和食品安全的工作相关制度的落实。搞好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加强日常巡查,重点要搞好流动食品摊点的整治和管理,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户。尤其在开学前后、节日前后、流行病的多发季节,主动组织检查,确保学校食品安全,防止群体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搞好宣传培训,做好信息反馈。
今年要搞好村级信息员的两期培训。重点是食品、药品安全的相关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法规知识水平,让他们当好信息员,从而增强广大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完善食品安全工作监管和信息反馈体系建设,形成县、镇、村三级联动机制,确保信息畅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会议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和社区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结合本社区实际,社区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社区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食品和药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社区范围内的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督管理。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增强工作责任感,充分认识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放在重要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并根据上级政府要求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防止生产和经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违法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协同查处,做到社区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突出重点,狠抓关键,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做到日常检查、督促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合力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的各项工作,强化食品药品的源头污染和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严格执行卫生许可和生产许可等制度。
三、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辖区范围内的医疗卫生、小食品店的食品药品安全组织体系,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四、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应急机制,对已经或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时报告,不隐瞒并积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限度消除不良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五、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教育,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对食品药品生产有关法规的教育,明确食品药品安全总负责人和各个环节责任人,明确和建立食品卫生各项。
规章制度。
六、掌握好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企业的基本信息,建好台帐资料,及时掌握相关企业的增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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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计划篇五
三是实现了由药品案件为主向医疗器械案件与药品案件并重的转变。我们采取以医疗器械检查为点,带动药械检查之面,鉴于目前医疗器械市场不够规范、过期失效、无产品注册证的产品仍然充斥着器械市场,对此我们努力学习医疗器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种标准,加大了对医疗器械的监管力度,并以此来推动整个药械市场的监管。全年共办理医疗器械案件占案件总数的40%,查处问题器械涉案货值约15万元。
四是实现执法稽查向和谐稽查的转变。和谐稽查,其本质是以人为本,我们在每一个行政处罚之前,除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外,加强与行政相对人思想沟通和强化教育,了解对方的情绪和反应,并注重讲策略,讲方式方法、讲执法效果,刚柔相济,务求实效,做到专项整治活动提出一项任务,实施一项检查,规范一种行为,实现一个目标。我局提倡:“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的服务意识,把依法行政,和谐执法贯穿于稽查执法的全过程,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全年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无一起投诉案件,行政相对人都主动履行了行政处罚。
在过去的一年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兄弟单位相比还有相当差距。因此,在新的一年我们要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充分认识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当前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的困难与挑战,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科学监管,依法行政,全面开展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为保障人民用药安全再创新业绩。
上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计划篇六
20xx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既面临机构改革的重大转折,又面临着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的繁重任务,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解决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排查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一)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加强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对餐饮、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工作定期研究、部署、监督、检查,促进食品安全工作的良性发展。不断加大执法监督,促进食品安全执法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普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和参与监督能力。
(二)加强监管,强化措施,提升药械监管水平。
坚持分类监督、突出重点,加强药械生产监管。全面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严格查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出租许可证、出租柜台等行为。加强企业gsp认证后跟踪检查,抓好企业认证前的督导检查。加强对我市医疗机构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完善药品诚信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行政相对人诚信档案,增强企业的质量管理和自律意识,促使企业合法、诚信经营。
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计划篇七
20xx年,我们将继续把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工作的总目标,狠抓食品药品安全各重要部位监管措施的落实,强化食品药品安全薄弱环节整治,全面履职尽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建立专业化的服务体系。立足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积极在保民生、优服务、强监管方面发挥职能作用,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主动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为我县“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助力。进一步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不断强化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有关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强化服务手段,创新服务模式,提供指导帮扶,进一步提高监管对象整体素质,增强行业竞争能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1、实施改革攻坚工程。针对机构改革到位后履行新职能的要求,着力加快食品餐饮服务环节、保健食品及化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职能和监管力量的整合,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促进机构、职能和人员“三定”的最佳配置。加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量配备,建立完善镇(街道)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切实落实镇(街道)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实现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稳妥过渡配合。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吃透情况,认真做好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新职能交接的准备工作。
2、实施示范引领工程。以示范创建为龙头,充分发挥辐射引领作用,着力夯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巩固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成果,深入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平安药企、平安药店”创建活动,在全面实现市级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满堂红的基础上,积极申报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广泛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示范一条街创建活动,确保年内在各镇(街道)建成1条以上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力争探索出餐饮监管的新路子,开创餐饮监管新局面。
4、实施安全保障工程。加强全程监管,以企业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各环节的日常监管。加强检测体系建设,加大快检设施设备投入,加强执法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有效提高食品药品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全面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强化“四色”标识信息等级的动态化管理,并将药品经营企业诚信度与医保体系、与各类评优相结合。不断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联合考核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和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建设,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巩固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成果,重点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继续做好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部门间的联动合作机制,建立完善药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药械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药械领域各类违法行为。
5、实施惠民助推工程。狠抓《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宣贯工作,学会借力、借势,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今年将积极做好人大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配合工作,督促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继续深化“六进”宣传活动,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完善信息平台,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知识等宣传的力度、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形成人人关心、个个参与的良好氛围。完善药学服务进社区活动长效机制,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深入农村、社区及特殊群体,提供便捷的药学服务和科学的用药指导。加大镇、村两级食品药品协管员业务培训力度,重点针对餐饮服务、“三品一械”业务监管、突发事件应急等方面进行培训。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为我县医药企业项目做好跟踪服务和协调沟通工作,推动我县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6、实施内涵提升工程。加强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培养,积极营造敢想、敢闯、敢为、敢当的精神状态和争一流、创先进、当排头的良好风气。大力推进“五型机关”创建,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行风、政风。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号工程”来抓,积极构建具有食品药品监管特色的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强化党纪党风党性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不断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全面科学地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提供素质保障。
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计划篇八
深化治理整顿,强化科学监管,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应急能力,动员社会广泛参与,构建长效机制,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群众健康和消费权益。
二、主要目标。
(一)食品药品安全组织网络健全;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到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普查全面;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组织协调督查,最大限度遏制一般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各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村居委药品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组织网络、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制定好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食品安全信息员工作职责。明确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化制度要求,签订好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确保食品安全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
(三)进一步建立全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普查台帐。以村和社区为单位,进行逐户登记,分类汇总,列入电子文档,同时将各行业规范化要求和制度发放到位。
(四)食品抽检总体合格率稳步上升。保健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抽检合格率97%以上。
(五)加强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六)落实农村家宴申报备案制度,做好农村家宴食品卫生指导服务,农村家宴申报备案率达90%。
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计划篇九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__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决策部署,依法、科学、规范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推动我县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_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xx年版)》及20xx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抽全年计划品种和项目》,结合本地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际以及近一年来征求群众意见反馈情况,制定我局20xx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安全健康食品的需要为目标,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为抓手,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以监督抽检与信息公布、核查处置联动为保障,有效防控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本县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促进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切,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生物x素等重点指标,紧盯风险程度高、往年抽检合格率较低以及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及时、适度修改抽样计划。瞄准食品批发企业、较大超市、小作坊以及批发市场、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大抽检力度,提高问题发现率。
(三)坚持检管结合。配合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聚焦舆情热点,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实现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结合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适时调整抽检任务;加强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开展会商,联管联动。
(四)坚持“五个到位”,全面强化核查处置。要严格按照不合格产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和信息公示到位的要求,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要强化对上游渠道和源头的追溯调查,加强信息通报和协作配合,案源信息、案件依法及时移交、移送,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五)坚持多方联动。业务股室、镇办所等各单位紧密。
协作、合理分工、各有侧重。
根据我县消费特点,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涵盖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计26个大类、94个食品细类,共计划抽检2350批次,根据不同季节,突出重点品种。第一季度拟定抽检方案,开展招标;第二、三季度主要抽样检验;第三、四季度主要对检验结果核查处置。具体安排如下:
(一)创城办负责拟定抽检方案,协调招标、抽样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监督和统计检验结果,公开抽检信息、不合格处置信息;组织相关单位做好宣传报道等工作;收集抽检工作的记录材料,做好存档。
(二)财务股负责联系财政部门申请预算、组织招标。
(三)各镇办所负责陪同检验机构抽取样品,监督抽样过程,做好抽检笔录,依法及时做好送达检验报告、案件查办等工作。
(四)法规股及食品生产监督股、食品和化妆品流通监督股、餐饮服务监督股负责对镇办所抽检及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
(一)加强沟通协调。各股室队所要加强联系,互相沟通,互相学习,确保年度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二)规范抽检工作。由财政部门监督,通过公开招标。
方式确定承检机构;严格按照承检机构有关工作规定开展对承检机构的检查与考核;要监督抽样人员和承检机构在抽检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积极支持承检机构开展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报送抽检数据。
(三)依法核查处置。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食品生产经营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食品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
(四)及时公布信息。按照相关规定,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公布抽检信息。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不适当言论。
(五)严肃工作纪律。各股室队所、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六)及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热点舆情事件应对处置、案件查办等实际需要,组织应急、执法抽检等工作。可根据情况对年度抽检计划进行调整。
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计划篇十
为切实做好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全镇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以构建食品药品安全体系为目标,培养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以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为核心,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履行政府和部门职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解决我镇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本着求真务实和抓专、抓细、抓实的原则,继续推进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和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以突出源头治理,通过更新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完善监管体系、加强部门协作、整合监督资源等方法,建立健全监管模式,形成监管合力。着重在种植养殖、原料购进、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五个环节的管理,强化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促进我镇食品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20xx年目标。
1、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监测率达35%,畜产品违禁药物、畜药残留抽样合格率上升1%。
2、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5%,餐饮业及其他集体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65%。
4、食品加工点(户)乱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得到控制。
5、有效规范镇域商店食品散装食品经营行为。
6、农村群体宴席报告率达90%。
1、药品经营点严格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要求规范经营行为,药品分类管理进一步规范,严格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2、医疗机构严格从合法渠道进货,并作好各种记录。
3、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逐步走上正轨,建立镇、村两级监测网络,直接向市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上报监测病例;卫生院或药店能自觉、认真对待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发现不良反应后能及时上报。
4、临床合理用药水平进一步提高,滥用抗菌素等得到有效遏制。
5、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充分发挥监督网络的作用,确保广大人民能就近买到安全、有效的放心药品,用药安全得到保障。
四、工作重点。
1、重点环节:原料购进、种植养殖、加工、流通、消费五个环节。
2、重点区域:农贸市场、镇村内的各类食品批发零售点、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馆。
3、重点品种: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酒类、饮料、儿童食品等。
1、以“两网”建设为重点,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方便、及时。
2、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加强对药品经营单位的监管,督促其管理规范化。
3、规范药品使用秩序,督促医疗机构建立各种记录,认真及时报送药品不良反应报表。
4、以整顿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为重点,杜绝非法广告。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镇直及驻镇企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的职责、职能,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纳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重点,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自觉抵制有害食品药品。
(二)各村、镇直及驻镇企事业单位对自身监管的环节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明确年内本单位监管环节的整治和打假重点,日常监管要分片清楚、责任到人,做到人员、措施、工作到位。
(三)各村、镇直及驻镇企事业单位对季节性食物中毒要提前作好预警,并及时报市食安办。
(四)镇、村两委班子及时调整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和工作人员,村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发生变动的,应及时进行调整,以确保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正常运行,并将组织机构文件上报市食安办。
六、主要工作措施。
(一)抓好综合组织协调工作。
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全镇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实施中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向镇政府汇报阶段性食品安全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采取应对措施,适时协调组织开展全镇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二)加强农产品源头监管。
镇食安办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推进安全优质初级农产品标准化绿色产业种植生产基地建设;二是严厉打击经营、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行为,控制高毒、高残留有机磷农药在农业生产中的使用;三是负责农产品及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监测。
(三)畜产品源头监管。
镇兽医站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推进安全优质养殖产业基地建设;二是要整治违法使用兽药及违禁药物行为,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经营的管理,密切监控“瘦肉精”等违禁药物,防止其流入我市市场,严防违禁药品从人用药品领域流向养殖环节;三是治理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行为;四是负责和加强对定点生猪屠宰场内生猪检疫的监管,杜绝病害肉上市。
(四)加强对食品生产源头的监管。
镇经委负责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二是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法人、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督促其完善各生产环节管理具体措施;三是对食品生产使用食品添加剂进行严格监控,特别要加强对粮(面粉制品)、肉制品、奶制品、蔬菜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保健品等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的监控;四是加强食品生产原料的监管,防止食品生产中使用非食品、劣质、有毒原料生产食品;五是加大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和抽检力度,确保流入市场食品的安全;六是重点监控面粉制品、油、豆制品、蔬菜制品、肉制品、生产加工点,禁止生产企业使用矿物油、吊白块、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有毒非食用物质和回收过期变质食品、地沟油、陈化粮进行食品生产;七是加大对各类小型食品加工厂的整治力度,对设施简陋、无法保证食品安全的小作坊要坚决取缔;八是对居民饮用水安全状况适时进行监控检测。
(五)抓好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镇食安办负责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二是建立经营假劣食品惩戒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三是要督促和指导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和销售台帐制度;四是在经营企业中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从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为切入点,本着积极、稳妥、务实的精神,推进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建立;五是加大对市场食品的监督抽验,重点要放在批发市场、超市、集贸市场和乡镇农村,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要追根溯源,查清其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督促经营企业主动找回已销售的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六是对故意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谋取暴利的行为要坚决从重打击;七是对经营不符合标准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控制、追根溯源,依法严厉打击,对大案要案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行为;九建立食品安全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在主要集贸市场设立投诉服务点,接受消费者监督;十对商店(超市)散装食品经营行为,推进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先进经验;十一是严厉打击食品经营活动中的商业欺诈行为,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六)抓好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镇食安办负责并做好以下相关工作:一要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业卫生许可准入制度,现场检查达不到条件的一律不得卫生许可准入;二是未经健康体检,不得发放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同时要保证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业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95%;三是努力提高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和餐饮业食品卫生分级量化管理范围,对设施简陋无法保证食品安全的餐饮小店要坚决取缔;四是监督、指导餐饮业(食堂)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藏、加工、餐饮器具消毒等各环节管理制度并落到实处;五是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努力提高监管覆盖面,对餐饮业(食堂)使用的粮油、调味品、酒类、饮料要加大监督和抽检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控制;六是组织餐饮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及业务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诚信机制,树立诚信消费,从源头上遏制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七是按《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加强对散装食品的监管;八是对进入市场的饮用水(自来水、矿泉水、纯净水)、鲜牛奶(豆奶)饮料等卫生质量、安全状况适时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控制和处理。
重点抓好药品流通环节、药品使用环节。确保广大人民用药用械安全有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抓好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和取缔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卫生部门要抓好使用环节的监管,督促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制度,做好各种记录,严格规范管理,并将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列入目标考核,使每一份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得到及时上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各类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监测,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其它各职能部门均应按照自己的工作分工作好相关管理工作。
(八)各村工作。
一是做到食品安全工作年初有计划、有安排、有方案,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真实的文字记录和图片资料;二是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融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因地制宜地开展对农村群体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三是积极推进农村群体宴席报告制度的实施,按市食安办制定的《纳农村群体宴席食品安全报告检查登记表》做好报告检查登记和《农村群体宴席报告制度执行情况月报表》的填报工作,农村群体宴席报告率要达到85%,检查率要达100%;四是进行农村市场专项整治,设立农村食品安全检查小分队,对举报多的地点、市场要反复突击检查;五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食品安全的执法监督工作;六是构建农村食品消费维权体系,建立食品安全申诉举报中心、举报站、村镇举报联络点维权体系;七是在“五一”、“十一”及元旦、春节前各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发现大案要案及时报告市食安委有关部门并配合处理;八是每月25日前按时将食品安全工作各种资料上报镇食安办公室;九是按时完成镇食安办临时按排的各项工作。
(九)综合整治工作。
在“五一”、“十一”及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开展一次食品安全联合整治活动,解决日常监管中的难点问题和查处大案要案。
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计划篇十一
1、大力宣传新《食品安全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县人民的食品安全和法律意识。
2、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知识及科学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特别是宣传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加大对售卖包子、油条等店的宣传力度,科学合理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提高食品监管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标准知识水平,正确认识食品添加剂,科学规范地使用食品添加剂。
3、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五进”宣传活动。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居民食品安全科学消费水平和鉴别、抵制问题食品的能力,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形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习惯,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并宣传投诉举报热线“12331”,及队内投诉举报电话0912-4612456。
利用集会、庙会、节假日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宣传活动。
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月、七月会等重要时机,开展社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利用中考、高考等时机,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活动。
4、开展食品安全微信公众平台的宣传。我中队会通过网络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曝光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传达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动态、食品安全常识等,加强监管部门与公众间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交流。
5、我中队对队内重要的活动以简报形式进行宣传,通过食品安全简报向各级领导通报食品安全状况及变化趋势,及时向各级领导传递各项食品安全信息。
6、配合我县其他单位,如科协组委会、爱卫办、工商局、畜牧局等,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及开展相关工作。
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计划篇十二
本年度以来,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县局总体工作思路和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要点,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结合我县创卫工作,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在今年的稽查工作中,食品药品稽查队结合创卫工作,按照全局网格化责任划分制度,在食品监管环节落实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将整治任务具体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举一反三,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按照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审核标准,积极参与各类许可现场核查工作,全面落实经营单位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提高餐饮服务许可审核门槛。以诚信经营和规范操作为重点,坚持日常监管与量化分级相结合,动态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及时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努力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工作。
一年来,监督稽查食品生产单位5户次,食品流通单位846虎刺,餐饮单位726户次,下发监督意见书480份,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查处食品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4起,立案2起,查处餐饮服务单位违法违规行为5起,立案1起,没收过期食品价值1020元,罚款20000元。对110户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量化评分。
二、全力抓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稽查和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今年稽查队健全完善日常监管制度,规范监管行为,强化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顺利完成了县人代会、政协会的食品安全保障,圆满完成了我县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利用快检设备,推广应用快检技术,提升保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二、加强药械市场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忻州市食品药品保化品医疗器械等四品一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和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督稽查,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品种重点检查,如:基本药物、中药饮片、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医用氧、体外诊断试剂、疫苗、有特殊储存要求的药品、广告药品等。全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27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24家次,医疗机构2家次,下达各类稽查文书25份,立案3起,罚款共计10200元。
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应急反应机制,提高食品药品突发应急事件处置水平。 坚持科学预防与有效处置并重的原则,提高对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控制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今年稽查队按照上级要求,设立了专用投诉举报电话,制定了各类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应急演练,为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应急处置水平打好了基础。 下一年,我们将结合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在培训新增食品药品稽查人员的基础上,继续加强稽查队伍与能力建设,做好稽查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良、行动快捷、高效廉洁的岢岚食品药品稽查队伍品牌形象,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食品药品科学稽查,以更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2017年度稽查科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各科室支持、配合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上级精神,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为目标,开拓创新,努力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和药品监督管理水平,切实加强监管力度。针对我市药品行业的现状和实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深入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大力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引导企业合法经营,为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保驾护航,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现将2011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 加强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管
加强对辖区内两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0000000有限公司、00000公司的监管,对存在问题较多的、未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生产的0000000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成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整改,由于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完成全面整改,已进行了立案调查;辖区内两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00000医疗企业生产企业已停业,全年对00000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了四次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责令整改。
二、加强对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经营、使用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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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计划篇十三
(一)。
本年度以来,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县局总体工作思路和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要点,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结合我县创卫工作,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在今年的稽查工作中,食品药品稽查队结合创卫工作,按照全局网格化责任划分制度,在食品监管环节落实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将整治任务具体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举一反三,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按照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审核标准,积极参与各类许可现场核查工作,全面落实经营单位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提高餐饮服务许可审核门槛。以诚信经营和规范操作为重点,坚持日常监管与量化分级相结合,动态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及时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努力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工作。
一年来,监督稽查食品生产单位5户次,食品流通单位846虎刺,餐饮单位726户次,下发监督意见书480份,责令整改。
通知书。
9份,查处食品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4起,立案2起,查处餐饮服务单位违法违规行为5起,立案1起,没收过期食品价值1020元,罚款20xx0元。对110户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量化评分。
二、全力抓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稽查和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今年稽查队健全完善日常监管制度,规范监管行为,强化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顺利完成了县人代会、政协会的食品安全保障,圆满完成了我县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利用快检设备,推广应用快检技术,提升保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二、加强药械市场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忻州市食品药品保化品医疗器械等“四品一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和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督稽查,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品种重点检查,如:基本药物、中药饮片、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医用氧、体外诊断试剂、疫苗、有特殊储存要求的药品、广告药品等。全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27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24家次,医疗机构2家次,下达各类稽查文书25份,立案3起,罚款共计10200元。
三、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应急反应机制,提高食品药品突发应急事件处置水平。
坚持科学预防与有效处置并重的原则,提高对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控制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今年稽查队按照上级要求,设立了专用投诉举报电话,制定了各类。
应急预案。
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应急演练为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应急处置水平打好了基础。
下一年,我们将结合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在培训新增食品药品稽查人员的基础上,继续加强稽查队伍与能力建设,做好稽查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良、行动快捷、高效廉洁”的岢岚食品药品稽查队伍品牌形象,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食品药品科学稽查,以更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x年,xx县药监局稽查队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严格按照市局、县局下达的责任目标开展工作;以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为契机,以开展“药品两打两建”转型行动为抓手,转变工作思路,健全机制,强化服务意识,重拳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从源头促进药械质量上新台阶,树立药监新形象,为我县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现将稽查队全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1、抓监管,规范涉药机构行为。今年以来,我局稽查队以农村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督管理为重点,加大了对涉药单位的监管力度。为确保对农村涉药机构监管到位,把监管任务进行分解,责任到人,整合了监管资源,调动了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自x年x月至x年x月底,共检查单位数x家,检查次数共计x次,出动车辆x台次,受理举报x起,已全部调查核实。办理违法违规案件x件,全为一般程序案件,其中移交公安机关案件x件,罚没款缴库共计x万余元。
结果不符合规定,已依法对其立案查处,共出动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了我县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完善监管规范和机制,提升我县药品监管水平。
(4)根据省局《关于暂停销售和使用法国碧兰公司生产的“永久性根管填充材”的通知》的要求,对辖区内x家牙科诊所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均未发现有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
(5)加强双节期间的人力安排,保证举报投诉电话畅通,提前做好药品安全紧急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严防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3、抓服务,争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提高服务水平,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创造优良发展环境。
创建活动共分3个阶段进行,x年6月为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召开了“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动员会,制定创建方案,并对活动进行总体部署。x年7月至10月2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我局稽查队通过发放“xx县药监局创建基层满意站所征求意见表”和对所监管企业进行走访、电话回访等形式查找问题,主要反映的问题和建议有以下几点:1、为啥不张栏通报不合格药品信息?2、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设置并公开举报监督电话。3、应建立药品质量信息动态公示栏,通报不合格药品信息。4、执法时应主动亮证执法5.应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行为。6.要先通知企业整改,在实施处罚。对群众和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梳理问题情况,制定整改案,建立工作台帐,明确负责人和整改期限,并通过对内制订稽查内部工作制度、监督制度,对外公布执法承诺制度、药品、医疗器械举报电话、办案流程图、执法人员岗位公示栏,药品质量信息通报栏等措施进行改进工作方式、扭转工作作风,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交待。有效提升了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x年10月21日至12月为考核总结阶段,深入查找差距问题,认真整改,配合市县两级纠风办的综合考评。目前我局稽查队正在积极配合市县两级纠风办的综合考评。争取获得“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荣誉称号。
二、存在问题。
1、药品稽查工作基础薄弱。由于基层涉药单位点多、面广、分散不集中,执法任务重,药品稽查人员力量明显不足。另外由于办案设备与取证工具配备方面的不足,以及应急处理机制不健全等,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稽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2.涉药单位守法意识与当前形势不适应。由于监管相对人的素质良莠不齐,造成一些药械经营企业缺少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另外对各涉药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还不够充分,也容易出现不懂法而违法的情况。
3、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难协调。由于药品执法在需要相关部门配合时,得不到及时有效的配合,造成执法效率降低,使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罚或处罚后不能较好的执行等难题。
三、整改措施。
1、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和基础建设,推进科学监管。我局已按照市局要求做好县级食品药品监管检测机构能力建设项目需求的调研,使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向基层稽查部门倾斜,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执法科室在使用车辆方面有较大的自主权。及时购置手提电脑、照相机、摄像机等可以在现场取证的工作,从而有效避免事后取证困难的现象发生。
2、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大执法力度。对执法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并通过开展多种形式教育活动,促使执法人员做到严格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认真履行药品监管职责,做人民忠诚的药监卫士。另外要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保证处罚案件的顺利查处执行。
3、加大协调力度,提高稽查效率。要真正提高稽查工作效率,还需要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作为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执法主体的药监部门要主动与公安、工商、畜牧、质检等部门联系,共同维护市场安全稳定。
20xx年以来,稽查工作围绕餐饮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四品一械”大稽查的工作理念,以专项整治和抽样检验为主要抓手,以药品不良反应和投诉举报为辅助线索,重点突破大要案查处,全面展开稽查工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已立案查处各类案件99件,结案88件,罚没金额72万余元。
一、理顺职责,完善内部稽查制度。
今年,随着食品药品监督职能的增加,稽查科紧紧围绕“四品一械”(餐饮服务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工作职责,始终把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作为稽查工作的中心任务。由于监管面扩大,监管任务加重,为了进一步完善稽查程序,明确责任分工,稽查科年初出台了《案件主办人制度》、《暂扣物品管理制度》、《罚没物品管理制度》等制度,并对案件办理、内部暂扣和罚没物品移交等作出了一系列详细的规定。逐步落实日常综合监管人员的执法责任,要求日常综合监管人员在平时检查中注意发现案件线索,提前锁定相关证据,并做好案件有效交接。重视公正廉洁,规范执法,请检察院开设预防渎职犯罪讲座。并探索建立餐饮、保化稽查执法制度。印制标准化餐饮、保化稽查文书。力求用制度规范执法人员行为,提升稽查人员素质,全力打造适应新时期新要求的稽查监管队伍。
二、加大执法力度,做好案件查处。
(一)药品、医疗器械。
药械稽查方面,我局坚持一手抓专项整治、一手抓药品检验,突出对药害事件的防控,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今年以来,稽查科陆续开展了互联网交易和寄递等途径违法销售假冒药品专项检查、制售假劣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制售假冒知名品牌产品专项检查、无证生产销售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专项检查、生产销售假冒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检查、违法广告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等一系列专项整治。
20xx年度,共出动执法人员400多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0辆次,共查办药械类案件59件,罚没款35万余元。监督药品违法广告30余起,全部移交工商,并提交省局暂停销售1起。省局稽查动态发表盱眙局报道信息10篇。新华日报发表1篇。
(二)保健食品、化妆品。
保健食品化妆品方面突出打击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及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以典型案件推动整体工作。重点加强对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立案查处了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案件6起。
今年上半年,查处了一起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超过保质期的典型案件,罚没款计13万元。该案的成功查处,既落实了部门监管职责,又促进了保健食品企业规范生产和管理,为我局保健食品监管打响了第一枪。
(三)餐饮监管。
餐饮环节食品以开展打击无证经营、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采取先城区后乡镇,先学校食堂后社会餐饮的工作模式,通过典型案件推动面上执法,促进餐饮业证照制度和经营行为的不断规范。
20xx年度,稽查科共出动餐饮执法人员200多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5辆次,共查办餐饮单位34家,罚没款21万元。特别是新马中学无证经营案在市局的大力支持下,成功突破,办成了盱眙餐饮第一案,在全市产生较大的影响,推动了餐饮食品监管的良性发展。由于我局监管力度到位,学校餐饮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今年暑期有一半以上中小学主动要求对原有食堂进行了升级改造。目前已有a级食堂19家。
三、加强协作,突破大案要案。
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完善公检法药四部门联席会议制度。4月份,我局牵头召开了公检法参加的四部门联席会议,对查办涉刑案件中遇到的证据问题和法律疑点进行了深入有效的探讨。强化与公安机关联动机制,逐步形成了公安提前介入、联合查办案件的良性局面。今年,公安机关提供有关药品行政案件线索4起,均已立案查处;我局移送公安部门涉案案件或线索9起。其中2起大要案,在两家的共同努力下,已取得显著的成效。今年9月份,在国家总局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中,我局成功查处了“9.5”宋某等人网络销售有毒有害假冒保健食品的特大案件,与公安成立联合专案组,捣毁销售窝点2个,涉案金额逾20xx万元。10月23日主要嫌疑人落网。该案涉及多个省市,已上报省局和省公安厅督办。在“两打两建”专项行动期间,我局查获网络销售假药“白虎活络膏”案,目前已移交公安部门,正在追根溯源,扩大成果。
加强区域协作,继续发扬光大协作区的优良传统,推进创建协作区内工作的长效机制。在原苏皖稽查协作区的基础上协作范围不断扩展,今年10月份,我局成功举办了苏皖十二县(市、区)稽查协作区联席会议。本次会议是在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交流探索了案件查处新途径,新经验,创建了协作区内工作的长效机制,签署了新环境下协作区协议。协作的广度和深度得到进一步加强。
四、修炼内功,强化技术支撑。
不断学习,发挥“火眼金睛”,提升食品药品抽检不合格率,可能消除市场伪劣“四品一械”,从而保护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今年以来,明确食品药品抽检工作由专人负责,不断发挥主观能动性,学习新技能,掌握新技术,从而提高抽样命中率。今年共出动食品抽样人员40人次,车辆15辆次,抽样57批次(含市局抽样23批次),不合格2批次;药品抽样人员140人次,车辆56辆次,一般性监督抽样160批次,不合格25批次;药品快速抽样检测500批次,均合格;化妆品抽样人员9人次,抽样1批次,不合格1批次。针对抽样不合格产品,均已全部立案调查。各项抽样不合格率均在全市排名前列。
五、重视投诉举报,关注群众诉求。
高度重视投诉举报工作,把群众举报作为拓宽监管渠道、发现案源的重要途径,也把处理投诉作为保民生的大事情来抓,不断完善接诉处理机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确保投诉举报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今年我局共接到各类投诉举报27起,查实立案6起,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起。特别是今年9月,一老年消费者投诉,称有人利用免费讲座和免费旅游等形式骗销保健品,造成举报人损失1万余元。我局高度重视,投入人力和时间,进行多渠道调查,最终查实了一起无证经营保健品的案件,为举报人挽回了经济损失,得到群众的一致赞扬。
六、多措并举,加强不良反应监测。
不断加大力度、完善制度、强化督导,促进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更好完成药械不良反应工作,明确专人负责adr的宣传、上报、催报等工作。今年以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的分析评价和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得到广泛、深入、扎实的展开。全年各个监测站共上报药械不良反应监测数据1153例(包括医疗器械139例,药品1014例。),经过对信息上报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未发生一起漏报、瞒报、迟报现象,上报覆盖率达100%,做到了准确、科学、及时,而且不断提高了监测报告的质量和水平。
6月份我县发生一起群体性药品不良事件(使用氯化钾同一批次产品,发生不良反应4起。)。我局及时按照要求进行现场调查和分析评价,并完成报告,上报市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另外,今年已与公安局拘留所取得联系,成功注册药物滥用检测网络账号,并已在线上报药物滥用报告2例,从而实现药物滥用线上报告零突破。
6月21日成功组织召开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总结表彰和培训会议,总结了上年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并且部署今年的监测和报告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不良反应报告工作制度,提高上报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药品行业的需求。
20xx年,在局领导正确领导下,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已全面超额完成各项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缺点和不足。具体表现在:
2、由于新技术、新环境的不断扩展,违法行为更新颖、更隐蔽,导致稽查人员原有稽查手段越来越捉襟见肘。针对以上不足和缺点,必须要迎难而上,外练筋骨,内修技术,坚决克服各类困难,再建新功。
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计划篇十四
按照全省食品医院药品监管工作会议总体工作部署要求,我们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谋划全年工作,形成了年度工作要点,制发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并以责任状的形式落实到相关单位(部门)和职能科室。一是通过召开全市食品医院药品监管工作年会,市政府与镇(办)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签定了食品医院药品安全责任状。二是镇(办)政府、职能部门与相关企业和村组签定了食品医院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真正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专班,有工作目标,有考核办法。三是细化工作任务,把全年监管任务和反腐倡廉工作分解到职能科室,明确了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并继续实行责任保证金制度和考核奖惩。与此同时,按照目标责任内容,各科室也相应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工作安排。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展开。
二、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目标任务落实。
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在即,我局按照省政府办、省局、市政府要求,做到人心不散,履责不断,继续发挥政府“抓手”作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一刻也没有放松。在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我局认真组织实施《仙桃市xx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各项工作成效显现。
1、围绕“五个重点”,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清查整顿和专项整治行动,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有了基本保障。
以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清理销毁xx年问题奶粉、打击违法生产(加工)销售使用地沟油、节令食品市场、校园及周边食品质量安全等五大专项工作为重点,上半年集中组织了3次大规模的清查整顿行动,共检查食品及农资经营店1235家次,饲料经营户472家次,集贸农贸市场、超市54户次,食用油生产企业(包括小作坊)7家,经营及餐饮企业1686家(经营企业186家),一次性筷子加工作坊2家,奶粉抽样检验16批次,食用油抽样检验7个品规。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市食品市场除发现少量的“三无”地产品、家庭自产农副产品外,没发现xx年问题奶粉,没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等情况,全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良好。
2、以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为切入点,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夯实了食品安全基础。
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示范点创建工作;扎实推进仙桃市仙洪试验区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为推动创建工作,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工作,我局及工商、质监、卫生、农业等部门分工协作、分类指导、分片督办,示范乡镇及示范区创建活动正在稳步推进。
与此同时,我局还利用“3.15”以及食品医院药品安全知识下乡活动,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湖北省医院药品管理条例》进农村、进社区宣传活动。上半年,已举办社区宣传咨询活动2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多份,接待4000余人次。医院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活动也在紧锣密鼓地运作中(医院药品安全影视宣传进农村因省文化厅有关部门安排疏忽,我市暂为空白,我局已在与省局办公室协商)。
(二)把住“三大重点”,深入整顿规范医院药品市场秩序。
1、以查案办案为重点,严厉打击医院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制假、售假、使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上半年,我局组织开展了医用氧生产使用、医院制剂及医院药品经营企业医院药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共立案查处无证经营医疗器械案件4起,立案查处医院药品案件155起,其中无批准文号医院制剂案件2起,用工业氧冒充医用氧案件1起,共结案152起,结案率98.1%,执行罚没收入33万余元。查获风湿骨痛灵、哮喘灵胶囊等两个品种假药,货值金额800余元。受理群众投诉1起,核查属实1起;受理协查转办案件1起,均已办结回复,回复率100%。
同时,我局还积极开展医院药品快速筛查、抽样检验工作。截止6月中旬,共筛查医院药品643批次,阳性筛出238批,已定性检验82批次,不合格34批次;完成医院药品抽样检验320批次,检出不合格医院药品69批次,其中国家基本药物专项检验86批次,不合格2批次;完成委托检验114批次,不合格8批,为稽查打假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2、以规范从业行为为重点,扎实开展涉药涉械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一是严格准入标准,做好医院药品经营准入和老企业换发证工作。上半年,新开办4家医院药品经营企业(全部在乡镇),核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6家(其中3家为单体经营店);换发《医院药品经营(零售)许可证》9家(xx年底到期);组织gsp认证和再认证26家,保证了医院药品经营企业“两证”齐全,合法经营。
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计划篇十五
为深入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35号),认真落实省、市、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生态旅游目的地、生态经济先行区、生态文明示范县”奋斗目标,强化科学监管,深化治理整顿,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应急能力,动员社会广泛参与,构建长效机制,确保全镇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遏制一般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各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
二、重点工作。
(一)重点加强婴幼儿主辅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二)继续落实农村家宴申报备案制度,做好农村家宴食品卫生指导服务,农村家宴申报备案率达90%。
(三)做好白酒、肉及肉制品、“大桶水”等大宗食品食材,以及食品包装等相关材料的监督检查,做到安全检查全覆盖。
(四)全面开展“餐桌污染”治理工作,强化小卖铺、小商铺、小餐馆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五)强化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学校食品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违禁超限”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农兽药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加大白酒、酱油、醋中塑化剂、鲜乳中黄曲霉毒素m1、调味料中苏丹红和罗丹明b、婴幼儿奶粉中阪崎肠杆菌等监测和监督抽检力度。
二是开展“假冒伪劣”专项整治。严密排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小作坊小摊贩小市场、食品初加工集中点等领域,严厉打击过期食品、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组织开展好清剿“黑窝点”攻坚战。
三是加强农村家宴管理。集中整治农村家宴中的不规范行为,落实5桌以上聚餐申报制度,对厨师进行食品安全强制培训,对农村流动厨师实行备案管理,定期开展健康检查,督促实行亮证经营。重点强化许可准入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
四是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项目实施期间,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开展联合执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加强各监管部门和监管环节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进一步落实报告、通报、交办、督办和联系会议制度,真正形成监管合力。
(二)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
严格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为,强化药械质量监管,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提升药品稽查工作效能。加强药品广告监管。
(三)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
开展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及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专项整治。对缓解体力疲劳、减肥和辅助降血糖类保健食品和宣称美白、祛痘、祛斑、染发类等化妆品加大整治力度。切实加大对假冒伪劣保化产品的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秩序。
(四)强化宣传教育。
加大《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培训力度,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素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宣传,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宣传教育,组织集中培训,加强舆情研判,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五)完善应急机制。
修订完善《**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镇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步调一致的应对处置机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研判和应急处置,加大正面引导力度。
四、组织保障。
一是健全制度,完善体系。各村(社区)、镇属相关单位及食安委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兼职人员,完善制度,明确监管责任。
二是强化督查,严格问责。镇食安办要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督查力度,对各食安委成员单位履职不力的要及时督办,通报。因履职不到位,造成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单位,由镇纪委问责。
三是强化考核,落实奖惩。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镇**年年终考核,对发生较大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先;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奖励。
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计划篇十六
为切实做好我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辖区内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以构建食品药品安全体系为目标,培养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以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为核心,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履行政府和部门职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加强解决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街道食安办、经发办、农办、综治办、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如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市食安办报告。
三、明确职责与要求。
(一)食安办负责组织食品经营、餐饮单位负责人、个体工商户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食品安全日常工作,并会同河沥市场监管所进行食品安全日常巡查。
(二)与各村、食品生产经营加工等(小作坊)单位、中(小)学、幼托机构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严查整治无证无照经营户和小作坊,每季度至少巡查1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自检制度,开展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禁药物定性检测工作;强化餐厨垃圾管理;严格市场准入把关,加快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继续大力推进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的落实,重点加强农村自办宴席报备工作的督导与管理,确保辖区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食安办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定期组织辖区内流动厨师进行群宴知识学习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四、落实信息报送。
办事处设食品安全管理员1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按月报送不少于1篇,每年至少组织4次以上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动态、监督检查、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等信息报送工作。
切实抓好工作检查落实,为深入做好我街道“食品放心工程”,实现本系统食品安全目标监管工作,将采取经常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经常性检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季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活动,每逢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值班,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专项整治检查,主要是重点、热点、难点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
六、加大监管力度。
街道食安办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的综合监管职能,各监管部门各司其责,在加强日常巡查和整治上加大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效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0xx年办事处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经费。下一步工作中,我街道将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安办大办支持下,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坚强领导下,我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将全面提升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