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士官安置工作计划(模板15篇)
计划可以为我们提供目标和方向,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时间和资源。在制定计划时,我们应该将目标和行动计划划分为可量化和可实现的小步骤。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转业士官安置工作计划篇一
^v^扶风县委党校。
就业是民生之本,富国之策。近年来,我县坚持把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努力把人口资源优势转为经济优势,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转移就业工作,实现了劳务经济长足发展,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连年被省、市评为“劳动力转移就业先进县”。但是,随着转移就业工作的蓬勃发展,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逐渐成为影响劳务经济腾飞的瓶颈。面对这种情况,县委、县政府积极探索,组织、引导相关职能部门、企业、社会各方面“主动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合力,闯出一条消除劳务经济发展瓶颈、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路。2008年全县完成劳务输出万人,占年计划的119%,其中有组织输出万人,占年计划的100%;技能培训输出万人,占年计划的108%;实现劳务总收入亿元,是农民收入中增长最快的。
一、基本现状。
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辖9镇2乡,169个行政村,5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4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0万人,占总人口的93%,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目前,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呈现出的主要特点是:
1、转移规模进一步扩大,增长速度有所放缓。
2008年全县完成劳务输出万人,比2007年高出16%,但明显低于2005年和2006年的增长速度(以上两年的增速均为26%以上),增势有所放缓。
2、转移劳动力年轻化、知识化和技能化趋势进一步明显。
2008年全县农村转移的劳动力中,年龄45岁以下人数占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比重为,较2007年高出约个百分点。从文化层次看,具备初中文化的占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比重为,高于2007年个百分点;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的比重为,高于2007年的百分点。从技术、技能看,2008年接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转移劳动力,占劳动力总数的比重为%,明显高出2007年的比重。
2008年农村劳动力转移中,属于跨省地域性转移的劳动力数量,在全县劳动力总数中所占比重为,比2007年提高了个百分点。在劳动力转移地区的分布上,分布在东南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总数所占的比重为63%,而分布在其他地区的比重合计只有37%。
4、建筑业、制造业和服务业是我县农村劳动力“三大”主要转移行业。
2土”情结,不满足于现状,敢于抛开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摆脱土地的束缚,寻求新的发展空间。从对农村住户调查资料的长期观察来看,农村劳动力转移已经从简单的数量规模向复杂技能的效益提高转化。
5、以“候鸟式”转移流动为主,但举家外出户数开始增多,在外从业滞留时间明显延长。
农村劳动力转移由于受农村土地制度、劳动力市场环境、农民工自身素质等因素的制约,外出从业主要呈“候鸟式”流动,即平时在外务工,农忙时则回家务农。近几年“迁徒式”流动就业有所增加,常年外出从业的已占相当比重,农民外出从业形式已由过去的个体流动为主逐渐演变成现今的家庭式流动和个体流动并存。据调查,2008年年末,我县农村举家外出从业的农户数增加较多,举家外出从业农户占调查村总农户数的比重,由2007年的提高到2008年的,提升了个百分点。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的农村劳动力所占比重为%,比上年提高了个百分点。
二、制约因素。
当前,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总体上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但是由于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因素,制约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进一步扩大。
3十年代初期拥有玻璃厂、造纸厂、纸箱厂、砖厂等4户乡镇企业,安排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达750人次,但是随着市场机制的优胜劣汰,至九十年代末4户企业相继破产关闭,企业人员各奔东西。
2、偏低的劳动力素质,是制约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严重障碍。据调查,在我县农村劳动力中,每户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劳动力人,占每户劳动力人的58%;有专业技术职称人数和受过职业教育和培训人数为人,仅占每户劳动力人的%。在农村劳动力中,85%左右属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6%。在2008年新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只占%。大部分农村劳动力由于缺乏劳动技能,难以在城镇实现稳定就业,没有稳定的职业和居所,回流现象严重,收入较低。同时,随着新兴高技术产业迅速发展,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不断提高,缺乏劳动技能的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难度越来越大。
3、日趋沉重的就业压力,是制约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实因素。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发展的转轨变型,城市自身的就业矛盾日益突出,劳动力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特别是近年来国企改革和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步伐的不断加快,失业人数逐年攀升,再加上失地农民和每年新增的大中专毕业生,城市的就业压力大大缩小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空间。同时,农业科技的普及推广,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使得农业内部吸纳劳动力的能力日趋减弱。
4量等作出了许多限制性规定。即使在同一家单位,城市正式职工与农民工在工种、报酬上相差很大。以我县城建站为例,该站正式职工大多为管理人员,平均每月收入在1500元左右;而起早贪黑打扫马路的保洁员绝大多数来自农村,每月收入只有400元左右。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差距更是天壤之别,城市职工普遍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一整套社会保险,而用工单位大多没有为外来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
5、落后的小城镇建设水平,使吸纳农村劳动力的功能减弱。目前,我县小城镇建设受公共设施不足、乡镇企业集中度低、经济总量偏小、产业结构不合理等因素的影响,与农村差别不大,对农民的吸引力不够。同时,小城镇现行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农民进入小城镇也并不顺畅。一是户籍制度的阻碍;二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尚未正式建立,农民把土地作为基本的社会保障,使用土地所花的代价和转出土地的补偿都很低,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预期社会保障机制必然使农民很难下决心弃地进镇。
三、对策建议。
面对以上困难和问题,县委、县政府迎难而上,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六大工程”之一来抓,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初步形成“市场导向、自主择业、竞争就业”的工作机制,消除了制约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瓶颈。
转业士官安置工作计划篇二
2022年上半年,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在镇党委政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为全镇退役军人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服务。现将上半年完成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截止目前采集退役军人及其家属共计435人,建档立卡信息登记共计349人,光荣牌悬挂共计430块,悬挂光荣牌的登记表、台账及上门悬挂照片的材料都已进行整理并归档。
二、有序推进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2022年4月底南陵县正式启动军人优待证的申领发放工作,在此前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加强优待宣传优待证政策及其承载的意义,通过多种途径让退役军人了解到优待证申领开展时间、申领程序步骤和要求,截止目前优待证申领录入共计40人,制证完成共计3人。
三、开展走访慰问。我镇按上级要求积极开展常态化联系走访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在元旦、春节及重大节日针对特殊困难退役军人、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现役军人以及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由分管或包片领导及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共走访慰问96人(困难退役军人20人,重点优抚对象21人,现役军人家属50人,立功受奖5人),发放慰问金共计50000元,同时进行了宣传报道,努力形成全社会尊崇军人的深厚社会氛围。
四、完成上半年优抚资金发放。2022年上半年重点优抚对象50人(计元),享受60岁老兵生活补贴89人(计144850元),共发放资金元。
五、地图录入。镇及七村一居共计9个退役军人服务站在6月底均已录入百度地图和高德地图,以方便服务对象进行准确查找其地理位置。
六、就业创业扶持。对全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就业创业信息数据库,根据退役军人需求,组织参加招聘会。
七、帮扶援助工作。2022年上半年为重点优抚对象申报临时救助1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000元,帮助他们解决临时生活困难。
八、涉军人员信访维稳工作。及时掌握涉军人员思想、生活动态,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将矛盾纠纷与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了重大节日期间信访工作的稳定。
九、宣传报道。明确工作任务,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宣传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加大退役军人相关的法律宣传。
转业士官安置工作计划篇三
回到开头,今年,退保法最后一条,为自主择业干部专门做出了衔接性规定。
既然是衔接,也就意味着,自主择业这个政策,或许真的退出了历史舞台。
逐月领取退役金,即将袭来!
在这个走向深秋的夜晚,一切风平浪静,你可能不会意识到,这个全新的名词,终将成为你军旅生涯的归宿!
在军官职业化的设计当中,逐月,就是主流,未来的逐月军官,你们将会成为新时代退役军人当中的佼佼者!
武能上马安天下,文能提笔定乾坤,商能年入千百万!这是社会对你们的期待,也是曾经年少热血的你,对自己的期许和承诺。
不管如何,大幕已经缓缓拉开,第一回合以退保法的尘埃落定正式告终,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转业士官安置工作计划篇四
1、完善退役军人创业数据库,根据企业规模和个人意愿成立全市首个退役军人创业协会,按照党建引领,以商引商,反哺社会的要求,为全区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搭建一个公共平台。
2、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省厅关于“示范型”“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任务,确保完成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基层服务站创建目标。
1、推动共同富裕。一是做好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动态调标,切实提高生活水平;二是落实困难退役军人帮抚援助机制,困难帮抚群体幸福感进一步突显;三是精神富有进一步引领,开展全区第二届“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深挖退役军人在乡村振兴,实施共同富裕;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舍小家为大家;在维护社区稳定,为全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等方面的先进典型。
2、启动全省双拥模范区创建工作。完善双拥模范区创建工作机制,着眼备战打仗,充实全社会化拥军力量,加强双拥和国防教育宣传形式,浓厚全区拥军氛围。
3、抓好全区散葬烈士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维修工作,落实好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4、着眼关爱、尊崇,颁发优待证。完善全区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信息,做好建档立卡工作,根据建档立卡数据库做好全区存量优待证发放,确保年底前完成应发尽发,应领尽领。
5、做好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认真做好2022年转业军官、士官和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确保移交安置任务顺利完成,认真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
转业士官安置工作计划篇五
所谓刚性的政策,值得就是刚毕业的军官,。军官接受纳税人供养的免费教育的时间越长,服役奉献的时间也应当越长久。在军改期间,由于军官法停止适用,军队在短时间内出现了大量人才流失的现象。
不少高学历军官,通过“抑郁”、“家庭困难”以及其他思想原因等方式手段,绕过政策监管,成功退役。并且,这一个个“成功”的案例,也给了后来人以“希望”,认为自己在部队干不了多久就可以走,进而持续占用有限的军队教育资源。
这种“搭便车”风气的形成,对军队建设有百害而无一利。军官职业化政策落地之后,退出规定更加刚性,想通过“找关系”,“递条子”或其他手段达成提前退役的政治和法律成本只会增加,不会减少。
当然,刚性的退役政策,同时也能为服满年限,想要退役的干部释放红利。
毕竟,总的名额就那么多,一部分少拿了,另一部分人分到的蛋糕就大了。
达到最低退役标准的军官,将会拥有更加灵活的退役安置渠道。同时,在基层服役五到六年之后,如果还未达到晋升条件,这部分军官已经用自己的实行行动证明了自己不是“人才”,部队也没有必要强行留下“非人才”。
至于职业军官,努努力,加加油,晋升中校,基本上就能保证一生衣食无忧。在部队退休,无需担心后路和转业的问题,可以把全部精力都放在强军事业上。
我们可以发现,今后,军官队伍当中将会出现鲜明的两种分层:“想退休的人和不想退休的人。”
摇摆在这中间的军官,需要及时选择人生道路,做出抉择。
转业士官安置工作计划篇六
20xx年xxxx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v^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退役士兵安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新时期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全面推行新政策中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同时,积极稳妥做好老政策中“双考”安置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妥善安置退役士兵,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展顺利,确保年度安置工作圆满完成。截止8月底,圆满完成了20xx年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现将安置工作总结如下:
今年,我县共接收退役士兵203人,其中:自主就业的165人,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万元;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33人(含:转业士官32人、荣获战时三等功1人);参加“双考”安置的5人。实际安置工作岗位29个(其中:安置在中央驻曲单位1人、市属单位2人、我县事业单位26人),占应安置总数的;申请办理自谋职业的9人,占应安置总数的,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万元。对5名退役士兵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万元。
为确保安置改革稳妥推进。一是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v^部部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常委、县人武部政委,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县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工作办公室主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为成员的xxxx县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办理退役士兵接收和安置的日常工作。二是出台政策,为拓宽安置渠道提供保障。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下达了《xxxx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xx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计划的通知》(会政发〔20xx〕38号),确定了我县的安置岗位,为全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组织保障。
1.自主就业安置。今年,我县自主就业安置的退役士兵有165人,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及省、市相关规定: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政府不安排工作,且不能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双考”安置,县安置办将严格按照自主就业的相关文件规定给予经济补助,补助标准按照部队发放的士兵服现役每满1年发给4500元的退役金基本标准的80%比例计发(每服役一年补助3600元)。
2.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符合新老条例规定的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人员,包括新条例中安置对象为: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是烈士子女的。老条例中安置对象为:平时因公、因病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符合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严格按照《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规定》、《云南省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安置办法》、《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文化考试规程》、《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规程》要求,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并根据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表现、服役期限、伤残等级、技术等级、立功受奖等情况进行实绩考核。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选择岗位。对在选岗现场未选择岗位安置、放弃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一律不再为其安排工作,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货币安置。
3.考试考核安置(以下简称“双考”安置)。符合“双考”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未选择自主就业的,按照《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规程》、《云南省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安置办法》、《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文化考试规程》、《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规程》规定,采取安排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安置。今年,“双考”安置对象为:20xx年11月1日以前入伍的,1.从城镇(非农业户口)青年中征集入伍或者20xx年从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征集入伍以及从高校在校大学生中征集入伍且不复学的士兵;2.农村入伍在服役期间因公致残被评定为7级、8级残疾等级的士兵;3.农村入伍的女兵。符合“双考”安置的退役士兵,由县安置领导小组设置工作岗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并根据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表现、服役期限、伤残等级、技术等级、立功受奖等情况进行实绩考核。按“双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选择岗位。对“双考”安置中未被录取的退役士兵,可在20xx年8月20日前实行“双向选择”,由本人与企业单位联系工作,在接收单位同意的基础上,经接收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盖上单位公章,即可按本人联系的单位安置。经过“双考”未被录取安置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联系到接收单位的退役士兵,一律按自谋职业办理,不再保留安置资格。
4.自谋职业安置。根据规定,对符合“双考”安置条件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给予一次性自谋职业经济补助,今年我县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为:按两年义务兵55000元为基数,服役期每增加1年补助11000元。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根据《^v^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10号)文件精神,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一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接收报到工作。退役士兵接收报到工作既是一项严肃的思想政治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服务性工作,这项工作做得如何,对于稳定退役士兵思想情绪和妥善安置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从去年11月初开始悬挂横幅、张帖标语、制作了“xxxx县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流程”、制定了接收、报到、培训、档案登记管理等相关表格,建立了台账。营造浓厚的接待气氛,热情主动与他们亲切交谈,了解他们在部队的特长、爱好、身体状况,每天做好退役士兵的报到,档案接收,预备役登记,户籍关系等手续办理,同时,我们主动向退役士兵宣讲国家的安置政策,发放“xxxx县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流程”,为优质高效完成20xx年我县退役士兵安置、教育培训、推荐就业等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是做好各项数据的上报工作。每月月初按时、准确、有效向市局上报退役士兵安置的各项数据。
三是认真抓好教育培训。为促进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能力,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积极宣传动员退役士兵参加1年以上学历教育培训,及时与云南盈丰盛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云南省林业技工学校等六所重点院校联系,筛选出用工需求比较集中且符合退役士兵特点的汽车驾驶、维修、电工、计算机应用等50余个专业,供退役士兵选择有针对性报名,培训期间,2年内免学费、住宿、实习、技能鉴定等费用6000元,超出部分由退役士兵本人承担。凡参加教育培训的退役士兵,毕业后由学校(院)推荐就业,政府安置部门不再负责安置。通过宣传动员,今年春、秋季招生,我县共有25人报名参加培训;4月24日至30日,委托县委党校举办xxxx县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班,县民政局副局长谢开林同志作了《在全县退役士兵培训班上的讲话》,对25名退役士兵免费进行了专业技能培训。通过培训,使这些退役士兵学到了一计之长,增强了就业能力和参与市场竞争的信心。
转业士官安置工作计划篇七
4.强化对退役军人的帮扶援助。全面开展全区特困、低保、低边困难退役军人排查摸底,掌握致贫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措施。严格落实市局《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救助工作的实施细则》,为低保、低边困难退役军人增发10%的最低保障金。建立健全“政策落实+司法救助+社会化援助”三位一体困难帮扶机制,确保在共同富裕道路上退役军人一个都不掉队,现役军人家庭一户都不少。
5.持续加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依托金华市退役军人学院,构建适应性培训、技能培训、学历教育、终身职业教育为一体的教育培训体系,为退役军人提供“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培训,提升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能力素质。
6.强化就业创业帮扶。通过为退役军人常态化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和深化就业帮扶“精准智供”多跨场景,帮助退役军人实现就业创业。积极构建由退役军人事务、人社、经商和行政执法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就业创业帮扶工作格局,提升帮扶实效。
7.深化“基层党建+退役军人事务”创新。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建立健全“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激励引导广大退役军人争当基层治理的领头雁、乡村振兴的生力军、应急应战的突击队。
8.继续深化全省“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和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力争30家以上服务站达到省级“枫桥式”标准,30人以上退役军人的135家村(社区)服务站均达到全国“示范型”标准。推动数字服务中心(站)建设,推动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真正成为退役军人温暖之家。
10.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持续推进区关爱退役军人协会、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建设,通过志愿服务、公益捐赠、公共法律服务、困难帮扶等“基本优待+”模式,为退役军人提供全方位的关心关爱。
11.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平稳有序推进建档立卡,稳妥、审慎、精准全面发放优待证,推动浙江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落地见效。6月底前完成全区存量对象的信息采集,9月底前基本完成存量对象的优待证申领和发放工作。
12.强化关心关爱。严格落实“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工作机制,强化常态性的走访慰问,切实增强退役军人和广大优抚对象的尊崇感、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打造社会化优抚传统优势品牌。提升政府购买退役军人健康服务等项目的服务质量,增加服务形式,推动社会化优抚工作更多样化、人性化、温情化。全力做好“一人参军,全家光荣”免挂号费活动,为现役军人家属和退役军人及其家属、优抚对象提供免两年挂号费的优惠。继续做好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购买综合保险相关工作。
转业士官安置工作计划篇八
**年,我局双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v^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把贯彻十八大精神与双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营造“军爱民、民拥军、军民鱼水一家人”的良好氛围,为长泰县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六连冠营造社会氛围。现结合xxx实际,制定我局20**年“双拥”工作计划。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进一步深化双拥工作的认识,解放思想,不断探索新时期双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双拥工作的针对性和创造性,建立起适应改革开放和时代发展的新型军民关系。在舆论上加强对双拥工作的宣传。
二、进一步优化双拥工作机制。
(一)、调整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双拥工作,亲自协调解决“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落实目标管理和领导责任制。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形成上下贯通的双拥工作机制。组织机构的建立,工作制度的制定,是保障双拥工作广泛开展的重要保证。
三、突出重点,广泛开展活动。
在春节,“八一”建军节等重大节日期间,进行走访慰问。
四、落实优抚政策,维护社会稳定。
抓好优抚安置政策落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在生活,工作上切实关心优抚对象,为他们办实事,做好事,使他们能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五、继续抓好共建。
抓好军警民共建活动,不断丰富共建内容,深化共建内涵,增强军地了解,增强军地团结。
转业士官安置工作计划篇九
按照《榆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县级局2020年度工作考评的通知》(榆退役军人发〔2020〕50号)要求,我局围绕工作考评内容,就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等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来,神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深入贯彻^v^^v^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四个导向”,围绕“三个目标”(团结管理好、服务保障好、作用发挥好),着力构建“533工作体系”(“五级书记”主抓退役军人工作统筹联动的工作运行体系、“三驾马车”共同驱动的组织管理体系、“两站一中心”协同运转的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搞好“两项活动”、抓住“一个关键”、做实“五项工作”为重点,探索形成具有神木特色的“八一”工作法,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神木市荣获全省、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坚持政治统领,所有工作都从政治上考量、在大局下行动。
一是“五级书记”主抓退役军人工作运行体系统筹联动。2019年3月7日,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率先成立,市委书记担任第一组长,市长担任组长。12月,全市20个镇(街)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相继成立,并由党委政府一把手担任组长。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召开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党委议军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军政座谈会议、军地联席会议、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10余次,整合各方力量研究部署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形成军地协同、部门协同、上下协同,统筹联动的工作格局。
三是“两站一中心”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协同运转。按照“五有”和“全覆盖”要求,“两站一中心”已于去年5月底全部组建成立。今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退役军人工作机构政治文化建设规范》和《陕西省高质量创建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统一制度职责流程,统一上墙内容,统一设计装修,高标准、规范化一体推进中心(站)建设工作。将1000多平方米的服务中心办公场所进行装修改造,设有服务大厅、“一站式”办理窗口、军人之家、老兵驿站、老班长谈心室、思想政治工作室(党员活动室)、志愿服务队工作室、法律援助工作站、政治文化展示区、荣誉物品军旅物品展陈区等区域。目前已按“标杆型”服务中心定位,将其打造成集“五个阵地”(教育管理阵地、基层服务阵地、帮扶援助阵地、宣传文化阵地、权益保障阵地)、九大功能(政治文化宣传、信息动态管理、就业创业扶持、生活困难帮扶、合法权益维护、心理调适慰藉、医疗康养咨询、司法援助服务、志愿组织活动)于一体的“退役军人之家”。对20个镇(街)、364个村(社区)服务站分别按照标杆型、示范型、规范型要求分类打造。按照“标杆型”服务站建设标准先期打造的3个镇、2个社区服务站已完成装修改造。剩余17个镇(街)、362个村(社区)服务站分别按照示范型和规范型要求加紧装修改造。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一手抓思想政治工作,一手抓服务保障工作,从搞好“两项活动”、抓住“一个关键”、做实“五项工作”八个方面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用心用情用力服务退役军人。
(三)做实“五项工作”,优化“枫桥式服务”。
“双拥”创建工作成效显著。一是组织实施春节、八一拥军优属活动,走访慰问5个驻军部队、重点优抚对象等,发放慰问信、年画、春联。二是每年为驻神部队提供长效保障经费332万元,为驻神部队搞好现代化建设。三是解决了2名随军家属就业问题。四是将驻神部队官兵就医、子女入学入托纳入本市全民免费医疗和15年免费教育范围。五是疫情防控期间,专武干部和退役军人纷纷走上疫情防控一线,向湖北武汉捐款捐物50余万元,人武部利用库存战备物资搭建疑似病人预检中心。六是开展“退役士兵返乡接站”活动,为退役士兵举行“回家”欢迎仪式。七是组织退役军人党员赴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与驻神武警中队在碧麟湾景区开展义务植树、户外拓展训练过“军事日”活动,承办“八一”双拥联欢晚会,追忆军旅情等一系列活动。八是邀请驻神部队官兵走进校园普及国防知识,联合神木市司法局走进神木市武警中队为即将退役官兵现场讲解政策法规,赠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手册》、《七五普法读本》等书籍100余册。九是圆满完成迎检任务,神木荣获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
优抚优待工作同步推进。一是用好关爱基金。市退役军人关爱基金总规模2200万,今年“99公益日”共募集资金万元。发放榆林市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一批次4户万元。发放神木市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三批次204户万元。二是常态化走访慰问退役军人。利用春节、端午、中秋等节日,对功臣模范、烈军属和困难退役军人进行走访慰问12次,帮扶资金118万元。三是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均已发放。四是全年按时足额发放优抚金。第一季度为1833名优抚对象发放优抚金万元;第二季度为1900名优抚对象发放优抚金万元;第三季度为1882名优抚对象发放优抚金万元;第四季度为1850名优抚对象发放优抚金459万元。五是为46名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万元。六是对88名2020年度退役优秀士兵(士官)进行集中慰问,发放慰问金万元。七是协调市住房保障中心为抗美援朝老战士乔蛇义申请廉租住房。由单位出资,将老八路焦狗儿安排到敬老院生活。八是依据《神木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报销比例。九是实行“阳光安置”,以服役期间量化评分为依据,按照双向选择安置方式,完成5名转业士官安置工作。按程序做好2名转业军官安置工作。委派131名退役大学生士兵到事业单位工作。十是为符合条件的1286名退役军人全部办理了社保接续。
转业士官安置工作计划篇十
第一条为了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退役士兵安置的相关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三条退役士兵安置实行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制度。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领导,建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机制,将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国防动员和双拥模范城(县)考核体系,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承担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行考核、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各级机构编制、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税务、工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第五条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应当遵守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法规,服从人民政府的安置。
第二章接收与移交。
第六条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制定的退役士兵年度移交计划,及时接收部队移交的退役士兵。
第七条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第八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跨省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由省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省内跨设区的市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设区的市内跨县(市、区)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
(一)因战致残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是烈士子女的;。
(四)父母双亡的。
第十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三十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应当持接收安置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件和介绍信,在接收安置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应当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第十一条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在退役士兵报到后,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座谈会、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退役士兵宣传国家和本省有关安置就业政策。
第十二条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接收部队移交的退役士兵档案后,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将退役士兵档案移交有关机构或者单位管理。退役士兵个人携带档案移交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拒绝接收。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档案,移交安置地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管理。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档案,移交其接收单位管理。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档案,移交其服务单位管理。
第十三条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对退役士兵档案进行审核,在退役士兵报到时为其开具落户介绍信。
公安机关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为退役士兵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办理户口登记。
第三章自主就业。
第十四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一)不符合安排工作或者退休、供养条件的;。
(二)符合安排工作条件,但退役时选择自主就业的。
第十五条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应当根据部队一次性退役金标准、本省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相应调整增加。
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提供就业服务、教育优待、小额贷款、个体经营减免费用和税收等优惠政策。
鼓励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对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规定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给予税费等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以及协调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搭建信息平台等方式,为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提供指导和服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备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时,应当主要从大学生退役士兵中招录。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本省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招聘录用考试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待录用。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个人意愿,组织引导其参加短期技能培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
退役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以免费参加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教育;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经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在退役后二年内免费参加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教育。
退役士兵退役一年以上参加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的,按照国家和本省相关政策执行。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经费,列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十九条入伍前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服现役期间保留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二年内允许其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自主选择调换专业、免修军事技能训练,享受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考研、高职升学优惠等政策。
士兵退出现役后,可以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可以申请免试进入本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习;参加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和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优待。
第二十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原工作单位合并的,由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安置;原工作单位分立的,由退役士兵选择的分立后的单位负责安置;原工作单位撤销的,由其上一级主管单位负责安置。
第四章安排工作。
第二十一条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十二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五级至八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和国防义务均衡负担的原则,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安置,保障其退役后第一次就业。
对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较重的县(市、区),可以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统筹安排。
第二十三条省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制定全省需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年度安置计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
第二十四条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和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下达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中央国家机关驻赣单位和省国家机关及其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接收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由省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下达。设区的市、县(市、区)国家机关及其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接收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级下达。
第二十五条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的服役年限、服役表现进行量化评分,公平、公正安排退役士兵的工作。
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招收录用或者聘用人员的,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的工作岗位用于接收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
第二十六条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六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超过六个月未安排工作的,按照当地最低生活水平标准的二倍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的,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百分之八十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
第二十七条承担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应当按时完成所在地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并不得以劳务派遣、有偿转移等形式代替接收安置。
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一个月内,承担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应当安排退役士兵上岗,并与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合同存续期内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的,退役士兵与所在单位其他人员一同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
(一)不按照规定时间到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且超过三十日的;。
(三)办理安排工作手续后未按照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的;。
(四)其他拒不服从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
第五章退休与供养。
第二十九条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
(一)年满五十五周岁的;。
(二)服现役满三十年的;。
(三)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等级的;。
(四)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退休的退役士官的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省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退休士官安置计划,制订下达全省退休士官接收安置计划。
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与移交退休士官的部队、退休士官本人共同签订退休士官移交协议,并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办理退休士官接收安置手续。
第三十一条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士官,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
国家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的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国家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集中供养:
(一)因残疾原因需要经常进行医疗处置的;。
(二)日常生活需要护理,不便于分散供养的;。
(三)独身生活,不便于分散供养的。
在实行集中供养或者分散供养前,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退役士兵的部队、残疾退役士兵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协商签订残疾退役士兵供养协议。
第六章保险关系的接续。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和经办机构应当为退役士兵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等服务,配合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及时为退役士兵办理社会保险接续手续。
第三十四条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
第三十五条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退役军人参保缴费凭证等材料,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第三十六条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在退役后放弃安排工作的,其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按照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参与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相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审批退役士兵安置待遇的;。
(二)在审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出具虚假鉴定、证明的;。
(三)未按照规定办理退役士兵安置相关手续的;。
(四)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第三十八条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拒绝、无故拖延执行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者与残疾退役士兵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的,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提请有权处理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对企业按照涉及退役士兵人数乘以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十倍的金额处以罚款,并对接收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第三十九条退役士兵弄虚作假骗取安置待遇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取消相关安置待遇。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实施办法自2月1日起施行。1988年11月10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江西省实施〈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细则》同时废止。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执行本实施办法,本人自愿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时国家和本省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执行。
转业士官安置工作计划篇十一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退役军人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建立了健全的领导体制机制,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确保__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_、_的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二是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贯彻落实省委“20条措施”,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增强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政治自觉性;积极开展政策培训,先后组织了7场次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始终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确保了整个系统风清气正。
三是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按照上级要求设立了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5个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544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按要标准设立5个服务窗口,服务站设立综合窗口,现各项工作基本步入正轨。
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领跑在全市前列。拥军优抚政策依规足额兑现落实,持续开展阳光安置,积极探索就业创业渠道,真情开展解困帮扶,全力打造退役军人之家,2019年被市评为先进单位。
2020年,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总体要求: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__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全国、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守底线、抓重点、开新篇”的工作要求,以退役军人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构建“三个体系”为主线,以坚持“四个聚焦”为重点,统筹兼顾、精准施策,齐抓共管、融合推进,立足当前解决突出问题,着眼长远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增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宣传舆论引导,营造尊崇军人浓厚氛围,探索落实退役军人奖惩机制。
二是认真做好移交安置工作。不断完善安置办法,提高安置质量,创新军休模式。
三是大力促进就业创业。加强教育培训,做好就业服务,积极扶持创业,持续开展“双带双促”活动。
四是不断提升拥军优抚水平。落实优待目录清单,提升服务水平,精准做好“两参”人员核查认定工作,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常态化信息采集和光荣牌悬挂工作。
五是扎实开展褒扬纪念。精准做好烈士评定工作,打牢弘扬英烈精神,加强纪念设施建设管理。
六是加大权益维护力度。抓好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加强困难帮扶,开展常态走访慰问,重要节日走访慰问长效机制,对重点对象开展经常性走访慰问。
七是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机构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推进信息化建设,建设信息一体化平台。
八是加强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升政策水平,加强理论与业务知识学习,促进队伍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
转业士官安置工作计划篇十二
为进一步加快全镇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体系建设,强化退役军人党员责任意识,明确全镇退役军人工作重点,现结合单位实际,制定20xx年度退役军人工作计划如下:
全面贯彻^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高质量党建引领退役军人工作的总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奋发进取,努力把退役军人党支部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不断推进党建工作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融合,为城关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一)切实加强社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和落实支部抓社区的领导责任制。一是支部必须加强对社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二是要明确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时发现、总结、交流典型,了解、反映和解决社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要明确职责分工,和做好各项工作的相互协调,工作人员的相互协作。通过加强社区队伍的建设,打造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团结协作精神强、有奉献精神的社区干部队伍。
(二)扎实有效地抓好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定期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开展集体活动,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员意识和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坚持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组织党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做好从居民中发展党员的工作,至少发展1名党员。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党建工作机制。
1、社区建立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分析形势任务,安排部署工作,协调社区内各种力量和各方面关系,深入开展党建工作联创、思想工作联做、社会治安联防、公益事业联办、环境卫生联搞、文体活动联谊等共驻共建活动。
2、健全党组织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社区党组织的工作重心和社区居委会的功能定位,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负责、社会协同、居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发挥好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3、健全社区居民自治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实现居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社区党组织要支持和保障居民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职责,社区居民自治组织要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
(四)不断强化社区服务功能。
转业士官安置工作计划篇十三
双拥”工作的重要组成局部,退役士兵安排工作是关系军队建设、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今年退伍安排工作又面临军队裁军的全面推开,局部服役未满规定年限的士兵将提前退役,安排任务将加重的形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退役士兵安排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着眼于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局,把退役士兵安排当作一项重要政治责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对退役士兵安排工作的领导。要对年度退役士兵安排新形势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强化调控手段,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分级管理和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政府将把退役士兵安排工作作为“双拥”评比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完不成安排任务的地方和单位,不能评为“双拥”模范城或“双拥”先进单位。对拒绝接收或不按计划接收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今年市本级退役士兵的接收安排对象为经审查符合退伍安排资格的中央、省驻市单位和市直单位退役子女或配偶;市高新开发区退役子女或配偶;区城南、城北办事处居民退役子女或配偶;迁入市满两年在入伍者和配偶迁入满两年者;父母在市区且申请在市本级安置的未婚转业士官;因国防要求和工作需要经省安排办或市政府批准同意在市本级安排者;兵役法》和相关政策规定特殊照顾需要在市本级安排者。
转业士官为当年度6月底。城镇退役士兵报名接收截止时间为当年度2月底。
做好退役士兵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引导退役士兵认清国家改革和建设的新形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针对退役士兵安排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退役士兵的思想实际。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转变就业观念,自觉服从分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退役士兵安排政策,宣传退役士兵中的好人好事,宣传自谋职业胜利守业的典型。要加强城镇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的教育管理,及时掌握退役士兵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工作,化解矛盾,防止发生群体上访事件。要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关心退役士兵的生活,主动协助退役士兵解决生产、生活和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努力提高城镇退役士兵的科学文化和职业技能素质,要加大对城镇退役士兵的培训工作力度。增强他市场经济条件下就业的竞争能力。各级政府要安排经费用于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确保培训工作收到实效,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得到提高。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教育和人事、劳动保证等部门,利用现有各类学校和相关培训机构,对城镇退役士兵提供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对返回农村的退役士兵。采取有效措施,生产服务、技术指导、教育培训、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方面给予支持。对生产、生活、住房方面确有困难的当地政府应当予以扶助。要鼓励和扶持有专长的退役士兵兴办经济实体,推荐介绍优秀退役士兵作为基层组织的后备力量,发挥他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解放思想,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与时俱进,深化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排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继续全面推行安排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排方法。
继续实行“按系统、按比例分配任务、包干安顿”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法,要进一步加大行政调控力度。根据国防义务全社会均衡负担的原则。由各级政府统一下达指令性安排计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配合民政部门科学合理地编制安排计划。对适合城镇退役士兵就业的岗位,各地应在符合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中优先选用招考。各行各业和单位要从军队建设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动身,千方百计克服困难,积极承担国防义务,努力完成当地政府分配的接收安排任务。安排计划下达后,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不折不扣地执行,用人单位按计划接收人员确有困难的经与安排部门协商,报同级政府批准,可按一定比例实行安排任务有偿转移,有偿转移金的缴纳规范参照民字〔〕134号文件规定为每少收一名退役士兵万元。
积极推进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要继续深化安排改革。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自谋职业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完善政策规定,推动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向纵深发展。要按照《^v^兵役法》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排工作的通知》府发〔〕5号)规定,积极筹措经费,逐级建立退役士兵安排保证金专户,及时发放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和生活补助费,确保我市完成省政府今年下达的30%自谋职业率。市本级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补助规范仍按府办字〔〕118号文件执行,县区自谋职业补助规范自行制定。要认真落实^v^办公厅《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0号)文件精神,确保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今年起城镇义务兵鼓励自谋职业。要求安排工作的父母是企业单位的一律回父母所在单位安顿,鉴于目前的现实状况。父母是行政事业单位和父母无工作单位的退役义务兵原则上安置到股份制和民营企业。
要依照区别对待、重点照顾的原则:一是荣立一、二等功的退役士兵要安置好;二是使转业士官得到妥善安顿;三是条件许可照顾二等以上伤残军人。退役士兵父母是市属破产企业的按无单位子女对待,今年省政府下达我市38名事业单位安排计划。退役士兵是中央、省驻市单位子女的按计划安置到父母所在单位,如无计划安排不了按民字〔〕134号文件执行。
新钢、铁路等中央、省驻市单位的土地工退役子女不享受其单位退役子女待遇。市征兵办核定给这些单位的征兵计划内入伍的子女退役后按计划安排回父母单位,从年起。市征兵办核定给这些单位征兵计划外入伍的子女退役后,按其他退役士兵对待。鼓励城镇青年征兵时签订退役后自谋职业的协议。
对料理假资料谋取安排资格、占用农业户口指标入伍、非户口所在地入伍的城镇退役士兵,要严格执行安排政策。一律不享受城镇退役士兵的安排政策。
由接收单位依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逐月发放生活费。由于接收单位原因使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从当地退伍安排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
退役士兵在张榜公布安排去向后三个月内不料理安排手续的按自谋职业对待或由退伍安排部门直接向接收安排单位料理安排手续,要严肃安排纪律。将其档案直接移交接收单位。
转业士官安置工作计划篇十四
答:计划分配转业费包括生活补助费、安家补助费和边远地区安家费三部分。
(1)生活补助费:军龄8-9年,发给3个月本人工资,以后军龄每满1年增发1个月本人工资,最高不超过16个月本人工资。
(2)安家补助费:军龄14年以下,发给4个月本人工资。越过14年,从第15年起,每满1年增发0.5个月本人工资。
(3)边远地区安家费:转业到三、四类地区的,增发8个月本人工资;到五、六类地区的,增发10个月本人工资(非本人原籍和入伍地)。
2、问:军改期间的自主择业条件有什么变化?
答:18年!按有关文件规定,今年军龄满18年的军队转业干部,本人提出申请,经组织审核批准,可以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其中,军龄满19年、18年的自主择业干部的月退役金计发基数比例,分别按照79%、78%的标准执行。
3.问:士官转业费的军龄如何计算?
答:军龄时间从批准参军之日起至下达转业命令时止。二次入伍的,第一次入伍的军龄和原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计发生活补助费和安家补助费。服现役时间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份按满周年的标准计发。计算公式为:军龄时间=转业命令下达时间(年、月)-入伍时间(年、月)+1个月。
4、问:军人工资包括哪几部分?在每月何时发放?
答:军官和文职干部工资包括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军龄工资、护(教)龄津贴、军人职业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士官工资包括衔资、军龄工资、军人职业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离退休军人离退休费包括离休干部离休费、退休干部退休费、退休士官退休费、生活性补贴等。
军人工资在每月1至5日发放,如遇重大节假日,可提前1至2天发放。
5、问:请问增发退役金标准和条件。
答:共有10种。
(一)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或者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
(二)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15年、20年以上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
(三)按各项规定标准合并计算后,月退役金数额不得超过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基础、军龄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之和。
(四)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
(五)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低于安置地当年党和国家机关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月退休生活费数额的,安置地政府可以发给差额补贴。
(六)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七)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选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停发退役金。
(八)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区别不同情况,一次发给本人生前10个月至40个月的退役金作为抚恤金和一定数额的退役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具体办法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九)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遗属生活确有困难的,由安置地政府按照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发给生活困难补助金。
(十)自主择业干部工资调整随部队工资作相应调整,其调整幅度参照军队同级别退休人员调整幅度。
6、问:干部职务晋升时如何计发职务工资?
答:从晋升的当月起,由现职务工资档次进入所晋职务相同工资档次的前1个档次(如10档的前一个工资档次为9档)。其中,现职务工资为1档标准的,进入所晋职务1档标准。越级晋升职务(专业技术)等级的,按逐职(级)晋升的办法推算。如,正排6档进入为正连4档。
7、问:干部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工资每年如何定期增资?
答:每年1月按职务档差标准增加职务工资档次,上不封顶;每年从1月增加1个军衔工资档次。
8.问:干部军衔(级别)晋升时如何计发军衔(级别)工资?
答:将官、校官军衔工资档次为1至8档的,进入所晋军衔的1档;尉官军衔工资档次为1至6档的,进入所晋军衔的1档。其他情况:按原军衔(级别)工资标准,套入所晋军衔(级别)档次标准。其中,有相同标准的,进入该档次标准;没有相同标准的,就近就高进入相应档次标准。
9.问:代职干部的工资标准如何执行?
答:正式任命代理职务的干部,在代职期间,其代理职务高于原任职务的,按新代理的职务工资标准执行,代职结束后,恢复本人原工资待遇;其代理职务低于原任职务的,按原职务工资标准执行。临时由军政首长口头指定代职的,仍按原职务工资标准执行。
10、问:大学生毕业生提干,专业有啥要求?
答:男,专业不限。女:主要是理工类以及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类,临床医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类专业。其中,非理工类专业入伍、从事通信专业的女大学生士兵且通信专业分业科目考核成绩达到良好以上的,可以纳入通信类专业选拔范围。
11、问:生长干部学员首次定职授衔时的工资标准如何执行?
答:军队院校毕业生和接收入伍的地方大学生实行见习期的,见习期满定职授衔时的职务、军衔(级别)工资标准,分别从毕业当年6月30日和批准入伍之日起执行。
12、问:干部休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军队干部进地方院校学习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答:军队干部在病假、事假、休假探亲期间和免职、离职留队休养期间,工资照常发放。军队干部被抽调至地方院校培养,毕业后仍回军队工作的,在校学习期间,原在部队的工资待遇不变。
13、问:在什么情况下军队干部不予定期增资?
答:一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连续15天以上的,职务工资停止定期增资1年;二是任职命令公布后,未经组织批准,无正当理由逾期1个月不到职的,职务工资停止定期增资1年;三是当年受过行政记过或党(团)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停止定期增资1年;四是经组织批准转业、复员的,不予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和军衔(级别)工资;五是实行见习期的院校毕业生、研究生,在见习期间不予增加职务和军衔(级别)工资。
14、问:军队在职干部考取研究生后工资标准如何执行?
答:在校学习期间,与在职干部一样晋升职务、军衔(级别)等级和定期增资。毕业时工资低于军队院校研究生规定标准的,按规定标准执行;达到或高于的,高定1个职务工资档次。非全日制毕业研究生,不予增加职务工资档次。
15、问:义务兵津贴年度增加的时间如何计算?
答:义务兵的津贴按服现役年限执行相应的年度津贴标准,服役每满1周年时,执行下一年度津贴标准。即服现役不满1周年的,按第一年的标准执行;满1周年不满2周年的,按第二年标准执行。
16、问:代职、见习军官和代理军官职务的士官,如何执行基层军官岗位津贴?
答:经由有审批权限的机关正式任命的代职、见习军官和代理军官职务的士官,按代理(见习)职务标准执行基层军官岗位津贴。
17、问:哪些人员享受士兵职务津贴?士兵职务津贴如何发放?
答:按编制担任基层行政或者专业技术领导管理职务的士官及班长、副班长享受士兵职务津贴。享受职务津贴人数以编制为依据,超编的不发。调离或离开现职岗位进院校学习、被临时借调从事其他工作以及免职待分配的,从离职或免职的下个月起停发职务津贴;因病住院、疗养、参加短期集训或休假,超过3个月的,从第4个月起停发职务津贴;因战因公负伤住院治疗或离队休养的,在住院和离队休养期间继续发;凡符合两种以上条件的,按其中一个最高的标准享受。
18、问:哪些人员享受奖励工资?
答:经团以上机关考核评定为称职以上的干部和士官。不享受奖励工资的人员包括: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连续15天以上的干部和士官;任职命令公布后,未经组织批准,无正当理由逾期一个月不到职的干部和士官;当年受行政记过或党(团)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干部和士官;当年非因战、因公连续病休超过半年的干部和士官;上一年度及其以前编外、免职并不再安排做临时工作的干部;上一年度及其以前批准转业、复员、离休、退休的干部和士官;刑满、劳教释放或犯有错误不宜转业而作复员安置的干部和改按义务兵退役的士官;当年刑满、劳教释放留在部队按干部待遇的人员;正在进行审查未作结论的或审查已作结论不符合享受奖励工资条件的干部和士官。
19、问:奖励工资标准如何确定及发放?
答:当年工作时间超过半年的,其奖励工资标准为本人1个月的基本工资;当年工作时间半年以下的,其奖励工资标准为本人基本工资的一半。
奖励工资一般在每年一月份发放,以本人上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退役和牺牲、病故人员,以当月本人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
20、问:在何种情况下可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
答:符合探亲条件的干部、士官,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一是妻子符合随军条件,是农业户口,或者虽是城镇户口但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团职以下干部、士官;二是妻子在地方有正式工作,比照随军条件可以调到部队驻地安置而不来部队驻地安置的团职以下干部、士官;三是家属随军或比照随军条件妻子调到部队驻地安置工作后,干部、士官调往边防、海岛或高原艰苦地区,其家属随迁到上述地区安置有困难的(含团以上干部);四是在特殊地区部队和岗位服役的干部、士官。干部、士官配偶到部队探亲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所超月份不发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
答:妻子是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的职工,包括经区、县以上劳动人事部门批准,在国家劳动计划内招收的合同工,应视为有正式工作,其他的则视为无固定工资收入。
22、问:子女保育教育补助费的享受条件?
答:干部、士官所在部队现有幼儿园(分园)的,其符合入园条件的随军子女和户口在本部队驻地的未随军子女,均应入本部队幼儿园。对未随军或虽已随军但因年龄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入本部队幼儿园的6周岁以下子女,发给子女保育教育补助费。
23、问:伙食类区是怎样划分的?
答:伙食费类区是根据全国各地的物价指数划分的,各类区规定了不同的伙食标准,以消除由于物价因素对伙食费的影响。从2008年7月1日起,全军共分四个伙食费类区,其中包括三个一般伙食费类区和一个实物供应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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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业士官安置工作计划篇十五
xx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于xxxx年x月挂牌成立,成立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鼎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v^^v^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开展“基层基本建设年”“思想政治工作年”“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为抓手,全面做好退役军人领域就业保民生、防风险、促稳定各项工作,为x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和城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
为统筹推进城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xxxx年-xxxx年,区委书记主持召开了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并印发了《xx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xxxx年工作要点》《xx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xxxx年工作要点》《xx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xxxx年工作要点》《xx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退役军人工作职责》等文件,议定推进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实体化运转、按时按质完成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等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利用各种媒体平台积极宣传《^v^退役军人保障法》,提高知晓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齐心协力做好权益维护,安置就业、优待抚恤等重点工作。
(二)服务保障体系实体化运转。
坚持将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积极探索基层武装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融合发展的新途径,着力提升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的服务保障能力;在全市创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现场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x园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列入全市现场推进会参观点;研究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快推进xx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运行的工作方案》《xx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入户走访工作经费使用暂行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将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基础设施建设、入户走访和日常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按xxxxx元标准、村(社区)按xxxx元标准落实工作经费,城区x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通过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达标驻收,xxxx年有x个退役军人服务站申报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目前已完成前期设计,施工正在稳步推进,预计x月底前全面完成。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明确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x个乡镇(街道)单独设置退役军人服务站,城区、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核定事业编制xx名,实有在编人员xx名,配套办公用房xxx平方米;明确各镇(街道)人武部长分管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实现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三)服务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2.称交安置工作质效双升。充分发挥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积极协调区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共同做好军转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城区接收的x名营以下干部全部安置到行政机关,实现了军转干部、安置单位双满意。累计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xxx人,发放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金万元。接收xxxx-xxxx年退役士兵档案xxx份。
3.就业创业形势稳中向好。联合城区人社局举办退役军人就业援助专项活动暨退役军人就业专场招聘会,向退役军人提供创业税收优惠、安置服务、职业指导、技能培训等政策咨询服务,提供就业岗位达xxxx多个,达成就业意向的退役军人达xx名。积极组织开展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集中补缴工作,截至x月xx日,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系统完成初审、养老核查、医保核查的人员达xxx名,审核通过的部分士兵养老保险办结率xxx%,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审核通过部分退役士兵医疗保险办结率xxx%。
4.优抚褒扬力度持续加大。严格落实抚恤优待政策,着力。
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全年累计发放各类优待金、抚恤补助金万人次万元,优抚对象临时补贴万人次万元,普遍慰问优抚对象及参战民兵万人次,发放慰问金万元。认真贯彻《x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城区机关退役军人代表、企业军转干部代表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座谈会,组织xxx名重点优抚对象参加自治区退役军人医院的巡诊服务活动。用情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努力增强退役军人、重点优抚对象的荣誉感、获得感。
5.持续巩固双拥共建成果。拥军优属工作彰显尊崇,全面落实双拥工作职责,积极参与首府x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向驻辖区部队赠送慰问金xx万元,送立功喜报xx人次,发放义务兵优待金万元、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金xxx人万元、入伍大学生一次性鼓励金xxx人万元;积极为广大官兵排忧解难,城区提供事业单位定向招录随军家属岗位x个,接收随军家属x名,协调接收x名带病返乡义务兵,较好地解决伤病残人员长期滞留部队的问题。
(一)加强政策法规学习,提升服务保障水平。xxxx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启之年,也是《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之年。同时又是“法律政策落实年”,我们尽快完善退役士兵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并举办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业务培训班,认真本系统人员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全面提高退役军人服务站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服务保障质量,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创建全国示范性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工作。按照《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创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方案》的标准,深入查找在开展创建全国示范性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严格落实双拥、优抚和就业创业等规范化制度,指导各镇(街道)做好xx项工作台账资料,扎实做好创建全国示范性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提升城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的保障工作水平。