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父与子读后感(专业17篇)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审视自己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并对其进行调适和提升。如何写一篇独到而有见地的读后感?除了阐述自己的观点,我们还可以从书中引用相关的语句和段落进行论述和佐证。以下是一些著名作家的读后感作品,让我们一起欣赏和感受他们的思考和观点。
读后感父与子读后感篇一
载自《傅雷家书》里的“1957年”。
从这段话里,读出了一丝丝父爱。那是略带担忧的语气,也附有严厉。
从中我好像看到了父母的影子。
爸爸常常是用这样的语气和我说起学业的事。
诸如“要好好学习啊,将来社会上,靠的是实力,而不是门面上的。”
“现在,外面有很多竞争对手的,你要懂得如何去应付。”
“将来,未必有父母在后面作铺垫的。”等。
这些话,以前在我的耳里,只是一些无关痛痒的唠叨话,总觉得那一天太遥远了,这种事,不需要我去担心。
现在,也许是从第三者的角度去听这些文字,竟从中听到了无数的父爱和忧心。
惭愧!
心里悠然冒出了这样的想法,一直以来的关心,我却当作是一种麻烦,当一切都好像体会到了的时候,很讨厌。就好像有一种无形的压迫感压着自己,很讨厌,就像无法呼吸似的。
惩罚吧!
感觉到种种的情感冒了出来,讨厌、后悔、厌恶……只知道书中的文字因为颤抖而摇晃不定,大力呼吸着空气中快要消失的氧气,像一个无法从吸毒中抽离的吸毒犯似的'贪婪的想满足自己的需要。
当冷静下来的时候,脸上已经布满了不明出处的水分,那水分模糊了视线,夺出眼眶,正紧贴着脸庞一直往下流淌。
本来只是很简单、很普通的一段吩咐,那是父母在儿女出游时通常都会说的一段话,但却勾起了我无数的愧责。
读后感父与子读后感篇二
说了这么多,不举例子就全是空谈。所以下面我就举一些例子来说明我读论语的一些原则和方法。
《论语》中记载孔子评诗经,“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第二)。如果要问我,读了《论语》,如何用简短的话概括一下读到了什么呢?我觉得,我读到的`是:如何做人。如再加几个以说得详细些,那就是:中庸之道。
读后感父与子读后感篇三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
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
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
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
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
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
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读完书的最后一页,阿廖沙的童年也结束了,等待他的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
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七,马克西姆。
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
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
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
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
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
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
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
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
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
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
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
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听着这首歌,让我知道了童年是我们一生中珍贵的宝藏,每个人都有自己无忧无虑的童年,而高尔基的童年却与我们与众不同,他的《童年》让我受益匪浅。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苦的人家里,他幼年丧父,又受到了外祖父的虐待,他吃尽了苦头,就这样度过了艰难的童年。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个“小公主”了。
整天,父母呵护我们,老师鼓励我们,有了困难同学帮助我们。
我们不愁吃、不愁穿,生活中蜜罐里,我们的童年是多么快乐啊!
虽然我们过着公主般的生活,但有的同学还是生在福中不知福。
我们仿佛是温室里的花朵,不能在外面独立生存,好比是一只要破蛹而出的蝴蝶,一只破壳而出的蝉,娇生惯养,不能经历一点磨难。
恐怕我们以后的身影就是那只瘸蝉。
所以,只有吃了别人吃不了的苦,才能享到别人享不到的福。
也就是说:想要幸福,首先要吃苦。
记得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七岁的孩子从小吃苦耐劳,而且经常用一句名言鼓励自己: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所以,我认为:一块石子,不经风沙的百般冲洗不会变成一颗晶莹的钻石;一棵小树苗,不经常年的风吹雨打也不会长成参天大树;人也一样,不经历磨砺,也不会成为一个大写的“人”字。
是的,当时生活的困苦,让我知道了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
所以,我们要珍惜这拥有的一切,努力奋斗,好好学习,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让我们的祖国更加强大。
同学们,还等什么?让我们去追求吧!做一个自强不息的中国人!
读后感父与子读后感篇四
岳飞,字鹏举,出生没几天,家乡就发大水,他和母亲就漂流他乡。他少年立志,拜师习武,练得一身好武艺。当金兵入侵中原后,他加入了军队,并训练了一支纪律严明,作战勇敢的岳家军,奋战沙场,保卫国土。他武艺高强,智勇双全,带领岳家军一次次勇破金军。
他一生中最宝贵的四个字是“精忠报国”,岳母为了让岳飞记注不能做出对不起国家的事,在他背上刺了“精忠报国”四个字随时提醒他凡事要以国家为重。岳飞忍着身体的剧痛,记注了母亲的'教导,觉得他是一个非常爱国的英雄。
岳飞爱国更胜于爱自己,然而就是这位正直,精忠报国的将士竟然被奸臣秦桧所害,但对国家的热爱并没有改变,最后惨死在狱中。
我从心底里佩服他,他伟大的爱国精神将流传千古!
读后感父与子读后感篇五
导语: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狼王梦以母狼紫岚为主角,讲她如何培育四只小狼培育成狼王的经过。下面小编为您推荐狼王梦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
每种物体的心中都有一种信念,小苗如何破土而出?是靠坚定的信念;梅花为什么铮铮傲骨?是源自于一种不服输的信念;飞蛾为什么要扑火?是一种求生的欲望!在人和动物的心里,那份信念便是——梦!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母狼紫岚在被猎狗追击时诞下狼崽,历尽千辛万苦扯大小狼,然而大自然总是残忍的,它的子女一一离开了它。最后这匹母狼为了自己的狼孙要去除掉金雕,以完成那个自己的血统的延续者当上狼王的梦。虽口吐白沫仍坚持不懈;虽伤痕累累仍殊死一搏;虽年老体迈仍竭尽全力。最后它与金雕同归于尽了。这以正常来说是不可能的,但它却做到了。这不为什么,只为它的一个梦。
我相信现在六年级的学生绝大多数的同学都想考上一所好的中学,然后将来出人头地。这也是一个梦,但梦会不会实现还是另一码事,但没有梦是万万不能的。一颗种子不可能你不去浇水它也会茁壮成长。我们的升中们也需要知识来灌溉,聚沙成塔,即使我们的积累量只是一天一首古诗,那一个月下来便是三十首,一年下来便是365首,《唐诗三百首》也都轻而易举了。万世瞩目的光采后一定有着拼搏过的痕迹;举世无双的辉煌抹盖了心酸的泪水;惊天动地的成就铺复着驳杂的伤痛。铺满心血的梦中有一天会实现,心血倾注入2里面的一棵小苗,小苗会因这倾注的心血而茁壮成长,成为森林中的佼佼者。那时,便可以站在上面俯视这一路的风景。
这个梦会实现的!
每种物体的心中都有一种信念,小苗如何破土而出?是靠坚定的信念;梅花为什么铮铮傲骨?是源自于一种不服输的信念;飞蛾为什么要扑火?是一种求生的欲望!在人和动物的心里,那份信念便是——梦!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母狼紫岚在被猎狗追击时诞下狼崽,历尽千辛万苦扯大小狼,然而大自然总是残忍的,它的子女一一离开了它。最后这匹母狼为了自己的狼孙要去除掉金雕,以完成那个自己的血统的延续者当上狼王的梦。虽口吐白沫仍坚持不懈;虽伤痕累累仍殊死一搏;虽年老体迈仍竭尽全力。最后它与金雕同归于尽了。这以正常来说是不可能的,但它却做到了。这不为什么,只为它的一个梦。
我相信现在六年级的学生绝大多数的同学都想考上一所好的中学,然后将来出人头地。这也是一个梦,但梦会不会实现还是另一码事,但没有梦是万万不能的。一颗种子不可能你不去浇水它也会茁壮成长。我们的升中们也需要知识来灌溉,聚沙成塔,即使我们的积累量只是一天一首古诗,那一个月下来便是三十首,一年下来便是365首,《唐诗三百首》也都轻而易举了。万世瞩目的光采后一定有着拼搏过的痕迹;举世无双的辉煌抹盖了心酸的泪水;惊天动地的成就铺复着驳杂的伤痛。铺满心血的梦中有一天会实现,心血倾注入2里面的一棵小苗,小苗会因这倾注的心血而茁壮成长,成为森林中的佼佼者。那时,便可以站在上面俯视这一路的风景。
这个梦会实现的!
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没有真正见到过狼。而狼这一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留下的似乎只有残忍这一印象。但一匹真正的狼不止是凶、残,还有它的另一面,还有它经历过的、想到的所有和人十分类似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读后感父与子读后感篇六
如果说,鲁迅的《呐喊》是中国现代小说的开山之作,郭沫若的《女神》代表了新诗的辉煌,那么曹禺的《雷雨》可说是中国话剧创作第一次成熟而优美的收获。
《雷雨》所展示的是一幕人生大悲剧,是命运对人残忍的作弄。专制、伪善的家长,热情、单纯的青年,被情爱烧疯了心的魅惑的女人,痛恨着罪孽却又不自知的犯下更大罪孽的公子哥,还有家族的秘密,身世的秘密,所有这一切在一个雷雨夜爆发。有罪的,无辜的人一起走向毁灭。曹禺以极端的雷雨般狂飙恣肆的方式,发泄被抑压的愤懑,毁谤中国的家庭和社会。
《雷雨》的戏剧冲突具有夏日雷雨的征候。开始是郁闷燠热,乌云聚合,继而有隐隐的雷声,有诡谲的闪电煽动着渐趋紧张的空气,忽地,天地间万物止息,纹风不动,静极了,就在人刚刚觉察到异样还来不急思忖,当头响起一个炸雷,电闪雷鸣,雨横风狂,宇宙发怒了。达到此种戏剧效果全凭剧作家牵动剧中人物之间“危险”关系。比如周萍,对父亲是欺骗与罪孽感,对蘩漪是悔恨与惧胆怯,对周冲是歉意,对四凤是希望振作,对侍萍是难逃宿命。
《雷雨》确是才华横溢之作,在戏剧艺术上臻于完美之境。《雷雨》成功塑造了剧中人物。如果一出戏没有令人难忘的人物,那么无论它的剧情冲突多么紧张激烈都不过是一时的热闹。《雷雨》中的`人物是丰满而复杂的。即如周朴园,曹禺将他归于伪善却仍然还要为他分辨出刹那间幻出的一点真诚颜色。而对周冲,曹禺也细心区分着单纯与痴憨,让现实的铁锤一次次敲醒他的梦。
当然,在《雷雨》中最独特最耀眼的人物是蘩漪。她是一个最“雷雨的”性格。她的热情是浇不灭的火。上帝偏罚她干枯地生长在砂上,她的美丽的心灵被环境窒息变成了乖戾。她有一颗强悍的心,她满蓄着受压抑的阴鸷的力,她不是所谓的“可爱的”女性,她是辛辣的,尖锐的,她有她的“魔”,她的魅惑性。
《雷雨》具有一种诗意之美。这不单单得自文辞的优美,许多段落被人们反复背诵,也不仅是得自剧中人物诗意的性格,或者也可以说,是所有这一切,包括舞台提示、角色分析,汇总而后升发出的一种形而上的气质和品位。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爱恨纠葛,三十年的泪与鲜血铸就了一场悲天恸地的雷雨。这雷雨下冲刷的,是中国封建旧社会吃人的礼教传统,是剧中人痛苦与矛盾交织的情情仇仇,是命运之神狞笑的薄薄嘴角……一场雷雨,一场梦。梦醒之后,一切成空。
悲剧的初始,往往是一个并不动人的错误。富家少爷在空虚无聊的生活中与家中女仆坠入爱河,这样的故事在那时的时代背景下不算少见。理所当然,富家长辈愤然反对二人"悬殊"的交往,在大年三十的夜晚生生将怀抱婴儿的女仆赶走,还"用心良苦"的强要了他们的第一个儿子,悲剧的初形在这里开始酝酿而出。
周朴园,作为剧中中心矛盾的焦点,无疑是情感冲突最激烈之存在。年轻时爱上侍萍的周朴园,或许还能说是仍有一丝纯净残留。可自那个年三十之夜,他听任家中长辈将梅侍萍赶走,随后娶了门当户对的阔小姐时起,他的心灵已彻彻底底成了利益至上的最佳写照。在三十年后,他重又认出侍萍的那一刻,他所表露出来的情感,不是久别重逢的喜悦,而是彻头彻尾的猜忌,怀疑与恐惧。他想到的,是侍萍是到来也许会对他的地位,利益所造成的威胁,是真相揭穿后自己将面临的尴尬处境,而不是对侍萍悲惨遭遇的同情和怜爱。他口口声声的说他一直留着她喜欢的家具,说他保留她的习惯,珍视那绣了梅花的旧衬衣,可说到底,这些都不是因为爱,都是因为要彰显他那早就不存在的良心,告示天下的人——"看!我是个有情有义的君子!"其实哪里有什么情呢即使曾经有过,那也在三十年的时光中消失殆尽,他如今的一切的一切——包括给侍萍五千大洋,承诺包管她的生活开支,要她们永远不再踏入周家的大门——全都,全都,是为了他自己。对他而言,爱情早已是漫长生命中的一点佐料,可有可无,如梦一般不切实际。这个资本家的代表,早已在商界的"熏陶"下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不成人形。
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读后感父与子读后感篇七
论语》首创语录之体。汉语文章的典范性也发源于此。《论语》一书比较忠实地记述了孔子的言行,也比较集中地反映了孔子的思想。今本《论语》共二十篇。儒家创始人孔子的政治思想核心是“仁”、“礼”、“义”。《论语》以记言为主,故称语。论是论纂的意思。《论语》成于众手,记述者有孔子的弟子,有孔子的再传弟子,也有孔门以外的人,但以孔门弟子为主。
作为一部优秀的语录体散文集,它以言简意赅、含蓄隽永的语言,记述了孔子的言论。《论语》中所记孔子循循善诱的教诲之言,或简单应答,点到即止;或启发论辩,侃侃而谈;富于变化,娓娓动人。
又善于通过神情语态的描写,展示人物形象。孔子是《论语》描述的中心,“夫子风采,溢于格言”(《文心雕龙?征圣》);书中不仅有关于他的仪态举止的静态描写,而且有关于他的个性气质的传神刻画。此外,围绕孔子这一中心,《论语》还成功地刻画了一些孔门弟子的形象。如子路的率直鲁莽,颜渊的温雅贤良,子贡的聪颖善辩,曾皙的潇洒脱俗等等,都称得上个性鲜明,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孔子因材施教,对于不同的对象,考虑其不同的素质、优点和缺点、进德修业的具体情况,给予不同的教诲。表现了诲人不倦的可贵精神。据《颜渊》载,同是弟子问仁,孔子有不同的回答,答颜渊“克己复礼为仁”,答仲弓“己所不欲,务施于人”,答司马中“仁者其言也讱”。
颜渊学养高深,故答以“仁”学纲领,对仲弓和司马中则答以细目。又如,同是问“闻斯行诸?”孔子答子路:“又父母在,如之何其闻斯行之!”因为“由也兼人,故退之。
”答冉有:“闻斯行之。”因为“求也退,故进之。”这不仅是因材施教教育方法的问题,其中还饱含孔子对弟子的高度的责任心。《论语》是名列世界十大历史名人之首的中国古代思想家孔子的门人记录孔子言行的一部集子,成书于战国初期。因秦始皇焚书坑儒,到西汉时期仅有口头传授及从孔子住宅夹壁中所得的本子,计有:鲁人口头传授的《鲁论语》20篇,齐人口头传授的《齐论语》22篇,从孔子住宅夹壁中发现的《古论语》21篇。西汉末年,帝师张禹精治《论语》,并根据《鲁论语》,参照《齐论语》,另成一论,称为《张侯论》。东汉末年,郑玄以《张侯论》为依据,参考《齐论语》、《古论语》,作《论语注》,是为今本《论语》。《齐论语》、《古论语》不久亡佚。现存《论语》共20篇,492章,其中记录孔子与弟子及时人谈论之语约444章,记孔门弟子相互谈论之语48章。《论语》作为孔子及门人的言行集,内容十分广泛,多半涉及人类社会生活问题,对中华民族的心理素质及道德行为起到过重大影响。
《论语》这部书,教给我们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做人的规矩、道理,这些办法通过于丹的白语化,用许多浅显的故事,而变得懂俗易懂,看起来很朴素的语言,但在原则中透着一些变通,更简单的说:它告诉我们的是为人处世的原则。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我们中国人传统的道德理想,《在论语》中孔子谈理想时,并不认为志向越高远就越好,真正重要的是一个人的内心定力与信念。无论你的理想是大是小,实现所有理想的基础,在于找到内心的真正感受,一个人的内心的感受永远比他外在的业绩更加重要。
我们都想要建立一个大的坐标,让我们从自知之明去建立心灵的智慧,在我们每一天忙碌的间歇里面,给自己一点点心灵的仪式,而不至于像个人格分裂的演员一样不敢面对自己的内心,其实在今天这样一个后工业文明的社会里,于丹的.论语读后感所想传递出的是这样一种温柔的思想力量,淡定的、清明的理念,它鼓励了我们对内心的关照,让我们有理由相信我们的理想是有根的。
人们常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社会环境中朋友是最重要的,从你的朋友身上可以照见自己的影子,其实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朋友也如此,从身边朋友的身上也可以直接的反映出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好的朋友如一本好书,他可以打开整个你的世界,让你接触到外面的精彩。对方是什么样的人,你只要观察他的社交圈子,就可以看到他自己的价值取向,朋友的好坏可以影响到你的人生。
无论是孔子的《论语》还是于丹的读后感,都说做人的境界,君子是大家心目中理想的人格标准,君子的力量始于人格与内心。如果一个人在当今的社会中,反省自己的行为,而能够不后悔、不愧疚,要使自己做过的每件事都禁得住推敲,实在是极不容易的事情。我们无法左右外在的世界,只有让自己的内心选择能力强大,明白如何取舍,一个人内心对自己要求严格一点,对别人就会厚道一点,平时大家老说做人要厚道,厚道并不是窝囊,而是他可以包容和悲悯别人的过错,可以设身处地站在别人的立场上想问题,因此只有给予才会带给你最终的欢愉,不是说: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嘛!做人无论成功与否,能做到“不怨天,不尤人”才是君子之度。做一个最好的你自己,按照自己的社会定位,从身边做起,让自己成为内心完善的人。
论语是道德与智慧的凝结,它是一个循循善诱的教师,又是一个正直、坦率、宽容的友人,由它可以映射着我们的道德情操、品性修养的镜子,让我们在生活中找准自己的方向。我想无论是古贤圣人还是于丹所想表达的意义在于,以简约的语言点出人生大道,让后世的子孙一一去实践,让那种古典的精神力量在现代的规则下融合成为一种有效的成分,让我们每一个人真正建立起有效率、有价值的人生,这大概就是《于丹论语读后感》所给予我们的终极意义吧!
读后感父与子读后感篇八
《红岩》读后感近期我们学校开展了红色经典读书活动,我早就听妈妈说过江姐,看了《红岩》后更是深受感动。该书讲述了一群革命工作者艰苦的地下工作,通过描写许云峰带领工人革命、成岗办《挺进报》,还有江姐、双枪老太婆、刘思扬等众多革命英雄,展现了当年共产党革命人民的艰苦斗争生活;讴歌了在叛徒的告密之下,许云峰、江姐、成岗等共产党人被捕后,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威胁利诱毫不动摇,坚决保守党的秘密的高尚情操。书中的很多画面都让我深切感受到,我们如今的幸福生活是靠当年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
书中江姐是我印象最深的人物,她面对敌人的折磨,手指都被特务用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但是她非常勇敢,绝不透露一点党的秘密,致使猩猩这些坏蛋毫无办法。而我呢,总觉得自己是一个小女孩,平时很娇气,手上有一个小刮痕都要妈妈贴一个创可贴,遇到挫折和不如意的事总是动不动就哭,享受幸福的生活觉得是理所当然的。
书中江姐十指滴血的形象震撼了我,令我羞愧。我从小学习钢琴,本来父母只是希望培养我的一个爱好,让我自己选择学习的,但是我很喜欢学琴却怕练琴,多练一下就嫌太累,手很疼,缺乏坚忍不拔的毅力;学习上也是,遇到点困难就想寻求帮助。
妈妈说我还小,对这本书理解还不深,我们这一代需要学习的品质还太多太多。我想,随着我年龄的增长,将来再读这本书,一定会懂得更多的道理,学到更多的优良品质。但我如今明白了,血染红岩,才有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永远不忘那些伟大的战士,将他们铭记在心!我要以《红岩》中的烈士们为榜样,珍惜幸福生活,努力学习本领,将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在《红岩》里,我最敬佩的人是江雪琴,江姐。这是从《红岩》开头不久后,就树立起的形象。
当她知道丈夫牺牲了,她不像普通女性一样面对残酷的现实变得不堪一击,擦干了泪水,重新站起来了;当她发现甫志高是叛徒时,她想的不是自己怎么逃生,而是在想战友华为的安全;当她的手指被国民党把竹签钉入手指时,她即使承受着十指连心的痛苦,也没有对敌人泄露出任何一丝有关党的机密或是有关党内人员的姓名什么的,让敌人的那些阴险的阴谋彻底的破灭;江姐还说过:“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子做的,而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
面对这些英雄,国民党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一分一毫。
“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红岩》中新中国成立一个黎明的描写。
《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从不畏惧;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与革命;成瑶在共产党的熏陶下,渐渐成长,懂得处理各种事;渣滓洞的难友们,相互帮助,智斗敌人;白公馆的人们战胜敌人,迎来新中国。
在红岩里,我最钦佩江雪琴江姐。红岩开头不久,江姐的钢铁形象就已经在我心中树立起来。当她知道丈夫牺牲了,她不像普通女性一样面对残酷的现实变得不堪一击,擦干了泪水,重新站起来了,因为她知道共产党托付给她的命令还没完成,要舍小家为大家。
而在渣滓洞监狱的生活过程中,她还是穿着那蓝色的旗袍,始终以干净的'面貌迎接大家。当敌人拷问她时,她不透露党的任何秘密,当敌人用竹签钉她的手指,她坚强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最后江姐将要牺牲,她也让大家不要哭。
面对这些敬佩的同志,国民党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一分一毫。现实生活中,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我只要遇到小小的挫折,就会想到放弃。读了红岩之后,我知道了越是充满困难的路我们越要走,越是艰巨的任务我们更要坚定不移。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红岩中新中国成立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更因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永远不忘那些伟大的战士,将他们铭记在心。
读后感父与子读后感篇九
“学习雷锋好榜样”没错,雷锋是整个中华人民、整个世界人民学习的好榜样。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更应该向他学习,做社会的大树,树立起助人为乐的旗帜。我看过许多关于雷锋的故事,可至今记忆犹新的就是《军民是一家》。
雷锋关心群众是一贯的,有一天,他正在部队驻地附近擦洗汽车。突然阴云聚拢,下起了雨。他连忙拉开帆布盖车,一抬头,发现公路上有个妇女带着两个孩子,肩上还背着个包袱,“叭叽叭叽”趟着泥水,在大雨中吃力地走着。
雷锋跳下车来,迎上前去一打听,原来她姓纪,从哈尔滨来,要到樟子沟去,她发愁地说:“兄弟呀,这雨浇得我都迷湖了,往哪走是正路呢?”
雷锋听了,看看她背这么大的包,还带两个孩子,天又快黑了,下着这么大的雨,怎么走呀!就说“大嫂,你在这里等等……。”他连忙跑回宿舍,拿来了自己的雨衣给纪大嫂披上,接过孩子来替她抱着,冒着风雨送她们回家。
一路上,那孩子冷得直打哆嗦,雷锋又脱下了自己的衣服给孩子穿上,一直走了将近两个小时,才把她们送到家,纪大嫂感激地说:“兄弟,我一辈也忘不了你的情意啊!”
雷锋说:“军民是一家,何必说这个……。”
风还在刮,雨还在下,天也黑了。纪大嫂和家里人再三劝他住下,等明天天晴了再走。雷锋想:刮风下雨算什么?一定得赶回部队,明天还要照常出车呢!就辞别了他们,又浑身湿淋淋地冒着风雨连夜跑了回来。
雷锋这种助人为乐的精神值得所有人学习,希望社会上更多的人像他学习,正如巴金爷爷所说:“生命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在于享受”,我们要多为人民,多为社会,多为祖国做贡献。
读后感父与子读后感篇十
《家》是巴金先生1932年写成的,是一部揭露封建社会本质的小说。
巴金先生曾说过,他偏爱《雾、雨、电》,可是我最喜欢的则是激流三部曲《家》、《春》、《秋》;尤其是《家》。
《家》里的故事、人物、场景,园林的幽与美,小河的静与柔,梅花的色与香,缺乏阳光的古屋,连吐在地上的浓痰,我们不但熟悉而且好象置身其中,领略着风景的优美。并且有很多东西,直到今天,好象都附着在我们的长辈身上。我读这本书是很有感想的。书中的很多东西我认为从我们现在的家庭中都能表现出来。
书中主人公觉慧是一个有新思想在的一代社会青年,他对这个家庭的爱憎是明显的。他是这个家庭的叛逆分子,也是社会的叛徒,他有着家中其他人没有的新思想,但是我还是认为他没有主见,没有胆量,只能一个人从休戚相关,福祸与共的大家族的束缚中挣脱出来,他不能引导家中的人一起反抗,最后只选择了逃避。《家》给予这一个从旧到新的变革提供了典型的人物和故事,这一变革到今天已临末期,但还没有完全变革过来,特别是偏远的地区,男尊女卑,指腹为婚还是非常多的。因此这部书的火焰还没有完全熄灭,许多读者还可以从《家》中拾取自己的哀欢。
新文学诞生以来的小说,有很多作家在写作时都怀有一个文学以外的目标,巴金先生也是,《家》是为纪念大哥而写的,在他知道大哥去世的消息后,就放下了自己原来的“目的”,尽量接近真实。因此《家》也是一部情味最重、生活味最浓的小说,这也是我喜欢的原因之一。巴金先生对哥哥的爱从书中看得一清二楚,书中朴实的亲情以及纯洁的爱情不得不使我为之流下一行行泪水。
巴金先生1951年在《家》的《后记》最后一行写道:“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鼓舞我的源泉。”
在巴金先生一切的作品中都洋溢着纯洁的青春气息。《家》尤其浓厚。这种气息反映一颗单纯的心灵,读他的小说,你毫不感到是绞汁写出来的,是唱出来的,是呻吟出来的,而是自然的呼吁。这不是艺术,而是天赋。正如他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读后感父与子读后感篇十一
我读过一本书,就是阿兰摩尔的《watchmen》,这本书是一本漫画,但它获得了雨果奖,这本漫画,讲述了一个发生在美苏冷战时期的荒诞故事:1985年的美国,距离禁止超级英雄的年份已经过去了7年。曾经,超级英雄是多麽辉煌,可,超级英雄毕竟是人,不是神,他们也会有喜怒哀乐,有爱、性、心理阴暗面、恐惧和——死亡......正如书中的面具人罗夏所说:“和丹尼尔(超级英雄夜枭二代)的交谈很不愉快,他变成了一个懦夫,夜枭一代在开修车场,丝魂一代变成了一个荡妇,飞蛾侠喝酒太多被送进了医院,黑色剪影因为性取向问题被枪杀,兜帽判官失踪,大都会队长被车撞死......就连阿德里安维特也是,他虽然很聪明,所向无敌,但可能是双性恋。今晚,笑匠死在了街上,在笑声中被从30楼扔下......”这些超级英雄因为其中的一位笑匠被谋杀而重聚,寻找凶手,但发现这竟是超级英雄法老王(阿德里安维特)为了世界和平而制造的骗局,最后,罗夏为了公开真相而被唯一有超能力的世界第八大奇迹——超级英雄:曼哈顿博士杀死。
这本书一直在探讨一个一个问题:公正和和平哪个更重要?阿兰摩尔的作品探讨的就是人性,我们人类一直在为了一己之利而不择手段,就争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每个人都有欲望,你无法看清哪一样东西更重要,所以:人无完人。
人的欲望可以导致所有事,所以,最可怕的还是人心的阴暗面。
读后感父与子读后感篇十二
元旦三天假,女儿带回席慕蓉的散文集《槭树下的家》。
我曾在青春少年时代读过席慕蓉的诗集,说不出的感动,说不出的感伤,淡淡的,轻轻的拂过我的心头。而读她的散文集还是第一次,并且是在步入人生的三重角色(为人女,为人妻,为人母)后,那些她生活的点点滴滴,看似平凡却很感动,读来朴素但却深刻。一个故事,一次思索,一种顿悟,更让人体会到一种平凡却不会贫乏的生活。
也许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能静下心来读书的人已经很少,而能品读散文的人就更少了。读散文,能陶冶性情,不仅是一次文学的畅游,更是一种精神的享受。
将书捧在手中,心灵随着文字的跃入而怦然跳动,这些浪漫凄美的文字在心中激起阵阵涟漪!追忆似水年华,那么多温暖而珍贵的回忆在心间一点点地晕染开来,像一湖回忆的水面,常因几颗不经意的石子,荡开美丽的涟漪。晚上枕着书儿入睡,更感觉是一次心灵的自由翱翔。
也曾想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净化为淡淡的文字,把深藏在心中的感觉牵引出来,把生命中极为珍惜的这一部分保存下来。在落寞的时候可以回到对自己是那样熟悉和那样亲切的环境里,在和自己极为相似的人群里停留下来,细细品味,珍槭树下的家读后感藏。然后安心地去生活,安心地去爱与被爱。
恍若十几二十年过去了,在这纷繁复杂的人世间,自己的心情、自己的经历也一直在变。那些留有少年青春痕迹以及成年后的记忆、喜欢单纯、喜欢简单、喜欢花草树木、喜欢自然界里的一切风花雪月……也随着一次次变动而渐少渐失。
而在这二十年后,随着《槭树下的家》,我才发现,所有的都清晰地跃入脑海中,以前的那些痕迹,其实一直都存在,从来不曾消失。
原来,有些东西真的是一直都存在的,不会因时光的流动而改变。原来,这种喜欢简单美好的心情,一直都在,从不曾改变。即使现实生活是多么琐碎繁杂,也一直喜欢从自然的美好中寻求心灵的安静,单纯的喜悦!
读后感父与子读后感篇十三
这个寒假,我读了《狼王梦》一书,这本书的内容丰富有趣,情节深情动人,令人读后回味无穷。
《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它的主题是:一只母狼它叫紫岚,她的丈夫是狼王,可是前不久丈夫黑桑被狼子夏嘎判杀了。紫岚发誓要夺回皇位不久以后她生下了五只狼仔,紫岚要培养幼狼有夺回权力的能力。可是这几只小狼开始时爱玩,后来大儿子死了,二儿子被杀了,她剩下了一只小狼。她培养着,终于小狼长大了,可是没有夺回皇位。
这本书语言十分具体,用了许多的好词好句,描写狼的形态时非常细致,从而突出母狼对自己夺回皇位的希望。也描写出大自然生物圈中食肉动物的狂傲和草食动物的柔情,写出了大自然的循环。写出了狼的习性。
本书中写出了紫岚的母性之大,希望狼子们望子成龙,希望有个美好的未来。
在人类世界中不也正是这样的吗?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也是能有一番的事业,可孩子从来不理解父母,显得非常的叛逆。每次都不按照父母的意思去做某一件事。
通过我寒假这段时间看的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人要尊重父母爱护长辈,不能不听长辈的话,要顺从长辈。不要等到后悔的时候才希望时光可以回转才后当初没听长辈的话,才后悔自己当时固执。
《狼王梦》中的紫岚正是因为狼子不听她说的'话才没有夺回皇位。
我会继续读下去的因为这本书写得太好了。
读后感父与子读后感篇十四
导语《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讲诉了在大时代背景下,随着内战、三反五反,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社会变革,徐福贵的人生和家庭不断经受着苦难,到了最后所有亲人都先后离他而去,仅剩下年老的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下面小编为您推《活着》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每当读这本书时,我就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其实都不算什么,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他会天真的以为他所面临的是天大的困难,所以便忧郁困惑,一筹莫展。读了这本书便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去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在追求的东西,也是一个人人生价值的所在,但往往还是有很多人找不到他们想要的幸福。而我就以读了《活着》这本书后的感悟来浅谈我对“幸福”的一些看法吧!
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还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基本的能力,简单的两个字却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往往现实却给了我们太多的苦难、无聊和平庸。而我们只能一点一点的去忍受,去担负起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地披荆斩棘后才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朵幸福之花。正因为得来不易,所以才更加渴望和珍惜。
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可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于是一个个悲剧就此诞生,出生在富贵家庭的福贵并没有那么像父母所希望的那样富贵,他的人生还是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到最后才知道好好地活着才是老百姓真正的福贵。想来也是警醒我们每个人:今天你所拥有的如果不努力抓紧,明天也许就不是你的了。要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福贵的一生可谓当时底层社会的一个缩影,劳苦大众对于生活的磨难只有坚忍,而没有力量去改变他。赌光家财,气死老父,他的人生从平坦大道走向了死胡同,但最可贵的是他乘着自己年轻气盛,以狂妄不羁的性格得到了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家珍。他的幸福大门为家珍而开,也从未关过。
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漫长也是那么的短暂,让我强忍悲痛来复述他的一生吧!成亲不久,赌光家财,气死老父,同时失去了最有力的精神之柱和物质之柱;家道中落,岳父强行带走怀孕的媳妇,好在家珍最后回来了;外出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壮丁,战场上捡了一命,但也许是他的母亲一命换一命的吧;回到家以为全家四口人可以安心过上好日子了,不料儿子有庆十三岁时却因为救人献血过多而死,生活再次陷入悲痛;女儿凤霞人机灵漂亮,但因为小时候的一场高烧变成了聋哑人,本来就不舒心的日子更加难过,还好找到了一个能当半个儿子的女婿—二喜;在以后的这段时间里恐怕是福贵一辈子中最快乐的时候了,女婿对他们很好,全家其乐融融,但可怕的事又发生了,女儿凤霞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死去了;不久之后他生命中最珍爱的人,终于承受不了打击离他而去;但好歹他还有爷孙三人相依为命,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被水泥板砸死了;原本一个六口之家,还剩两个人,但命运觉得给他的痛苦还不够多,再一次夺走了他只有六岁大的外孙的生命。一个迟暮之年的老人,经历了如此多的'生死离别,却依然坚强得活着。因为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需要他,被人需要也是一种很大的幸福;因为他知道,上天让他活着是去努力追求幸福的,尽管幸福离他很远,尽管只剩他一个人,但只要他自己不放弃,明天也许幸福就来到他身边了。有人说过幸福就像一只翩翩蝴蝶,你永远也追不上它,但它却在不经意间落在你的肩上。
宽容、善良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福贵的儿子有庆是为了救他战友春生的老婆才不幸死去的,一开始家珍不肯原谅春生,但大家经历了提心吊胆的文革后,命运悲苦的他们还是重归于好,所以遭遇不幸却依然懂得宽容的福贵仍然是幸福的,他用宽容和忘却来清除痛苦,让内心有更多的空间来容纳幸福。
也许我们所看到的,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我相信任何人都会被他这种坚强所打动,从而来坚强地面对自己的人生。也许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但也许能宽若天地。
幸福只是内心对生命流转的一种感受和领悟,而这种感觉不在于它的长短,但只要我们感受到了它的存在,珍惜它的存在就已经获得了幸福。
在贫苦的边缘,幸福仍然可以光顾,在光鲜的背后,幸福也许仍然味同嚼蜡。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所处的环境,而在于你所营造的心境,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拥有了什么,而是在于你内心感觉到了什么。做事遵循于本心,幸福就可以很简单,幸福的内心才是成就我们幸福人生的主体。
积极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但我们在匆忙赶路的时候,却忘记了祝福。现在的我们似乎都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直在忙,一直在往前赶,以为拼命赶路的我们会在某个终点获得幸福。于是在这种不能停止的追求当中,我们深感疲惫,却一直不曾追到我们希冀中的幸福。生命本就是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只是匆匆忙忙、平平庸庸的追求幸福,然而却忘却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那么我们是否幸福,都早已没有了感觉。所以当你不停向前奔跑的时候,适当慢下来,欣赏沿途的景和人,也许你会收获不一样的东西。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同样生活中也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感知幸福的心灵。就让我们放飞心灵,感悟幸福吧!
读后感父与子读后感篇十五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
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再看看我们,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
高尔基这种坚强的品质值得我们的学习,因为童年的艰苦生活,他获得了坚强的力量,最终于成了一名伟人。他的这种坚强不屈,敢于面对困难并勇于克服苦难的精神是我应该好好学习的。
我看完了高尔基写的《童年》三部曲中的《在人间》这一章后,非常深切的感到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不幸。
那是在高尔基十一岁的时候,他的母亲不幸去世,而外祖父也在家道中落。他无法再继续过寄人篱下的生活,便走入社会,独立谋生。他先后在鞋店、圣像坊当过学徒,也在绘图师家、轮船上做过杂工,饱尝了人世间的痛苦。
当高尔基在轮船上当洗碗工时,终于结识了正直的厨斯穆雷,并在他的帮助下开始读书。此后,在善良的裁缝妻子,美丽的“玛尔戈皇后”的帮助下,在书籍的帮助下,小高尔基在书籍的海洋里越游越畅。正是这些书籍,开拓了他的`眼界,激发了他对正义和真理追求的决心。于是,在五年以后,高尔基怀着进大学的希望去了喀山。
我们现在衣食无忧,娱乐产品一大堆,还时不时的抱怨,抱怨这个菜不好吃、那个菜不好吃,拿我们的生活和高尔基小时候相比,我们又有什么话好说呢?所以,好好珍惜现在美好的童年时光吧!
和家人买东西的时候,你是否挑三拣四?我们不贫不富,和高尔基比,大家幸福多了!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5岁时,父亲病故了生活更加艰难了,他和他妈妈就住在外祖父家里。由于家境贫寒,高尔基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散腿裤子。
这样一身五颜六色的不协调的装扮引来同学们的嘲笑。有的同学还给他起外号。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穿的都是自己的新衣服,有的还是高档的衣服。想到这里,我不禁有些惭愧,因为尽管有那么好的条件,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次数多了就不愿在穿。
捡破烂换来的钱成了高尔基的学费来源,但是学校里那些有钱人的孩子并不理解高尔基的行为,反而嘲笑他,说他身上有“臭”味。我觉得并不是高尔基的身上有臭味,而是那些有钱人的孩子故意嘲笑高尔基,他们才显得“臭”。高尔基把别人的嘲笑变成催促自己努力学习的动力。他发奋努力,刻苦学习,终于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受到了老师和同学的喜爱和尊重。
我合书沈思,不禁思绪千万。
每个人的童年都有自己值得回忆的,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对于我来说童年也会是我最宝贵的收藏,就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来说,童年应该是他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
《童年》是高尔基用自传体写的小说三部曲之中的一部,它向我们展示了阿寥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还有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俄国社会风貌。高尔基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的母亲就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的小业主,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贫困潦倒,11岁的他被外公赶出家门,开始了到社会上谋生……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工等。
16岁时,在与命运的斗争中他深入俄国社会的最低层,和各个阶层,各种人物接触,饱尝生活的艰辛,从而不断丰富生活经验,而且当时受封建沙皇主义统治的社会十分黑暗,人们都信奉圣母与上帝,但高尔基不为所动,因为他有自己的想法,《童年》的主人公阿廖沙不仅是高尔基早年生活的写照,同时也是俄国劳动人民经过艰苦复杂的磨练后走向新生活道路的艺术典型。
我们和高尔基比起,简直就是天壤之别,所以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
高尔基是一位鼎鼎有名的文学家,但大家知不知道,他的童年非常悲惨,过不上我们现在这样幸福的生活。
高尔基小时候,他爸爸就去世了,他和妈妈便跟着外婆来到了他外公家。他外公性情暴躁,动不动就发脾气。高尔基感觉到一股陌生感,连他的妈妈都离他越来越远。到处都有人在与对方吵架,像战场一样。高尔基的妈妈去外地打工了,外婆是他唯一可以依靠的人。不久,高尔基的妈妈实在忍受不了生活的烦恼,在一个中午死了。从此,他成了父母双亡的孩子。
读完了故事,你一定会为高尔基的童年所叹息吧!他的童年非常令人难过,根本过不上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有父母的细心照顾,有老师的认真培养,是过着像天堂般的生活,不要等失去了才后悔莫及。有一次,我在饭店看见了两位阿姨各带着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
男孩的妈妈给他夹了一筷子菜,并还要夹,他大声喊着不要,把菜又夹了回去,弄的那位阿姨满脸通红。
过了一会儿,男孩的妈妈出去了,旁边的小女孩问他爱不爱他妈妈,男孩气愤地说:“哼!还爱!我恨她!”我想:真不应该这样,他永远理解不了他妈妈的苦心啊!高尔基同他相比,真有天壤之别。苦难其实是一笔财富,为他以后的人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读后感父与子读后感篇十六
小学放暑假时,我的同学推荐让我去看《妖精的尾巴》,开始时,我不认为好看,但看了之后,我终于发现了其中的奥秘,这让我感慨万分。
他们之所以变成了最强,是因为他们始终坚信一句话:“妖精到底有没有尾巴,是要我们不断探索,这样才能变得更强。”没错,这句话用在学习上也一样,只有不断积累,不断探索,我们才能考出更好的成绩,做出更优的自己。
他们之所以变成了最强,是因为他们有着梦想。梦想对每一个人每一个动物来说都是最重要的,一个没有梦想的人,无异于一个行尸走肉的怪物。每个梦想就像一个阶梯,你成功了一步,你就可以向前走一步,每达到一个梦想,这个阶梯就会伸长,去往下一个目标延伸。
他们之所以变成了最强,是因为他们学会了团结。他们把别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如果自己的的伙伴想一命抵一命,他们绝对不会允许,这可以说是有难同当,有福同享。生活中也是一样,比如说在运动会上,如果有同学摔伤了,全班同学肯定会关心的询问情况,然后送去医院。
他们之所以变成了最强,是因为他们学会了坚持。他们不管有多困难,他们一定会战斗到底,哪怕会丢掉自己的性命,或者消耗了许多魔力,他们也会坚持。他们既然可以,为什么我们却不行呢?就说说体育吧,体育是我们十分重要的科目,立定跳远、单腿跳、高抬腿、仰卧起坐、压腿……许多体育项目,我们不是做不了,就是没力气了,现在我看了这个,就学会了把体育锻炼坚持下去。
看了《妖精的尾巴》我感悟到了许多知识,我一定会学以致用的。
读后感父与子读后感篇十七
暑假里,我读了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我深深地被这本书所吸引,它让我体会到了鲁滨逊那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鲁宾逊是本书的主人公。在一次航海中,鲁宾逊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被淹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和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
鲁宾逊是一个善于帮助别人的人,他从一帮食人族手中救下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所以就给他取名叫“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就成为他忠实的伙伴和仆人。鲁宾逊还教他学会了说英语。不久,他又从食人族手中救出了几个俘虏,和他们一起劳动,共同生活。
看完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一个人身陷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使我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厄运。只有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永远是一个胜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